翻譯成盟約的兩個詞Terms for the Covenant
作者:R.C. Sproul 譯者/校對者:Maria Marta/誠之
正如許多人說過的,改革宗神學就是聖約神學,因為盟約的概念塑造了改革宗思想的發展。我們也應該那樣期待,因為我們唯獨聖經的教義教導聖經是基督信仰和實踐唯一絕對可靠的權威。因此,我們希望根據聖經來構建所有的神學理解。這就需要聖約神學,因為盟約是聖經的一個組織原則。
鑒於盟約這聖經教義的重要性,所有基督徒應該對「盟約」這個術語在聖經裡的涵義至少有一個基本的瞭解。在舊約聖經中, 我們翻譯為「盟約」的希伯來詞語是berith,古代以色列人使用這詞語長達數百年之久。然而,在亞歷山大大帝征服東方的地中海世界,並帶來希臘語之後,與希伯來語相比, 許多猶太人變得更加熟悉希臘語。因此,在西元前第三世紀, 希伯來文的舊約聖經被翻譯成希臘文。我們知道這個譯本是《七十士譯本》,它對希臘文新約聖經的作者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翻譯《七十士譯本》的猶太人面臨的其中一個挑戰, 就是決定如何把希伯來詞語berith 或「covenant」(盟約)最準確地譯出來, 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希臘詞語能與這希伯來詞語精確匹配。最終,《七十士譯本》譯者選取的是希臘詞語diathēkē,它被新約聖經作者採用,他們絕大部份用diathēkē來代表「盟約」這個概念。
然而,由於希臘人用diathēkē這個詞時,通常是取其「遺囑」(testament)的意思, 因此這兒出現了一些混亂。 這是因為在古希臘文化中,至少在當時,遺囑這個詞包含了與盟約的希伯來概念不同的幾個細微差別。首先,在古希臘文化中, diathēkē(指遺囑)──是可以隨時更改的。只要立遺囑人還活著,他便可以隨時更改遺囑。立遺囑人可以立下最後的遺言,之後因為被他的繼承人惹惱了, 便更改遺囑, 把繼承人排除在遺囑繼承人之外。這種做法一直持續到今天,因為我們知道,人有時會被剝奪繼承權, 或者被排除在朋友或家庭成員的繼承人名單之外。但是,這和上帝所立的diathēkē──遺囑或盟約有顯著的不同。當上帝與祂的子民立約時,祂會因他們違反盟約而懲罰他們,但祂永遠不會取消祂立約的應許。
在希臘人把diathēkē理解為遺囑,與希伯來人把berith理解為盟約之間的另一個差別是,在希臘世界,直到立遺囑人去世之後, 才能獲得遺囑或diathēkē的好處。很顯然,當上帝與祂的子民立約,祂的子民不必等祂死後,才能承受盟約的祝福,因為上帝不能死。
有鑒於這兩個很大的弱點,《七十士譯本》的譯者和新約聖經的作者為什麽要選擇希臘詞語diathēkē(遺囑)作為希伯來文berith(盟約)的翻譯呢? 因為與另一個可供選擇的希臘詞語synthēkē比起來, diathēkē(遺囑)是更好的選擇。Synthēkē這一詞語的特點是帶有前綴syn-, 我們在synonym,syncretism,和synchronization等這樣的英語單詞中看到前綴syn。它只是「同共,一起,相似」(with)的意思。在希臘文化中, synthēkē的觀念是平等的合夥人之間的協議,經同等級的人的同意所達成的協議。猶太譯者希望保留這個意思,即上帝與祂的子民所立的盟約是上級和下屬之間所立的盟約,而不是平等主體之間所立的盟約。所以,synthēkē這詞語才被拒絕選用了。
《七十士譯本》的譯者和新約作者選擇diathēkē這詞語, 是因為在其原初的用法中,在希臘人用它來表示「遺囑」之前,它是用來指所謂的「為自己安排」的意思。diathēkē這詞語和個人為自己安排處理個人財物財產有關;也就是說,它是指人以無上的主權決定他的繼承人。直到今日,我們就是這樣來理解遺囑這個概念的。「安排、處理」的這個層面,是一個反映出希伯來概念的元素, 因為在上帝的盟約裡,上帝主權決定要賜予應許給承受應許的人。
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而不是與漢摩拉比立約 。祂揀選了猶太人,而不是非利士人。祂與他們建立了立約的關係,並且說:「我要作你們的 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這是上帝作的選擇,而不是猶太人作的選擇。所以,儘管希臘詞語diathēkē包含一些與希伯來人「盟約」的概念沒有互相重疊的方面,但它卻帶有「以無上的主權作決定」這個關鍵的概念。
以上所述看起來也許微不足道,但從這個討論可以得出很重要的一點。如果上帝的盟約是由平等的雙方所立的synthēkē, 那麽盟約的意義就會失去。我們在維持盟約關係中所扮演的角色將完全等同於祂的角色。但我們是無法完美的遵守盟約的罪人。一個平等的SynthēKē,則意味著沒有救贖。Diathēkē則不同。因為它是上帝以無上主權,與一個不平等的當事人所作的安排,成全盟約應許的責任就落在較強的一方──上帝自己身上。祂指著自己起誓會堅立盟約(創十五章;來六13–20)。危在旦夕的是祂的尊榮,如果祂失敗了,祂的榮耀就會受損。但我們知道上帝不會失敗,祂不會把自己的榮耀歸給別人(賽四十八11)。在上帝的diathēkē,或盟約裡,祂為了自己的尊名,保證自己說的話必要得著應驗,這意味著祂的子民的得救是安穩的。
本文原刊於Tabletalk雜誌2016年一月號 。
Terms for the Coven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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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 Spr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