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与基督徒领袖 ——哥林多前书四:1-21
文/卡森(D.A.Carson) 译/张晨歌
本文节选自卡森所著的《十架与事奉:哥林多前书论领导》第四章,美国麦种传道会,2005),125-156。
1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2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3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4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5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6弟兄们,我为你们的缘故,拿这些事转比自己和亚波罗,叫你们效法我们不可过于圣经所记,免得你们自高自大,贵重这个,轻看那个。7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彷佛不是领受的呢?8你们已经饱足了,已经丰富了,不用我们,自己就作王了。我愿意你们果真作王,叫我们也得与你们一同作王。9我想神把我们使徒明明列在末后,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为我们成了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10我们为基督的缘故算是愚拙的,你们在基督里倒是聪明的;我们软弱,你们倒强壮;你们有荣耀,我们倒被藐视。11直到如今,我们还是又饥、又渴、又赤身露体、又挨打、又没有一定的住处,12并且劳苦,亲手作工。被人咒骂,我们就祝福;被人逼迫,我们就忍受;13被人毁谤,我们就善劝。直到如今,人还把我们看作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14我写这话,不是叫你们羞愧,乃是警戒你们,好像我所亲爱的儿女一样。15你们学基督的,师傅虽有一万,为父的却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稣里用福音生了你们。16所以,我求你们效法我。17因此,我已打发提摩太到你们那里去;他在主里面,是我所亲爱、有忠心的儿子,他必提醒你们,记念我在基督里怎样行事,在各处各教会中怎样教导人。18有些人自高自大,以为我不到你们那里去;19然而,主若许我,我必快到你们那里去;并且我所要知道的,不是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语,乃是他们的权能。20因为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21你们愿意怎么样呢?是愿意我带着刑杖到你们那里去呢,还是要我存慈爱温柔的心呢?
——哥林多前书4:1-21
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梦想着自己变成伟大的领袖。那时,他们的脑海中浮现出什么情景?
当然,这情景取决于不同的领域。比如说,在篮球界作领袖,所需要的恩赐,就和美国刺绣协会的领袖不同。但是这两者仍然有共同之处。那些作白日梦,把自己想成在几乎所有领域中都作领袖的人,想象着自己是众人之中最出色的人,至少要比大多数人强——在其他人失败之处,他们能够成功;在其他人困惑之处,他们能够坚定;在其他人难以运作之处,他们能够有创意;在一开始虽然遭到艰难和拒绝,他们却能够赢得恭维和称赞。作领袖,可能意味着名望、金钱、脱离责任与日常乏味的生活。作领袖意味着赢得敬重。只有少数没有作过领袖的人,在梦想自己作领袖的时候,想到责任、压力和领袖所面对的试探。他们几乎从来不会关注领袖应当承担的责任、服事和艰难。
在哥林多前书的开头几章中,已经介绍了基督徒领袖的一些因素,当然,这并不是保罗这封书信的基本主题。在哥林多前书第一至四章中,保罗将重点放在党派主义上:党派主义正以争吵、嫉妒和高人一等的姿态分裂了教会。然而,这争吵几乎都是源于教会中不同的团体与各个知名的基督徒领袖(“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等等;1:11-12,3:4),因此,保罗认为,他有必要针对哥林多人的几个误解,来论述基督徒领袖的真正含义。这些信徒从他们周围的世界采取了太过的模式了。他们着迷于博学的教师,在这些教师中,有许多人都看重形式过于内容,看重名望过于谦卑,看重禁欲主义过于热情,看重一种系统的哲学(“智慧”)过于坦率承认人类的无知和知识的有限,看重修辞过于真理,看重金钱过于人,看重名望过于诚实。在那样的境况下,我们看到,保罗必须要回到根基,解释相信钉十字架的基督的意义。但是,他也需要纠正他的读者,让他们不再夸大某些基督徒领袖,而忽略其他的人。因此,在哥林多前书第三章,保罗在论述其他观点时,主张基督徒领袖是基督的执事,人们不应当把单单归于神的忠心归给他们。其实,作为执事,他们要在神面前为自己的事奉负责任。因为神关心祂的教会,祂看重基督徒领袖的责任。事实上,对于所有毁坏祂教会的人,祂都以审判来警告他们。
在哥林多前书第四章,保罗仍然在与哥林多信徒的党派主义搏斗。所以,当他在论述基督徒领袖的本质时,他将之与这个问题连接起来:“弟兄们,我为你们的缘故,拿这些事转比自己和亚波罗……”(4:6)即使如此,事实仍然是,保罗在论述哥林多信徒争吵和结党的倾向时,相当清楚地让我们看到,身为基督徒领袖意味着什么。我们应当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一章经文。当然,这不是圣经中神所喜悦的领袖本质的全部内容,这里所说的,只是一些非常重要的原则,它们都与十字架紧密相关。
一、身为基督徒领袖,意味着受神托付,管理神的“奥秘事”(4:1-7)
一开始,保罗告诉哥林多人,他们应当如何看待基督徒领袖:“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4:1)其中有两个因素凸显出来,它们都与保罗所已经解释的事情有关。1)基督徒领袖是“基督的执事”。所使用的语汇,使人想到第三章里栽种的比喻(尽管两处所使用的“执事”是不同的希腊文词语)。基督徒领袖不应当成为独立的权威或最智慧的教师。他们只应当看自己为执事,并且希望其他基督徒也这样看他们。但是他们是同一位主的执事:他们服事的是耶稣基督。2)在主所赐给他们的重要使命中,有一个特别的任务,他们是“神奥秘事的管家”。“奥秘事”这个词,和2:7中的词一样:“神奥秘的智慧”。你可能还记得,我们在本书第二章稍微谈到了奥秘的本质。保罗并不是说,福音是“神秘的”,但是,在耶稣基督降世之前,它的确以某种方式隐藏起来,后来又显明了。福音本身就是这奥秘事的内容,保罗论述的要点,总结了神的智慧: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
当然,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基督的执事”,也都是神“奥秘事”的管家。然而,保罗表明,他主要还是在论述关于领袖的观点。他接下来写道:“弟兄们,我为你们的缘故,拿这些事转比自己和亚波罗。”(4:6)因此,很明显的,他仍然持定在哥林多前书第三章所论述的,领袖和其他人之间的区别。这并不是说,保罗、亚波罗和其他领袖是基督的执事,而其他信徒却不是,也不是说,只有他们是神奥秘事的管家,其他信徒则对此一无所知。领袖并不是特殊的神职阶层。而是说,所有其他信徒需要做到的,是身为领袖的人尤其需要具备的。在程度上的确有所不同。正因为如此,保罗可以说:“我求你们效法我。”(4:16)
那么今天,我们之中想要在教会中作领袖的人,必须要开始认识到,教会中不存在特殊的、比其他人优越的资格。这个观点完全符合新约圣经其他地方所阐明的领袖资格。例如,在提摩太前书3:1-7,保罗陈述了作监督的资格(旧式英文译为“主教”)。这份清单最不平凡的特点,就是它的平凡。它不包含明智、果断、动力、财富和能力。在新约圣经的其他章节中,要求所有信徒都完全具备这个资格。例如,监督不能“因酒滋事”(提前3:3)——这当然不是说,我们其他人就可以醉酒(弗5:18)。监督必须无可指责(提前3:2);但是又说,所有基督徒也必须如此(来13:2)。在作监督的资格中,有两件事是不要求所有信徒都具备的:1)“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提前3:6),刚信主的基督徒当然是不适合的;2)“善于教导”(提前3:2),这是与牧师/监督/长老的特别事奉责任有关系的。
因此,从提摩太前书第三章和哥林多前书第四章中,我们需要认识到对基督徒领袖的要求,首先,不要将某一个基督徒分别出来,使他们成为特别的、比他人优越的阶层,让他们享受一些新的法规和优势。基督徒领袖需要有其他基督徒都应当具备的品格和美德。正是因为这个因素,基督徒领袖在神的教会能够成为典范和教师。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已将基督徒领袖的两个因素,论述得很清楚了。基督徒领袖是基督的执事。神将福音——神的奥秘事——托付给他们。假如所有基督徒都应当服事基督,那么很显然,他们的领袖岂不是更要这样做吗?假如所有的基督徒都应当享受圣灵所启示的隐藏的智慧,那么,承受这伟大传统的托付的领袖,岂不是更应当明智地管理它吗?
深刻地思考这些因素的意义是很重要的。事实上,当这些因素能够得到人们的正确理解时,它们就融合在一起了。“神奥秘事的管家”这个翻译,比新国际版的“那些受托管理神奥秘事的人”更为恰当。的确,管家拥有神所委任的地位,但是,在一个比我们的社会有着更严明的等级分别的社会中,这个地位通常都是属于仆人,甚至是奴隶的。所给与他们的信任,是在他们身为仆人和奴隶的条件下;相反的,当他们被称为“基督的执事”时,他们就因而有了特别的责任,那就是宣扬福音的责任。这就是身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所当做的一切。作基督的执事,意思就是有责任用言语和榜样,宣扬钉十字架的弥赛亚的福音。
这是非常根本的基础。若是没有遵守这个命令,就不是合格的基督徒领袖。我们在西方世界的人必须要悔改,我们对于作领袖的欲望没有穷尽,这种领袖或许带着等级分明的味道(我是老板,对于那些在我的阶层以下的人,我说话算数),不然就是带着民主典范的味道(给人们他们想要的东西;一再调查和投票,投其所好)。所有良好的基督徒领袖,无论风格多么不同,无论他们如何智慧地运用社会学的调查,无论他们的责任有何不同,都必须从这个基本的认识开始:神将那隐藏许多年代、现在则启示给人的隐秘事——福音——托付给基督徒领袖,藉着他们的事奉传给各地的人。另外,如果他们只是文雅地采取这个立场,而其实所关注的却在其他地方,他们就必须要小心。这是行不通的。基督的执事有一个基本的责任:就是接受福音的托付,他们所有的事奉,都是为要使人认识福音,用话语、榜样和督责,鼓励神的子民,在生命中显明福音。
从这个对于基督徒领袖本质的基本认识,保罗可以做出许多推论。但事实上,他只选择论述其中的两个。
基督徒领袖必须忠于那位将使命托付给他们的主(4:1-4)。保罗的思路很容易理解。他认定,基督徒领袖是“神奥秘事的管家”(4:1)。任何有思想的读者都能理解这个要求:“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4:2)但是对谁忠心?从根本上来说,当然不是对教会忠心。基督的执事,神奥秘事的管家,不应当看重自己的名声——哪怕是在教会内部。保罗说“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4:3),也就是这个意思。只有神在末日所说的“做得好!”是有意义的。相比之下,教会的认可或否定并不能说明什么。
甚至你对自己事奉的评估都不重要。对自己的事奉感觉良好,可能会在某些地方有些有限的意义,但是肯定没有终极的意义。这可能会使你对自己事奉的评估高过神的评估;你对自己事奉的评估也可能低过神的评估。但是,如果你总是想满足自己,把自满作为自己最终的目标,那么,你就忘记了自己是谁的执事,以及你必须要讨谁的喜悦。因此,保罗坦白地写道:“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4:3)他的意思并不是说,在他的生命中,他没有什么可以自我反省和自我约束之处;这种解释和他写的书信相矛盾(参看林前9:24-27;林后13:5)。他的意思是,他对自己的论断,不可能有终极的意义。正如他所说的:“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4:4)也就是说,当他在写这些话的时候,他认为,在他的生命中,没有潜伏任何的罪恶和失败。然而他仍旧不能了解一切,甚至包括他自己。尽管他不觉得自己有错,他还是有自我欺骗或者全然无知的可能性。他写道:“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4:4)最终,在他的事奉中,只有一种评判有终极的意义:“判断我的乃是主!”(4:4)
因此,保罗的推论很简单。配称为基督徒领袖的人,要始终记得,他们惟一所应当忠心事奉的,只有一位:就是那位救赎他们的主。当然,从另外的角度来看,神的执事应当在主的子民中间保持和平,赢得他们的信任和尊重。可能会有一些地方,适合于写推荐信的行事方法(例如,腓2:19)。然而,一个领袖最终的忠心不能归给教会,或任何个别的领袖和某些传统,而必定要归给独一的主,和祂托付给人管理的“奥秘事”。假如有时候这会造成那个领袖和教会之间的意见冲突,那么就让冲突出现吧。基督钉十字架的愚拙一定要得胜,在整个教会走入偏离福音中心的歧途的时候更要如此。比这更可悲的,是所谓的基督徒领袖竭力地争取同侪和会众的认可,以至于他们关注的焦点偏离了福音,和钉十字架的弥赛亚的称赞。
那些跟随基督徒领袖的人一定要明白,领袖蒙神的呼召,为要讨主的喜悦——因此,他们要避免论断别人(4:5)。换句话说,领袖将自己看作基督的执事,承担伟大的使命,假如这种看法对他们来说是很重要的,那么,让会众看到,他们最终是向主基督负责,也同样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要避免论断他们,教会本身并不是评断事奉成功与否的最终裁判者。
要夸大这段经文实际的内容,是很容易的事。然而没有任何经过深思的读者会认为,保罗是在废除教会判断的权柄。毕竟,在这封书信的下一章,他严重谴责了教会,因为她在一个淫乱的案例上,没有实行决定性的惩戒(林前5)。教会惩戒的权柄甚至可以延伸至领袖的身上。很明显,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的最后一章中盼望,哥林多的信徒能够在他到达之前惩戒假使徒,他自己不愿意采取很严厉的措施。对教会长老的随意饶舌,应当不予理睬,但是,假如证明了一些严重的检举是真实的,那么也要有惩戒领袖的地方(提前5:19-20)。另外,如果说保罗在这里认定,无论如何,基督徒都没有义务“论断”自己,和检查、试验自己忠于基督的程度和一致性,是不可思议的。一个基督徒对于自己的看法虽然没有终极的意义,然而这并不能阻止保罗在合适的场合说:“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林后13:5)
如果我们广泛地阅读圣经,就很容易找到禁止人们“论断”的经文,也会发现命令人们要“判断”的经文。例如,一方面,我们看到耶稣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太7:1-2)另一方面,祂却说:“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7:24)贯穿新约圣经,这种持续出现的张力非常强烈。有一种情形可以称为“论断主义”,是不断受到指责的。同时,一章又一章的经文却劝诫信徒,要有辨别力,能够分辨对错,追求完全,在教会中实行惩戒等等——正确使用判断的职责。
在这件事上掌握好平衡,实非易事。今天,在多元论的冲击下,要掌握这个平衡可能更加困难。多元论的理念对于所有观点都是一视同仁,认为所有的观点都可能是正确的,因此,惟一错误的观点,就是指出其他观点错误的那种观点。若是应用在宗教范畴中,多元论的观点就是,没有任何的信仰能够断定其他信仰是错误的,这样就会被视为偏狭、固执和无知。简而言之,那就不属于多元论的观点。在这种背景下,圣经中的一些指责论断主义的经文,总是显得很突出,似乎这就是圣经对这个问题的全部观点。在今天的许多处境里,“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7:1),这句话成为圣经里最出名的经文,甚至取代了约翰福音3:16。但人们经常忘记的是,在这之后几节的经文中,耶稣告诉祂的门徒“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太7:6)——这句话的前提,就是必须判断谁是狗和猪。换句话说,多元论对于圣经描述的某些单一方面,投入了太多的精力和偏见。
如果我们记得这两种观点所提到的人,我们也许能够掌握一些平衡。禁止论断,是针对那些自以为义、要保护自己地盘的人。一般来说,这些人都是很遵守律法的人,他们知道所有正确的答案,急切地想要使自己在团体中超过其他人,他们总是面临着取代神的地位的危险。对照之下,圣经吩咐人要慎思明辨和判断,这样的命令,在某些情况下,是针对那些对于圣洁的事漠不关心和不受约束的人,尤其是以这种态度对待神的话语的人。这样的人通常都是人云亦云,从未仔细思考过,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忠于神和祂的真理究竟是何意义。若是在需要包容的时候提出论断,或是在需要判断的时候禁止判断,就是全然的灾难。两种错误都会严重地损害教会,也会表现出人们的一种心态,就是不愿意通过神话语的平衡和明智,来仔细反省自己。
如此看来,哥林多教会到底是怎么回事?似乎一些哥林多信徒已经准备好要废弃某些基督徒领袖,只因为他们喜欢跟随另一些领袖。提升一个领袖,把理应单单归给神的忠心归给他们,已经很糟糕了;废除所有其他基督徒领袖的权柄,就不但令人遗憾地缺乏礼节,也自己作主,代替神施行了判断。
有两件需要考虑的事项,可能会调整我们判断他人的心态。1)我们不知道事情的结局。有一些人开端很好,结局不好;另一些人开端缓慢而犹豫,然而最后却得到胜利。“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4:5)2)我们不知道我们所论断之人的动机。判断动机的特权是惟独归给神的。“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4:5)有一些领袖很能胜任自己的职务,也能够取悦大众,但是他们的心深陷在欲望、骄傲和野心的沼泽中。还有一些领袖,可能没有太多的恩赐,他们默默地挣扎,忠心地抵抗严重的失望和压力,然而他们全心所呼喊的却是:“主啊,我在这里,请差遣我,让我这个蒙赦免的罪人尽可能成为一个圣洁、仁慈、有用的人。”隐藏的动机难道不应当考虑在内吗?除了神之外,谁还能这样做?
也许哥林多前书这段经文最值得注意的特点,就是它结尾的方式。保罗期待末日的审判,人们可能认为他会说:“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到指责。”然而,他却是说:“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4:5)多么奇妙!宇宙的君王,至高者,无限忍耐我们的悖逆,以祂儿子的死为代价,寻找我们,藉着称赞,使我们的救赎达到顶点!祂是一位智慧的父亲,祂甚至知道如何鼓励祂儿女最软弱的成就。这种结尾的方式显明,在这种情况下,神的审判至少不会比教会自己作主的审判更严厉。保罗在此的前提是,这里所讨论的领袖,不是受惩戒、被排除在外的或被忽略的;他们是真正的基督徒领袖,神要在末日称赞他们。
当然,这并不是说,一个基督徒领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不当责备的。巴拿巴和彼得在安提阿行为不坚定(加2:11-14);保罗对约翰•马可不够耐心(徒15:37-40);亚波罗在讲道上需要更多的指正(徒18:24-28)。在每一个情形中,信徒都需要作出一些辨别和判断。我们不能从保罗在这里所主张的原则得出下面这样的结论:基督徒非常懦弱,他们无法作出任何判断。如果说加尔文派要向卫斯理派学习一些重要的事情,而卫斯理派也要向加尔文派如此学习,那并不是说,他们双方所主张和教导的都完全正确。保罗在这里并不是要让基督徒逃脱辨别圣经一切教导和追求完美的责任,然而,他严厉地谴责了某些判断——那些只不过是因为某个基督徒领袖“不适合我的阵营”,或是因为“他与我喜欢的领袖产生冲突”,或是因为“他不受我的控制”,就将他废除了的人。
不是这样的。毫无疑问,基督徒领袖也可能犯任何错误,也可能说任何蠢话。但是他们不是任由教会随意雇用或解雇的人,好像他们是教会的雇员一样。教会不是头,牧师也不是受雇用的人。教会和基督徒领袖有一个至高的元首——耶稣基督。从理论上来说,教会和领袖都应当在一个元首之下和谐地工作。实际上,当教会偏离福音时,可能需要领袖采取严厉的行动(像哥林多后书13)。当领袖偏离的时候,教会也必须要采取措施。但是,两者都一定要知道,只有一个元首。在哥林多教会的情况中,保罗断定,信徒一定要认识到,基督徒领袖首先是蒙呼召事奉主基督的人,因此,教会没有权利审判他们。
虽然保罗很抽象地阐述了他的观点,然而很明显,他很清楚地思考了哥林多教会的党派之争。“弟兄们,我为你们的缘故,拿这些事转比[2]自己和亚波罗,叫你们效法我们‘不可过于圣经所记’。”(4:6)保罗所引用的,不是圣经经文,可能是早期教会的一句惯用语,类似于“手按圣经(起誓)”。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将自己的喜好提高到一个标准,用来废除某些领袖。他们没有坚持圣经的启示,而是越过了圣经。如此,就像否定圣经的部分内容一样,人们也很容易曲解圣经的真理和平衡。在这些方面,哥林多人如果严谨遵守圣经的规定,他们就不会“以一个人夸口,而贬抑另一个人”(4:6,新国际版;和合本作“自高自大,贵重这个,轻看那个”)。[3] 他们不会如此,他们会更加专注于指着钉十字架的基督“夸口”:“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1:31)在得蒙钉十字架的基督所救赎的人当中,高人一等的作风是令人反感的。
保罗论述说,在任何情况下,若是你从某一个领袖那里得到特殊的帮助、领受或力量,这是神赐给你的美好恩赐,而不是你骄傲的理由。在任何有价值的事物上,难道不都是这样吗?在很大程度上,工作的能力难道不是来自于良好的健康、训练与责任吗?“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4:7)
如此,保罗将重点放在问题的核心上。这种论断主义是由骄傲所引起的。讽刺的是,这种可恶的骄傲所针对的人,是在“神的奥秘事”——钉十字架的弥赛亚——上受托付的人,这些论断者藉着这个好消息得蒙救赎。任何有思想的人,怎会在十字架面前这样骄傲自大呢?
二、身为基督徒领袖,意味着要按照十字架来生活(4:8-13)
现在,保罗的话语充满着尖锐的讽刺。哥林多人变得越来越沾沾自喜、自满、安逸、骄傲。“你们已经饱足了”——因此他们不再渴慕他们所没有的;“已经丰富了”——所以他们不追求属灵的丰富,也不留意耶稣所说的积财宝在天上的命令。“你们自己就作王了”(参新美国圣经〔NAB〕,“你们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统治”)。保罗不是在谈论哥林多人的身份(“作王”),而是说到他们对于自己职责的认知(“你们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统治”)。
这需要一些解释。从起初,基督徒就接受教导,要盼望末世的时代,那时基督将会亲自再来。在新约圣经的结尾,圣灵和新妇都对升天的主耶稣说:“来!”(启22:17)我们盼望那“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彼前1:5)能够完满实现;我们“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3:13 )。然而,因着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并且已经开始作王,基督徒都欢喜快乐。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都是祂的(太28:18)。我们已经坦然进入祂的国度。神已经“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西1:13-14)。保罗将神的圣灵描述为“头期款”,[4]并且向我们保证,将来还会得到全部的产业。
所以,从一方面来说,基督徒应当盼望将来,等待神的国度。我们可以将这种立场称为将来派末世论(futurist
eschatology)。从另一方面来说,基督徒已经脱离黑暗的国度,进入神儿子的国度。我们已经在这个国度里了。有时候,这种立场被称为已实现的(realized)或者已开始的末世论(inaugurated eschatology)。保持这两者之间的平衡,是很重要的。如果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放在将来,就会显出许多种偏差。例如,你可能会学习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一些信徒,他们显然认为,耶稣的再来和末世很快就会临到,所以,他们辞去工作,依靠那些仍然在工作的人,开始满有热心地行事,但往往是不负责任的。换另一个角度来说,你也会因着专注于将来,而不知不觉地减少我们在耶稣基督里已经享有的特权和喜乐。在这种的理解下,目前的一切都是黑暗、沮丧和暗淡的,但是当末世来临的时候……
另一方面,你也可能犯下与此相反的错误,非常强调基督徒所已经享受的福分,因而忽视一个事实,即有些福分是为将来而存留的。你所强调的经文和主题,都专注于弥赛亚再来之后的生活。盼望弥赛亚到来的犹太人,和盼望基督再来的基督徒都认定,祂的子民要和祂一同作王。哥林多人在回顾这些之后,认为他们已经开始作王了——“不用我们”,保罗在说这话的时候,多少有些苦恼。“我愿意你们果真作王,叫我们也得与你们一同作王。”(4:8)这意思是说,基督已经再来,基督至高的统治已经开始,所有的基督徒都有份于这个统治。但是,如果基督完全彰显其权柄的国度还没有开始,那么,哥林多人就犯了严重的错误。
从历史上来看,基督徒经常在这个方面混乱圣经的平衡,他们太过于坚持自己的时间,而因此没有仔细思考和听从圣经的话。在战争、饥荒或者社会面临瓦解的时候,无知的基督徒总是哭喊说:“这就是结局!”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他们穿上升天的外袍,却忘记了,耶稣曾经告诉我们说,没有人知道祂再来的时间、日子和时辰。换句话说,当一切事情都相当顺利,当社会似乎相对稳定,地上没有战争,在我们的文化中,当大多数人都有足够的食物可吃,人们普遍的心绪是享乐与成功至上的,那时候,无知的基督徒就采取了他们自己的成功主义的形式。他们指出,神是他们的天父,是伟大的君王,因此(他们主张说),他们都应当像王子和公主一样生活。
很明显的,哥林多人采取了他们自己所认为的这种过度实现的末世论。这与他们的骄傲和他们无休止的自视高人一等的作风有关。保罗彻底戳穿了他们的伪装,对教会中有名望的领袖(即使徒)的地位做出评价:“神把我们使徒明明列在最后,好像定死罪的囚犯。”(4:9a)也许,这个比喻是取自罗马兵团凯旋归来的队伍。级别高的军人在最前面,然后是较低级的士兵。在他们后面,慢吞吞地跟着军衔依次降低的战俘。在挫败的敌军中,级别最低的人和奴隶殿后,含垢忍辱。他们知道自己将成为定死罪的囚犯,将会死于格斗,或者干脆被扔给野兽,让群众取乐。实际上,保罗说,在教会奋斗挣扎的历史舞台上,属灵方面的挣扎完全与实际的挣扎一样多,因此,使徒“成了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4:9b)。
保罗带着尖锐的讽刺,提出了对比。他间接地提到了第一章的主题,他写道:“我们为基督的缘故算是愚拙的,你们在基督里倒是聪明的。”(4:10a)当然,如果他们明白他论证的思路,就会知道,真正愚拙的,是哥林多人本身——正是因为他们没有看到这一点。保罗和其他属灵领袖是“愚拙的”,就是因为他们相信十字架的愚拙。“我们软弱,你们倒强壮;你们有荣耀,我们倒被藐视。”(4:10b)这个讽刺仍然是全面性的。如果保罗和其他的使徒是“软弱的”,那是因为他们认同于神的软弱,实际上,这软弱却比人的刚强更强壮。若是他们被藐视,就是被那将十字架看为愚拙的世界所藐视,哥林多人得到的惟一荣耀,就是自我荣耀,可能还有世人那不可靠的称赞,这种称赞是信徒在成为基督徒的时候,就已经正式弃绝了的。
那么,哥林多信徒是否需要更清楚地明白,真正的基督徒领袖的要求是什么?保罗说,好吧,下面就是描述这个要求:“直到如今,我们还是又饥、又渴、又赤身露体、又挨打、又没有一定的住处,并且劳苦,亲手作工。被人咒骂,我们就祝福;被人逼迫,我们就忍受;被人毁谤,我们就善劝。直到如今,人还把我们看作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4:11-13)
我们没有必要详细解释这些惊人的话语,但是略微的解释可以强调其中的要点。直到现在这一刻(4:11;和合本作“直到如今”)与直到如今这两个片语,可能是保罗用来强调末世状况的方式。直到如今,保罗和其他的使徒仍然在苦难之中,虽然因着基督的得胜,末世的国度已经开始了。换句话说,哥林多人忽略了他们面前确凿的证据,从而歪曲了他们的神学。巡回事奉的损失(“饥饿”,“赤身露体”,“挨打”)和使徒的真实生活,以“没有一定的住处”达于高潮——这正是因为他们的“家”不在这个世界。乍看之下,“并且劳苦,亲手作工”似乎在所列举的清单中不太合适。实际上,是因为在希腊文化背景中,人们认为,体力工作者的地位低于教师,而保罗常常依靠皮革技能养活自己与同工(有时候是坚持如此),因此哥林多人很容易认为他属于低级的阶层,不具备作教师的资格,而取消他的领袖资格。但是他们所轻视的,他却以之为典范。面对世人怀疑的嘲笑和辱骂,保罗提出了下面的见证,作为典范,来响应他们:“被人咒骂,我们就祝福;被人逼迫,我们就忍受;被人毁谤,我们就善劝。”(4:12-13)——如此,就与主耶稣的教导(路6:28)和祂的榜样(路23:34)相符合。保罗在总结的时候说:他与其他使徒被当作“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4:13),每个人所丢弃的,每个人的渣滓、污物——在由美丽和成功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中遭到鄙视的一切。
突然,我们无法再忽视保罗的榜样——不是他在其他人面前的榜样,而是他为自己所选择的榜样。他一次又一次地以十字架来提醒我们。先知这样提到神的受苦的仆人:“祂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祂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祂。祂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祂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祂。”(赛53:2-3)保罗向腓立比人见证,他不仅要经历基督复活的大能,也要和祂一同受苦(腓3:10)。实际上,他在写给罗马基督徒的信中告诉他们,信徒“是儿女,……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罗8:17)。假如保罗认定,他是其他人的榜样,告诉他们要效法他(4:16),那是因为他自己效法了基督的榜样(11:1)。
保罗并非如此幼稚,认为每个基督徒都应当受一样的苦。实际上,在一段经文中,他证明自己愿意承担过多的痛苦,而使其他人可以得到释放。但是对保罗而言,已经面临危险的是基本的立场,就是看待事物的方式。我们可以将之总结为三点:
我们跟随钉十字架的弥赛亚。所有关于新天新地的末世应许,所有罪得赦免和赐下圣灵的福分,都不能否定一个事实:我们所传扬的好消息,都是聚焦于钉十字架的基督的愚拙。在成功主义者的骄傲立场上,这个信息根本无法有效地传达出来。直至末世来临之前,我们都必须背起十字架——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每天向着个人的利益而死——跟随耶稣。任何社会对此知道得越少,人们就越愚拙,也会经历越多的痛苦。所以应当如此行,跟随耶稣没有其他的办法。
教会的领袖将会经历最多的苦难。他们不像军队里的将军,驻守在后方。他们是进行攻击的部队,是前线的战士,他们藉着自己的榜样和所说的话,作众人的领袖。因此,推崇那种轻视痛苦的领导模式,就是否定信心。
在某种程度上,神呼召所有的基督徒,让他们有份于这个生命和门徒职分的异象。保罗要说的是,“我求你们效法我。因此,我已打发提摩太到你们那里去。他在主里面,是我所亲爱、有忠心的儿子;他必提醒你们,记念我在基督里怎样行事,在各处各教会中怎样教导人”(4:16-17)。
我们必须要坦率地承认,这种观点和我们在西方社会里的经历背道而驰。直到最近以前,在西方,甚至有很多没有信主的人,都相信犹太教与基督教共有的价值观。然而,这样的人正在迅速减少,同时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公开反对任何忠于圣经的基督教形式。
但是,保罗的立场似乎与我们很多人都不同。其中部分原因是,在无意之中,我们变得更像哥林多的信徒,而不是像保罗那样的信徒(也就是属灵的信徒!)。我们中间许多人生活富裕而舒适,没有动力激励我们,使我们生活在基督再来的活泼盼望之中。我们渴望世界的称赞,常常胜过渴望耶稣在末日对我们的肯定。要改变这种深切背离福音的光景,正确的处方就是十字架——藉着认罪悔改和重生的热心,使钉十字架之弥赛亚的福音,不仅成为我们讲道和教导的中心,也成为我们和我们领袖的生活中心。
三、身为基督徒领袖,意味着在神子民中促进——如果需要,也要坚固——十字架的道路(4:14-21)
一个基督徒领袖,若是单单有许多跟随者,是不够的。毕竟,这个领袖有可能是使用草木禾秸等材料和劣等的技术来建造他的工程(3:12-15)。基督徒领袖不仅要宣扬十字架的信息,在十字架的光中生活,也必须要有真正的基督徒生活。仅仅信奉教义是不够的;基督徒必须要活出他们的教义。钉十字架之弥赛亚的福音所要改变的,不仅是我们的信仰,也是我们的行为。某些领袖如果偏离十字架的道路,而且是人尽皆知的,那么可能就需要采取一些惩戒他们的方法。
1、鼓励信徒(4:14-17)
保罗这段话,在一开始出现了一个温和的转折。在前面的一段经文中,他提出了尖锐的讽刺。现在,保罗又坚称:“我写这话,不是叫你们羞愧,乃是警戒你们,好像我所亲爱的儿女一样。”(4:14)当然,在某种程度上,他的确是在叫他们羞愧。但是这并不是他写信的理由。他写信的目的是要“警戒”他们——或者,更准确地翻译,他是要以正确的方式“劝诫”他们,更正他们,鼓励他们。保罗在后来提到,哥林多人的行为如此令人震惊,他的确公开叫他们羞愧(6:1-6,15:34);然而并不是在这里。
保罗仍旧用温和的口气提醒他们,是他首先将他们带到主的面前。他用一个第一世纪的舒适家庭的比喻,提出他的论点。保罗藉着人们可以理解的夸张手法,告诉哥林多人,“师傅虽有一万”,父亲却只有一位。在第一世纪的希腊家庭中,通常由一位信得过的奴隶作师傅,负责照顾小孩,带小孩(通常是男孩)上学,接他回家,监督他的行为。这样的师傅对小孩当然有一定的权柄,但是却永远不能与父亲相提并论。保罗是第一个将福音带给哥林多人的,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就是他们的“父亲”,这个事实是无法改变的。当然,保罗是很谨慎的,尽量不让人认为,是他主导了他们的信主,好像他有什么神奇的能力,事实并非如此;他在基督里“用福音”生了他们(4:15)。他向他们传讲福音。在神的恩典中,福音改变了他们,因为“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罗1:16)。虽然如此,他和哥林多人的关系,也是无人可以取代的。保罗播了种,其他人用水浇灌。保罗设立了根基,其他人建造了。保罗用福音“生了”哥林多信徒;其他人则是师傅。
保罗写道:“所以,我求你们效法我。”(林前4:16)当代的读者可能会忽略“所以”这个词所暗示的逻辑,因为在我们的家庭中,儿子没有效法父亲的责任。实际上,我们许多人都是强硬的个人主义者,经常以我们的自由当作荣耀的徽章。但是在第一世纪——其实,在工业化之前的每一种文化中——儿子都应当“效法”父亲。在职业上,如果父亲是面包师,儿子也会成为面包师;如果父亲是牧羊人,儿子也一定会如此。家庭期望儿子延续家庭的价值、家庭的传统和家庭的姓氏。保罗的比喻建立在这种文化期望上,他论述说,如果他成为哥林多人的“父亲”,他们就应当效法他。
当然,在这些章节中,保罗想让他们效法的,是他依照十字架来生活的热心。他并不希望他们经历他所经历的苦难;他不期望他们都成为使徒,在遥远的地方建立教会。他期望他们能够效法他的价值观、他对世界的看法、他的优先级,他唯独效忠于钉十字架之弥赛亚的福音这种价值观。
保罗在一封信中无法说明全部。所以他决意派遣提摩太前去,“他在主里面,是我所亲爱,有忠心的儿子”。毫无疑问,保罗这样衷心地赞美提摩太,是因为他想让哥林多人热心地接待他。保罗清楚地告诉哥林多人,他为什么派遣这位年轻的同工:“他必提醒你们,记念我在基督里怎样行事,在各处各教会中怎样教导人。”(4:17)
在这个委任中,有两个令人吃惊的因素。第一,保罗差派提摩太,并不是单单为要阐明教义,而是要提醒哥林多人,记念保罗“在基督里怎样行事”。符合圣经的基督教注重教义和行为、信仰和行为两个方面。有时候,人们不相信或不理解圣经的基本真理,那样就有必要再次回到基础。然而在这里,保罗似乎认为,哥林多人最大的问题,是他们没有做到他们所理解的。根据他写给他们书信的这四章来判断,许多哥林多人甚至没有将他们的信仰和他们的生活方式联系起来。他们首先认定,耶稣为他们的罪而死,之后又复活了,但是却无法理解,这个历史的事实、这个神救赎计划的至高时刻,如何成就了他们的救恩,又为何要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因此,保罗差派提摩太去提醒他们,他的“生活方式”——与保罗的教导一致的生活方式。
这表明,今天的基督徒领袖不仅需要教导福音,也必须要教导,福音如何影响日常的生活和行为。这种联系不仅需要解释,也需要典范。
这就是基督徒领袖的异象,是他们必须尽力去作的,也是我们急切需要重新得到的。甚至在我任教的注重悔改的神学院中,这个需要也是很明显的。我们有越来越多的学生,来自于纯异端或者世俗的背景,他们在青少年后期或者二十几岁信了主,在三十几岁来到神学院。其中来自破碎家庭的人并不罕见,他们只带很简单的行李。更引人注目的是,他们之中有惊人的数目,都不大容易将福音的真理与生活联系起来。
几年前,我们的一位教授得知,一个将要毕业的学生准备回到计算机专业,而放弃进入全职事奉的计划。他就将这个学生叫来。这个学生很愉快,他有不错的乙上的成绩。但是正如这位教授所查明的那样,这个学生显然思路清晰。他可以解释什么是与神和好,但却不知道被赦免是什么感觉。他能够辩解恩典在救恩中的优先地位,然而却仍然觉得他没有好到可以做一个传道人。他能够详细解释什么是圣洁,但是却发觉自己所做的,只是严格的自我约束,而不是追求圣洁。他的生活和他的神学理解没有结合起来。
很幸运,这位教授富有属灵的洞察力。他将那个学生重新带到十字架的面前,从那里开始作工。那位学生看到神对他的爱,他开始不停地流泪。今天,他仍在事奉主。
忠心的基督徒领袖必须要将教义和行为、十字架和生活联系起来。他们必须要在自己的生活中作表率。保罗委托给提摩太两个使命,他在提及第二个使命时说:提摩太会提醒他们,他“在各处的教会”中怎样教导人(4:17)。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反复强调一个要点:他的教导和生活是一致的,他也期望每个教会都是如此(参看7:17,11:16,14:33)。这表明,哥林多教会不断想要证明自己的独立自主性。保罗的意思是,有一种的创意,能够使任何基督徒脱离正统基督教的正轨。
2、警告信徒(4:18-21)
保罗首先认识到,不是光凭一封书信就能解决每个问题的。在这种情况下,哥林多教会令人担忧的事情,是源于保罗所说的教会中“自高自大”的那部分人。在大多数的机构中,相对来说的少数人,在很大程度上都会左右整体会众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自高自大、自作主张的人不仅使会众偏离,也公开利用保罗不在场的机会:“有些人自高自大,以为我不到你们那里去。”(4:18)保罗不能告诉他们,他要去的准确时间,但是他许诺说:“主若许我,我必快到你们那里去。”(4:19)他和雅各都认识到,未来的计划总要在“主若愿意”(雅4:15-16)的前提下。当保罗来的时候,他“所要知道的,不是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语,乃是他们的权能。因为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4:19-20)
我们再次强调,要明白保罗的这个警告,就一定要记住他论证的思路。其实,保罗的意思是,他所要知道的,不是这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语,而是他们的权能。我们立刻想到哥林多前书第一章的讨论。哥林多人迷惑于“智慧的言语”之中,而使“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1:17)。他们如此喜爱形式和修辞学,对他们来说,炫耀辩论的口才比福音还重要;若是人们所推崇的是自己,而不是神的大能,福音并不与他们吵闹、争竞,而是彰显出它最大的能力来(2:1-5)。然而,当保罗来的时候,他不在乎他们的“言语”;他不在乎“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语”,不论他们是多么善于雄辩。他只关注一件事:他们有什么样的权能?根据1:18-2:5,这是福音的大能,是赦免、改变和召人们出黑暗进入神爱子国度的权能。仅仅言词并不能改变人;福音才能改变人。因此,保罗要询问他们的凭证:你们雄辩的言语改变了什么人?有没有带领他们认识钉十字架的弥赛亚?他要显明他们的虚空和宗教的空谈。
也许保罗的警告会更深刻。在下一章开头,他直接谈到一个犯了淫乱罪的人,呼吁教会对他的行为进行惩戒。他期望他们把这个人交给撒但(5:5)。但是在其他地方有证据显明,教会不愿意施行这样的惩戒,保罗要自己采取行动。例如,在以弗所,有两个人“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他们的名字是许米乃和亚历山大,保罗说:“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提前1:20)在哥林多后书中,保罗警告说,如果他们不恢复教会的秩序,他可能照使徒的权柄,“严厉地”待他们(林后13:10)。
换句话说,对保罗而言,在钉十字架之弥赛亚的福音中,带领神的子民始终如一地过基督徒的生活,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他不会偏离这个目标。他若是藉着鼓励和警告,朝这个方向引导人们,一切都有益处;如果需要严格的惩戒,他也不会退缩。因此,保罗让哥林多人作一个选择:“你们愿意怎么样呢?是愿意我带着刑杖到你们那里去呢,还是要我存慈爱温柔的心呢?”(4:21)当然,他并不是说,若是他带着刑杖去(字面的意思是,纠正的“杖”,是父子比喻的延续),他就不爱他们了。这个对比指的是他前去时的态度或者形式,而不是他的动机。然而刑罚仍然是会伤害他们,哪怕是一个父亲为了爱他的儿子而刑罚他。儿子若能先改变自己的行为,就会更好。这样,父亲来时的态度就不会是要惩戒,而是带着温柔的心。
简而言之,基督徒领袖不能忽视他们的责任,那就是带领神的子民过与福音相称的生活。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保罗才会殷切地劝人,行事为人应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正是如此,保罗祷告说,信徒的行事为人要对得起主(就是钉十字架的弥赛亚),凡事蒙祂喜悦(西1:10)。若是神的子民顽固不顺服神,基督徒领袖就应当劝诫、指责,最终严厉地惩戒那些相信基督的名,却不跟从祂的人。永远不要轻率地采取严厉的方法,但是有时候严厉的方法是有必要的。这是基督徒领袖的一部分责任。
[1] 本文节选自卡森所著的《十架与事奉:哥林多前书论领导》第四章。卡森,《十架与事奉:哥林多前书论领导》,张晨歌译(南帕萨迪纳:美国麦种传道会,2005),125-156。承蒙授权转载,特此致谢。——编者注
[2] 我认为,希腊文的动词虽然是不定过去时态,却是指现在的动作。
[3] 哥林多前书4:6-7包括了一些非常难懂的希腊文,它们有好几种意思。我在这里采用新国际版的译法,但是有一些犹豫。
[4]和合本作“凭据”(林后1:22,5:5;弗1:14)。——原书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