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GOD)
聖經辭條
如圣经启示的,祂是教会认信、敬拜与事奉的对象。
1.神的身分
基督徒了解的神,是从圣经启示(Revelation1018,Revelation)而来的。在圣经启示中,人类的创造者成了人类的救赎者,在祂的创造(Creation325,Creation)、照管(参神的照管,Providence967,Providence)与恩典(Grace519,Grace)中,全然显出祂不会改变,及不受挑战的主权。神既不是人肉眼能观察得到,要有意义地描述祂,就只能在每一点上,指出祂与我们和世界的关系;圣经是这样描述神,我们在本文亦会如此。
a.神的名字。
在英语世界的基督徒,神(God)一名字是用大写的G来写的,显示它是一个专有名词,只能用在一个个体上。中文虽然有许多称呼(神、上帝、上主……),用意仍是一样;60年代(及更早)有许多文章讨论哪一种称呼更适合,没有结论,于是和合本圣经就有了两个版本︰「神」版和「上帝」版,这是为满足不同之人的习惯,本身没有神学意义的分别。无论我们选择哪一种称呼,它对我们来说,都是一个专有名词,代表圣经对神启示之不同名字和描述。
旧约希伯来文对神的称呼颇多样化,每一个名字都代表神一个特性,和祂与我们及世界的特别关系,主要的有下列几个︰
i.El, Eloah, Elohim(英文圣经本于七十士译本的ho theos都译作「God」,神), El Elyon(「至高的神」)。这些名字全是指神的超越、大有能力、永存不朽,一切在祂之外的均要赖以为存。
ii.Adonay(「主」,英文圣经亦本于七十士译本的kyrios译作'Lord'),这名字代表祂的管辖及主权。
iii.Yahweh,「耶和华」,和合本这个译法是本于一个错误的音译(Jehovah)而来,也许较近的中文音译是「雅巍」,或「雅威」,不过既沿用惯了,也不须硬要更改。英文圣经本于七十士译本的ho kyrios而作「主」〔'The Lord', AV(KJV),
RV, RSV, NIV〕;Yahweh Sebaoth是「万军之耶和华」,万军是指属天的各灵体,不是人间的战士,表明神的权能。「耶和华」一名是神为自己起的名字,亦是神与人立盟约(Covenant322,Covenant)用的名字。神曾在焚烧的荆棘丛对摩西解释祂的名字,说︰「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at I am',或更准确作'I will be what I will be'),这是一种自我独立、自我决定的宣告(出三14~15)。稍后,神再延伸补充,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三十四6~7)。总括地说,「耶和华」一名是指神奇妙的恩慈与忍耐,亦是圣洁与严厉的,是那位自我存在、自我更新,又守约的神,为约民选择道路,也是焚烧的荆棘丛中所显示(参神的显现,Theophany1157,Theophany)的那位。
新约称神为耶稣基督的父,信徒因着基督而也可以称神为父,祂就是旧约的神,独一的神(参林前八5~6),它看基督徒的救恩为神成就的旧约应许;故此,圣经完全反对二元论(Dualism384,Dualism),不承认任何与神,或旧约启示的神观相违的思想──神就是耶稣所描述的那位救赎的神。耶稣称神为父,亦叫门徒称神为父(参太六9;彼前一17)。七十士译本用的「主」,既是指神,亦显出祂的主权,这名字后来就用在复活升天的基督身上(徒二36,十36;罗十9~13;林前八6;林后十二8~10;启二十二20等)。耶稣的门徒受洗时所奉之「名」(单数),正指出神对人的救赎关系,亦说明人对祂委身的事实,这名字正是祂三位而一体的名字︰「父、子、圣灵的名」(太二十八19)。如巴特说的,这是神的「教名」('Christian name')。
b.神观。
犹太教和基督教对神的看法,称作有神论(Theism1151,Theism),与自然神论(Deism347,Deism)和泛神论(Pantheism898,Pantheism)有本质上的不同;一神论(Monotheism809,Monotheism)与多神论(Polytheism942,Polytheism)不能混为一谈。
自然神论是在十七世纪生发出来,它看世界是一个密封的系统,是神完全无能介入的,祂既不能藉神迹干预自然世界的运作,亦不可以管制事件的发生;祂创造了世界,却被祂所造的世界摒诸门外。泛神论可远溯至基督教前期的东方宗教,完全否定创造者与受造界的分野,看一切善与恶的事物皆为神的一部分;就如汤朴(Temple1147,Temple,
William)说的,神减去世界就等于零。基督教的神论却说,神减去世界是等于神。多神论是古代近东和希腊罗马最常见的一种异教思想,是圣经所否定的;它称很多对象为神,彼此掣肘,没有一位是全能的,因此人要敬拜每一个,不能厚此薄彼,因为我们不知道下一刻会需要哪一个帮助。我们若接受上述的思想,基督教的神观就会被自然神论瘦化,被泛神论溶化,又被多神论丑化。无论是哪种神观,不可或缺的是神的创造和管理,以及祂对人的恩慈与审判的关系。
c.三位一体(Trinity1179,Trinity)。
基督教神论中最凸显的地方,是它强调创造和救赎的神是真正三位而一体的,在祂复杂的合一本体内,三个位格均有独立自存的理性意识中心,却是彼此共通,互相渗透,又在爱中互为连结,在一切工作上互相参与。神不仅是「祂」,也是「祂们」──圣父、圣子、圣灵永存共荣,同享权能与荣耀;但在运作上,祂们有一模式,就是子顺服父,而圣灵则同时彰显圣父与圣子。我们一切论及圣父、圣子与圣灵的语句,都必须在三位一体的架构下来厘定它的意义,这是保证不会偏差的法门。这种信仰是亚他那修(Athanasius166,Athanasius)和加帕多家教父(Cappadocian
Fathers257,Cappadocian Fathers)所辩护,又为四世纪的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信经,和五世纪到六世纪的亚他那修信经(Athanasian Creed165,Athanasian
Creed)所肯定的(参信经,Creeds326,Creeds),它们恰能反映出耶稣对圣父与圣灵的态度和教导(参约十四~十六),亦是新约论及圣父、圣子、圣灵所用的思想模式(参神学代模,Models of
Theology800,Models of Theology;另参罗三;林前十二3~6;林后十三14;弗一;帖后二13~14;彼前一2;启一4~\cs65)。故我们尽管对三位一体有不同的了解,这教义却能反映出神的本体,而不是掩蔽了。
我们必须承认,三位一体是绝对独特的,因此它是一个奥秘,是人不能参透的事实,惟理思想家及小教派的人,亦常以此来攻击三位一体的教义;但新约的教训太清楚了,是不容我们否定的。
d.信仰的语言。
我们敬拜、认信和讨论神的时候,无可避免地要用人的言语来做媒介,这是恰当的,却要有系统地重释和定义,才不会因词害义。圣经清楚地显示出这种修改过程。一方面祂是以人的样式和人交往,且说祂是按自己的形像造人(参神的形像,Image of
God609,Image of God),祂的思想、态度和行动都与人相似;但另一方面,祂又不受人的框框限制,是完全自由的,没有受造物的限制,亦完全没有人因堕落而招致的道德亏损。圣经描述神的言语与神的本体,就只有模拟的关系,而不能等同二者;阿奎那(Thomas
Aquinas1160,Thomas Aquinas)称之为本体的模拟(the analogy of
being),这是神与人之间的关系,亦即是作为创造者的神,与作为受造者的人,二者的相同点只有模拟的关系(参模拟法,Analogy124,Analogy)。
当基督教由巴勒斯坦传到较广阔的希腊世界,基督教宣教士无可避免地要借用希腊文化的语言。柏拉图(Platonism936,Platonism)、亚里士多德(Aristotelianism157,Aristotelianism),和斯多亚派(Stoicism1114,Stoicism)的思想家,看世界是由某种理则所造成;这些理则有时被看作像神一样,说是非属物、不变、不动和无时间性的,护教士(Apologists149,Apologists)和神学家把这些词语借用过来,好表达神的超越,和神人间的分别。这些非个人又机械性的词语,自然不足以表达圣经的神观,但自第二世纪到二十世纪的神学家均没有忘记,圣经的神是一个体,祂是活的且非常真实,故在借用之余,亦从不忘记要把这些希腊词语重组与再释。
2.神的本体
神的属性是指那些可以用来描述神的特性,可分两大类︰关乎祂自己本身的,即是祂存在的特性;和那些关乎人及世界的,即祂藉说话和工作表达出来的特性。按圣经所言,关乎祂属性的,可分下列各点说明︰
a.神是自存、自足,又是自我维持的。
不管是在目的或能力内,神都不能停止存在;祂就是是,祂必须存在,不需要我们的帮助或支持(参徒十七23~25);祂具有自己存在的特性,形上学称作自我存在(aseity)。
b.神是纯全(simple)的。
意思是,祂是完全整合、完美和不变的。神是整个地、完全地投入祂每一句话及每一行动,没有是而又非;无论是祂的性格、目的、计划与行动,都是不变的,既不会变得更好(因为祂是完全的,因此不能变得更好),也不能变得更坏。当我们说神是不变的,那不是说祂永恒地像个冰僵的样子,只是说祂的道德已臻完美,是恒久一致的,祂对人的原则没有忽是忽非;人若悔改,祂便施慈爱,人若执迷不悟,祂便行审判,这是祂不变的原则;但祂对人的态度,会随着人的反应而有所不同(参诗十八24~27)。
c.神是无限、无体(是个灵)、无所不在、无所不知和永恒的。
这是肯定神不受任何时空的限制,像我们那样。祂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是存在的;当然,人不能用肉眼看见祂,但过去、现在与将来,祂都在那里;有些神学家否认神可以知道将来,这与圣经的教导有冲突,因此也是错误的。
d.神对世界是有目的、全能,和具绝对主权的。
祂对整个宇宙的历史都有一个计划,为要成就这计划,祂管理及控制一切存在的实体。在不违反事物的本质,及不影响人的自由意志下,神能藉受造物介入,叫事情能按祂的计划发生。就算在人的不顺服和撒但的破坏下,神仍能成就祂为万物定下的旨意。有人怀疑神是否有一永恒的旨意,能预定一切的事,但这意见与以弗所书一11的教导相反,也是错误的。
e.神既是超越于、亦是遍存在这个世界。
这是十九世纪的神学用语,它肯定的是,神既与世界有分别,祂并不需要这个世界来作神;它是超乎于万物,也不能被人的思想完全捕捉(有时神学家称之为神的奥秘及不可参透性)。但从另一角度而言,神却是遍存于世界,借着祂创造的能力来维持世界,又导引历史走向祂安排的道路上。进程神学(Process
Theology960,Process Theology)把神的超越轻轻带过,只强调神的遍在性,说祂自己亦牵涉入不断进化的宇宙,以致祂自己也是在进化当中,这又是另一违反圣经教训的怪论。
f.神是不动的(impassible)。
不动者并不是说神没有感情,不为所动(这是常被误解的地方),只是说,没有受造的人或物能本于己意,叫神受苦或受困扰。不错,圣经说神进入人的痛苦当中,在十字架上更背负了人种种的罪罚,但这一切都是祂主动的,却从不是无能地被人逼入死角,不得不受苦。主流基督教看神的不动为一种不变的喜乐,而并非不会喜乐。
3.神的性情
所谓性情者,是指个体藉行动表现出来的道德本性。神在与人交往中,已把祂的性情完全晓谕出来,最主要是在祂成为肉身的圣子;神就像耶稣一样,因为耶稣就是成为肉身的神。下面两点是神性情最重要的两方面︰
a.神就是圣爱。
爱的要义是本于善意而舍出去,为要叫受者得益和喜乐。圣经说,「神就是爱」(agape;约壹四8),意思就是神把祂儿子舍出去,为要除去因人的罪而引起的忿怒(参神的忿怒,Wrath of
God1252,Wrath of God),进而叫接受祂的人得生命。圣经常以agape来指神对人的爱,甚至包括那些不可爱和不值得爱的人。约翰说神就是爱,他这句话是特别指一种叫三位一体之间相联系的关系(参约五20,十四31);因此无论是从外在或内在看,神舍己的爱的目的,就是叫接受者能有像神一样的道德性情,故耶稣勉励门徒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
但神也是圣者(圣经至少说过五十次),是圣洁的,圣洁的意思是纯洁、无罪,及内心反对罪恶的必然性,这种圣洁永远都是与圣爱有关。祂的圣洁叫祂不得不对罪恶施审判,这是十字架的道理(参约三16;罗五8),但祂的圣爱又叫祂无条件接纳信祂的人,因此称义(Justification670,Justification)与赦免(参罪咎与赦免,Guilt and Forgiveness531,Guilt
and Forgiveness 罪咎与赦免)都是白白的施与,而所有一切都是本于祂的圣洁与慈爱(罗六;林后六14~七1;帖前四3~7;来十二14;彼前一15~16)。
b.神是道德的完全。
圣经启示的神不仅是可畏的,也是可爱的,全因为祂是真实、可靠的,满有恩典、怜悯、忍耐、恩慈、智慧、公义、良善和慷慨──所有这一切都借着祂对信徒的爱,和对叛逆世界的管治显明出来。为了这一切荣耀的特性,神是值得永远称颂的。一个怀着正确思想来研究神之道德性的人,总是会以三一颂(Doxology383,Doxology)作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