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0


三位一体(TRINITY

 聖經辭條, 《聖經新辭典》

“三位一体”一词并不出现于圣经;虽然特土良(Tertullian)在第二世纪的最后十年间采用这词,但一直至第四世纪这才正式见于教会的神学中。然而,它却是基督教信仰中独特而包罗万有的教义。它确认了三点:神只有一位;圣父、圣子、圣灵都各自是神;圣父、圣子、圣灵各自是一独特位格(Person)。经过特土良、亚他那修(Athanasius)和奥古斯丁(Augustine)最早的详细阐述后,“三位一体”的这个说法便成为教会的信仰。

Ⅰ 起源

虽然严格而言三位一体并不是圣经的教义(圣经对此并无任何系统化的陈述),但它却是神启示的基础──在旧约是含蓄地表达,在新约则是明确地表达。这是说我们虽然无法肯定旧约启示了三位一体的教义,然而当新约表明了这教义的内容后,我们便可从旧约找到许多暗示。

a. 旧约中

我们可以理解,古时在异教拜偶像的环境下,一个启示的宗教若要站得住脚,便不可随便发表任何危及神独一性的话来。因此,其首要任务便是宣称那独一永活真神的存在:这就是旧约主要的目的。但即使这样,旧约一开始便已将万物的存在及延续归因于一个三重的来源。有些经文将神、祂的话和祂的灵相提并论,例如在创世的叙述中,伊罗兴(神)藉祂的话和灵来创造(创一2-3)。一些学者认为,创一26也指着同一方向,这经文记载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经文接着记述工作完成:“神就照着自己〔单数〕的形像造人”,这就是一个众数与单数相互交替的显著例子,表示在一统中见多元。

还有许多其他经文将神,祂的道和祂的灵一并提及,当为“众果效的共同因由”。在赛六十三8-10有三位说话者:与以色列立约的神(箴8节)、在祂面前的使者(第9节),和为他们的悖逆而“担忧”的灵(第10节)。在较后时期,神的创造活动及管治更被描绘为透过祂的道和祂的灵而成就;前者化身为智慧(箴八22;伯廿八23-27),后者是各项福气的施与者,是体力、勇气、文化、政府的源头(出卅一3;民十一25;士三10)。

创造时所显明的三重来源,在救赎的开展中更为明显。在很早阶段便有一些特别的现象,是与耶和华的使者有关的,祂被人尊为神,也接受这尊荣(创十六2-13,廿二11-16)。并非每一处提及耶和华使者的旧约经文都是指一位圣者,因为撒下廿四16、王上十九5等经文所指的显然是一个被造的天使,他得到神的权力来执行一项特别的任务。在其他经文,耶和华的使者不仅有神的名字,还有神的尊严及能力,施行神的拯救,又接受只有神才配受的尊崇及颂赞。简而言之,在圣经的作者看来,即使弥赛亚是与神不同的一位,他还是具有神性(赛七14,九6)。

在有关启示及救赎的工作上,神的灵也相当重要,祂的职责是赋予弥赛亚工作的能力(赛十一2,四十二1,六十一1),又预备其子民的心,使他们以信心和顺服来回应(珥二28;赛卅二15;结卅六26-27)。因此,那位客观地透过天使-使者启示自己的神,同时也主观地透过圣灵启示自己(在救赎的范围内,圣灵是一切福祉及恩赐的施与者)。我们要留意,亚伦的三重祝福(民六24-26)也许正是新约使徒祝福的模范。

b. 福音书中

我们要谨记旧约是成书于三位一体这教义获清楚启示以前,而新约则成书于此教义启示之后。在新约,三位一体的教义特别彰显在神的儿子道成肉身及圣灵的浇灌等事件中。然而,不论在旧时代中这启示是如何的模糊,新约中的圣父、圣子、圣灵仍然是旧约中的那三位。

不过我们可以说,在基督来临以前不久,圣灵大大进入敬畏神之人的意识中,这程度是自从玛拉基先知的工作完结后所未曾有过的。尤其是施洗约翰,他意识到圣灵的同在和呼召,并且他的讲道也可能提及三位一体的教训。他呼召人向神悔改,信靠即将来临的弥赛亚,又谈及圣灵的洗──他的水礼只是圣灵洗礼的一个象征而已(太三11)。

启示三位一体的特别事件如下:

i.预告耶稣诞生。当天使预告耶稣诞生的时候,他向马利亚透露了三位一体在道成肉身一事上的主动角色:圣灵要临到马利亚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她,她所生的孩子要称为神的儿子(路一35)。这样,按天使的透露,圣子的道成肉身便是藉着圣父和圣灵的工作而成。

ii.基督的受洗。当基督在约但河受洗时,神的三位可以辨认出来:圣子接受洗礼;圣父从天上说话,确认圣子的身份;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圣子身上,作为客观的象征。耶稣既这样得到圣父及圣灵的见证,也就得到了用圣灵替人施洗的权柄。施洗约翰似乎很早便认识到,圣灵不仅与弥赛亚同在,也是从祂而来的。因此,这三位一体的第三位既是神的灵,也是基督的灵。

iii.耶稣的教训。耶稣的教训由始至终都有三位一体的特色。祂说圣父差祂到来,说自己是那表明圣父者,而圣灵则是祂与圣父工作的媒介。祂一直强调圣父、圣子、圣灵彼此之间的关系(见:约十四79-10)。祂强调地宣告:“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中保),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约十四16-26)。因此,三位一体神的三个位格既有分别,也有共通之处。圣父是神,祂差遣圣子;圣子是神,祂差遣圣灵;圣灵自己也是神。这是基督教信仰中有关圣灵的“双重出处”(double procession)的基础。基督与犹太人争辩时宣称,祂儿子的身份不仅来自大卫,更来自一个使祂成为大卫之主的来源,而且在大卫说出这话时,祂已有这“主”的身份(太廿二43)。这一并显示了祂的神性和先存。

iv.复活主的差派。基督在升天前,差派门徒到世界各地传扬祂的信息,祂在这教导中特别提到要“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替人施洗。重要的是:名字只有一个,但却包含三个不同的位格。三位一体乃是三而一的神;再没有任何诠释比这处表达得更清楚了。

c. 新约书卷

在福音书以外,新约书卷的记载足以显示,基督教导门徒有关三位一体的教义远较四卷福音书所载的为多。这些门徒全心全意宣扬三位一体的教义,以之为救赎的三重来源。五旬节当日,圣灵〔在使徒身上〕的浇灌突显了祂的位格,同时重新阐明了圣子的身份。在解释五旬节的现象时,彼得把它形容为三位一体的活动:“这耶稣……祂既高举在神的右边,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徒二32-33)。所以,五旬节的教会是建基于三位一体的教义上的。

哥林多前书提到圣灵的恩赐,提到服侍同一位主的不同职事,也提到同一位神感动人投身圣工(林前十二4-6)。

彼得也将救赎的源头追溯至三位一体的神那里:“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藉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彼前一2)。使徒的祝福──“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十三14)──不仅总结了使徒的教训,也解释了在基督徒经验中三位一体的更深意义,圣子救赎的恩惠使我们得享圣父的慈爱,并圣灵的相交。

然而更奇妙的是,这种一而三的信仰告白,对那些历世以来相信独一神的人而言,并没有造成困扰及争议,并且他们在加入基督教会的时候,也不曾意识到有任何与他们历史悠久的信仰相违背的地方。

Ⅱ 系统的陈述

虽然圣经没有陈明一套三位一体的教义,但它包含了关乎这教义的所有元素,以致神学能将它建构起来。基督的教训替神本身不同位格的真实性作见证,也阐明三位位格之间的关系。神学的任务就是根据祂的教训建立三位一体的教义。外在的势力迫使教会要陈明这教义,特别是教会本身对基督的神性的信仰和维护这个信仰的必要,首先促使教会要面对建立一套完整的三位一体教义的责任,作为其信仰的规范。爱任纽(Irenaeus)、俄利根(Origen)与特土良一起负起了建构这教义的责任,其陈述公式至今仍大体上为大公教会所采用。在亚他那修的领导下,尼西亚大公会议(主后325)宣告此教义为教会的信仰,并且在一个世纪以后,经过奥古斯丁的铺陈,它成了所谓的亚他那修信条的一部分,流传后世,直到今日仍为信仰三位一体的教会所接受。此后再经约翰加尔文进一步说明(有关这点见 B. B. Warfield, Calvinand Augustine, 1956,页189-284),三位一体的教义便成为改革宗教信仰的一部分。

几个位格之间,各有特征可以辨认其不同。

a. 多元中的统一

大部分对三位一体教义的陈述都指出,按本质而言,神的本体是独一的,但却有三位格,然而这不是三个分割的独立个体。神的本质有三个存在的形式,但“位格”一词并不能完全表达这方面的真理,因为“位格”让我们想到一个有理性及道德的独立个体,而神的本体却不是三个个体,乃是一神的本质内三个自我的区分。再者,人的位格意味独立的意志、行动和情感,导致各人有独特的表现。然而,三位一体真神并不是这样。不错,每一位格都是自觉的及自我引导的,但却从没有独立或对立的行动。当我们说神是统一的时候,意思是指虽然神具有三重中心的生命形态,但祂的生命却不是分裂为三的,祂在本质、个性和意志上都是统一的。而当我们说神是“三而一”时,意思是说多元中有统一,这多元是表现在其位格、特性和行动上。

b. 尊严上的平等

不同位格之间在性质、尊贵和尊严上是完全平等的。三而一真神的首位在本质上是圣父,从亘古开始便如是。这是神本身的特质,“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从他得名”(弗三15)。

圣子被称为“独生的”,所指的大概是其独特性而不是其出生。基督经常宣称自己与神有一种独特的父子关系,而那些听见祂说这话的犹太人显然对这宣称并不存在幻想。事实上,正因祂“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约五18),他们才想要杀祂。

圣灵被启示为唯一通晓神的属性的那位:“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0-11)。这就是说,“在最深层的本质上,圣灵正是神自己”。

由此可见,新约的教训印证了“三个位格互相平等”的教义。

c. 行动上的多元

圣经描述神不同位格的功能,特别是在人的救赎方面,当中显然涉及某程度上的从属关系(这不是在本质上,而是在关系上),即先是圣父,其次是圣子,最后是圣灵。圣父透过圣子,藉圣灵来工作。因此基督可以说:“我父比我大。”正如圣子受圣父所差派,照样圣灵也受圣子所差派。正如圣子的职责是要彰显圣父,照样圣灵的职责是要彰显圣子,就像基督作见证说:“他要荣耀我;因为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十六14)。

我们要知道,三位一体这教义其实是基督徒经验的自然表达。早期的基督徒认识到自己已经与圣父和好,而这复和是藉圣子的救赎为他们成就,并藉圣灵的工作使他们得以经历的。因此,对他们来说,三位一体在未成为教义以前已经是一个事实,但为了将这教义保存在教会的信条中,必须有系统地陈明它。

Ⅲ 教义的含意

三位一体这教义对于神学、基督徒的经验和生活都非常重要。

a. 它意味神是可启示的

对神来说,启示就像太阳照射那样自然。在任何被造之物尚未出现以前,三位一体之内已有自我启示,即父向子启示,父及子向灵启示,灵则在神的本体中传递启示。当神定意要创造一个宇宙的时候,这并不表示祂的行为有所改变,祂只是让自己的启示往外辉照其创造物,方法就是透过彰显一切的圣灵。

b. 它意味神是可沟通的

正如太阳照射的时候发出光、热,和能量;同样,若神本身是一个团契,祂可以向其受造物伸展这个团契,并按照他们的吸收能力传达自己。当祂到来拯救人类时,这伸展即臻极至:祂亲自纡尊降贵,让这内在团契接触那些被遗弃的人,且提升他们。这样,由于神是三位一体的,故此祂有东西与人分享,就是祂自己的生命和祂的沟通。

c. 它意味三位一体是世人一切真正契交的基础

由于神本身是一个团契,故此那些按照祂的形像被造且具有道德的受造物,只有在团契之内才能得到丰盛的生命。这就表现在婚姻、家庭、社会和教会中;特别是教会,她的 koino{nia 〔译注:即相交、共享的意思〕正是建立在三个位格之间的契交上。因此,基督徒的契交是世上最神圣的事情,是天上生命的地上版本,正如基督为祂的跟随者祈祷说:“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约十七21)。

d. 它使宇宙的生命丰富多采

正如我们上面所说,神的生命具有多元性。圣父设计,圣子创造,圣灵赋予生气;这是多种多样的生命、工作、活动。因此我们可以明白,倘若宇宙是神的彰显,我们便可以预期整个被造的宇宙内会有丰富多采的生命。我们以为所谓大自然的一致性是完全不正确的。一切创造的奇工、一切生命的形式、一切宇宙的运动,都是神多元生命的一种反射或反照,其中并没有单调的千篇一律,也没有大规模的一致模式,因为大自然反映着永活神本质及属性上的多面性。

书目:
J. R. Illingworth, The Doctrine of the Trinity, 1909;
C. W. Lowry, The Trinity and Christian Devotion, 1946;
A. E. Garvie, The Christian Doctrine of the Godhead,1925;
H. Bavinck, The Doctrine of God, 1951,页255-334;
B. B. Warfield in ISBE (见 'Trinity' 条);
R. S. Franks, The Doctrine of the Trinity, 1953;
K. Barth, Church Dogmatics,英译本,1936, 1,页339起;
D. Lamont, Christ and the World of Thought, 1934,页2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