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 “Works”(Excerpts)
所作的事,工作,行为 (Works)
英文圣经中有三个主要用法,彼此虽然有别,却是相关的。这三个用法分别是指:神的作为、耶稣基督的作为、人在有否信心的情况下所作的事。
A.
在旧约里,神的作为是对祂至高能力、权柄,智慧和仁慈的证明。旧约要把神描写得清楚时,不是用「无所不能」这类象词汇,而是指出的作为。摩西援引神的作为,以此证明祂与其他神明截然不同(申3:24)。诗篇屡次宣告神的作为,藉此竖立人对祂的能力和权柄的信心,并叫人肯定唯独祂才配受敬拜。这些作为包括了祂创世的活动(诗104:24),以及祂在蒙拯救的百姓当中(诗77:11-20)并在列邦中施行主权的举动(诗46:8-10)。
B.
耶稣借着祂的作为来启示祂既是弥赛亚,又是神的儿子。祂回复施洗约翰时,即列举了一些例子(太11:2-5)。约翰福音记载了耶稣一些重要作为,器的正为揭示其弥赛亚的身份及神性,藉此激发人对这位圣子的信心(约20:30-31)。耶稣屡次指出,祂的作八四证明了祂是父所差派的(约5:36,10:37-38)。祂的作为也就是神自己的作为(约9:3-4),足以叫人相信祂与父神之间的关系是独一无二的(约10:38,14:10-11)。正因祂把自己当作神,犯了亵渎之罪(约5:17-23)。祂的死完成了祂的工作(约17:4,19:30)。
C.
信徒也藉善行表明神在他里面动工(太5:16,约6:28,14:12)。相反,不信者因其恶行表明了他与神隔绝(约3:19,西1:21,弗5:11)。故此,善行是人有活泼信心的证据,这是雅各布为针对那些宣称自己单凭信心得救却没有善行的人而强调的(雅2:14-26)。雅各布与保罗在这点上是一致的。保罗一再说明善行是必须的,意即我们单凭信心进入在基督里的新生命之后,应产生相称的行为(弗2:8-10,林前6:9-11,加5:16-26)。保罗所反对的是人尝试以其善行去赚取神的恩宠,或藉善行确保自己脱离罪咎(罗4:1-5,弗
2:8-9,多3:5)
。因为救赎的赐予乃基于神的恩典,任何善行也不能叫人配受救赎。故此,不信者的善行对他的得救而言是无效的,因为他凭恃肉体,而不仰赖神的恩典(罗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