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神竟為我死
講員:曾劭愷|《基督論課程》第六課,6/20
第六課 永生神竟為我死
弟兄姊妹平安,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歡迎大家收看我們這一系列的基督論的課程。前兩堂課我們初步探討了迦克墩信經基督論的基本原則。我們認信一位基督有神人二性,祂是一個位格,是聖子的位格,祂不是兩個位格。但完全是神,完全是人,是真神,是真人。這二性聯合在一個位格之內,不可分離,可是也有不可磨滅的區別。
我們今天要再從這些原則來思想基督徒信仰的核心,就是基督之死。偉大的十七世紀清教徒神學家約翰歐文(John Owen)《The Death of Death in the
Death of Christ》這本書裡面講到:「基督為我死 」(Christ died for me)是基督徒信仰的核心,這是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當中最重要的真理。'Tis mystery all! Th'Immortal
dies!「何等奧祕,永生神竟為我死」,這句詩出自Charles Wesley(查爾斯衛斯理)著名的詩歌《奇異的愛,怎能如此》,末句說:「我主我神竟為我死!」 當然神是不能死的,按神性說,基督不能死,也從來沒有死過。所以在華人教會𥚃面有一些牧師,甚至是神學教師,特別是改革宗背景的神學老師,會禁止會眾以及學生唱怎能如此這首詩歌。他們認為永生神不能死,所以這句詩在神學上是錯誤的。但其實整個改革宗傳統以至宗教改革傳統,以至整個福音派傳統,整個大公教會的傳統當中,這句話其實不斷地出現。
改革宗傳統當中最具權威的幾大信經之一《多特信經》就使用了「聖子之死」這樣的用語,The death of the Son of God,用這樣的用語來說明基督如何滿足上帝的公義。神學泰鬥John
M. Frame(約翰弗蘭姆)在他的《系統神學》一書中這樣寫道:「在道成肉身當中,聖子遭受到傷害與失喪,身體的痛苦遭受剝奪以及死亡。上帝不能受苦的教義不應該被用來否認上帝有情感,或是否認聖子在十字架上遭受真實的傷害與死亡。然而上帝在祂超越的本性中是毫無可能受傷害,也不可能喪失任何東西的。」
永生神竟為我死,這是一個非常奇妙的真理,我們不能否認聖子在十字架上真的死了。當然,按神性說祂不能死,祂也沒有死過。但是按人性而言,祂真的死了。那是人的死亡,神是不能死的。但聖子在十字架上真的經歷了人的死亡。假如我們說死在十字架上的不是永生上帝的第二位格,而是拿撒勒人耶穌,這就等於把聖子的位格以及拿撒勒人耶穌的位格分成二個位格,這是異端。我們也不能說死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的人性,而不是祂的位格,因為人性乃是抽象的本質,是全人類共有的本質。你快要死的時候不會說:「我的人性快要死掉了」,沒有人會這樣講,死掉的就是我這個人,不是我的人性,死掉的是我的位格。而基督只有一個位格,是聖子的位格,經歷人性死亡的,不是另外一個位格,就是聖子的位格。假如否認聖子經歷了人的死亡,我們就等於是把基督分成兩個位格。我們再說一次,這是聶斯多流派的異端!永生神竞為我死,這是我們用理性很難以測透的奧祕。但是我們明白這個真理,因為我們降服在這個真理之下。而這個看起來好像神學家才會去辯論的基督論的問題,其實是整個基督教信仰的基石,是基督徒生活與信仰的核心。
耶穌在馬太福音十六章說,祂要把教會建立在神人二性的基督論的根基上,就是永生神為我死這樣子的宣告的根基上。耶穌是誰?這是耶穌要問我們每一個人的問題。這不是光問神學家的問題,是所有的基督徒都應該正確地去回答的問題,這個是敎會信仰的根基。所以我們一定要搞清楚,耶穌是誰?
馬太福音十六章13 節的記載:「耶穌到了愷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 人子是誰?』」。這些人就說: 「有人說是施洗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𥚃的一位。」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我們在這𥚃可能需要了解一下,這段經文的上下文。馬太福音十四、十五章記載了耶穌餵飽五千人,餵飽四千人的神蹟。我們記得在馬太福音第四章的時候,耶穌在曠野裡面受試探,飢餓了四十晝夜,但是祂沒有用神蹟來餵飽自己。魔鬼對祂說:「祢如果是神的兒子,祢可以把石頭變成餅。摩西律法也沒有說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以把石頭變成餅。把石頭變成餅不是犯罪。」
可是耶穌來,所行的每一個神蹟都是為了我們以及我們的救恩。衪在十四、十五章用神蹟餵飽五千人,餵飽四千人。可是祂在曠野的時候,沒有用神蹟餵飽祂自己一個人。耶穌兩次餵飽眾人的時候,其實都做了一系列的動作。祂祝謝,把餅擘開,然後遞給門徒。這一系列的動作跟馬太福音廿六章、哥林多前十一章記載耶穌頒授聖餐的時候是一模一樣的一系列動作,「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
然後到了十六章一開始,耶穌跟法利賽人還有撒都該人有一段對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他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1), 祢顯個神蹟,我就信。今天很多不信的人也說:「上帝顯個神蹟,我們不就信了嗎?」對不起,上帝早就顯神蹟了。整個宇宙都是上帝的神蹟,神的永能和神性在其中是明明可知的。但不信的人就是不信,你顯個再明顯的神蹟給他,他都能夠用某種方式把它給解釋掉,他故意不信,故意不認識神,就是不認識神。
馬太福音十六章2至3節:「耶穌回答說:『晚上天發紅,你們就說 [天必要晴] ;早晨天發紅,又發黑,你們就說 [今日必有風雨] 。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耶稣的意思是明明已經清楚到不能再更清楚了,你們還不會分辨,所以沒有別的神蹟顯給你們看,你們是故意不認識的!
第4節:「『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看。』耶穌就離開他們去了。」 約拿的神蹟是指約拿被吞在魚腹裡三天三夜以後被救出來。這個是預表耶穌基督死亡三天三夜,然後從死裡復活。除了這個神蹟以外,再也沒有別的神蹟給法利賽人還有撒都該人看。在馬太福音十二章,耶穌也是對法利賽人講了這番話,說只有約拿的神蹟給他看。
為什麼耶穌要特別對法利賽人以及撒都該人講這樣一番話呢?因為這兩種人其中一種不相信神會死,另外一種不相信死人會復活。法利賽人當然一開始就不承認耶穌是神,但他們更加不能夠接受的是耶穌說自己是神,又說自己會死,所以他們不會接受約拿的神蹟。而撒都該人不相信死人復活,所以不會相信約拿的神蹟。耶穌說,給法利賽人還有撤督該人的,就只有約拿的神蹟。約拿的神蹟對這兩種人來說是愚拙,是絆腳石。正如保羅說:「十字架在外邦人是愚拙的、在猶太人是絆腳石」(林前一23)。約拿的神蹟對法利賽人、撒督該人也是這個樣子。
然後到了第5節,耶穌跟門徒離開了這些故意不認識神的人,渡到了另外一邊,他們忘記帶餅。「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要謹慎,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 門徒彼此議論說:『這是因為我們沒有帶餅吧!』」(6-7節) 他們可能覺得耶穌很小氣,剛剛跟法利賽人、撤都該人起了衝突,現在五還在生氣,所以就不讓門徒吃法利賽人跟撤都該人的餅。
很奇怪,這些門徒都已經忘記了耶穌在十四、十五章兩次餵飽眾人的神蹟。所以耶穌在這𥚃就責備他們:「你們這小信的人,為什麼因為沒有餅彼此議論呢?你們還不明白嗎?不記得那五個餅分給五千人,又收拾了多少籃子的零碎嗎?」(8-9節) 所以耶穌是指著什麼說的?原來耶穌是指著自己的死與復活說的,指著耶穌的神人二性說的。門徒想說耶穌可能可以用五個餅來餵飽五千人,可以用七個餅來餵飽四千人,可是如果沒有餅,怎麼能夠變出餅來呢?把有的變很多,這個是人可以行的神蹟。但是從無到有的創造,只有上帝可以做得到。沒有餅變成有餅,只有上帝能夠行這樣子的神蹟。
耶穌是神嗎?這是他們打的一個問號。所以耶穌責備他們說:「你們還不明白嗎?」(11節)你們還不明白耶穌就是神的兒子嗎?這是一個很特別的神蹟,這跟耶穌醫病趕鬼以後,五餅二魚餵飽五千個人是不一樣性質的神蹟。它從無到有,能不能夠做到,取決於祂是不是神。門徒還不明白耶蘇是神嗎?我們不曉得有幾個門徒明白了,但至少有一個懂,那就是彼得。所以耶蘇問完了這個問題說:「你們還不明白嗎?」
到了13節,耶穌就到了該撤利亞腓立比的境內,馬上就問門徒說:「人說我 人子是誰?」門徒就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位。」
耶穌說,「那你們說我是誰」這些答案都錯了,你們說我是誰?我們在這𥚃要曉得耶穌說這句話的重點。耶穌不是要我們每一個人都來建構自己的基督論,自己來回答「耶穌是誰?」 因為這段經文𥚃面,聖經正統的基督論已經一次賜下,成為教會的根基、教會的磐石。所以耶穌問你們說我是誰的時候,是在那個地方,那個時候,對那群門徒講的,那是彼時彼處。但是現在,此時此地,耶穌已經不再在乎我們是否建構自己的基督論。祂在乎的是我們對基督的認識,是否與這裡的宣告一致?是否建立在基督這塊教會的磐石上面?你自己說耶穌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說耶穌是誰的時候,你的宣告跟大公教會的信仰是否是一致的?所以我們不要把這段經文解讀成一種個人主義,好像耶穌要我們都來建構一套自己的基督論,祂是要我們回到大公教會的正統裡面。
耶穌問「人們說我是誰」之前那些回答都不對。所以耶穌還要再問門徒一次「你們說我是誰?」(15節)這時候西門彼得已經明白了。彼得雖然是一個衝動的人,但是他不笨。所以彼得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16) 當然彼得能夠這樣回答,不光是因為他聰明。他此刻的聰明是父神賜給他的,所以「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17節) 所以彼得在這裡宣告了基督的神性,宣告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很多人說彼得此處的宣告是聖經基督論的正統,是聖經基督論的核心。聖經基督論的正統在這時候就奠定下來了。事實其實不是如此,這個宣告只有聖經基督論的一半,它是半正統。歷史上很多基督論的異端都說耶穌有完全的神性,完全是神,是真神,但是他們卻否認了基督完全真實的人性。而彼得在這裡其實就是這個樣子。
彼得的基督論在這個時候還不正統,一直到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彼得的基督論都還是半正統,而半正統其實就是異端。正因為彼得落入一種謬誤的基督論異端當中,所以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他三次不認主!彼得為什麼三次不認主?是因為他不愛耶穌嗎?他很愛耶穌,他愛到要拔刀跟那些捉拿耶穌的人對抗。他不是因為不愛耶穌,他為什麼三次不認主?因為他覺得自己被騙了,耶穌不是說自己是神嗎?神怎麼能夠死?不可能,不可能!怎能如此?所以彼得不認主。耶穌居然受如此的苦難,眼看就要死了,神怎麼可能如此軟弱?神怎麼可能受苦,猶太人相信神是不能受苦的。正統的基督教上帝論也告訴我們
上帝是不能受苦的。但是上帝不能受苦的真理在基督身上,不能夠因此就說基督不會受苦,因為基督不但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
而我們發現到耶穌復活之前,彼得一直都還搞不清楚。直到他聽說耶穌復活了,他大為詫異,啊!耶穌復活了,趕快跑去看,看了,墳墓空了,然後他還是摸不著頭腦,有點搞不清楚。終於耶穌向門徒顯現,說:「願你們平安!」彼得這時候才開始有一點頭緒。但是在新約聖經的記載當中,彼得一直要到五旬節聖靈降下的時候,聖靈的光照才終於讓他正確地明白基督的位格,認識基督的位格,用正確的基督論來解釋基督的死,那篇講道記載在使徒行傳第二章。在這之前彼得的基督論一直都還是半正統,至少是搞不清楚的,而這在馬太福音十六章特別清晰地體現給我們看。彼得認信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16節)在這𥚃彼得認信了基督完整的神性。基督是真神,好不好,很好,夠不夠?不夠,因為這還不是正統的基督論,只是半正統。
到了第21節,馬太記載「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21節) 也就是說在這之前,耶穌一直沒有講自己需要去死,因為那個時候門徒根本還沒有搞清楚耶穌是神。在十六章以前,門徒都認為耶穌只是個人,對他們來說,耶穌會死是理所當然的。現在耶穌終於讓至少一部分的門徒認識了祂的神性,在這個前提底下,耶穌才繼續啟示祂的人性。我們看見聖經教導基督論的順序始終是如此:一定是先教導祂的神性,才教導祂的人性,這個在神學上叫做從上到下的基督論,先講道,才講道成了肉身。所以基督先讓門徒明白了祂的神性以後,祂才對門徒講述祂將要按人性去死在十字架上面。馬太就告訴我們,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從耶穌啓示了祂完全的神性以後,才開始教導祂將要死在十字架上。
22節「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這𥚃中文翻譯不是很好,正確的翻譯是彼得把耶稣拉到一旁,然後中文翻譯成就勸他,原文其實是「責備祂」,彼得把耶蘇拉到一旁責備祂說:「主啊,萬不可如此!」為什麼萬不可如此?因為你是神,你怎麼可以說你會死,神是不能死的,祢卻說祢會死。祢在教導異端,萬不可如此!所以彼得在這裡責備耶穌,這是典型屬肉體的思維。耶穌如果是人, 就不是神,是神,
就不是人。如果是神又是人,那麼祂的神性或許不完全,或許祂的人性不完全。可是基督不可能完全是神,完全又是人, 是真神又是真人。基督不可能又是永生神,又會死。祂不可能又是創造主,又是受造的人,不可能!所以屬肉體的思維就是:基督既然完全是神,是真神,那麼基督就不可能擁有完全真實的人性。祂既然是永生神,祂就不能死。如果耶穌完全是神,是真神,那麼可能頂多是祂上帝的位格披戴了人的身體,可是沒有人的意念、心思。或者祂除了人的身體之外,根本就沒有完整的人性,因為祂的人性完全被神性給吞噬了,所以衪擁有的只是一個人的身體而已。又或者是耶穌在地上顯現的只是一個幻影,或者是一個臭皮囊,死在十字架上的也只是一個幻影而已。
但是大公教會查考聖經以後,判斷這一切的理論,一切的解釋,都是屬肉體的思維,都是異端!聖靈在馬太福音十六章所默示的話語所啟示出來的這位耶穌基督完全是神,完全是人,是真神、是真人。而且祂是一位基督、不是二位。永生神竟為我死,這是馬太福音十六章完整的基督論。這是彼得到耶穌復活以後,聖靈降下以後才終於明白的。到那個時候,彼得才終於懂得驚嘆「怎能如此?」在這之前彼得一直是萬不可如此。
耶穌在這𥚃很嚴厲地責備了彼得:「撒旦,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23節) 你不去思想神的奧祕,神的旨意。你想的是自己的理性能夠去推敲出來的東西,所以你的思維是屬肉體的。所以撒但退我後邊去吧,耶穌說。在這𥚃彼得只有半正統,而耶穌把完整的基督論啟示出來的時候,彼得還以為耶穌講的是異端,其實彼得的基督論在這個時候才是異端。而耶穌在這時候賜給了我們一套整全的基督論,一位基督,神人二性,永生神經歷了人的死亡,永生神竞為我死。
但是我們就要再問下去基督的神人二性,以及祂作為聖子在十字架所經歷的人的死亡,跟我有什麼關係?
耶穌從死裡復活,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們繼續看馬太福音十六24到28節,「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耶穌講述完衪作為永生上帝的兒子將要上十字架以後,祂就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 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24b-27節)
在這𥚃耶穌告訴我們,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捨己」原文的意思是「否定自己」Deny yourself, Self-denial。我們這個世代總是告訴我們要肯定自己,要告訴自己你是最棒的。這個世代總是在強調我、我、我…。我們問的總是我喜歡什麼?我想要什麼?我能做什麼?甚至基督徒來到教會的時候,我們所問的也是我喜歡怎樣的教會?我喜歡怎樣的敬拜讚美?我們很少去問我用這樣子的敬拜讚美來讚美神是神所喜悅的嗎?我們很少去問神喜悅的是什麼?我們想的都是我、我、我。這個與耶穌所教導的捨己是背道而馳的。而今天很可惜很多牧師所思想的也是怎麼樣去迎合會眾的胃口,去討好會眾的喜好,而不是去討神的喜悅,這都是以人為中心的思維。
但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也就是說我們不應該再以自我滿足為樂,而是以討神的喜悅為滿足,我們應當捨己!然後耶穌說,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我們如果明白為我們捨己的那一位,就是永生上帝的兒子,祂本與神同尊同榮,卻為我們捨己。祂是永生上帝的兒子,但是永生神竟為我死!如果我們明白這一點的話,我們就應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當我們讚嘆永生神竟為我死的時候,我們應該要想起使徒保羅的教導:「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5-8)
當我們想到那位與神同等的位格,聖子的位格竟然為我死的時候,我們就當效法祂虛己的心。今天許多的基督徒想要作世界的王來彰顯基督的榮耀,想要利用地上的政權來述說上帝的公義。今天許多基督徒以為用石頭打死犯罪的人,就可以彰顯神的公義。但是萬王之王卻成為眾人的奴僕,公義的審判者受了罪人的審判,那赦免行淫婦人,稱稅吏、妓女為朋友的聖者,為了他們的罪,也為了我們的罪被釘十字架。在地上基督的榮耀是藉由羞辱顯明出來的,基督的生命是藉由祂的死以及我們的死彰顯出來的。所以今天的基督徒是否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呢?
我們讚嘆永生神竟為我死的時候,我們是否也甘願為犯罪的鄰舍被他們釘十字架呢?耶穌在地上的時候,彼得一直用萬不可如此的思維來面對永生神竞為我死的真理,但是賜真理的聖靈降臨以後,彼得念及永生神竟為我死,他就以「怎能如此」的感慨最後甘願為基督殉道。根據教會傳統的相傳,彼得殉道的時候,主動要求羅馬帝國將他頭下腳上釘在十字架。你願意效法彼得,如同彼得效法基督,為得罪你的人被釘十字架嗎?今天先講到這𥚃,下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