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成全律法和先知-01|⾺太福⾳ 5:17-20
爾灣聖徒改⾰宗⾧⽼會主⽇信息|馬太福音5-7章|3/19/2017 |唐興牧師
A. 前言
1-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最主要的不同地方:聖經。 當我們要向⾮基督徒傳福⾳的時候,許多⼈都會說「所有的宗教都是要⼈向善的。」許多 基督徒甚⾄會問:「為什麼有的⼈那麼好,卻沒有得救?」這些問題的根本是:⼈對「向 善」和「好⼈」的定義與聖經的定義是不同的。聖經⽤的是「義」這個字,也就是我們今 天經⽂的主題之⼀(講到⽂⼠法利賽⼈的義和天國⼦民的義)。所以,我們可以說基督教 和所有的宗教基本上的不同在於:「聖經」。因為,基督教是從聖經來解釋所有⼀切事物 的,基督教是透過聖經來理解世界上所發⽣的事,所以和其他宗教以及⼈類其他的所有知 識不同。基督徒雖然信神,若是沒有從聖經來的真知識,就不會真認識神,所以才會問: 為什麼有許多好⼈沒有得救。基督教若忽略了聖經就⾃然變得像名間宗教⼀樣了。
2-以色列人也信神但只相信舊約。 許多猶太⼈也信神,但是只相信舊約,不相信耶穌。他們不知道舊約聖經都是在講耶穌的 (路24:44;約5:46),所以對神的認識是錯誤的。基督是整本聖經的核⼼。如果沒有從 舊約中看到基督,就不會對聖經有正確的認識。主耶穌在復活之後,第⼀個主⽇,在以⾺ 忤斯的路上,祂向猶太基督徒解釋舊約聖經中關於祂的事。24:25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 的⼈哪,先知所說的⼀切話,你們的⼼信得太遲鈍了。26 基督這樣受害,⼜進⼊他的榮 耀,豈不是應當的嗎?」27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的話都給他們講 解明⽩了。 這是耶穌在新約教會的第⼀堂主⽇崇拜:釋經講道、主⽇學和擘餅領主餐。 結果,他們的眼睛明亮了,認出了耶穌。
在教會歷史中,我們看到教會雖然說信基督,但是對整本聖經的解釋不同也會出問題。
3-羅馬天主教也信基督,但對聖經的解釋不同,並且認為教皇⾼於聖經的權威。羅⾺天主 教扭曲了「因信稱義」的根本聖經教義,毀壞了對神的救恩計畫之理解。當救恩的真理被 毀壞的時候,對基督的認識就被扭曲了,所以產⽣了偶像的崇拜和腐敗的教會治理。因 此,16世紀的時候,神興起了教會歷史上偉⼤的宗教改⾰運動,興起無數忠⼼的牧師和 神學家,把教會從錯誤中帶回到聖經真理的路上。因此,我們看到這時期的教會,產⽣了 許多重要的教理問答和神學教義(海德堡要裡問答、⽐利時信仰宣⾔,西敏斯特信仰宣⾔ 和要裡問答,等),都是教會為了持守聖經的真理,防⽌偏差扭曲的聖經解釋。
4-一本聖經,不同的基督教:對聖經不同的解釋。但是,我們看到今天基督教在現代主 義、後現代主義、流⾏⽂化思想的衝擊下,棄守了這些寶貴的教導,離開教會歷史正統對 解釋聖經真理。雖然都是基督教,因為對聖經真理有不同的解釋,結果產⽣許多不同宗 派。幾乎每個基督教的宗派,或是無宗派的基督教,都承認聖經是最⾼的權威。要如何分 辨這些不同的宗派呢?今天的經⽂提供了我們⼀個最基本的分辨原則:第19節,告訴我 們最合神⼼意的教會,就是那些教導天國⼦民的義之教會。教會的功⽤若不是發揮在教導 基督徒如何得著「義」是⾮常危險的。因為主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 文士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入天國。」這是⼀個不可忽視、嚴肅的警告。
基督徒到教會不是要學習如何做⼀個好⼈,如何向善,因為這些都達不到神的標準,無法 成為神國的⼦民。要知道做好⼈和向善是不需要聖經真理的。⽽且,做⼀個好⼈和向善, 可能還不如⼀個⽂⼠和法利賽⼈。
經文背景。基督徒到教會是要知道「天國⼦民的義」是什麼? 基督如何把這個義成就在 我們⾝上?基督徒的義與「法利賽⼈的義」與⼀般宗教的「向善」有什麼不同? 這就是 耶穌在這裡所要開始教導的真理。前⾯3-16節是簡介,描述了神國⼦民內⼼的⽣命特 質,以及外在的影響。今天的經⽂,17-20節,是⼀個轉接點,接下來,從21-48節,耶 穌就藉著與⽂⼠法利賽⼈的義的對⽐,解釋天國⼦民的義是什麼?(發怒、姦淫、休妻、 起誓、報復、愛仇敵,等)。
歷史背景。當耶穌在地上開始執⾏神的計劃的時候,祂所作的⼀切似乎都違反了舊約的律 法:祂在安息⽇醫治病⼈,祂與外邦⼈稅吏同坐,祂斥責⽂⼠法利賽⼈對律法的解釋和應 ⽤…。祂在登⼭寶訓⼀開始的教導就顯然與⽂⼠法利賽⼈的教導不同;祂顛覆了他們的權 威(所以他們要逼迫祂、要殺祂),但是祂的教導的確好像推翻了舊約聖經的教導。這種 想法⾃然也在信主不久的⾨徒的⼼理。其實,今天許多基督徒也都還有這種看法:我們是 在新約,舊約的律法是屬於舊約時期的,跟我們沒有任何關係。這都是因為沒有看到舊約 聖經中的基督和祂在舊約中的⼯作。當時的猶太⼈也是如此,他們查考聖經(舊約),卻 不知道舊約講的都是基督(約5:39,46)。
莫想。所以耶穌⼀開始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成全。 祂是在說,我的教導似乎違反了舊約的律法和先知,但不是要廢掉它們,反⽽是要成全。 我們要如何理解耶穌的教導呢? 當我們從基督在舊約的⼯作之⾓度來看,我們就會發現這 ⼀段經⽂是在說:
B. 中心思想 耶穌基督的工作是要應驗、解釋、執行神的計畫——把律法的義成就在神百姓的身上。
為什麼我們必須要從基督的⼯作的⾓度來看呢?因為經⽂本⾝告訴我們要如此來解釋。耶 穌說:莫想「我來」,「我來」是解釋這段經⽂的關鍵和前提。並且這段經⽂教導我們3 個原則:
第一,整本聖經是⼀致的、和諧的,和不變的。
第二,新約聖經是解釋舊約聖經 的唯⼀權威。
第三,單有外表⾏為的宗教(⽂⼠法利賽⼈的義)不是基督教(天國⼦民的 義)。耶穌在這四節經⽂先說明了這三個原則,然後祂才繼續解釋接下來說明,⽂⼠法利 賽⼈的義與天國⼦民的義之不同。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今天只能講到第⼀個原則。經⽂要 我們從耶穌基督在舊約執⾏神的計劃的⾓度來看這個原則。
前提:「我來」(17節;9:13;10:34-35;11:29;20:28)。「我來」的說法促使我們要從 基督⼯作的⾓度去看祂在舊約如何執⾏神的計劃。主耶穌在約5:17,
「我⽗做事到如 今,我也作事。」(在安息⽇醫治⼈)。基督教的神不是⼀個觀念,基督教的神是⼀個在 ⼈類歷史中說話做事的神。⼈類的歷史也是神⼿中的⼯作,⽬的是要⼈尋求祂(徒17:2628)。耶穌,神的兒⼦是神計畫的執⾏者。祂在舊約時期執⾏神的計劃;祂在新約時期成為⼈來到地上執⾏神到計劃;祂現在在天上坐在⽗的右⼿邊,也在執⾏神的計劃。神的計 畫是什麼呢?
1-神的計畫:神的計畫就是要建⽴「神的國」。神的國是按照神所定的律法來統治、管理 和祝福祂的⼦民。神國度的⼦民是那些按照神的標準遵⾏神的律法的⼈。按照神的標準遵 ⾏神的律法,就是義。「義」是聖經所使⽤的名詞,⼈遵⾏滿⾜神的律法(加3:10)。 「義⼈」,就是遵⾏滿⾜神律法的⼈(與⼀般宗教「向善」的⼈,所謂的「好⼈」的標準 不同)。聖經告訴我們,沒有一個義人,一個也沒有。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 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10,20)。沒有⼀個義⼈,的意思 是說,沒有⼀個⼈能夠成為神國度的⼦民。因此,神要在地上建⽴祂的國度,就必須解決 「義」的問題。
神國度的建立。神造亞當和夏娃的時候,他們是義的,是有能⼒遵⾏神的律法的。但是在 他們墮落之後,所有的⼈類就失去了當初神造⼈的時候的「義」。耶穌的⼯作就是要來恢 復那個義,也就是把 「律法的義成就」在神國百姓的⾝上。這就是神的計畫:把律法的 義成就在祂的百姓⾝上。也就是說,神使祂的百姓從內⼼發出能⼒可以遵⾏神的律法,滿 ⾜律法的要求。這是耶穌基督作為⼈與神之間的中保mediator的⼯作:祂要使⼈成為義 的,使得⼈與神和好。這是基督工作的核心:要把滿足神律法的義,成就在神國子民的身 上。
基督教⼀旦離開這個真理,就不是基督教了;當教會離開這個「福⾳的核⼼真理」,就不 是教會了。就像耶穌當代的法利賽⼈和⽂⼠⼀樣,那時候的教會已經淪為徒具外表形式的 宗教。就像羅⾺天主教⼀樣,敗壞了「因信稱義」的真理。雖然,16和17世紀的宗教改 ⾰運動恢復了這個福⾳的真理,令⼈哀慟的是,今天許多教會又喪失利對福⾳真理的認 識。耶穌在這裡就是要告訴我們⼀件事:福⾳的真理從來都沒有改變過,從舊約到新約都 是如此。這是我們要來看的第⼀個原則:聖經是⼀致的、和諧的、不改變的。
C. 經文解釋
1-聖經的一致性和諧性和不改變性(17-18節-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成全)。我們可以從 17和18節看到這個原則。耶穌在17和18節說明了祂的⼯作與律法和先知的關係。
a-律法和先知。這裡的「律法和先知」是指整本舊約聖經(7:12;22:40;徒24:14;28:23; 羅3:21)。這裡的律法包括:道德律法(⼗誡),禮儀律法(敬拜獻祭的規範),民事律 法(政府的法律)。禮儀律法和民事律法是從道德律法延伸出來的。所以,道德律法是神 所有律法的根基。
b-成全。「成全」這個字英⽂是「fulfill」。
在這裡應該有三個意思:應驗,解釋,執 ⾏。出現在⾺太特別喜歡⽤的「應驗套語」(fulfillment formula) :「這就應驗了先知所說 的」,有10次之多。都是指耶穌的⽣平所發⽣的事情應驗了先知的預⾔。耶穌「應驗」 了整本舊約聖經中的預⾔。這是「成全」這個字的第⼀個意思。
第⼆個意思,要從⾺太福⾳11:13節來看。耶穌解釋施洗約翰的⼯作的時候說:「眾先知 和律法說預⾔,到約翰為⽌」。說預⾔(prophesize)的意思是宣告神的啟⽰,傳講神的 話,作神的⼜的意思。所以,耶穌的⼯作是繼續宣告、傳講神的話。耶穌的教導不是要廢 掉⽽是要繼續解釋律法,把舊約律法的意思完全地、全備的「解釋」出來。(西1:25-保
羅說他的職分就是要把神的道理傳的全備)。這些都說明了整本聖經的⼀致性和和諧性。 我們現在要從基督在舊約的⼯作之「執行/實行」來說明這個原則。
c-基督工作的執行。耶穌的⼯作的⼀致性告訴我們兩間事:祂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以 及律法的不可改變性。換句話說:就是整本聖經的和諧⼀致和不可更改的特性。我們要從 基督是先知、祭司,和君王的三個⾓度來看祂在舊約時期和新約時期⼀致的⼯作——基督 執⾏恩典之約,實⾏和執⾏神的計劃: 作為先知,祂宣講福音,啟示教導神偉大的救贖計劃。 作為祭司:祂設立敬拜,帶領神國百姓在真理中敬拜。 作為君王:祂建立國度,以祝福在神的百姓心中掌權。
現在我們要到聖經中,證明主耶穌執⾏神到計劃的和諧⼀致性。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把 重點放在五個神計劃的重要⾥程碑上:1)亞當-福⾳的開始,2)亞伯拉罕-恩典之約的開 始,3)摩西-律法國度的開始,4)⼤衛-恩典之約的重申,5)耶穌-恩典之約的應驗。
舊約時期:
c-1-亞當-福音的開始。在創世記裡,基督是那⼀位向亞當顯現的耶和華(今天許多教會 已經忽略了),祂以先知的⾝分向亞當夏娃傳福⾳(創3:15),告訴他們是祂在⼗字架上 勝過仇敵撒旦是神百姓得救的根源。祂接著祂以祭司的⾝分向亞當和夏娃設⽴了舊約的敬 拜獻祭規範(動物的⽪作⾐服所代表的流⾎的獻祭)。祂以君王的⾝分開始建⽴了神在天 上的國度(來12:22-天上的耶路撒冷),透過傳講的福⾳,和透過獻祭和敬拜所傳達的真 理,藉著聖靈祂在他們的⼼中掌權。 創世記中所講的「⼥⼈的後裔」是祂;動物的⽪⾐是在教導,還沒有聖經時代的選民,關 於耶穌基督的義之歸算。亞當也預表了耶穌基督(羅5:14)。亞當和夏娃是舊約教會的開 始。
c-2-亞伯拉罕-恩典之約的開始。基督也以先知的⾝分向亞伯拉罕多次顯現,與他⽴約, 啟⽰福⾳和「因信稱義」的真理(創12-22;約8:56);祂也是亞伯拉罕之約中所應許的 那⼀位神國度的君王和後裔(加3:16);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時候神所預備的⼩⽺,是指基 督是神的羔⽺(約1:35)。祂後來繼續向以撒和雅各顯現、啟⽰神的計劃。福⾳的真理也 ⼀代⼀代的傳下來。基督也以祭司君王的⾝分透過福⾳的信息和獻祭的敬拜,藉著聖靈使 那時期的神的百姓得著⼼意變化更新的祝福(詩1)。基督預備亞伯拉罕所仰望的更美之 家鄉——天上的城(來11:16)。
c-3-摩西-律法國度的開始。在出埃及記裡,基督是那⼀位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焰中 向摩西顯現 (出3:2)。 祂在西奈⼭以君王的⾝分頒布摩西律法,設⽴以⾊列的國度。祂 以祭司的⾝分設⽴敬拜獻祭的律法。祂透過先知摩西教導神的律法,傳講福⾳的信息(羅 10:6-7)。以⾊列在地上的國度是神計劃中的⼀個暫時性的措施。其功⽤有三:第⼀,教 導義和認識罪;第⼆,領受福⾳的祝福;第三,預表和盼望基督。
-1-教導義和認識罪。以⾊列國的律法:包括道德律法、禮儀律法、民事律法,其功⽤都 在於教導以⾊列⼈什麼是「義」。如何⽣活在地上才是聖潔的,如何成為合神⼼意的神國 的⼦民。禮儀律法教導神的百姓敬拜的時候如何滿⾜⼗誡中的前四條誡命。民事律法教導 神的百姓在⽣活上如何滿⾜道德律法的要求。當神百姓違反律法,就可以藉著獻祭,向神悔改認罪。 律法的功⽤不是要⼈靠遵⾏律法得著永⽣,⽽是要教導神的義,和認識罪 (羅3:20;8:3)。
-2-領受福音的祝福。獻祭中的祭物所流的⾎是沒有赦罪的功效的,祭物和⾎是教導他們 往前看到基督在⼗字架上所獻上的⼀次永遠的贖罪祭(來10:12)。祭司⽤所獻的祭物和 ⾎,教導神百姓因信稱義的真理。當聖靈在他們的內⼼運作,透過這赦罪的真理,使他們 看到⾃⼰靈裡的貧窮,在神的⾯前⼀無所有,為罪哀慟。基督也藉著聖靈除去蒙揀選者⼼ 裡的污穢,使蒙揀選者(羅9-11)成為天國的⼦民,與我們⼀樣。
-3-預表和盼望基督。舊約時期的教會是屬於孩童時期的教會(加4:1-2;徒7:38),聖經 還沒有完全成形,基督的教導還沒有來到。所以神⽤⼀個地上的神的國度來教導當時的⼦ 民關於神國度的真理(也教導今天的基督徒關於國度的真理),所以摩西的律法沒有廢 去,⽽是教導我們關於基督和基督的⼯作的(來10:1;西)。今天摩西的律法仍然告訴我 們基督徒的⽣活和敬拜必須按照神的律法去⾏,這個真理永遠不能改變。以⾊列國外在的 元素都是預表基督的:基督是真的帳幕,神與祂的百姓在基督裡相遇。基督是天上的⼤祭 司在天上把⾃⼰獻上,帶領我們敬拜神(來9:24,28;2:12;12:22-24)。舊約所有的獻祭 和禮儀都預表基督蒙神悅納的救贖之⼯。
c-4 大衛-恩典之約的重申。基督執⾏神的計劃,祂(耶和華)藉著先知向⼤衛頒布⼤衛之 約,也就是恩典之約關於國度和君王的更進⼀步的應許。以⾊列地上的國度到了⼤衛和索 羅⾨時期,聖殿完全按照神的指⽰建造完成,基督(耶和華)指⽰⼤衛編寫敬拜詩篇。君 王聚集會眾們獻燔祭,然後,君王帶領利未祭司們在聖殿內唱⼤衛所編寫的詩歌敬拜(代 下29:29-30)。這些都預表和等候新約時期,神應許⼤衛的君王耶穌基督的到來。基督帶 領神國⼦民在天上的耶路撒冷敬拜⽗(來2:12)。
c-5 耶穌-恩典之約的應驗。當基督成為⾁⾝來到地上,繼續執⾏神的計劃的時候,祂應驗 了先知書中的預⾔。同時,祂以先知的⾝分教導祂的百姓。祂解釋舊約:祂教導什麼是神 的國,祂教導神國⼦民的義(太5-7),祂解釋安息⽇(太12:25;可2:27-28);祂說祂是 聖殿;祂是天上降下的嗎那;祂說亞伯拉罕看到了祂的⽇⼦就歡喜…等等。祂以祭司的⾝分,設⽴了新約在真理中的敬拜規範,與舊約時期完全相同,只是沒有外在的,屬孩童時 期的元素。作為⼤祭司,祂為祂百姓的罪,把⾃⼰當作活祭向神獻上;在⼗字架上滿⾜了 神所有律法的要求,為神⼦民信⼼的對象,義的源頭。以君王的⾝分,祂把律法刻寫在祂 ⼦民的內⼼,使祂的義成就在他們⾝上,在他們⼼中掌權,建⽴神的國,彰顯⽗的榮耀。
因此,我們從舊約裡⾯可以看到基督⼯作的兩個⽅⾯:真理的啟⽰,和救恩的施⾏。一方 面,基督要告訴我們祂的福⾳真理是什麼。我們看到真理是漸漸展開的,舊約的真理是包 含在許多外在的形式之內的,但是其本質內容從來沒有改變過,只是到了新約時期,在耶 穌和使徒們的解釋之下,越來越豐盛/豐滿/成全(種⼦-樹-開花-結果)。 另一方面,祂 也不斷地藉著福⾳施⾏祂的救恩。雖然,救恩的施⾏有不同的階段和不同外在的形式,但 是,救恩的內容⼀直是基督的福⾳,並且總是透過福音的傳講,透過神所設立的敬拜方式 來傳遞福⾳的祝福的。因此,我們看到:1)聖經的啟⽰的⼀致和諧性:真理的不變和漸 近發展性,2)救恩⼯作的⼀致和諧性:執⾏的階段性和多樣性。
結論:耶穌基督來,不是要廢掉、破壞舊約聖經,乃是要應驗、解釋、執⾏神的計劃。祂 要把神的計劃帶到⼀個新的、豐滿的階段。耶穌要對舊約的律法帶來豐滿的解釋,但是律 法的本⾝是不改變的,耶穌要滿⾜道德律法的義;耶穌要把道德律法的義成就在蒙揀選神 ⼦民的⾝上。舊約和新約時期的天國⼦民,從未改變地在聖靈中,就是在真理中敬拜神 (約4:23-24)。當律法的義成就在他們⾝上的時候,他們是世上的鹽和光,滿⾜了民事 律法的要求。
應⽤:
1. 基督徒需要正視整聖經的和諧⼀致和不變性,不可忽視舊約聖經教導的真理。
2. 傳道者教師要⽤嚴謹的釋經講道把整本聖經的福⾳真理和神的計劃講解清楚。
3. 基督徒必須養成有規律的讀聖經的習慣。渴慕喜愛神的話是天國⼦民的本質。
4. 基督徒必須認真的聽釋經講道。並且花時間仔細的研讀思想和應⽤在⽣活中。
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 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或 譯:凡上帝所默示的聖經)-提後3: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