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屬靈人
主題:誰是屬靈人——中國教會常見的爭議
摘自中國福音會/中國與福音雜誌第12期(1966 5/6月)
作者﹕周功和
https://yimawusi.net/2021/03/22/spiritual-man/
中國大陸這廿年來興起宗教熱,教會有顯著、甚至爆炸性的增長,但也有四分五裂的現象。本文探討華人教會中一些爭議性的問題,盼望藉此澄清一些問題,促進教會多元中的合一。
靈、魂、體的爭議
倪柝聲的三元論(注1)認為基督徒要分辨自己裏頭哪部份是靈、哪部份是魂,並主張靈要壓倒魂,這條成聖的道路很容易變成律法主義,越來越難走。什麼是律法主義?就是憑自己的力量遵行神旨意,立自己的義(羅十2-3)。其實聖經並沒有要我們整天去分辨什麼是靈、什麼是魂,每一個人都是整全的人,犯罪是整個人去犯,事奉也是整個人去事奉。大陸現在有一位楊弟兄,七十多歲,到處去巡迴講一種加鹽加醋的三元論。他認為靈裏面有悟性、有意志、有情感,魂、體裏面也有這三種功能,所以每人裏面就有九樣東西彼此在鬥爭。他告訴大家說:「人得救的時候只有靈得救,魂還沒有得救,魂還需要破碎;魂破碎後,身體也還沒有得救,身體在復活時才得救,所以人的救恩要分三個階段。」若說人的理智、意志、情感都需要聖化,那是正確的,若說在末日身體將要得贖,也合聖經,但若用「未得救」三個字,可能導致基督徒失去安全感。基督徒若整天為靈是否壓倒魂和體而擔憂,也違反了羅馬書八章15節所講的:「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按聖經的末世論,得救有「已然」和「未然」兩方面,若說信徒未全然得救,則不要忘記說信徒可以有得救的確據,否則會失去平衡。
追求合一的方法就是不要著重靈、魂、體之間的關係,乃是按聖經說:「我們要脫去舊人,穿上新人」。舊人和新人這兩個範疇把「人」以全人來看待。至於信徒「魂」未得救的問題,可用希臘原文解決,比如:使徒行傳第二章提到五旬節時有三千人信主,原文就是用三千個「魂」得救來表達(徒二40-41)(注2),所以不宜說「雖信耶穌,魂未得救」。
其實聖經裏靈和魂的用法是不統一的。若看整本聖經,歸納不出魂要破碎,靈要興旺的原則。比如:「虛心的人,有福了」,原文就是『「靈」貧窮的人有福了』;所以可說靈要破碎,意思就是要謙卑。按某些經文,「魂」不破碎,乃要興旺,比如約翰說:「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約參2)在這裏「靈魂」的原文是「魂」。如此,你可以選擇某些經文來證明「靈要破碎、魂要興旺」,與三元論強調的恰恰相反。有人認為「靈」不會犯罪,這也是對一些經文的誤解(尤其是創二17;約三6;約壹三9,五18)。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七章一節說:「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 神,得以成聖。」經文說靈魂裏頭有污穢,這裏的「靈魂」,原文就是「靈」,表示靈裏頭有污穢,因此不能說靈不會犯罪,所以犯罪時是全人犯罪。其實聖經裏是沒有一套標準的魂與靈的教導,但有一套標準的「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教訓。當你追求聖潔時,不需要去分辨靈、魂、體之間的互動。
一元、二元、三元論,其實是三個不同的觀點(注3)。
譬如一個人使用電腦來計算學生的成績,他與電腦可被視為一個工作崗位。我可以說這個「工作崗」正在計算成績,這是用一元的眼光來看。用二元的角度來看工作崗,就是把人和電腦分為兩種不同的範疇。我也可以進一步把電腦分成兩部份,即軟體與硬體,再加上人,就變成三元的觀點。因此,一元、二元、三元論是三種觀點,都正確,但若堅持任何一個觀點,就是以偏蓋全。聖經在不同的地方,按不同的情景,用不同的角度來看人。我們所強調的是要「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就是勝過肉體的情欲和壞習慣,追求聖潔。當靈命長進的時候,不必說是人的某部份壓倒另一部份,這是分析不出來的。我從前和李常受的一個徒弟,每天早上用禱讀的方法靈修。依他們的講法是不用理智,只是用靈來禱告、讀經,即靈壓倒魂。我現在回想,每當打開聖經來讀就要識字,就需要用理智,不可能不用理智。那種即興式的禱讀是多用右腦、少用左腦而已,好比彈鋼琴可照譜彈或即興式彈,前者比較多用左腦,後者比較多用右腦。基督徒應經歷舊人的破碎、新生命彰顯的過程,用三元論來描述這個過程,不如用「脫下」與「穿上」的整全語言來描述更恰當。
屬靈爭戰的爭議
歌羅西書第三章「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教訓,是包含弟兄姊妹之間的相愛和團契生活,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心被恩感地讚美神,也包含夫妻、父母、兒女、主僕之間的正常關係。這些教訓與某些靈恩派人士(非全部靈恩派)所認為的趕掉一個鬼,人就聖潔不一樣。如果鬼附是處境式的,好比使背直不起來,那麼趕掉鬼就解決問題,若是人的心靈裏面有犯罪的習慣,受邪情私欲所捆綁,就必須要用羅馬書六至八章、歌羅西書三章(或其他經文)的教導,就是相信在基督裏的地位,承認肉體的無能,單一倚靠恩典與學習團契生活,才能成聖
(注4)。棄舊更新的過程,是本仁約翰寫的「天路歷程」所描述的過程,而不只是趕鬼來解決。就算鬼被趕走,若沒有按照傳統的方法認罪悔改,鬼還是會回來(太十二43-45)。所以罪與倫理的問題,不僅靠權能趕鬼,而是要經歷成聖的過程。除非那個鬼只是「處境式」地攻擊人,把人丟在水裏、火裏,使背直不起來,或藉狂風暴雨、使船快沈沒等,這一類的攻擊可以只用宣告、趕鬼的方法,若牽涉邪情私欲,還是要經過保羅書信中所教導「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過程。
主題 : 回應(屬靈觀的再思)
中國與福音雜誌第12期
作者:趙天恩
今日中國大陸的教會已經從佈道拓展階段進入教會建造、教導及牧養的階段。在此階段中許多教會領導們正面臨許多神學問題,周牧師此文指出三個爭議性的神學難題,即:靈、魂、體三元論、屬靈爭戰及靈恩問題,並提出恰當的評論。我在此針對周文作個簡單的回應。
首先,需要提出的是周牧師所提大陸教會,其實是指今日「大陸家 T 教會」而言,因他所提出的三個神學問題,正是當前大陸家T教會中常見的神學問題,而這些問題在三 Z 教會中並未成為爭議性的課題。當然,三
Z 教會自有其神學問題,與家庭教會有別。
其次,我認為周文所提出的「屬靈爭戰」的課題,在今日的大陸家 T 教會中,尚未成為全國性的嚴重爭議問題,所以本文暫且從略。我認為最普遍的全國性家
T 教會的神學爭議,應該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或是「多次悔改,多次得救」的老問題,希望以後也能有人針對這個問題提出討論,提供大陸家
T 教會參考。本文即就「靈魂體三元論」及「靈恩問題」二個子題,提出一點個人的淺見。
三元論的負面影響
關於「靈魂體三元論之爭議」問題,正如周文所言,中國家 T 教會受到倪柝聲的影響,三元論已經成了神學上「人論」的主流思想,不但在中國大陸如此,就是港臺、海外福音派教會裏也普遍受到三元論的影響。正因為三元論已被廣大信徒接受,而三元論對靈魂體的功能解釋又和聖經的教訓差異極大,所以倪氏和小群教會所傳授的三元論已經給中國教會帶來了相當嚴重的負面影響。
從教會歷史的角度來看,從早期教會到十九世紀教會的人論都以二元論為主流,即人是由靈和體組成,靈、體結合為今世的生命,(原文為Psyche,英譯soul,中譯為「生命」或「靈魂」),如主說:「人若賺了全世界而失去他的生命(原文Psyche魂)有什麼益處呢?」(可八36)。當人死了,他的靈(pneuma或spirit)就離開他,如耶穌在十字架上臨死前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原文作Pneuma,靈)交在你手裏」(路廿三46)。在新約中靈(spirit)和魂(soul)或靈魂(soul)時常通用。這些字的原文意思及其在新約中的應用,都和靈、魂、體三元論的講法有出入。周牧師對三元論所提的評論我都同意,就是以全人論來看人、來看成聖的追求。但是我想還有必要點出三元論所帶來的誤導。
第一,三元論導致錯誤的救贖論:三元論說當人犯罪時,他的「靈」死了,但「魂」還活著,所以稱為「天然的生命」(natural life)。而人信主得救後,他的靈又活了。此外,三元論相信人信主後,神的靈與人的靈相通,所以對「屬靈」的瞭解是限於人的靈或靈的領域,換句話說,人得救不是全人得救,乃是人的靈得救;魂(理智、情感、意志)還沒有得救,要等到人的靈去制服它,再由魂去制服體,才能經歷救恩的好處。這與聖經講的「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弗二8)有所不同,因聖經所講的得救是全人得救,不單是靈得救。而理性、情感、意志,跟人本身又是分不開的;信本身就包括理智、情感及意志,我們是認識真理(理性),決志信主(意志),並悔改歸依基督及愛祂(情感)。這是一致性的反應,不能分離。
第二,三元論導致錯誤的成聖論:三元論的成聖觀是聖靈管制人的靈,再由人的靈管制他的魂,又由魂管制他的體。因為三元論認為魂(理性、情感、意志)是「天然的」,所以是「屬肉體的」。因此持三元論立場的人,要求「魂的破碎」以達成「靈的出來」,這樣把「靈」當作「屬靈的」,而把魂當作「屬肉體的」。但保羅對「屬靈」的定義是被聖靈管制的,「屬肉體」是指被罪所轄制的;理性、情感及意志,並不被認為是屬肉體的。理性、情感及意志可以被罪所控制,也可以被聖靈所支配。我們的理性、情感和意志就是我們這個人,我們這個人可以作罪的奴僕,也可以作義的奴僕。所以,當我們的理性、情感和意志被罪所轄制,我們就是「屬肉體的」,當我們的理性、情感和意志被聖靈所引導,我們就是「屬靈的」。一個真正的屬靈人是將他的理性、情感及意志都降服在聖靈的領導下。
若用人的靈去管制人的理性、情感及意志,如三元論所提倡,就會碰到羅馬書七章14-24節的掙扎,其實原因不外是:人靠自己「裏面的意思」去壓制來自思想、情感或意志的罪性,絕對是會失敗的。當然持三元論的人也會說是靠著「聖靈」而控制「魂」。但是聖經的成聖觀乃是「將身體(整個人)獻上當作活祭…」並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1-2)。成聖的過程不是靠自己去克服自己的理性或情感、意志,乃是將整個人獻給主,接受聖靈在我們身上所要作的更新工作。這兩條成聖之路是相當不同的。
第三,三元論對婚姻及文化帶來負面的影響:大陸家 T 教會 教會中有一系統因篤信三元論而認為單身傳道人若想結婚,就是「軟弱」、「體貼肉體」。當一對男女福音使者相識,談戀愛、考慮結婚時就可能會被處罰,有的甚至被開除,被迫離開福音使團。他們如此做,是因為他們以為婚姻和婚姻內的性關係是屬肉體的,所以最好不結婚,這是三元論對魂、體的錯誤影響。其實婚姻是神所設立的,性的本能是神所創造的,本身並不是罪。此外,因三元論者看理性、知識是屬魂的,是要破碎的,所以他們對知識、學問、文化、科學,都不重視。他們的傳道人連報紙都不看,因為那是屬世界的,因此他們看不見文化基督化的重要性,也不參與中國文化批判的工作或文化重建的工程。
現象與本質
關於「靈恩經歷的問題」周牧師提出了三種觀察:第一是宗教情操的外在表現,如「重生派的哭」和「靈恩派的樂」之別;第二是對「聖靈充滿」與「滿有聖靈」的區別;第三是靈命認識的四條曲線,即情操、能力、聖潔和真理知識。透過這三個層次去瞭解屬靈生命的多元化,應該可以彌補某些大陸家 T 教會的分裂。
現就以上三種靈命表現提供一些淺見,首先有關重生派和靈恩派之爭,兩者都是以現象否定對方。重生派認為在重生得救的過程中,為罪痛哭流淚是悔改應有的現象,這也是他們自己的經歷,日後在禱告中因被聖靈感動,或為罪懊悔也常哭。當他們看見別的基督徒沒有類似的經歷時,他們就懷疑別人是否真正重生得救,這是以宗教情操的外在表現來衡量屬靈生命的真假,是非常主觀的,而且也不太合乎事實,更沒有聖經根據。因為事實上人悔改、信主、重生的經歷在不同的教會傳統下,在不同的文化裏,或不同的人認識主的過程都各有不同,若從自己教會傳道傳統來看別的教會內他人歸主的經歷,就會產生以偏蓋全的錯誤。同樣地,在靈恩派的傳統內,他們認為信主的人都當經歷聖靈充滿,說方言、甚至跳靈舞,大有喜樂。但事實上,信主的人並不一定都經歷「聖靈充滿」(他們稱「聖靈的洗」),「說方言」也不是必要條件,因為方言是恩賜,聖靈隨己意而賜下。靈恩派的問題就是把「聖靈的洗」和「被聖靈充滿」混合而談。他們中間有的人說:「你已經信主得救,但沒有受聖靈的洗」,但聖經怎麼說呢?加拉太書三章5,14節告訴我們:「人因信基督而得聖靈」;得聖靈不外就是受聖靈的洗,這是主耶穌完成救贖工作以後,所得到的賜聖靈的特權。人得聖靈時,有時是很平靜的,有時是非常激動的,我們不能以現象下結論。
至於周牧師所提的「聖靈充滿」(pimplemi)和「滿有聖靈」(pleres)的兩種分法,在新約中可以如此分,但應附加說明在《使徒行傳》裏所記錄的短暫性聖靈充滿,多是因為當時福音工作的需要,使徒們因為「被聖靈充滿」而使福音大有能力地衝破一切外在的阻力,或藉此證實福音在新領域的開拓(徒八14-17)。今天主的僕人們在佈道過程中,也有類似的經歷,這種強烈的聖靈充滿是由聖靈主動行出來的,被充滿的人是被動的。第二種「滿有聖靈」可以說是聖靈在信徒心中內住的充滿,使他自己與別人皆可感受到聖靈充分與他同在而自然流露的外在表現。這是人完全順服在聖靈之下的充滿,也是人人可以得到的,只要他完全順服在聖靈的引導之下。
最後需要強調周文所提靈命認識的四條曲線,對靈命的平衡發展是很有幫助。因為對主愛的領受,對聖靈能力的追求與經歷,對聖潔的追求與實踐和對真理的認識都是我們追求的目標;但最具體的目標是主耶穌:從祂所來的能力,因順服祂所達到的聖潔,並以認識祂而領會的真理才是靈命生長的真締。但願我們的愛、能力、聖潔和知識都能從祂復活的生命中流到我們的生命裏,使我們的生命可以反映基督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