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義》3.2: 信心的本質與確據
The Nature of Faith and
Assurance (3.2)
作者:Joel R. Beeke 誠之摘譯自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神學指南》(Theological Guide
to Calvin’s Institutes),
第12章 支取救恩:聖靈、信心與確據,以及悔改,pp. 276-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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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關於信心確據的教義中充滿了看似自相矛盾的話,這些看似矛盾的話經常被研究加爾文的學者們所誤解。例如,威廉·坎甯安(William
Cunningham 1805-61)寫道:「加爾文從來沒有像這樣明明白白地自相矛盾過,在與他給出的使人得救信心的定義有直接相關的情況下,他曾就信徒中可能存在的心靈狀況做出陳述,而這與正式的定義無法得到很好的調和。」(註23)
我們該如何處理加爾文在確據問題上的這些看似自相矛盾的話呢?我們必須從描述並定義加爾文的信心觀開始,然後把它放在他的確據教義的背景裏。這樣,加爾文提出的各種原則就會凸顯出來,揭示出聖經中的確據教義,該教義確認了信心生活中最初和持續的屬靈經驗。(註24)
一、信心的定義和描述
加爾文的信心教義肯定了馬丁·路德和慈運理的基本方略,同時也揭示了他自己強調的重點。與路德和慈運理一樣,加爾文說,信心絕不是單純的同意(assensus),而是包括知識(cognitio)和信賴(fiducia)。他確認,知識和信賴是信仰生活中關乎救恩的層面,而不只是一些概念。信心不是歷史性的知識,加上救贖性的同意,而是把一種救贖性的、確定的知識,和救贖性的、確定的信賴結合在一起(3.2.14)。加爾文認為,知識是信心的基礎,而知識建立在上帝的話語上,即總的來說是聖經,具體來說是福音上(註25)。信心堅定地依靠上帝的話語;它總是對聖經說「阿們」。(註26) 因此確據必須在神的道中尋求,並從聖道中流溢出來。(註27)確據與神的關係就像太陽光與太陽一樣是不可分割的。
加爾文急於表明他對信心的理解與他那個時代的經院主義式的理解有什麼不同。他認為,首先,羅馬天主教強調信心僅僅是對福音的認同,這種說法的論據是很薄弱的,因為它否認了信心所支取的對基督位格的認識(personal knowledge of Christ)、以及我們與基督的關係的認識(註28)。其次,經院主義提出的「默信」(implicit faith;《麥種》:盲信;或直譯為「隱藏的信心」)的教義完全是虛構的;它「徹底摧毀」了真正的信心。加爾文問道:「難道全然無知的人只要順服教會,就算是有信心嗎?」(3.2.2)救恩不是通過簡單地同意教會的任何教義而得到的,因為這種同意並沒有使我們超越教會的教權(magisterium)。相反,救贖是「通過對上帝直接的、親身體驗的直覺知識而得知的,因為祂在耶穌基督裏把自己給了我們」(註29;參見《要義》1.4.1,2.6.4,2.16.9)。
加爾文承認,信心中有一個隱含的因素,那就是一個人必須是願意受教的。但這與經院主義對「默信」的理解相差甚遠。對加爾文來說,信心關注的並不是僅僅在心中相信聖經是真實的(3.2.9),也贊同純正的道理(3.2.13;sound doctrine,直譯作「健全的教義」),也不是僅僅知道上帝存在或知道上帝本身是誰(3.2.6)。不僅如此,信心還涉及到對上帝實際的、有用的瞭解,因為祂對我們來說是這樣的——也就是說,藉著聖靈的光照,覺察到祂向我們所存的旨意」(3.2.6)。
信心也與基督和基督的應許密不可分,因為書成的聖道,其整體就是永活的道,即耶穌基督,在祂身上,上帝的一切應許都是「是的,阿們的!」(註30;譯按:另參林後一20)信心倚靠的是聖經的真理,以及以基督為導向、以基督為中心的應許。真正的信心領受基督,因為祂穿上了福音的外衣,並由天父慷慨地給了我們(3.2.32)。
因此,真正的信心,其焦點總的來說是聖經,具體來說則是抓住上帝在基督裏的恩典應許(3.2.6,15)。加爾文非常重視上帝的應許,將其作為確據的基礎,因為這些應許取決於上帝的本性,祂不會撒謊。由於上帝應許對處於苦難中的罪人給予憐憫,所以信心依賴於這種應許(3.2.29,41)。這些應許都由基督應驗了;因此,加爾文將罪人引向基督和應許,如同它們是同義詞一般(3.2.32)。
由於信心的特性來自於它所依賴的應許,它就具有上帝話語的無誤印記。因此,信心在其本質上擁有確據。確據、確信(certainty)和信賴,這就是信心的本質。
這種有確據的信心是聖靈給選民的禮物。聖靈勸服蒙揀選的罪人,相信上帝在基督裏的應許是可靠的,並賜予信心來領受這個道(3.2.16)。
簡而言之,對加爾文來說,有確據的信心必然涉及使人得救的知識、聖經、耶穌基督、上帝的應許、聖靈的工作和揀選。最後,上帝本身,在祂的真理和信實中,是選民的確據。因此,確據是建立在上帝之上的。(註31)
因此,加爾文對信心的正式定義是這樣的:「所以,信心正確的定義就是:信心是堅定地、確定地認識到上帝對我們所施的慈愛,它乃是以在基督裏白白賜予的應許的真理為基礎,並透過聖靈,向我們的頭腦啟示出來,並封印在我們的心裏」(3.2.7)。加爾文強調,信心是對上帝在基督裏的應許有確據,並涉及到全人對悟性(智力,mind)的運用、在心裏的施行,以及意志的屈服(3.2.8)(註32;《要義》1.15.7)。 確據是信心的本質。
二、確據是信心的本質
更具體地說,加爾文認為,信心不僅僅涉及對上帝應許的客觀確定性;它還涉及到個人的、主觀的確據。在相信上帝對罪人的應許時,真正的信徒認識到並頌讚上帝特別對他懷有恩惠和仁慈。信心是對「上帝對我們所施的慈愛……向我們的頭腦啟示出來……並封印在我們的心裏」(3.2.7;強調是筆者另加的)的確定認識。信心包含了福音的應許,而不僅僅是非位格的抽象概念;它與個人的確信是不可分割的。加爾文寫道:「事實上,這是信心的樞紐:我們不會把上帝給人的憐憫的應許,視為只給了別人,卻沒有給我們;相反,我們應該真心地擁抱這些應許,使它們成為我們的」(3.2.16;參見3.2.42)。
因此,加爾文多次將信心描述為「確信(certitudino),堅定的信念(solida
persuasio),確據(securitas),堅定的確據(solida securitas)和充分的確據(plena securitas)」(3.2.6、16、22)。(註33) 雖然信心包括知識,但它也以發自內心的確據為標記,即「確定並牢靠地擁有對上帝對我們所作的應許」(3.2.41;參考3.2.14)。
加爾文在他的聖經註釋中也一直強調,確據是信心的組成部分。(註34)他認為,任何相信但缺乏確信自己蒙上帝拯救的人,根本就不是真正的信徒:
「總之,我們唯有確信上帝是慈悲良善的父,並按祂的慷慨應許萬事,才是真正的信徒。因這人依賴上帝恩待祂的應許,就毫不懷疑地持守救恩的盼望……。我要說,只有那些倚靠自己救恩的確據而勇敢勝過魔鬼與死亡的人,才是信徒。」(3.2.16)
真正的信徒必須也確實知道自己是這樣的人。「那麼,讓這個事實可以得到確立,就是凡不知道自己是這樣的人,就不可稱為上帝的兒子……。這個敢於戰勝魔鬼、死亡、罪惡和地獄之門的偉大確據,應該深深地扎根在所有敬虔信徒的心中;因為我們的信心什麼都不是,除非我們確信基督是我們的,而且天父在祂裏面對我們施恩。」(註35:羅八16、34經文注釋;另參《要義》3.3.2)加爾文甚至指出,那些懷疑自己與基督聯合的人是可鄙的:「[保羅]宣稱,所有懷疑自己是否信奉基督、是否是祂身體一部分的人都是可棄之人。因此,讓我們把這樣的信心算成是正確的信心,就是它會使我們安穩地躺臥在上帝的寵愛中,不會三心二意,而是有堅定不移的確據。」(註36:見林後十三5註解)這種說法引起了坎甯安(William Cunningham)和達布尼(Robert Dabney)對於輕率(incautiousness)的指控。(註37) 然而,對加爾文的《要義》所作的一份摘要——特別是在3.2中——也提出了大量同樣強烈的限定聲明,這些聲明又在其註釋書和講章中得到了支持。
三、信心和確據與不信的關係
在他崇高的信心教義中,加爾文反復強調這些主題:不信的心是很頑強的;確據常常被懷疑所競奪;嚴重的試探、搏鬥和爭鬥是常態;撒旦和肉體會攻擊信心;對上帝的信賴會被恐懼所包圍(3.2.7)(註38)。加爾文直率地承認,如果不與不信進行激烈的鬥爭,信心就無法維持,也無法不受懷疑和焦慮的影響。他寫道:「所有的人的信心總是混雜著不信……。因不信在我們心中是如此根深蒂固,而且我們是如此地傾向於不信,以至於除非經過艱苦的掙紮,否則我們就難以說服自己相信大家口中所承認的,即上帝是信實的。特別是當試煉來臨的時候,我們的搖擺就暴露出心中潛伏的軟弱」(3.2.4、15)。
按照加爾文的說法,信心應該是有確據的,但今生並不會有完美的確據。信徒要到死才會完全治癒不信的毛病。雖然信心本身不能懷疑,但信心卻不斷被懷疑的誘惑所困擾(3.2.18-20)。基督徒雖然致力於獲得持續不斷的確信,但從來未能完全達到如此的境地。
加爾文確實允許有不同程度的信心。儘管二手資料常常淡化它們,但加爾文比路德更頻繁地使用「信心的幼年期」、「信心的開端」和「微弱的信心」等概念(3.2.17-21)。加爾文說,所有的信心都始於嬰兒期:「基督的寬容忍耐是巨大的,祂把那些信心很小的人也算為門徒。事實上,這一教義普遍適用於我們所有人;因為現在已經完全成熟的信心起初也有它的嬰兒期,它在任何一個人身上都不會如此完美,以至於所有的人都不必在信心上有所長進。」(註39:見加爾文,約二11注釋)
在闡述信心的成熟過程時,加爾文斷言,確據與信心的成長是成正比的。更具體地說,他指出聖靈不僅是信心的創始者,也是信心成長的原因和代理人(3.2.33ff-36)。信心、悔改、成聖、確據都是漸進的(3.2.14;3.3.9)(註40)。
在論述約翰福音第20章第3節時,加爾文似乎與他的斷言相矛盾,即真正的信徒知道自己是這個樣子,他證明門徒在接近空墓時幾乎沒有或可能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信心:
「門徒們和婦女們的信心如此之少,或者說幾乎沒有信心,因此他們有如此大的熱情是令人驚訝的;事實上,不可能是宗教情感引導他們去尋找基督。因此,一些信心的種子仍然留在他們的心中,但暫時被澆滅了,所以他們不知道自己擁有什麼。因此,神的靈常常以隱秘的方式在選民心中運行。參閱3.2.12;強調是筆者另加的] 。
加爾文如何能說信心是以充分的確據為特徵的,卻仍允許那種幾乎缺乏所有確據的信心呢?這兩個概念似乎是對立的。確據是毫無懷疑的(free from doubt),但又不是自由的。它不會遲疑,但可以遲疑;它包含安全感,但也可能被焦慮所困擾。信徒們有確據,但他們卻會搖擺不定,戰戰兢兢。
四、理解反律法主義者
加爾文從四個原則出發,處理複雜的反律法主義的問題。每條原則都有助於理解他表面的矛盾之處。
1. 信心和經驗
首先,讓我們思考,加爾文需要區分信心的定義和信徒經驗的現實。他在《要義》中把信心解釋為包含了極大的確據,然後寫道:
「然而,有人會說:『信徒的經歷與上文所說大有出入,他們雖然認識到上帝對他們有恩典,但他們不僅被經常臨到他們身上的不安所試驗,而且反覆地被最嚴重的恐懼所動搖。因為煩擾他們心靈的試探是如此猛烈,以至於看起來與確信極不相稱。』。因此,為了維護上述教義,我們就必須解決這道難題。當然,雖然我們教導說信心應當是堅定不移的,但我們無法想像任何不受疑惑影響的確信,或任何未受攻擊的確據。」(3.2.16-17;強調是筆者另加的)
後來,加爾文說道:「我沒有忘記我前面說過的話,經驗也每天提我們,即信心會受各種懷疑所折騰,所以虔誠之人的心很少有平靜的時候。」(3.2.5137)
這些引文和其他著作(最值得注意的是在論述信心藉著聖禮得到堅固時)(註41;特別參見4.14.7)表明,儘管加爾文急於把信心和確據放在一起定義,但他也認識到,基督徒會逐漸成長,對上帝的應許會有更充分的信心。這種認識隱含在他的表述中,如「對神的應許有充分的信心」,似乎他在區分信心的行使和他所說的 「充分的信心」。簡而言之,加爾文在日常生活中區分了信心的「應該」和信心的「是」。他寫道:
「通過這些話[弗三2],保羅清楚地表明,除非我們敢於用坦然無懼的心站在上帝的面前,否則就沒有正確的信心。這種膽量唯獨從我們對神的慈愛和救恩的確信而來。因此,我們常用信心來代表確信是非常正確的。……彷彿在為任何事物下定義時,不需要考慮事物的完整性和完善性一樣。當然,這並不是要否認信徒仍有成長的必要。」(3.2.15;3.3.89)
加爾文對信心的定義足以成為對他的讀者應該如何「習慣性地、正確地思考信心」的建議。(註42) 如果用經驗來定義信心,就會在定義其中一個現實(即信心)時,混淆這兩個現實(信心和不信)的經驗。此外,這也會影響到信心的對象,即耶穌基督。
加爾文相信,真誠地審視福音會在觀察者身上產生一種有確據的信心,儘管這種確據可能很微小。這樣一來,他的方法就比更複雜的清教徒的確據概念要早,但不一定與之相矛盾。對加爾文來說,確據來自於信徒憑信心看見的東西。這種景象可能是模糊的,或者是不明確的,但它仍然是最小的信心行動所產生的結果。「當哪怕是最微小的一滴信心首先灌注到我們的心智中時,我們就開始默想上帝的面容,祂對我們展現的安詳、平靜和恩惠。我們雖在遠處觀看,卻可以清楚地望見祂,知道我們完全沒有受欺騙。」(3.2.19)
在加爾文看來,信徒應該活在福音面前(coram evangelio),作為一個「面對面觀看福音的人」。隨著清教徒對信心和經驗的論證更加徹底,他們開始闡述加爾文和其他改革家的教導。然而,即使閱讀《威斯敏斯特標準》也不會否認加爾文的教導。相反,通過解釋「這種無懈可擊的確據並不是信心的本質」(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18.3),他們只是對加爾文的說法作出限定。加爾文還教導說,信心應該始終以完全的確據為目標,即使它在經驗中無法達到。在原則上,信心已經得勝(約壹五4);而在實際上,它認識到它還沒有被完全得著(腓三12-13)。加爾文在寫馬可福音第九章第24節時說,「我信」和「我信不足,求主幫助」這兩句話「看起來是相互矛盾的,但我們沒有人不親身經歷這兩句話。由於我們的信心從來都不完美,因此我們內心有一部分是不信的;但上帝饒恕了我們,並對我們採取了寬容的態度,使我們因一小部分的信心而被視為信徒。」(註43)
清教徒在這裏會完全贊同加爾文的觀點。然而,他們之間的一個區別是,加爾文通常堅持認為,即使在最薄弱的信心行動中,信徒也意識到某種程度的確據。大多數清教徒並不否認這一點,但當他們談到確據時,會傾向於想到更充分的確據程度,因此,當信徒對自己的信心意識非常薄弱時,就不太願意說他擁有確據了。(註44)
然而,對加爾文和清教徒來說,信心的實踐和經驗——儘管有時可能很薄弱——證實了信賴聖言的信心。加爾文對經驗並不感興趣,他感興趣的是證實以聖道為基礎的信心。加爾文說,經驗確證了信心。信心「要求充分和堅定的確信,就像是親身經歷和得到證實的事情。」(3.2.15)信心的對象和藉著經驗對信心作出的驗證,都是上帝的恩賜,透過祂的聖言確認祂恩典的特性。
因此,赤裸裸的經驗(nuda experientia)並不是加爾文的目標,而是基於聖言的經驗,是從聖言的應驗中流淌出來的。(註45) 對加爾文來說,有兩種知識是必要的:因信而得的知識(scientia fidei),這是從聖道中領受的,「儘管它還沒有完全揭示出來」,以及經驗的知識(scientia
experientiae),「從聖道得著應驗而產生的 」(註46)對這兩種知識來說,上帝的道都是首要的,因為經驗教我們認識上帝,就像祂在祂的聖言中宣稱的那樣(註47)。簡而言之,儘管信徒對真正信心的體驗比他所希望的要薄弱得多,但在信心的感知(信心的「應該」維度)和體驗(信心的「是(實在)」的維度)之間,在聖言中存在著本質的統一。
2. 肉體與屬靈
幫助我們理解加爾文在信心中「應該/是」的張力的第二個原則是肉體與屬靈的原則。加爾文寫道:
「有必要回到我們在其他地方提到的肉體和屬靈的劃分。它在這一點上最清楚地顯明了自己。因此,信徒發現自己裏面有兩個律:一個因認識到神的良善而充滿甜蜜,一個則因認識到自己的墮落而充滿痛苦;一個依靠福音的應許,一個則因自己的不義而顫抖;一個因期盼得生命而歡喜,一個則因懼怕死亡而顫抖。這種變化來自於信心的不完美,因為在今生中,我們永遠無法一路平順,以至於完全治癒不信的疾病,完全被信心所充滿和佔有。因此,當寄居在肉體殘骸中的不信起來攻擊內心所孕育的信心時,就會產生出那些衝突來。」(3.2.18)
與路德一樣,加爾文將「應該」/「是」的二分法放在靈與肉爭鬥的背景下。(註48)基督徒強烈地體驗到這種靈與肉的緊張關係,因為它是由聖靈挑起的。(註49)滲透在實際經驗的信心中的表面矛盾(例如,古典改革宗對羅馬書七14-25的解釋)在這種張力中找到了解決辦法:「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第25節)。因此,加爾文寫道:「因此,信徒一方面畏懼神,同時又擁有可靠的安慰,並沒有矛盾之處……。畏懼和信心(能夠)同時存在與人的內心嗎?……當然如此。我們絕不應當將基督與我們分開,或者把我們與祂分開,反而應當勇敢地用雙手牢牢抓住基督藉以與我們合一的團契相交」(3.2.23、24;強調是筆者另加的)。
加爾文將聖靈真實的安慰與肉體的不完美並列在一起,因為這些都是信徒在自己心裏發現的。由於心靈勝過肉體的最終勝利只有在基督裏才能實現,所以基督徒發現自己在今生處於永恆的掙扎之中。他的靈使他「因認識神的良善而充滿喜悅」,即使他的肉體活化了他天生的不信傾向(3.2.18、20)。只要肉體的殘餘還在,他就會被「良心每天的掙扎」所困擾。(註50) 加爾文寫道,信徒的「現況與上帝兒女的榮耀相去甚遠」。「就身體而言,我們是塵土和影兒,死亡總是在我們眼前。我們面臨著無數的苦難……所以我們總能在自己內心發現地獄。」(註51:見加爾文約壹三2注釋) 當信徒還在肉體中時,甚至會受誘惑去懷疑整個福音。
未重生的人沒有這些掙扎,因為他們既不愛神也不恨惡罪。他們放縱自己的情慾,「不懼怕上帝」,加爾文說。但是信徒越是真誠地「委身給上帝,他就越是對祂的忿怒感到不安。」(註52:見加爾文詩篇六6注釋) 對上帝的恩惠的確據和對祂的忿怒的感覺只是在表面看起來相反。實際上,敬畏的心靈和顫兢有助於建立信心,防止妄自菲薄,因為恐懼是從適當的不配感生出來的,而信心則源於上帝的信實(註53)。這種靈/肉的緊張關係使信徒既不耽溺於肉體,也不會屈服於絕望(3.2.17)。信徒的心靈永遠不會徹底絕望;相反,信心會在絕望的邊緣成長。掙扎能增強信心。它會使信徒小心謹慎地生活,而不是絕望地生活(3.2.22、23)。在聖靈的幫助下,屬天的信心必將超越所有的紛爭,相信上帝會忠於祂自己的話語。
即使被肉體的懷疑所折磨,信徒的心靈也信靠上帝的憐憫,藉著禱告求告祂,並透過聖禮倚靠祂。通過這些手段,信心在與不信的鬥爭中占了上風。「信心終究要戰勝那圍困它,甚至使它岌岌可危的一切困難……」(3.2.18)。「(信心就像)棕櫚樹一樣,頂著加在它身上的一切重量,不斷地向上拔高。」(3.2.17)。
簡而言之,加爾文教導說,從信徒的心靈中會生出盼望、喜悅和確據;而從肉體中則會生出恐懼、懷疑和幻滅。雖然心靈和肉體是同時運作的,但不完美和懷疑只是肉體的組成部分,而不是信心的組成部分。肉體的工作常常伴隨著信心,但並不會與之混雜。信徒在一生的道路中可能會輸掉幾場屬靈的戰役,但他不會輸掉與肉體的決戰。禱告和聖禮都會幫助信心的心靈獲得終極的勝利。
3. 信心的胚芽與信心的意識
第三,儘管在定義與體驗、靈與肉之間存在著緊張關係,但加爾文堅持認為,信心和確據並不會與不信如此混雜在一起,以至於信徒只剩下得救的可能性而非確定性。(註54) 信心最小的胚芽在其本質上就包含了確據,即使信徒因為軟弱而不總是能夠掌握這種確據。基督徒可能會被懷疑和困惑所折騰,但由聖靈植入的信心的種子卻不會消亡。正因為它是聖靈的種子,所以信心能保有確據。加爾文說:「信心永不會從敬虔之人的心中被根除,反而會深深地在其中扎根。不論信心看起來多麼搖擺不定,其光卻永不至熄滅。」(3.2.21)。
因此,加爾文用「軟弱的信心來解釋薄弱的確據,但不會因此削弱信心和確據之間的聯繫。」(註55) 確據是常態,但信徒對它的意識,其程度和恒定度卻各有不同。因此,在回應軟弱的確據時,牧師不應否認信心和確據之間的有機聯繫,而應敦促人們通過使用蒙恩管道,倚靠聖靈,追求更堅定的信心。
4. 三位一體框架
通過第四個全面的原則,即信心和確據教義的三位一體框架,加爾文鼓勵有懷疑傾向的信徒達到更高的確據程度。正如天父的揀選必須戰勝撒旦的作為,聖子的公義必須戰勝信徒的罪性,聖靈的確據見證必須戰勝信徒的軟弱一樣,信心也必須而且必將戰勝不信。
加爾文對《基督教要義》第三卷的編排揭示了信心的恩典是從神到人、從人到神的運動。信心的恩典來自父,在子裏面,並藉著聖靈,反過來,信徒則是藉著聖靈與子相交,並與父和好。
對加爾文來說,一系列複雜的因素建立起確據,其中最重要的是天父在基督裏的揀選和保守。因此,他寫道:「正確認識預定並不會動搖信心,反而最能堅固信心」(註56:《要義》3.24.9),尤其是從我們蒙召的背景來看。「能夠堅固我們如此確信的另一個方法是:我們的揀選與我們的呼召是牢固地連在一起的。……所有蒙基督接納的人,都是天父交付給祂,並在祂的保守中進入永遠生命的人。」(註57:《要義》3.24.6)
定旨性的揀選是保守和確據的可靠基礎;揀選不是冷冰冰的因果關係。正如蘇格蘭長老會牧師凱迪(Gordon Keddie,1944~)所指出的:
「加爾文從來沒有從純粹的宿命論角度來看待揀選,上帝在其中……被視為一個屬於『機械宿命論的因果關係』的『令人害怕的偶像』,而基督徒的經驗則被簡化為要麼是畏縮的被動性,要麼是瘋狂的行動主義,同時等待上帝對自己隱秘定旨的某種『啟示』。對加爾文來說,正如在聖經中一樣,揀選並不會給人威脅,反而支撐著救贖的確定性(註58)。
這樣的基礎只有在以基督為中心的背景下才有可能;因此,加爾文不斷地把基督作為揀選的鏡子,「我們應該在這面鏡子裏毫不自欺地默想[contemplate]我們自己的揀選」(註59:《要義》3.24.5) 揀選把信徒的目光從他絕望地無法滿足任何救贖條件,轉向集中在耶穌基督的盼望上,作為上帝對我們所不配得的愛和憐憫的確據。(註60)
藉著與基督的聯合(3.1.1),「救贖的確據成為真實有效的揀選的確據」(註61)。因此,我們不應該認為基督是「站在遠處,沒有住在我們裏面」(3.2.24)。由於基督是幫助我們的,所以真正的默想祂,是看見祂在我們身上塑造祂所希望給予我們的東西,最重要的是祂自己。加爾文說,上帝「在基督裏使自己變得渺小」,好叫我們能夠理解並逃向基督,唯有祂能安撫我們的良心。(註62;加爾文,彼前一20注釋) 信心必須以基督為起點、安息在祂裏面,以祂為終點。「真正的信心是如此地包含在基督裏,以至於它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祂以外的任何東西,」加爾文說。(註63:加爾文,弗四13注釋)因此,「我們不應該把基督與我們分開,也不應該把我們與祂分開」(3.2.24)。
與基督聯合融合了客觀與主觀的確據;唯獨仰望基督,找到確據,意味著也要看我們自己在基督裏是祂的身體。正如普林斯頓神學院系統神學教授David
Willis-Watkins所指出的,「信心如果脫離基督而專注於自己,那完全是一種假想,而信心如果脫離基督的身體而專注於基督,那也完全是一種假想。……得救的確據是一種衍生性的自我認識,其重點仍然是與祂的身體——我們是其中一員的教會——結合在一起的基督。」(註64)
以這種基督論的方式,加爾文縮小了上帝客觀的揀選定旨與信徒主觀上不確定自己是否是選民之間的距離。對加爾文來說,揀選回答了而不是提出了確據的問題。在基督裏,信徒看見了他的揀選;而在福音中,他聽見了他的揀選。
然而,加爾文敏銳地意識到,一個人可能主觀地以為天父已經把他託付給了基督,但事實並非如此。強調基督在三位一體救贖管治中的任務是一回事,祂是選民的接受者和監護人;是選民的中心、作者和基礎;是信徒的揀選和救贖的確據、承諾和鏡子。但要知道如何探尋一個人是否通過真正的信心與基督聯合,則是另一回事。許多看起來是屬基督的人,但對基督來說卻是陌生人。加爾文說:「每天都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那些看似是屬基督的人卻背棄、離開了祂……。這些人從來未曾以發自內心的確信來投靠基督,這確信就是我說的足以讓我們確信自己蒙揀選的信心。」(註65:《要義》3.24.7)
加爾文講道時從未誤導他的羊群,使他們對救贖產生錯誤的確信。許多學者通過提及加爾文把他的會眾當作得救的聽眾的做法,來把加爾文所強調的減低到最少的程度——加爾文強調,信心和揀選必須要有一種主觀的、經驗性的體現。他們誤解了加爾文。儘管加爾文實行了他所謂的「寬容的判斷(a judgment of
charity)」(即把那些維持著值得讚許的外在生活方式的人視為得救者),但他也經常斷言,只有少數人(他經常說有20%)以得救的信心接受所傳的道。他的說法有時候甚至更強烈:「因為儘管所有聽見宣講的道的人都毫無例外地接受了上帝的話語,但十個人當中不超過一個人能嘗到它的滋味;是的,一百個人當中不超過一個人能夠從中受益,從而能夠沿著正確的路線走到終點。」(註67:加爾文,詩篇一一九101註釋;另參《要義》3.21-24。)
對加爾文來說,許多類似於信心的東西缺乏一種使人得救的特性。因此,他談到了未成形的信心、默從的信心、信心的準備、暫時的信心、信心的幻覺、信心的假像、信心的影子、短暫的信心,以及披著偽善外衣的信心,等等(3.2.3、5、10-11)(註68)。
加爾文說,自欺確實是可能的。因為被遺棄者常常感覺到自己身上有些東西很像選民的信心(3.2.11),所以自我反省是必不可少的。他寫道:「讓我們學會省察自己,尋找那些上帝將他的孩子與陌生人區分開來的內在標誌是否屬於我們,即虔誠和信心的活根。」(註69:加爾文,以西結書十三9註釋)可喜的是,真正得救的人通過聖靈指引的適當考察,可以擺脫自欺。「同時,聖經教導信徒要謹慎謙卑地省察自己,以免肉體的自信潛入,取代了信心的確據」(3.2.711)。
即使在自我省查中,加爾文也強調了基督。他說,我們必須省察自己,看我們是否只把信任放在基督身上,因為這是合乎聖經的經驗的成果。倫敦神學院歷史神學教授萊恩(Anthony Lane)說,加爾文的自我查驗與其說是「我是否信靠基督」,不如說是「我是否信靠基督」(註70),自我查驗必須始終把我們引向基督和祂的福音應許。它決不能脫離聖靈的幫助,只有聖靈能照明基督在信徒靈魂中的拯救工作。離開了基督、聖道和聖靈,加爾文說,「如果你默想的是你自己,就必定滅亡。」(3.2.24)
因此,加爾文的推理是這樣進行的:(1) 揀選的目的包括了救贖。(2) 選民不是因自己裏面的任何條件得蒙揀選的,而只是在基督裏蒙揀選。(3) 既然選民是在基督裏,他們揀選和得救的確據就不能在他們自己身上找到,甚至不能在基督之外的天父身上找到。(4) 相反,他們的確據是在基督裏找到的;因此,與基督相交是至關重要的。
然而,問題是:選民如何享受這種交通,以及這種交通如何產生出確據。加爾文的答案是聖靈論的答案:聖靈將基督和祂的好處施作在有罪的選民罪人的心靈和生活上,向他們保證基督屬於他們,他們也屬於祂。聖靈特別在他們內心確認了上帝在基督裏的應許的可靠性。因此,個人的確據永遠不會脫離天父的揀選,聖子的救贖,聖靈的施行,以及使人得救信心的工具性手段。
加爾文說,聖靈在救贖的施行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作為有位格的保惠師、印記和憑據(參林後一22),聖靈向信徒保證他的兒子身份:「神的靈給了我們這樣的見證,當祂成為我們的嚮導和教師時,我們的心靈就確信了上帝的領養;因我們的思想本身,如果沒有聖靈先前的見證,就不能向我們傳達這種確據。」(註71:加爾文,羅八16注釋;另參《要義》3.2.11、34、41)聖靈的工作是所有救贖確據的基礎,但並不影響基督的作用,因為作為基督的靈,祂通過引導信徒認識基督和祂的一切福分,並使這些福分在信徒身上結出果實,從而向信徒作出保證(3:2.34)。
基督和聖靈的合一對確據的教義有全面的影響。晚近的學者們把加爾文對聖靈保證信徒得到上帝應許的工作的必要性的強調減低到最小的程度。確據的基礎理當是上帝在基督和/或上帝的話語中的應許,而確據的成因是聖靈,祂在人的心裏造作了確據。然而,格拉夫蘭(Cornelis Graafland)認為,這種區分過於簡單,因為聖靈總是作為基督的靈在工作。因此,確據中的客觀和主觀因素不能輕易分開;在基督裏的客觀救贖與主觀的聖靈印記息息相關。格拉夫蘭的結論是:「基督在祂的靈裏並通過祂的靈是我們信心的基礎」(註72)。
此外,在加爾文看來,信徒客觀上依賴上帝的應許作為確據的主要依據,必須在主觀上得到聖靈的印證,才能得到真正的確據。不肖之徒可以宣稱上帝的應許,卻沒有經歷過這些應許的感覺(sensus)或意識。聖靈經常在被遺棄者身上工作,卻是以一種較低等的方式。加爾文說,被遺棄者的心智可能會被瞬間照亮,使他們似乎有了信心的開端;然而,他們「唯一領受的只是對恩典的含糊意識」(3.2.11)。
另一方面,選民是用不朽的種子重生的(3.2.41)。他們得到的主觀福分是被遺棄者永遠也嘗不到的。唯有選民在內心深處領受了神的應許,成為真理;只有他們領受了可稱為「聖靈的光照」的見證;只有他們領受對神的經驗性的、直觀性的知識,因為聖靈在基督裏把自己給了他們。(註73) 加爾文說,只有選民才會「深受感動,內心完全被點燃來愛神;(他們)被帶到天堂本身(並)被允許進入神最隱秘的寶藏」(3.2.41)。「嚴格來說,聖靈唯獨在選民身上印證赦罪之恩,使他們以這特殊的信心確信自己的罪已得赦免」(3.2.11)。只有選民才會認識到特殊的信心和特殊的內在見證。
在區分選民和被遺棄之民時,加爾文更多地談到了聖靈在我們身上的作為,而不是基督為我們所做的,因為這裏的分界線更清晰了。他談到了很多內在的經驗、感覺、啟蒙、感知,甚至是「劇烈的情感」(註74)。儘管意識到過度內省的危險,加爾文也認識到,只有當上帝的應許被聖靈帶入信心的範圍、經驗和順服時,它們才是有效的(參見3:1.1)(註75) 。
總結加爾文的立場,三位一體的所有成員都參與到信徒的信心確據中。當加爾文回答皮吉烏斯(Pighius)說到「基督對我來說是無數的見證」時,他是說,基督對他來說是一個壓倒性的、基礎性的和主要的確據來源,這正是因為聖靈把基督和基督的福益施行在他作為蒙天父揀選者的身上。沒有聖靈,任何人都不可能對基督有確據(3.2.35)。聖靈通過祂的話語向信徒啟示,上帝是一位心懷善意的父親,並使他能夠憑著信心和確信領受基督的應許。
2021-05-18
標籤: 神學入門、呂沛淵、Tabletalk、R.C. Sproul、林慈信、护教、学习、译作、
信心,
誠之翻譯,
Joel Beeke,
Theological Guide to Calvin’s Institu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