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為什麼是更美的應許
New
Covenant Promise
作者:Peter Y. Lee 誠之編譯自:”Jeremiah,” in ‘A Biblical Theolog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New Covenant
Promise, ‘ pp. 294-96
https://yimawusi.net/2021/04/23/new-covenant-promise/
新約的應許
可以說,《耶利米書》最著名的是卅一章31-34節中對「新約」的預言。新約聖經中多次引用這段經文(來八8-12,九15,十二24;參路廿二20;林前十一25;林後三6)。希伯來書八章8-12節特別有幫助,因為它認為新的約比舊的約更美,因耶穌是來自一個更美的祭司等次(即麥基洗德;參詩一一〇4;來七1-28)的更美的大祭司。因此,備受期待的「新約」時代是被聖靈充滿的教會職事的時代。耶利米書卅一章27、31、33節中提到的「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參卅3-4)是先知預言的慣用語的例子,舊約的術語被用來表達新約的現實——在這裏是教會。
耶利米把神在西奈山與以色列先祖所立的舊約,和新約作了對比。「舊的約」雖然是一個完好的約,卻是不穩定的,因為其效用取決於以色列人是否遵行(耶卅一32)[18]。這個新的約在內容上與舊的約沒有什麼不同,因為舊的約和新的約的律法幾乎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新的約比舊的約更美,並不是因為新的約沒有律法,從而使得反律法主義的生活形態能言之成理。它和舊的約的道德律法是一樣的。它們之間的差異在於百姓內心的更新轉化,好叫他們如今可以效法主所賜的良善律法。這是一個有重大意義的問題。若摩西之約的軟弱無力乃是肇因於它乃是取決於一群頑梗硬心百姓的順服,因此,若他們只是回到同一個盟約協議(covenantal arrangement)中,這種榮耀的恢復究竟有什麼好處呢?若這種協議曾經失敗,它就必定會重蹈覆轍,因為根本的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一個新的約是必要的;「新的約」是必要的。新的約之所以比舊的約更美,是因為它解決了舊約秩序所沒有對付、無法對付、也未曾想要對付的一些爭議。
新的約與舊的約有三點不同(卅一33-34)。首先,它不是寫在石板上,而是寫在百姓的心上;因此,他們要持守神的律法(卅一33)。這個應許是暗指申命記卅6,以及主在「使人的心受割禮」(將心裏的污穢除掉)方面的工作。耶利米用不同的圖象捕捉到了同樣的神學現實,即內心的轉變。他看到的不是一顆「受割禮」的心,而是一顆刻上神的律法的心。由於神的律法現在已經內化在信徒個人的心裏,而不再是刻在外在的堅硬石頭上,所以它「離你甚近」(申卅14a)。不僅如此,「它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這種內化的目的是「使你可以遵行」(申卅14b)。因此,在新的約中,誡命對你來說並不是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申卅11)。我們不必到天上或越過深淵去找回符合這命令的能力,因為彌賽亞的「枝條」已經從天而降,臨在我們中間,並從墳墓中復活,因此成為律法的總歸/總結(羅十4,6-7;參申卅11-13)。
從前的聖約秩序是一個好的禮物,因為從它那裏,我們認識了罪(羅三20;加三19)。然而,以色列人所需要的是一顆新的心,能「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卅六27;參申四30)。摩西法典不能做到這一點。因此,以色列和猶大悖逆耶和華,被擄到外邦。在新的約中仍然有順服的呼召,但這種順服現在是信徒所領受的約的祝福。請注意,在這段經文中,主是唯一的代理人。「我要……另立新約」(耶卅一31);「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卅一33)。這種由上帝發起的心靈轉變,標誌著兩種聖約施行的實質區別。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八章3-4節中總結了這種律法內化的優越性,「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其次,他們將不再需要教師,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將認識耶和華(耶卅一34a)。這個祝福從第一個祝福中合理地流瀉出來。如果百姓內心有了耶和華的律法,使他們能效法它,他們就會對耶和華有更多的瞭解,因為律法反映了耶和華的道德品格。舊約法典的外在定位阻礙了百姓真正地「認識耶和華」——也就是對耶和華作為他們的主和救贖主的身份有一個深刻的、聖約的、親密的理解。同樣,律法的目的也不是為了做到這一點。然而,在新的約的背景下,主是轉變人心的那一位,使百姓現在渴望「認識耶和華」–即愛祂,從而渴望遵守祂神聖的誡命。根據申命記六章4-10節,擺在一家之主面前的任務是將這種順服教導給下一代。未能做到這一點,在之前的眾先知當中是一個悲慘的見證(見士二9-11;撒上三13,八3)。這樣的任務是艱巨的,回想起來,在那個立約的背景下是不可能的。新的約的妙處在於,主已經更新了祂子民的心,因此他們不再需要被教導。上帝的子民,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有這樣的知識,知道祂是他們的救主。
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使新的約與舊的約不同的祝福,就是耶和華必「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卅一34b)的應許。耶和華之所以能這樣做,是因為彌賽亞式的祭司-君王一次成全的獻祭。從那些被擄者的角度來看,這些話是非凡的祝福和希望。他們多年來一直被耶利米的講道所連番轟擊,向他們表明他們的罪行,他們違背盟約的罪過,他們拒絕獨一的永生神,而去敬拜偶像,而這些偶像根本就不是神。在被擄當中,承受著罪的後果時,他們領受了一句話,說這些罪會因信靠耶和華而得到赦免。很難過分強調這個預言會給古代聽眾帶來何等的喜樂狂喜。它對我們今天的人也有同樣的影響。
註:
18. 希伯來書第八章對新舊約之間的關係提供了聖靈默示的評論。請注意,在第八章8節中,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神指責「他們」(見《新譯本》),指的是舊約群體的成員;他沒有說神指責「它」(即舊的約)。(譯按:「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9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