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4


誕節的真義
作者:巴刻(J. I. Packer
本文摘編自巴刻《認識神》,福音證主協會,2003.10
 https://www.facebook.com/peddrluo/posts/10160111079034653

一般知識分子很難接受耶穌基督傳講的福音,因基督教宣講的信仰實在超乎人所能理解。但令人惋惜的是,有些人在錯誤的地方尋找難題,為信仰添上不必要的困難。
 
就以代贖為例,許多人覺得很難接受。他們會說,我們怎能相信拿撒勒人耶穌的死能除去世人的罪?他只是一個在羅馬極刑下受死的人,他的死又怎能承擔我們今天所犯的罪,使我們得著神的赦免?
 
或以復活為例,它似乎是許多人的絆腳石。他們質疑耶穌的身體怎能從死裏復活。確是很難否定空墳的事實,不過,要相信耶穌的身體從死裏復活,進入永生,豈不是更難?倒不如相信他只是短暫昏厥,然後蘇醒過來,或是屍體被盜去等,豈不比相信基督教的復活教義更容易?
 
又或是讓我們以二十世紀復原派信徒廣泛否定的童貞女產子為例。許多人會說,怎會有人相信這個生物學上的異常現象?
 
或是講到福音書中的神跡時,許多人認為這正是困難所在。他們相信耶穌確曾治好人的病(從證據顯示,很難否定這點,但畢竟歷史中不乏這類“神醫”);可是,怎能相信他曾在水面上行走、使五千人吃飽,或使死人復活?這類故事實在令人難以置信。凡此種種的問題,都令今天許多站在信仰邊緣的人深感困惑。
 
1. 最大的奧秘
 
其實福音最大的難題和最大的奧秘,根本不是上述那些。它不在於受難節的代贖信息,或復活節的復活信息,而在於聖誕節所宣講的——神降世為人的信息。真正棘手的難題是基督教聲稱拿撒勒人耶穌,乃是由神降生為人——神的第二個位格,成為“第二個人”(林前十五47),決定了人類的終局命運,並作全人類的第二位代表,且能在不損其神性的情況下取了人性,以致拿撒勒人耶穌可以在同一時間,既全然是神,又全然是人。
 
這涉及兩個奧秘:在獨一神裏面竟有多過一個位格,以及在耶穌身上,竟是神和人的二合為一,而且這事正發生在首個聖誕節裏。這一點正是基督教信仰的啟示中最難解和最深不可測的。“道成了肉身”(約一14);神成為人;神的兒子成了猶太人;全能者成了一個弱小的嬰孩,降生在世上,像其他所有的嬰孩一樣,只能臥著四周張望,扭動著身體,發出啼哭聲,倚賴別人的餵養、換尿布和牙牙學語。神的兒子要經過嬰兒期絕不是幻象或謊話,而是事實。你愈思想這件事,你就愈覺得難以接受。道成肉身的真理簡直比虛構小說的情節更荒誕離奇。
在不信的人中,它是基督教信仰的真正絆腳石。無論是猶太人、回教徒、神體一位論派(否定基督的神性)、耶和華見證人,以及對上述難題(有關童貞女產子、耶穌行神跡、代贖和復活等)感到困惑的人,無不對此感到難以接受。人無法相信道成肉身這真理,或至少對此信心不足,便是他們對福音故事產生許多疑問的主要原因。只要他們明白道成肉身是一個事實,其他問題便可迎刃而解。

耶穌若只是一個道德髙尚、信仰虔誠的人,要相信新約記載他生平和工作的所有事蹟便極其困難。但耶穌若是永生之道、父神“曾藉他創造世界”(來一2),那麼,他的降世、為人和復活,便只不過是創造能力的另一次作為,根本不足為怪。他作為生命的主,能從死裏復活,亦非怪事。他若真是神的兒子,那麼,令人震驚的應該是他竟然會死,而不是他能復活。
 
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曾經寫道:“這是奧秘中的奧秘!那永活者竟然會死!”相比之下,那永活者的復活便不再是奧秘。這位永活的神子若能真的順服至死,那麼,他的死能拯救全人類脫離滅亡的厄運,便不足為怪了。只要我們接受耶穌的神性,便沒有理由覺得難以相信其餘的一切,它們是完整的一塊,可天衣無縫地併合起來。道成肉身這真理本是一個無法測透的奧秘,但新約所記載的一切全賴它才變得合理。
 
2. 這嬰孩是誰?
 
馬太和路加福音這兩卷福音書,相當詳盡地告訴我們神子如何進入這世界。他於羅馬帝國的全盛時期,在某個不知名的猶太村落一間小客店外的馬棚誕生。我們在每年聖誕節講述這故事的時候,都會不經意地將它美化;但其實它是一個相當淒涼和冷酷的事實。客店已經住滿,沒有人肯讓出房間給一位快將臨盆的女士,於是,耶穌的母親惟有在馬棚中生產,以馬槽作為嬰孩耶穌的小床。作者以客觀、冷靜和不作評論的方式,來描述事件的經過;然而,心思慎密的讀者對於故事所刻劃的人情冷酷和落泊凋零,實在不能不感到心寒。
不過,福音書作者並非要從這段記述帶出道德的教訓。對他們來說,故事的重點並不在於耶穌誕生的情景(除了應驗先知的預言,生於伯利恒之外;參太二1-6),而是在於嬰孩的身份。關於這方面,新約要傳達兩個思想——我們先前已經指出,如今讓我們仔細察看。
 
a 在伯利恒誕生的那個嬰孩乃是神
 
用聖經的措辭更準確地說,他是神的兒子;或以基督教神學的慣常稱謂,他是神子。請注意,不是其中一個兒子,而是獨生子;正如約翰在其福音書的首三章,四次提到他是“獨生子”,為的是讓讀者清楚知道耶穌是獨一無二,是神的獨生兒子(參約一1418,三1618)。因此,基督教教會的認信中包括:“我信神,全能的父……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
 
有時候,基督教的護教士在談及耶穌是神的獨生子,仿佛這就是解答耶穌身份問題最終和最圓滿的答案;但事實卻不是,因這身份本身已引發許多令人易生誤解的問題。“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句話,是否表示實質有兩位神?那麼,猶太教和回教徒一直認為基督教是信奉多神,豈不是真的?又或是“神子”這個稱謂,暗示耶穌雖是舉世無雙的人,但他並非跟父一樣是神?在初期教會時代,有亞流派(Arians)持這種觀點,自改教運動至二十一世紀,則有神體一位論派、耶和華見證人、基督弟兄會等站在這陣線。這種看法對嗎?聖經稱耶穌是“神的兒子”,究竟是什麼意思?
 
這些問題令不少人感到困惑,新約其實提供了答案,並沒有任由我們陷於疑團之中。原則上,在約翰福音的序言部分已全面處理這些問題和它們的答案。使徒約翰似乎是為了猶太和希臘背景的兩批讀者而寫這卷福音書。他在書中坦言,他寫該書是為了讓讀者“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他在整卷福音書中,便是以“神的兒子”這身份來介紹耶穌。
 
然而,約翰知道“神的兒子”這觀念已被讀者腦海裏的聯想所玷污。在猶太人的神學中,這個稱謂是用來稱呼期待中的彌賽亞(是―個人)。在希臘的神話故事中,亦有許多由某一神祇與女人所生的“神的兒子”。上述兩者都沒有傳達“神的兒子”擁有神性位格的觀念;事實上,它們更否定這個觀念。
 
約翰想弄清楚的是,當他寫到耶穌是“神的兒子”時,讀者不會產生誤解,以為是上述兩種意思,他更從開始便說明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以及基督徒稱耶穌為神的兒子,完全是表示他擁有神性的位格,亦僅此而已。因此,英國教會在每年的聖誕節都會讀出約翰福音這段廣為人知的序言(約一1-18),作為福音的信息,是極為恰當的。它是新約之中對耶穌作為神的兒子的屬性和含義,解釋得最清楚的經文。
 
請看約翰如何仔細和具有說服力地闡述這個主題:
 
在福音書的第一句,約翰完全沒有提及“兒子”這個稱謂,反而先談及“道”。這不會產生被誤解的危險,因舊約的讀者會實時心領神會。神的道就是舊約中神用以創造的話,是他在成就其計劃時所施展的能力。舊約形容神的話除了能說明他的計劃外,本身亦兼具成就該計劃的能力。創世記第一章告訴我們神如何創造萬物:“神說:‘要有……’,就有了……”(創一3)。“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因為他說有,就有”(詩寫三69)。因此,神的道(話)就是神的作為。
 
約翰取了這喻意,告訴我們神的道包含的七件事。
 
 1)“太初有道”(1節)。這表明道乃永存;他是自有永有,在未有萬物存在以先,他便已經存在。
 
2)“道與神同在”(1節)。這表明道的位格。那成就神計劃的能力,乃一種有獨特位格的能力,與神有著永恆的關係,並與神有著恒常的相交(此乃這句經文的意思)。
 
3)“道就是神”(1節)。這表明道的神性。他的位格雖有別于父,他卻不是受造之物,他本身亦是神,像父一樣。因此,這節經文所展現的奧秘,乃是獨一神擁有不同位格的奧秘。
 
4)“萬物是藉著他造的”(3節)。這表明道的創造力。父乃藉著他創造萬物。(這亦進一步證明他是造物者,而非受造者。)
 
5)“生命在他裏頭”(4節)。這表明道乃生命之源。一切受造的生物都是藉著他而存在。聖經在這裏提供了物種始源和生命得以延續的答案:萬物的生命都是道所賦予和道所維持的。生命不在受造的萬物裏,而是在道裏,這道便是獨一神的第二個位格。
 
6)“這生命就是人的光”(4節)。這表明道的啟示能力。他在賜予生命的同時,還賜予光,那就是說,每個被造的人因為本身存活於世上這個事實,便已得著神的啟示,這跟他們得以存活的事實一樣,都是本于道的作為。
 
7)“道成了肉身”(14節)。這表明了神成為人的真理。那個生於伯利恒的嬰孩,正是神的永恆之道。
 
約翰說明“道”就是神、“道”乃造物主之後,便指出道的身份。他告訴我們,“道”藉著成了肉身、成為神的兒子,便將自己顯明出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14節)。他的身份更在第18節得到確認:“父懷裏的獨生子……”。至此,約翰便確立了他一直要指出的要點。他清楚說明了稱耶穌為“神的兒子”個中的含義。神的兒子就是神的道;我們對“道”的認識,就等於對“子”的認識。這正是序言所傳達的信息。
因此,聖經宣稱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句話就表明他擁有神的其中—個位格。聖誕節的信息就在於這個驚人的事實:在馬槽中的那個嬰孩竟然就是神。
不過,這只是故事的一半。
 
b在伯利恒誕生的那個嬰孩是神道成肉身為人
 
道已成了肉身,是一個百分百的人。他依然是神,與從前沒有分別,但他卻是由嬰孩開始成為一個人。他如今並非減滅了某部分神性的神,反之,卻是把人性加在他本身裏的神。這位創造人的神此刻親身體會做人的感覺。這位同時是創造天使的神,此刻要面對由墮落的天使變成魔鬼所給他的試探——事實上,他不可逃避魔鬼的試探,因他只有親身經歷與魔鬼的交戰,才能活出真真實實的人生。

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當仰望這位已升到榮耀中的兒子時,便因著這事實而得到極大的安慰。“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他自己躍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二17,四15及其後經文)

道成肉身是一個無法測透的奧秘。我們不能解釋它,只能有系統地闡述它。也許,最佳的闡述莫如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主耶穌基督,為神,又為人。……彼雖為神,亦為人,然非為二,乃為一基督。……彼為一,非由於變神為血肉,乃由於使其人性進入於神。”(編按:意即“主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他雖然是神,但同時也是人;他不是兩位基督而是一位。……他是一位,非因由神變成了人,乃是神取了人的性情。”)這奧秘超乎人的思想。用査理•衛斯理的話說,我們在馬槽看見的是:

“縮成一尺是我神,
不可思議成為人。”

不可思議——我們應該明智地緊記這點,避免猜測,而滿足於對他的敬拜。
 
3. 他為死而生
 
對於神成為人,我們會有何想法?新約並不鼓勵我們去質疑它所引發的肉身和心理問題,反而為著神借此對我們所顯出的大愛而敬拜神,因為它是一個紆尊降貴、甘願卑微的偉大行動。保羅為此曾寫道:“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這一切行動都是為了給予我們救恩。
 
有些神學家胡亂地說道成肉身這觀念,原本只是為了使神的創造秩序變得完美,而後來所產生的救贖作用,只是神在後來才想出來的。然而,丹尼(James Denney)所持的立場十分正確,他說:“新約完全不知道在救贖意義以外的道成肉身……啟示的焦點不是伯利恒,而是加略山;基督教的任何解釋若忽略或否定這點,就是對焦錯誤,扭曲了真正的基督教。”(The Death of Christ1902.p.235f
 
在伯利恒出現的那幅馬槽景象,要待故事逐步發展至神的兒子被釘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才能真正顯出它的意義;我們亦要從整件事的角度來明白它的真正含義。
 
因此,在新約之中用以解釋道成肉身的主要經文,不是約翰福音一章14節那句一目了然的經文:“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而是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那段更全面的經文:“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這裏所講的,不僅是道成肉身的事實,更是它的意義;它把神的兒子取了人性的原因展示在我們眼前,我們需永遠謹記,要從這個角度來看道成肉身的事實——不僅是一個神跡,更是滿載恩典的奇妙作為。
 
4. “他本有神的形象……反倒虛己”
 
我們必須在這裏停下來,因為有些人對我們剛才所引用的經文會提出另一個解釋,我們要細心思考。他們追問腓立比書二章 7節的“虛己”,應否與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說耶穌“成了貧窮” 連起來解釋,以致對於瞭解道成肉身這件事帶來一些新的亮光? 它豈不是暗示神子在成為人的過程中,倒空了某些神性?

這正是“虛己論”(Kenosis Theory)的觀念,而“Kenosis" 這個希臘字詞的含義便是“倒空”。這理論的背後觀念是認為神子為了成為完全的人,必須拾棄神的某些屬性,否則便不能親身 體會作為人,在空間、時間、知識和知覺方面的限制。這些理論有不同的闡述方式。有些認為神子只捨棄了他的“超自然”屬性(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和無所不知),至於“道德”屬性(公義、聖潔、信實、慈愛)則繼續保留。另一些人卻相信當他成為人的時候,他便捨棄了神的一切能力和神的自我意識,縱然他在地上生活的過程中逐漸再掌握後者。
 
在英國,哥爾主教(Bishop Gore)於1889年最先提出“虛己論”。十九世紀高等批判學自以為發現了舊約錯謬之處,“虛己論”則用以解釋我們的主為何對舊約的錯謬一無所知。哥爾的論點是這樣的:神子在成為人的過程中,雖然保留了神在道德問題上的完全無謬誤,但袖己捨棄作為神對一切事實的知識。對於歷史範疇內的事實,他因毫無保留地接受了當時猶太人的普遍觀念,而被該觀念所局限,所以不知道它們並非全對。因此他會認為舊約是逐字默示和完全正確的,也會接受五經是摩西所寫,以及詩篇一一篇出於大衛手筆。對哥爾而言,這些看法是毫無理據的。不少人仿效哥爾的做法,尋求不同的理據來否定基督對舊約的評價。
 
然而,“虛己論”根本站不住腳。首先,它對所引用經文的解釋純屬臆測完全沒有支持的理據。當保羅談到神子“虛己” 和“成了貧窮”的時候,他是要指出他所捨棄的(可從經文的上下文顯示出來),並非神的能力和屬性,而是神的榮耀和尊貴,即基督在他那篇大祭司的偉大禱文中所提及的:“父啊……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十七5)。腓力斯(Philip)在他的英文聖經譯本中把腓立比書二章7節意譯為自我剝奪一切特權”•,而欽定本則譯為“使自己藉藉無聞”,都正確解釋了保羅的意思。對於神子捨棄某部分神性的觀念,根本不可能找到經文的支持。
 
而且,這理論本身亦引發極大的問題,是無法疏解的。成為人的基督耶穌如果已失去了神的某些屬性,我們怎能說他是完全的神?若然在他裏面己失去了父神的某些能力和屬性,我們又怎能說他把父完全顯明出來?此外,若是如這個理論所假定真正成為人的耶穌不可能兼備完全的神性,那麼,在天堂的情況便理應一樣;如此,“在榮耀中的人子”便永遠失卻神的某些能力。
 
此外,假如像“安立甘第二信條”(Anglican Article 2)所言:在道成肉身的那刻,“神性和人性結合在同一個位格裏,是永不分開的”,那麼,按“虛己論”的推演,神子若在道成肉身的時候捨棄了神的某些屬性,便永遠無法取回。
 
然而,新約卻似乎清楚表明及強調復活的基督是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和無所不知的(太二十八1820;約二十一17;弗四 10)。“虛己論”的支持者在面對這個事實時,若承認那位真正成為人的神子可在天上兼備這些屬性,那麼,他們又有什麼理由否定他在地上不可神人二性兼備?
 
再者,對於哥爾試圖利用這理論,解釋他們認為基督的教導中出錯的理由,但同時卻相信其餘的教導是有神的權柄,實在是不可能的。基督以一言蔽之和絕對明確的方式,宣稱他的一切教導都是從神而來:他只是傳遞父神信息的使者。“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的,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約七16,八28,十二49-50)他宣稱自己將“在神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約八40)。
 
面對這連串宣認,前面只有兩條路可供選擇的:一就是接受它們,認定耶穌所教導的一切都有神的權威,包括他宣佈舊約的默示和權威;一就是否定它們,逐點質疑他的教導是否擁有神的權威。哥爾若真的想保留耶穌在道德及屬靈教導方面的權威,他就不該質疑他在舊約方面的教導。但若然反之,他決定不同意耶穌對舊約的教導,他便應該保持一致,認定我們既不能接受耶穌宣認自己的教導都是出於神,就沒有義務一定要同意耶穌所講的任何東西。
 
若然像哥爾那樣運用“虛己論”,它所證明的事就不得了:耶穌既捨棄了神的知識,就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出錯,而他宣稱自己所教導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便是自欺欺人。我們若要按耶穌本人所宣稱的,維護耶穌的一切教導都擁有神的權威,那麼,就必須否定“虛己論”,或無論如何也得否定它這種應用方式。
 
事實上,福音書本身的記述已提出了反對“虛己論”的證據。誠然,有些時候,耶穌並非完全知悉人或神的事情,他宣稱對於神預定他再來的日子一無所知(可十三32)。但在另一些時候,他卻顯出他好像無所不知:例如,他知道撒瑪利亞婦人羞恥的往事(約四17及其後經文);他打發彼得往海邊釣魚的時候,就知道上釣的第一條魚口中有一塊錢(太十七27)。他不用別人通知,便知道拉撒路已死(約十一11-13)。同樣,從他一次又一次地行神跡治病、讓群眾吃飽和使死人復活,便顯明他擁有超自然的能力。
 
透過福音書的描寫,耶穌予人的印象並沒有失去神的全知和全能,他只是偶爾運用這種能力,其餘大部分時間都樂於不去運用它們。換句話說,他給人的印象是約制地運用神的能力,多於失去了神的某些屬性。
 
我們該怎樣解釋這種約制?當然,尤其是根據約翰福音一再申述的真理,這種約制完全是子順服父神旨意的表現。按照聖經啟示一體神的奧祕中,我們知道神的三個位格互相有著固定的關係。在福音書中出現的子,並非完全獨立的位格,而是依存父的位格,他只會依從,亦完全依從父的指示而行。“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約五19),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約五30)。“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六38)。“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常作他喜悅的事”(約八28-29)。
 
三一神中第二個位格的屬性是確認第一個位格的權柄,並順服地做第一個位格所喜悅的事、正因如此,第二個位格宣認第一個位格是他的父,自己則是子。他雖與父同等,同享永存、能力和榮耀,但他的屬性是扮演兒子的角色,且喜歡透過遵行父的旨意而得著滿足的喜樂,如同第一個位格的屬性是計劃和策動三一神的工作,而第三個位格的屬性是遵從父和子的吩咐,延續他們的工作。
 
因此,神子在世的時候順服父,並不是道成肉身之後才有的新關係,而是天上這永存父子關係的延續。子一直完全遵從父的旨意,在天上如此,在地上亦如此。
若這是事實,一切便可以解釋了。神子不知道何謂“獨立”,更遑論要他獨立行事。正如他有能力做到的事,他不一定會去做,因那並非父的旨意要他去做(參太二十六53及其後經 文);同樣地,他可以有能力知道的事,他也未必刻意要去知道,除非是父的旨意要他知道。他知道與否,就如他的行動一樣,是聽命于父的旨意。
 
因此,舉例說,他不知道他再來的日子,並非因為他在道成肉身的時候捨棄了全知的能力,而是因為父的旨意是不想他在受難之前知道這個日子。加爾文對馬可福音十三章32節的注釋顯然是正確的,他說:“直至他完全履行了他的(中保)職事,到復活的時候,他才知道這方面的事。”因此,耶穌並非知悉一切,不是用道成肉身這個角度來解釋,而是因為這乃是父對子的旨意。要子在世的時候不知道某些事。我們因此得出的結論是:正如福音書中的某些真理與“虛己論”相違,同樣地,福音書中亦沒有任何真理是一定要靠這個理論才能圓滿解釋的。
 
5. 他成了貧窮
 
我們如今明白神的兒子虛己和成了貧窮的真正含義,那表示他捨棄榮耀(真正的虛己),自願限制自己的能力:甘心忍受困苦、孤單、惡待、敵視和誤解,以及最終經歷極其痛苦的死亡,當然,心靈的痛苦更甚於肉體的痛苦,且看他在臨近死亡之前,幾乎心力交瘁(參路十二50客西馬尼園的景象)。那表示他以極大的愛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使他們能藉著他的貧窮而成為富足。
 
這就是聖誕節的信息:步向滅亡的人類將重獲盼望——赦罪的盼望、與神複和的盼望和榮耀的盼望——因著父的旨意,耶穌基督成為貧窮,在馬槽誕生,三十多年後被掛在十字架上。這對世人而言,實在是曠古絕今的奇妙信息。
 
我們大談聖誕節的真義,但所提出的意義卻總離不開以家庭為本的快樂。上述的討論卻清楚說明聖誕節實在包含極其深廣的意義。這意義是:耶穌在首個聖誕節為我們自甘成為貧窮的精神,今天應當在我們的生命中重新活現出來;而這種精神應是每位基督徒每時每刻的標記。
 
令人感到羞愧和可恥的,是今天竟有那麼多的基督徒,說實點,是那麼多思想敏銳和信仰純正的基督徒,抱著主所講的比喻中那個祭司和利未人的心態過活,眼見周遭眾生的需要,卻只給予虔誠的祝願或禱吿,求神供應他們的需要後便轉移目光,從另一邊經過。這絕不是聖誕節予人的真義。又或是那些人生抱負似乎只局限于建立美好的基督化中產家庭、結交中產基督徒明友,以中產家庭的富裕物質來撫育子女,讓中下階層的人(不管是基督徒與否)自行掙扎求存。唉,這類基督徒實在多的是,亦與聖誕節的真義背道而馳。
 
在俗世塵囂的基督徒中間,不能體現聖誕節的真義。因聖誕節的真義就像我們的主所活出的那樣,以自甘貧窮的精神作為生活的原則(付出,不斷地付出),付出時間、任勞任怨、照顧和關心人、行善,為的是使其他人的生命(不僅是自己的朋友,更是凡有需要的人)更豐盛。
 
活出這種真義的人比理應有的數目少得多。憐憫人的神若要復興我們,他會做的其中一件事,就是使這種真義在我們的內心和生活中發揮更多的效用。我們若渴慕個人靈命的成長,那麼,培養這種自甘貧窮的精神就是首要的一步。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你開廣我心的時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詩一一九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