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4

 
新約中的舊約(Old Testament in the New Testament, The|聖經辭條
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https://yimawusi.net/2021/12/11/the-old-testament-in-the-new-testament-the/
 
新約從第一頁開始,便已經表明它與舊約是息息相關的。馬太福音一開始列出的舊約家譜,只有那些對當中的人物及其生平事蹟有所認識的人,才有意義(太一1-17)。因此,新約開宗明義地指出它與舊約是緊扣相連的,要求讀者對舊約有一定的認識。
 
引用經文的次數和方式
 
新約不單純粹藉著引用舊約來表明它與舊約的關係。聯合聖經公會(United Bible Societies)的第四版希臘文新約(1993),把新約引用舊約的343處經文,以及不少於2,309個典故和說話上的類比列明出來。當中引用得最多的是詩篇(引用79處經文、333處典故)和以賽亞書(引用66處經文、348處典故)。啟示錄沒有正式引用過舊約經文,不過,舊約的典故卻不下620次。
 
至於引用經文的形式,新約作者有時會採用流行於第一世紀猶太教師中間的技巧,包括在敘述原來經文時加入詮釋性的見解(即米大示〔Midrash〕釋經法;例如:司提反在徒七2-53的講道);將舊約某段經文與當時某件特定的事件連上關係,這種形式特別在死海古卷中出現(pesher釋經法;例如:徒二16;羅十8);並且在聖經不同地方出現,但共有同一個字詞的兩節或以上經文,作互相解釋的參照(gezerah shawa釋經法;例如:來四3-7)。但總括而言,新約作者因著基督耶穌而在信仰上得著全新的體驗,以致能以獨立自主、脫離傳統框框的創新見解來解釋舊約經文。例如,保羅的信主經歷便完全改變了他對律法的態度。畢竟,他過往遵從律法所帶來的結果,就是引導他去逼迫彌賽亞!他信主之後,不能再以從前的方式去解釋聖經。他坦言高呼:「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加二19)結果便出現以下新的解經方式。
 
新約對舊約的解釋合理嗎?
 
新約對舊約的「意會」  至今仍有不少新約學者認為,新約是在一個封閉的邏輯系統中引用舊約的經文;也就是說,基督徒會按本身的獨特方式,對舊約作出某種前設和解釋(即使採用猶太人的解經方法),於是往往會違背該段舊約經文的真正原意。因此,他們便指出,新約引用舊約作為基礎的論據,一般都能夠說服基督徒,但猶太人卻難於接受。若然這是屬實,我們便很難為新約誤用聖經的指控辯白。
 
其實,這種看法忽略了新約作者在引用舊約時的幾個重要特色。正如現今已有無數研究證明,新約作者對所引用之經文的背景,一般都相當熟悉。他們所關心的,是如何向他們的猶太同胞傳達他們的信念和說服他們接受,而非單單為了支持本身的信仰。他們要做的不僅是衝破猶太人的傳統;而是想真誠地明白神藉眾先知所說的「話語」,與神在基督裏所顯明的「道」有甚麼關係(這甚至適用於保羅身上,他那句「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羅六15〕,乍看之下就好像完全否定舊約)。最終,他們小心翼翼地查考舊約,在當中找出那些似有矛盾或不完全,卻直指答案是在耶穌身上的重點。在此,我們嘗試舉一些例子加以說明。
 
馬太特別喜歡引用先知以賽亞(太一23,二23,四15-16,八17,十二17-21)和其他先知的信息(太二617,二十一5,二十六31)。他顯然認為這些信息若沒有了耶穌,就不完全。
 
約翰則環繞著摩西作為核心,來介紹耶穌。他採用的其中一個論點是:即使如摩西般大有能力,也不足以拯救以色列脫離她最強大的仇敵,那就是死亡(約六49,八51-53)和罪(約八1231-34)。耶穌卻做得到!
 
司提反那篇充滿能力的講道(徒七2-53)帶出了一個思想,就是神在創世記十五章1314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司提反意譯為「在這地方事奉我」(徒七7──一直未曾成就。司提反一一追溯先祖面見神的重要事件,卻沒有一次是「在這地方」;然後,他便指出舊約傳統有關聖殿的矛盾之處──原則上,這是敬拜神的至高之處;但實際上,神卻不住在人手所造的地方(徒七48-50)!
 
保羅經常就外邦人得著神賜福的問題引用舊約的預言。他在這方面看出舊約神學的核心所在──即約的排他性和「示瑪」(Shema)作為約的首要認信宣言:「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六4)之間,存在著一種張力。保羅的反省是:神若然是獨一的主,祂就不能單是以色列的神,祂必須公平地對待祂的創造物。神難道不是外邦人的神嗎(羅三29-30)?在哥林多後書三章711節,保羅採用了類似約翰福音六章有關摩西的論據:摩西的事奉雖有榮光,但事奉的果效卻是帶來定罪和叫人死亡。
 
希伯來書的作者亦經常採用這種論據。在一章513節,作者將連串出自詩篇的經文引用在基督身上,因為當中論到有關大衛王的事情,實際上是不可能在人的身上實現。同樣地,詩篇八篇46節(來二6-8)不可能套用在人的身上──除了一位。作者亦看出舊約祭司神學中出現的一種張力。祭司怎能拯救人脫離連自己也逃脫不了的命運(來五2-3,七23)?但耶穌卻補足了這個缺欠(來七25-28)。而且,在利未的祭司行列中,還有另一個身世不明的祭司在舊約出現,他就是麥基洗德。同樣地,會幕本身亦隱藏著矛盾:設立它的目的本是為了作「會面的帳幕」,但它的結構卻是要使神與人分開!「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來九8)。也許,舊約的獻祭制度極之不足,因為它要求獻祭的人每年常獻(來十1-4)。作者發現在舊約之中,諸如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34節(來八8-12,十15-17)和詩篇四十章68節(來十5-7)等經文,都在冀盼著某些更美的東西。
 
這些論點是否扭曲和曲解了舊約?不少人反駁,即使這些論點是出自基督教信仰,無論如何,它們卻對於其內在的張力表現出真誠的敏銳觸覺。在新約之後的時期,猶太教的拉比試圖藉著擴充聖經中的判例法,使之更詳盡和完備,以及從道德方面重新解釋獻祭的律例,並在大體上稍微淡化彌賽亞的重要性,來「成全」聖經。相比之下,新約作者則把整個舊約「故事」的焦點校正在耶穌身上,正如下面概述,甚至運用預言中所產生的矛盾張力,來指出耶穌就是基督。毫無疑問,新約作者均深信他們的基督教信仰,可以幫助他們比以往從猶太人的角度更能合理地解釋舊約。
 
使用的模式
 
新約作者一方面引用舊約來解釋耶穌,另一方面亦引用耶穌來解釋舊約──這個循環論證的過程可以由一方闡明另一方。而這種循環論證的關係可以用以下五個大標題總括起來:
 
確認舊約的神學  新約從來沒有質疑過舊約的權威,即使在那些把耶穌的權威與它並排而立,或甚至凌駕它的經文中(例如:太五17-1827-30;可七19;來一1-3)也不例外。因此,即使有時會以某種方式加以推演,舊約所有的要旨都獲得新約的確認:神是獨一的造物主和掌管萬國的最終主權;神揀選以色列作為世界的救恩之光;神與祂的百姓同在;神會藉著祂所揀選的工具顯明祂的啟示;歷史正朝著神為世界所預定的目標前進。
 
然而,新約卻不單重述舊約的要旨,因為它把核心焦點放在耶穌身上。所以,以箴言和約伯記的主旨──智慧──為例,它在兩約之間的時期已經獲得相當多的演繹,但約翰和保羅卻同時引用它來說明這位既是神,又與神有別的耶穌(約一1-14;腓二5-11)。
 
應驗舊約的預言  所有新約作者(除了雅各之外)都從舊約挑出彌賽亞和其他預言,然後指出這些預言如何在耶穌和教會身上應驗。有些預言多次被引用,尤其是那些與大衛家族的彌賽亞、人子、像摩西的先知,還有以賽亞的「僕人」有關的預言(參以下的舉例)。不過,個別作者的喜好還是有跡可尋的:
 
-馬太找出在耶穌生平和事奉上應驗的個別預言(例:太二61723,四15-16,八17,十35-36,十二18-21,十三35,二十一5)。
 
-馬可特別關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有關受苦「僕人」的預言(可十45),並將它與但以理書七章1314節的「人子」預言連接起來。
 
-路加對有關以色列的預言顯出特別的關注(例:路一68-73;徒二17-21,十五16-18,二十六22及其後經文)。
 
-約翰特別重視申命記十五章1518節預言神會興起一位像摩西的先知向百姓說話(約一45,五46,六14,七40,八28,十二48-50)。
 
-保羅特別喜歡引用外邦人將要得福的預言(例:羅十19,十五9-12;加三8-9)。
 
-希伯來書最明顯引用的重要經文,就是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34節關乎「新約」的預言(來八7-13,九15,十15-18)。
 
- 啟示錄在全書的高峰引用了以賽亞書的高潮:兩者均是以「新天新地」作結。啟示錄亦引用了以西結書結尾時出現的重建聖殿預言(結四十至四十八章)。
 
重新解讀舊約的歷史  宣稱某個明確地與將來有關的預言得以應驗,只是新約處理舊約預言的一小部分。作為舊約基本內容的「故事」,若從基督的角度來看,便變成預表──那就是說,由於某些更重要或更好的事情(或人物)出現,顯出這些故事所反映的事實只是暫時的,它們原本所含有的預言和預表作用,便被重新發掘出來。新約經常指出出埃及記的事件有著預示的作用,以下是其中一些例子:
 
-馬太指出耶穌從埃及回來是應驗了何西阿書十一章1節(太二15):他這個聯想突顯了一個類比,就是以色列在曠野中失敗,但耶穌卻通過試探勝利而回,成為神百姓更新之後的核心人物。
 
-約翰福音六章把給五千人吃飽的神蹟,描述為重複神榮耀地賜下嗎哪的一個神蹟,象徵另一次更偉大地脫離罪惡和死亡的經歷。
 
-保羅將出埃及記有關「為奴」和「救贖」的要旨,在屬靈的層面上應用在十字架的工作上(例:羅三24,八23;弗一714);同時,亦在曠野飄流中找出數個有關基督和教會的不同預表(林前十1-13)。
 
-希伯來書把以色列人在應許地享受政治上的「安息」這主題加以發揮,將它預表在屬靈上與神分享祂的生命,那是基督為所有信徒工作所結的果子(來三1至四13)。
 
-彼得前書二章910節引用出埃及記十九章56節這句出埃及神學的重要說話,使以色列成為教會的一個預表。
 
-啟示錄將降予埃及的災害用作預表(啟八7-12),又把出埃及記裏核點各支派人數的方式應用於教會(啟七4-8)。
 
以上只是一些少數例子,說明新約作者如何引用出埃及記作為如今在基督裏經歷救恩的預表。其他被認為有預表作用的舊約事物,包括聖殿、耶路撒冷(並與敬拜、安穩和神同在有關的觀念)、節期,以及王的觀念。這種處理舊約的方式,是從根本「重新解讀」以色列歷史的一個特徵。
 
擴大舊約的子民  新約引用舊約其中一個最令人詫異的特色,就是把只有以色列民得以用選民身分來承受的舊約,重新詮釋為神的子民不在乎國籍,猶太人和外邦人只要憑著信心,便能夠同樣得著神子民的身分,以及同樣擁有聖靈。路加(參徒十至十一章)和保羅(參羅九至十一章,這是新約如何與舊約經文銜接的其中一段最有分量的經文)特別著重說明這種轉變的過程。
 
許多猶太基督徒不想如此重新詮釋舊約的「子民」。保羅需要努力為他這個信念申辯;他指出,亞伯拉罕不單是猶太民族之父,更是所有相信基督的人之父(羅四9-17;加三6-9)。在保羅的心目中,最重要的舊約經文就是那些像創世記十五章6節、詩篇三十二篇12節和哈巴谷書二章4節等經文所描述的,那正是外邦信徒如今所得到的屬靈經歷:藉著相信耶穌,他們便好像亞伯拉罕和大衛一樣「因信稱義」(羅四22-25)。
 
更新舊約的宗教  新約是以舊約作為基礎來認識聖靈,但演化出來的,卻完全跟舊約是兩回事。在舊約,神只會用祂的靈膏立先知和某些作領袖的人。因此,當耶穌鼓勵人去向神求取聖靈時,其震撼程度可想而知(路十一13)!如今,教會整體因著共同擁有聖靈,便同得祭司的職分,得以像舊約的眾先知那樣進到神的面前;此外,如今亦得以靠著聖靈,一同參與天上的敬拜,並且是用「心靈和誠實」在「聖靈和真理裏」的敬拜(約四24),而非藉著一連串的禮儀。
 
舊約的敬拜是以地上由人手造成的聖殿為中心,新約則把敬拜的中心轉移到天上的聖殿──那裏才是神真正的居所,並基督已到的地方。
 
Stephen Motyer
 
參考書目:
G. L. Archer and G. C. Chirichigno, Old Testament Quotations in the New Testament: A Complete Survey; D. L. Baker,  Two Testaments, One Bible: A Study of the Theolog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D. A. Carson and H. G. M. Williamson, It Is Written: Scripture Citing Scripture; B. S. Childs,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Theological Reflection on the Christian Bible; E. E. Ellis, Paul’s Use of the Old Testament; R. T. France,  Jesus and the Old Testament; R. B. Hayes,  Echoes of Scripture in the Letters of Paul; K. Stendrahl, IDB, 1:418-32; P. Stuhlmacher, Reconciliation, Law and Righteous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