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園(PARADISE)
摘自天道《聖經新辭典》
https://yimawusi.net/2022/01/20/paradise-abrahams-bosom-intermediate-state-hades/
「樂園」一詞轉借自古伊朗語的 pairidae{za-,意思是「有圍牆的園囿」。希臘文對此意譯為 paradeisos,首見於色諾芬(Xenophon)的著作中,用來指稱波斯諸王的花園。七十士譯本將創二8原文的 gan
`e{d[en 譯作希臘字 paradeisos。
a. 舊約用法
「樂園」(來:parde{s)一詞用在尼二8;傳二5;歌四13。RSV 〔譯註:中文和合本雷同〕分別譯為 ‘king’s
forest’ (「王的園林」), ‘Park’ (「園囿」)及 ‘orchard’ (「果園」)。因此這個字本身在舊約中並無絲毫末世的意味,這方面的意思發源於日後猶太社會中。以下是有跡可尋的演變趨勢。「樂園」這詞(亞蘭文:parde{sa{~)用來表達遠古時期之意(德文作 Urzeit),後來進而包括對那些時期的榮華福樂的種種奇幻臆測。與這種用法有關連的,是對將來奇妙的彌賽亞時代的期望。這將要來臨的榮耀時代和古代的伊甸園是一樣的光景。猶太人更相信樂園已存於現世,但卻是隱而不顯的。這隱密的樂園就是族長們、義人、選民的靈魂棲身之處。在猶太人看來,不論是遠古的、今世的,或將來的樂園,都是完全一樣的。
b. 新約用法
在新約中,「樂園」(臘:paradeisos)一詞僅有三例(路廿三43;林後十二3;啟二7)。從經文的脈絡看來,這個詞的使用主要是按日後發展的意思。在路廿三43中,耶穌所說的樂園是指人死後靈魂的立刻去處,參:後期猶太思想中隱密樂園的觀念。富人和拉撒路的比喻(路十六19-31)也有同樣的意思。
在林後十二2-4,保羅以第三身方式描述自己如何被提到樂園裏,聽見人不可說的言語(臘:arrhe{ta rhe{mata)。此處的樂園是那榮耀的「第三層*天」,或許就是路廿三所指的樂園。只有在啟二7中,「樂園」一詞才有末世的含意。基督應許說,祂必將樂園賜給那得勝的人。現今的樂園將在萬物終結時滿有榮耀地來臨。將來世代中神的樂園全然彰顯這觀念,是啟示錄最後幾章極力強調的。生命樹、賜生命之活水、十二樣果子等象徵,都證明那將到臨的樂園如何大有榮耀(啟廿二)。
F.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