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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1


什么是神的爱

《认识神》Koowing God, 145-149, 巴刻(James I.Packer)着/尹妙珍译,福音证主协会,2003

我们之前只是概括地划清范围,指出神的爱是如何及在什么情况下运作,这是不足够的。我们会问:神的爱究竟是什么?我们该如何界定和分析它?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尝试从圣经中找出有关的观念,并用以下的定义来界定神的爱:

神的爱是神对个别罪人的恩慈行动,他亲自认同他们的需要,将他的儿子赐给他们,作他们的救主,如今在约的关系中带领他们认识他,并以他为乐。

让我们逐一说明组成这定义的各个部分。

1. 神的爱是他的恩慈行动。按照圣经的含义,神的恩慈乃是指神对万物的宽容。伯克富(Berkhof)曾说,神的恩慈属性是:“在神里面的美善,促使他以慷概和仁慈来对待受造之 物。这是造物主对受造物的爱,是受造物能感觉得到的”(参巴氏《系统神学》第70页,其中引用诗14591516;参路626;徒1417)。

正是出于这种恩慈,而最极致和最荣耀地彰显了神的爱。俄尔(James Orr)亦曾经写道:“一 般而言,爱是引导一个道德实体去思慕和喜悦另一个实体,并在那种人际交往中达致它的最高峰,各自活在对方的生命中,借着向对方分享自己而寻获快乐,而对方亦流露出爱的回应。”(参海斯丁氏编《圣经辞典》)这就是神的爱。

2. 神的爱是神对罪人的恩慈行动。因此,神的爱具有恩典和怜悯的本质。它是神恩慈的施予:神所爱的人不仅不值得神去爱他,神更应该离弃他,因他对神的律法明知故犯。在神的 眼中,人的本性败坏,只该被他定罪,并最终不得见他的面。

神爱罪人,实在是一件令人惊诧的事,但它却是事实。神所爱的人已变得不可爱和(有些人可能觉得)不值得去爱。我们本身根本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吸引或促使神去爱我们。

人与人之间的爱是基于互相的吸引;但神的爱却是出于神的自发、是按照神的意思和没有原因的。神爱人,因为他定意爱他们,正如查理·卫斯理所言:“他爱我们,他爱我们,全因为他愿意去爱”(申78的回响);除了是出于他主权的良善愿望之外,根本再找不出他爱人的理由。

3. 神的爱是对个别罪人的恩慈行动。它不是一种广泛给予全人类的善意或“博爱”,而没有具体的个别对象;反之,由于这爱是无所不在和无所不能的,所以,它可以针对个别的对象及产生个别的作用。

神在创世之前,已有对世人的旨意(弗14),而涉及的第一步就是拣选那些蒙他赐福的人;其次,就是预定赐给他们什么益处,以及透过什么途径让他们获得及享受这些益处。一切都从开始便已经确定了。

因此,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信徒说:“主所爱的弟兄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因为他从起初(创世)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预定的途径),能以得救(预定的结果)。”(帖后213

神在历史中对个别罪人所显出的爱,只是执行他在亘古之前已预定要赐福给个别罪人的旨意。

4. 神对罪人的爱,涉及他亲自认同他们的需要。每一种爱都必然包含这种认同;事实上,是否真爱正是要藉此来测试。当儿子遇到困难时,做父亲的仍旧一脸愉快和轻松:或是当妻 子感到极其苦恼时,做丈夫的却若无其事,我们便会立即怀疑他们之间究竟有没有爱存在,因为我们知道真正相爱的人,只会在看见对方快乐的时候,自己才会感到真正的快乐。神对我们的爱正是如此。

我们在前几章曾经提过,神的旨意是要万物荣耀他—他得着彰显,被人认识、被人称颂和敬拜。这句话是真的,但只是事实的一半。要平衡这句话,我们便需要明白另一半的事实:随着神定意爱人,他已把自己最终的快乐与人的快乐连系起来。圣经常说,神是百姓的慈父和丈夫,并非言之无物。从这两种关系的本质,可见神务必使他所爱的人完全脱离祸患,他才能获得完全的快乐:“直至神所买赎的教会,全蒙拯救,不再犯罪。”

神造人之前,即使没有人,神也是快乐的;当人犯罪之后,他若干脆毁灭他们,他仍可继续快乐;但因为他已定意爱个别的罪人,他这个自由的选择便意味着他除非把每个所爱的人领进天堂,否则他便难有纯全的快乐。事实上,他已定意从今直到永远,他的快乐都系于我们人类。

因此,神拯救世人,不仅为着他的荣耀,也为着他的快乐。 这足以解释为何当罪人悔改时,神在他的使者面前也会喜乐(路1510);以及在末日的时候,当神叫我们无瑕无疵地站在他的圣洁面前时,会出现“欢欢喜喜”的情景(犹24)。 这个观念实在超乎我们所能理解,也令人难以置信;然而,根据圣经的教导,神的爱确实如此。

5. 神藉着赐下他的儿子作罪人的救主,显明他对他们的爱。爱是用付出多少来衡量的;神对人的爱,使他甘愿赐下他的独生子,降世为人、为罪牺牲,以致成为唯一的中保,将我们 引到神的面前。

难怪保罗说神的大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24319)。 还可付出比这更大的吗?保罗指出神赐下这份最大的礼物,已足以证明他会赏赐其他东西给我们了:“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且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么?”(罗832)新约作者经常指出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便是最佳的明证,见证神的爱是何其真实与无限。

因此,约翰讲完“神就是爱”这句话后,紧接着说:“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一49-10

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亦同样指出:“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人……得永生。”(约316)保罗也有类似的话:“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他从“神的儿子……为我舍已”这个事实,得着“他是爱我”的确据(加220)。

6. 随着神带领罪人认识他,并在约的关系中以他为乐,他便达致他爱罪人的目的。在约的关系中(如婚约),双方应彼此承诺,建立互相服侍和互相依存的永久关系,约的关系藉约的应许而设立(如婚约)。

圣经的信仰是以立约的形式与神建立关系。“立约”这个字词是在神向亚伯拉罕显现,表明自己是“全能的神”之后,再正式将立约的应许给予他:“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创171及其后经文,7节),而在圣经首次出现的。

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1529节指出,所有基督徒都因信基督,而承受了这个应许。这是什么意思?它其实是一个包罗万有的应许。清教徒西比斯(Sibbes)宣称:“这是最首要的应许,事实上,它是所有应许的生命和灵魂。”

另一位清教徒布洛克斯(Brooks)则用以下一番话来剖析它:

“仿佛他在说:正如我的一切属性是为着我的荣耀而属于我,你也可从我的一切属性中分享到益处……神说,我的恩典将用来赦免你,我的智慧将用来引导你,我的美善将用来拯救你,我的怜悯将供你使用,而我的荣耀将用来覆盖你。这是一个全面的应许,因神是我们的神,神的应许便涵盖了一切。马丁·路德说过:‘神是我的,一切也是我的’。”

提罗生(Tillotson)说:“对任何人来说,竭力为神工作就是真爱。”神正是这样对待他所爱的人——尽他所能地为人工作;而神尽其所能,根本就是无所不能!因此,相信基督就能引导我们进入一个关系,而这关系将带给我们无限的祝福,从今直到永远。



2017-12-25

神道成肉身

本文摘編自巴刻《認識神》Knowing God60-73頁,巴刻( J.I.Packer/伊妙珍譯,福音證主協會,2003.10

一般知識分子很難接受耶穌基督傳講的福音,因基督教宣講的信仰實在超乎人所能理解。但令人惋惜的是,有些人在錯誤的地方尋找難題,為信仰添上不必要的困難。

就以代贖為例,許多人覺得很難接受。他們會說,我們怎能相信拿撒勒人耶穌的死能除去世人的罪?他只是一個在羅馬極刑下受死的人,他的死又怎能承擔我們今天所犯的罪,使我們得著神的赦免?

或以復活為例,它似乎是許多人的絆腳石。他們質疑耶穌的身體怎能從死裏復活。確是很難否定空墳的事實,不過,要相信耶穌的身體從死裏復活,進入永生,豈不是更難?倒不如相信他只是短暫昏厥,然後蘇醒過來,或是屍體被盜去等,豈不比相信基督教的復活教義更容易?

又或是讓我們以二十世紀復原派信徒廣泛否定的童貞女產子為例。許多人會說,怎會有人相信這個生物學上的異常現象?

或是講到福音書中的神跡時,許多人認為這正是困難所在。他們相信耶穌確曾治好人的病(從證據顯示,很難否定這點,但畢竟歷史中不乏這類“神醫”);可是,怎能相信他曾在水面上行走、使五千人吃飽,或使死人復活?這類故事實在令人難以置信。凡此種種的問題,都令今天許多站在信仰邊緣的人深感困惑。


最大的奧秘

其實福音最大的難題和最大的奧秘,根本不是上述那些。它不在於受難節的代贖信息,或復活節的復活信息,而在於聖誕節所宣講的——神降世為人的信息。真正棘手的難題是基督教聲稱拿撒勒人耶穌,乃是由神降生為人——神的第二個位格,成為“第二個人”(林前十五47),決定了人類的終局命運,並作全人類的第二位代表,且能在不損其神性的情況下取了人性,以致拿撒勒人耶穌可以在同一時間,既全然是神,又全然是人。

這涉及兩個奧秘:在獨一神裏面竟有多過一個位格,以及在耶穌身上,竟是神和人的二合為一,而且這事正發生在首個聖誕節裏。這一點正是基督教信仰的啟示中最難解和最深不可測的。“道成了肉身”(約一14);神成為人;神的兒子成了猶太人;全能者成了一個弱小的嬰孩,降生在世上,像其他所有的嬰孩一樣,只能臥著四周張望,扭動著身體,發出啼哭聲,倚賴別人的餵養、換尿布和牙牙學語。神的兒子要經過嬰兒期絕不是幻象或謊話,而是事實。你愈思想這件事,你就愈覺得難以接受。道成肉身的真理簡直比虛構小說的情節更荒誕離奇。

在不信的人中,它是基督教信仰的真正絆腳石。無論是猶太人、回教徒、神體一位論派(否定基督的神性)、耶和華見證人,以及對上述難題(有關童貞女產子、耶穌行神跡、代贖和復活等)感到困惑的人,無不對此感到難以接受。人無法相信道成肉身這真理,或至少對此信心不足,便是他們對福音故事產生許多疑問的主要原因。只要他們明白道成肉身是一個事實,其他問題便可迎刃而解。

耶穌若只是一個道德髙尚、信仰虔誠的人,要相信新約記載他生平和工作的所有事蹟便極其困難。但耶穌若是永生之道、父神“曾藉他創造世界”(來一2),那麼,他的降世、為人和復活,便只不過是創造能力的另一次作為,根本不足為怪。他作為生命的主,能從死裏復活,亦非怪事。他若真是神的兒子,那麼,令人震驚的應該是他竟然會死,而不是他能復活。

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曾經寫道:“這是奧秘中的奧秘!那永活者竟然會死!”相比之下,那永活者的復活便不再是奧秘。這位永活的神子若能真的順服至死,那麼,他的死能拯救全人類脫離滅亡的厄運,便不足為怪了。只要我們接受耶穌的神性,便沒有理由覺得難以相信其餘的一切,它們是完整的一塊,可天衣無縫地併合起來。道成肉身這真理本是一個無法測透的奧秘,但新約所記載的一切全賴它才變得合理。


這嬰孩是誰?

馬太和路加福音這兩卷福音書,相當詳盡地告訴我們神子如何進入這世界。他於羅馬帝國的全盛時期,在某個不知名的猶太村落一間小客店外的馬棚誕生。我們在每年聖誕節講述這故事的時候,都會不經意地將它美化;但其實它是一個相當淒涼和冷酷的事實。客店已經住滿,沒有人肯讓出房間給一位快將臨盆的女士,於是,耶穌的母親惟有在馬棚中生產,以馬槽作為嬰孩耶穌的小床。作者以客觀、冷靜和不作評論的方式,來描述事件的經過;然而,心思慎密的讀者對於故事所刻劃的人情冷酷和落泊凋零,實在不能不感到心寒。

不過,福音書作者並非要從這段記述帶出道德的教訓。對他們來說,故事的重點並不在於耶穌誕生的情景(除了應驗先知的預言,生於伯利恒之外;參太二1-6),而是在於嬰孩的身份。關於這方面,新約要傳達兩個思想——我們先前已經指出,如今讓我們仔細察看。

 1. 在伯利恒誕生的那個嬰孩乃是神

用聖經的措辭更準確地說,他是神的兒子;或以基督教神學的慣常稱謂,他是神子。請注意,不是其中一個兒子,而是獨生子;正如約翰在其福音書的首三章,四次提到他是“獨生子”,為的是讓讀者清楚知道耶穌是獨一無二,是神的獨生兒子(參約一1418,三1618)。因此,基督教教會的認信中包括:“我信神,全能的父……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

有時候,基督教的護教士在談及耶穌是神的獨生子,仿佛這就是解答耶穌身份問題最終和最圓滿的答案;但事實卻不是,因這身份本身已引發許多令人易生誤解的問題。“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句話,是否表示實質有兩位神?那麼,猶太教和回教徒一直認為基督教是信奉多神,豈不是真的?又或是“神子”這個稱謂,暗示耶穌雖是舉世無雙的人,但他並非跟父一樣是神?在初期教會時代,有亞流派(Arians)持這種觀點,自改教運動至二十一世紀,則有神體一位論派、耶和華見證人、基督弟兄會等站在這陣線。這種看法對嗎?聖經稱耶穌是“神的兒子”,究竟是什麼意思?

這些問題令不少人感到困惑,新約其實提供了答案,並沒有任由我們陷於疑團之中。原則上,在約翰福音的序言部分已全面處理這些問題和它們的答案。使徒約翰似乎是為了猶太和希臘背景的兩批讀者而寫這卷福音書。他在書中坦言,他寫該書是為了讓讀者“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他在整卷福音書中,便是以“神的兒子”這身份來介紹耶穌。

然而,約翰知道“神的兒子”這觀念已被讀者腦海裏的聯想所玷污。在猶太人的神學中,這個稱謂是用來稱呼期待中的彌賽亞(是―個人)。在希臘的神話故事中,亦有許多由某一神祇與女人所生的“神的兒子”。上述兩者都沒有傳達“神的兒子”擁有神性位格的觀念;事實上,它們更否定這個觀念。

約翰想弄清楚的是,當他寫到耶穌是“神的兒子”時,讀者不會產生誤解,以為是上述兩種意思,他更從開始便說明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以及基督徒稱耶穌為神的兒子,完全是表示他擁有神性的位格,亦僅此而已。因此,英國教會在每年的聖誕節都會讀出約翰福音這段廣為人知的序言(約一1-18),作為福音的信息,是極為恰當的。它是新約之中對耶穌作為神的兒子的屬性和含義,解釋得最清楚的經文。

請看約翰如何仔細和具有說服力地闡述這個主題:

在福音書的第一句,約翰完全沒有提及“兒子”這個稱謂,反而先談及“道”。這不會產生被誤解的危險,因舊約的讀者會實時心領神會。神的道就是舊約中神用以創造的話,是他在成就其計劃時所施展的能力。舊約形容神的話除了能說明他的計劃外,本身亦兼具成就該計劃的能力。創世記第一章告訴我們神如何創造萬物:“神說:‘要有……’,就有了……”(創一3)。“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因為他說有,就有”(詩寫三69)。因此,神的道(話)就是神的作為。

約翰取了這喻意,告訴我們神的道包含的七件事。

1)“太初有道”(1節)。這表明道乃永存;他是自有永有,在未有萬物存在以先,他便已經存在。

2)“道與神同在”(1節)。這表明道的位格。那成就神計劃的能力,乃一種有獨特位格的能力,與神有著永恆的關係,並與神有著恒常的相交(此乃這句經文的意思)。

3)“道就是神”(1節)。這表明道的神性。他的位格雖有別于父,他卻不是受造之物,他本身亦是神,像父一樣。因此,這節經文所展現的奧秘,乃是獨一神擁有不同位格的奧秘。

4)“萬物是藉著他造的”(3節)。這表明道的創造力。父乃藉著他創造萬物。(這亦進一步證明他是造物者,而非受造者。)

5)“生命在他裏頭”(4節)。這表明道乃生命之源。一切受造的生物都是藉著他而存在。聖經在這裏提供了物種始源和生命得以延續的答案:萬物的生命都是道所賦予和道所維持的。生命不在受造的萬物裏,而是在道裏,這道便是獨一神的第二個位格。

6)“這生命就是人的光”(4節)。這表明道的啟示能力。他在賜予生命的同時,還賜予光,那就是說,每個被造的人因為本身存活於世上這個事實,便已得著神的啟示,這跟他們得以存活的事實一樣,都是本于道的作為。

7)“道成了肉身”(14節)。這表明了神成為人的真理。那個生於伯利恒的嬰孩,正是神的永恆之道。

約翰說明“道”就是神、“道”乃造物主之後,便指出道的身份。他告訴我們,“道”藉著成了肉身、成為神的兒子,便將自己顯明出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14節)。他的身份更在第18節得到確認:“父懷裏的獨生子……”。至此,約翰便確立了他一直要指出的要點。他清楚說明了稱耶穌為“神的兒子”個中的含義。神的兒子就是神的道;我們對“道”的認識,就等於對“子”的認識。這正是序言所傳達的信息。

因此,聖經宣稱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句話就表明他擁有神的其中—個位格。聖誕節的信息就在於這個驚人的事實:在馬槽中的那個嬰孩竟然就是神。

不過,這只是故事的一半。

 2. 在伯利恒誕生的那個嬰孩是神道成肉身為人

道已成了肉身,是一個百分百的人。他依然是神,與從前沒有分別,但他卻是由嬰孩開始成為一個人。他如今並非減滅了某部分神性的神,反之,卻是把人性加在他本身裏的神。這位創造人的神此刻親身體會做人的感覺。這位同時是創造天使的神,此刻要面對由墮落的天使變成魔鬼所給他的試探——事實上,他不可逃避魔鬼的試探,因他只有親身經歷與魔鬼的交戰,才能活出真真實實的人生。

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當仰望這位已升到榮耀中的兒子時,便因著這事實而得到極大的安慰。“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他自己躍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二17,四15及其後經文)

道成肉身是一個無法測透的奧秘。我們不能解釋它,只能有系統地闡述它。也許,最佳的闡述莫如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主耶穌基督,為神,又為人。……彼雖為神,亦為人,然非為二,乃為一基督。……彼為一,非由於變神為血肉,乃由於使其人性進入於神。”(編按:意即“主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他雖然是神,但同時也是人;他不是兩位基督而是一位。……他是一位,非因由神變成了人,乃是神取了人的性情。”)這奧秘超乎人的思想。用査理•衛斯理的話說,我們在馬槽看見的是:

 “縮成一尺是我神,

不可思議成為人。”

不可思議——我們應該明智地緊記這點,避免猜測,而滿足於對他的敬拜。


他為死而生

對於神成為人,我們會有何想法?新約並不鼓勵我們去質疑它所引發的肉身和心理問題,反而為著神借此對我們所顯出的大愛而敬拜神,因為它是一個紆尊降貴、甘願卑微的偉大行動。保羅為此曾寫道:“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這一切行動都是為了給予我們救恩。

有些神學家胡亂地說道成肉身這觀念,原本只是為了使神的創造秩序變得完美,而後來所產生的救贖作用,只是神在後來才想出來的。然而,丹尼(James Denney)所持的立場十分正確,他說:“新約完全不知道在救贖意義以外的道成肉身……啟示的焦點不是伯利恒,而是加略山;基督教的任何解釋若忽略或否定這點,就是對焦錯誤,扭曲了真正的基督教。”(The Death of Christ1902.p.235f

在伯利恒出現的那幅馬槽景象,要待故事逐步發展至神的兒子被釘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才能真正顯出它的意義;我們亦要從整件事的角度來明白它的真正含義。

因此,在新約之中用以解釋道成肉身的主要經文,不是約翰福音一章14節那句一目了然的經文:“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而是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那段更全面的經文:“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這裏所講的,不僅是道成肉身的事實,更是它的意義;它把神的兒子取了人性的原因展示在我們眼前,我們需永遠謹記,要從這個角度來看道成肉身的事實——不僅是一個神跡,更是滿載恩典的奇妙作為。


成了次等的神?

我們必須在這裏停下來,因為有些人對我們剛才所引用的經文會提出另一個解釋,我們要細心思考。他們追問腓立比書二章 7節的“虛己”,應否與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說耶穌“成了貧窮” 連起來解釋,以致對於瞭解道成肉身這件事帶來一些新的亮光? 它豈不是暗示神子在成為人的過程中,倒空了某些神性?

這正是“虛己論”(Kenosis Theory)的觀念,而“Kenosis" 這個希臘字詞的含義便是“倒空”。這理論的背後觀念是認為神子為了成為完全的人,必須拾棄神的某些屬性,否則便不能親身 體會作為人,在空間、時間、知識和知覺方面的限制。這些理論有不同的闡述方式。有些認為神子只捨棄了他的“超自然”屬性(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和無所不知),至於“道德”屬性(公義、聖潔、信實、慈愛)則繼續保留。另一些人卻相信當他成為人的時候,他便捨棄了神的一切能力和神的自我意識,縱然他在地上生活的過程中逐漸再掌握後者。

在英國,哥爾主教(Bishop Gore)於1889年最先提出“虛己論”。十九世紀高等批判學自以為發現了舊約錯謬之處,“虛己論”則用以解釋我們的主為何對舊約的錯謬一無所知。哥爾的論點是這樣的:神子在成為人的過程中,雖然保留了神在道德問題上的完全無謬誤,但袖己捨棄作為神對一切事實的知識。對於歷史範疇內的事實,他因毫無保留地接受了當時猶太人的普遍觀念,而被該觀念所局限,所以不知道它們並非全對。因此他會認為舊約是逐字默示和完全正確的,也會接受五經是摩西所寫,以及詩篇一一○篇出於大衛手筆。對哥爾而言,這些看法是毫無理據的。不少人仿效哥爾的做法,尋求不同的理據來否定基督對舊約的評價。

然而,“虛己論”根本站不住腳。首先,它對所引用經文的解釋純屬臆測完全沒有支持的理據。當保羅談到神子“虛己” 和“成了貧窮”的時候,他是要指出他所捨棄的(可從經文的上下文顯示出來),並非神的能力和屬性,而是神的榮耀和尊貴,即基督在他那篇大祭司的偉大禱文中所提及的:“父啊……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十七5)。腓力斯(Philip)在他的英文聖經譯本中把腓立比書二章7節意譯為 “自我剝奪一切特權”•,而欽定本則譯為“使自己藉藉無聞”,都正確解釋了保羅的意思。對於神子捨棄某部分神性的觀念,根本不可能找到經文的支持。

而且,這理論本身亦引發極大的問題,是無法疏解的。成為人的基督耶穌如果已失去了神的某些屬性,我們怎能說他是完全的神?若然在他裏面己失去了父神的某些能力和屬性,我們又怎能說他把父完全顯明出來?此外,若是如這個理論所假定真正成為人的耶穌不可能兼備完全的神性,那麼,在天堂的情況便理應一樣;如此,“在榮耀中的人子”便永遠失卻神的某些能力。

此外,假如像“安立甘第二信條”(Anglican Article 2)所言:在道成肉身的那刻,“神性和人性結合在同一個位格裏,是永不分開的”,那麼,按“虛己論”的推演,神子若在道成肉身的時候捨棄了神的某些屬性,便永遠無法取回。

然而,新約卻似乎清楚表明及強調復活的基督是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和無所不知的(太二十八1820;約二十一17;弗四 10)。“虛己論”的支持者在面對這個事實時,若承認那位真正成為人的神子可在天上兼備這些屬性,那麼,他們又有什麼理由否定他在地上不可神人二性兼備?

再者,對於哥爾試圖利用這理論,解釋他們認為基督的教導中出錯的理由,但同時卻相信其餘的教導是有神的權柄,實在是不可能的。基督以一言蔽之和絕對明確的方式,宣稱他的一切教導都是從神而來:他只是傳遞父神信息的使者。“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的,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約七16,八28,十二49-50)他宣稱自己將“在神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約八40)。

面對這連串宣認,前面只有兩條路可供選擇的:一就是接受它們,認定耶穌所教導的一切都有神的權威,包括他宣佈舊約的默示和權威;一就是否定它們,逐點質疑他的教導是否擁有神的權威。哥爾若真的想保留耶穌在道德及屬靈教導方面的權威,他就不該質疑他在舊約方面的教導。但若然反之,他決定不同意耶穌對舊約的教導,他便應該保持一致,認定我們既不能接受耶穌宣認自己的教導都是出於神,就沒有義務一定要同意耶穌所講的任何東西。

若然像哥爾那樣運用“虛己論”,它所證明的事就不得了:耶穌既捨棄了神的知識,就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出錯,而他宣稱自己所教導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便是自欺欺人。我們若要按耶穌本人所宣稱的,維護耶穌的一切教導都擁有神的權威,那麼,就必須否定“虛己論”,或無論如何也得否定它這種應用方式。

事實上,福音書本身的記述已提出了反對“虛己論”的證據。誠然,有些時候,耶穌並非完全知悉人或神的事情,他宣稱對於神預定他再來的日子一無所知(可十三32)。但在另一些時候,他卻顯出他好像無所不知:例如,他知道撒瑪利亞婦人羞恥的往事(約四17及其後經文);他打發彼得往海邊釣魚的時候,就知道上釣的第一條魚口中有一塊錢(太十七27)。他不用別人通知,便知道拉撒路已死(約十一11-13)。同樣,從他一次又一次地行神跡治病、讓群眾吃飽和使死人復活,便顯明他擁有超自然的能力。

透過福音書的描寫,耶穌予人的印象並沒有失去神的全知和全能,他只是偶爾運用這種能力,其餘大部分時間都樂於不去運用它們。換句話說,他給人的印象是約制地運用神的能力,多於失去了神的某些屬性。

我們該怎樣解釋這種約制?當然,尤其是根據約翰福音一再申述的真理,這種約制完全是子順服父神旨意的表現。按照聖經啟示一體神的奧祕中,我們知道神的三個位格互相有著固定的關係。在福音書中出現的子,並非完全獨立的位格,而是依存父的位格,他只會依從,亦完全依從父的指示而行。“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約五19), “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約五30)。“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六38)。“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常作他喜悅的事”(約八28-29)。

三一神中第二個位格的屬性是確認第一個位格的權柄,並順服地做第一個位格所喜悅的事、正因如此,第二個位格宣認第一個位格是他的父,自己則是子。他雖與父同等,同享永存、能力和榮耀,但他的屬性是扮演兒子的角色,且喜歡透過遵行父的旨意而得著滿足的喜樂,如同第一個位格的屬性是計劃和策動三一神的工作,而第三個位格的屬性是遵從父和子的吩咐,延續他們的工作。

因此,神子在世的時候順服父,並不是道成肉身之後才有的新關係,而是天上這永存父子關係的延續。子一直完全遵從父的旨意,在天上如此,在地上亦如此。

若這是事實,一切便可以解釋了。神子不知道何謂“獨立”,更遑論要他獨立行事。正如他有能力做到的事,他不一定會去做,因那並非父的旨意要他去做(參太二十六53及其後經 文);同樣地,他可以有能力知道的事,他也未必刻意要去知道,除非是父的旨意要他知道。他知道與否,就如他的行動一樣,是聽命于父的旨意。

因此,舉例說,他不知道他再來的日子,並非因為他在道成肉身的時候捨棄了全知的能力,而是因為父的旨意是不想他在受難之前知道這個日子。加爾文對馬可福音十三章32節的注釋顯然是正確的,他說:“直至他完全履行了他的(中保)職事,到復活的時候,他才知道這方面的事。”因此,耶穌並非知悉一切,不是用道成肉身這個角度來解釋,而是因為這乃是父對子的旨意。要子在世的時候不知道某些事。我們因此得出的結論是:正如福音書中的某些真理與“虛己論”相違,同樣地,福音書中亦沒有任何真理是一定要靠這個理論才能圓滿解釋的。


他成了貧窮

我們如今明白神的兒子虛己和成了貧窮的真正含義,那表示他捨棄榮耀(真正的虛己),自願限制自己的能力:甘心忍受困苦、孤單、惡待、敵視和誤解,以及最終經歷極其痛苦的死亡,當然,心靈的痛苦更甚於肉體的痛苦,且看他在臨近死亡之前,幾乎心力交瘁(參路十二50客西馬尼園的景象)。那表示他以極大的愛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使他們能藉著他的貧窮而成為富足。

這就是聖誕節的信息:步向滅亡的人類將重獲盼望——赦罪的盼望、與神複和的盼望和榮耀的盼望——因著父的旨意,耶穌基督成為貧窮,在馬槽誕生,三十多年後被掛在十字架上。這對世人而言,實在是曠古絕今的奇妙信息。

我們大談聖誕節的真義,但所提出的意義卻總離不開以家庭為本的快樂。上述的討論卻清楚說明聖誕節實在包含極其深廣的意義。這意義是:耶穌在首個聖誕節為我們自甘成為貧窮的精神,今天應當在我們的生命中重新活現出來;而這種精神應是每位基督徒每時每刻的標記。

令人感到羞愧和可恥的,是今天竟有那麼多的基督徒,說實點,是那麼多思想敏銳和信仰純正的基督徒,抱著主所講的比喻中那個祭司和利未人的心態過活,眼見周遭眾生的需要,卻只給予虔誠的祝願或禱吿,求神供應他們的需要後便轉移目光,從另一邊經過。這絕不是聖誕節予人的真義。又或是那些人生抱負似乎只局限于建立美好的基督化中產家庭、結交中產基督徒明友,以中產家庭的富裕物質來撫育子女,讓中下階層的人(不管是基督徒與否)自行掙扎求存。唉,這類基督徒實在多的是,亦與聖誕節的真義背道而馳。

在俗世塵囂的基督徒中間,不能體現聖誕節的真義。因聖誕節的真義就像我們的主所活出的那樣,以自甘貧窮的精神作為生活的原則(付出,不斷地付出),付出時間、任勞任怨、照顧和關心人、行善,為的是使其他人的生命(不僅是自己的朋友,更是凡有需要的人)更豐盛。

活出這種真義的人比理應有的數目少得多。憐憫人的神若要復興我們,他會做的其中一件事,就是使這種真義在我們的內心和生活中發揮更多的效用。我們若渴慕個人靈命的成長,那麼,培養這種自甘貧窮的精神就是首要的一步。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你開廣我心的時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詩一一九32




2016-12-16

摘錄

現代人應付神的方法,若不幹脆否定祂,也敬而遠之;可笑的是,現代基督徒忙著在不敬虔的世界中維持宗教活動,到頭來也把神拒於千裏之外……..因為教會中人既把望遠鏡倒轉來看神,以致把神看成侏儒,自己也就不過是侏儒基督徒。
The modern way with God is to set him at a distance, if not to deny him altogether; and the irony is that modern Christians, preoccupied with maintaining religious practices in an irreligious world, have themselves allowed God to become remote……. for the churchman who look at God through the wrong end of the telescope, so reducing him to pigmy proportions, cannot hope to end up as more than pigmy Christisn.

------ J.I.Packer/林來慰譯

摘錄自
《認識神》Knowing God 原著序Foreward
巴刻( J.I.Packer) /林來慰譯福音證主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