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曲解了神的爱?──神的爱,这困难的教义(系列四之一)
作者: 卡森(D. A. Carson)译者: 薪人
On
Distorting the Love of God──The Difficult
Doctrine of the Love of God”(Bibliotheca Sacra,
Vol.156, Jan-Mar 1999, number 621)
〈神的爱,这困难的教义〉系列,单看题目,可能有人会以为我精神有问题!如果我探讨的是〈三位一体的困难〉,或者〈预定论的困难〉,题目至少还协调一点。比起这些高超奥秘的教义,神的爱不是简单许多吗?
神的爱怎么会有困难
这项教义,至少有下列五种困难。
第一,绝大多数信神的人,不论他如何界定所信仰的神是祂、她、还是它,都一致相信神是爱。但是,当愈来愈多人传播神是爱,却又不合圣经教导,在见证上,会给基督徒带来困扰。结果,当基督徒有识之士谈论神的爱,很可能和周遭文化在认知上,有相当差异。更糟的,可能双方都还没认清这事实。
在美国,电影业最能塑造并反映文化,让我们看看几部最近推出的影片。一般太空科幻片可分成两类,目前最流行的,大概是打打杀杀的动作片,如July Forth或〈异形〉(Alien)系列,沉溺于邪恶的主题。当然这类影片里,外星人必须杀气腾腾,不然就无由产生威胁,也缺乏冲突对象了。这类影片,很少传达宇宙哲学性的信息,更遑论属灵思想。另外一类,就是在娱乐之外,还企图推销某种信念的电影。它们几乎清一色,描绘一种像是有爱心的终极权力。例如在〈星际大战〉系列,是「一股力量」;在〈外星人〉(ET)里,套用安可瑞(Roy Anker)的话:「一颗发红的心,道成肉身、至终复活升天的故事。」在Judie Foster饰演的〈第三类接触〉(Contact),那位不可思议的智者,充满慈爱、具有远见智慧、慈祥而又可畏。安可瑞认为这类「间接指涉」,对领人信主大有帮助;一如托尔金和鲁益师的作品,这些影片也能间接帮助人认识神的美善和慈爱。
然而托尔金和鲁益师,究竟还是处在犹太和基督教信仰的大环境底下,他们作品中的「间接指涉」,很容易被承袭同样文化遗产的读者看懂,即使大多数不是笃信圣经的基督徒。但是《第三类接触》的世界观,却是一元论、自然主义或多元主义并行(此部电影献给Carl Sagan),特别和新纪元和盲目乐观的多元主义息息相关。这一来,彻底颠覆圣经的神爱观。这项教义,于是变得困难。
第二,换个角度看,目前西方文化,普遍拒绝大部份有关神的信仰。基督教信仰一旦抽离掉神的主权、神的圣洁、神的忿怒、神的护理、以及神的位格这些不可或缺的要素,圣经所讲神的爱,在世人心里就无法生根。
结果,当然就是将神的爱,不受文化欢迎的部分排挤掉。神的爱被消毒、被大众化,特别是被歪曲,染上浪漫色彩。这种排挤过程已经持续好一阵了。我这一辈的人,学唱的是:「现在世界需要的是爱,甜美的爱」,我们坚定地告诉全能者,我们不需要另一座高山(已经太多了),我们想要多点爱。那是连狂妄之士,也束手无策的年代。
现在情形却大不相同。在过去,多数人都相信神公义的世代,有些人可能有困难相信神的爱。因此传讲神的爱,就成为大好信息。然而今天,你若告诉人神爱他,他一定不会惊讶,只会说「神当然爱我;祂就是爱,不是吗?祂怎么会不爱我呢?我不是很可爱吗──至少和我的邻居一般可爱。我是好人,你也是好人,神爱你也爱我。」
即使在八○年代中期,根据Andrew Greeley的报告,四分之三受访者在一项重要民调,表示更喜欢把神当成「朋友」而非「君王」。我在想如果把选择换成「朋友」或「审判者」,不知结果会如何。今天,现代人毫无困难相信神是爱;却较难接受神的公义、神的忿怒、以及和神的全知不相矛盾的现实。在「神」的定义逐渐瓦解后,圣经所教导神的爱,是否还能维持原来的样式?
基督徒也难免受影响。Marsha Witten在一本很重要的着作,对更正教讲台作了番研究。调查对象一端是(自由的)美国长老教会(PCUSA),极少会有福音派认信者的堡垒;另一端,则以(保守的)美南浸信会为主。很明显的,这两个教派传统,对多数重要议题,只有统计上微不足道的差距。另一重大缺陷,就是她调查的讲章,全都围绕浪子的比喻(路十五),讲章取向明显偏差。
然而,幸好书上大量引用这些讲章内容,结果相当令人震惊。这些讲章都强烈偏向「呈现神内在特性,强调神的情感──和人相近的部分…神似乎倾向『感觉』超过『行动』,倾向『思想』胜过『说话』。」或像是:
” 至于人类面对未来的焦虑,却几乎完全缺乏推论和建构,以致神令人可畏的审判能力,被突显成弱点。如前所述,这些讲章不论是讨论罪、或作其他系统论述,倾向于将人类因远离神而引起的焦虑戏剧化,超过其他现世层面。但是,即使直接针对未信主的听众,也只有两篇讲章,极其模糊的,以探讨其他主题为缓冲,藉着描述人对救赎的焦虑,间接激起对神审判的畏惧…至于路德和加尔文所认识那位超越一切、威严而又可畏的神──这形象为早期更正教,界定神人关系的异象──如今随着美国更正教经验的变迁,渐趋温和,只有少数例外…许多讲章所描述的,是一位行为正常、有规律可循并可预期的神;神的行为,总是前后一致,祂的作为无不遵循「爱」的原则。”
将神这般浪漫化的趋势,在更正教会日益增加,我们实在不必再引多少例子,就可以知道要捍卫圣经的神爱观,有多困难。
第三,后现代主义发展中的一些更大模式,也和这问题有关。因着西方认识论大幅转向,愈来愈多人相信,唯一的异端只剩那称别人为异端者。他们主张基本上,一切宗教都相同,因此若强拉人信教,不但粗鲁,而且是极端无知又不合时尚的举动,这样作,无异宣告别人的观点是较差的。
这一立场,发端于西方,现在却影响世界各个角落。例如,最近由Calab Oluremi
Oladipo所着的新书,显示在非洲本土教会,基督教信仰和约鲁巴传统宗教,正相互影响。作者写到关于「神的本质是普世的爱这项基本主张。这主张预先假定西方宣教士,一面宣称神的本质就是普世的爱,然而大部分却否定地球上多数地区的救恩,且多随己意而行。」他指出「这观点如此不一致,他本人企图调和基督教和一般其他宗教,特别是约鲁巴传统宗教。」
简言之,后现代主义──目前最蓬勃的文化风潮,正以最浪漫、最调和、而且常是多元论地强力推销神的爱,除了后现代主义的知识论以外,并无任何权威基础。但是,这使得圣经中的神论和神爱观,在表达上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
前三项困难,均源自文化发展,使神爱观在理解和表述上,相当具挑战性。
第四项原因,在某一层面上,是更根本的问题。关于神的爱,当文化急速转向浪漫、有时甚至非一神的观点时,就连基督徒都会被袭卷到一个程度,以致忘了在基督教信仰里,神的爱本来就会引起困难。只要看看两次世界大战,在苏联、中国、德国的灭种屠杀;非洲大饥荒;希特勒和高棉的波帕;全球贪婪无厌的腐败,全都发生在本世纪──神的爱真是显而易明的教义吗?当然,这是从经验层面来看问题。我们也同样可以从系统神学的角度讨论。更准确地说,我们该如何将圣经所说神的爱,和圣经所说神的主权调和起来,甚至当问题延伸至罪恶的领域?当一些经文描述「存在者」,似乎冷酷无情时,爱又该如何定义?神的爱和神的公义到底该如何联系?
换言之,这种当代浪漫版的爱,对教会最危险的冲击,在于使教会普遍无能力深思最根本的问题,而这些却是维护圣经中神论协合的关键。不论这任务有多尊荣并值得称道,却一点不简单;因为,我们处理的是神,任何将问题愚蠢地简化,注定存有偏见又会带来危险。
第五,教会圈子,有时也将神的爱,描述成显而易见的道理,偏离了圣经本意;牧者会犯这样的错,是因阅读圣经所描述神的爱时,忽略了经文新添入的一些特性。
圣经如何阐述神的爱
下面的讨论,并非所有引用经文,都含有「爱」字。有些经文并不用这字眼来描述神的爱,例如耶稣所讲述的两则恩典的比喻,就不用这字。
圣经提到神的爱,有下列全然不同的五个层面。当然,这里不是完全透彻的分析,不过具有启发作用。
第一,父对子、子对父特有的爱。约翰福音对于这主题,表达最为详尽;两次提到父爱子,在原文一次用「亚迦贝」的动词(三5),一次用「菲力欧」(五 20)。约翰也特别强调,世人必须认识耶稣爱父(十四31)。三位一体之间的爱,不只将基督教的一神信仰,和其他一神论区隔开来,而且和启示、救赎有惊人的密切关系。(这点在本系列之二会进一步阐述。)
第二,神对一切受造爱的护理。圣经似乎避开用「爱」一字,不过这主题不难发现。神创造万有,在人类犯下一点罪之前,神宣告祂所造都是「好的」(创一4、10、12、18、25、31)。这正是爱的造物主之作为。
主耶稣也描述神为田园装扮荣美的野花──可能只在无人居住之地,单被神看见。狮子咆哮、攫获掳物,其实都是神在养活。空中的飞鸟,不种也不收,都是神爱的护理;若非神许可,一只麻雀也不会掉落在地(太十29)。这些若非慈善又慈爱的护理,那耶稣所阐明的道德教训,亦即神的百姓应信靠神的护理,就不合逻辑了。
第三,神对堕落世界的救赎之心。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儿子(约三16)。有学者尝试将世人(kosmos)解释成选民,实在不通,因为根据约翰福音的用法,证据不利此一提议。事实上,「世人」或「世界」在约翰福音,与其说指涉其大,不如说指涉其坏的程度。约翰用这字主要指道德秩序上,因故意犯罪而背叛神。约翰福音三章16节,神赐下主耶稣,令人赞叹其爱心,并非因为救恩及于全世界,而是因为祂拯救的对象这般坏;重点不在祂要救许多人,而是祂愿意救如此邪恶的罪人。然而,约翰曾在别处使用「全世界」(约壹二2)一词,结合这字大而坏的含意。更重要的,约翰说到门徒曾经属这「世界」,却被「世界」恨恶(参约十五19)。从这点来看,神对世人的爱,不可能解成神对选民的爱。
同样的教导,出现在许多经文和圣经主题。不管神有多严厉将审判世人,祂同时也是那位向世人发出悔改邀请的神。神更命令祂的子民,要将这福音传至地极、到处宣告。祂向叛逆者呼喊道:「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们转回、转回罢,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结卅三11)
第四,神对选民特别的、有效力的、拣选的爱。选民可以指以色列全国、教会整体、或个别基督徒。不论哪一类对象,神对选民的爱,在某种程度上,祂不这样爱其他人。摩西曾告诉以色列百姓:「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法老的手」(申七7~8;参四37)。又说:「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神。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十14~15
很突出的,当这些经文,将以色列和全宇宙或其他国家对照时,丝毫未提个别或国家的优点;最显着的特点只是神的爱。神对以色列的爱,肯定在某一程度上,不是这样对待其他国家。因此,很显然这一种爱,和上面三种方式不同。神的爱这样有所区隔的特性,在圣经中并不少见。比方说,神宣称:「我喜爱雅各,恨恶以扫」(玛一2~3)。当然,在犹太人心里,很可能视这种绝对声明,为纯粹偏爱的表达方式;然而,这类经文事实上,是讲到神对选民特别的爱。
新约里也有相似的宣告:「基督爱教会」(弗五25)。新约一再陈述神的爱,是向着那一群组成教会的子民。
第五,神对祂子民暂时性或有条件的爱──基于顺服的条件。这是认识神之关系结构的一部分;不一定和个人如何成为永生神的真实跟随者有关,但是和一个人在认识神之后,与神的关系有关。「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犹大书这样劝勉信徒(21节),可见有人无法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很明显,这里不是指离开神护理之爱,那是很困难逃离的;也不是指神渴望堕落族类回转的救赎之爱;更不是祂永恒的拣选之爱,如果永恒这字有意义,人没有可能离开这爱。
犹大并非唯一这样讲的。主耶稣也吩咐门徒,要常住在祂的爱里面(约十五9),然后主接着说:「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爱里」(十五10)。让我举个小类比:虽然,在某种意义上,我对自己子女的爱永远不变,不在乎他们行为如何,但在另一层意义上,孩子很清楚他们必须保守自己在我的爱中。假如缺乏任何正当理由,我那几个十几岁的孩子,逾时不归,我至少会把他们痛骂一顿,他们也可能受到更严厉的制裁。这时提醒他们,我这样做是因为爱他们,实在无益。那当然是真的,但是我对孩子的爱,彰显在──我处罚他们的时候,和我带他们上馆子、或带儿子钓鱼、或带女儿听场演奏会什么的──是两种相当不同的情况,感觉也自然不同。
这一现象并非新约独有。十诫宣告神发慈爱「向爱祂守祂诫命的,直到千代」(出廿6)。是的,「耶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祂不长久责备,也不永远怀怒」(诗一○三8)。在这段经文前后,神的慈爱与神的怒气相对应。这和待会要看的经文有所不同,神的百姓活在祂的慈爱或祂的怒气底下,照着他们对盟约的信实程度:「祂不长久责备,也不永远怀怒。祂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天离地何等的高,祂的慈爱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祂的人……但耶和华的慈爱,归于敬畏祂的人……就是那遵守祂的约,纪念祂的训词而遵行的人」(一○三9~11,13,17~18)。这种语言,是用来描述神和与祂立约子民之间的关系。
两点初步观察
第一,针对圣经里这五种阐扬神爱观的论点,如果将其中任何一项绝对化、并排除其他点,后果是显而易见的。
假如我们从三位一体之间的爱开始,以它作为模式,来说明神和一切受造的关系,我们将无法认识这爱的特性。父爱子和子爱父,是表达在一种完美的关系中,没有被罪玷污过。不论三位一体之间的爱,有多少成份,可以作为耶稣和其跟随者间爱的模式(这点稍后讨论),它绝对不含有父的爱能救赎子、或子的爱表达在祂所承受的赦免上。三位一体之间的爱,诚然极其宝贵并奇妙,但若将焦点完全放在这一方向,就会疏于考虑,神如何向带有祂形象的叛徒──在怒中、在爱中、在十架彰显祂自己。
假如神的爱,不过就是祂对万有的护理,这实在和一股和蔼可亲、带点神秘的「力量」相差无几。这样的立场,很容易和泛神论、或其他形式的一元论结合。绿色环保主义,也可能因此大受重视,但却不是基于──创造要更新、天地要变成新天新地,藉着我们的主钉十架和复活来成就──这样的大前提。
假如神的爱,单单描绘成祂呼天唤地、渴望寻回罪人的一腔热情,反会增强亚米纽主义、半伯拉纠主义、伯拉纠主义,和那些只对神内在情感有兴趣,却不谈祂的公义和荣耀者的立场──不过,代价将极为惨重。这幅神爱的图画,当然也有根据;不过一旦被绝对化,不止对那些互补性经文,视而不见,更偷窃了神的主权以及我们的把握和安全感。它所支持的恩典学说,不同于保罗的恩典神学;最糟的是,让神变成索然无味,既不能介入拯救事工,也不能动用刑杖管教我们:因祂的爱绝对「无条件」。这断非经文所描述的世界。
假如神的爱,专指向祂对选民的爱,则很容易陷入绝对简化的分歧:神爱选民却恨恶祂所弃绝的。将这项主张,正确地摆在适当位置,也是有根据的;但若剥去圣经互补部分的真理,同样的主张,却会造成过度的加尔文主义。所谓「过度的加尔文主义」,是我特意使用的术语,称呼那些属于改革宗传统,但却不许福音白白赐予人的团体。司布真在他的时代与他们对抗。今天,在美国这样的团体,人数并不多;不过在改革宗里,那些明白福音是白白恩典,但不知该如何作,才不会和他们改革宗的神学观、相抵触的年轻传道中,却可以发现类似的声音。
假如将神的爱,和论到人的顺服与神的爱之经文(例如,「保守自己在神的爱中」),完全连在一起分析,那对信徒的威胁,又是不同的危险。的确,在一个偏向废弃道德律、讲求个人偏好的教会,这样的经文很需要。但是,若偏离圣经其他互补性的神爱观,这些经文只会带我们走回功德神学的老路,让我们陷入永无止境的焦躁不安,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足以讨神的喜悦;并陷入只有十字架本身,才能将我们释放出来的罪恶感。
总之,我们需要圣经在这个课题上,一切的教导;否则在教义和教派上,所产生的分歧,将是大灾难。
第二项初步观察,是信徒绝对不要将这些神爱观的表达方式,看成是独立的,是神的爱之分割。如果常常将神护理的爱、拣选的爱、三位一体的爱等,拆开成像是各自密封绝缘的部分传讲,是没有帮助的。任何一点,都不应该因其他点,而变小;也不该有任何一点,将其他点盖过。神就是神,祂是一。我们应该欢喜领受,祂按着完美的智慧,以不同的方式说明祂的爱。这些真理,应该按照圣经着重的比例,平衡地结成一体;具体而微地应用在日常生活,以及我们所牧养的对象之中。
结论:为忠于信仰,基督徒得在宣告神就是爱的同时,要求自己对其含意,有愈来愈深的体会。
D.A.
Carson is research professor of New Testament at 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 in Deerfield, Illinois. He is a founding member and currently president
of The Gospel Coalition, and the author of How Long, O L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