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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8


拣选给人安慰(或:伯拉纠主义冷酷无情)The Comfort of Election (Or:Pelagianism Has No Pity)

by Reformed Reader/Duncan Liang
巴文克,《改革宗教理学》,卷二,《神与创造》
Herman Bavinck, John Bolt, and John Vriend,Reformed Dogmatics: God and Creation, vol. 2 (Grand Rapids, MI: Baker Academic,2004), 401–402.

 有人错误认为,圣经关于无条件拣选的教导是可怕黑暗,拦阻人传福音,让人变得相信宿命论。的确,对拣选的错误看法(例如极端加尔文主义的观点)妨碍传福音,会让人有一种宿命论的眼光。但是,合乎圣经的对拣选的认识却不会这样;事实上,它把一切荣耀归于神,安慰跟从耶稣的人,是与各种各样的人分享福音的一个理由!对此巴文克有很好论述:
Some people wrongly think that the biblical teaching of unconditional election is a frightening and dark teaching that hinders evangelism and makes people into fatalists.  It is true that wrong views of election (such as a hyper-Calvinist view, for example) do get in the way of evangelism and can give people a fatalistic outlook.  However, a biblical understanding of election does neither; in fact, it ascribes all glory to God, it gives comfort to followers of Jesus, and it’s a reason to share the gospel with all kinds of people!  Herman Bavinck said it well:

 “子不是感动父去爱人;拣选的爱出于父祂自己。圣经相应在每一处地方都教导说,一切预旨的原因并不在于任何受造之物,而是唯独在于神祂自己,在于神的旨意和美意(太11:26;罗9:11及后;弗1:4及后)。
The Son did not move the Father to love; electing love arose from the Father himself. Scripture, accordingly, everywhere teaches that the cause of all the decrees does not lie in any creature but only in God himself, in his will and good pleasure (Matt. 11:26; Rom. 9:11ff.; Eph. 1:4ff.).

“正是出于这原因,对不信的人和相信的人来说,拣选这教义都是那无法言喻极大安慰的源头。神若是根据公义和功德拣选,所有人都要失丧了。但现在,拣选是按照恩典发挥作用,那么就连最恶劣的人也有指望。如果行为和奖赏是神接纳人进天国的标准,那么天国的大门就不会为任何人开放。或者,如果伯拉纠的教训是标准,有美德的人是因他们的美德蒙神拣选,法利赛人是因着他们的义蒙拣选,恶劣的税吏就会被挡在门外了。伯拉纠主义冷酷无情。
For that very reason, both for unbelievers and believers, the doctrine of election is a source of inexpressibly great comfort. If it were based on justice and merit, all would be lost. But now that election operates according to grace, there is hope even for the most wretched. If work and reward were the standard of admission into the kingdom of heaven, its gates would be opened for no one. Or if Pelagius’s doctrine were the standard, and the virtuous were chosen because of their virtue, and Pharisees because of their righteousness, wretched publicans would be shut out. Pelagianism has no pity.

 “但相信和承认拣选,就是认识到就连最不配和堕落的人也是神所造,是祂亘古之爱的对象。拣选的目的不是一些人如此经常宣称的那样,把许多人拒之门外,而是邀请所有人来分享神在基督里的恩典。无人有权认为他/她是一个被神遗弃的人,因为神真诚迫切呼吁每一个人来相信基督,为要得救。无人能确实认为自己是遭遗弃之人,因人自己的生命,连同让这生命变得可喜爱的,都证明神断不喜悦他死亡。无人能真的认为自己是遭遗弃之人,因为若是如此,他就是活在人间地狱。但拣选是安慰与力量,顺服与谦卑,相信与立志的源头。神对人类的拯救,是牢固建立在神满有恩典和全能的美意之上。”
But to believe in and to confess election is to recognize even the most unworthy and degraded human being as a creature of God and an object of his eternal love. The purpose of election is not—as it is so often proclaimed—to turn off the many but to invite all to participate in the riches of God’s grace in Christ. No one has a right to believe that he or she is a reprobate, for everyone is sincerely and urgently called to believe in Christ with a view to salvation. No one can actually believe it, for one’s own life and all that makes it enjoyable is proof that God takes no delight in his death. No one really believes it, for that would be hell on earth. But election is a source of comfort and strength, of submissiveness and humility, of confidence and resolution. The salvation of human beings is firmly established in the gracious and omnipotent good pleasure of God.

2019-12-29


郁金香的香气:多特信经的教牧神学(三)

2019宗教改革研讨会:多特信经| 洛杉矶华宗恩约教会讲座
讲员:Kim Riddlebarger   译文:诚之

第十一条教义  拣选不能改变
《多特信经》讲解

正如多特信经指出的,上帝在祂的本体和祂的旨意上都是不变的(不会改变)。因此,祂的拣选谕旨也不会改变。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拣选完全基于上帝的美意和计划,而且正如保罗所说,拣选发生在“创立世界以前”(弗一4)。这意味着选民的总数是不变的。

第十一条 拣选不能改变:

上帝既然是全智、不变、全知、全能,所以祂的拣选既不能中断,也不能改变;既不能收回,也不能作废;选民既不能被遗弃,数目也不能减少。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这意味着祂的谕旨一旦在时间和空间内得到执行,上帝就不会改变心意。当上帝看到某人做了上帝没有料到的好事时,上帝并不会增加选民的人数!当祂所拣选的其中一人碰巧陷入犯罪时,上帝也不会删减选民的人数。上帝所有的选民都会得到在耶稣基督的得救的信心。这是上帝在基督里的旨意(弗一3-14;罗八28-30)。

认识到这个事实应该使我们感到十分安慰,因为这意味着目前列在选民中的人,没有一个会离开正路而失丧。这就是耶稣所说的,“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裡来;到我这裡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的意思。上帝不是反复无常的,也不会改变心意。这意味着,如果我们此刻确实在基督里,我们可以放心,我们将在基督里死去,因为祂永远不会离开或抛弃我们。我们逃不出祂的手掌心。

正如保罗提醒腓立比人时所说的:“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一6)。确实,好牧人提醒我们,“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28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29 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30 “我与父原为一。(约十27-30)。

试想一下,如果上帝的旨意不是永不改变的,那我们会在哪里……


第十二条教义  拣选的确据
《多特信经》讲解

现在,我们来到圣经中有关拣选最令人困扰的方面之一,就是这个问题:“我们如何知道我们列在选民中中?”对许多苦苦挣扎的圣徒来说,得救的确据是把信仰付诸实践时一定会碰到的。多特信经的作者们小心翼翼地指出,“得救的确据会在适当的时候赐给选民,尽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阶段和程度。”得救的确据对某些人来说是一场争战,而对其他人来说则一点也不困难。并非所有的基督徒在任何时候都有得救的确据。是的,这对许多人来说都是一场困难的争战。

第十二条 拣选的确据

这永恒不变蒙拣选得救的确据,会在适当的时候赐给选民,尽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阶段和程度。此确据并非来自好奇窥探上帝隐秘深奥之事,而是以圣灵的喜乐和圣洁的欢喜,看到自己里面有圣经所指示的、确凿无疑的蒙拣选的果子,例如在基督里的真信心、如孩童般对上帝的敬畏、按照上帝的意思为罪忧伤、饥渴慕义等等。

缺乏确据最主要的原因是人的罪性。虽然我们是在创立世界以前就蒙拣选的(弗一4),但我们却被要求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相信基督(弗一13),然后被称义,并拥有天上和得荣耀的盼望,而罪的本性在死亡之前都不会被根除(罗七14-25;加五17)。实际上,我们会与罪性(肉体)进行激烈的斗争,直到我们咽下最后一口气,进入到上帝的同在中。当我们不顺服上帝的命令时,或者当我们对上帝的事漠不关心时,我们的确会感到上帝对我们的不悦,并且我们可能会质疑我们是否列在选民之中。

为了不让我们背负太重的重担,我们必须提醒自己,一个非基督徒永远不会担心他们是否列在选民之中!只有基督徒才会后悔自己的行为,并感到我们所谓的“扎心知罪”。在这种情况下,律法是在做它自己的工作,而圣灵感动我们悔改。每个基督徒都知道,这是一个十分痛苦的境地。

如同保罗在罗马书七14 起所指出的,只有基督徒才会渴望遵行上帝的律法,然后因自己一再办不到而感到挣扎。只有基督徒会为渴望做对的事而挣扎,只有基督徒会渴望避免做保罗所描述的错事。当我们不做我们知道上帝要求我们的事情时,只有基督徒会感觉到痛苦。根据保罗的说法,这种挣扎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矛盾的是,我们与罪恶争战的事实,并不表示我们没有列在选民之中。不,情况刚好相反!与罪恶斗争是一个记号,证明上帝正在我们里面运行,以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这是非基督徒从未经历过的争战。很感恩,上帝没有任凭我们留在原来的光景中,祂使我们成圣。有时候,祂在我们心里运行可能是一场激烈而艰难的争战,但这就是祂的工作。

我们可能缺乏救恩确据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不合圣经的教导,以及关于基督徒生活的本质的错误教义,这是我们当中许多人过去在福音派或天主教里所学到的。在许多福音派人士的世界中,得救确据通常基于行为表现,例如是否顺服,是否有外在敬虔的行为。如果这周过得不错,我们就会感到上帝的喜悦。如果我们有好好灵修,如果我们对我们的同事作了见证,那我们还算过得去。如果这周过得很糟糕,那么我们就必须担心!我们没有让耶稣成为我们生命在各个领域的主,我们也没有过得胜的生活。发生这种情况时,我们就会被告知我们的麻烦大了。我们脑海中的声音开始控告我们:“我们可能不属基督……如果我们是的话,我们应该会做得更好。”

在这一点上,多特信经明确地提醒我们,不要以自己的表现来寻求得救的确据。相反,我们必须通过圣经的教导来寻求确据,例如是否真的信靠基督,是否有孩童般对上帝的敬畏,按照上帝的意思为罪忧伤、饥渴慕义等等。换句话说,我们不应该在我们里面寻找我们得救的确据,而是要在我们自己之外,寻找圣经的应许,这些应许是圣经关于基督的拯救工作的充分性所作的。圣经说基督拯救了罪人,甚至包括罪魁!无论我们自己的表现如何,我们是否相信这个应许?那是确据的起点,却不会停在这里。

这就是多特信经的作者为什么要引导我们到圣经的应许那里的原因,我们的牧师、长老和基督徒同胞,必须反复地向我们宣讲这些应许。当我们缺乏确据时,我们必须学会,快跑到基督在祂话语里的应许。

我们对失败的恐惧(我们最终会落在上帝的忿怒之下)常常表现为对我们自己的行为感到不满意。我们认为自己的失败是上帝讨厌我们的记号。讽刺的是,我们对自己的进步感到不满,实际上是上帝喜悦我们的记号!上帝正在使我们知罪。上帝正在使祂在我们里面的工作结出丰盛的果子。但是我们往往彻底误解了上帝的心意。我们把自己在基督徒生活中的糟糕表现,视为我们没有蒙拣选的记号,而事实上,我们对自己糟糕表现的忧伤,却实在表明我们在选民当中!非基督徒从未经历过这种挣扎。非基督徒都不曾为此担心过。但是每个基督徒都在和罪恶争战。

让我们切记,我们离上帝越近,越认识上帝的话,我们对目前成圣的程度可能就会越不满意。上帝越过并任凭他们留在他们的罪中的人,谁也不会担心他们成圣的程度。我们会为自己的罪到忧伤吗?我们饥渴慕义吗?这些也是确据的记号,而不是上帝对我们发怒的记号。

许多人缺乏确据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们在所有错误的地方寻找它!当我们在自己的感情、见解、我们的宗教经验、我们的表现中寻找得救的确据时,我们就为自己巨大的失望做好了准备。上帝并未应许要通过这些事给我们确据。相反,祂乃是通过圣经和圣礼给我们确据。通过这些恩典,神的灵向我们作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但是祂是怎么做到的呢?祂乃是通过祂在圣经中赦罪的话语,并通过圣餐加强我们的信心来实现的。通过福音的应许,并通过洗礼的水、圣餐的饼和酒,上帝应许,我们是属祂的。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好好利用上帝恩慈地赐给我们的蒙恩之道,我们当然会受苦,而失去确据可能是我们首先会经历到的,特别是如果我们是在错误的地方开始寻找确据,即我们自己的顺服或表现。

归根结底,我们如何知道自己是选民?答案很简单。你是否相信圣经中基督拯救罪人,甚至包括罪魁的应许?你是否相信基督的死可以拯救你?你对目前成圣的程度感到不满吗?你会为自己的罪忧伤吗?

如果你能用“是的”来回答这些问题,请鼓起勇气,因为你肯定列在选民当中了!

未完待续...

2019-09-28


 神学入门:堕落前拣选与堕落后拣选TheologicalPrimer: Supralapsarianism and Infralapsarianism

作者:Kevin DeYoung  者:诚之

我不时会尝试发布像这样的短文,作为系统神学中某些主题的简要入门。目标是清晰易懂;方法是简洁;不超过500字——从现在开始起算。
From time to time I try to post brief articles like this one as a short primer on some topic in systematic theology. The aim is clarity. The approach is brevity. No more than 500 words—starting now.

我不知道神学词典中是否还有其他两个词会像「堕落前拣选」(supralapsarianism)和「堕落后拣选」(infralapsarianism)这样。它们听起来非常深奥而且是无可救药的精英主义者,就像他们可能会关心有多少天使可以在别针的头上跳舞,如果那个别针放在一块岩石上,上帝制造了如此沉重的东西,甚至他都无法抬起它。第一年的神学院学生喜欢把这些条款当作一个不那么微妙的提醒他们在神学院。当他们想要证明神学是多么不切实际的时候,某些类型的牧师会围绕这些词语进行折腾。 Parishoners听到这些话,只是畏缩。
I’m not aware of any two words in the theological lexicon quite like supralapsarianism and infralapsarianism. They sound dreadfully esoteric and hopelessly elitist, like they might be concerned with how many angels can dance on the head of a pin if that pin were resting upon a rock which God made so heavy not even he could lift it. First year seminary students love to throw out the terms as a not so subtle reminder they are in seminary. Pastors of a certain ilk toss around the words when they want to demonstrate how impractical theology can be. Parishoners hear the words and just cringe.

那么这一切又是什么呢?
So what is this all about?

改革宗神学家经常争论上帝谕旨某些事情发生的顺序。这个争论不是关于这些谕旨的时间顺序。毕竟,我们谈的是上帝在永恒的过去所作的决定。时间不是问题的关键。相反,这个辩论是关于谕旨的逻辑顺序。在上帝的心中,上帝作第一、第二、第三个决定是什么,以此类推?
Reformed theologians have often argued about the order in which God decreed certain things to happen. The debate is not over the temporal order of the decrees. After all, we are talking about what God has determined in eternity past. Time is not the issue. Instead, the debate is about the logical order of the decrees. In the mind of God, which decisions did God make first, second, third, and so on?

具体来说,在逻辑上哪个在先:是拣选/遗弃的谕旨在先,还是创造世界并允许堕落的谕旨在先?堕落前拣选论(Supralapsarianism)的supra,意思是:“在......之上”或“之前”,而lapsum的意思是“堕落”、这个立场认为。上帝拯救的谕旨,在逻辑上先于祂创造世界并允许堕落的谕旨(即:拣选创造堕落)。另一方面,堕落后拣选论(Infralapsarianism)坚持认为,上帝拯救的谕旨,在逻辑上是在祂创造与堕落的谕旨之后(infra的意思是“在下面”或在后面”)。(即:创造堕落拣选)。在改革宗神学中,这两个立场都得到了很好的证明,尽管堕落后拣选论会更为常见。
Specifically, which is logically prior: the decree of election and reprobation, or the decree to create the world and permit the fall? Supralapsarianism—supra meaning “above” or “before” and lapsum meaning “fall”—is the position which holds that God’s decree to save is logically prior to his decree to create the world and permit the fall. Infralapsarianism, on the other hand, insists that God’s decree to save is logically after his decrees related to creation and fall (infra meaning “below” or “after”). Both positions are well attested in Reformed theology, though infralapsarianism would be more common.

整个辩论似乎与我们完全无关,但在将这些术语视为愚蠢的神学院把戏之前,我们应该理解我们对谕旨秩序的理解可能会影响(或者反映)我们对上帝的理解。
The whole debate may seem utterly irrelevant, but before dismissing the terms as a silly seminary schtick, we should appreciate how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order of the decrees may influence (or perhaps reflect) our understanding of God.

堕落前拣选的立场强调上帝的高度主权。在双子(雅各、以扫)做好事或坏事之前,主就爱雅各并恨以扫(罗九11)。所以,堕落前拣选论者认为,上帝必然首先定意要预定某些人得永生、某些人得永死。然后祂定意要创造这个世界并且预定人堕落,以便使祂在拣选和遗弃上的荣耀可以得到实现。
The supra position underscores the high sovereignty of God. Before the twins had done anything good or bad, the Lord loved Jacob and hated Esau (Romans 9:11). So, argues the supralapsarian, God must have first purposed to ordain some for life and some for death. Then he purposed to create the word and ordain a fall so that the glory in election and reprobation might be realized.

对比之下,堕落后拣选的立场突出了上帝的怜悯。堕落后拣选论认为,罗马书九章11节提到的只是关于功德的一个陈述 ——任何儿子都不比另一个儿子更值得救赎——而且与上帝的谕旨无关。此外,罗马书九章14节把拣选描述为上帝怜悯谁就怜悯谁。上帝拯救的谕旨必须遵循祂允许堕落的谕旨,否则怜悯怎能算是怜悯呢?
By contrast, the infra position highlights the mercy of God. The reference in Romans 9:11, infralapsarians argue, is simply a statement about merit—neither son was more deserving of salvation than the other—and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 decrees. Besides, Romans 9:14 describes election as God having mercy on whom he will have mercy. God’s decree to save must follow his decree to permit the fall, or how else would mercy be mercy?

最终,我肯定多特信经(第一项教义,第67条)中所教导的堕落后拣选论的立场。但我也同意那些提醒人不要在一个涉及到猜测的问题上过于教条化的人。这场辩论并非微不足道,但也不必为它赴汤蹈火。
In the end, I affirm the infralapsarian position taught in the Canons of Dort (First Head of Doctrine, Articles 6, 7). But I also agree with those who caution against being overly dogmatic on a matter that involves some speculation. The debate is not insignificant, but neither is it a hill to die on.

2019-04-23


約翰福音三章16節与人選擇上帝的能力John3:16 and Man’s Ability to Choose God

作者: R.C. Sproul  譯者:  Maria Marta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同一章且在相同的背景下我們的主教導重生甚至對「見神的國」是絕對必要的更不用說選擇上帝了非改革宗觀點認為他們找到最重要的經文依據證明墮落的人仍保留一個選擇基督之能力的小島。此經文依據就是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這節著名的經文對「關於墮落之人有能力選擇基督」有何教導呢?答案很簡單:沒有。非改革宗人士所用的論據是,經文教導世上所有的人都有能力接受或拒絕基督。然而,仔細查看經文就會發現,它並沒有作出此類教導。聖經的教導是,凡信基督的人都會得救。凡作了A (相信)的,就會得B (永生)。經文沒有,決沒有說誰會相信。它並沒有提及墮落之人與生俱來的道德能力。改革宗人士和非改革宗人士都衷心同意所有相信的人都會得救。但是在對誰有能力相信的問題上存在嚴重分歧。

有些人可能回答: 「好吧。雖然經文沒有明確教導墮落之人未被重生之前就有能力選擇基督,但它確實暗示了這一點。」我甚至不願意承認這節經文有這樣的暗示。然而,即使它暗示了,也不會對辯論產生任何影響。為什麼不會呢?我們的釋經的原則是,從聖經推斷出來的暗示必須始終服從於聖經的明確教導。我們絕對、絕對、絕對不能逆轉,將聖經的明確教導置於聖經可能有的暗示之下。改革宗和非改革宗思想家共用這一原則。

如果約翰福音三章16節暗示墮落之人普遍具有選擇基督的與生俱來的能力,那麼這個暗示就會被耶穌明確、相反的教導抹去。聖經向我們表明耶穌明確無誤的教導是:沒有人有能力來到耶穌面前,除非上帝作工,即吸引他,賜給他這種能力。

墮落的人是屬肉體的。屬肉體的人不能做任何討上帝喜悅的事。保羅說︰「因為以肉體為念就是與神為仇,既不服從 神的律法,也的確不能夠服從; 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悅。」(羅八7-8;《聖經新譯本》)

那麼,我們問:「誰是『屬肉體』的人呢?」 保羅接著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  這裏的關鍵字是「如果」。屬肉體的人與非屬肉體的人的分別是有聖靈內住。非重生的人沒有一個有聖靈內住。屬肉體的人是未重生的人。除非他們重生在先,即,從聖靈而生,否則他們就不能遵守上帝的律法,也就不能討上帝的喜悅。

上帝命令我們信靠基督。祂喜悅那些選擇基督的人。如果未重生的人能夠選擇基督,那麽他們至少可以服從上帝的其中一項命令,至少能夠做些討上帝的喜悅的事。如果是這樣,那麽使徒在這裏堅持說「那些屬肉體的人既不能服從上帝,也不能討上帝的喜悅」便是個錯誤。

我們的結論是,墮落之人仍然可以自由選擇他所渴望的,但因為他欲望是邪惡的,所以他才缺乏來到基督面前的道德能力。只要他仍然屬肉體,未重生,他就絕對不會選擇基督。他不能選擇基督,正是因為他不能違背自己的意志行事。他不渴望基督。他不會選擇他不渴望的東西。他嚴重墮落,達到一個地步,唯獨上帝有效的恩典在他心中作工,才能使他相信。

本文摘錄自史鮑爾 (R.C. Sproul)博士所著的《蒙上帝揀選》Chosen by God一書。
This excerpt is taken from Chosen by God by R.C. Sproul.


——

比較原譯文:
摘自《認識預定論》第三章,黃吳期馨/郭瑞英譯(校園書房出版社),p37-55

It is ironic that in the same chapter, indeed in the same context, in which our Lord teaches the utter necessity of rebirth to even see the kingdom, let alone choose it, non-Reformed views find one of their main proof texts to argue that fallen man retains a small island of ability to choose Christ. It is John 3:16: “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ly begotten Son, that whoever believes in Him should not perish but have everlasting life.”
滑稽的是,就在同一章,甚至就在這段耶穌對尼哥底母談論重生是見到神的國,選擇的必要條件的經文中,非改革宗的人也找出了一個能夠支持他們認為墮落的人仍然有選擇基督之能力的證據。那就是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What does this famous verse teach about fallen man’s ability to choose Christ? The answer, simply, is nothing. The argument used by non-Reformed people is that the text teaches that everybody in the world has it in their power to accept or reject Christ. A careful look at the text reveals, however, that it teaches nothing of the kind. What the text teaches is that everyone who believes in Christ will be saved. Whoever does A (believes) will receive B (everlasting life). The text says nothing, absolutely nothing, about who will ever believe. It says nothing about fallen man’s natural moral ability. Reformed people and non-Reformed people both heartily agree that all who believe will be saved. They heartily disagree about who has the ability to believe.
這句著名的經文,對於墮落的人對選擇基督之能力有什麼教訓呢?答案是沒有。非改革宗的人認為,這段經文是說,在世界上每個人憑他自己的力量,能夠選擇或拒絕基督。然而我們若仔細讀一下這段經文,就會發現並非如此。它乃是告訴我們,凡相信基督的人,必然得救,凡作了甲(相信)的人,就會得乙(永生);這經文完全沒有說誰會相信,也沒有論到墮落的人的天然道德能力。改革宗與非改革宗信徒都一致同意︰凡相信者必然得救;但是在對於誰有能力相信這點上,看法卻完全不一樣。

Some may reply, “All right. The text does not explicitly teach that fallen men have the ability to choose Christ without being reborn first, but it certainly implies that.” I am not willing to grant that the text even implies such a thing. However, even if it did it would make no difference in the debate. Why not? Our rule of interpreting Scripture is that implications drawn from the Scripture must always be subordinate to the explicit teaching of Scripture. We must never, never, never reverse this to subordinate the explicit teaching of Scripture to possible implications drawn from Scripture. This rule is shared by both Reformed and non-Reformed thinkers.
 有人可能會回答說︰「好吧,聖經雖然沒有明說墮落的人不先重生仍有能力選擇基督,至少暗示了這一點!」我實在不認為這段經文甚至有這樣的暗示,而且就算如此,對我們的辯論也無影響。為什麼呢?我們對解經的法則乃是,任何經文所暗示的教訓,必須服在聖經清楚的教訓之下,我們絕對不能弄反了,反將聖經清楚的教導服在可能有的暗示之下,這也是改革宗和非改革宗思想家一致同意的法則。

If John 3:16 implied a universal natural human ability of fallen men to choose Christ, then that implication would be wiped out by Jesus’ explicit teaching to the contrary. We have already shown that Jesus explicitly and unambiguously taught that no man has the ability to come to him without God doing something to give him that ability, namely drawing him. 暗示擦掉
如果約翰福音三章16節,暗示了墮落的人類仍有一般性的天然能力來揀選基督,那麼這個暗示就會讓耶穌明明相反的教訓給廢去了。耶穌已清楚明白地指出,若不是神先作些事來吸引人,使人有這能力的話,就沒有人會來就。

Fallen man is flesh. In the flesh he can do nothing to please God. Paul declares, “The fleshly mind is enmity against God; for it is not subject to the law of God, nor indeed can be. So then, those who are in the flesh cannot please God” (Rom. 8:7, 8).
墮落的人是屬肉體的,在肉體中,人不能做任何討神喜悅的事。保羅宣告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7~8

We ask, then, “Who are those who are ‘in the flesh’?” Paul goes on to declare: “But you are not in the flesh but in the Spirit, if indeed the Spirit of God dwells in you” (Rom. 8:9). The crucial word here is if. What distinguishes those who are in the flesh from those who are not is the indwelling of the Holy Spirit. No one who is not reborn is indwelt by God the Holy Spirit. People who are in the flesh have not been reborn. Unless they are first reborn, born of the Holy Spirit, they cannot be subject to the law of God. They cannot please God.
那麼,「誰是『在肉體的』人呢?」保羅接著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這裏的關鍵字是「如果」;意即將在肉體中的人和不在肉體中的人區分開來,就是聖靈的內住。沒有重生的人就沒有聖靈的內住,在肉體中的人還沒有得到重生的,除非他們先得到重生,從聖靈而生,他們就不能服在神的律下,也不能討神的喜悅。

God commands us to believe in Christ. He is pleased by those who choose Christ. If unregenerate people could choose Christ, then they could be subject to at least one of God’s commands and they could at least do something that is pleasing to God. If that is so, then the apostle has erred here in insisting that those who are in the flesh can neither be subject to God nor please him.
神要求我們相信基督,喜悅凡揀選基督的人;如果未重生的人能夠揀選基督的話,那麼他們已經能夠服從神的命令,他們也至少已經能夠做某些討神喜悅的事了。那麼,使徒堅持在肉體中的人不能服從神也不能討神喜悅的說法,就是大錯特錯了。

We conclude that fallen man is still free to choose what he desires, but because his desires are only wicked he lacks the moral ability to come to Christ. As long as he remains in the flesh, unregenerate, he will never choose Christ. He cannot choose Christ precisely because he cannot act against his own will. He has no desire for Christ. He cannot choose what he does not desire. His fall is great. It is so great that only the effectual grace of God working in his heart can bring him to faith.
我們的結論是,墮落的人仍然有選擇他所喜好的自由。但是因為他的喜好是惡的,他就沒有自己來就基督的道德能力。一個屬肉體,尚未重生的人,是不會選擇基督的;因為他不能違反他自己的意願,他不可能揀選基督。他不渴慕基督,他不可能揀選他不渴慕的東西,他墮落的很深,深到一個地步,只有神的恩典在他心中作工,才有可能使他相信。


2019-01-26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卷三 廿一章,呂沛淵牧師編著


目錄
卷一 卷三
卷四1~卷

論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恩福,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
第廿一章  永恆的揀選,神藉此預定某些人得救,其他人滅亡

[3.21.1a] 神的揀選此教義的必要和益處
[3.21.1b] 好奇妄想的危險
[3.21.2-3a] 要明白「預定」教義唯有根據聖經
[3.21.3b-4a] 閉口不談揀選的教義是另一種危險
[3.21.4b-5] 閉口不談「預定」教義的人是驕傲自大
[3.21.5b] 「神預定」與「神預知」
[3.21.5c] 以色列人蒙揀選作為例證
[3.21.5d-6a] 從「團體的揀選」論到「個人的揀選」
[3.21.6b-7a] 「個人的揀選」是揀選的實底
[3.21.7b] 選民與主基督合一必得救到底
[3.21.7c] 「揀選」教義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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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a] 神的揀選此教義的必要和益處
https://plus.google.com/u/3/105106813742373627205/posts/16gbACxfEEk

實際上「生命之約」的救恩福音並非傳給古往今來所有的人並且聽到福音信息的人也不都有同樣的反應人們有不同的反應彰顯神的判斷是何等深哉的奇妙1133-36。人們對福音有如此不同的反應,就顯明神永恆的揀選。然而,明顯的事實是:神的旨意是將救恩白白提供給一些人,而其他的人沒有機會聽到福音。又大又難回答的問題,就立刻來了。然而,敬虔的心根據聖經,堅定相信神的揀選和預定,我們才能正確回答這些問題。
       
對許多人而言,這是令人感到困惑的問題,因他們認為在全人類當中,神預定一些人得救,其他人滅亡,這是互相矛盾的。然而在以下討論中,就能看清他們如何錯謬作繭自縛。此外,這教義使他們感到恐怖的地方,正是使敬虔的人看見其效用的彰顯,也看見其所結果子的甘甜。除非我們先認識神永恆的揀選,否則我們永遠無法清楚信服(這原是我們應當確信的):我們的救恩是源自於神白白的憐憫。神的揀選照亮他的恩典,以此「對比」來說明:神並沒有收納所有罪人進入救恩的盼望,而是只賜給選民,其他的人沒有得著。
       
對揀選真理無知,是偏離神的榮耀,是剝奪真正的謙卑,這是眾所周知的。保羅告訴我們,雖然人很需要知道此真理,但是他們不能靠自己明白 ;唯有神按照自己的旨意所揀選的人才能明白,他的揀選完全不在乎人的行為。保羅說:「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115-6)。我們的救恩完全出於神的白白憐憫,唯獨是他的恩典;要清楚明白此真理,我們必須重頭查考聖經來認識神的揀選。所以,那些想除去這一切真理的人,是竭盡所能邪惡的遮蔽本應頌讚和高聲宣告的真理,也同時是在拔除真實的謙卑。保羅清楚見證,聖經說神所留的餘數,是照著揀選的恩典時 ,據此可證神出於他的純全美意,拯救他旨意所揀選的人;這並非神償還回報人,因神不可能欠人任何事情。


[3.21.1b] 好奇妄想的危險
https://plus.google.com/u/3/105106813742373627205/posts/KXUZHqqKt9y

「揀選預定」真理的人不但得罪神也是得罪人。因為除此真理外,沒有任何事物足以使我們降到應有的謙卑,也沒有任何方法使我們真誠感受到自己有多麼虧欠神 。並且就如基督所教導的,此真理是我們得救到底確據的惟一根基:基督應許父神所交托他保守的每一隻羊,必定安全(約1028-29),是要釋放我們脫離恐懼,使我們雖然經歷許多危險、陷阱、生命威脅,也必至終得勝。我們以此推論,凡不曉得自己是神選民的人,是悲慘的在不斷懼怕中度日。
       
所以,那些對以上列舉的「神的白白憐憫,神的主權榮耀,人真正的謙卑」這三種福分盲目無知的人,企圖拆毀我們救恩根基的人,不但危害自己,也危害眾信徒。我們得以明白教會的本質,是來自神的揀選,這不就是教會的源頭嗎?教會是神的選民,不可能從受造物來認知其來源,因為教會的源頭是隱藏在奇妙的揀選奧秘裡,神的選民被預定得永生,這是可稱頌的恩典;至於其他眾人,則受悲慘的定罪。
       
我們開始討論「預定揀選」之前,先提兩種人。「預定」教義本身是有難明白之處,然而人的好奇妄想使得此問題的討論變得令人困惑,甚至危險。這好奇心是不受約束的,妄想測透那不可能測透的奧秘,放縱自己落入歧途,攀登不可能達到的高峰。若不約束此放蕩的好奇心,則必會追根究底想盡辦法要測透神的奧秘(伯117)。當我們看到許多來自不同背景的人,忙著這僭越與魯莽的事,雖然其中有些人在其他方面並非如此惡劣;我們必須提醒他們不可逾越自己的本分。首先,他們應當牢記,想要測透「預定」的奧秘,等於是擅闖神智慧的至聖所在。若任何人放肆闖入,他的好奇心絕得不到滿足,反而會陷入迷宮找不到出口。因為神定意隱秘的事不屬於我們(申2929),所以人若放肆去研究這些事,去探究永恆裡的最深智慧,就是不對的。神要我們存敬畏的心,固守真道的奧秘,這是奇妙可畏的(提前39)。至於他旨意的奧秘,要曉諭我們知道的,都寫在聖經裡(羅1625-27),因為他預知這些啟示,是與我們切身有關且是有益於我們的。


[3.21.2-3a] 要明白「預定」教義,唯有根據聖經
https://plus.google.com/u/3/105106813742373627205/posts/GaSbcPvVupa

那些關門不准人聽聞「揀選預定」真理的人,不但得罪神,也是得罪人。因為除此真理外,沒有任何事物足以使我們降到應有的謙卑,也沒有任何方法使我們真誠感受到自己有多麼虧欠神 。並且就如基督所教導的,此真理是我們得救到底確據的惟一根基:基督應許父神所交托他保守的每一隻羊,必定安全(約1028-29),是要釋放我們脫離恐懼,使我們雖然經歷許多危險、陷阱、生命威脅,也必至終得勝。我們以此推論,凡不曉得自己是神選民的人,是悲慘的在不斷懼怕中度日。
       
所以,那些對以上列舉的「神的白白憐憫,神的主權榮耀,人真正的謙卑」這三種福分盲目無知的人,企圖拆毀我們救恩根基的人,不但危害自己,也危害眾信徒。我們得以明白教會的本質,是來自神的揀選,這不就是教會的源頭嗎?教會是神的選民,不可能從受造物來認知其來源,因為教會的源頭是隱藏在奇妙的揀選奧秘裡,神的選民被預定得永生,這是可稱頌的恩典;至於其他眾人,則受悲慘的定罪。
       
我們開始討論「預定揀選」之前,先提兩種人。「預定」教義本身是有難明白之處,然而人的好奇妄想使得此問題的討論變得令人困惑,甚至危險。這好奇心是不受約束的,妄想測透那不可能測透的奧秘,放縱自己落入歧途,攀登不可能達到的高峰。若不約束此放蕩的好奇心,則必會追根究底想盡辦法要測透神的奧秘(伯117)。當我們看到許多來自不同背景的人,忙著這僭越與魯莽的事,雖然其中有些人在其他方面並非如此惡劣;我們必須提醒他們不可逾越自己的本分。首先,他們應當牢記,想要測透「預定」的奧秘,等於是擅闖神智慧的至聖所在。若任何人放肆闖入,他的好奇心絕得不到滿足,反而會陷入迷宮找不到出口。因為神定意隱秘的事不屬於我們(申2929),所以人若放肆去研究這些事,去探究永恆裡的最深智慧,就是不對的。神要我們存敬畏的心,固守真道的奧秘,這是奇妙可畏的(提前39)。至於他旨意的奧秘,要曉諭我們知道的,都寫在聖經裡(羅1625-27),因為他預知這些啟示,是與我們切身有關且是有益於我們的。


[3.21.3b-4a] 閉口不談揀選的教義是另一種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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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聖靈的學校。聖經沒有省略我們必須知道且對我們有益的事提後316-17),它一切的教導都是我們應該知道的。所以,我們必須儆醒不可剝奪信徒所應該學習的,要讓他們知道聖經所啟示關於「預定」的真理,免得我們惡意攔阻他們領受神所賜給他們的恩福,或指控輕視聖靈啟示的真理,壓抑這寶貴有益的教義。
       
我們應當讓基督的信徒,敞開心以聆聽的耳,來領受神在聖經中向我們啟示的每一句話。只要是神所沒有啟示的,就立即停止追問,以此來約束自己。最謹慎的自制,就是在學習中總是跟隨神的帶領,並且當神的教導停止時,我們也應當停止學習,不可自以為聰明。那些人閉口不談「預定揀選」是害怕危險,這理由不夠充分,我們不應該因此封閉心思,轉離神的話所要我們學習的真理。
       
所羅門的話是眾所周知的:「將事隱秘乃神的榮耀」(箴252)。然而敬虔和常識都告訴我們,不分青紅皂白錯解這句話是不對的。我們必須區分清楚,免得在謙虛和謹守的偽裝下,滿足於愚昧無知。摩西清楚簡要的教導:「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申2929)。可見,摩西在此勸戒百姓學習律法的教訓,是唯獨根據從天上來的命令,因為神喜悅向我們頒佈他的啟示;他也吩咐百姓學習「明顯的事」(聖經的啟示),不可探究「隱密的事」(他奧秘的旨意),因為我們是軟弱有限的人,不可妄想闖入神隱秘的事。
       
關於「預定」的教義,不敬虔的人喜歡斷章取義,大肆批評、咒駡、吼叫或嘲笑。我們若因他們無恥放蕩的威脅,就退縮不敢傳講,則應將救恩信仰的主要教義都隱藏起來,因為每一基要真理都被他們及其黨羽所冒犯褻瀆。悖逆的人聽到神是「三位格一本體」,「神創造人時他預知將發生在人身上的事」,「創世記宇宙被造的記載」,都也一樣傲慢嘲笑。我們何需擔心害怕而不敢傳講「預定」的真理呢?


 [3.21.4b-5] 閉口不談「預定」教義的人,是驕傲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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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敬虔的人會攻擊聖經所教導的每一個教義。難道為了塞住他們所說褻瀆的話,我們就停止教導聖經真理,不敢提及聖子和聖靈的神性,或停止教導創世記的記載嗎?不!神的話是大有能力的,在「預定」和所有其他教義上都是大能的,因此無須懼怕惡人的譭謗。奥古斯丁在其作品《堅忍的恩賜》中也是如此堅定的教導真理。我們看到假使徒侮辱和控告保羅所傳講的真道,然而這不能使保羅感到羞愧。反對者說,整個「預定」教義的討論,對敬虔之人是危險有害的,因這教義叫人灰心、動搖人的信心,攪擾人心使人感到恐懼。然而這都是胡言亂語!
       
奥古斯丁說,人們經常以同樣的理由指控他傳講「預定」教義,然而他輕而易舉的反駁他們的指控,獲得壓倒性的勝利。既然許多人對此教義提出各樣荒謬的指控,我們將一一反駁。我們在此只要大家都承認總原則:我們不應當探究神的隱秘事,並且不應忽略他已經顯明的事,以免陷入僭越的好奇,或忘恩負義的無知。奥古斯丁也巧妙表達此原則:我們跟隨聖經必定是安全的,因聖經教導我們,就如母親牽著孩子行走,俯就孩子的步伐,不會離棄我們在自己的軟弱中。
       
至於那些謹慎或懼怕而絕口不提「預定」教義的人,表面理由是避免困擾軟弱的信徒,其實是自以為是。因為他們這樣作,等於是間接指控神是愚昧、無深慮的,好像神沒有預先看見會有這樣的危險,而他們自以為有智慧看見了。他們還有什麼藉口來遮蓋他們的驕傲自大呢?如此看來,譴責「預定」教義的人就是公開侮辱神,好像神不小心讓「預定教義」溜進了聖經,對教會有害。
       
凡希望自己被視為敬虔的人,都不敢直接否定聖經所說的「預定」:神揀選一些人成為兒女,賜給他們永生,而其他人因己罪被定罪而遭永死。然而反對者,特別是那些主張神的預知是其預定的起因之人,以許多吹毛求疵的異議來反對神主權的預定 。我們承認「預定」與「預知」都在於神,但是若說「預定」是根據「預知」,則是荒謬的。


[3.21.5b] 「神預定」與「神預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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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說到「神的預知」時,意思是,萬事萬物從過去到現在,永遠都在神眼前,所以對他的知識而言,沒有未來也沒有過去,反而萬事萬物都是屬於現在。並且萬事萬物的存在,在神面前是赤露敞開的(來413),不僅是一目了然的認識(就如我們所記住的事在我們眼前),萬事在他眼前,每件事都是一清二楚。並且這「預知」包括全宇宙,遍及每一受造物。
        
我們所說的「預定」是指神的永恆旨意,他按照自己的旨意,定下每一個人將如何。因神不是以同樣的目的創造萬人;他預定一些人得永生,則其他的人結局是永遠滅亡。既然每一個人被造之後,最終結局是永生或永死,所以我們說他是被預定得生或受死。
       
神啟示他的預定不僅是有關個人,也以亞伯拉罕的整個後裔作例證,清楚顯示各民族的未來,都是根據他的揀選。「至高者將地業賜給列邦,將世人分開……耶和華的分本是他的百姓;他的產業本是雅各」(申328-9)。這分開是顯而易見的:從如同枯樹的亞伯拉罕身上,神特別揀選了一個民族,而拒絕了其他的。原因並未顯明,除了摩西教導說,以色列之所以與眾不同,完全是出於神白白的慈愛,免得以色列人後裔有任何自誇的理由。他宣告神拯救他們的原因是:神愛他們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申437)。
       
申命記另一章中更清楚教導:「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族……只因耶和華愛你們」(申77-8)。摩西經常重複同樣的宣告:「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神。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申1014-15)。同樣,摩西吩咐他們要聖潔,因神揀選他們特作他的子民(申76)。在另一處經文中,他又宣告神保護他們是出於他的愛(申235)。信徒也都同聲宣告:「他為我們選擇產業,就是他所愛之雅各的榮耀」(詩474)。


[3.21.5c] 以色列人蒙揀選,作為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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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蒙神恩賜的人,都承認這些恩典是出於神白白的愛,因他們知道這一切不是他們應得的,也知道連雅各這位聖先祖,其德行仍不配神賞賜他和他的後裔如此崇高的尊榮。神為了除去他們一切的驕傲,責備他們說,他們完全不配得這福分,因他們是頑梗、硬著頸項的百姓(出329;申96)。眾先知也經常責備猶太人,指出他們是神的選民,卻可恥的犯罪墮落;雖然招致他們不悅,這是必須的勸誡(摩32)。
      
既然如此,凡主張神的揀選是因人的善行或功勞之人,請站出來。既然他們看見以色列民蒙揀選在列國之上,也聽到神所揀選的是微小卑賤(甚至邪惡、頑梗)的以色列民,不是因為他們的善行或功德;完全是因神自己的主權揀選,彰顯自己的憐憫給以色列民。這些人要與神強嘴嗎?(羅920)他們的喧囂吵鬧必不能攔阻神的工作,他們對天責駡投石,也無法損害神的公義。這些辱駡反而將落在他們身上!
       
當以色列人要向神獻上感謝,或被喚醒盼望來世永生時,他們就被提醒白白的「恩典之約」的原則。詩篇作者說:「我們是他造的,也是屬他的;我們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場的羊」(詩1003)。他加上「也是屬他的」(表明不屬於我們自己)並非多餘(詩957),乃是教導他們,神不但是他們所得一切豐盛福分的來源,也是他們蒙恩的原因,這一切都是出於神,因他們完全不配得如此大的尊榮。詩篇105篇作者也吩咐他們,要以神全然美善的恩賜為滿足,就提醒他們是「他僕人亞伯拉罕的後裔,他所揀選雅各的子孫」(詩1056),並繼續敘述神不斷的賜福,說明這因他揀選所帶來的結果,然後結論說神如此大大施恩,「都因他記念他的聖言」(詩10542)。會眾所唱的詩,也與「預定揀選」教義完全一致:「因為他們不是靠自己的刀劍得地土;也不是靠自己的膀臂得勝,乃是靠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臉上的亮光,因為你喜悅他們」(詩4431)。我們應當注意:每當提及「地土」時,這是可見的記號,印證他們已蒙揀選分別出來,被收納為神的兒女。


[3.21.5d-6a] 從「團體的揀選」論到「個人的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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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勸百姓感謝神:「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他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 (詩3312)。撒母耳也以此真理喚醒他們仰望神:「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撒上1222)。當大衛的信心受攻擊時,他也以此真理武裝自己來爭戰:「你所揀選的人……必住在你的院中,這人便為有福」(詩654)。
       
此外,因神的揀選是隱秘的旨意,在歷史中顯明在以色列人蒙拯救出埃及,從巴比倫被擄之地得釋放,以及在這二者之間的許多拯救恩典,都證實了他們是蒙神揀選的子民。以賽亞如此運用「揀選」此詞:「耶和華要憐恤雅各,必再揀選以色列」(賽141)。在描述以色列的未來時,以賽亞宣告必有餘民被聚集歸主,雖然看來神似乎撇棄以色列人,然而必有記號顯明他的揀選堅固且不落空,雖然當時看來似乎落空了。當神宣告:「我揀選你,並不棄絕你」(賽419),神在強調他一直以父愛施大恩,不停的恩待以色列人。撒迦利亞書中的天使,更清楚的表明:「耶和華……也必再揀選耶路撒冷」(亞212)。這等於是說,外表看來神好像棄絕了以色列,以色列被擄好像是中斷了揀選,其實是更嚴厲的管教鍛鍊。然而神的選召是沒有後悔的,不至動搖的(羅1129),雖然他揀選的記號證據不一直都是顯明的。
       
我們現在要解釋「神的揀選」的第二層次,有其更加特定的範圍,這更顯示出神更特別的恩典,即神從亞伯拉罕的同一族人中,揀選了一些人作他的兒女,聚集他們在他的教會裏;其他人則因自己的罪惡而遭棄絕。以實瑪利在一開始與他的兄弟以撒有同等的地位,因為以實瑪利也受了割禮的記號,也得到恩典之約的印記。以實瑪利因背約而被棄絕,再來是以掃,後來是無數的群眾,甚至幾乎大多數以色列人都被棄絕了。從以撒生的才被稱為神的後裔;這呼召繼續在雅各身上。神也棄絕掃羅,因他悖逆犯罪。詩篇奇妙的宣告:「他棄掉約瑟的帳棚,不揀選以法蓮支派,卻揀選猶大支派」(詩7867-68)。


[3.21.6b-7a] 「個人的揀選」是揀選的實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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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記載的救贖歷史,重複顯示這「「揀選」的真理,清楚啟示神恩典的奇妙奧秘。我們承認,以實瑪利、以掃和其他被遺棄的人,是因自己的過犯和罪惡,失掉兒子的名分。因神所設立聖約的條件,是要忠心謹守神的約,但他們卻不守信背約。然而「揀選」是神的唯獨恩典,神定意恩待以色列民超過萬民,就如詩篇所說:「別國他都沒有這樣待過;至於他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詩14720)。
       
我們在此必須注意「揀選」的兩個層次。神揀選全以色列族,就已經證明這純粹是出於他的恩典,是自由的,不受任何律轄制,所以我們無權要求神平均分配恩典給每一個人。他的恩典本來就是恩待不配得的人,也不是均等分配,就證明神的恩典是自由的(羅106)。因這緣故,瑪拉基強調以色列人的忘恩負義,因神不但從萬國中揀選他們,也從亞伯拉罕聖潔家族中,特選他們作自己的百姓,但他們卻不忠不義,甚至邪惡的藐視神,他們慈愛的父。「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惡以掃」(瑪12-3;羅913)。神認定他們二人都是同一位敬虔之父所生,都是恩約的後嗣,簡言之是同一聖潔之樹根的兩根樹枝,所以雅各之子蒙受特別的恩福,也就承擔更大的責任,這是理所當然的;但當神拒絕了長子以掃,而揀選了他們的父雅各作後嗣(雖然他出生輩分是次子)之後,神指控他們是加倍的忘恩負義,責備他們是違反了雙倍的義務。
       
我們現在已經清楚明白,神以他隱秘的計畫,自由的揀選他所喜悅的人,而棄絕其他的人。然而我們對神恩典揀選的解釋只是一知半解,除非我們認清神揀選個人,不僅賜給他們救恩,也預定其果效確實成就,這是毫無疑問的。保羅說,這些選民是神應許的後裔(羅97-8;加316)。神賜亞伯拉罕兒子的名分。然而他的肉身後裔中,有許多是腐爛的枝子而被棄絕。如何認識神的揀選是有效且存到永遠?我們必須追溯到元首主耶穌基督,因為父神在基督裏將他的選民聚集歸一,連結他們歸屬於他,直到永遠。


[3.21.7b] 選民與主基督合一必得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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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神施大恩給亞伯拉罕收納其後裔為聖約子民神沒有如此恩待其他民族然而亞伯拉罕的肉身後裔中有許多人背約而失落了。但是在基督的肢體上,我們看見神全能的恩典更加優越的彰顯,因為基督的肢體一旦被連結在元首身上,就永遠不會失去救恩。因此,保羅從瑪拉基書12-3巧妙的論證:神雖然立了永生之約,呼召子民歸向自己,那些人是「約民」;但是他特別揀選他們其中的一些人,拯救他們到底,這些人是「選民」。所以這顯示:他並非以均等的恩典,有效地揀選全部以色列人(羅913)。
       
雖然他說:「我愛雅各」(瑪12)是指這族長所有的後裔,因為先知將他們與以掃的後裔作為對比。然而不容否認的事實是:我們看見雅各作為「揀選」的例證,顯示神的揀選必達到目的,在選民身上永不失敗。保羅稱「選民」為「剩下的餘數」(羅927115;賽1022-23)不是沒有理由的。因為經驗也告訴我們,在神所召的眾多人中,有許多人墮落消失,而剩下的餘數才是神真正的選民。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4)。
       
要解釋為何神對以色列人一般的揀選,並非都是堅定的和有效的,這並不困難:神與以色列人立約,並沒有立刻賜重生的聖靈給他們,使他們在恩約中能堅忍到底。反而這些人是外在改變成為約民,沒有內在恩典的運行來保守他們。他們是背約的「約民」,介於是未被揀選的「萬民」與少數真正敬虔的「選民」之間。
       
雖然聖經稱整個以色列民為「神的產業」(申329;王上851;詩2893312),然而當中有許多是與他無關的外人。神應許立約作他們的父和救贖主,許多人詭詐離棄了他,但是神與他們立的約卻不是徒然的,他的揀選恩典必不落空,因為在他們當中神保守了一些餘民歸他自己,這些人是真正的選民,這證明他的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


[3.21.7c] 「揀選」教義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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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約時代,神不斷的從亞伯拉罕的後裔中召聚他的教會,並非從外邦污穢國家中,理由乃是根據他的聖約。雖然大多數的以色列人違背了這約,但他卻保守了剩下的餘民,使得這恩約不至於徹底落空。簡言之,神收納凡是亞伯拉罕後裔,作為可見的記號指向更大的恩福,就是神賜給眾人當中的少數選民的救恩。這就是為何保羅如此仔細區分亞伯拉罕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他屬靈的兒女,以以撒為代表的選民(加428)。
       
這並不是說作亞伯拉罕的後裔是徒然無益的,若這樣說就是侮辱神的聖約!神的計畫永不改變,他照自己旨意預定所揀選的人歸屬於他,唯獨這些屬靈的後裔必蒙拯救到底,他的揀選計畫在選民身上必然有效。我們在後面會引用許多經文來證明此教義真理,請讀者不要以偏見採取錯誤看法。
       
根據聖經明確的教導,我們結論說:神以他永恆不改變的計畫,一次永遠的預定選民得著救恩,以及遺棄那些因己罪滅亡的人。我們深信對神的選民而言,這計畫是根據他白白賜下的憐憫,而不是人的價值配得。對那滅亡的人而言,神以他公正、無可指責、卻測不透的審判,將他們交付定罪毀滅,向他們關了永生的門。
       
就神的選民而論,神的「有效恩召」見證了他們是蒙了揀選。我們也確信他們「被稱義」也是蒙了揀選的記號,直到他們「得榮耀」,就是這揀選的最終實現。然而,就如神藉著「恩召和稱義」印證他的選民;照樣,他容讓所遺棄的人行惡抵擋他,不認識他的聖名,拒絕被聖靈分別為聖,這些記號也彰顯他們未來將受怎樣的審判。我們在此略去不談許多愚昧人的謬論,他們為了推翻「預定」教義捏造許多的幻想。我們無須反駁這些幻想,因為它們一經提出就充分顯明其謬誤。我們只要回答知識分子的辯論,駁斥可能絆倒單純之人的謬論,或不敬虔之人用來攻擊神公義的詭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