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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0

我们是合一的吗? ——对比更正教与天主教的圣礼观

/史普罗(R. C. Sproul / /述宁
取自本:R. C. Sproul, Are We Together? , 第四章, Orlando: Reformation Trust, 2012 http://www.ligonier.org/blog/free-ebook-are-we-together/

最近的几年中,某些更正教教会重新产生了对圣礼和礼仪性宗教的兴趣。这种对圣礼的重新关注,发生在这个世界越来越陷入世俗主义的时候。在一些圈子里,人们恢复了圣物(the sacred)和圣礼,来回应这种世俗主义愈演愈烈的发展趋向。

然而,罗马天主教会一直很看重生活的圣礼特质。罗马教会之所以有七个圣礼(圣事),而不是像大多数更正教团体那样只有两个圣礼,其中一个原因是,罗马天主教的神学基本是建立在一种从圣礼角度出发的人论上的。所以,在这个领域,更正教和罗马天主教之间存在着重大差异和分歧。我必须指出,将罗马天主教的立场与更正教千差万别的立场进行比较并不容易。 更正教团体在如何理解各种圣礼的性质、功能和意义上并不总是彼此同意的。事实上,在改教过程中,改革宗教会发现,由于他们与路德宗教会对圣餐的理解不同,所以不可能与其达成合一。更正教各派之间在圣礼上的分歧并非新事。

基本的差异在于圣礼的数量、性质、功效(即圣礼所做的,所达成的,它的功能等等)以及圣礼的形式。第四点可能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因为罗马天主教会认定圣礼所做的就是它们被设计所要做的,即“因功生效”(ex opere operto)。换句话说,只要施行圣礼,就能使其运作并执行其设计要施行的功效。根据这一观点,圣礼自动向接受者传递恩典。所以,在本章中,我将简要地回顾一下在罗马天主教会中被认为是圣礼的七个仪式,其中涉及它们是如何被理解的,以及它们被认为达成了什么。最后,我将简要回顾更正教的立场。

罗马天主教的圣礼

英语单词圣礼“sacrament”一词来自拉丁语“sacramentum”,相当于希腊语的“mysterion”一词。 英语中“mystery”(奥秘)一词就是从希腊语“mysterion”而来的。奇怪的是,新约中“奥秘”这个词从未用于我们所说的圣礼。它有一个完全不同的意思。但在当代语言中,我们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使用“奥秘”(mystery)这个词,指代圣礼的隐密的、神秘的和超越的层面。 这就是为什么罗马天主教会将圣礼称为“奥迹”(holy mysteries)

历史上,罗马教会将七种教会仪式确定为圣礼。罗马在第二次里昂大公会议(1274年)、佛罗伦萨大公会议(1431-45年)和天特会议(1545-63年)上确立了七项圣礼。 所以,早在十三世纪,罗马天主教会就将圣礼的数目固定为七个。

选定不同圣礼的理由以及选择“七”这个数目被认为是与中世纪关于生命的七个阶段的理念相对应。因此,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人们都有圣礼带来的恩典。生命之初的圣礼是洗礼。当人从童年过渡到青年时,有坚振礼。当他进入婚姻时,有婚礼。在生命结束时,有终傅礼。此外三项特别恩典则为在世生活提供了神的援助。圣秩圣礼或按立礼,是为那些进入教会特别事奉的人,即那些作为神的器皿帮助他人的人而施行的。剩下的两个圣礼被认为在此世中给予人最多帮助的:一个是告解礼,为洗礼后的整个人生提供帮助。另一个是圣餐礼(圣体圣事),它被认为是罗马天主教会的第一圣礼。有人从世界的四个维度和天堂的三个维度来讲这七个圣礼,但这个想法并不属于天主教会的官方教导。

洗礼

圣洗圣事是罗马天主教会给一个人施行的第一个圣礼。正如我上面提到的那样,罗马天主教认为洗礼“因功生效”(ex opere operato)从而向人传递恩典;并且,通过洗礼所传递的恩典是重生的恩典。这意味着当一个人受洗时,他就由圣灵重生,灵魂的性情被改变,从而使他在神面前被称为义。正如我前面所说,这义是“注入”(infused)或倾注在他的灵魂中的。因此,罗马天主教相信并且教导说洗礼是称义的条件,即工具因。相反,在更正教神学中,工具因是信,并且上帝将义“归算”给信徒。

然而,即使洗礼清洗了一个人原罪的权势和罪咎,并向他注入称义的恩典,但却并不会使他完全成圣。仍然有一些罪性遗留下来。在罗马天主教的概念里,洗礼使一个人还留下一种欲望(concupiscence),即一种犯罪的倾向或性情,这是一个受洗的人还会经常陷入罪里的原因。然而,欲望本身并不是罪。这点是更正教不同意的,任何罪的倾向都是罪。

根据罗马天主教,洗礼后所犯的罪,特别是“致死的”(mortal)罪,毁掉了洗礼的称义恩典,使得人有必要被再次称义。致死的罪被称为“致死的”,是因为它们有权势和能力摧毁洗礼带来的称义恩典。告解礼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面讨论。

坚振礼

受洗后,罗马天主教徒要受获坚振礼。除了洗礼之外,罗马教会并不认为坚振礼是洗礼之外的新的恩典注入,而是恩典成熟度的增加。 换句话说,坚振礼加强并坚固洗礼中所给予的恩典,并使其变为成熟。如果我可以用一个粗略的比喻,那就是打一针“加强针”。

坚振礼区别于洗礼,是独立的礼仪,但它是以洗礼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受过洗礼的人,不能接受坚振礼。事实上,“坚振”(confirmation)这个词本身就表明是在坚固以前所做的一切。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孩子达到“责任能力年龄”时,即到了可以了解仪式(通常为七岁左右)的年龄,可以对他施行坚振礼。它通常由主教施行,包括抹油和按手。

婚礼

婚配圣礼跟洗礼一样,涉及到恩典的注入。上帝赋予人婚姻这种特殊恩典,以加强男人和女人的联合。因此,婚礼不仅仅是涉及承诺、约束和权威法令的外部礼仪,而是赋予这对夫妇的特别恩典,使他们能够达成真正的奥秘的联合。

终傅礼

终傅圣事(也称傅油圣事)是基于雅各书中的劝勉:“你们中间有病了的呢,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5:14-15)最初,终傅圣事是医治的仪式,而不是在人生终点施行的仪式。罗马天主教会最近才重新强调,这是一种上帝所赐予的恩典,只要人身患重病,都可以使用,并且希望能带来治愈,而不只是为了人的死亡做准备。然而,它的主要用途还是作为最后的恩膏,以加强忏悔,免得一个人带着生命中致死的罪死去而落入地狱,因为致死的罪毁掉了称义的恩典。

终傅圣事是实施给被认为是因病或老年而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它由神父施行,将经过祝圣(consecrate)和祝福的油抹于前额(通常为十字架形状)及祷告中的信徒的双手。

圣秩圣礼

圣秩圣礼是按立主教、神父或执事的礼仪。它也给予一种注入的恩典,赋予那些接受它的人特别的能力,即赦免的能力和祝圣的能力。作为告解圣事的组成部分,赦免是免除罪恶的能力,能清除接受者的罪恶,从而使其能够接受圣礼。祝圣是在圣餐中的行为,即将所使用的面包和葡萄酒分别为圣,并且根据罗马天主教的信仰,将其变成了基督的身体和血液。神父通过宣讲设立圣餐的仪文来完成祝圣。

当马丁·路德被按立为神父,并被呼召主持他的第一次弥撒,在礼仪上祝圣时,他因恐惧而身体僵硬,无法继续下去。透过说话就可将普通的面包和葡萄酒转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液,他因感到自己被赋予的能力过于巨大而恐惧和敬畏。

在罗马天主教中最重要的两个圣礼,也是对罗马天主教与更正教的关系造成最大分歧的,是告解礼和圣餐礼(圣体圣事)。 大多数人认为,罗马天主教会和更正教教会之间的巨大差异是,天主教有七个圣礼,更正教只有两个。但真正的区别其实是集中在这两个圣礼和对它们的理解方式上。因此,相较于另外五个罗马天主教圣礼,我想更多地分析告解礼和圣餐礼。

告解礼

告解圣事对于更正教与罗马天主教之间的分裂至关重要,因为它涉及到改教家与罗马教廷之间辩论的两个中心问题——具体来说就是称义的问题和更广范围上的功德与恩典的问题。 这是飓风的中心,是将罗马天主教与更正教分开的真正问题。

正如我在第二章[2]中提到的那样,当十六世纪马丁·路德回应伊拉斯谟的《论自由意志》时,他实际上感谢伊拉斯谟没有为微不足道的事来打扰他。他很高兴伊拉斯谟没有专注于教皇的权威、马利亚的功能、教会的礼仪仪式或遗迹等问题。尽管这些事情很重要,在这本书里我们也探讨其中某些问题。然而,路德意识到,伊拉斯谟是在处理唯独因信称义的教义,而这在路德看来是关乎教会存亡的要义。其他事情都有探讨余地,但是一个人如何称义的问题具有永恒性的后果。

教会设立告解礼,是为了帮助犯有致死之罪的人。正如我在导言[3]中提到的那样,它被认为是称义的第二块救生板,是那些灵魂之船破坏之人的补救。如果一个人犯下致死的罪,便会造成他的灵魂之船沉没,因为这罪毁掉了他之前称义的恩典。然而,这个人却还可以通过告解来恢复称义的地位。

告解礼的形式是赦免,在施行过程中神父说:“Te absolvo”,即“我赦免你”。这种做法令更正教十分厌恶。如果你要一群更正教信徒说明他们与罗马天主教的主要分歧,你几乎肯定会听到其中一个人说:“我不必向神父承认我的罪;我可以自己祷告。”对于被要求的认罪,更正教信徒倾向于非常愤慨。如果你进一步探究,其中一个可能会质问,神父认为自己是谁,可以说“我赦免你”。更正教信徒热忱地坚持,赦罪来自于基督,而不来自于某一个人,即使他是一个神父。但是,更正教与罗马天主教之间的问题并不在于认罪或赦免。事实上,许多更正教会的敬拜中包含公众的认罪,其后是得赦免的确认,其中牧者会分享圣经的应许,例如约翰一书1: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正是赦免。此外,罗马天主教一直指出,当神父说“我宣告你的罪赦了”时,他并不是假定他自己有权柄或能力来赦免任何人,而是奉耶稣基督的名说话,并且是以教会的名义说话,因为主已将捆绑和释放的权柄给了教会(太16:1918:18);这是符合圣经的。所以,更正教信徒和罗马天主教信徒之间关于认罪的观念其实没有太大的分歧。

告解礼有三个维度——懊悔(contrition)、认罪(confession)和补赎(satisfaction)。懊悔意味着因为真正意识到冒犯了上帝而转离罪,是一种心灵的破碎,而不仅仅是一种对惩罚的恐惧,后者我们称之为不彻底的忏悔(attrition)。罗马天主教懊悔的祷告如下:“我的上帝,我非常懊悔冒犯了你,我憎恶我所有的罪,因为我害怕失去天堂,害怕地狱的痛苦; 但最重要的是因为它们冒犯了你,我的上帝,你是全善的,值得我所有的爱。在你恩典的帮助下,我决心承认自己的罪,忏悔罪恶,并修正我的生命。阿门!”这个祈祷的大部分,特别是关于害怕失去天堂和害怕地狱痛苦的部分,正是不彻底的忏悔。但是当罪人为冒犯上帝而表示伤痛时,那就是懊悔。

第二个方面,认罪,当然是承认自己的罪行。更正教信徒对懊悔和认罪没有异议。问题是告解礼第三个方面:补赎。罗马天主教教导,为了完成圣礼,告解的信徒必须做出满足上帝公义要求的“补赎之工”。所以,当一个罪人承认自己的罪时,并不能算完;他还必须要做补赎之工。这些工作可能很小。罪人可能被要求说五次“圣母祷词”或三次“我们在天上的父”(“圣母祷词”是罗马天主教祈求圣母马利亚代祷的祷词;“我们在天上的父”是主祷文)。 但如果他的罪特别严重,他可能被要求进行朝圣之旅。教会历史上最佳补赎之工的方式之一就是施舍(捐输)。

正如我前面所说的,罗马天主教教导补赎之工给了告解的罪人一个“相称的功德”。这种功德不同于“应得的功德”。应得的功德是如此值得赞赏,上帝必须奖励它;相称的功德的价值只是相称和符合上帝给予奖励的标准。不过,这是真正的功德。这是累积加给这人的;没有这个功德,无论这忏悔的罪人对耶稣基督的赎罪多么有信心和倚赖,他都不能被称义。所以他必须做好补赎之工才能获得这功德。

关于称义的改教辩论源于一种与告解礼相关的实践,特别是与补赎之工和施舍相关。几乎任何在教会里发生的伟大神学争议,都是从关于教会中某些实践的辩论开始的。通常,关于实践本身的辩论会演变为对这个实践的神学含义的辩论。在宗教改革中,这个实践就是出售赎罪券。

什么是赎罪?基本上,赎罪是功德的转移。为了能进入天堂,一个人必须有足够的功德。如果一个人死的时候缺乏足够的功德直接去天堂,他就会进入炼狱,那是一个净化的地方。炼狱不是地狱;这是一个人接受爱和圣化的惩罚的地方。通过这个惩罚,使这个人有足够的义进入天堂;换句话说,他积累了足够的功德才可以进入天堂。一个人可能只需在炼狱里待五分钟,也可能需要在那里度过数千年,这取决于他进入炼狱时功德的缺乏程度。

然而,罗马天主教会相信他们有权力将功德给予这些缺乏功德的人,以缩短他们在炼狱的时间。教会从哪里得到这些功德呢?据说是来自额外功德(supererogation)的善行,即超出神所要求的功德的部分,如殉道士的死或牺牲的生命。这些善行是由圣徒所行的,这些超额的功德构成了教会的功德库,教会可以分发给那些在炼狱中有需要的人来赎罪。

我相信罗马天主教会内没有一个概念比功德库的概念更令更正教反感了。一个相信唯独因信称义的人会为这个概念哭泣。这是因为更正教信徒也相信一个无限和无穷无尽的功德库,但我们相信这功德库里只有上帝之子的功德。关于赎罪的争议是,是否单单基督足以救赎人。根据更正教,称义是基于基督的功德归算给他的子民。而对于罗马天主教来说,除非拥有足够的自己的功德,否则我们永远不会得救。

如上所述,赎罪券的做法是导致宗教改革的一个主要因素。在十六世纪初,罗马教会开始计划在罗马重建圣彼得大教堂。1517年,教皇利奥十世为那些给大教堂项目捐款的人提供赎罪券。教会非常清楚地指出,赎罪券不是用于出售,不然这就像教会是为筹资而出售赎罪券的。教会认为它是为忠信信徒提供的替代性的捐款形式,作为他们一部分补赎之工。所以,除非人是为他的罪悔悟而心碎,否则没有必要为建造圣彼得大教堂而捐输。换句话说,给予这些捐输是与告解礼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尽管这些给予捐输的人会得到特别的赎罪。

不过,德国多米尼克会的约翰·台彻尔(Johann Tetzel)开始出售赎罪券。他并没有叫人去行告解礼。他显然歪曲了罗马天主教的赎罪制度,罗马天主教现在也承认这点。但是,路德挑战台彻尔出售赎罪券的做法,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他的抗议引发了根据因信称义教义对功德制度的彻底审视。

圣餐礼

根据罗马天主教会,在圣餐礼中出现弥撒神迹,这被称为“变质说”(transubstantiation)。前缀“trans”意为“跨越”(across),“substantiation”来自物质(substance)一词。所以,变质说涉及某种物质被携带或移动。

罗马天主教会定义的实质概念借鉴了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术语:他将物体的“实质”(substance)与“偶性”(accidens)区分开来。 实质是物体的本质,偶性是物体的外部、可感知的品质,它的外观。如果我看一把椅子,我看不到它的本质,原子或分子,因为它们太小了,我用肉眼看不到它们。但是我可以看到椅子的颜色、形状、质感和其他外在的品质。

在圣餐中,有面包和葡萄酒。面包和葡萄酒的实质以及面包和酒的偶性都呈现在那儿。根据天主教,在弥撒神迹中,面包和葡萄酒的实质通过祝圣祷告被超自然地转变为基督的身体和血液,但是面包和酒的偶性仍然存在。面包仍然像面包,口味像面包,感觉像面包,闻起来像面包。如果牧师把它弄掉在地板上,那就像一块面包掉在地板上发出一样的声音。但它不是面包。它的实质,即它的本质,已被超自然地转化为耶稣基督的身体——肉体。同样,酒的实质也已经转变为基督之血。

为什么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教堂坐下来之前要屈膝?为什么神父在祭坛前走动的时候,会如此经常地屈膝?在每一个罗马天主教堂的祭坛上,都有一个称为圣体龛的神圣容器。有时它是一个简单的方盒,但有时它较华丽。那是所有屈膝跪拜的焦点。人们出于敬畏和敬奉而屈膝是由于圣体龛的存在。但人们并不是敬奉那个盒子,而是盒子里面所放置的。圣体龛里面所放置的是被祝圣了的东西,即已经变成基督身体和血液的面包和葡萄酒。罗马天主教徒相信,在那个盒子里是基督的真实身体和血液。他实质上并且实际在那里。

望弥撒在天主教教会教义问答中被描述为“神圣献祭”。这促使更正教信徒争辩说,如果这面包真的是基督的身体,而当神父擘开它时,教会就正在撕裂和掰碎基督的身体,而圣经告诉我们,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他为他百姓的罪作了最后的、充分的、足够的祭(来7:2710:12-14)。基督的身体在弥撒中再次被擘开吗?那我们不是再次折磨那位已经完成献祭的人吗?罗马天主教细微调整了关于弥撒的献祭方面的教导,说这是一个没有血的献祭,它使基督的献祭再现。然而,在新约崇拜中进行任何献祭的想法都是令更正教信徒们厌恶的,他们认为基督在十字架上受苦的价值、意义和功德是如此之大,任何重复都是对它的贬低。

更正教也不接受基督的人性可以同时在不止一个地方。罗马天主教观点本质上认为耶稣的物质身体也有无所不在的属性。如果在纽约、芝加哥和洛杉矶同时进行弥撒,那么根据罗马天主教的教导,他的身体和血液就同时出现在多个地方;它们是他人性的一部分,而不是他神性的一部分。罗马天主教说,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有一种来自神性的无所不在的力量传递给了人性。但是,一旦基督的人性获得神性的属性,天主教自己的“基督论”就有了问题。迦克墩会议(公元451年)界定了基督神人二性的关系,说他是“真人与真神”,二性既是完全合一,又不相混乱,不能互换,不能分割,不能离散,而二性的特质全部保留且并存。所以,天主教需要解释将无所不在的特质归于基督的身体如何不是将耶稣肉体的神化,给予它一个神性的特质。这如何不是混淆基督的神人二性?

在现代,罗马教会内部有一些反对变质说这一概念的回应,特别是由佛兰芒神学家爱德华•席勒比克斯(Edward Schillebeeckx)所引发的。 他写了一本名叫《基督,与上帝相遇的圣礼》的书,认为教会应该放弃古老的亚里斯多德模式。他试图以现代的方式重述教义:放弃变质说(transubstantiation) 而使用意变说(transignification)。根据他的观点,耶稣真正的身体和血液并非实际地存在于面包和葡萄酒中,但它们是真实地和客观地存在于其中。因此,面包和葡萄酒通过祝圣具有身体和血液的真正意义。

然而,在1965年,教皇保罗六世发表了关于圣餐的通谕——“信仰的奥秘”(Mysterium Fidei),驳斥了席勒比克斯的看法,并强烈地重申了天主教对圣餐的传统理解。 他说:

因此,经过几个世纪以来的长期努力,在圣灵的帮助下,教会已经建立了一种语言规则,并以大公会议的权威肯定了这一点。这个规则不止一次成为正统信仰的口号和旗帜,其宗教性必须被保护,不允许任何人为自己的快乐或以新科学为借口来改变它。如果普世教会所使用的三位一体和道成肉身奥秘的教义表述被认为不再适合我们时代的人,并且由此被轻率的替代,谁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呢?同样的,任何个人如果以自身的权柄修改天特会议用来表达对圣体圣事信仰的表达方式,这也是无法被容忍的。[4]

罗马天主教与更正教的宣告

同样,罗马教廷在最新版的《天主教要理》(1995年)中重申了许多关于圣礼的传统立场。 以下是这个《要理问答》中关于我们所讨论的一些较为有争议的话题的陈述:

教会肯定,对于信徒来说,新约的圣礼是获得拯救所必需的。(1129节)

基督设立了新律法的圣礼。共有七个圣礼:圣洗圣事,坚振圣事,圣体圣事,告解圣事,傅油圣事,圣秩圣事和婚配圣事。这七个圣礼涉及基督徒生活的所有阶段和所有重要时刻:他们生成和促进,医治和服务基督信徒的信仰生活。因此,自然生活的阶段与属灵生活的阶段有一定的相似之处。(1210

圣洗是整个基督徒生活的基础,是通向在圣灵中的生命的途径(vitae spiritualis ianua),并且是进入其他圣礼的门。通过洗礼,我们脱离了罪并重生为神的儿子;我们成为基督的肢体,并被纳入了教会,并分担她的使命。(1213

通过洗礼,所有的罪都被赦免:原罪和所有个人的罪行,以及对罪的一切惩罚。在那些重生的人里面,没有遗留下任何会阻碍他们进入上帝国度的东西,无论是亚当的罪、个人的罪,以及罪的后果,而其中最严重的就是与上帝分离。(1263

圣洗圣事、圣体圣事和坚振圣事共同构成了“基督信仰启蒙圣礼”,其一致性必须被维护。必须向忠信信徒解释,为了完成洗礼的恩典,必须接受坚振礼。因为“通过坚振礼,(受洗的人)更完美地与教会联接,并且被圣灵的特殊力量所充满。”(1285

圣体圣事的核心是面包和葡萄酒;通过基督的话语和圣灵的祝祷,它们成为基督的身体和血。(1333

许多罪得罪了我们的邻舍。人必须尽可能做一些事情来修复伤害(例如,退回被盗物品,恢复被诽谤的人的声誉,赔偿所造成的伤害)。简单的正义要求这么做。但罪也会伤害和削弱犯罪者本人以及他与上帝和邻舍的关系。赦免去除了罪,但它并不能弥补罪造成的一切损坏。犯罪者虽从罪中被提拔出来,仍然必须通过做更多的事来修补罪的后果,以完全恢复他的属灵健康。他必须“偿还”或“赎”他的罪。这种偿还也被称为“忏悔”。(1459

人通过教会获得赎罪券;教会透过基督耶稣赋予她的捆绑和释放的权力,为每个基督徒的益处而介入,为他们打开基督和圣徒的功德宝库,使慈悲怜悯的天父免除他们的罪带来的暂时的刑罚。(1478

针对这些陈述,以下是改教家们对这些问题所采取的立场,如《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所述[5]

我们的主基督在福音中所设立的圣礼只有两个,即洗礼和圣餐:它们除由合乎圣经按立的牧师施行以外,任何人不得施行(太28:19;林前11:20234:1;来5:4)。(27.4

藐视或忽略洗礼,乃是大罪(路7:30;出4:24-26);但恩典与拯救并非不可分割地与此礼联系,以至于没有它便无人能重生或得救(罗4:11;徒10:2422314547),或是凡受过洗者都无疑重生了(徒8:1323)。(28.5

这圣礼(圣餐礼)不是将基督献给父,也不是为活人或死人赦罪所献的任何真正的祭物(来9:22252628),而只是对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献上他自己的记念,和为此用赞美向上帝献上属灵的祭物(林前11:24-26;太26:26-27);所以天主教所谓的弥撒献祭,是极其可憎地有损于基督那只一次的献祭,即他为选民一切的罪所献独一的赎罪祭(来7:23242710:11121418)。 (29.2)

私人举行弥撒,即单独从神父或其他任何人领此圣礼(林前10:16);或拒绝分杯给信徒(可14:23;林前11:25-29);或崇拜饼酒,或将之举起,捧持游行以资朝拜,或藉口宗教用途而予以储藏,都违反此圣礼的本质,与基督设立此圣礼的原意相背(太15:9)。(29.4

这圣礼的外表物质(饼酒),既然照着基督的命令分别为圣了,便与钉十字架的基督有了一种密切的关系,甚至有时可以用它们所代表的体与血之名称呼之;话虽如此,但这说法只有圣礼的意思(太26:2628);它们在实质和性质上同以前一样,仍旧只是饼酒(林前11:26-28;太26:29)。(29.5

那主张经过神父祝谢(祝圣),或其他方法,便使饼酒的实质变为基督体与血之实质的教理(通称为变质说),不仅不合乎圣经,而且违反常识和理性;它推翻了圣礼的本质,造成各种迷信,甚至造成了可憎的偶像崇拜(徒3:21;林前11:24-26;路24:639)。(29.6

我相信这些引文清楚地表明,无论是更正教还是天主教,双方立场都没有什么改变,以至于能消除圣礼中的长期差异。罗马天主教的观点仍然充斥着错误和迷信。特别是在继续坚持洗礼传达了称义的恩典,以及继续坚持教导每次施行弥撒时基督的身体却重新破裂这两个方面,罗马天主教仍在宣称那些令相信和倚靠上帝话语的人所厌恶的观点。

 [1] 本文取自本文出自R. C. Sproul, Are We Together? Orlando: Reformation Trust, 2012本文为该书的第四章。承蒙Ligonier事工授权翻译转载特此致谢。——编者注
[2] 见《我们是合一的吗?——对比天主教与更正教的称义观》《教会》20175月号65)——编者注
[3] 见《福音:危急存亡之秋》,《教会》20169月号(总61期)——编者注
[4] Mysterium Fidei, http://www.papalencyclicals.net/Paul06/p6myster.htm, accessed March 16, 2012.
 [5] 本文中引用的《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采用王志勇牧师译注的版本http://www.chinareformation.com/2-5.htm——译者注


参阅
我们是合一的吗?——对比更正教与天主教的称义观
/ R. C. Sproul  /杖恩 /
取自:R. C. Sproul, Are We Together? Orlando: Reformation Trust,2012,第二章。

我们是合一的吗?-----天主教的“教皇无误论”
/ R.C. Sproul     /杖恩    /
取自:R. C. Sproul, Are We Together? Orlando: Reformation Trust,2012,第五章。





2017-09-27

我们是合一的吗?-----天主教的“教皇无误论”

/ R.C. Sproul     /杖恩    /
取自:R. C. Sproul, Are We Together? Orlando: Reformation Trust,2012,第五章。

1870718日,作为梵蒂冈第一次大公会议(以下简称“梵一大会”)的一部分,罗马天主教正式出台了对“教皇无误论”的定义。它被宣告为de fide(该作为信条遵守的),意思是说,它是教会官方的教义,否定它就会被定为异端。大会上投票决议是否赋予这个教义以de fide地位的票数比是533:2

所以,对“教皇无误论”教义的正式宣告是相当近期才出现的,是在宗教改革之后很久的事情。然而,教皇无误的观念以及对于它的真理性的确信却是在教会历史中很早就生根了的。因此,简要地回顾一下导致在梵一大会上出现这个教义的历史背景会对我们很有帮助。

一、历史背景

使徒时代到东西方教会分裂

正如我们在使徒行传中所看见的,教会是在耶路撒冷开始的,耶路撒冷也是早期教会的中心。正是在那里召开了教会的第一次大会,以解决犹太主义的问题(徒15)。然而,使徒行传的记载结束在保罗去往罗马的行程。没人知道谁建立了罗马教会,但不久以后罗马就成为了教会的中心,特别是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毁以后。

显然,作为罗马帝国的首都,罗马是一座非常重要的城市,罗马教会因处其中自然也就被赋予了一种独特的地位。有人认为,教会在首都的存在也影响到其领导结构的发展。一位瑞士的天主教神学家汉斯•昆(Hans Küng)主张,罗马天主教会朝着一种君主式的主教制和教皇权威方向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被罗马政治体制裹挟。他相信罗马教会不过是采纳了许多当时的教会成员每天都能看到的罗马政府的政治和司法架构而已。

要发现罗马教会重要性的迹象并不困难。保罗的罗马书是一卷有着极重分量和意义的书信,我们也知道保罗非常渴望到那里事奉(罗1:11-1315:23)并期待罗马教会帮助他前往西班牙去(罗15:2428)。教会传统也记着说——也有许多圣经之外的证据支持这一点——保罗和使徒彼得都是在公元65年左右尼禄王逼迫教会期间在罗马殉道的。考虑到这一切,我们就不会对在早期教会中,地处帝国首都的罗马教会的领袖,被认为是整个基督教运动的重要领袖而感到惊讶了。

《革利免一书》是向我们表明罗马教会领袖在早期教会中地位显赫的资料之一。这卷圣经外的书信通常被考证认为写于公元95年左右,作者被确认是当时的罗马主教。根据传统的看法,革利免是第四任主教,在他以前是彼得,利奴(Linus)和亚那革利图(Anacletus)。革利免曾写信给在哥林多的教会,保罗也曾至少给这个教会写过两封信:哥林多前书和后书。哥林多前书中充满了对一个问题丛生的教会的警戒。哥林多后书表明,哥林多教会留心听从了保罗在前书中许多警戒的话,但问题却仍然存在,包括挑战保罗权威的假先知仍然存在。有时我们想知道,哥林多教会日后的光景究竟如何?她照着保罗所劝诫的,有效地处理了罪和分门结党的问题吗?还是说她仍然在问题当中?

可悲的是,《革利免一书》表明,这个教会之后的光景并不好,因为在四十年之后罗马主教必须要介入哥林多教会去处理一个问题。问题似乎出在教会组织方面,一些自认为有圣灵恩赐、被上帝直接引导的人起来反叛,要推翻教会正统的领袖。因此,罗马主教革利免写了一封信,恳请那些被宗教狂热冲昏了头脑的人凡事要规规矩矩按次序行。

一位教会历史学家分析了《革利免一书》,说这封书信在写作中带着弟兄之爱和劝诫,而不是用一种专制独裁的语气。但是这位历史学家说,虽然此信带着弟兄般亲密的动机,却是一种“老大哥”式的动机。我认为这是对《革利免一书》中语气的极佳描述。革利免并不是像20世纪的教皇传达教谕一样讲话,以自己的职权之力来命令哥林多人悔改。相反,他解释自己对哥林多教会状况的教牧关切,就如同牧人的关怀一样,他是有权对他所辖地区之外的教会进行属灵监督并给出教牧性劝诫的。

多个世纪以来,罗马主教的权力和权威不断加强。举例来说,在4世纪的北非,关于伯拉纠和奥古斯丁的神学争论,当地教会的领袖一度去询问罗马主教的判断。随着时间的推移,教皇开始宣称对所有的教会都拥有普世性的裁决权。这样的宣称尤其在帝国的东部地区引发了强烈不满。最后,在1054年,一个教皇派出的代表团到了君士坦丁堡,坚决要求君士坦丁堡的宗主教瑟如拉留(Michael Cerularius)承认罗马教会为母教会,而他拒绝了。这也是罗马天主教与东正教之间大分裂的导火索,这次分裂从来没有得到弥合。

高卢主义与教皇至上主义

19世纪之前涌现出两种重要的哲学思潮,可能对梵一大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是高卢主义的出现。这个思想学派发源于13世纪的法国,这也是“高卢主义”一词的来源:“高卢”是在罗马帝国时期的一个区域名称,涵盖现在的法国和一些周边地区。高卢主义起因于法国基督徒对罗马教会法令的抵制。法国的教会想要治理他们自己的事务而不是听从教皇。这一努力后来失败了,但高卢主义继而成为了所有这样的自治努力的别名。它在19世纪达到了高潮,高卢主义这一术语被用来表示一切拒绝教皇干涉而寻求地方自治的渴望。这不仅仅是一种教会权力的斗争,也是一种“教会-政治”权力的斗争,因为当时在欧洲许多的国家,教会和国家没有分离。当然,教皇在当时也仍然拥有相当大的政治权力。

另一个学派,是教皇至上论(Ultramontanism)。这个词字面的意思是“跨越群山”。这个术语被用于那些反对高卢主义并支持罗马教会中央集权的人,这样的权力从法国跨越阿尔卑斯山脉。教皇至上论支持罗马天主教会进行中央集权化的教会治理,由教皇掌握最高的主教权。

 18466月,马斯塔伊•费雷提(Giovanni Maria Mastai-Ferretti)被选为教皇庇护九世,开始了有史以来最长的教皇统治,为期32年。在庇护九世刚当上教皇的时候,他被认为还有点开放自由,显然不是一个教皇至上论者。但他在任的前期,试图施行的几项改革计划都失败了,他自己也经历了某种个人性的危机。结果,他成为了绝对的保守派,成了高卢主义运动的坚决反对者,开始大力推行和巩固教皇制。

 1854年,庇护九世在没有和枢机主教团或主教们商议的情况下,单方面发布了教皇通谕《莫可名言之天主》(Ineffabilis Deus),在其中他发布了圣母无罪成胎论(教导说马利亚没有原罪),并宣告说这是一个de fide性质的教义。这表明庇护九世逐渐想要在教会中独裁的倾向。他在1864年采取了一个类似的行动,发表了《谬误汇编》(Syllabus of Errors),里面有一个长长的定罪名单,包括自然主义、进化论、自由主义以及政教分离的行为。这份文件也同样严厉谴责了更正教,并明确地否定了以下表述:“更正教不过是同一个真基督教的另一种形式,它以这样的形式讨上帝的喜悦,和天主教并无二致。”[2] 自然,庇护九世和天主教会在这一立场下激烈地批判更正教。

在梵一大会之前的十年,一些重大的政治事件发生,对大会的裁决产生了关键的影响。1860年,意大利王维克多•埃曼纽尔二世打败了教皇的军队并吞并了大部分教皇的领地,差不多只把梵蒂冈留给了庇护九世。庇护九世立刻将维克多•埃曼纽尔开除教籍,但这个国王拒绝屈服于教皇的意愿。然而,这些失败给庇护九世带来了巨大的民众同情。募款运动被发起以支持教皇,到最后庇护九世的财政状况比他失去教皇属地之前还要好。他也继续享有巨大的民众支持以及全世界罗马天主教信众的尊崇。

瑞士神学家汉斯•昆,对教皇制多少有些批判,对于庇护九世的民众声望说了这样的话:

尽管庇护九世……把意大利天主教带入了不必要的剧烈良心冲突中,但他却作为受到非基督教势力逼迫的人,在他的人格和职分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同情。天主教与教皇之间的教义性纽带现在得到了情感触摸。一个全新的现象出现了:一种极热切的“对教皇的尊崇”,如今被通常的教皇追随者和大批来罗马朝圣的人群大大加强。庇护九世是一个仁慈、富有口才,容光焕发的人物,但他也具有危险的情感,只受过肤浅的神学训练,对现代科学的方法一无所知,严重倾向于听信那些狂热却平庸,不具有现实精神却极为教条主义的幕僚的建言,把教皇属地的危机仅仅看成是上帝与撒但宇宙性争战历史中的一个片段,并希望以一种近乎神秘的对于神护理下得胜的确信来解决这个问题。[3]

所以,当庇护九世于1869年召集梵一大会时,教皇权正在受世俗权势的围攻,却享受着广大的民众支持。

二、天主教的立场

梵一大会的决议

教皇至上论是在梵一大会的第四期会议中确立的,其决议陈述于“基督教会的第一教义宪章”中(1870718日)。我们值得花费时间来思考这份文件当中的一些表述。引言部分是这样说的:

并且因为阴间的门一直在试图尽其所能胜过教会,不住地以与日俱增的仇恨攻击教会神圣的根基,得到神圣大公会议的认可,也是为了普世教会羊群蒙保守、看护和成长,我们认为有必要提出此教义的确立、永久性以及本质都是神圣和使徒性的,整个教会的权能和一致性正是赖此才得以坚固。这个教义要被一切忠心信徒相信并持守,正如整个教会那古老不变的信仰一样。不但如此,我们也将要对一切对立观点的错谬进行禁止和定罪,这些错谬大大有损于主的羊群。[4]

注意,在这里强调说:“这个教义要被一切忠心信徒相信并持守。”有时教皇通谕和会议声明会说,一个特别的教义要被所有罗马天主教信徒忠心持守。但这里关于教皇无误论的教义却不仅要求持守,而且要求相信。

多数会议声明都不只是做出宣告,也禁止错谬。例如,天特会议说:“如果任何人说,不敬虔的人唯独凭信心就可以称义;他要表明的意思已经到了这样一种程度,即是说不需要人任何别的行为一起配合来获得称义的恩典,而且他不需要以任何必要的方式由他自己的意志来预备和产生意愿。那么这人就是被咒诅(anathema)的。”[5] anathema一词的意思就是“诅咒”或“开除教籍”。

梵一大会的声明中也包含了咒诅。在第一章教义宪章里,大会定义了使徒彼得的至上性,宣告说他不仅仅是众使徒之一,而是被耶稣赋予了超越初代教会所有其他使徒的至上性。在这一章结尾处,大会宣称:“因此,如果有任何人说,蒙福的使徒彼得并非被主基督指派为众使徒之首和全教会军队的可见元首;或者说这只不过是一种至上的荣耀而已,而不是一种他直接和即刻地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自己那里领受的真实而有效的司法权,那么这人就是被咒诅的。”[6]

同样,大会也断言,使徒彼得的至上性被无间断地传承了下来,而这个信条是本质性的:“如果有任何人说,主基督自己并未设立一种制度(也就是说,神圣的律法)让蒙福的彼得可以将其在教会中的至上性长久地传下去,或者说罗马教皇并非蒙福之彼得的至上性的继承人:那么这人就是被咒诅的。”[7]所以,不只是教皇地位被传了下来,连彼得的至上性也被传了下来。

最后,大会还说:

如果有任何人说,罗马教皇仅仅有监督和引导教会的职位,却没有对整个教会的完全而至高的司法权,并且这司法权并不仅仅涉及信仰与道德,也涉及全世界各处教会的纪律与治理;或者说教皇只有这至高权力的主要部分,而不是绝对拥有全部;或者说他这个权力并不能直接并即刻管辖每个教会、每个牧者和每个信徒:那么这人就是被咒诅的。[8]

也就是说,教皇的权威不仅仅是教导性的权威,也是治理性的权威。这样,教皇对整个教会的纪律和治理都具有司法权。这被罗马天主教称为最高司法权。

教皇无误论的定义

在教义宪章的第四和最后一章中,我们可以找到教皇无误论的定义。它是这样说的:

我们教导以下教义并认定它为神圣启示的教义:当罗马教皇以宗座权威(Ex Cathedra)讲话时,即当他行使所有基督徒的牧人和教师的职分时,因着他所拥有的至高使徒权柄,他就设立了一条需要全教会持守的关于信仰或道德的教义,在应许给蒙福的使徒彼得的神圣帮助下,他具有无误性,这无误性是神圣的救主愿意他的教会在设立关于信仰和道德的教义时所享有的。因此,罗马教皇的这个教义出于他们自身具有不可更改性,无需教会认同。[9]

该定义有两个关键的概念。第一,教皇无误论仅限于教皇就信仰或道德以宗座权威发表的言论,也就是当他代表整个教会做出决定的时候。因此,梵一并不是说如果我们在罗马大街上遇见了教皇并向他询问去最近的披萨店的路,他也一定会给出绝对准确无误的指点。他可能把我们指到错误的街道上,或者甚至让我们去了错误的市区。教皇在这些日常事务上显然会犯错误。换句话说,大会并非宣称人的无误性,而仅仅是职位的无误性,当教皇讲到与信仰和道德相关的事情时,当他在他的职位上、行使教皇职权而谈到与信仰和道德相关的事情时,他是无误的。第二,根据这份声明,教皇无误性并非教皇内在固有的;相反,它来自于在彼得身上神应许给教皇的神圣帮助。他之所以能够在讲到信仰与道德时无误,是因为有特别的从神而来的帮助赐给他。

声明的最后一行产生了巨大的争议:“因此,罗马教皇的这个教义出于他们自身具有不可更改性,无需教会认同。”这里的问题在于教皇的言论是否是ex sese——也就是说,“出于他自己”——或者说,他是否是在更广的全教会环境下讲的。教皇无误论是教皇可以单方面使用的吗?还是说它必须要在合议精神下与教会的众主教和枢机主教商讨而成?梵一大会一点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次大会由于维克多•埃曼纽尔二世入侵罗马而过早地结束了。所以,与会者没能处理所有枝节问题。

对于梵一大会声明的各方反应极为不同。一方面,有的人强烈地拥护教皇无误论的教义。这些人开始以夸张的话吹捧一种新教训,暗示教皇拥有内在固有的无误性。有的人甚至拿上帝的绝对无误性与教皇无误性来比较。另一方面,许多人强烈地反对这个教义。当时德国神学和历史学的领军人物多林格(Johan Josef Ignaz von Döllinger)拒绝接受这个无误论的教令,他因此马上被开除教籍。同样,一群罗马天主教徒离开了教会并组建了后来被称之为“老天主教”的教会。到1950年之前,有超过十万人跟从了这个群体。老天主教主要建立在德国、瑞士、荷兰和奥地利,除了不承认教皇无误性以外,几乎每一方面都仍是罗马天主教。

 1872年,新德意志帝国的总理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面临一些当地主教批评他的政策。于是他宣称,他没有必要理会这些主教,因为他们不过是毫无权力和权柄的“佣工”而已。俾斯麦对梵一大会的诠释是:它从根本上没有给主教们留下任何的权力。在他眼中,这些主教比起教皇来说简直是微不足道。而这些主教非常愤怒地回应说,他们是直接而即刻地领受来自耶稣基督的权柄,他们是奉耶稣基督的名和权柄讲话的。本质上说,这个争论是关于梵一大会教义宪章的最后一条的。就在同一年,庇护九世申明说,主教们的确是直接而即刻地从基督得到了他们的权柄,并且他们并没有因为教皇无误论的教义而被排除在教会的权柄之外。然而权力的平衡并没有得到精确的界定。

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上的解释

不出意料,这个问题在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以下简称“梵二大会”)上再次出现。在梵二大会中称为Lumen Gentium (意思是“万民之光”) 的教会宪章部分,教皇无误论的一些细节得到了处理。如前文提到的,梵二大会的基本精神和梵一大会彻底不同。梵一大会是在恐惧和情绪动荡的背景下召开的。梵二大会则是在和解和妥协的精神中召开的。举例来说,梵一大会把更正教徒说成是“裂教者”和“异端”。相反,梵二大会则把更正教徒称为“分离的弟兄”。教皇若望二十三世宣称:“是时候打开教会的窗户让新鲜空气吹进来了”,他说这话的意思是应该让一种新鲜的谦卑精神成为这次大会的特征。

尽管有这样的和解和温暖,“万民之光”却强烈地肯定了梵一大会上关于教皇至上性和无误性的主张。它增加了一些细节,以解决一些关于教皇和主教各自权力和权柄的问题,但它没有丝毫减少梵一大会关于教皇在信仰与道德相关的事情上具有无误性的声明。简要地总览一下“万民之光”中的主要表述是值得的。

首先,大会说:“本圣公会议,紧随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的脚踪,这次大会教导并宣告说,永恒的牧人耶稣基督建立了他圣洁的教会,差遣了众使徒如同父差遣他自己一样;而他的旨意是让使徒的继承者们,也就是众主教,成为他的教会的牧人,直到世界的末了。”[10] 教会中所有的主教都被说成是使徒们的继承人。教皇是众使徒之首彼得的继承人,主教是其他使徒的继承人。这样,主教们便不是像俾斯麦所说“佣工”;而是像当年在彼得底下事奉的其他众使徒那样重要。

第二,大会宣告主教的权柄是由神授命和按立的,而不是由教皇确立或指派的:“为要履行如此伟大的职责,众使徒被基督特别浇灌在他们身上的圣灵所充满,而他们以藉着按手把这属灵的恩赐传给他们的助手,也在主教祝圣仪式中一直传到今天。因而本神圣大公会议的教训是:在祝圣主教时授予圣职的完满性,这在教会的礼仪中和教父们的用语中都被称为大祭司之职,也就是圣工中的至高权力。”[11]为何大会要费这么大劲去教导主教职位的权柄在他承受圣职之礼仪中呢?这是为了表明,主教的权力和权柄是上帝通过圣礼而赋予的,而不是透过教皇的权柄。

第三,大会说:“固然,每位主教并不单独地享有无误性的特权,不过,他们虽然分散在世界各地,但只要仍然彼此之间保持联合,也与彼得的继承人保持联合,并且确实地在教导与信仰和道德相关的事,而共同认定某一个要点为绝对应持守的教导时,就是无误地宣告了基督的教义。”[12]所以,教皇拥有无误性的特权,而个别的主教是没有的。然而,主教们可以无误地宣告基督教的教义——只要他们与教皇保持联合,又在某个论点上是一致的,或者是在一次大公会议上认同教皇。在这样的境况下,他们多多少少分享了教皇的无误性。这是一个团体性、共同体性,而非个人性的无误论概念。个人性的无误论唯教皇拥有。

这个教训有几方面的含意。首先,教皇无误论是有限定的,是至上性而非绝对的。根据教会法规,有一些事情是教皇不能做的。比如,他不能单方面废除主教制或是篡夺主教的职分和职位。他不能写一份通谕宣告说,他已经无误地决定终止主教们的职位并罢免他们。如果教皇试图这样做的话,教会可以罢免他,因为自梵二大会以来,教皇无误论的概念使一个局部的特性延伸到整个教会。无误论聚焦于教皇身上,但并不是内在于他的。

第二,教皇并不具有独裁的权力。教皇的职位被理解为一种职分,而不是统治权。梵一大会把教皇称为“基督身体的头”,或者“教会的头”。但如果说基督才是教会的头,教皇又如何能是教会的头呢?——教皇这不是篡夺了唯独属于基督的地位了吗?这就是为什么梵二大会把教皇说成是基督羊群的牧人或牧师,或者说成是基督在地上的头。在那种意义上,他是教会的头,即作为基督领袖地位的代表或替身;但基督自然才是教会真正的头。

第三,教皇和众主教一同拥有治理教会的责任。他的治理不能在没有与众主教商议的情况下单方面进行。

三、罗马天主教和更正教的不同宣告

罗马天主教继续坚持这些教导。《天主教要理》(1995年)这样宣告:

在一次大公会议中,最重要的是“罗马教皇,主教团之首,由于他职位的缘故,当他作为最高的牧者和所有信徒的教师——他要坚固他众弟兄的信仰——以一条明确的教义法令宣告关于信仰或道德的教训时,享有……无误性……当主教们与彼得的继承人一起施行至高的教权时,上帝应许给教会的无误性也同样存在于主教的团体中。”当教会借其至高教权而提出一条教义“作为神启示的信仰”和基督的教训时,这个教义的定义“必须以信仰中的顺服来遵守”。此无误性到一个地步就如同神圣启示本身的担保一样。(891部分)

伟大的改教信仰告白及信条写于教皇无误论教义形成之前,记住改教家们对于教皇的信念极为重要。《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13]如此说:

无形的大公教会或普世教会为过去、现在与将来在教会的元首基督之下所召集而为一的选民总数所构成。这教会就是主的配偶、身体和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25章第1节)

教会除主耶稣基督以外没有元首。罗马教会的教皇并非教会的元首。(25章第6节)

我们最好记得,只有一个人的话是从无错误的——我们的主耶稣,也唯独他是教会的头。让我们把他的话——圣经——作为来自上帝的唯一无误的信息来领受。


[1] 本文取自本文出自:R. C. Sproul, Are We Together? Orlando: Reformation Trust,2012,本文为该书的第五章。承蒙Ligonier事工授权翻译转载,特此致谢。——编者注

[2] Syllabus of Errors, 18, http://www.ewtn.com/library/PAPALDOC/P9SYLL.HTM, accessed March 19, 2012.

[3] Hans Küng, Infallible? An Inquiry, trans. Edward Quinn, 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1971, pp.92–93.

[4] Vatican Ecumenical Council I Decrees, Session 4: 18 July 1870—First Dogmatic Constitution on the Church of

Christ, http://www.intratext.com/IXT/ENG0063/_PD.HTM, accessed March 19, 2012.

[5] Canons and Decrees of the Council of Trent, Sixth Session, Chap. XVI, Canon IX,

http://history.hanover.edu/texts/trent/trentall.html, accessed March 19, 2012.

[6] Vatican Ecumenical Council I Decrees, Session 4: 18 July 1870—First Dogmatic Constitution on the Church of

Christ, Chap. 1, http://www.intratext.com/IXT/ENG0063/_PE.HTM, accessed March 19, 2012.

[7] Ibid., Chap. 2.

[8] Ibid., Chap. 3.

[9] Ibid., Chap. 4.

[10] Vatican Ecumenical Council II Documents, Lumen Gentium, Dogmatic Constitution on the Church, Chap. 3,

http://www.intratext.com/IXT/ENG0037/_PA.HTM, accessed March 19, 2012.

[11] Ibid.

[12] Ibid.

[13]翻译中所引用的《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都取自林慈信版译本。——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