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羅馬書 1:18-25蒙憐憫的器皿Vessels of Mercy

08/17/2014呂沛淵牧師主日證道

前言: 義人必因信得生、因信而活。因為不敬虔、不義的人是死在罪 惡過犯之在神的忿怒之下。因為神的忿怒已經顯明在所有罪人身 上。為何稱罪人是“不敬虔 ungodly”與“不義 unrighteous”的人? 這顯 示出罪的定義與真相

1. 罪人是不敬虔與不義

(1) 罪的基本定義是 “阻擋真裡”,就是 “違背神的律法[真理],行所 不當行 commission,不行所當行 omission”,包括任意妄為與隱而 未現的罪。

 (2) 律法的總綱是十誡[[ 20],前四誡是論到我們與神的關係,違背 這些誡命,就是 “不敬虔”;後六誡論到我們與他人的關係,違反 這些人倫的誡命,就成為 “不義”

 (3) 主耶穌親告訴我們: 律法的一切命令都包含在 “盡心、盡性、盡 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 [敬虔] “愛人如己” [仁義]這兩條誡命 [ 22:36-40],所以 “敬虔”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仁 義”是其次。

 (4) “敬虔”就是每時每刻全心全意的愛神,分別為聖榮耀神,以神為 樂,直到永遠。這是人被造的目的,生命的意義與生活的目的。 凡是一絲一毫違背這誡命的,就成了“不敬虔”的人,就是虧缺了 神的榮耀,就是罪人[3:23]

 (5) 罪人是先得罪了神,成為“不敬虔”的人,然後也犯罪得罪人,成 為“不義”的人。不敬虔必定導致不義,不能分開。不敬虔在先, 不義在後;心中無神,必定是目中無人。

 (6) 宗教、道德、文化教育是想要使世人成為 “仁義”之人,卻無法使 人成為 “真實敬虔”。世人可能空有敬虔的外貌,失去了敬虔的實 [提後 3:5]。除了神的福音“在主基督裡的拯救罪人”,沒有任何 人可以脫離 “不虔不義”的罪性與罪況。

2. 神的忿怒顯明出來

(1) 因罪人在心思或行為上,行不義阻擋[suppress]真理而產生的。神 的忿怒從天上[他的寶座、至高權柄]顯明出來。

 (2) 神的義怒的彰顯,是多次多方的:
[1]人的 “是非之心”( 2:15),受良心的譴責;
[2]人犯罪的後果在自己的身上,得到報應(1:27)
[3]受造之物遭到咒詛,天災人禍連連不斷(8:18-22;創 3)
[4]死臨到了眾人( 5:126:23;創 2:17);罪的工價乃是死(6:23)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9:27)
[5]人類歷史: 該隱、洪水、巴別塔、所多瑪俄摩拉;掃羅、大衛、 亞哈、瑪拿西、尼布甲尼撒…;以色列子民,亡國被擄,主後 70 耶拉撒冷被毀;外邦列國、世界大戰;
 [6]聖經的宣告: 舊約的詩篇(例如第 1 ),先知書屢次說到 “神 的烈怒”刑罰,那審判的大日必定來臨;新約聖經更是清楚宣告末日 的最後審判。

3. 結論: 神的忿怒在歷史中最極致的顯明

 (1)我們救主耶穌為我們罪人受死。神是公義的,神的忿怒必須刑罰 我們的罪惡。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承擔了那烈怒的刑罰。所 以,主耶穌在客西馬尼的痛苦掙扎,要喝那“苦杯”[ 26:39];他在 十字架上呼喊: “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27:46],經歷 了神對我們的不虔不義的忿怒。

(2)從神公義的忿怒,我們看見了神的救贖大愛: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 兒子,為我們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賜給我們麼![8:32] 惟有認識父神的義怒的深度,才能明白我們的罪惡是何等的不虔不 義,更認清祂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

(3)主耶穌的復活,顯明他是大能的神子。父神宣告: 祂已經定了日 子,要按公義[忿怒]審判天下,藉著祂所設立的主耶穌來審判;並且 藉著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為確據、可信的憑據[ 17:30-31] 換言之,主耶穌復活是神公義的忿怒審判必然來臨的顯明。

 (4)所以,主耶穌的死與復活[十字架]對悔改信靠主的人,是神的救贖 大愛的顯明義人必因信得生。對於不虔不義、不悔改的人而言, 就是神公義忿怒的彰顯罪人必因罪而死。

 (5) “神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 備遭毀滅]的器皿 vessels of wrath;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 蒙憐憫[早預備的榮耀]的器皿 vessels of mercy 上,就是我們被神所召 的人”[ 9:22-24]

 (6)神的忿怒必臨到罪人[ 5:6;西 3:6]。主耶穌的福音使人得救,逃 避將來的忿怒---末日最後的審判[ 3:7;羅 5:9;帖前 1:10]

問題討論:

1. 何謂“不敬虔”? 何謂“不義”? 這與“十誡”的關係為何? 這與主耶 穌在馬太 22 章所說的 “大誡命 the Great Commandment”有何關係?

2. “不敬虔”與“不義”的關係為何? 二者的先後次序如何? 你是否有 “不敬虔”的思想或言行? 這是否導致了你作出了一些“不義”的 心思行為?

3. “敬虔”的真義為何? 如何在你的信仰與生活中體現出來? 活在 墮落敗壞的世界裡,你當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操練敬虔?

4. 神的忿怒已經顯明在一切不敬虔不義的人身上,有哪些方面? 看到有哪些?

5. 為何說“主耶穌的十字架受死”是神忿怒的彰顯? 這對你有何意義 與關聯?

6. 為何說“主耶穌的復活”彰顯了神的公義忿怒必會來到? 這對於今 日傳福音的意義為何? 你當如何傳福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