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1:18-25蒙憐憫的器皿Vessels of Mercy
08/17/2014呂沛淵牧師主日證道
前言: 義人必因信得生、因信而活。因為不敬虔、不義的人是死在罪 惡過犯之,在神的忿怒之下。因為神的忿怒已經顯明在所有罪人身 上。為何稱罪人是“不敬虔 ungodly”與“不義 unrighteous”的人? 這顯 示出罪的定義與真相
1. 罪人是不敬虔與不義
(1) 罪的基本定義是 “阻擋真裡”,就是 “違背神的律法[真理],行所 不當行 commission,不行所當行 omission”,包括任意妄為與隱而 未現的罪。
(2) 律法的總綱是十誡[[出
20],前四誡是論到我們與神的關係,違背 這些誡命,就是 “不敬虔”;後六誡論到我們與他人的關係,違反 這些人倫的誡命,就成為 “不義” 。
(3) 主耶穌親告訴我們: 律法的一切命令都包含在 “盡心、盡性、盡 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 [敬虔]與 “愛人如己” [仁義]這兩條誡命 裡[太
22:36-40],所以 “敬虔”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仁 義”是其次。
(4) “敬虔”就是每時每刻全心全意的愛神,分別為聖榮耀神,以神為 樂,直到永遠。這是人被造的目的,生命的意義與生活的目的。 凡是一絲一毫違背這誡命的,就成了“不敬虔”的人,就是虧缺了 神的榮耀,就是罪人[3:23] 。
(5) 罪人是先得罪了神,成為“不敬虔”的人,然後也犯罪得罪人,成 為“不義”的人。不敬虔必定導致不義,不能分開。不敬虔在先, 不義在後;心中無神,必定是目中無人。
(6) 宗教、道德、文化教育是想要使世人成為 “仁義”之人,卻無法使 人成為 “真實敬虔”。世人可能空有敬虔的外貌,失去了敬虔的實 意[提後
3:5]。除了神的福音“在主基督裡的拯救罪人”,沒有任何 人可以脫離 “不虔不義”的罪性與罪況。
2. 神的忿怒顯明出來
(1) 因罪人在心思或行為上,行不義阻擋[suppress]真理而產生的。神 的忿怒從天上[他的寶座、至高權柄]顯明出來。
(2) 神的義怒的彰顯,是多次多方的:
[1]人的 “是非之心”(羅
2:15),受良心的譴責;
[2]人犯罪的後果在自己的身上,得到報應(1:27);
[3]受造之物遭到咒詛,天災人禍連連不斷(8:18-22;創
3);
[4]死臨到了眾人(羅
5:12;6:23;創 2:17);罪的工價乃是死(6:23);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 9:27)
[5]人類歷史: 該隱、洪水、巴別塔、所多瑪俄摩拉;掃羅、大衛、 亞哈、瑪拿西、尼布甲尼撒…;以色列子民,亡國被擄,主後 70 年 耶拉撒冷被毀;外邦列國、世界大戰;
[6]聖經的宣告: 舊約的詩篇(例如第 1 篇),先知書屢次說到 “神 的烈怒”刑罰,那審判的大日必定來臨;新約聖經更是清楚宣告末日 的最後審判。
3. 結論: 神的忿怒在歷史中最極致的顯明
(1)我們救主耶穌為我們罪人受死。神是公義的,神的忿怒必須刑罰 我們的罪惡。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承擔了那烈怒的刑罰。所 以,主耶穌在客西馬尼的痛苦掙扎,要喝那“苦杯”[太
26:39];他在 十字架上呼喊:
“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 27:46],經歷 了神對我們的不虔不義的忿怒。
(2)從神公義的忿怒,我們看見了神的救贖大愛: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 兒子,為我們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賜給我們麼!”[8:32]。 惟有認識父神的義怒的深度,才能明白我們的罪惡是何等的不虔不 義,更認清祂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 。
(3)主耶穌的復活,顯明他是大能的神子。父神宣告: 祂已經定了日 子,要按公義[忿怒]審判天下,藉著祂所設立的主耶穌來審判;並且 藉著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為確據、可信的憑據[徒
17:30-31]。 換言之,主耶穌復活是神公義的忿怒審判必然來臨的顯明。
(4)所以,主耶穌的死與復活[十字架]對悔改信靠主的人,是神的救贖 大愛的顯明義人必因信得生。對於不虔不義、不悔改的人而言, 就是神公義忿怒的彰顯罪人必因罪而死。
(5) “神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 備遭毀滅]的器皿
vessels of wrath;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 蒙憐憫[早預備的榮耀]的器皿
vessels of mercy 上,就是我們被神所召 的人”[羅
9:22-24] 。
(6)神的忿怒必臨到罪人[弗
5:6;西 3:6]。主耶穌的福音使人得救,逃 避將來的忿怒---末日最後的審判[太 3:7;羅 5:9;帖前 1:10] 。
問題討論:
1. 何謂“不敬虔”? 何謂“不義”? 這與“十誡”的關係為何? 這與主耶 穌在馬太 22
章所說的 “大誡命 the Great Commandment”有何關係?
2. “不敬虔”與“不義”的關係為何? 二者的先後次序如何? 你是否有 些 “不敬虔”的思想或言行? 這是否導致了你作出了一些“不義”的 心思行為?
3. “敬虔”的真義為何? 如何在你的信仰與生活中體現出來? 活在 墮落敗壞的世界裡,你當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操練敬虔?
4. 神的忿怒已經顯明在一切不敬虔不義的人身上,有哪些方面? 你 看到有哪些?
5. 為何說“主耶穌的十字架受死”是神忿怒的彰顯? 這對你有何意義 與關聯?
6. 為何說“主耶穌的復活”彰顯了神的公義忿怒必會來到? 這對於今 日傳福音的意義為何? 你當如何傳福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