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6


迦克墩信經

講員:曾劭愷|《基督論課程》第十課,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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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課 迦克墩信經(下)

弟兄姊妹平安,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歡迎大家收看我們這一系列的基督論的課程。我們今天繼續上一堂課的內容,逐句來解釋迦克墩信經。迦克墩信經宣告:「基督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是真神也是真人,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我們上一次解釋完「理性的靈魂」,這句話駁斥了當時的亞坡里拿流主義(Apollinarianism),以及後來的「一志論」(Monothelitism)也是在這句話的宣告上面被定為異端。

信經宣告:「基督的人性是完整的人性」。這就意味著祂不但有理性的靈魂,祂也有物質的身體。迦克墩信經因此宣告:「基督也具有身體。」這句宣告就駁斥了從第二世紀出現的一個異端,叫做「幻影說」(Docetism),以及其他一切類似的異端。「幻影說」它背後有一種非常強烈的柏拉圖式的二元論,我們在這𥚃不會仔細地解釋柏拉圖的哲學。但相信各位都聽過柏拉圖式的戀愛,也就是不牽手,不接吻,沒有任何身體上的親密,追求的純粹是精神上面的交通。柏拉圖式的思維會貶低任何身體的、物質的、可見的、今世的、會改變的事物,形而下的事物;會高舉形而上的,精神理性層面的,永恆不朽的東西。這種柏拉圖式的思維在初代教會影響很大,非常普遍,在今天仍舊非常有影響。

幻影論者相信基督是永恆的上帝。而他們如此追求永恆的、不變的、精神上的這些東西,而又看低物質的、身體的,因此他們認為身體、物質一定是敗壞的。他們就拒絕承認聖子取了會朽壞的身體,取了物質的身體,他們認為這對聖子是一種褻瀆。因此他們主張,耶穌在地上的身體是一種屬靈的實體,而不是一個物質的身體,或是一個幻影,這個幻影並沒有實體。當這個幻影在地上行走的時候,不會沾染地上一點的灰塵。這是非常典型的藉由妥協基督人性,來強調基督神性的一種異端。

我們會發現,較早期的異端通常傾向於承認基督完整真實的人性。很清楚地,拿撒勒人耶穌是個人,所以早期的異端都是在對祂神性的認知上面出了錯誤。「亞流主義」是典型的例子。亞流主義認為聖子雖然是神,但並不是自有永有的,而是聖父所造出來的,因此比聖父次等,需要聽聖父的命令。然而,一旦大公教會確立了基督的神性以後,絕大多數的異端就是藉由妥協基督的人性來確保基督的神性。當然這種傾向,非常柏拉圖式的傾向,在早期已經出現了,我們稍早提到的「幻影說」是出自第二世紀的。還有「諾斯底主義」都是早期的異端。

但是,一旦大公敎會確認了:基督真的是神,是永生上帝的兒子,與聖父同尊同榮,同一位永恒者,是與聖父,與神同在的上帝的第二個位格,太初就與神同在。確定了這個正確的三一神論𥚃面對聖子的認識之後,絕大多數的異端就變成要確定基督是神,完全是神,是真神,因此對祂的人性打折扣。

其實彼得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就是用這種思維,來否認耶穌會死在十字架上。另外聶斯多留(Nestorius),聶斯多留自己並沒有教導聶斯多留派(Nestorianism)的異端。但是,聶斯多留派的異端為了避免永恆的聖子成為一個女人的兒子,于是就把基督分割成兩個位格,聲稱聖子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馬利亞不是聖子的母親。歐迪奇主義(Eutychianism) 也是我們提到的一個異端,它強調神性的強大,人性的卑微。於是就聲稱基督的人性聯於聖子的位格的時候,就被神性給吞噬掉了。甚至有比較極端的歐迪奇主義 。我們也提到過,基督人性變質說(Actistetae)提出基督的位格裡不能有任何受造的成分 。因此聯於基督的人性,就從本來應該在本質上是受造的,卻因為聯於基督就變成永恆自存的。

另外,亞波里拿流的異端為了避免使聖子沾染人類理性上的罪,就主張基督沒有理性的靈魂。後期中世紀早期的基督一志論為不使聖子有分於人意志上的軟弱,就聲稱基督只有神的意志,沒有人的意志。這些都是我們過去幾堂課討論過的一些異端。而出自更早期第二世紀的幻影說,也是為了避免使聖子有分於物質身體的朽壞,就聲稱基督沒有物質的身體。

那些不承認基督神性的異端都會在今天很清楚地被拒於教會的門外。但在歷史上一直到今天,從教會內部一再出現的異端理論,其實主要是那些不承認基督真實完整人性的異端,而這是今天教會更加需要去提防的一種異端,或者是異端思維的傾向。這類異端背後的思維傾向是非常嚴重的一種柏拉圖式的二元論。他們為了強調基督真的是神,就不願意在實質的意義上承認: 聖子成為與我們本質相同的人,凡事與我們一樣,在精神上有軟弱,在身體上會朽壞,是女人的兒子。智慧以及身量都有限,需要成長學習。他們不願意承認這一些。

我們會發現整部迦克墩信經其實在駁斥的主要是這類的異端,是這一種柏拉圖式的二元論。因為要肯定基督的神性在尼西亞信經的時候已經奠定下來了。迦克墩信經駁斥柏拉圖這種貶低物質世界,貶低身體的二元論。 因為聖經很明確地教導我們:「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一1)。受造的萬物雖然會改變,但是這是天父世界。

其實東方人也經常帶著這種類似西方柏拉圖主義的思維傾向。易經有云:「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中國的文人在他們的話論中最瞧不起的就是「形似」的藝術。他們認為那是畫匠畫出來的東西,而他們追求的是神似,追求形而上的道。但聖經卻告訴我們「道成了肉身」(約一14a)。柏拉圖所輕看的肉身,佛教所輕看的臭皮囊,卻永遠成為聖子在人性上不可或缺的本質。

有一位當代華人教會非常有名望的牧師,不接受迦克墩信經一些很重要的教導,包括這一點:迦克墩信經說人之為人的本質乃是擁有「靈魂以及身體」。這位牧師用了一種非常柏拉圖式的思維辯稱,人之為人的本質不包括身體,只有精神上的靈魂。他說,因為人沒了身體還是人,人的身體死了以後,靈魂離開身體還是人嗎?還是人、仍舊是人!這位牧師其實忽略了,上帝在造人的時候,是先造了物質的身體,然後在他鼻孔裡吹了一口氣,他才成了有靈的活人。而且人的身體會朽壞、會死亡,是亞當墮落以後的事情,不是上帝原初設計的人性。佛教還有柏拉圖主義認為死亡能夠讓人性更加圓滿,因為死亡使人解脫臭皮囊的束縛。但是聖經告訴我們,身體上的死亡不能讓人性更加圓滿。

身體的死亡是非人性化的(Physical death is dehumanizing. Physical death dehumanizes human individuals)。因此聖經從來沒有教導說,我們信耶穌的人死了以後,靈魂就上天堂。這是柏拉圖的思想,這是佛教的思想。沒有。主耶穌對身旁的強盜說,他們會在「樂園」裡面相會,但是靈魂在樂園裡面只是暫時的,是在等候,等候什麼?哥林多前書十五章非常清楚地教導,啟示錄也有非常清楚地教導。這些教導都反駁「靈魂上天堂」的這種希臘柏拉圖式的世界觀。這些經文都教導我們身體復活的真理,我們靈魂在樂園裡面等候主耶穌再來,然後「號筒末次吹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林前十五52)。只有當身體復活,必朽壞的成為不朽壞的,變成榮耀的身體以後,人性才得以圓滿。身體死亡的時候,人性是不圓滿的,人是被非人性化的。因此迦克墩信經教導基督擁有完整的人性的時候,強調按人性說,基督不但有靈魂,也有物質的身體。

迦克墩信經一反柏拉圖的二元論世界觀,非常強調人受造身體的尊貴,這個是上帝所造的,是上帝賜予的。基督教從來不看輕身體,或者說正統的基督教從來不看輕身體。因為聖經告訴我們「道成了肉身」,就讓我們不敢輕看肉身。其實就連孔子都告訴我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孔子不認識造物主,尚且能夠明白,假如我的身體是父母給的,我就不能隨意毀傷,它有一種基於孝道的身體的神聖性。那麼,假如我們知道身體不但是父母給的,是造物主所賜的,我們怎麼可以隨意貶損,隨意毀傷,隨意褻瀆說這只是個臭皮囊呢?

我們看見就連基督都不願意經歷死亡的痛苦,祂都不願意自己的肉身被掛在十字架上面。所以祂才會在客西馬尼的禱告中,求父神撤去那十字架的苦杯。聖子祂定意要成為人,經歷人的死亡,不是為了死掉,而後靈魂從臭皮囊𥚃面得釋放,而是死了為了要身體復活,身體復活才使祂所造的人性得以圓滿。道成肉身,並不是以經歷肉身之死為目的,道成肉身是以死與復活為目的。基督的死乃是以身體的復活為目的。

迦克墩信經宣告:「基督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是真神,是真人。有理性的靈魂也有身體。」所以我們看見,這個宣告背後其實有一整套整全的聖經世界觀。它不只是在講耶穌基督的位格,(而是在講)有一整套的上帝造物的這個世界觀。這種世界觀跟柏拉圖式的二元論世界觀背道而馳。如果有人聲稱,基督在世上不必然具有身體,或者是基督作為人不必然具有身體,他不但違背了大公教會正統的信仰宣告,更違背了聖經清楚啟示的創造論、世界觀。他們隨從世俗的小學,離棄了愛我們,為我們道成肉身的聖子基督。

我們接下來研讀迦克墩信經。在宣告完基督擁有完整的人性,擁有理性的靈魂與身體之後,信經接著教導:「按神性說,他與父本質相同;按人性說,與我們本質相同。」「本質相同」原文homoousios是迦克墩信經之前的尼西亞信經當中的用語。尼西亞信經與亞他拿修信經並列為歷代教會文獻當中「三一神論」的最高權威。迦克墩信經則是「基督論」的最高權威。

尼西亞信經用 homoousios 「本質相同」一詞來描述聖父、聖子的關係。聖父、聖子是兩個位格,卻有相同的本質,並且是一個存有,不是兩個存有。我們在這裡不解釋比較複雜的三一神論的細節。總而言之,尼西亞信經要強調的是:「聖父與聖子本質相同;聖父永恒,聖子也永恒;聖父榮耀,聖子也榮耀;聖父是神,聖子也是神,不是兩個神,是一個神,卻是三位。」

迦克墩信經就跟隨尼西亞信經宣告:「基督按神性說,與父本質相同。」但是迦克墩信經的側重點在於基督的神人二性。按人性說,基督又如何呢?尼西亞會議之後的異端大多數承認了,基督按神性說與父神本質相同。但他們卻在各種意義上否認了,基督在人性上與我們本質相同。有的認為基督沒有理性的靈魂;有的主張基督的人性被神性吞噬;有的聲稱基督按人性說是永恆而非受造的。針對這些異端,迦克墩信經簡明扼要地宣告:「基督按人性說,與我們本質相同。」

人之為人必然的屬性,也就是人的本質基督都有。我們是按上帝形像所造的,有靈魂,有身體,祂與我們一樣。我們有理性、有情感、有生理的本能,祂與我們一樣。我們受造的時候按上帝的形象所造。上帝是聖父、聖子、聖靈永恒地存在在這個愛的關係中。聖經說神就是愛。因為神是聖父、聖子、聖靈。而我們按著這個愛的形象受造的時候,我們能夠在愛中與神溝通,在愛中與鄰舍溝通。主耶穌基督把上帝的形象圓滿地活了出來。祂也是按上帝的形象所造的人。祂作為人跟我們一樣,有開始存在的一天。約翰福音一章3節說萬物是藉著祂從無變有的(egeneto),13節又用了egento告訴我們,「道」是從沒有肉身變成了有肉身,從本來不具人性變成了一個真真實實與我們本質相同的的人。祂是有限的人,本於神,依靠神,歸於神。總而言之,基督擁有人之為人完整的本質。

「按神性說,祂與父本質—相同。」緊接著信經宣告:「基督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like unto us in all things, without sin)  有人會問:「那說基督沒有罪,祂不會犯罪,那還算是人嗎?」人都是罪人,人都會犯罪,人無完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就算聖經沒有啓示,人多多少少在某種程度上都會明白的道理,人不可能不犯罪。基督不會犯罪,祂還有人的本質嗎?各位,我們需要明白一個道理:墮落的罪性並不是人之為人的本質。上帝原初所造的人並沒有原罪。亞當在伊甸園裡面是沒有罪的。他是不是人?他是人!所以這讓我們看見罪的這個特性是墮落以後才有的,它不是人之為人的本質,不是必然的,而罪其實是將人非人性化。

人之為人我們稍早提到有上帝形像,應該在愛中與神、與人有最親密的交通。但是罪卻妨礙我們活出這樣子的形像。罪並不是人性的本質,罪是非人性化的,人性是被捆綁在罪裡面的。罪是一個外來者,是一個入侵者,不是上帝造的,不是上帝放在人性當中的東西。所以信經宣告「基督與我們本質相同」。我們擁有人之為人的本質,卻因著罪而沒有辦法完美地活出這個本質。但是耶穌卻沒有受罪的攔阻。耶穌與父神有最親密的交通,祂對人有最深刻的愛,祂沒有罪,祂的人性在這一方面是圓滿的。但是我們還要講到另外一個方面。

當信經宣告「基督與我們本質相同」,又加上一句 「凡事與我們一樣」的時候,就是在告訴我們,除了本質之外,還有一些非本質的特性與我們一樣。基督不只擁有人類在原初受造的時候上帝所賦予的本質。基督雖然沒有罪,連原罪都沒有,但是基督卻承擔了亞當犯罪的工價!「祂凡事與我們一樣」這意思是祂有軟弱,正如我們有軟弱;我們會飢餓,祂也會飢餓;我們會流血,祂也會流血;我們會死,祂也會死,而且祂真的死了!祂與罪沒有任何的瓜葛,祂不認識罪,卻為了我們及我們的救恩,承擔了罪的工價。而我們稍早提到,罪以及罪的工價其實是非人性化的。基督復活以前不斷受到這種非人性化的力量的阻擾。

祂的人性是完整的,但是在這個意義上來說卻是不圓滿的。人生疾苦,老死朽壞,並不是上帝原初設計的人性,也不是上帝救恩計畫當中那終極圓滿的人性。基督取了完整的人性,有人性所有的本質,目的是要使在祂裡面的人得著圓滿的人性。所以神使祂從死裡復活,得著榮耀的身體,不再有死亡、朽壞!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說:「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20節) 使得在祂裡面屬於祂的人能夠一同得著圓滿的人性。

信經宣告:「基督凡事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引用了希伯來書四章15節「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這𥚃特別要強調的就是基督的軟弱,以及在軟弱中所受的試探。我們會想說,基督既然不會犯罪,祂受的試探其實是佯裝出來的,是虛假的。不!基督受的試探是真實的試探,祂在曠野受魔鬼試探。四十晝夜的飢餓是真實的,祂想吃東西是真實的,但是祂不會考慮把石頭變成餅。祂不但不把石頭變成餅,連考慮都不會考慮。不是因為有律法禁止把石頭變餅,而是因為父神的旨意乃是要差祂來擔當我們的軟弱。

在福音書裡,我們看見祂沒有一次行神蹟是為了自己。祂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卻沒有把石頭變餅來餵飽自己。祂可以差十二營的天使搭救祂免於十字架的苦難,正如祂可以把石頭變餅。但這就違反了父神在祂身上的旨意。祂不會考慮違抗父神的旨意。從曠野到客西馬尼,祂一貫的禱告就是:「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所以祂受的試探是真實的,但祂不可能有任何犯罪的念頭,不可能有任何違背父神旨意的念頭。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說基督「不認識罪」,「不認識」原文的意思不是不明白,不了解,而是沒有任何瓜葛。正如基督對惡人說我不認識你們。耶穌深知他們邪惡的心思意念,比這些惡人自己了解自己更深,因此基督不認識他們。基督也不認識罪,祂與罪沒有任何瓜葛。祂從來不會犯罪,祂也沒有犯罪的念頭,祂也沒有原罪。祂的確凡事與我們一樣,但祂沒有罪。

迦克墩會議制定信經的年代,教會對於基督救贖的工作還沒有非常透澈深刻的理解。那個時候教會神學的發展主要是在確定三一神論,還有基督論的正統,還沒有時間仔細思考「救贖論」的問題。迦克墩信經宣告基督沒有罪,主要是因為這是聖經明確的教導。然而,到了宗教改革以後,教會就會發現原來聖經教導基督沒有原罪。而信經宣告基督沒有罪,對於「救贖論」有多麼重大的意義。 因為基督沒有原罪,才能夠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受刑罰。假如基督帶有原罪,而勝過了原罪,自己不犯罪勝過原罪的話,這種叫做「凱旋基督論」(Christus Victor)的救贖論,只能讓基督勝過原罪,可是卻沒有辦法解釋那麼多的經文告訴我們基督是替我們受刑罰的。關於這一點,我們會用兩堂課的時間仔細解釋。我們現在繼續來講解迦克墩信經。

信經宣告「基督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接著教導我們「按神性說,祂在萬世以先受生於父。」「受生」這個概念在尼西亞信經當中已經提到了。詩篇二章7節:「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希伯來書一章5節告訴我們,這句話是指著基督講的,按祂的神性所說的,聖子在永恆裡面受生於父。這裡所指的並不是祂本來不存在,然後被生下來。「受生」是一個恆常的行動。而這個言語上的表達是上帝俯就我們的卑微,用我們能夠懂的語言與概念,用擬人法的文學手法,來向我們表明聖父與聖子相愛的關係。在這裡聖經用父母將孩子生下來的那種愛,拿來比擬父與子之間相愛的關係。這是一種擬人法,不是說基督真的像嬰孩一樣被生下來,所以「受生」或生出所指的是一種愛的行動。這個行動是永恆的。所以不是說聖子本來不存在,一次受生,被生下來就不繼續受生了。「受生」是指著一種不間歇的,永恆的愛的行動。迦克墩信經遵照尼西亞信經的三一論正統宣告:「基督按神性說,祂在萬世以前受生於父;」緊接著宣告: 「按人性說,在這末世或者在這晚近時日,為了我們與我們的救恩,由上帝之母,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由於時間的原故,我們今天先講到這裡。我們下一次會継續回來逐句講解迦克墩信經的教導,我們下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