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下的悔改
文/大牛
笔者按:有关“真悔改”的争议,是宗教改革时期的重要争议之一。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是,马丁•路德正是在个人悔改的灵性挣扎中取得“福音观的突破”的。而宗教改革的导火索——《九十五条论纲》——也并非一篇典型的神学论纲,而是路德作为牧师,表达他对于教会有关悔改与赎罪的错误教导与实践的质疑。[1]这篇文章,是根据笔者2014年在教会所传讲的有关“悔改”的讲章整理而成,也期待透过这篇讲章,让我们一同反思真悔改的意义。
作为基督徒,你们都当知道“悔改”的重要性。因为你们所信靠的神是恨恶罪恶的神,是忌邪的神,他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他要求你们要悔改。悔改对于个人的得救绝对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要求,《威斯敏斯特信条》明确宣告:“对于众罪人而言,悔改乃是必不可少的,罪人若不悔改,就不要期望罪得赦免。”[2]实际上,有关悔改的教训充满着整本圣经。旧约先知们不断地强调悔改,为着那些不肯真心悔改的以色列人和犹大人充满愤怒,伤痛流泪。悔改也是新约的要求。还记得福音书一开始,施洗约翰和耶稣是如何传福音的吗?“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参太3:2,4:17),施洗约翰和耶稣也秉承旧约先知的教导,强调悔改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形式,强调结出悔改的果子,就是可见的行为:“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太3:8;参路6:43-44,13:1-9)然而,究竟什么是悔改?认罪就一定是悔改吗?为罪忧伤就一定是悔改吗?犯罪后,努力行出善来,就一定是悔改吗?一个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悔改吗?一个人悔改的力量和根基在哪里?路加福音14:15-15:1这段经文教训我们:你必须竭力认识和信靠福音,这是你真悔改的力量和根基。
一、你若没有爱主胜过一切,愿意撇弃一切来跟从主,你还没有真正悔改(路14:25-15:1)
我们先来看14章25-27节:“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他转过来对他们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后面第33节,耶稣总结说:“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在这里,你们可以看到一个很壮观的场景。耶稣将要上耶路撒冷作王了,而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愿意跟随耶稣。但耶稣却转过身来,教导他们,怎样的跟从,才是真正的跟从?怎样的门徒,才真是他的门徒?就是那些爱耶稣胜过其他一切的人(26节),就是那些愿意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从耶稣的人(27节),就是那些愿意撇下一切所有的跟随耶稣的人(33节)。这样的人,才是真信徒,才是真正的门徒。耶稣在最后的第35节强调:“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听”这个词在原文中,不单单是听见那么简单,而是指听进去,听而明白,听而顺服的意思。耶稣的意思是,对于我在这里的教导,你们不可以左耳进,右耳出,你们不可以只是听听而已,你们若真的要作我的门徒,你们必须听而明白,听而顺服。
那么,你们爱耶稣胜过爱其他一切吗?你们愿意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从耶稣吗?这意味着你们愿意向着这个世界宣告自己已经死了,愿意忍受这个世界的嘲讽和羞辱。你们真的愿意撇下一切所有的跟随耶稣吗?实际上,耶稣在这里的挑战是如此之大,有一些教会的牧师觉得要求太高,所以主动替基督降低标准,教导说,信徒和门徒是有区别的,一个人可以单单因着信心信主,得称义,得拯救,作信徒;而作门徒,则是作更高级的、更敬虔的信徒。言下之意是,一个人可以不用背起十字架跟从主,不用撇下所有的跟从主,但仍然可以得救,只要他有信心。他可以只作信徒,但不是门徒。可是,这种说法有道理吗?没有道理!圣经中根本就没有区分信徒和门徒,两者完全是一个概念。比如说,弟兄姐妹们,受洗对于你们意味着什么?不就是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吗?不就是向着世界死吗?实际上,如果你看到下面的第34-35节,耶稣在那里打了一个比方,来说明不作门徒会是什么结局:“盐本是好的,盐若失了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粪里,都不合适,只好丢在外面。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盐”是天国子民的基本特征,一个天国的子民,他就是光,就是盐。如果盐已经不再咸,那它还是盐吗?天国子民不再具有这样的基本特征,他还是天国的子民吗?在福音书中,“丢在外面”总是指一个人被逐出圣约的群体,与天国再无关系。换句话说,耶稣在这里的意思是,如果你不爱我胜过爱你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如果你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从我,如果你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就不属于天国,就不是天国的子民,也就根本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实际上,作真正的基督徒,你必须付上极重的代价。著名的德国福音派教会领袖潘霍华曾经写过一本名著《作门徒的代价》。在书中,他明确宣告:“只有撇下一切来跟从基督的人﹐才有资格说他唯独靠恩典得称为义……当基督呼召一个人时,他是叫他来死。”而耶稣也要你们认真计算代价。在第28-33节,耶稣如此说:“你们哪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见的人都笑话他,说:‘这个人开了工,却不能完工。’或是一个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吗?若是不能,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条款。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与当今教会所热衷的“超级教会”、“教会增长”的概念不一样,耶稣根本不在乎有多少人虚情假意地跟随他,耶稣根本不关心决志的数目,教会会众的数目,他反而在这里要你想清楚:你真的明白作基督徒要付的代价吗?你真的愿意付上这样的代价吗?你作好准备作我的门徒了吗?
耶稣在这里的挑战是如此之大,我不知道你们听到的时候是否也开始有犹豫,开始踌躇起来:我真的要作一名真基督徒吗?然而,让我们惊讶的是,接下来,我们看到有一群人真的愿意听而顺服,并且这群人是我们绝对想不到会听而顺服的人,因为他们是“税吏和罪人”(参路15:1)。[3]
“税吏”是什么人?简单来说,“税吏”就是一群贪官,是卖国贼,是残酷剥削老百姓的蛀虫。而“罪人”呢,在当时犹太人的概念里,是指那些不遵守律法,犯罪堕落到可怕的地步,已经被犹太人宣告逐出圣约群体,从而跟外邦人没有两样的人,换句话说,“罪人”是一群已经不再属于圣约群体的、满身污秽肮脏的恶人。然而,令我们惊讶的是,正是这样一群人,如今却愿意听耶稣,愿意听而顺服!他们过去是狂妄地以自我为中心,以自己的私欲为中心,如今却愿意爱耶稣胜过一切;他们过去如此贪恋这个世界,甚至都不在乎圣约子民的尊贵身份,去追逐世界的享乐,如今却愿意向着世界死,背起十字架来跟随耶稣;他们过去是如此贪爱钱财,如今却愿意撇下一切所有的,来跟随耶稣。这是什么?这就是悔改。后面15章第7节,第10节,肯定这正是悔改的实质。
所谓“悔改”,就是指一个罪人离弃自我和自我的私欲,而归向神,改变过去的心意,而活出新的心意。所以,圣经所说的悔改,其中心,不在于外在的行为,甚至也不在于对付自己的罪。不是说悔改的人不会与罪恶争战,真悔改的人一定要对付自己的罪,与自己的罪严肃地争战。然而,一个人可以很认真的在与罪恶争战,却没有悔改。实际上,你可以很认真地在自我中,依靠自己,与罪恶争战。然而,这并不是圣经所说的悔改。圣经中的悔改所专注的是你的心:你的心是否转向神,是否改变过去的心意,活出新的心意。
这个新的心意,其核心是对耶稣的爱,是爱耶稣胜过爱世上的一切。实际上,26节圣经原文是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那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希伯来文中,常常用绝对的语气表达相对的道理。换句话说,这里的“恨”不是绝对的恨,而是相对的不爱,是表明一个真正基督徒的最高委身和最忠诚的爱只有耶稣基督,和合本在这里的翻译很好的表达出这个意思。所以,真正的悔改,是离弃自我和自我的私欲,真诚地转向神,因着对耶稣最彻底的委身的爱,而不惜撇下所有,与基督同背十字架。
那么,你们真正悔改了吗?你们彻底离弃自我和自我的私欲了吗?你们改变心意了吗?你们从自爱中或者他爱中转变为对耶稣委身的爱吗?甚至不惜撇下所有,背起十字架来跟从耶稣吗?如果真悔改是如此之难,我们必须追问,真悔改的力量和根基在哪里?
然而,当你们看到税吏和罪人,这群原本坏得不能再坏,恶得不能再恶的罪人,如今要悔改。这难道不令你惊讶吗?究竟是什么力量改变了他们?这种对耶稣的爱来自哪里?
二、在认识和信靠福音中,你才能真正悔改(路14:15-24)
我们来看14章第15-24节,耶稣在这里讲了一个“大筵席的比喻”:
同席的有一人听见这话,就对耶稣说:“在神国里吃饭的有福了!”耶稣对他说:“有一人摆设大筵席,请了许多客。到了坐席的时候,打发仆人去对所请的人说:‘请来吧!样样都齐备了。’众人一口同音地推辞。头一个说:‘我买了一块地,必须去看看。请你准我辞了。’又有一个说:‘我买了五对牛,要去试一试。请你准我辞了。’又有一个说:‘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那仆人回来,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家主就动怒,对仆人说:‘快出去,到城里大街小巷,领那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来。’仆人说:‘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经办了,还有空座。’主人对仆人说:‘你出去到路上和篱笆那里,勉强人进来,坐满我的屋子。我告诉你们:先前所请的人,没有一个得尝我的筵席。’”
实际上,第25节一开始也有一个副词,表明第25节以下的这段经文,是承接这里的“大筵席的比喻”(15-24节)。换句话说,耶稣在25节以下所作的有关如何作他的门徒的教导,是完全建立在前面的“大筵席的比喻”之上的。
那些原本被请的客人是什么人?是犹太人,是圣约的子民,上帝在圣约中的有关天国的应许是给他们的。然而,讽刺的是,当天国的筵席真的摆设好了的时候,这些原本应当参加筵席的人,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来参加筵席。而且这些理由是如此荒谬!有哪一块地,有哪五头牛,有哪一种婚姻生活,可以胜过天国的祝福?这些拒绝的人,他们根本没有看到福音的荣耀,福音的重价!然而,耶稣教导说,如今那些原本根本没有资格进入神国的人,就是那些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他们按照礼仪律法被判定是不能进入神会幕的人,如今都被邀请进入神的国。这群税吏和罪人,原本正是这样根本没有任何盼望可以进入神的国的,他们在属灵上,根本就是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他们原本自己也以为与福音的祝福完全无份了,但如今却被邀请进入神的国。这是何等欣喜的事!正是这种得到福音祝福的欣喜,使得这些税吏和罪人,不惜舍弃一切,愿意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主。
所以,你们要真悔改,前提是你们必须真正认识并信靠这福音。除非你真的在福音中,因着信靠基督而认识基督对你何等至极的爱,否则,你不会也不能尽心尽意尽性地爱主胜过爱其他一切。除非你真的在福音中,因着信靠基督认识到天国的荣耀和重价,认识到基督为你付上了何等的代价,否则,你不会转变心意,弃绝自我和自我的私欲,而归向基督。
实际上,真悔改不仅因着认识和信靠福音而产生,福音也是真悔改的唯一来源。有些人教导说,律法使人悔改,福音使人信靠。这种说法对吗?律法使人定罪,阿们!但律法可以使人真正悔改吗?一个人也许可能在律法的定罪下,舍弃一切都要躲过律法的审判,但是,一个人可能在律法的定罪下,对耶稣产生无可比拟的爱吗?一个人可能在律法的定罪下,弃绝自我,转向这位定罪他的神吗?如果神对于你,只是一位审判的法官,只是一位对你的罪充满忿怒的统治者,你会乐意转向他吗?你敢转向他吗?
不!只有福音,才能使人信靠;也只有福音,才能使人悔改。对于这些税吏和罪人而言,他们原本活在自己的罪恶中,如今乐意来挨近耶稣,愿意悔改。不是因为律法,而是因为福音!在律法之下,他们只能活在定罪之中。他们的罪是如此之大,恶是如此之深。他们要么是自欺欺人地骗自己说,他借着做这个,做那个,他已经达标了,他已经满足上帝的要求了,从而继续在自我中活着,以自我的假悔改来欺骗自己。要么是彻底绝望,或者是在放纵中放弃救恩,或者干脆如同出卖耶稣的犹大那样,上吊自杀。弟兄姐妹们,犹大悔改了吗?圣经中说,犹大卖了耶稣后,也“悔改”的。马太福音27:3-5这样说:“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这里的“后悔”,原文就是“悔改”。可是,犹大的悔改,导致他得救吗?不!导致他灭亡!为什么?因为他是在律法中悔改,这样的悔改导致他绝望,这样的悔改只是觉得自己罪恶重大,但他不敢来到神的面前,也不信神会饶恕、赦免他。所以,使徒保罗要我们区分两种不同的悔改:一种是依着神的意思悔改,另一种呢,是世俗的悔改。在哥林多后书7:10-11,保罗说:“因为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但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你看,你们依着神的意思忧愁,从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诉、自恨、恐惧、想念、热心、责罚。在这一切事上,你们都表明自己是洁净的。”这里“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原文就是“依着神的意思悔改”,这正是指“福音下的悔改”;而另一种“世俗的悔改”,正是“律法下的悔改”,其结果呢?就是叫人死。
当我这样说的时候,不是说律法不重要。不!律法非常重要!律法就好像一面镜子,只有借着律法,我们才能知道自己的污秽、败坏、肮脏。然而,如果我们不是在福音中来照这面镜子,我们的自欺会让我们故意或下意识地忽略自己的罪,或者轻看自己的罪,因为我们害怕看到自己真实的面目,因为我们潜意识中害怕面对神的忿怒和审判。只有在福音的背景下,在上帝的恩典中,我们才能有勇气直面自己的罪,正视自己的罪,才胆敢把这些罪带到神的面前,对付它们。也只有在福音的背景下,我们才能够因着对基督的爱,而弃绝自我,而转变心意,而归向基督。
这也正是大卫对悔改的认识。他犯了常人都不可能犯的大罪,不仅仅犯奸淫,甚至欺骗,谋杀,后来还偷窃别人的妻子,实际上,他几乎犯了十诫中所有神最严厉禁止的罪行。这样一个蒙神祝福的君王,犯了如此大的罪,他敢面对吗?敢承认吗?他有勇气转向神吗?他敢!为什么?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自己能够活在神面前,根本不是因为自己的义,而是因为福音,而是因为神的完全的恩典和白白的赦免。诗篇51篇一开始,他就完全投靠和诉诸于神的恩典与慈爱:“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正是这种对福音的认识和信靠,使得他可以坦诚自己的一切罪,甚至坦诚到很深的地步:“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3-5)只有在福音中坦然地来到神面前,只有在神面前认识到自己何等冒犯自己挚爱的主,他才能有真正在福音中那颗“忧伤痛悔”的心。否则,他的心只能是躲避的心、伪装的心和诡诈的心,只能是在自我中自我保护的心。
圣经所教导的悔改,绝不仅仅是认罪,或为罪忧伤,或对付罪那么简单。认罪,为罪忧伤,对付罪等,是真悔改当有的表现。但你需要追问自己:我为什么会认罪?我为什么会为罪忧伤?我为什么会对付罪?你知道吗?在今天的教会中,可以存在两种认罪,两种为罪忧伤,两种对付罪的心意。一种是在律法下的,另一种是在福音里的。一种认罪是因为罪就是罪,我不得不承认;另一种则是因为罪是如此得罪我所挚爱的主。一种为罪忧伤是因为我得罪了神,我在神的忿怒之中,我很恐惧因而忧伤,为自己在恐惧中的无助而忧伤;另一种为罪忧伤则是因为我如此得罪了爱我、为我而死的主,我为得罪爱我的主而忧伤。一种对付罪是因为我害怕神的审判,我必须尽自己的力量与罪争战,以逃避审判;另一种对付罪是因为犯罪是如此得罪爱我的主,我必须竭力与罪争战,因为我爱主胜过一切。
我要再次强调,你必须永远坚定地信靠福音,坚定地站在福音中,从而真诚地悔改。一个人,可以很认真地认罪,很认真地对付罪,但却不悔改。因为他在福音之外,对神只有惧怕,而没有爱;只有恐惧战兢,而没有亲近和转向。只有福音,才能赐给你爱主和弃绝自我的力量;只有福音,才是你彻底转向神、真正悔改的根基。正如十九世纪美国长老会的著名神学家威廉•谢德在其《系统神学》中所说:“神在基督之外是烈火,一个人不可能在恩典之外有真正敬虔的悔改,他只有恐惧。”[4]
这也正是改教家们的认识。宗教改革的中心之一,不仅仅是“因信称义”,也是“因信悔改”。对于改教家们而言,“律法主义”和“反律主义”就好像一对孪生的兄弟,表面上彼此针锋相对,背地里却是互相勾肩搭背。中世纪天主教的“律法主义”教导所带给人的,不是哪怕外在行为上的敬虔,反而是更加严重和败坏的“反律主义”行为。因为罪人靠着自己根本无法达到律法的要求,所以罪人就更加地假冒为善。罪人既然无法遵守律法,就总要想出一个办法来给自己一条退路。对于中世纪的天主教而言,其中一条退路就是所谓的“赎罪券”。大家知道马丁•路德为什么要写《九十五条论纲》吗?据说有一个故事。路德一直在帮助他的教区里的一个信徒,这个信徒经常酗酒,打骂妻儿。有一天晚上,路德在回家的路上又一次看到这个信徒,喝得醉醺醺地瘫倒在路上,路德非常生气,质问他为什么又这样放纵自己。但那个信徒却得意洋洋地告诉路德:“牧师,不用担心,我已经帮自己买了足够多的赎罪券,都够我下辈子用了。”路德非常愤怒,回到家后就写了《九十五条论纲》,对天主教的悔改体系发出强烈的质疑,其第一句就是:“当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说‘你们应当悔改’的时候,他是说信徒一生应当不断悔改。”这个故事并不一定真实,但其中所反映的神学问题,却正是路德乃至宗教改革所要解决的。对于路德而言,除非你真诚地转向神,否则根本就不是真悔改,人的诡诈和败坏可以使人以远离神的方式来悔改;而除非你完全彻底地站在福音里,否则你,一个全然败坏的罪人,不可能有勇气真诚地转向神。
我盼望你们真正认识什么是圣经所教导的悔改,真诚地按照圣经的教导悔改。而这样悔改,永远并且唯独是在福音里的。除非你认识和信靠福音,除非你不断地让福音的光照亮你心里的眼睛,除非你不断地在福音中认识基督的爱,认识天国的荣耀和重价,否则,你不可能弃绝你自己;否则,你不可能爱基督胜过一切;否则,你不可能真诚地转向神,活出新的生命;否则,你就是在自欺;否则,你就是在以自己悔改的方式不悔改;否则,你即使在悔改时,也是在立自己的义,而弃绝基督的义。所以,你必须竭力认识和信靠福音,这是你真悔改的力量和根基。
[1] 实际上,在1517年4月,路德写过一篇《九十七条论纲》。在这篇论纲中,路德严厉地驳斥了中世纪后期“唯名论”经院神学的错谬,竭力号召教会归回奥古斯丁的唯独恩典教义,这才是路德真正神学思想的完全展现。但是,让路德很失望的是,这个论纲却并没有引起什么注意。
[2] 威斯敏斯特信条15.3。
[3] 路加福音15:1原文中并没有“讲道”一词,路加是想说明,众税吏和罪人对耶稣之前的呼召的回应是,挨近耶稣要“听”他。
[4]
William G. T. Shedd, Dogmatic Theology, Volume 2, 3rd edition,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891, p.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