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文:祷告的四项基本原则
摘自《改教家的神学思想》Theology of the reformers, 蒂莫西·乔治(Timothy S.George)/王丽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在1559年的《基督教要义》中,加尔文用最长的一章来论述祷告,他命名为“信心的主要操练,以及我们每日接受上帝祝福的途径”。在文章一开始,加尔文就遇到了他自己的神学假设所提出的一个问题:如果整个基督徒的生活,从第一步到最后一步的保守(perseverance),都是上帝的恩赐,那么为什么要祷告呢?难道我们不能确信没有我们的祷告上帝也会小心照看一切事物吗?加尔文说,如此推理的人并没有理解上帝让我们祷告的目的——祷告“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我们”。加尔文谴责那些“认为震破上帝的耳膜……就能说服他满足他们提出的要求”的伪君子。
信徒祷告不是告诉上帝他所不知道的事,或者敦促他履行职责,或者当他延误的时候催他,而是提醒自己寻找他,默想他的应许、放下担忧以操练信心……铭记以下两点:他在自由中已经预先知道了我们的祷告,然而,我们所求的是通过祷告获得。
加尔文提出了四项祷告的原则,以引导基督徒“与上帝交往”。
第一项原则是接近上帝时要态度恭敬,即祷告要“本分而恰当”。这就是说我们要避免轻浮,不要把上帝当做在天上的密友,“楼上的家伙”。真正进入上帝的同在就是“被上帝的威严所动”(《基督教要义》3.20.5)。我们不该使用空虚而浮夸的词汇。“当我们带着严肃的意图祷告时,舌头不要快于心灵,空洞的语言不能保证上帝的喜悦,从热切的心灵发出的渴望像离弦的箭一样直射上天。”这一项规则也意味着我们不能傲慢地命令上帝做他不愿意的事情,我们的祷告要像圣经上教导的那样,符合他的旨意。
第二项原则是我们的祷告必须来自热切的祈求,并带着悔意。祷告远不止是虔诚的喋喋不休。它必须发自内心,正如《诗篇》作者所说的那样,“出自深处”。加尔文描写真祈祷所使用的动词突出了这一规则:祈祷时我们渴求、热望、饥饿、口渴、寻找、祈求、恳请、哭喊。我们的祷告不能缺少悔改。
上帝创造祷告,不是让我们到他面前吹嘘自己,也不是让我们赞美自己拥有的东西。祷告是忏悔,为我们悲惨的境遇而饮泣,好像孩子把困扰卸下给父母,我们在上帝面前也一样。罪恶感激励、刺激、激发我们去祷告。
第三项原则紧接着第二项:我们必须抛弃自以为是的想法,谦卑地乞求原谅。祷告的全部目的,即基督徒生活的全部目的乃是荣耀上帝。这就意味着任何来到上帝跟前祷告的人,必须真正谦卑地“抛弃一切夸耀自己和自以为义的念头;总之,不存依靠自己的心”(《基督教要义》3.20.8)。我们在祷告一开始的时候就忏悔罪过并要求获得宽恕,这是很合宜的。
第四项原则是我们要怀着确信的盼望进行祷告:“虽然我们是这样的卑微,然而我们在祷告时须确实相信将获得所祈求的”(《基督教要义》3.20.11)。加尔文继续说,上帝只接受那些由“信心的推测”产生的祷告。我们盼望的真正基础当然是祷告所指向的对象:我们向天上的父、仁慈的父、抚慰我们的上帝祷告;我们通过耶稣基督祷告,他是神之子和我们的主,在他身上上帝的所有应许都得到实现;我们通过圣灵祷告,他是我们祷告的教师,“他在我们里面激发坦然无惧的心,和种种思念与叹息,远非我们原有能力所能达到的”(《基督教要义》3.20.5)。
这四项原则是为了指导每个信徒在私下里祷告,但是它们也可以运用到教会公共的祷告上。加尔文的确认为“崇拜活动的主要部分在于祷告”(《基督教要义》3.20.29)。他对那些声称自己在家里崇拜和在教会崇拜一样的人没有耐心。公共的祷告应当简单、直接,而不是伪君子式的“浮夸祷告”。唱歌也属于祷告,尽管他告诫我们不要只关注韵律而忘记了歌词的属灵含义。而且,祷告应该用本国语言进行,拉丁人不要用希腊语,法国人和英国人不要用拉丁语,要用全体会众都能明白的日常语言。
(本文转载自铸剑为犁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