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鴻信:預定
摘錄自《加爾文神學》The
Theology of John Calvin第八章, 林鴻信著, 校園書房出版社, 2004。
在稱義的部份,加爾文遵照宗教改革的傳統,認為是上帝稱人為義,甚至連信心都是出於上帝的恩賜,信心是承載上帝恩典與上帝的義之器皿。所以在稱義上面,我們可以看到加爾文把上帝的主權看得很高,而把人看得很低,再往下談就會進到預定論的議題,因為預定論就是強調上帝在拯救的事上之絕對主權與人的無能為力。
加爾文論到「預定」是在論「拯救」的部份,所以嚴格說起來,有關預定的計論只限定在與拯救相關的事上,在更廣泛的「創造」,他使用另外一個與預定平行的觀念「攝理」─上帝的統理管治。這兩個觀念相似,但是預定說得比較嚴格,攝理則比較寬廣。加爾文談預定論是在拯救論的脈絡中,在討論稱義之後才討論的。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的第二版才開始談預定論,第一版並沒有提到。第二版把預定放在稱義的後面處理,談預定是要幫助那些追隨宗教改革為了信仰而遭受逼迫的基督徒,因為他們需要明白,為何有了信仰在世上仍遭到如此多的苦難?加爾文以上帝的揀選與預定來鼓舞他們,同時也是要說明,為何世界上一些人聽到福音會相信,另一些人聽了卻不會相信,還有一些人一輩子聽不到福音。加爾文是為了牧養關懷,才提出預定的說法。
在預定論的說法流傳之後,很不幸地漸漸變質,到了後來加爾文正統派將預定論放在上帝論的脈絡中來討論,這兩者之間的差異很大,放在上帝論來談,是將上帝預定哪些人得救與否,當作上帝的本性,以這樣的方式來認識上帝,會得到嚴肅冷酷的印象,這是加爾文正統派而非加爾文的說法。這種神學處理,往往是將對上帝在拯救事上主權的強調,放在邏輯推演裡所產生的結果,但是加爾文討論預定所引用的證據,都是出自於聖經而已。
當回顧加爾文所引用的經文,有許多經文(特別是保羅書信)說到預定時的場合,通常都是在一種敬拜、讚美的情況下說出來的,如果以信仰告白的角度來了解時,就比較容易理解。當一個人在上帝的面前,以敬畏的心回顧時,往往會以上帝預定的口氣來訴說,例如說:「上帝在三年前揀選我,使我走上信仰這條路。」而不會說:「三年前,我有許多神明可以選擇,但是我選擇了耶穌基督,三年後的今天,我覺得我選得很有價值……。」在信仰當中人的主權消失,而漸漸體會到上帝的主權,也漸漸體會到,不是人選擇了上帝,而是被上帝揀選。所以應該以信仰告白的角度,來理解加爾文所說的預定論。
應有的態度
《基督教要義》第一卷第十四章第一節說到一個小故事,有一次一位喜歡嘲笑宗教的人問一個非常虔誠的老人說:「上帝在創造世界之前做什麼事呢?」這老人回答得很妙說:「上帝那時正在為過於好奇的人製造地獄!」這故事並不是加爾文獨創的,是奧古斯丁先說的。當奧古斯丁說完這故事時,其態度與加爾文不同。奧古斯丁認為這樣的回答不適當,有點開玩笑的意味,他寧可說不知道,若非說不可的話,他回說:「上帝在創造之前不做什麼。」因為創造之前事在時空之外,而問題只適用在時空之內。但是不料加爾文卻以認真的態度肯定虔誠老人的回答,面對這一位喜歡嘲笑宗教的人,他認為「這一嚴肅的警告,應當足以阻止許多想入非非的人,妄作無益的空想。」按照加爾文的思路,這一個警告應該也適用於對上帝的揀選與預定過分好奇的人。當人要進入上帝的奧祕時,應該要戎憤恐懼,不要隨便發出諸如「上帝在創造世界之前做什麼事」這樣的問題。 加爾文在討論預定論時,這種戒慎恐懼的態度是非常明顯的。
上帝的預定
加爾文是在談論重生與稱義之後,由第三卷第二十一章開始討論預定論,一直到二十四張。加爾文談預定論時,不是放在第一卷而是放在第三卷來討論,他所說的預定論是與拯救有關係的,不是在論及創造主上帝時就談預定論的。第三卷的主題是拯救,重生說完談稱義,稱義說完就討論預定。在第二十一章之前與討論稱義之間,插入關於祈禱與自由的討論,這是在討論拯救時順便討論的。
第二十一章的標題是「論永恆的揀選,即神預定某些人得救,某些人滅亡」,這句話是為了解答「為何有些人聽了福音會相信,而有些人則不然」的問題,這問題也是在問說,是否人的主權高於上帝的主權呢?當人拒絕恩典時,上帝真的束手無策嗎?加爾文認為得救的根本原因在於上帝的揀選:
「從這一個差異可以發現神的安排是何等的奇妙莫測。沒有疑問的,這差異是為要實行神的永恆揀選。救恩對於某一些人是白白賜予,對於另一些人卻是無由達到的,這一件事既然很顯然的是由於神的旨意,立刻引起了重要和困難的問題,這些問題,除非信徒對揀選和預定輪有正確的見解,即不能得到解釋。……若不明白這個道理,就必減損了神的榮耀,並減少了真正的謙卑心。」
加爾文在拯救論中,既然把人參與的成份說得那麼少,把上帝的恩典說得那麼多,進一步就說到人的得救是完全在上帝的揀選裡面,這是很自然的。若是在此不談預定論的話,結果就是,當人聽到幅音時,人的相信或是不相信成了決定性的因素,使得救與不得救的主權落在人的手中。
「我們一旦想到,為達到關於上帝我們所應該相信的,主的話乃是探索的惟一道路,為看見那關於祂我們所被容許看見的,主的話是惟一的亮光,那麼,我們就能約來自己,不至於狂妄。這樣我們必能知道,若超出了神的話的範圍,就必陷入於彎曲黑暗的途中,在那裡,錯誤和滑跌是免不了的。那麼,讓我們首先記在心裡,我們若要在神所啟示的話語以外求了解預定論,乃是表示我們的愚笨,好像是要走過一條不可通的路徑,或要在黑暗中觀看束西。」
這段話告訴我們,加爾文對預定論的了解完全是依照聖經而且以聖經為限,否則的話就陷入玄想迷霧深淵了。
有些人認為,既然預定論涉及上帝的奧祕,那就不講好了,但是加爾文認為,也不可不講,因為聖經中有提到,只是又不能說得超過聖經。
「聖經乃是聖靈的學校,凡是對我們有益的,我們必須知道的,聖經都不遺漏;同樣地,凡是聖經所教導的,都是適合我們來了解的。因此,我們必須防止剝奪信徒學習有關聖經中所揭示預定論的教導,免得我們可能破壞性地從他們身上奪去上帝的祝福,或是責難和嘲弄了聖靈,以為聖靈所宣布的是應當被壓抑下去的。」
他也引用申命記的話來支持這樣的論點:「隱密的是,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二九29加爾文對此定出了一個原則:「就是我們對於主所隱密的事,不得追究探索,同時對於主所顯示的事,也不可疏忽,否則我們將陷入於好奇或不知感恩之罪中。」不論過份的好奇或者完全的無知都是不可以的。
第五節開始直接說明預定論,他把預定論定調得很嚴謹:「上帝藉著祂的預定,揀選了某一些人,叫他們有生命的盼望,對另一些人,則判定歸於永遠的死亡,關於這件事,凡屬虔敬的人,都不敢完全否認。」又按照奧古斯丁對上帝與時間的了解,主張上帝的預知:「當我們說上帝具有預知的能力,這是說,萬事自始即在神的眼前,今後亦永遠如此,所以在上帝的睿知中,沒有所謂將來或過去的事,一切都是用於現在的。」所以上帝的預知超越了人所能理解的限度,人對於過去的事情會遺忘,對將來的事情無法控制也無法預知,但是對上帝而言,一切都是現在,祂無所不知。接著加爾文談到預定的問題,上帝不只預知,而且預定。有些神學家主張上帝預知而不預定,如衛斯理,加爾文卻說:所謂預定,乃是上帝的永恆旨意,就是神自己決定,祂對世界的每一個人所要成就的」。加爾文舉了聖經中的許多實例來說明。
第三卷第二十二章加爾文進一步說到預定論在聖經中的證據,提供我們更多的資料,有人問說:「上帝為何揀選某些人而不揀選某些人呢?」針對這個問題加爾文認為:
「我們所教訓的不是別的,只是經驗所已經證實了的,上帝對於祂所揀選的人時時隨意賜與恩典。我們不必究問亞伯拉罕的後人在哪些方面勝過別的民族,除非是由於上帝的特殊恩眷。讓這種人自問,他們為什麼是人,而不是牛是馬;當上帝按自己形像造他們的時候,祂本有權造他們為狗。難造這些人要讓禽獸來同上帝爭論牠們之被造為下等動物是不公的?」
在這辯論中可以發現,許多人一直追問上帝揀選的原因,不問為何上帝不把自己造成更低等的生物呢?可見人是有選擇性地問問題。加爾文最後以羅馬書做結論說:
最後,他(保羅)結論說:『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九19)。可見他把兩方面都歸到上帝的旨意之下。倘若我們不能對神之賜仁怒給祂的子民加以解釋,而只能說這是出乎祂的美意,同樣,我們也不能對祂之棄絕某些人找出甚麼解釋的理由,只能歸到祂的旨意之下。」
加爾文認為,我們不能質問上帝為何將美意加在人的身上,我們亦不能反問上帝棄絕人的原因。這個說法不能當做是純理論,而更像是在禱告的場合所說的,是告白對上帝主權的瑱,告白身為人何在無法自己救自己。
加爾文在談預定論時,擔心引起一些人的困擾,誤以為預定論就是決定論。第二十四章從章名就可以了解預定論的目的是要說明:「揀選由上帝呼召而證實。被棄絕者的滅亡是自己所招致的。」在此加爾文一方面肯定上帝的呼召是人得救的源頭,另一面主張遭受棄絕的人,自己仍要負責。加爾文從頭到尾都說,上帝預定的內容人是不知道的。所以就人的層面而言,人必須對拒絕恩典負責任,尤其是因為人並不知道上帝的預定為何 ,也不應該努力去知道。
「我說錯瑛的方法,是指有限的世人勉強要進入神的智慧的神祕中,試探永恆的最深處,企圖發現上帝在最後裁判,對他有什度決定。這樣,他陷入於無底的深淵中,把自己埋在重重的黑暗裏,糾纏於無數解不開的網羅之中。混沌人的愚笨至此,妄圖依靠木身的能力,來攀越神的智慧的巔峰,他之受可怕滅亡的刑罰是理所當然的。」
預定與攝理
在《基督教要義》第一卷論創造的部份,加爾文最後談到攝理,在第三卷論拯救的部份,他最後談到預定。可見加爾文非常重視上帝的主權,認為人的主權是在上帝的主權之下。若以人的角度來看拯救,人相信與否是有責任的,但若是以上帝的角度來看,人的一切抉擇都在上帝的預定當中。然而一個問題在此發生:既然上帝的主權高過人的主權,那麼人為何還需要負責任呢?這是在討論預定論時最常遇到的問題。按照加爾文的關貼,回答這問題分成人的角度和上帝的角度,以人的角度而言,人是必須負責任的,但是以上帝的角度而言,揀選與否是上帝的奧祕,無人知道其內容,更無法追究下去。加爾文以一個例子來說明攝理:有一個腐爛的屍體,在陽光的照射下開始因著腐爛而發臭,難道可以將這發臭的原因歸咎於陽光嗎?還是應該歸咎於屍體已經腐爛了。這個例子亦可應用來說明預定,意思是說,沉淪的人就好像那腐爛的屍體,在上帝大公無私的預知和預定光照下,不能將人的沉倫歸咎於上帝的預知和預定。
「攝理」是基於在創造裡全面性地感受到上帝的旨意, 而「預定」只是說到在拯救這件事上帝的揀選。加爾文之所以談到預定,主要原因是他面對許多從法國逃出來的難民。加爾文在第二版《基督教要義》是在施塔斯堡寫的,難民問他說:「為什麼我們因著信仰遭受這些苦難呢?」加爾文以預定論提供積極的功能,就是為了建設受苦者的信心。這樣說法在理論的層面上或許有一些漏洞與後遺症,所以才會發展出反對預定論的看法如衛斯理傳統,在神學與信仰型態上雙方各有其特色,贊成預定論與否應該不是一個對錯的問題,而是一個不同強調點的問題。加爾文預定論並不是要恐嚇人,而是要使受苦的人能明白所承受的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的呼召,人是完全地活在上帝的旨意裏面;對上帝而言,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所造成時間上的隔閡,一切都是現在,因此祂知道一切,也決定一切。
神學討論
1.韋伯(Max Weber)是德國著名的社會學家,他做了一個很出名的研究,認為資本主義的興起與預定論有開係。簡單地說,通過他的考察他發現受到加爾文影響的地區與資本主義的出現有密切關係,他對這一現象提出理論性的說明,認為預定論造成了一個主要影響。接受加爾文預定論的信徒,他們為了要表現出活在上帝預定得救中的確信,所以他們盡力投入世上的生活,以在世界上認真工作來證明或是展現上帝對他們得救的預定,在這種悄況下,形成資本主義興起最主要的精神,就是以工作做為最高價值,工作不是為了果腹或是為了享受,而是為了工作本身。這種說法當然在社會學界,引起了長久的討論,有人贊成,有人反對。這些討論提醒我們,教理的主張有時會在世俗的運用上產生副作用。資本主義絕非加爾文的本意,韋伯也明白這不是加爾文的本意,只不過是當加爾文的預定論成為流行的觀念之後,一些人就會不自覺地在世上盡全力地投入工作 ,為了證明或是表明上帝對他們得救的預定。
2.許多人誤以為若是主張預定論的話,就不必傳福音了,這是錯誤的聯想。預定論和傳福音並沒有直接的關聯,因為加爾文說得很清楚,沒有人知道上帝頂定的內容,若是有人企圖要知道預定內容的話,就走入了迷宮,因為如果竟然有人能知道上帝的預定,就比上帝更偉大了。既然上帝的預定是不可能知道的,那麼積極傳福音與上帝的預定之間,並不會產生矛盾與矛盾。在教會歷史上,可以發現主張預定論者當中,有許多人成為偉大的福音使者,最出名的就是與衛斯理分道揚鑣的懷特腓德(G. Whitefield) ,他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講道者之一,他因為相信預定論所以與衛斯理分手,衛斯理則認為相信預定論將不利於傳福音,結果懷特腓德後來還是成為一個很有名的佈道家。另一位著名的福音詩畝作者約翰‧牛頓(John Newton),其作品〈奇異思典〉(Amazing Grace) 就有預定論的內涵,可見主張預定論的人,可能成為一個徹底的感恩者,其所表達對上帝深沈的感恩,是出自於對上帝預定的確信,藉此動力傳楊福音的喜信。
預定只是說到拯救,而創造卻必須以攝理的角度來看,加爾文除了在拯救的事上體驗到上帝的揀選之外,他一輩子的生活中,不論是在環境裡,或是對人對事都可以體會到上帝的扶持,祂繼續運行在祂所創造的萬物當中。若以人生體驗來看,預定與攝理是在安慰受苦的人,而不是一種很玄妙的理論,使人確信在最痛苦的時候,仍然活在上帝的手中,因為這都是上帝所安排好的。在人生路途當中,不論是風和日麗或是狂風暴雨,好運或是歹運,都感受到上帝的手包圍在四周。
3,學者J. K. S. Reid以下列的思考方式來說明預定論。人們都在時間的軸上來談論因果,一般人以為若是主張上帝預定一切的話,好像很雖接受這樣的說法,因為在時間的軸上,上帝預定在先為因,而人的經歷在後為果。但是 Reid認為加爾文並不是在時間的軸上談預定論,因為加爾文認為對上帝而言,只有永遠的現在,沒有過去和未來,所以加爾文所說的預定是在時間軸之外,是人所未知的層面,而我們所說的因果關係,先有因後有果,這是要放在時間軸上來談才有意義。加爾文所說的預定是超出時間的軸之外,我們無法說明清楚,所以預定論在這個層次上是屬於一種信仰告白,而不是一種理論。在時間軸上,前因決定後果,在時間之外是我們不能理解的,上帝並不受時間所限制。
4.加爾文主義者曾經為此而爭論,就是有關加爾文所說的預定論,預定到底是發生在亞當墮落之前,上帝就已預定人的墮落和得(Supralapsarian);或是在亞當墮落之後,上帝才預定人的得救或是墮落(Infralapasrian)。可以說前者是比較嚴的預定論,而後者是比較鬆的預定論。根據第二卷第十二章第五節,加爾文應該是傾向前者,也就是說在亞當未犯罪以前,上帝已經預定哪些人得救,哪些人不得救。當然不能只以一處的論點就來斷定加爾文的看法,加爾文若是主張比較嚴的預定論,認為上帝的預定是不受限制的,甚至不可以亞當的墮落做為預定的條件,這與他一貫的立場比較一致。
5.預定論和決定論的主要不同是在於,兩者雖都相信人的命運在某個情況下已經被決定了,但是決定論多少相信人可以知道這個被決定的命運,而且有的還相信可以改運,在決定論者的心目中雖然懷著宿命的悲劇感,他們還想要改變。但是預定論不同,它比較像是一種禱告,雖然說到上帝的預定,但是沒有人知道上帝預定的內容,更不可能去改變,這種看法是一種信仰的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