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敬虔生活原理》基督教要義1536年版,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 1536 Edition ),135-137頁,加爾文(John Calvin)著/王志勇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標題及小標題另加。
聖 餐 4.17.3
「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是為你們舍的;你們都喝這個,這是我立約的血,為使你們罪得赦免而流。」(太26:26-28,林前11:24,參見可14:22-24,路22:19-20)基督這樣吩咐我們吃喝,就是向我們指明這一切都是屬於我們的。祂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而舍」,「這是我的寶血,為你而流」,這就教導我們,這身體和寶血既是祂的,也是我們的,祂舍身流血,不是為了祂自己得益,而是為了我們的緣故,是為了使我們得益處。
我們必須留意,聖禮的整個效力完全在於以下的話:「為你們舍的」,「為你們流的」。假如當初基督的身體和寶血不是為我們的救贖而獻上,我們今天分享主的身體和寶血就沒有多大益處。因此,聖餐中的餅和酒代表基督的身體和寶血,好使我們知道它們不僅是屬於我們的,而且也是我們的生命和食糧。
如前所述,從聖餐中所用的物質的東西,我們當根據類比的方式明白屬靈的事。這樣,當我們看到代表基督的身體的標記擺放在面前的時候,我們就當立即抓住這個比較:正如餅滋養、維系我們肉體的生命那樣,基督的身體也是我們屬靈生命的食物和保障。當我們見到代表基督的寶血的酒擺放在面前的時候,我們就當想到:正如酒給身體帶來益處一樣,基督的寶血也給我們的靈命帶來益處。這些益處就是堅固、更新我們的靈命,使我們高興歡喜。因為如果我們充分地思考我們從基督舍身和流血所領受的益處,我們就會清楚地認識到,根據類比的方法,上帝用餅和酒完美地表達了這些事。
但是,這並不是說聖餐的主要功用僅僅是向我們顯明基督的身體。準確地說,聖餐的主要功用是印證基督的應許,他通過聖餐向我們見證他的肉確實是可吃的,他的血確實是可喝的(約6:56),並且餵養我們直到永生(約6:55)。基督通過聖餐向我們宣告,他就是生命的糧,凡吃他的就活到永遠(約6:48、50)。這樣行,聖餐就把我們送到基督的十字架前,正是在十字架上,基督履行了祂的承諾,在各個方面成全了祂的應許。耶穌稱祂自己為「生命的糧」,祂這樣做並不是從聖禮借過來的,正如某些人所錯解的那樣。準確地說,聖父把祂作為生命的糧賜給我們。當基督取了我們人所具有的容易朽壞的身體的時候,祂也向我們顯明為生命的糧,使我們與祂那神聖的不朽性有份。祂把自己當作祭物獻上,親自承擔了我們當受的咒詛,目的就在於把祂的祝福賜給我們。透過祂的受死,基督吞滅了死亡(參見彼前3:22,林前15:54)。在祂的復活中,基督把祂所取的我們這容易朽壞的肉身提升到榮耀和不朽之中(參見林前15:53-54)。因此,聖餐本身並沒有使基督成為生命的糧。但是,既然聖餐提醒我們上帝使基督成為我們不斷吃用的生命之糧,就確實使我們品嘗到這生命之糧的滋味。簡言之,聖餐向我們確證,基督之所以如此行,祂之所以受苦,目的都在於使我們蘇醒過來,並且這種蘇醒是永恒性的,我們一生一世都是通過它而不斷地得到滋養、維系和保守。假如基督沒有為我們出生,沒有為我們而死,沒有為我們復活,祂就不是我們生命的糧。同樣,假如基督的出生、受死和復活的果效不是永恒、不朽的,祂現在也不是我們生命的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