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译自《An
Introduction to Systematic Theology》
第十一章11. Scripture
pp.133-145, P&R Publishing, 1974。
著/范泰尔(Cornelius Van
Til) 译/郑丽 校/杖恩
在我们讨论特殊启示时已经论及了罪的毁灭性力量。如果从罪进入世界的那一刻,救赎没有立即进入世界的话,这个世界早已经毁灭。世界沉在罪中,必须有神恒久地以他那救赎的慈怜膀臂托住,否则早已堕落至粉碎。我们这样讲的意思并不是说,一定要让恩典(无论是救赎恩典还是“普遍”恩典)取代神的护理;我们的意思是若无救赎性恩典,神在历史进程中的旨意无法成就,而正是因为神有这样的旨意,才使救赎恩典和普遍恩典成为必要。并且,我们看到神的救赎性启示必须和罪摧枯拉朽的破坏性一样是广泛的。就其本质而言,救赎必须是为这整个世界。这不是说神的救赎必须使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得救,而是说,这个宇宙作为一个整体被造,也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被救赎。最后,我们看到,按其本质,神的救赎性启示必须能自我证明。所有与之相关的见证最终来说都必须建立在神的自我见证之上。
有了上述的这些概念之后,我们就能够理解为何必须要有圣经出现,来作为特殊启示的形式或者方案。
神给人特殊启示的方式不仅仅是知识信息,而是话语与行动并用。神的显现和神迹,让我们有了启示的事实,而非仅仅文字,但是这些事实必须由神亲自来解释。罪人没有能力也不可能做到正确地解释。罪人一定会曲解这些事情,会把这些事情仅仅当做偶发事件。人有时候把基督的复活当做一个历史史实,然后把这个事实作为一种历史的语用学概念,根据历史实用主义哲学,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但也没有任何事情是有特别或普遍意义的。另一方面,只有文字启示而没有事实启示,神的启示就会悬在空中,不会落到实地。特殊启示必须以其救赎性力量实际地深入这个罪恶的世界。所以给人的特殊启示不能直接从天堂扔一本书下来,而必须通过历史来传达。我们也不确定,对“基要主义者”机械地解释圣经这样的指控是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但正统的基督徒对圣经不应该只持有机械式的理解,而应该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特殊启示尤其是圣经有一个系统的观点。
因此,如果我们把圣经的教义和特殊启示作为整体来看,我们马上就能理解更正教教会所说“圣经的四大属性”要表达的意思。
一、圣经的属性
必要性
首先是必要性。这个必要性要从神与撒但抢夺人的灵魂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已经看到作为罪人的人类,已经是撒但的同盟,因为他内心从根本上是恨恶神的,而一切从外面表现出来的不过是非救赎性恩典所产生的结果。所以,当神把特殊原则(意思是说:神为救赎他的子民所做的一切。客观上来说,是基督的工作;主观上来说,是基督的工作靠着圣灵的运行而成就)植入这个罪恶的世界,这个特殊原则是进入了仇敌的领地。并不是说世人正当地属于撒但,这世界和人本是属于神的,但是撒但已经侵占了这个世界,使得人心与神隔绝。所以撒但和他的仆役也无时无刻不在竭力破坏特殊原则的作用,这种对神救赎工作的仇恨与敌对在基督身上达到顶峰,撒但竭尽所能地对抗他,自然也会尽力让这个特殊原则不能产生普世性的影响。如果这些救赎的事实没有权威的说明,如果只让人类随自己的意思去解释,那么神的救赎启示就肯定不可能传到地极,也不可能存到永远。即使许多领受这启示的人因为蒙了拯救而认同它,但却仍然始终有其他曲解启示的人,而且,就算蒙恩得救的人也不能完全无误地解读神救赎工作的全部意义。所以更正教教会认为把神特殊启示的内容变成圣经是必要的,因为这样一来特殊启示就1)会存到永远;2)能接触到全人类;3)能客观地传给人;4)能进行自我证明。
权威性
改教家提到的第二个属性是权威性。这个权威性也跟必要性有关联,圣经之必要是因为一种权威性的启示是必要的。我们看到罪人不可能自觉意识到自己对生命的解读是反常的,所以他也拒绝承认神是终极与根本的而他自己则是完全无知。人寻求自主,所以无论呈现在自己面前的启示如何,都把自己当做审判官。现在如果神的启示来到人面前的方式是承认罪人的自主权,并且可以自行判断启示的真实性,那么这个罪人就绝无可能脱离自主的地位,而且也没有人会对此发出挑战,那么神自己就会使人更加自高自大。因此我们发现神宣告他给罪人的启示对人具有绝对的权威:它要求人将自己的意念完全降服于它,并且顺服。所以必要性和权威性是互为交织的,如果没有权威的启示,那么什么都没有必要,另一方面,有一个权威性的启示是绝对必要的。
明晰性
圣经的第三个属性是明晰性。如果仍然必须要有圣经解释者介入经文和经文的受众(即:整个人类)之间的话,那么撒但就仍有可乘之机来植入错谬的解读。这样一来,圣经的权威性也会不复存在。如果权威启示的必要性存在的话,那么明晰启示也是必要的。我们当搞清楚“圣经明晰性”的准确意思。它意味着在经文和经文受众之间不是必须要有解释者的介入。这跟教权主义相反。这不是说,跟我们一样把自己放在圣经之下的人,以及神所指派讲道的人,不能用对圣经更好的理解来服事我们。圣经的明晰性和更正教关于讲道人职责的教导是完全一致的,但它直接反对罗马天主教所认为教会的平信徒中无人能够自己直接解经的观点。所以应当明确地坚持这个教义,以反对天主教的流毒。
明晰性的意思并非圣经的每一个部分都同样容易明白。它的意思是说任何有正常智力的人,都能在没有神职人员介入的情况下,获得他需要明白的重点内容。
“基要主义”有时候滥用了这个教导,在回归圣经的口号下,经常无视教会在过去的许多世代中已经获得的对圣经真理的伟大见解,这些见解已经见诸于教会的信条。以回归圣经为由轻看教会历代信条的人,实际上是藐视了引导教会进入一切真理的圣灵。
充足性
圣经的第四个属性是充足性。这也跟圣经的必要性、权威性和清晰性有关。人的理解力不是相对程度上而是完全地败坏了。如果神的解释必须加上人的解释(哪怕是任何一部分)才能达致完全,那么就没有权威性启示可言。因此如同明晰性是必要的一样,充足性也是必要的,目的在于使神的特殊启示无需人的解释联系混杂其中。改教家认为这个属性尤其反对了一切形式的宗派主义,如同他们认为明晰性主要是反对教权主义、必要性反对理性主义而权威性反对自主性一样。所有这几样都是互相重叠和关联的,也看得出它们确实如此。圣经的这四样属性都同样重要,缺一不可,失去一个也就失去了它们的全部。而所有这一切的本质核心在于:有一个绝对正确的解释,进入了一个全然只有错误解释的世界。
二、现今时代对圣经权威的反对
更正教关于圣经的教义的重要性,可以从唯心主义哲学家发起的批评中得以看见。以A. E. 泰勒(A. E. Taylor)的书《一个道德主义者的信仰》(The Faith of a Moralist)为例,泰勒提到“权威的意义和地位”时表示,他拒绝圣经权威性概念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基督教涉及历史人物和事件:
在真实地陈述具体和个别性的事实时,任何人在某些地方都必定会遇到某些事,对之他只能说:“这事为何要这样,或即使只是这事是怎么回事,都过于我所能述说的,但无论如何必须承认,这事发生了。”如果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非理性”,我们可以比较安全地认为,历史中的个别性是一种极高超的非理性,是思想永远也无法成功摆脱的。(II, p.212)
泰勒想当然地认为历史史实的存在是独立于神的。他实际上主张的是:每一个具体的历史事实都跟神理性的行动无关。相反,一神论坚持认为每一个具体的历史史实之所以发生,都是出于神理性的行动。泰勒错就错在把就着我们人而说的“非理性”也当成了就着神说的。
这就引出了人心的建构行动与史实的关系这个关键问题。泰勒反对绝对启示这个概念的要点在于,对启示的接受总是需要一个主观元素。他告诉我们:“无论是自然还是超自然,都要表达客观的、简单的内容,如果没有主观或者建构的元素,是不可能做出任何明白易懂的陈述的。”(II, p.229)为了论述得更完全,他提出了关于我们主的权威的问题。他针对教会的信仰指出,基督的灵魂和身体“从语言最完全的意义上说”都只是受造物。并且他又进一步提醒我们,基督做了许多只有被造物能做的事情:基督的智慧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基督会祷告;他感受到被弃绝。据此,泰勒说:“当一个基督徒提到主对于人性面对超自然有足够的经验,我以为,他不能忘记说,这所说的‘足够’仍然与作为被造物的状态有关,和真实的人性本身是无法分离的。”(II, p.230)泰勒自己把这个作为他反对正统的启示概念的基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提出了几个反对绝对权威的概念之后,他说:
但我个人最坚持的却是另一个概念,就是在对超自然的理解上,和对自然的理解一样,我们处理的是具体的、个别的和历史性的经历,既需要但又不能只用理智分析去解释。这两种情况下,都没有人可以完全无误地表达自己所看到的。(II, p.224)
从泰勒对这个观点的用力强调,以及如果他的观点被接受而必然导出的重大结论中,显然可以看出:我们在这里必须非常小心留意这种思想的确切含义。我们看到在泰勒的观点中,他认定知识的客体是跟神隔离的。与之相应,泰勒又认定知识的主体也与神隔离,并且知识主体的解读活动是完全独立于神存在的。泰勒想当然地认为人类是最终的解释者,而不是一个衍生的再解释者。他认为,如果任何解读元素进入了对客观事实意义的接收,就失去了它的绝对性。他告诉我们的解释元素是主观的,这会妨碍我们和绝对先在的联系。但恰恰是在此,基督教一神论表示反对,而坚持认为:真理就算经过了解释和再解释,仍然是绝对的。据此,并不存在对神而言的绝对先在,无论是在神的本性之外还是之内。布莱曼(E. S. Brightman)最近写了两本书《神的问题》(The Problem of God)和《神的发现》(The Finding of God),试图调和一神论与“对神而言仍存在着先在”这一观念之间的张力,但却没有提到,“神的绝对自觉”这一圣经概念是直接反对这样的观点的。想要把这种先在加入到神性之中,无异于试图将“世界最开始就是恶的”这种异教观念加入基督教思想中一般。对神而言,知识的客体和主体就他自身来说是紧密相连的。所以,对神来讲,历史并非模糊而无法理解,历史不存在“没道理”。但因为同样的原因,人类的思想本质上讲必然是再解释性的。当人正常地思考时,他的解释并不会带入使真理的绝对性受到破坏的主观因素。正好相反,当人正常地思考时,他一定会接触到绝对的真理。
还有一个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也是无神论者想当然认为的事情:任何真正的个人的行动一定是作为单独的人格性行动存在的。也就是说,任何个人的行动必定是被一个完全非人格性的世界围绕着存在的。就算最具有人格性的无神论哲学,比如布朗(Borden P. Browne)的理论, 也表达这个观点。然而基督教一神论认为,每一个限定的个人被完全人格性的环境包围,因为即便这个围绕他的世界是非人格性的,这个非人格的世界的意义也是出于它的创造者。类似地,就这一点来说,我们又一次看见泰勒想当然地以为人的解释必定就是最终的解释,如果一个人做出任何事实的解释,这个解释不需要也实际上不能以“神给出了具有优先性和终极性的解释”为基础和预设。泰勒认为如果人类放入自己的解释元素,整个解释就因此变成了神和人类之间的合作产物。相反,基督教一神论则认为,神的最终解释和人类有限的再解释,如果没有神优先和终极性的解释,就会变得无用。
如果我们注意到基督教一神论和泰勒的立场之间的巨大差异,我们就会清晰地知道如何回应泰勒针对绝对权威的正统概念所提出来的各种细致复杂的攻击。泰勒以为自己找到了对权威问题最自然的、也是真正科学的态度,就是说宗教的权威不应该像专家权威一样被认可为绝对的权威:耶稣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宗教专家,所以,我们应当极其重视他的话语,但是如上述提到的,我们总要记得,他对于超自然的经验在某种程度上是主观和建构性的,也就不那么绝对。如果泰勒的观点用在耶稣身上如此,那么可想而知,应用到圣经本身情形也不会更好。对于圣经比起对于基督,这个“专家才是权威”的理论看似更为合理,因为圣经是通过许多中间人传给我们的,也要经历多次不断地解释。关于圣经,泰勒提出一些常见的反对,比如,文本被破坏了,表述过于模糊,有一些众所周知的错误——即便这些问题都不存在,对于这唯一一个权威也没有那么多种各不相同的解释,也还是存在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圣经才是必须被接受的。他说:
此外,在我们被圣经吸引、了解圣经以前,我们必须参照许多圣经外的权威来明白哪些书卷是圣经不可或缺的部分,哪些不是,因为圣经本身里面从未列出一个“正典目录”。(目前“基要主义者”逃避了定义圣经正典的权柄到底是什么的问题,但这个问题是他们肯定得面对的……很好奇他们最后会如何。)(II, p.209)
从上面列举的这些反对中可以清楚看见,它们共同的一个基础,就是我们之前所讨论的、泰勒所说的“没有任何权威是绝对的,收到权威信息的人在接收信息的过程中必定会对信息进行建构”。他认为,如果绝对权威存在,人一定会首先想到,在形而上的意义上,经验与绝对权威是尖锐对立的,而他认为自己的观点克服了这种对立。他说:“或者换一种说法,我会说权威和经验不完全是对立和不可调和的;权威是对经验到的事实的自我声明,所包含的比任何个体实验所分析和抽离出来的更多。”但是我们要看到是泰勒自己,而非基督教神学家,预设了这样一种错误的对立。是泰勒把人的思想的解释行动当做完全独立于神的解释行动之外。如果一个人开始了这样一种错误的假设,就可以预计他不可能承认神对人有绝对的权威,除非人的精神活动被完全停止。另一方面,构成圣经绝对权威之基石的神学概念并不是以一个错误的对立开始的。圣经绝对权威的概念的根基是:因为神具有绝对自觉,因此人的自觉行动永远都是衍生性的,人的再次建构活动是基于神最开始的建构行动。所以当一个人的思想恢复正常,绝对权威就成为他每日的饮食。只是因罪进入人心,这种绝对权威需要通过外部媒介临到人类。这种外在媒介的必要不是因为神与人之间存在形而上意义的隔绝,而是因为道德意义上的隔绝。这种道德性的隔绝必须除去,这样最原初在形而上意义的神-人关系才能重新恢复正常。
在我们为圣经的绝对权威辩护时,最重要的是把它和它所预设的一神论立场结合起来。这么多泰勒的观点应当清晰地教会我们一些东西:直到揭示出泰勒认为“人独立于神”的前设是他所有反对圣经权威的主张的根源,我们这才能够以彻底的方式来处理这些反对意见。这并非说把每一样由误解而来的具体反对意见列出来没有价值,而是说,产生所有这些反对意见的最深的误解出现在对神与人之间关系的预设上面,这也是无神论思想的起头。的确,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基要主义者并不总是意识到这个事实,有时候他们会把对圣经权威的讨论局限在某个陈述或者去反驳一些细节,而没有看到这些细节底下更为根本的认识论和形而上学的问题。但是如果对比基要主义我们觉得泰勒的批判还算有理的话,那么在对比教会历史的许多信仰告白的时候,他就显得很没道理了。这些信条当中圣经权威性的教义和对事实整体的一神论解释并不分离。从正统的立场来讲,如果我们能不断地意识到:不为一神论神学辩护我们就没法为基督教辩护,而从反对基督教的角度来说,如果他们能意识到:要反对基督教就同样不可能不反对一神论神学;双方能够不断有这样的意识,那么就能为整个关于圣经权威的辩论提供一个更好的背景。而只要正统教会自己像罗马天主教与阿米念主义者那样,抱有任何本质上是无神论的观念,认为人的思想独立于神,他们就无法从有神论整体的立场看到圣经权威的特别概念与基督教总体之间的关系。
从这些对泰勒立场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提出来反对人对圣经该有的明确降服是基于非一神论的形而上的基础。一旦辨明圣经神论的可靠性,我们就不需要为基督教中要求人降服于圣经的概念再作辩护了。
三、罗马天主教立场
罗马天主教在对待圣经权威上的立场,像在其他方面一样,处于自然主义者和基督教观点中间。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天主教不能像通常人们以为的那样成为对抗现代派的坚固堡垒,不能给现代主义带来任何真正有力的对抗。
天主教不是在基督教启示的源头即圣经中,而是在一位解释圣经的人身上,寻求对神启示的无误的解释。天主教相信圣经,但也相信传统和教皇对圣经的解释权威,使圣经与传统并列。
我们可以较多地从天主教辩士贝马林(Bellmarin)的观点看到天主教的立场,他在他的作品《基督教信仰面对异端的论战》(Controversus Christianae Fidei Aversus Haereticos)一书中论到更正教的教义,试图证明圣经不需要是也实际不是更正教认为的那样。
他的观点列举如下:
从亚当到摩西,是传统把真信仰保留了下来,如果当时的教会没有圣经也可以存在,现在同样可以。
回应:在“从起初起每个人都必须藉着圣经而得救”这个意义上,圣经的必要性并非绝对。救赎历史的开始阶段并不是圣经出现的合宜时代。这个观点没有提及,整本圣经不可能在救赎的进程完成前赐下。
在基督之前,只有犹太人拥有圣经,然而仍有其他人认识真神。创世记14:18说:“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回应:随着时间流逝,特殊原则流向越发狭窄;早先的时候的确有许多散布在不同地方的人,通过最初伊甸园的启示传统而对上帝有正确的认识。我们已经强调过,这种传统最初在不是神的子民的民族当中和在神的子民当中一样被熟知。然而,当特殊启示的体系得以完全,伊甸园的启示传统也实际上消亡之后,这种传统的充足性就不如像在早先一样可靠了。如果天主教观点是对的,那么也可以说因为旧约献祭曾经对以色列人足够,那么现在对我们也就足够了。
犹太人注重传统过于圣经。
回应:的确如此,但原因是大多数犹太人不理解旧约启示的“结局”,或者说目的;他们把预备性的或者预言性的事情当做永恒的事情。天主教也犯了同样的错误,所以才这样争辩。
宣教士让许多异教徒部落归向基督教,但是他们没有文字,也因此没有圣经。
回应:纯正的宣教士的工作是根据圣经,而非独立于圣经之外。
如果上帝认为教会拥有圣经的方式必须跟更正教认为的一样,使徒们就不会将书信到处寄了,其中有的信件也不会丢失。但上帝从起初就跟人说话,直到现在也如此地跟教皇说话。
回应:一位建筑师在建造一座大教堂时可能也会顺带着做一些别的事情。所以同样,约翰告诉我们耶稣做了许多事情都没有记下来,但这不减损已经记载的事情的权威性。同样地,即便说有些书信丢了,那也是出于上帝的手,表明上帝并不想将其列在正典之中。
总而言之,我们注意到天主教破坏了“特殊原则”的有机性。天主教一直持有的态度,最终会打碎“特殊原则”,因为这不要求人对上帝绝对解释的顺服。
如果留心的话,大多数对“特殊原则”的破坏跟天主教一样,破坏了基督的先知性职分的中心性和终极性。这与在弥撒当中,基督作为大祭司职分的中心性和充足性受到损害一样。因此,宣称教皇对圣经拥有绝对解释权,基督作为先知职分的充足性就受到了损害。写下来的道是成为肉身之道的补足。在以弗所书2:20,保罗称先知和使徒的见证是教会建立的根基(themelion)。使徒和先知一起代表了整本圣经。在路加福音16章,耶稣自己藉着亚伯拉罕的口来教导那个“财主”圣经启示的充足性,财主的每一条反对意见都以已有的启示不充足为基础,而亚伯拉罕回答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路16:29)耶稣也不断地唯独指着圣经说,圣经是见证他的。言下之意就是犹太人靠着传统反而模糊了旧约经文清晰给他们的见证(参约5:39、45、47)。约翰也说他记下许多事情都有特殊的目的,就是足以叫人通过这些事情就明白真理,相信基督(参约20:31)。所以天主教认为把那些传统收集起来,就能更好地引导教会,是自认为比约翰这位耶稣亲自教导的使徒更有智慧。当然,如果能清楚强调传统是无论如何不可以跟圣经平等的,那么传统也不会有什么害处,可是显然天主教并不乐意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