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基督教神学概论》(Manual
of Christian Doctrine) P306-308,伯克富(Louis Berkhof) 著/赵中辉、宋华忠译,改革宗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
恶人末后的光景
有三件事值得考虑:
(1)他们受监禁之地
他们受罚之地通常被称为“地狱”。有些人否认地狱是一个实际的地方,他们认为地狱不过是一种主观的状态,甚至有人目前已经在此种状态之下,将来这种状态也要成为他们永久的状态。然而圣经显然地明指地狱是一个实有的地方。圣经称之为“火湖”(启20:14、15),“火炉”(太13:42),“监狱”,“无底坑”,“黑暗之坑”(彼前3:19;路8:31;彼后2:4);这些名称都是指一种实际的地点。
(2)他们将存留的光景
我们未能逐一地指出,恶人将来所要受的实际刑罚是什么!然而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他们将完全失去神的恩典,将要在身体灵魂上受到各种无止境的创痛;此外还要在良心上受责备、忧伤、绝望,又要哀哭,并咬牙切齿(太8:12,13:50;可9:47、48;路16:23、28;启14:10,21:8)。将来恶人所受的刑罚也有不同的程度(太11:22、24;路12:47、48,20:47);要看他们生前所犯的罪多重,以及他们如何硬心拒绝真光而定。
(3)他们受罚的期限
有些人否认恶人将来所受的刑罚是永久的。他们坚持说:圣经所用的“永久”或“永远”等字样,不过是表示一段很长的时期。事实上圣经有时用到这些字时,确实似有期限性的;然而凡是有此种含意的用法时,经文也常特别指出这些意义。此外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些字在论到将来的刑罚时,并不含有期限性。在马太二十五章46节中,用同一字来描写恶人的永刑以及义人的永生;所以恶人的永刑若是有期限的话,义人的永生也就有了期限。然而我们知道圣徒所得的福分是永久的,这是无可怀疑之事。最后,圣经也用其他辞句来表明永刑是无止境的;例如地狱之火是永远不灭的(可9:44),地狱里的虫是不死的(可9:48);此外,那将圣徒与罪人隔开来的深渊也是不能越过的(路16:26)。
义人末后的光景
(1)新天新地
信徒们最后光景未临到之前,旧的世界都要过去,要有新天新地;马太十九章28节称之为“复兴的时候”,徒三章21节称为“万物复兴的时候”。天地都要废去(来12:27;彼后3:12),新天新地将要来到(启21:1)。将来的新天新地并不是完全无中生有的新创造,却是现今世代的更新(诗102:26、27;来12:26-28)。
(2)义人永远的居所
有许多人也认为天堂不过是一种状态,目前已经有人活在此种状态之中,将来此种状态也要存到永远。然而圣经教训我们,天堂乃是一个地方,是在天父家中的许多大厦(约14:2),信徒要在“内”,不信的人要在“外”(太22:12、13,25:10-12)。义人不但要承受天国,而且也要承受新天新地(太5:5;启21:1-3)。
(3)义人所得的赏赐
义人所得的赏赐,被称为永生;这永生不但是无尽的生命,而且也是丰盛的生命,不会有今生的一切缺陷与不完全(太25:46;罗2:7)。这永生最丰富的光景,就是要与神交往;这一点也是永生最有意义之处(启21:3)。虽然所有的义人都是有福的,但各人所得祝福的程度也是有所不同的(但12:3;林后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