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7

預定與預知:世人都被預定上天堂或下地獄嗎?

摘錄自《新譯本研讀版聖經》p. 1744環球聖經公會(2013

預定這個詞的希臘文proorizo一共在新約出現了六次(徒四28,羅八29-30,林前二7,弗一511)。在某個地方,它指神預先命定了世界歷史的所有事件(徒四28,林前二7);在另一些地方,它指神在創世之前的決定,就是關乎罪人最終命運的決定——特別是那些蒙揀選得救恩和永生的人(羅八29-30,弗一511),而非那些最終要被定罪受永恒審判的人。不過,許多人指出,聖經也提及神已預定哪些人最終不獲拯救(羅九6-29,彼前二8,猶4)。而且,既然神已預定某些人得救,也必然定其余的人滅亡。有鑒於此,都會中的許多群體界定,神的預定包括他兩方面的決定:既定意拯救某些人脫離罪惡(揀選),也同時定意判定其余的人有罪(摒棄)。

要斷然否認聖經主張神預定某些人得救,是困難的,因為聖經確實用到proorizo這個詞(見上文)。但是,對於神根據什麽來預定某些人得永生這個問題,不同的教會傳統對此看法不一。有些派別認為,神的預定(或揀選)是基於他預先知道某些人的信心。這些派別假設,神早已知道有些人一旦聽到福音,就願意選擇接受基督為救主,所以神據此預定他們得救恩。如此說來,神的預知是被動的,他預見人憑自由意志作出什麽抉擇,但神不會催近他們。因此,神是探頭他預見將要發生的事,預定人的最終命運。

然而,改革宗神學家指出,羅馬書第八章29節和十一2節的「預先知道」(希臘文proginosko,希臘文意指「預先愛」和「預先承認」(參彼前一20)。從以上經文可見,「預先知道」指神對人的預先認識,而不單是對未來事實或某人攸關生命之抉擇的預知。事實上,新約主張神按著他預先對人的愛和感情而揀選人,賜給人永生。

不但如此,因為所有人生來就死在罪裏(就是說,與神的生命隔絕,不會對他有任何反應),所以若有是神使人內心蘇醒(弗二4-10),聽了福音的人也沒有一個能悔改信主(弗二4-10)。耶穌說:「如果不是父所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裏來」。(約六65;參約六44,十25-28)。假如神望向將來,看我們會作何抉擇,他只會看到我們堅決抗拒福音。罪人選擇接受基督,只因為神揀選他們去做這個決定,他更新人的心靈,感動人接受基督。

有人濫用預定的教義,用以支持不同形式的宿命論,不過,這絕非聖經的教導。事實是,聖經反對宿命論,並主張我們所做的抉擇和決定都是重要的,因為神已預先值班室,要透過這途徑成就他的旨意(例:腓二12-13)。聖經沒有鼓吹宿命論,相反,聖經教導預定論,目的是要讓信徒相信,既然他們已在基督裏,就是可以有把握神已預定他們得永生。預定論向我們得救的人保證,神是領袖的,我們確實已在基督裏找到永恒的歸宿。我們不必懼怕,誰也不能把我們從他手裏奪去(約十28)。見《西敏宣言》3.10;《比利時宣言》16;《多特法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