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天地的創造主:上帝與受造物有什麽關系?
摘自:《新譯本研讀版聖經》p.884環球聖經公會(2013)
聖經以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信條之一作為開始:上帝創造天地(創1:1)。上帝以祂的命令創造一切,事前沒有任何存在之物。祂決定那物應存在(例:「要有……」;創1:3、6、14),便叫他們存在,使他們成形,充滿他們,使他們靠著祂存在,但又與祂有分別。父,子和聖靈一起參與創造大工(創1:2;詩33:6、9,148:5;約1:1-3;西1:15-16;來1:2,11:3)。
改革神學傳統上強調上帝與創造的關系有幾點真理,包括:上帝超越祂的創造。空間和時間是創造秩序的限度;上帝既不「在其內」,也不受其限制。上帝為自己的榮耀(賽43:7),「從無生有」(ex nihilo),如今坐在大地之上的寶座(賽40:22),完全獨立於祂的創造。有人以為上帝要依靠祂的創造,但不是的,祂是自給的(見詩90篇<神的自存>一文)。祂有能力成就祂的所有旨意(見詩97篇<神的主權>一文),並知道未來的一切細節,因為祂設計和掌管一切(詩115:3;賽46:10;見詩139篇<神的全知>和耶18章<神的治理>二文)。
我們所住的世界既不是自我創造,也不是自我供給。創造不是上帝的一部分,而上帝也不是創造的一部分。但宇宙要持續穩定下去,就要依靠上帝不斷的供給每一個創造範圍(西1:17;來1:3)。如果沒有上帝的保育大能,每一種受造物,有生命和無生命的,都會停止存在。正如保羅對雅典人說的:「他自己反而把生命、氣息和一切,賜給萬人……因著他我們可以生存、活動、存在。」(徒17:25、28;見徒17:25註)。
上帝在宇宙的治理、互動和管治。受造物全然依靠創造主的需要,解釋了上帝是如何自由的透過或獨立於受造物(即第二起因)來執行祂的旨意。雖然祂一般都使用第二起因去成就祂的旨意,但祂有時也不用它們去達到祂的目標,而是超越了祂原賦予它們能做的,甚至是違反宇宙的正常運作(《比利時宣言》13;《海德堡問答》27;《西敏宣言》5;《大問答》18;見耶18章<神的治理>一文)。
知道上帝是我們的創造主,是信靠和豐盛生命的基礎。上帝工作的奇妙有序,多姿多彩和美麗是值得我們讚美的(見詩104篇)。祂是掌權的主,擁有永恒的計劃,這計劃毫無例外地包括一切事物和命運;也擁有救贖、再造和更新的能力,因此值得我們信靠。明白到我們永遠依靠創造的神,就需要我們在生命各個領域向祂感恩和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