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Lord's Day, The)
聖經神學詞典
在聖經中,「主日」只出現了一次。在啟示錄一章10節中,約翰在「主日」被聖靈感動,開始他的異象經歷。此短語在第二世紀早期基督教著作常出現,如伊格那丟(Ignatius)的《致馬內夏人書》(九1;約寫於主後108年)、《十二使徒遺訓》(十四章;約寫於主後100-125年)和《彼得福音》(九35,十二50;約寫於主後125-50年),反映它在那時已很流行。
「主日」這短語以kuriakos作形容詞,令它與聖經一般用的短語「主的日子」在語法上不同,後者用的是名詞kurios的所有形式。形容詞kuriakos只在新約另一處地方出現: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0節提到「主餐」。當代非基督徒以此形容詞,指屬於羅馬皇帝的財物;早期信徒似乎也用此字詞,但存心抗議世俗的用法,用來指屬於耶穌的事物。
那特別屬於耶穌的「日子」,似乎是星期日,按猶太人的計算法,是從星期六的日落到星期日的日落。根據福音書耶穌在「七日的頭一日」從死裏復活(太二十八1;可十六2;路二十四1;約二十1),即是星期日。新約有證據顯示,約在50年代(或更早期)信徒特別看重星期日。在哥林多前書十六章1至3節,保羅吩咐哥林多教會,要像加拉太眾教會一樣,「每逢七日的第一日」,為耶路撒冷教會收集捐項。路加也留意到,當保羅在第三次宣教旅程後期到達特羅亞,教會「在七日的第一日」聚集一起擘餅(徒二十6-7)。約翰雖然沒有明顯地等同兩者,但有理由相信他在啟示錄一章10節提到「主日」時,是指星期日。在第二世紀寫成的《彼得福音》,兩次提到耶穌復活的日子是「主日」(九35,十二50),肯定是指星期日。《巴拿巴書信》(約寫於主後130年),也指出基督徒慶祝耶穌在「第八天復活」(十五9;比較約二十26)或是在星期日復活(即是猶太人的安息日〔星期六〕之後的那天)。游斯丁(Justin Martyr)肯定耶穌是在星期日(“the day of the Sun”)復活的(《護教文》67)。
沒有人知道在甚麼時候,主日成為初期教會敬拜的特別日子。路加觀察到,於五旬節聖靈澆灌之後,初期教會信徒「每天」在聖殿裏聚會。他沒有指明他們在家中每天還是每星期擘餅一次,但似乎前者較有可能(徒二46)。另一方面,保羅評論哥林多人在七日的第一日籌措金錢時,沒有指明教會聚會是否例行的活動(林前十六2)。路加在描述特羅亞信徒的聚會時,提及這特別聚會是在星期日黃昏舉行的,這是第一次明顯指出聚會時間的經文(徒二十7),而他用的大概不是猶太人的計算法,而是跟隨羅馬人的制度,從淩晨算到淩晨。在第二世紀,主日明顯分別為敬拜的特別日子。羅馬省長小皮裏紐(Pliny the Younger)寫信(約寫於主後112年)給皇帝他雅努(Trajan),指出基督徒在「指定日子」的日出前聚會(《皮裏紐書信》十96),那毫無疑問是指星期日。《十二使徒遺訓》特別勸勉信徒在主日聚集(十四1),《巴拿巴書信》看它為慶祝主復活的特別日子(十五9)。而且,游斯丁(大約主後150年)詳細描述典型的主日崇拜程序(《護教文》67)。
早期基督徒如何記念主日,到了後來才變得清晰。路加記載特羅亞的基督徒聚集擘餅,可能是一席包括聖餐的晚餐(比較徒二42;林前十一20-22);保羅是特別的客人,翌日就要離開,所以他向聚集的信徒講道(徒二十7-11),這並非甚麼不尋常的做法。《十二使徒遺訓》明顯將主日的擘餅與主餐拉上關係,但除了提及在主日聚會要認罪外(十四1),鮮有提及聚會的其他程序。根據皮裏紐,「在那指定的日子」有兩個聚會:信徒在日出前首先聚集,「像向神明那樣」向基督唱詩,又重申一些道德承諾;然後他們散開,在吃飯時重聚。皮裏紐不是信徒,所以不明白他們共同進餐是為了主餐的緣故;他只關心那晚餐所包含的是否「普遍、無害的食物」(《皮裏紐書信》十96)。
游斯丁對早期主日崇拜的記載最為詳盡(《護教文》67,比較65)。根據游斯丁,聚會以讀「使徒回憶錄」(The
Memoirs of The Apostles,即福音書)開始,「若時間許可」,也讀先知書;然後「主席」講一篇教導和勸勉的道;之後會眾起立祈禱;跟著有人預備主餐,擺放餅和杯。然後主席領禱和讚美,會眾說「阿們」後,執事分派餅和杯給出席的人(又留給缺席的人)。最後為窮人「按各人看為合宜的」去籌款,之後看來就是崇拜的結束。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早期經文沒有將星期日等同猶太人的安息日。路加除了記載保羅於安息日在猶太會堂講道(徒十三14、42、44,十七2,十八4;比較十六13),就很少提到早期基督徒守安息日,也很少提到保羅守安息日,因他要強調的是保羅的宣教策略,而不是他守不守安息日。其實,保羅並不喜歡守特別日子為聖日(羅十四5-6;加四9-11;西二16)。伊格那丟比較「守安息日」和「為主日而活」(《計馬夏內人書》九1)。《巴拿巴書信》看聖經裏的安息日,象徵耶穌再來時設立的安息(十五1-8;比較來四3-11)。游斯丁以安息日代表持久轉離罪(《與特來弗對話錄》12)。在321年君士坦丁宣告星期日為羅馬帝國的官方休息日(《猶斯丁法典》3.12.3),但這似乎與猶太人的安息日無關。在第四世紀末,像安波羅修]Ambrose)和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的教會領袖,根據十誡第四條為星期日不必工作辯護,並為日後天主教和基督教詳盡闡述星期日為安息日鋪路。
因此,初期教會信徒給予星期日──耶穌從死裏復活的日子──特別的地位。它很快變成敬拜的固定日子,當中信徒慶祝基督的復活,並以主餐為中心。無怪乎基督教逐漸脫離猶太教,最終以猶太人的安息日去理解自己的特別日子,並把第四條誡命的條文應用於星期日。
Joseph L. Trafton
另參:「敬拜」。
參考書目:
P. K.
Jewett, The Lord's Day; W. Rordorf, Sun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