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1


“和子”争辩filiopue

/杨牧谷

六世纪教会分裂为西方与东方教会(以及二十世纪合一运动努力撮合二者),皆因
“和子”一词加进尼西亚信条而起。使徒信经(ApostlesGreed)论到圣灵,只说“我
信圣灵”,325年的尼西亚信经仍然是“我信圣灵”,381年却加了“从父和子(
filiopue)出来”,解释圣灵之由出,即由圣父“和子”而出,此议立刻遭到东正教(
Eastern Orthodox)历害的反对。加进“和子”一词,既未事先征询希腊教会的意见,
又没得到公认的大公会议(Council)的认可;希腊教会一发现此事,即怒不可遏,几经
抗议无效,终于引致东、西教会的分裂。近年企图使二派复和的争辩简史,亦是集中在解决“和子”的问题,只可惜收效不著。

东、西方第一次在此问题交锋,是589年的托莱多第三次会议(the Third Council
of Toledo),此会议是为了反对亚流主义(Arianim)而召开。西方接受此说,大约是在
查理曼时代,由西班牙传到法国。681年的君士坦丁堡会议,和787年的尼西亚第二次会议,看来都不知道“和子”引起的严重后果。两个僧侣于809年从查理曼朝廷出发,去耶路撒冷朝圣,他们使用“和子”版本的信经,立刻被奥利华山(Mount Olivet)的修士定为异端,查理曼感到受辱,于同年召开大会,钦准“和子”的使用,使问题更加复杂。

教宗利奥第三(Leo III,795-816)接纳“和子”版本的信经,并且认为它在教义上比较合理;但当查理曼要求他公开接纳此信经为合法,他却拒绝了;利奥不想得罪东方
教会。但此时西方教会差不多已全然接纳。东方教会的阜丢斯(Photius)在教论书信指
出,接纳“和子” 教宗最大的错误,君士坦丁堡会议还定它为罪。当时政治形势逼使教宗非表态不可,但第一个在公开场合使用“和子”的教宗,是1014年的本尼狄八世(Benedict VIII),他是为亨利二世加冕时用的。这种公然表态,好象是肯定了西方接纳“和子”的作法;但在为联合东正教而举行的非拉拉一佛罗伦斯会议(Council of
Ferrara-Florence,1438-1445),西方教会对整个“和子”的辩论,理据甚弱,有些地
方还显出对历史上曾出错的问题未能把握。

此次会议原在非拉拉举行(1438-1439),“和子”争辩来到死角,不能转圜。希腊
教长合理地提出,无论“和子”教义有多正确,未征询希腊教会同意,就私下把“和子”一语加进去,是不合法的。与会者对此问题争持不下,教宗欧革纽四世(Eugenius IV,1431-1447)不能再容忍,便改在佛罗伦斯举行。会议重开,大家同意不再讨论“和子”的问题,集中处理有关之教义,即“圣灵之由出”(the Procession of the HolyGhost)

问题的要点是:圣灵到底是由圣父而出,还是由圣父与圣子(即“和子”而出?东
正教坚持前者,西方(拉丁)教会则坚持后者,在会议中,伯撒连(Bessarion,1395-
1472)宣告了著名的“默认教义”(Oratio Dogmatica)一语,意思是说,拉西与希腊教
会均承认圣灵是由圣父与圣子而出,而希腊教会亦从没否认圣灵也是由圣子而出,故现时的歧见其实只是历史的问题,不是教义的问题。会议又再陷于激辩,却没一致的意见。东正教希望看见教会复和的人,甚至运用“圣徒无误”为理由,指出昔日东、西方圣徒(指双方之主教和教长)在教义上不可能出错,故他们都相信同一的真理,只是表达方法不同而已。

但东正教是否真正相信圣灵也是由圣子而出呢?看来这是东正教主张复和之人热心
的联想而已,“和子”教义的争辩,其实颇能反映出两派在一些重要问题的分歧。
约翰福音十五26说圣灵是“从父出来”,东正教坚持圣灵单一之源,正是本于这节
经文,另外两个理由是尼西亚信经的原版本,以及父是三位一体神独一的源头,他们称之为父的“君尊”地位。圣灵之由出应分作两个不同层次来了解,首要者是永恒的、形上的由出,从这层面而言,圣灵只可能是单从圣父而出,而且也是属于时间内的“使命”,圣灵是由圣父和圣子差派出严寒是属于圣三一神的启示,始于五旬节。东正教认为两层次的意义绝不容混淆。

西方教会则本于圣灵受托的使命,和圣三一神不容分割作理据,故圣灵若是由圣父
而出,圣父与圣子又是不能分的,这就等于说圣灵是由父和子而出了。

东正教拒绝出席1870年召一的梵谛冈会议,理由正是他们不能与这种异端有任何关
系。

历来都有人想调解这两派的分歧,大马色的约翰(John of Damascus)提出休正的版
本,说圣灵是“从父透过子”而出(from the Father,through the Son),这说为旧天
主教、东正教,和安立甘大公教在波昂(Bonn)召开的会议接纳,他们并且宣布把“和子”加入信经是不合法的。但更为大多数教会接纳的,可能就是十五世纪佛罗伦斯会议所定下的原则——信仰合一,礼仪各异。

参考书目:
有关此教义的争辩过程,第一手资料可参Concilium Florentinum,Documenta et
Scriptores,Deitum consilio et impensis pontificii Institi Orientalium Studiorum(Rome,1940-),esp.vol.v,the Acta Graeca,ed,with Lat,tr,ty J.Gill,S.J
(1953),and vol.vi,Acta Latina,ed,G,Hofmann,SJ.(1955);英文可参标准的教会历史书,及教义发展史,如凯利著,《早期基督教教义》康来昌译,华神,1984(J.N.D. Kelly,Early Christian Creeds,1950,PP.358-67);A.E.Burn,Some Spanish MSS of the Constantinopolitan Creed,in JTS IX(1908),pp.301-3;dG.B.Howard,The Schism between the Oriental and Western Churches,with special references to the addition of the Filioque to the Creed (1892);V.Lossky,’The Procession of the Holy Spirit in the Orthodox Triadoloty,Eastern Chruches Quarterly VII(1948),suppl,issue2,pp.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