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礼SACRAMENTS
摘自圣经新辞典
「圣礼」(拉丁文:sacramentum)一词作为专门神学上的用语,是指基督教信仰中的某些仪式,这用法是属于那个远较新约为晚、重教义诠释的年代。例如,武加大〔通俗拉丁文圣经〕译本在某些地方采用 sacramentum 一字来翻译希腊文的 mysterion (弗五32;西一27;提前三16;启一20,十七7),而 mysterion 较常译作 mysterium (*奥秘)。早期教会采用 sacramentum 一词来泛指任何宗教仪式或神圣的事物。
在日常惯用语中,这字有两方面的应用: (1) 指法律诉讼中控辩双方交由公众保管的抵押品或保证金,后来被没收作神圣用途; (2) 指罗马士兵向皇帝所许的誓言,后来引申指任何誓言。这些概念后来结合起来,产生一种神圣仪式的观念,这神圣的仪式成为一项抵押或保证,接受的人必须宣誓效忠。渐渐地,「圣礼」一词专指神所设立的两个主要礼仪──洗礼和主餐。然而,它的广义仍沿用多个世纪。圣维克多的笏哥(Hugo of St Victor,第十二世纪)可以论及三十个圣礼之多,但与他同时期的伦巴都(Peter Lombard)却只算出七个。后一计算法为罗天主教会正式采用。
改革宗教会和罗马天主教会一致接受圣礼是一个外在而可见的记号,由基督设立,用以阐明和保证一份内在和属灵的福气。这个定义其实深受奥古斯丁的教导和语言所影响。奥氏表示,可见的形式在某方面乃不可见的事物之肖像。当基督设立〔礼仪〕的语句加进了这个「元素」或可见的形式时,一个圣礼便产生,因此圣礼可被称为「可见的道the visible word」。(见Augustine, Tracts on the Gospel of John 80; Epistles
98; Contra Faustum 19. 16; Sermons, 272。)
新约圣经是否教导所有基督徒都必须遵守圣礼呢?当他们接受圣礼时,他们得到甚么属灵益处?这些益处又是怎样传达的呢?
要继续施行的圣礼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 它们是基督所设立的; (2) 祂清楚命令要人继续遵守它们; (3) 它们主要象征神的作为,而这些作为是福音启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这三个条件,只有两项圣礼是所有基督徒都必须遵守的;至于其他的所谓圣礼(即坚信礼、授圣职礼、婚礼、补赎礼、临终涂油礼),我们并没有圣经的依据把它们跟*洗礼和*主餐看齐。
洗礼和主餐从起初就与福音的宣讲和教会的生活连在一起(徒二41-42;参:林前十1-4),它们与旧约所规定必须遵守的割礼和逾越节也有关连(西二11;林前五7,十一26)。基督徒生活的开始和延续都与圣礼有关(徒二38;林前十一26)。圣经论到信徒遵守圣礼的经文,隐含了一些关乎圣洁和完全的最深邃教训(罗六1-3;林前十二13;弗四5),而许多经文虽没有明确地提及圣礼,实际上却以圣礼为背景(如:约三,六,十九34;来十22)。复活的主向门徒颁布大使命,要他们出去对万民传福音时,特别吩咐他们为信徒施洗,并显然意味他们要守主餐(太廿八19-20)。基督应许与祂的仆人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而祂所交给他们的工作,包括圣礼的施行,将不会在那日之前结束。保罗亦毫不怀疑主餐会继续下去,以表明基督的死,直至祂再来(林前十一26)。虽然马太和马可没有记下「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这项命令,但初期教会守圣餐的习惯(徒二42,廿7;林前十16,十一26)乃是证据,足以弥补这一点。
圣礼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们乃由基督所设立和命定。圣礼中的元素本身并没有甚么能力,重要的是人忠心地施行圣礼,因为藉它们,人与基督的死和复活联合(罗六3;林前十16)。赦罪(徒二38)、洁净(徒廿二16;参:弗五26),和灵性上的复活(西二12),都与洗礼有关。透过圣餐,人有分于基督的身体和血(林前十16,十一27)。当我们的主谈到祂的死时,祂将受洗和喝杯相提并论;而当教会想到她庄严的职责时,也存相同的观念(可十38-39;林前十1-5)。
圣礼是立约的仪式:「这杯是……新约」(路廿二20;林前十一25)。我们受洗是「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太廿八19)。新约始于基督的受死牺牲(参:出廿四8;耶卅一31-32),神透过祂在福音里和在圣礼里的道和应许,将约的福气赐给我们。有清楚的证据显示,很多人在使徒时代透过同时间圣礼的施行和道的宣讲而得福(徒二38起)。因此,圣礼的施行要伴随福音的道或应许才能发挥意义和效能。那些只领受过约翰的洗礼的人要「奉主耶稣的名」重新受洗(徒十九1-7)。另一方面,也有象显示,有些人纵使接受了圣礼,却得不到属灵的益处(徒八12、21;林前十一27,十5-12)。至于哥尼流和他的全家(徒十44-48),则是例证,表明有些人虽然还未接受洗礼,但已获得洗礼所印证的恩赐;然而,他们仍然领受这圣礼作为赐福的媒介和当尽的责任。
新约没有暗示圣礼的施行与人的灵性两者之间会出现冲突。当信徒能恰当地领受时,圣礼的确可以赐予福气。然而这些福气并非局限于施行圣礼的场合;透过圣礼所赐予的福气,亦不会跟圣经所强调的信心和虔诚产任何矛盾。按圣经原则施行的圣礼,能不断叫我们回想我们救恩的伟大基础──基督的死和复活,并提醒我们要在生活行为上与所蒙的呼召相称。
书目:O. C. Quick, The
Christian Sacraments, 1932; G. Bornkamm in TDNT 4,页826-7; J. Jeremias, The Eucharistic Words of Jesus,
1955; W. F. Flemington, The New Testament Doctrine of Baptism, 1957; A. M.
Stibbs, Sacrament, Sacrifice and Eucharist, 1961; G. R. Beasley-Murray, Baptism
in the New Testament, 1962; J. I. Packer(编),Eucharistic Sacrifice, 1962; D. Cairns, In Remembrance
of Me, 1967。
R.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