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7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呂沛淵牧師編著,卷四  ,第十八章

卷四  神藉著外在的施恩媒介召請我們進入主基督裡的團體,  並保守我們在其中。
第十八章  天主教的彌撒:不僅褻瀆而且毀滅了聖餐

第十八章  天主教的彌撒:不僅褻瀆而且毀滅了聖餐

[4.18.1] 羅馬天主教對聖餐的教義
[4.18.2-3a] 彌撒是羞辱主貶低他受死的功效
[4.18.3b-4] 彌撒否認主基督為我們只是一次受死剝奪其帶給我們的恩福
[4.18.5-6] 主的受死是一次作成且永遠有效
[4.18.7] 在聖餐中人是領受者,在彌撒中人是施予者
[4.18.8] 私人的彌撒是棄絕了主的晚餐
[4.18.9-10a] 早期教父並未將彌撒視為獻祭
[4.18.10b-11] 聖餐是頌讚的祭
[4.18.12] 聖餐與舊約獻祭的區別
[4.18.13] 獻祭的性質
[4.18.14] 彌撒的販賣
[4.18.15] 彌撒等同於異教習俗
[4.18.16] 基督教會的「感恩祭」是與贖罪無關
[4.18.17-18] 聖經描述真正的感恩祭彌撒是冒牌假貨
[4.18.19-20a] 基督教會只有洗禮和聖餐兩個聖禮
[4.18.20b] 不可添加新的聖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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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1] 羅馬天主教對聖餐的教義
DAY 315 林前1123-30;來925-28

撒但以這些類似的詭計企圖以濃厚黑暗籠罩且玷污主的聖餐並且想要污穢它攔阻聖餐的純潔在教會中蒙保守。然而最為恐怖可憎的是魔鬼捏造了另一個儀式,不僅是抹黑及扭曲了聖餐,乃是徹底除去與廢除主的聖餐,想要將之從人的記憶中消失。這是魔鬼以極為惡毒的異端,幾乎弄瞎了普天下人的眼睛,即「彌撒是再次不斷的獻祭,使人得蒙赦罪」的教義。

我們不必詢問那些較有理智的經院神學家,當初怎麼會接受這教義。他們是何等狡猾詭詐!不論他們如何為此異端教義詭辯,一切聖徒都當堅定拒絕,因為這些異端教訓是以黑暗來遮蔽聖餐的光明。我們完全棄絕這些教訓,並勸讀者們明白我們在此所反對的,是羅馬天主教的敵基督,以及牠所用的假先知,他們的教訓污穢了全世界:即彌撒是祭司的工作,神甫將基督獻上為祭,凡參加彌撒獻祭的百姓都藉此功德而得神的恩寵;換言之,彌撒是贖罪祭,並且神甫和百姓藉此叫神與他們和好。

彌撒不但成為非常受歡迎的觀念,這儀式本身已經被設計為挽回祭,為活人和死人除罪而平息神。天主教在彌撒中所用的言語,表達此涵義;他們天天行彌撒,不可能有另外的意義。我們知道這瘟疫的根源有多深入,其隱藏在美麗外貌底下有多誘人,其冒充基督的名有多可怕,並且相信「彌撒」此詞總結全部信仰的人是何等的多。然而我們以神的聖道清楚證明彌撒是異端教訓:雖然帶有華麗裝飾,卻顯示侮辱基督、埋葬並壓制他的十字架、將基督的死歸於虛無、奪去他受死所帶給我們的福分,並削弱且毀壞聖餐(我們藉此記念他的死)。當彌撒謬論遭到這最堅固的斧頭(即神的話)的砍除,豈不是能徹底把它的根條滅除淨盡嗎?難道這些外表華麗的裝飾,能敵擋真光照出隱藏在其下的邪惡嗎?


[4.18.2-3a] 彌撒是羞辱主,貶低他受死的功效
1/17/2019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DAY 316 717-19
       
我們現在根據聖經證明彌撒的五大禍害:第一,彌撒是對基督的褻瀆和羞辱,是我們無法忍受的。因為父神設立主基督為大祭司,不是暫時的,乃是永遠的。所以他永遠是我們的唯一中保,不需要有其他人(教皇與神甫)來接替他。但是羅馬天主教卻按立神甫為祭司與中保,代代相傳繼承主基督的位置;這其實是竊奪了他的永恆祭司職分。基督既是永恆的,不需要一位取代他的繼承者。由此可見,父神宣告基督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設立基督永恆祭司的職分(來5610717219111021;詩1104;創1418)。羅馬天主教說天天獻彌撒的神甫,是代替基督的繼承者。因此竊取他的尊榮,想奪去基督永恆祭司職分。主基督不受死亡之攔阻,他與眾不同,不需要代替者(來723)。所以,不論他們怎麼辯,都是徒然的;因為由必死的人擔任祭司職分,這舊約作法已經過去了。那永恆的基督是獨一無二永恆的祭司(來717-19)。
       
彌撒的第二大禍害:壓抑貶低基督受死的功效。彌撒是每日在祭壇上不斷的獻祭贖罪,等於是埋葬了基督十字架受死的一次永遠的果效,並叫基督的十架贖罪落了空。這的確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基督在十架上將自己獻為祭,使我們得贖成聖到永永遠遠(來912),無疑這獻祭功效存到永遠。基督「如今在這未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926);「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1010);「基督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4);「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101826)。基督在十字架上最後一句話「成了」(約1930),見證了他一次的獻祭,已經成就一切關於我們救恩的事。



 [4.18.3b-4] 彌撒否認主基督為我們只是一次受死,剝奪其帶給我們的恩福
DAY 317 101826

天主教每天施行彌撒獻祭,不計其數,難道不是要貶低且廢除基督的受死十架贖罪的一次與永遠果效?他們詭辯說彌撒獻祭並不是重複獻祭,乃是同一個獻祭重複運用,使之生效。反駁這詭辯是輕而易舉的事。因為基督從前一次將自己獻為祭就永遠有效,並不需要靠神甫天天施行運用,核准其生效。主基督的十架獻祭,所帶給人的果效益處,是藉著傳講福音和施行聖餐而來。所以,保羅說「我們逾越節的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57),並且他勸我們守節領受聖餐(林前58)。這就是神將基督的獻祭果效運用在我們身上的正確方式,即藉著聖道和聖餐,叫我們藉著信心領受享有之。


天主教為了狡辯其彌撒謬論,引用瑪拉基書111所說,人將在各處奉神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其實,這是先知預言外邦人將蒙恩召來敬拜神,先知用舊約禮儀來預表萬國萬民都要來獻上屬靈的敬拜,以此說明外邦人在新約時期也享有福音的恩典。先知常用他們當時人們所熟悉的敬拜禮儀,來描述新約時代藉著福音所啓示的真理。例如:萬民上耶路撒冷代表歸向耶和華(賽22-3;彌41-2);送各種禮物代表信徒對神的頌讚(詩68297210-11;賽606);夢和異象代表信徒將在基督的國裡對神更豐盛的認識(珥228)。瑪拉基書所說的與以賽亞書的預言相似:以賽亞說將有三個祭壇設立在亞述,埃及,以及猶大(賽19192324)。請問這些祭壇在何時何地設立呢?顯然這預言是指各國人民在基督的國裡敬拜神,是屬靈的應驗。天主教強解瑪拉基書,則也必須強解以賽亞書,扭曲這些經文來支持其彌撒謬論。教皇黨徒只要好好思考按正意解經,就必須承認舊約先知是用適合當時代的預表,來預言對神屬靈的崇拜將會延伸到普天下。萬國中眾信徒現今真正的向主獻祭,並將純潔的供物獻與神(羅1211516;來1315;彼前25)。



[4.18.5-6] 主的受死是一次作成且永遠有效
 DAY 318 911-1415-17 , 1/19/2019
   
彌撒帶給人的第三大禍害是叫人忘記基督的死是一次的永遠有功效的。基督的死是真實且獨特的,一次的且永遠有效;而彌撒卻說他不斷的受死被獻上。眾所周知,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他的遺囑才發揮功效,照樣我們的主藉自己的死確認他的遺命發生功效,已經賜給我們赦罪和永義(來915-17)。然而那些人擅敢修改(將新奇事物加添在)這遺囑上,彌撒就是否定基督的死是一次永遠的,將其獨特成就的果效廢棄了。彌撒豈不就是新發明的遺囑,與聖經所說完全不同麼?天主教在彌撒中向人應許新的赦罪方式,以累積功德來得著稱義;每次彌撒就是遺囑生效,以至於死亡遺囑的次數與彌撒的次數一樣多。這樣,基督被說成來臨無數次,受死獻祭無數次,並藉著在無數的彌撒中不斷的死,使無數次的遺囑生效。事實上,基督必須藉著無數的死亡,使無數在彌撒中的遺囑得以批准。
       
由此可見,彌撒使基督的一次受死之永遠功效蕩然無存,而且彌撒的教導說基督必須重新不斷的死,多次獻上,多次受苦。這是何等悖逆的謬論。希伯來書作者已經指明彌撒說法的錯謬:假若基督需要多次的將自己獻上,那麼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來925-26)。無論教皇黨徒如何辯解他們的動機,彌撒的謬論是不敬虔和邪惡的異端。雖然他們多次辯說彌撒獻祭是無血的獻祭,我們堅持說人的說法不能改變獻祭的本質;因為神設立的獻祭贖罪,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聖經明確教導我們「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獻祭贖罪必須流血,這是不能改變的準則。
       
 彌撒的第四大禍害,是剝奪了基督的死所帶給我們的益處。因為彌撒攔阻人承認與默想基督的死所已經成就的果效。當人們在彌撒中看見新的救贖,他們就不會相信自己是藉基督一次的死得著永遠果效,已經蒙救贖了!當人聽見有新的赦罪在彌撒中,他就不會確信自己的罪已經得赦免了!天主教狡辯說,人們在彌撒當中得蒙赦罪,是因這赦免早已藉基督的死被買贖了。其實,這不過是誇耀說,基督對我們的救贖,完全必須倚靠我們救贖自己,藉著彌撒作為生效的條件。這就是撒旦的牧者所到處傳揚的「神人合作」信息,並且他們以咒罵、刀劍火刑逼迫反對的人。教皇黨徒在彌撒中將基督向父神獻為祭,藉此彌撒行動為他們獲得赦罪,也使他們參與基督的受難,所以他們也有功德。
       
然而此異端謬論所說的,不過是以基督的受難作為榜樣,教導人們相信是自己藉著彌撒救贖自己。但是基督設立聖餐的目的,並非要我們獻祭贖自己的罪,乃是記念且確信我們已蒙赦罪,主吩咐我們默想他為我們一次獻上就已經完成了永遠贖罪,除去了罪惡,平息神忿怒。我們單單明白基督是惟一的祭物,還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同時相信只有一次的獻祭,使得我們的信心專靠基督的十字架(來122),不倚靠人為的彌撒。


[4.18.7] 在聖餐中人是領受者,在彌撒中人是施予者
DAY 319 1930;來726-281320-21 , 1/20/2019
    
最後要指出,羅馬天主教高舉彌撒導致的第五大禍害是:剝奪、毀壞且廢除了主的聖餐(就是主吩咐我們遵守,為了記念他受難的聖禮)。事實上,聖餐本身唯獨是神所賜我們的恩典,我們應當以感恩的心領受。天主教卻教導彌撒的獻祭,是人向神付的代價,而且神領受人所付出的代價作為補償。這彌撒獻祭與主晚餐聖禮的極大差別,在於在彌撒中「人是施予者」,在聖餐中「人是領受者」。人的忘恩負義何等嚴重,他本當承認和感謝神對他豐盛的賜予,但他反而將神視為必須回報他的獻祭!(見羅1133-36
      
神在聖餐中向我們應許:藉著基督的死,我們不僅重生了,並且繼續不斷永遠活著,因為基督已成就了救恩的每一部分。然而彌撒所教導的截然不同,即基督必須天天被獻為祭,他的獻祭對我們才可能有任何的益處。
       
神吩咐在我們教會的公眾聚會中施行聖餐,教導我們眾信徒在基督裡彼此交通合一。然而彌撒的獻祭反而拆毀、分裂這交通團契。因為自從中世紀此錯誤教訓流行之後,教皇黨徒要神甫作祭司,替信徒施行獻祭,將聖餐交給神甫獨佔(不准信徒領杯

教皇黨徒也在這時候開始施行私人的彌撒,這等於是說彌撒是私人參加(排除公眾信徒),而非主所建立的信徒合一。因為那私人彌撒成為神甫的特權,自己吃他所獻上的彌撒祭,這樣做等於是將自己從眾信徒當中分離出來。我稱之為私人的彌撒(僅有少數人參加),因為這不是眾信徒一同領受主的晚餐。

DAY 320 2217;林前1016 , 1/21/2019
[4.18.8] 私人的彌撒是棄絕了主的晚餐
       
我們無法確實知道「彌撒」此詞從何而來,可能是來自「所獻上的祭物」。這可能是為什麼古代作家通常用此名詞的複數型態。總之,私人的彌撒與基督所設立的聖餐完全相反,因此褻瀆主的聖餐。因為主吩咐我們的是什麼呢?豈不是要我們大家拿著共享(路2217)?保羅教導信徒該怎樣遵守主的吩咐呢?豈不是要我們一起同領餅杯,同領他的身體和血(林前1016)?所以,當一個人領聖餐而不分給其它信徒時,這與聖餐有相似之處麼?
       
然而他們居然說,這是一個人替整個教會的人領聖餐。這是根據聖經什麼吩咐呢?一個人竟敢私自搶奪整個教會應當共享的福分,豈不就是嘲笑神嗎?因為基督和保羅所說的話是清楚明白的,我們結論說:當擘餅聚會不是眾信徒同領主的身體時,這絕不是主的聖餐,乃是虛假荒謬的冒牌貨。而且錯謬的模仿是對聖餐的敗壞。此外,敗壞了如此偉大的奧秘是極大的惡行。
       
因此,私人的彌撒是邪惡的濫用主的聖禮。並且,因在信仰上的錯謬常常衍生另一錯誤,私人彌撒的作法一旦混進教會,教會裡各處小團體私自施行無數的彌撒,並且將信徒分來分去。主吩咐我們大家應當一起同領聖餐,為了表明信徒的合一在主裡合一的奧秘。天主教在彌撒中告高舉聖餅,要信徒膜拜,他們敬拜聖餅代替基督,這是偶像崇拜。他們所誇口的彌撒是如此敗壞,否定了真實敬虔的信仰。主設立聖餐,我們信徒當以敬畏神的心,遵行基督的吩咐,才能真實享有在基督裡的交通團契。


 [4.18.9-10a] 早期教父並未將彌撒視為獻祭
DAY 321 撒上1522;來54-5, 1/22/2019
       
彌撒沒有聖經根據,也沒有古代教會的先例。早期教會較為潔淨,沒有這邪惡的儀式。不論教皇黨徒中無恥的人多麼抵賴,顯然整個教會歷史的明證是不容否認的。愈詳細的研究古代教父著作,愈證明事實如此。我們在結束前,要請主張彌撒的人反省,他們既然知道「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他們怎能相信神會喜悅彌撒獻祭呢?因為這不是神所吩咐的,也沒有聖經任何一句話的根據。
       
此外,他們知道聖經清楚的吩咐:沒有人自取祭司的尊榮,唯要蒙神所召(就如亞倫那樣);事實上,連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祭司,乃是順從父神的呼召(來54-5)。他們必須證明是神設立他們的祭司職分,否則就必須承認這祭司的尊榮不是來自神,乃是他們自己邪惡的僭妄自取。事實上,他們一點也不能證明其祭司職份來自神的呼召。那麼,他們所獻的彌撒祭也就虛空無用了,因為沒有祭司,就不可能有獻祭!
       

若有人斷章取義的引用古代教父的著作,想以他們的權威來支持彌撒獻祭,則我們簡短答覆:教皇黨徒所捏造的彌撒獻祭,絲毫沒有古代教父的支持。古代教父的確用過「獻祭」此詞,然而他們清楚解釋其意思是指基督(他們處處宣稱他是我們唯一的祭司)在十字架上作成獨一無二的獻祭。奧古斯丁說「希伯來人在所獻給神的祭物上,慶祝等候那在未來基督獻與神的祭;基督徒則是藉著聖餐領受基督的身體,慶祝記念那從前一次獻上的祭」。更詳細的說:那些動物的祭物預表基督的身體,就是他為我們的罪獻為祭;也預表基督的血,就是他為赦免我們的罪所流出來的。此外,我們在聖餐中感恩記念基督為我們捨身流血。



[4.18.10b-11] 聖餐是頌讚的祭
DAY 322 22031 1/23/2019
       
奧古斯丁在許多作品中,解釋聖餐無非是頌讚的祭。最後,他的作品中重複說到主的聖餐之所以被稱為獻祭,完全是因聖餐是記念、描繪、見證那獨一無二、真正獨特的獻祭,基督藉此獻祭已經為我們贖罪。奧古斯丁在《論三位一體》書中論到基督那獨一無二的獻祭,這樣結論說:「在獻祭中,應當注意四件事,向誰獻祭,誰獻祭,獻什麼,為誰獻祭。因此,那獨一無二的真中保,藉著獻上平安祭使我們與神和好,他與所獻給的父神是合一的;他為我們獻祭,叫我們在他裡面合而為一;他是那獻祭的,他獻上自己為祭物,祭司與祭物是同一的」。屈梭多模的教導也是一樣。教父們將祭司職分的尊榮,都歸給基督,奧古斯丁甚至說,若有人說主教是神和人之間的中保,這就是敵基督的聲音。
       
我們並不否認在聖餐中基督的獻祭是明確彰顯出來,甚至他的十字架是活畫在我們眼前,就如保羅說當基督的十字架向加拉太信徒傳講時,主基督釘十字架活畫在他們眼前(加31)。我們也知道一些古代教父對聖餐中記念主的解釋是錯誤的,不符合主所設立的這聖禮,因為他們對聖餐的說法,有些看來是說重複或重新的獻祭。因此,敬虔的心要倚靠神的純潔簡明的命令,不倚靠人的遺傳。我們稱之為主的聖餐,因為聖餐的權威唯獨來自他。
       
其實,他們的作品顯示他們對聖餐的奧秘是持著敬虔正統的態度,並且我們也沒有發現他們有任何意圖要貶損主獨一無二的獻祭,所以我們不能斥責他們是不敬虔的;然而,我們仍認為他們要為所犯的錯誤負責,這罪是無可推諉的。他們跟隨猶太人獻祭的方式,越過基督對聖餐所定規的,超過福音所許可的。所以,我們可以怪罪他們過於按照舊約獻祭解釋聖餐,而不是以單純真實的根據基督的吩咐來解釋,反而是太過於轉向律法的影兒。



[4.18.12] 聖餐與舊約獻祭的區別
DAY 323 林前1120-34 1/24/2019
        
舊約的獻祭與主的聖餐有重要的區別若任何人認真查考就會發現摩西五經的獻祭與我們的聖餐的區別是主的話所定立的。雖然舊約獻祭所預表的(對於當時猶太人)與主基督的死(現今聖餐對基督徒所彰顯的)是相同的果效(利15),然而表明的形式不同。因為在猶太人中利未等次的祭司,授命在施行獻祭預表基督將來的獻祭;那獻上的祭物代替基督;這些祭物必須在祭壇上。簡言之,獻祭有關的一切事物,都是要在百姓眼前活畫出獻祭給神,以作為贖罪。
       
然而在基督的獻祭完成之後,主給我們設立另一方式,將神的兒子向神獻祭所帶來的恩福,傳達給信徒。所以,主賜給我們的是擺聖餐的桌子,而不是將祭物獻給神的祭壇;在新約裡,神沒有按立祭司叫他獻祭,乃是按立牧師將主的聖餐分給信徒。聖禮的奧秘越高貴和聖潔,就越應當以虔誠敬畏的心來對待。
       
由此可見,我們要棄絕一切人悟性的臆測,而專靠聖經的教導,這才是最安全的。誠然,我們若思考聖餐是主親自的設立,而不是出於人的想法,我們就沒有任何理由容讓人的權威或傳統習俗,誘惑我們絲毫偏離主的吩咐。所以當保羅看到哥林多教會的聖餐禮中,已經遭到歪風的滲入,他要除去他們一切的錯謬,就立刻叫他們歸回基督設立聖餐的吩咐(因這是最快速的方法),不可加添任何人為作法,顯示領聖餐的不變法則,是唯獨遵行基督的吩咐(林前1120-34)。


[4.18.13] 獻祭的性質
DAY 324 2936;約1930 1/25/2019
       
教皇黨徒企圖混淆「獻祭」與「祭司」用詞的真義,我們根據聖經簡明解釋上述討論中「獻祭」與「祭司」的意思,以正視聽。天主教將「獻祭」此詞延伸代表一切教會禮儀與宗教行動,是毫無根據的。依照聖經一貫的用法,「獻祭」包括凡所獻給神的,我們必須作一區分,按照摩西律法的獻祭所預表的,解釋各自的意義,因為主定意藉著律法時代的影兒,表達獻祭的普遍真理。雖然舊約的獻祭有各類形式,然而仍可分兩大類。第一類的獻祭是除罪,平息神的忿怒,為了在神面前贖罪;第二類的獻祭是表達敬拜神,見證虔誠,包括三種獻祭:祈求神(求神施恩憐憫),感謝神(為了表白心中為所蒙之福獻上感謝),表達敬虔(重新確認聖約且還願)。這第二類的獻祭,包括燔祭、舉祭、奠祭、獻初熟之果,以及平安祭。
       
我們按照這兩大類來區分獻祭,為了教導的緣故,我們稱第二類獻祭為「虔誠頌讚的祭」,因為這包括對神的敬畏和崇拜,是信徒所當向神獻上的;我們也可以稱之為「感恩祭」,因為惟有那些深受神恩的人,才會將自己和自己的行動全然獻與神,回報神恩。關於第一類獻祭,我們可稱為「挽回祭或贖罪祭」。除罪祭的目的是要平息神的忿怒,滿足他的公義,並洗淨罪惡、潔淨罪人,使他們脫離罪污而重新恢復義之純潔,就可再次蒙神眷佑。在律法之下所獻上的祭物是為了贖罪(出2936),被稱為贖罪祭,並不是因為這些祭物本身能恢復蒙神喜悅或除掉罪惡,乃是因為它們預表那將來的真正獻祭,就是唯獨基督一次獻祭所最終成就的,因為沒有其他獻祭能作成。而且這獻祭是基督一次作成的,因為其果效和能力是永遠的,就如基督親口所說的「成了」(約1930);換言之,為了重新使人獲得父神的恩寵,使罪人獲得赦罪、義、救恩,所必須的一切條件,基督藉此獨特的獻祭都成就了。而且這是如此完美完全的獻祭,以後再也不需要任何其他祭物,再無獻祭的餘地了。


[4.18.14] 彌撒的販賣
DAY 325 2615;來54 1/26/2019
       
我們結論說,若任何人以為藉著繼續不斷的彌撒獻祭,他能得蒙赦罪、平息神,以及獲得功德為義,這是極其邪惡的罪、不可容忍的褻瀆,因為這是反對基督和他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死,一次永遠的獻祭。彌撒一事無成,只是宣告藉著施行新的獻祭,使人參與基督的受難,使人得到功德。
       
並且教皇黨徒的瘋狂是肆無忌憚的,他們說彌撒獻祭不僅足以滿足整個教會的普遍需要(他們說這還是小事),他們還加上說神甫有權隨己意將之特別施行在這人或那人身上,只要當事人願意出錢購買彌撒作為商品。他們雖然不像猶大所要求的那樣高價,然而仍是效法猶大要求相似的數目。猶大為了三十塊的銀子出賣了基督(太2615);這些人根據法國的算法,為了三十塊的銅幣出賣了基督;猶大只出賣了基督一次,然而這些人的出賣,只要找到顧客,真是不計其數。
       
我們也否定這些天主教神甫是祭司,因為祭司的定義是藉獻祭為子民向神代求,因此平息神怒而為人贖罪。因為基督是新約中惟一的大祭司(希伯來書第九章),是獨一無二的祭司,舊約以來的祭司職分都已更換,一切祭司職分都已經結束終止。唯有基督的祭司職分是永恆的,這是顯而易見的,何況聖經特別提及此真理(56)

事實上,當神取消了過去的祭司職分時,沒有設立任何新的祭司職分,希伯來書作者所論證的是無法反駁的:「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來54)。這就足以證明今日已經沒有聖經所說的祭司存在。那麼教皇黨徒是褻瀆神的,他們以在彌撒中撕裂基督身體為傲,竟敢大膽稱自己為永生神的祭司?


[4.18.15] 彌撒等同於異教習俗
DAY 326 16-1028-9 1/27/2019
       
伯拉圖在他的《共和國》書中討論古代獻挽回祭的習俗,並且嘲笑當時的墮落和邪惡的人,愚昧的自信他們可以這些獻祭來掩飾自己的惡行,好像眾神明看不到真象。這些人以為已經與神明談好條件,就更加放縱自己行惡。
       
他的描述似乎在描述現今彌撒中的贖罪祭。欺騙人或佔人便宜,人人皆知是不對的;惡待寡婦、搶劫孤兒、傷害窮人,用詭詐奪取他人財產、以偏見偽證侵占他人東西、用暴力恐嚇壓迫人,大家公認是不虔不義的行為。怎麼會有這麼多的人膽敢不斷的行這些罪惡,以為自己不會受到刑罰呢?我們若仔細察看,就會發現最主要的原因在於:他們相信藉著彌撒獻祭付出代價,就能平息神怒,至少可以此容易方式將功贖罪。
       
伯拉圖取笑這些人既野蠻氣又愚昧,因為他們以為彌撒的贖罪祭能補償他們當受的刑罰,不然他們就必須在陰間裡受苦。那麼今日一年一次的紀念獻祭,以及大多數的彌撒,其目的何在?豈不是要讓那些終生殘忍行惡的暴君,或罪大惡極的強盜,或肆無忌憚犯罪的人,能利用彌撒來付代價贖罪,使他們脫離煉獄的火嗎?
       
聖經更是清楚明說祭司違背聖經犯罪失職,其罪何等嚴重(16 29),今日天主教的神甫如此任意妄為,胡亂行彌撒,其禍害是何等深重呢!


[4.18.16] 基督教會的「感恩祭」是與贖罪無關
DAY 327 121;彼前25-6 1/28/2019
        
如前所述,獻祭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贖罪祭,第二類是我們所稱為「感恩祭」,包括一切有關愛的本分職責。當我們盡職責來愛戴擁抱弟兄時,我們是在主內的肢體裡尊榮他。我們所有的禱告、讚美、感恩,以及敬拜神的一切行動,都包含在獻上感恩祭之內。因為這一切的事,都倚靠那更大的獻祭,即獻上我們的靈魂身體分別為聖,成為主的聖殿(林前316)。因為我們以外在行動來事奉神,是不夠的,我們當先將自己、然後自己所有的都要分別為聖獻與神,好讓凡在我們裡面的都用來榮耀神,並且熱烈盼望想要更加榮耀神。
       
這一類的獻祭與平息神的忿怒、蒙赦罪、積功德是毫無關連;它惟一的目的是尊神為大並高舉他。如此的感恩祭,只有在已蒙赦罪、與神和好之後才能獻上,蒙神悅納。如此獻上感恩祭,對教會而言是必須的,不可缺乏的。根據我們在上面所引用的先知的話,只要神的眾百姓存留在世,就必永不止息。這就是以下這先知之言的真義:「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瑪111)。我們千萬不可除掉這感恩的祭!
       
因此保羅勸我們「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彼前25-6)。保羅在此說這事奉是「理所當然的事奉敬拜」很有意義;因為他在此處是指向神屬靈的敬拜,是與摩西律法的獻動物為祭,作暗示性的對比。希伯來書告訴我們行善和捐輸的事,是蒙神喜悅的祭(來1316)。使徒保羅接受了腓立比信徒慷慨的奉獻,來補足他的缺乏,被稱為極美的香氣,神所喜悅的祭物(腓418);這樣,信徒一切的善行都是屬靈的獻祭。


[4.18.17-18] 聖經描述真正的感恩祭,彌撒是冒牌假貨
DAY 328 1412;來1315 1/29/2019
       
聖經上有許多的用詞描述感恩祭。當神的百姓仍在律法的訓蒙之下,先知清楚宣告在這些獻上動物的祭底下,隱藏著一真理(是基督教會和以色列子民所共同領受的)。所以大衛禱告,願他的禱告如馨陳列在神面前(詩1412)。何西阿將感恩描述為「嘴唇的祭代替牛犢獻上」(何142);大衛在別處也稱這些感恩祭為「以感謝獻上為祭」(詩50235119)。希伯來書也稱這些感恩祭為頌讚祭,並描述它們就是「那承認主名的人嘴唇的果子」(來1315)。主的晚餐與感恩是密不可分的,因為當我們在聖餐中表明主的死(林前1126)以及獻上感恩,這就是以頌讚為祭。就獻上感恩祭的職分而言,所有的基督徒都被稱為君尊的祭司(彼前29),因我們藉著基督向神獻上頌讚祭,就是所謂「那承認主名的人嘴唇的果子」。
      
 若無中保的代求,則我們來到神面前獻上禮物與祭物,是無法蒙神悅納的。那為我們代求的中保是基督,而且我們藉著他將自己和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獻與天父。他是那已進入天上聖所的大祭司(來924),因此為我們開了又新又活的路得以進入(來1020)。他是那祭壇(來1310),是我們獻上禮物的所在。凡我們所行的,都是在他裡面。是基督自己使我們成為國民,作父神的祭司(啓16)。
       
天主教的彌撒完全悖逆了聖經的獻祭真理,是冒充贖罪祭的假貨,又是混亂感恩祭的贗品。教皇黨徒用金杯施行彌撒,迷惑世人使貧賤富貴之人都沈醉其中。眾人昏迷暈倒,愚昧如野獸,將他們自己的救恩之船駛入這致命的旋渦裡。彌撒是撒旦所預備的最厲害武器,攻打基督的國度。這是宗教的淫亂,最可憎惡的汙穢。他們藉此惡行作卑鄙的買賣得利,放蕩貪婪無止境。他們宣稱這是最聖潔的禮,其實從頭到尾是充滿各種的邪惡、褻瀆,以及偶像崇拜。


[4.18.19-20a] 基督教會只有洗禮和聖餐兩個聖禮
DAY 329 44-6 , 1/30/2019
      
 論到洗禮與聖餐,我們總結說:這是從新約起始就交付教會的兩個聖禮,直到世界的末了;洗禮是進入教會的門口,信仰的起始;聖餐則是持續的靈糧,基督用以餵養屬他的信徒一家子民。既然只有一神、一信、一基督、一教會(基督的身體);照樣,洗禮也是一個(弗44-6),因此是一生一次,不能重複的。然而主的聖餐是重複施行的,使凡被接納入教會的信徒,認識自己需要不斷的從基督得餵養。
      
 除了這兩個聖禮之外,神沒有設立其它的聖禮,所以教會眾信徒應該不承認還有其它聖禮;因為設立聖禮不是出於人的選擇。只要我們記住以上詳細清楚的教導,就能立即明白這事:神設立聖禮的目的,是要教導我們認識他所賜給我們的應許,並且向我們證明他對我們的美意。此外,只要我們記住沒有人作過神的謀士(賽4013;羅1134),沒有人能靠自己能應許有關於神的旨意,也沒有人能憑自己保證我們可確知神對我們的態度如何,神決定賜給或不給我們的事。這就表示沒有任何人能設立聖禮記號,向人見證神的旨意或應許。惟有神自己賜聖禮記號給我們,唯有神自己在我們當中為自己作見證。我們要更簡潔(也許更直率)、更明確的說:聖禮不可能與救恩應許無關。就連全人類聚集一起,都無法向我們保證任何關於我們救恩的事。因此,他們無法憑自己製造與設立聖禮。
       
所以,基督教會要以這兩個聖禮為足,拒絕在現今接受第三個聖禮,也不要幻想有其它的聖禮,直到世界末了。在舊約時代,除了割禮與逾越節晚餐之外,神按照當時處境的不同需要,賜給猶太子民其他施恩媒介(有聖禮記號的意義):例如嗎哪(出1613;林前103),磐石中流出的活水(出176;林前104),銅蛇(民218;約314)等。神賜下這些不同的預表記號,是要教導猶太子民,不可停駐在這些暫時表徵,反而要等候神賜下將來更美之事,那是永遠長存、不會廢去的。


[4.18.20b] 不可添加新的聖禮
DAY 330 11-2 , 1/31/2019
       
如今在新約時代是截然不同,那更美的已經來到,因為基督已經向我們顯現了。「所積畜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西23),這智慧知識是如此豐盛富足,我們若在此之外盼望或尋求加添新的事物,則真是惹神生氣,激怒神刑罰我們。我們應當惟獨渴慕、尋求、仰望、學習認識基督,直等到那大日來臨,那時主要向我們彰顯他國度的榮耀(林前1524),主必使我們得見他的真體(約壹32)。因這緣故,我們的時代在聖經上被稱為「末時」(約壹218)、「末世」(來12;彼前120),免得任何人自欺,幻想期待今日還有新的教義或啓示。「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來11-2),惟有基督才能向我們啓示父(路1022);而且基督已經照著我們的需要,將父完整的啓示給我們,使我們如今對著鏡子(聖經的啟示)觀看來認識他 (林前1312)。
       
因此,任何人都沒有能力與資格在教會裡捏造設立新的聖禮;也不可將人所發明的禮儀,混入神所設立的聖禮中。就如水倒入酒裡,酒就被沖淡失了味;酵撒在麵團之上,整團都會變酸;照樣當人將他自己的東西,加添在神聖潔的奧秘聖禮中時,聖禮就被污染變質了。可見,今日所施行的聖禮已經變質敗壞,喪失了原先的清潔。天主教的彌撒,遊行、儀式、虛假模仿充斥其中;絲毫不想與不提到神的聖道,然而聖禮若無聖道,則根本不是聖禮。事實上,在彌撒中,神所設立的儀式無法伸張,因為被彌撒的大量偶像崇拜儀式所壓垮,蕩然無存。在天主教的洗禮,人幾乎看不見那惟獨當照耀出來的、信徒當注目的真理(就如我們以上根據聖經所教導的),即洗禮本身所印證的。聖餐在天主教中已經完全被埋葬,因為已經變為彌撒了,所留下的不過是殘缺不全、空洞虛假的偶像儀式,一年一次的行禮如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