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卷二 十章,呂沛淵牧師編著
目錄
卷一 ~ 卷三
卷四1~卷 四
卷 二在基督𥚃對救贖主上帝的認識,這認識首先顯明給律法之下的列祖,然后在福音中顯給我們
第十章舊約與新約的合一
[2.10.1] 新約與舊約的關係
[2.10.2] 舊約與新約的主要相同點
[2.10.3] 舊約指向未來
[2.10.4] 在舊約時代,稱義就是藉著唯獨恩典
[2.10.5] 聖約的相似記號
[2.10.6] 約翰福音6:49, 54的真義
[2.10.7] 列祖得著了聖道;因而也有永生
[2.10.8] 在舊約裡,神與祂的百姓團契,並且因此賜他們永生
[2.10.9] 舊約已經顯明神的慈愛比死更堅強
[2.10.10] 古時選民的福分不是屬地的
[2.10.11a] 亞伯拉罕的信心與經歷
[2.10.11b] 亞伯拉罕在世上一生受苦
[2.10.12a] 以撒和雅各的受苦經歷
[2.10.12b] 雅各後半生的苦難經歷
[2.10.13] 列祖企盼尋求永生
[2.10.14] 聖徒之死極為寶貴,是進入永生之門
[2.10.15] 大衛宣告盼望
[2.10.16] 詩篇關於來世的經文
[2.10.17a] 義人的盼望凌駕今世苦難之上,注目來世
[2.10.17b-18a] 信徒幸福的結局,對照惡人悲慘結局
[2.10.18b-19a] 詩篇與約伯記見證永生
[2.10.19b-20] 眾先知對永生的見證
[2.10.19b-20] 眾先知對永生的見證
[2.10.21] 以西結書中平原的骸骨
[2.10.22] 先知書兩處經文,直接見證永生福分
[2.10.23a] 總結:新舊約對永生的教導是一致的
[2.10.23b] 舊約信徒也有得天上基業的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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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 新約與舊約的關係
從上述根據聖經的討論,我們已經清楚看見:上帝自從創立世界以來,所收納進入他子民團體裡的人,都是蒙恩與他有立約的關係;舊約子民與我們新約子民,是在同一的「恩典之約」裡面,他們與我們領受的律法與道理模範(羅6:17),都是同樣的。強調此重點是極為重要的。舊約列祖與我們一同領受這聖約,因為都是藉著同一中保的恩典,領受了同一產業,同一救恩盼望(加3:8-9,14,16);雖然舊約子民所享受此恩約的處境條件,是與我們不同。
我們在律法和先知(舊約聖經)看見的所有證據,都顯明: 神的子民,從舊約到新約,從未有與「恩典之約」不同的敬虔生活准則。然而,神學家們時常長篇大論,爭辯舊約和新約之間的差別。如此使得單純的信徒心存疑慮不安。因此我們應更加充分詳細的討論此課題。事實上,本來討論此題目是與我們有益的,但是因邪惡的異端人士,鄙視以色列人為豬,因此我們不得不辯明真理。他們胡言亂語說神在世上養肥以色列人,卻沒有給他們在天上的永生盼望。所以,為了使敬虔之人遠離這如瘟疫的謬誤,同時為了解決論到新舊約之差別時一般的難題,我們應當查考聖經,注意舊約(神在基督降臨之前,在古時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與新約(他在基督降臨之後,如今和我們所立的約),相同和相異之處(太5:17-18;來11:1-2)。
[2.10.2] 舊約與新約的主要相同點
舊約與新約可以用一句話來解釋:「神與列祖所立的舊約,以及與我們所立的約的新約,在實質上是如此的相同,已至可以說這二者實際上是同一個約。二者的差別在于實施的方式」。然而,因為沒有人能從如此簡短的敘述,而得到完整清楚的認識,我們必須進一步詳細解釋。要顯明其相似性(更準確的說,合一性),我們無需重復贅述前面已討論的細節;我們也不需在此探討後面所將論及的。
b在此,我們必須站穩聖經的立場,三大主要論點:第一,舊約為猶太人設立的目標,要他們盼望追求的,並非屬肉體的發達和快樂。反而神收納他們進入恩典之約,賜給他們永生的盼望,並且以聖言、律法、先知的話,作為他們被收納在恩約裡的明證與確據(創17:7;太22:31-32;羅3:21-22,30)。第二,神與他們立的恩約,並非依靠他們自己的功勞,乃是唯獨依靠召他們之神的憐憫,是白白的恩典(羅4:3,6-8;11:5-6)。第三,他們擁有並認識基督為他們的中保,並且藉著他與神聯合,以及在神的應許中有份(林前10:3-4;林後1:20)。
也關於第二點,人們對「舊約子民也是靠白白恩典得拯救」還沒有充分透徹的認識,我們將在後面詳細解釋。我們在此只需確認,從眾先知無數明顯見證所得的明證: 神已經賞賜給或所應許給的一切福分,唯獨是出於他的慈愛。關於第三點,我們也已多次提出聖經的明證。至於第一點,我們也已經在前面提過。
[2.10.3] 舊約指向未來
舊約子民在恩典之約內,與我們一樣,藉著中保基督得永生。在這點上,那些反對者提出激烈的爭辯,所以我們更要注意講解此真理。若我們在解釋時有任何不夠清楚之處,則必須根據聖經作補充說明。關於前述的三大主要論點,使徒保羅使我們脫離了一切的疑惑,他說:「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這是到了指定的時候所宣揚出來的福音(羅1:2–3 )。又說,神的義在這因信稱義的福音上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羅3:21)。
的確,福音並非侷限人心,叫人僅僅滿足於現世的快樂,而是使人得著永生的盼望。福音並非將人束縛於屬地的享樂,乃是宣告那存留在天上的盼望,並將人引導進入永生。保羅在另一處也明確的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 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弗1:13–14)。又說:「因聽見你們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並向眾聖徒的愛心,是為那給你們存在天上的盼望; 這盼望就是你們從前在福音真理的道上所聽見的」(西1:4–5 )。同樣的,「神藉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到這地步,好得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帖後2:14)。
所以,福音被稱為「救世的道」(徒13:26),「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以及「天國」(太3:2; 13章)。福音的教訓是屬靈的,賜給我們得永生的道路;而舊約子民承受了應許,聽到了福音的宣告,則他們不可能忽視自己的靈魂,像愚昧禽獸一樣追求肉體的享樂。任何人都不當狡辯說: 律法和先知所印證的福音應許,是專為新約時代的子民,而舊約子民是無份的。因為當使徒保羅說到「福音早已在律法中所應許」時,表明:「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羅3:19 )。雖然保羅是在論到另一題目時說此話,然而當他說「律法上的話都是」針對「在律法之下的猶太人」時,他不會忘記「律法中對福音的應許」也是對猶太人說的(羅1:2; 3:21)。當保羅說「福音的應許包括在律法中」時,就清楚透徹的證明: 舊約所特別關切的是來生。
[2.10.4] 在舊約時代,稱義就是藉著唯獨恩典
舊約是建立在「神白白的恩典憐憫」之上,也是以「基督為中保的代求」為確證(約17:9;來2:13)。因為在舊約裡傳講福音,所宣揚的也不外乎:罪人得稱為義,不是藉著自己的功勞,乃是藉着神父親般的慈愛; 並且這一切都總結在基督裡。既然如此,誰敢將猶太人排除在基督之外呢?因為聖經明說:福音的聖約是與他們立的,並且基督就是這聖約的惟一根基。誰敢說猶太人與神白白拯救的恩典無關呢?因為聖經明說:神已經賜給他們「以信稱義」的教理。
如此明顯的事,不需冗長辯論。我們只需引用主基督自己的話:「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8:56)。基督見證關於亞伯拉罕的話,使徒顯明這是普世信徒所共有的經歷,因為「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使徒在此所指的,不僅是基督永恆的神性,也是指他的大能,就是恆常不斷運行在各時代信徒身上的。所以,童貞女馬利亞和撒迦利亞在他們的頌歌中,都稱「在基督裡所啟示的救恩」為「神先前向亞伯拉罕和列祖所應許」的實現(路1:54–55,72–73)。既然神在差遣基督來實現聖約應許,履行了祂古時的誓言,我們就不能不承認:舊約總是以基督為總結,以永生為目的。
[2.10.5] 聖約的相似記號
事實上,使徒保羅說以色列人與我們相同,不僅是在聖約的恩典中,也在聖禮的意義上。保羅根據聖經,舉出古時以色列被管教受懲罰的例子,目的是要防止哥林多信徒犯同樣的罪,避免重蹈覆轍。因此,他以此前提論述: 我們毫無理由自以為有特權,可以免於以色列人所遭受的神的刑罰,因為神也賞賜他們同樣的福份,也在他們中間以同樣的記號彰顯他的恩典(林前10:1–6,11)。
保羅等於是在說:「假設你因為受了洗禮的印記,天天領聖餐,這兩個聖禮擁有神奇妙的應許,你就相信自己平安無事了;但你卻同時藐視神的恩慈,放縱私欲。你當知道:猶太人並不缺少這些記號,然而神卻嚴厲執行他的審判,刑罰了他們。他們在雲裡(保護他們不受太陽的熱曬)海裡(過紅海之時)受了洗,也吃了一樣的靈食和和喝了一樣的靈水(曠野中的嗎哪與磐石活水)」
在反對者稱以色列人過紅海為「屬肉體的洗禮」,與「我們屬靈的洗禮」僅在某種程度上相對應。假若這種看法是對的,則那使徒保羅的論證就落空了。因為保羅在此是要糾正基督徒的誤解,他們以為因受了洗禮就有特權,比猶太人優越。保羅接着所說的:「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那靈磐石就是基督」(林前10: 3–4)也駁斥這種謬論,因為他解釋這所指的是基督。
[2.10.6] 約翰福音6:49, 54的真義
反對者為了推翻保羅「林前10:1-4」所說的,他們引用基督的話:「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約6:49);「吃我肉的人…就有永生」(約6:54)。要證明這兩處經文是和諧一致,是毫無困難。因為當時主講話的對象,是那些只想吃餅得飽的聽眾,他們並不關心靈魂的真糧,所以他屈就他們的理解力而說這些話;特別是以嗎哪和他們的身體作比較,使他們能明白。他們要求主基督行神蹟來證明他的權威,就如摩西在曠野中行神蹟,叫嗎哪從天而降(約6:30-31)。然而他們對「嗎哪」的理解,僅僅是滿足當時子民身體的飢餓。他們並沒有深入明白那深層的奧秘,就是保羅所最關切的。
基督為了向他們顯明「他們應期盼他所帶來的恩福,遠勝過他們祖宗從摩西手中所領受的」所以,他說了「約6:49與6:54」對照。如果你認為「神藉摩西賜以色列人天上的嗎哪」是偉大和值得記念的神蹟,使他們不致在曠野中餓死,而養活他們四十年;由此可見,那賜人永生的食物是何等的優越,是身體的食物所無法相比的。我們就明白主基督在此對比中,為何略過未提「嗎哪」的主要意義,而只提它最低層次的的功用。這是因為猶太人想要指責基督,就搬出摩西與他作對,因為摩西曾以嗎哪滿足當時人們的需要。主回答說,他所賜的是更高貴的恩典,對照滿足身體需要的食物(這是他們所唯一看重的),身體的食物與基督所賜的永生相比,實在是微不足道。
保羅知道:神從天降下嗎哪,並非只是要滿足他們的肚腹,也是賜下嗎哪作為屬靈奧秘的記號,預表我們在基督裡得著「生命的糧」,屬靈的重生(林前10:1–5)。所以保羅沒有忽略,這最值得思考的主要層面。由此,我們能百分之百確定的結論說:神不僅將「天上永生的應許」賜給猶太人,與如今賜給我們的一樣,也將「真實屬靈的聖禮」賜給他們作為印記。
(〔2.10.7-14 有關「永生盼望」的論證: 顯示舊約列祖盼望「來生的應許」的應驗〕
[2.10.7] 列祖得著了聖道;因而也有永生
我們已經從基督和使徒所說的,證明「舊約的列祖都領受了屬靈的聖約」。關於律法書和先知書,也是同樣見證此真理。我們樂於提出舊約經文來作證,因為如此就可徹底駁倒反對者,使他們無法迴避此真理。 我我們所要展開的論證,雖然反對者傲慢自大,對此不屑一顧,然而對於正直且有受教之心的人而言,這是極有價值的。神的道是活潑大有功效的,使得一切神所揀選有分於其中的人,靈魂甦醒。使徒彼得所說的是永恆的真理:「神的道是不能壞的種子,是活潑常存的」(彼前1:23);他也引用以賽亞的話證明此點(彼前1:24; 賽40:6)。既然神在古時以此聖約,使猶太人與他自己聯合,神將他們分別為聖,賜給他們永生的盼望,這是毫無疑問的。
他們領受了聖道,使他們與神更親密的連結,此處所說的「聖道」並非指普遍的生命模式,那遍滿天地與受造萬物的道。因為雖然這遍在的「道」使萬物各按其性而有生命氣息,但是卻沒有使它們脫離敗壞的轄制。我們所說的「聖道」,乃是指那特別的真道,光照敬虔之人的心,使他們認識神,並且使他們與神聯合。亞當、亞伯、挪亞、亞伯拉罕,以及其他列祖,都是藉著此「聖道」光照而與神連結。因此,我們毫無疑問的結論說:他們已進入了神永恆的國度,因為他們真正有分在神的同在裡,所以他們不可能沒有永生的福份(太8:11;22:32)。
[2.10.8] 在舊約裡,神與祂的百姓團契,並且因此賜他們永生
若讀者仍未完全清楚,讓我們來查考「聖約」的核心用語。這將使心靈安寧的人滿足,也將充分暴露那些反對此真理之人的無知。神總是與他的僕人如此立約:「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26:12)。眾先知也經常解釋說:生命、救恩和所有的恩福,都包含在這句話之內。大衛也經常理由充分的宣告:「有耶和華為他們的神,這百姓便為有福!」(詩144:15);「神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民有福了」(詩33:12)。這並非指他們屬世的福樂,乃是說:因為神救他們脫離死亡,就永遠眷顧這些他所揀選的子民,以祂永恆的憐憫保守他們。
其他先知也同樣說:「耶和華我的神阿......我們必不致死」(哈1:12)。「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 耶和華是我們的王; 他必拯救我們」(賽33:22)。「以色列啊,你是有福的! 誰像你這蒙耶和華所拯救的百姓呢?」(申33:29)。
為了避免在次要事情上著墨過多,我們只要提眾先知重複記載此勸告: 「只要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我們必不缺乏豐富的祝福以及救恩的確據」。必是如此! 因為神仰起臉光照人時,這就是人得救恩的憑據;所以當神向我們顯明他是我們的神,怎能不將他救恩的豐盛向我們敞開呢? 他是這樣作我們的神: 「我要居住在你們中間」正如他藉摩西所見證的(利26:11)。若神與人同住,那人就必擁有生命。這些話言簡意賅,「我是你的神」(出6:7)這句話就足以清楚表明:這是屬靈生命的應許。因為他宣告的,不僅是作他們身體的神而已,也特別是作他們靈魂的神。人的靈魂除非藉義與神連結,否則仍在死亡中與神隔離。另一方面來說,如此與神聯合,必定因而帶來永遠的救恩。
[2.10.9] 舊約已經顯明神的慈愛比死更堅強
神不僅向舊約子民宣告他是他們的神,他也應許永永遠遠作他們的神。神如此說,是要使他們有永恆的盼望,並非只是滿足於現世的恩福。聖經多處記載舊約子民,對主所應許的來世有清楚的認識。當舊約信徒遭遇今生的苦難時,神永不離棄他們的應許,不僅成為他們的安慰,也成為他們未來的盼望。這應許論到未來的部分,神更清楚的向他們保證:「我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創17:7),這顯示他賜給他們的恩福,遠超過今生。既然神向他們宣告他的慈愛,要賜福他們的後裔,這顯示他對他們的慈愛,永不會減低或止息。
因為神不像世人,世人會因死亡的阻隔,將對友人的愛轉移到其子孫身上,因為他們失去了善待友人的機會。然而,神的慈愛卻不被死亡阻隔,不從死者身上收回祂的憐憫,卻因他們的緣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6)。神藉這奇妙的應許向信徒顯明他的慈愛是何等偉大豐盛,他們在離世後必繼續經歷這愛,這愛滿溢湧流到他們的子子孫孫。神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死了很久之後,仍然稱自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出3:6),這就印證了此應許的真實,確立此應許必要實現。
神為何如此稱呼自己呢? 假若他們已經滅歿了,而仍稱自己為他們的神,這稱呼豈不是荒唐嗎? 假如是這樣,這就等於說「我是那些已經不存在之人的神」。可見亞伯拉罕他們仍然存在。因此,福音書作者敘述基督以這一個證據,駁倒了撒督該人(太22:23–32; 路20:27–38);
甚至他們無法否認「摩西見證死人必要復活」,因為那些當時的百姓聽到摩西親口說:「眾聖徒都在神手中」(申33:3 )。由此可見,必然的結論是:審判生死的主,他所收納的子民,在他監護、看顧、保守之下,連死亡也不能消滅他們(詩23:4-6)。
[2.10.10] 古時選民的福分不是屬地的
我們與反對者的爭論,主要關鍵在於:舊約信徒領受主的教導,是否明瞭他們在來世必得更美的生命; 使他們不迷戀今生而默想來世。第一,神所吩咐他們的生活方式,是不斷的操練,藉此提醒他們: 若只在今生有快樂,就比眾人更可憐。亞當只要回想他所失喪的福樂,便悲慟至及,因為他必須汗流滿面才能餬口。因為他犯罪而遭到神的咒詛,他必須忍受身體的勞苦(創3:17),不僅於此,他在剩餘的安慰中忍受了極大的愁苦。他的兩個兒子中,邪惡的哥哥殺了弟弟(創4:8)。亞當每看到僅存的兒子該隱,必定厭惡他而眼不見為淨。
亞伯正當壯年卻被殘酷謀殺,是人類悲劇的明證。當全地的人正吃喝玩樂時,挪亞卻耗費他一生大半時光,辛苦勞碌建造方舟(創6:22)。他藉著方舟脫離死亡,而方舟帶給他比死亡百次更難過的困境。住在方舟里的大約一年,無異於作監一樣,還要長久忍受動物糞堆,沒有比這更難受的事情! 挪亞渡過如此大的困境之後,又落入新的憂傷之中。在他自己的兒子含嘲笑他之後,又必須親口咒詛含,而含也是藉神極大恩典從洪水中拯救出來的(創9:24–25)。
由此可見,列祖在因人墮落遭到咒詛的地上,所遭遇的苦難多而又多,他們盼望神所應許的救主來臨。他們明瞭:那真正永遠的福分,不屬於今世,是在來世;「他們卻羨慕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來11:16)。
[2.10.11a] 亞伯拉罕的信心與經歷
若我們思想亞伯拉罕的信心,就應當尊他為萬人之上的榜樣,他的信心擺在我們眼前,作為信徒的最佳模範。我們是神的兒女,乃是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創12:3)。亞伯拉罕是所有信徒之父(創17:5),但反對者卻說「信徒所得的永恆福分,他連一席之地也沒有」,豈非荒謬至極麼? 既然他在信徒中擁有最高尊榮,若將他從蒙永福的眾信徒中刪除,這等於是除滅整個教會。
亞伯拉罕的生平經歷如下: 當神最初以命令呼召他時(創12:1),他被召離開自己的家鄉、父母、朋友,就是世人所看為最美好的,好像神故意要奪去他今生一切的快樂。當他到達奉命前往之地時,卻因飢荒被迫離開那地(創十二10)。為了求助,他逃到埃及,在那里為了保住己命,他使他的妻子落入被人玷污的危險中(創12:10-16),這對他而言內心痛苦。在他返回迦南地之後,又因飢荒必須再次離開所居之處。住在時常飢荒之地,若不離開就會餓死,這有何快樂可言呢? 他在亞比米勒之地也遭遇同樣困境,為了活命而喪失他的妻子(創20:1-2)。
他多年來四處飄流,在僕人不斷爭吵的壓力下,被迫打發姪子羅得離去,而羅得是他所珍愛如子的(創13:5–9)。無疑的他忍受這分離之苦,如同斷臂之痛。不久之後,亞伯拉罕聽到他的侄子被仇敵擄去(創14:14–16)。無論他到何處,都遇到野蠻的鄰居,他們甚至不容他喝自己辛苦所挖之井里的水。若非他的水井已經被人霸佔,他就不需要從基拉耳王手中重新要回來(創21:25–31)。
[2.10.11b] 亞伯拉罕在世上一生受苦
亞伯拉罕到了晚年之時,年老力衰仍無兒女(創15:2),這是年老最困苦的處境。最後在絕望中,他生了以實瑪利(創16:15),然而這兒子的出生,卻使他付出很大代價。因撒拉不斷的埋怨使他煩惱,好像是他鼓勵那婢女狂傲無禮,好像他是家庭不合的原因(創16:5
)。最後,以撒出生了(創21:2),然而在這處境之下,長子以實瑪利卻因戲笑以撒,而被逐出家門,像仇敵一樣被離棄(創21:9-16)。
這樣,亞伯拉罕的辛苦晚年,只能從以撒得安慰。不久之後,神又吩咐他將這兒子獻上為祭(創22:1-2)。父親要親手處決自己的兒子,就人心所能想像的,豈有比這更可怕的事情嗎? 假若以撒是因病而死,誰都會以為亞伯拉罕是最悲慘的人,因為他得了兒子,兒子卻死了,這是令人嘲弄的悲劇。而且又回覆到膝下無子的堪憐晚景,悲傷豈不加倍麼!
假若以撒被陌生人所殺,如此的羞辱就會增加許多痛苦。然而,兒子必須被自己父親親手所殺,再也沒有比這更悲慘的災難。簡言之,亞伯拉罕的一生滿佈憂患,坎坷不平、顛沛流離。若有人想描繪一幅圖畫,表達充滿悲劇的人生,則沒有比亞伯拉罕更合適的範本了! 人不可反對說: 亞伯拉罕並非全然不幸,因為他最終還是平安渡過如此眾多的暴風雨。一輩子在無數患難中長期艱苦掙扎的人,我們不會說他過幸福的生活。在今生幸福的人,是指享受清福、沒有感到痛苦的人。亞伯拉罕在今生是受苦的,他盼望來世更美的家鄉(來11:13-16)。
[2.10.12a] 以撒和雅各的受苦經歷
以撒的生平遭遇,不如亞伯拉罕的苦難災禍,卻也極少嘗到甘甜的滋味。他也經歷了許多困苦,使他無法在世上快樂度日。他因飢荒被迫離開所居之地(創26:1)。他面臨妻子從他懷中被奪去的危險(創26:7-11),鄰居不斷攻擊他,在各方面欺壓他,迫使他也為尋找水井而奮鬥(創26:12-22)。在家里,他的媳婦(以掃的妻子們)使他心裡愁煩(創26:34–35)。他兩個兒子彼此爭鬥,這使他苦惱不已(創27:41-45)。為了解決此極大難題,他不得不放逐他自己所祝福的兒子(創28:1,5)。由此可見,以撒所盼望的並非在地上的事,乃是屬天的(來11:20)。
至至於雅各,他是極為不幸的顯著例子。在家中,他懼怕哥哥的威脅,渡過了極為煩惱的少年時期,至終被迫離家出走(創二七41–45)。當他為了逃難,離開父母和家鄉之後,除了被放逐之苦,還要忍受舅舅拉班的對待,一點也不仁慈溫和(創29:15-30)。雅各在冷酷無情的奴役下,熬過了七年的時光(創29:20);這還不夠,在娶妻的事情上,拉班以奸計矇騙他(創29:23–26)!為了娶到他心愛的拉結,他不得不再作拉班的奴僕(創29:27)。白日受盡太陽焦烤,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著,這是他親口所抱怨的(創31:40)。
在這二十年極為艱難的生活中,他岳父每日以不義的行為待他,十次改他工價,使他受苦不堪(創31:41)。他在自己的家中也不得安寧,他看見兩位妻子的彼此敵對、怨恨、爭吵,把家庭分裂,幾乎到崩潰的地步(創30:11-24)。他奉命返回故鄉時,他必須偷偷逃離,如同作了害羞之事(創31:17-21)。並且在逃離的途中,仍遭受岳父的惡心追趕,並受其責罵騷擾(創31:23-35)。雅各的前半生,真是苦難連連(創47:9)。
[2.10.12b] 雅各後半生的苦難經歷
雅各在返回迦南的旅程中,不久之後更可怕的苦難侵襲他。他即將與哥哥以掃見面時,他看到大難臨頭萬劫不復,如同殘暴仇敵千方百計想要報復他。所以在他等候以掃來臨時,心裡恐懼不安,遭受無比的煎熬(創32:7,11)。當他見到以掃時嚇得半死,撲倒在他腳前,直到他發覺哥哥對他的善意,是他原本不敢想像的(創33:1-16)。當他進入迦南後,就失去他最親愛的妻子拉結(創35:16–20)。
後來,他聽到拉結為他所生的兒子,就是他最疼愛的兒子約瑟,被野獸撕裂吞吃了(創37:31–32)。他因兒子的死悲痛欲絕;在長期哀哭後,他仍然拒絕一切的勸慰,他在絕望中宣告,他必悲哀下陰間,到他的兒子那裡。在此之前,他的女兒被強暴(創34:2,5),他的眾子魯莽的報仇(創34:25),不僅使那地的所有居民憎恨他,也使他處於隨時被謀殺的危險中(創34:30)。這些都使他憂慮、悲傷、痛恨不已! 後來,他的長子流便犯下極惡之罪,再也沒有比這更嚴重的(創35:22)。人的妻子遭到玷辱,被視為最大的不幸,何況這罪是他自己的兒子所犯的呢? 不久之後,他的家庭又被猶大的亂倫事件所污穢(創38:18)。
雅各原本是堅強、不向災難低頭的人,在經歷這許多羞辱之後,心靈必然是破碎了!到了人生將盡之年,為了使自己與全家人減輕飢荒的威脅,他又為另一壞消息所震驚: 他另一個兒子被囚入獄。為要使他得釋放,雅各被迫將便雅憫交給其他的兒子們看管,而便雅憫是他僅剩惟一的安慰(創42:34,38)。誰能想像他在如此連綿不斷的苦難中,會有片刻的安寧呢? 因此,作為自己一生最佳證人,他向法老王說: 「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創47:9)。他坦言自己一生是在連續苦難中度過的,並且完全否認他曾經歷過神所應許他的昌盛。所以,雅各若非忘恩負義、抱怨低估神的恩惠,就是他真實的承認他在地上過了悲慘的一生。他這樣說是真實的,這就證明他所盼望的不是地上之事(來11:21)。
[2.10.13] 列祖企盼尋求永生
毫無疑問的,這些聖潔的列祖盼望從神那裡得著有福的生命,他們認識並且清楚明白這福分不是地上的幸福。關於此點,聖經的見證極為佳美:「亞伯拉罕因着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並沒有得着所應許的; 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來11:9–10, 13–16)。他們在世上是不可能得著所應許的,顯然他們所期盼的是在天上得著神所應許的。他們絕非在地上追求實現這些應許,因為那是緣木求魚愚不可及。
保希伯來書作者說的對:他們承認在今世是「寄居的客旅」;摩西的記載也是如此說(創47:9)。既然他們在迦南地作客旅和寄居的,那麼神的應許「使他們作亞伯拉罕後裔」有沒有落空呢? 顯然,神應許賜給他們的產業,所指的不是世上的,乃是天上的。所以,神在迦南之地「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們」(徒7:5),除了墳地以外。他們以此作見證:他們盼望只有在死之後,才領受神所應許的結果。這就是為何雅各如此盼望要葬在那裡,所以吩咐約瑟按此應許向他起誓(創47:29–30)。這也是為何約瑟臨終時吩咐,要將他的骸骨搬到那裡,即使幾個世紀之後他的骸骨早已落入塵埃之中(創50:25 )。
使徒行傳 7-5 在這地方,神並沒有給他產業,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但應許要將這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為業,那時他還沒有兒子。
[2.10.14] 聖徒之死極為寶貴,是進入永生之門
總之,我們已經清楚證明: 列祖在今生一切的勞苦中,他們注目仰望來世的永生福分。假若雅各所期待的不是更高的福分,為何他如此渴望並且冒極大的危險,來切求長子的名分呢? 這迫使他離家出走,幾乎喪失產業,也沒有給他帶來任何益處(創27:41)。在他臨終一息尚存時,他呼求宣告:「耶和華啊,我向來等候你的救恩」(創49:18),這是他心中的渴望。除非他在瀕死之時,已認清「死後就是新生命的開始」,否則他還能等候什麼救恩呢?
關於聖民與神的兒女的信念,我們何需辯論,因為甚至攻擊真理的人,都對此略知一二。巴蘭的這句話:「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我願如義人之終而終」(民23:10 ),他是什麼意思?除非他也感受到大衛在後來所宣告的:「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116:15),然而「惡必害死惡人(詩34:21):惡人之死是極為邪惡」。假若一死百了,最終結局與目標都是死,則看不出義人和惡人有何分別。然而他們二者死後所遭遇的,二者是截然不同的。
(引用大衛、約伯、以西結,以及其他先知的話,繼續討論這主題15–22)
[2.10.15] 大衛宣告盼望
摩西記載的啟示,論到列祖注目仰望來世的永生福分。根據反對者的觀點,摩西所擔任的職分,只是藉著應許肥沃土地和物豐富物質享受,來引導屬血氣之人敬拜神。然而,除非我們故意拒絕聖經啟示的清楚亮光,否則必會清楚確認神與列祖所立的聖約是屬靈的,而不是今生的物質享受。若我們繼續查考眾先知,就會看見先知將「永遠生命與基督國度」以最榮美的方式啟示出來。
因大衛在眾先知之前,他表達敘述天上奧秘的事,按照神所安排救贖啟示的時代次序,是不如後來眾先知的清晰明顯。然而他一切的話,仍是清楚肯定的指向「在基督裡的永生盼望」!他說「我在你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像我列祖一般」(詩39:12)
;「各人最穩妥的時候,真是全然虛幻。世人行動實系幻影……主啊,如今我等什麼呢? 我的指望在乎你!」(詩39:5-7)這些話證明他如何看待屬世之事的價值。的確,人若承認世上並無可靠穩固之事,而堅定信靠神,則他必注目其在天上的福樂。當大衛安慰信徒時,他總是召喚他們默想此事實,使他們得到真正的安慰。
他在另一處經文提到人生苦短後,就說:「但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詩103:17)。這與祂在詩篇102篇中所說的相似:「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 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如裡衣更換,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 你的年數沒有窮盡。你僕人的子孫要長存; 他們的後裔要堅立在你面前」(詩102:25–28)。天地滅絕後,敬虔之人卻仍在神前立定,這就證明神所賜給他們的救恩是永恆的。
然而,這盼望能站立得住,因為是建立在以賽亞所宣告的應許上,神說:「天必像煙雲消散,地必如衣服漸漸舊了; 其上的居民也要如此死亡。惟有我的救恩永遠長存,我的公義也不廢掉」(賽51:6)。在此所說「義與救恩」是永遠的,不是強調神的內在屬性,乃是強調人所經歷到的。
[2.10.16] 詩篇關於來世的經文DAY 17
大衛在「詩篇」中多處歌頌信徒的幸福,這些經文若非指向天堂的榮耀,就失去意義。例如:「耶和華保護聖民的性命,搭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散布亮光是為義人; 預備喜樂是為正直人」(詩97:10-11);「他的仁義存到永遠。他的角必被高舉,大有榮耀……惡人的心願要歸滅絕」(詩112:9-10);「義人必要稱讚你的名; 正直人必住在你面前」(詩140:13);「義人被記念,直到永遠」(詩112:6);「耶和華救贖祂僕人的靈魂」(詩34:22)。
神常常容讓祂的僕人受到惡人私慾的攪擾,甚至折磨殺害。他容讓義人在黑暗和污染中凋零,卻容讓惡人發達如眾星閃耀。神有時也向信徒掩面,不以面光照他們,不讓他們在今世享受長久的快樂。為此,甚至大衛也毫不隱瞞說: 假若信徒注目今生的事物,他們必被悲慘的試探所摧殘,以為神不喜悅或不賜福無辜之人。不敬虔之人在世昌盛發達,而義人們卻羞辱、窮困、藐視所壓抑,背負各種十字架!
亞薩說:「我的腳幾乎失閃; 我的腳險些滑跌。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詩73:2–3)。然而他的結論是:「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系為難,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詩73:16–17)。他在聖所中,在神的同在裡,才看清楚惡人的真正結局;也認清了神「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裡。除你以外,在天我有誰呢?……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詩73:24-26)。
[2.10.17a] 義人的盼望凌駕今世苦難之上,注目來世
我們應當從詩篇中的告白學習認識: 舊約聖徒知道神對祂僕人的應許,很少或從未在今世實現。所以他們舉起心仰望神的聖所,在那裡得著所隱藏的,在今世陰影中所看不見的。來世必有神最後的審判,雖然他們的肉眼不能看見,然而他們以信心明白就滿足了。他們根據此確據,無論在今世有何遭遇,他們都不懷疑:總有一天神的應許必定實現。
以下經文作為見證:「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詩17:15);「我就像神殿中的青橄欖樹」(詩52:8);「義人要發旺如棕樹,生長如黎巴嫩的香柏樹。他們栽於耶和華的殿中,發旺在我們神的院裡。他們年老的時候仍要結果子,要滿了汁漿而常發青」(詩92:12–14)。前面幾節,他已經說了:「耶和華,你的心思極其深......惡人茂盛如草,一切作孽之人發旺的時候,正是他們要滅亡,直到永遠」(詩92:5,7)。
信徒的美麗和恩福在哪裡呢?豈不就是在神的國完全彰顯,除去今世假象之時嗎? 當他們注目仰望那永恆之福,就必輕看今世至暫至輕的苦楚,坦然無懼的說:「祂永不叫義人動搖。神啊,你必使惡人下入滅亡的坑」(詩55:22–23)。有一經文描述惡人之快樂:「他們度日諸事亨通」(伯21:13)
,在今世哪裡有吞滅惡人的滅亡之坑呢? 大衛多次哀傷的說,聖徒被暴力震撼,受至極的欺壓以致於被消滅,那麼在今世哪裡有聖徒的安穩呢? 可見大衛所注目仰望的,並非今世的瞬息萬變,比大海波浪更加翻覆不定;他所注目的,而是將來有一日神作在寶座上審判,來世有新天新地直到永遠。
[2.10.17b-18a] 信徒幸福的結局,對照惡人悲慘結局
詩篇恰當地描述惡人的悲慘結局:「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他必見智慧人死,又見愚頑人和畜類人一同滅亡,將他們的財貨留給別人。他們心裡思想: 他們的家室必永存,住宅必留到萬代;他們以自己的名稱自己的地。但人居尊貴中不能長久,如同死亡的畜類一樣。他們行的這道,本為自己的愚昧; 但他們以後的人還佩服他們的話語。他們如同羊群派定下陰間;死亡必作他們的牧者。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轄他們;他們的美容必被陰間所滅,以致無處可存」(詩49:6–14)。
愚昧人倚靠今世轉瞬即逝的所謂「福氣」,詩篇作者如此諷刺,首先顯示:智慧人應當尋求截然不同的福樂。大衛說到:在惡人被毀滅之後,神將興起義人的國,這就是清楚顯明復活的奧秘。請問「早晨便必歡呼」(詩30:5)是什麼意思?豈不就是啟示我們:在現今世代結束後,聖徒在新天新地裡的新生活!
因此,這是信徒的熱望,作為患難時的安慰與解救:「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詩30:5)。既然他們一生多災多難,怎麼可能瞬間止息他們的困苦呢? 既然他們很少嘗到神的豐富,怎能看見這恩典是如此長久呢? 若他們所依附的是地上的事,則根本經驗不到這些。但是因為他們所仰望的是天上,所以他們就認知:聖徒從主的手中所受的十字架,只是「暫時」的; 而他們所領受的「憐恤」卻是「永遠的」(賽54:7–8)。
[2.10.18b-19a] 詩篇與約伯記見證永生
舊約信徒預見那些惡人,雖享受黃粱一夢的快樂,卻將遭受永遠的滅亡。因此,聖經說:「義人的記念被稱讚; 惡人的名字必朽爛」(箴10:7)。「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116:15);「惡人之死是可憎惡的」(詩34:21)。「耶和華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撒上2:9)。
這上述列舉的許多經文,都顯示:古時信徒清楚知道,聖徒雖然受盡苦難,但結局是永生和救恩,而惡人的路在今世是享樂,卻藉此漸漸滑入死亡的漩渦。所以惡人之死被稱為「未受割禮之人的毀滅」(結28:10;
31:18; 32:19-21等),意指他們被剪除,與復活的盼望無分。因此,大衛想不出比這更可怕的咒詛:「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詩69:28)。
1比這些經文所描述的更為顯著的,是約伯所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伯19:25–26)。那些想要炫耀自己聰明之人吹毛求疵,反對這是指最後的復活,而說這是約伯盼望神恩待他的第一日。我們相信約伯指望神恩待他,然而我們也要迫使反對者承認: 若約伯的指望只在這地上,則他不可能有此崇高的盼望。因此,我們必須承認:他注目仰望的是來世的永生,因他確知他的救贖主必與他同在,即使他躺臥在墳墓裡。的確,就那些只思念今生的人而論,死就是他們最終的絕望,然而死亡卻不能剪除約伯的盼望。他表明即使經歷死亡,也必信靠全能者的拯救(伯13:15-16)。
[2.10.19b-20] 眾先知對永生的見證
那些狡辯的人說: 上述對永生的確實盼望,只是大衛與約伯等少數人的看法,不足以證明猶太人相信此教義真理。我們立即回答: 約伯與大衛在這些敘述中,並非展示任何秘密的智慧,只有少數聰明的人私下明白。他們乃是受聖靈的差派,作公眾的教師,廣傳神所要眾人學習明白的奧秘,這些奧秘要作信徒敬虔生活的準則。所以,這是聖靈的公開聖言,清楚教導猶太會眾過屬靈生活。反對者將之貶低為屬肉體的約,只提及屬世屬地的福分,我們無法容受如此的頑固悖逆。
後來眾先知所說的,清楚證明我們的立場是正確的。我們已經引用大衛、約伯、撒母耳的話證明舊約信徒盼望永生,後來的眾先知所說的更清楚明晰。神按照他的秩序計畫,施行祂的恩典之約: 神的救贖啟示是漸進的,越臨近最終實現之日,啟示的彰顯就越發明亮。因此,當初在神賜救恩的第一個應許給亞當時(創3:15),這啟示的光如星星之火。然後這光便越照越明,不斷的擴展其光芒。最後,一切疑雲被驅散,基督是那公義的日頭,明光照耀全地(瑪4章)。
以上所列舉的證據,足以使讀者明白舊約清楚教導「在基督裡的永生盼望」。只要記住「舊約與新約是同一的恩典之約」解經原則,就能避免被反對者誤導而迷失。基要原則是:當眾先知敘述信徒所領受的恩福時,極少是在今生所追求的。我們應當記住這點: 為了更佳傳講神的恩慈良善,先知以今世短暫的福分作為輪廓,表達來世屬天的福分。他們描繪出屬天的藍圖,為了提升子民的心眼,超越將要敗亡的今世及其世俗小學(參考加4:3),這必然激勵他們注目默想來世的屬靈福分。
[2.10.21] 以西結書中平原的骸骨
我們從眾先知書中,只需舉一個例子。當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時,他們明瞭這擄掠四散如同死亡。因此,以西結預言他們的復興歸回,他們視為僅是寓言故事,不會成真。因為他們認為以西結的宣告,照字面理解就如腐爛的屍體復活一樣,所以是不可能的! 要消除他們的不信,是非常困難的。然而神為了顯明:此難題無法攔阻祂施展對子民的恩福,就向以西結顯示異象:「平原遍滿骸骨,神唯獨以祂話語的大能,瞬間賜生命氣息給這些枯骨,使他們長成極大的軍隊」(結37:1–14)。
的確,這異象是用來改正當時百姓的不信,同時也在猶太人心中留下深刻印象,神不僅能使他們歸回,更是超過他們所求所想的。因為神的大能在瞬間,使枯乾四散的骸骨復活過來。以賽亞書中的經文,與以西結的預言可作對照:「死人要復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啊,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我的百姓啊,你們要來進入內室,關上門,隱藏片時,等到忿怒過去。因為耶和華從祂的居所出來,要刑罰地上居民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其中的血,不再掩蓋被殺的人」(賽26:19–21)。
[2.10.22] 先知書兩處經文,直接見證永生福分
先知書中有些經文,並非使用預表,乃是直接清楚論到:為信徒所預備的、在神的國裡的永生福分。我們已經引用過一些經文,現在特別舉出兩處。第一,是在以賽亞書:「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他們必出去觀看那些違背我人的屍首;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賽66:22-24)。
第二,是在但以理書:「那時,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并且有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12:1-2)。
[2.10.23a] 總結:新舊約對永生的教導是一致的
總結兩個重點: (1)舊約列祖有基督作他們聖約的憑據,以及(2)他們全然信靠基督,在他裡面得著將來的福分。這兩點是清楚明顯,無可爭議。我們不需再討論證明。因此,讓我們要坦然無懼的確認此真理原則,這是撒但任何詭計也駁不倒的:「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舊約,不僅侷限於地上的事,也包含屬靈的與永生的應許」。舊約裡所有真誠相信這恩約的人,心中必定深深期待此應許。
然而,我們當除去那瘋狂且危險的論調,以為神應許猶太人的,或他們所期望的,只是肚腹飽足、肉體快樂、財富加增、權位顯赫、兒孫滿堂,以及一切屬血氣的人所看重的! 主耶穌基督所應許給今日門徒的「天國」,就是他們將來要「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太8:11)。彼得宣告:他當代的猶太人是福音恩典的後嗣,因為他們是「先知的子孫,也承受神與你們祖宗所立的約」(徒3:25)。
主不僅在話語上證明這點,也以神蹟確證之。在祂復活之日,祂使許多聖徒與祂的復活有分,使他們從墳墓裡出來,進入耶路撒冷城,顯現給許多人看見(太27:52-53)。祂藉此賜下確實的憑據:祂在成就永遠救恩上,所行的所忍受的一切,是為舊約的信徒,正如是為我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