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5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卷三 十五章,呂沛淵牧師編著


目錄
卷一 卷三
卷四1~卷

論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恩福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
十五章  誇耀行為的功勞破壞神賜人以義的榮耀以及救恩的確據。

[3.15.1-2a] 人的善行毫無功德可言
[3.15.2b-3a] 廢棄「功德」才能認清「善行」
[3.15.3b-4] 善行一切的價值都來自神的恩典
[3.15.5] 基督是惟一的根基,他創始成終
[3.15.6-7] 反對唯獨因信稱義,是竊奪基督的榮耀
[3.15.8] 根據聖經而來的勸勉和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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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1-2a] 人的善行毫無功德可言

「唯獨因信稱義」排除了靠善行稱義的可能。義若是根據善行,這義在神面前必定站立不住;而且,人稱義唯獨是出於神的憐憫,唯獨是在基督裡,以及唯獨藉著信。我們應當注意這就是稱義的關鍵,以免陷入普遍的錯謬中,這不只是凡夫俗子,有學問的人也一樣落入迷思。因他們一開始討論人稱義是因信或是因行為,就立刻翻出一些經文,似乎說到人的行為在神面前有功德,想要以此顯示善行對神而言有價值,妄想這樣就可以證明人是因行為稱義!
       
無疑的,我們已經指明:假若要以行為稱義,則必須每時每刻且完美無缺的遵行全律法。由此可見,沒有人能因行為稱義,除非他的行為完全到登峰造極,無可指摘。接著而來的是另一問題:雖然靠行為絕對無法稱義,然而行為是否配得神喜悅呢?換言之,行為是否有「功德」?天主教認為人的善行有功德,是背離聖經,引入危險!
       
所謂「功德」此詞,是指人的行為在神的審判下有所功德,如此說法破壞真誠的信。我們避免在言語上的無謂爭論,甚願大家約束自己,沒有必要採用聖經之外的術語,因為這些用詞經常是有害無益。「功德」此詞叫人自高自大,也抹黑了「善行」的真正價值。雖然古代神學家們通常採用此詞,給後代造成混亂,但是他們原來的用意並非要偏離真理。
       
奥古斯丁說:「人的功德已在亞當裏淪亡了,願人的功德在此閉口,願神的恩典在耶穌基督裏作王。聖徒拒絕將任何的稱讚歸給自己的功德;神啊,他們當將一切的稱讚惟獨歸於你的憐憫。當人看見他所有的一切好處,都是出於神而不是自己時,他就看見他裏面一切值得稱讚的,並非出於自己的功德,而是出於神的憐憫」。奥古斯丁在此否認人有行善的能力,也否認人有任何的功德。此外,屈梭多模說:「我們若有任何善行,都是來自神白白的恩召,是我們對神的虧欠與回應;然而神所給我們的是恩典,出於他極豐富的慈愛。


[3.15.2b-3a] 廢棄「功德」才能認清「善行」

我們應當廢棄「功德」用詞,才能面對問題真相:何謂「善行」。古語有云「否定我們有任何善行,這才是真正的善;所以不倚靠自己功德的人,在神的審判台前才站立得住」。所以請注意,若你自以為有功德時,你當知道這些都是神所賜的。你當盼望結出果子,這是出於神的憐憫;這樣你就能避免貧窮、忘恩、魯莽的危險。教會若是不缺那有行為的信心,也不缺有信心的行為,則是有福的。
       
廢棄「功德」而使用「善行」此詞,是合乎聖經的教導。古人說,為何教會要在乎功德呢?神的美意才是我們誇耀的理由與根據。神不能背乎他自己;神所應許的他必成就(提後213)。所以,你沒有任何理由問「我們憑什麼功德盼望得賞賜?」特別是因為你聽見神說:「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結362232)。關於善行,只要知道你自己的善行不足,轉眼仰望主基督,這就夠了。
       
聖經說,人一切的善行因為充滿污穢,經不起神的究察。這就顯示我們的行為所應得的為何。聖經也吩咐,即使我們作完了一切神所吩咐的,也應當將自己視為無用的僕人(路1710);所以,假如有任何人能遵行律法到完美程度,則他所應得的是什麼呢?因我們所獻給神的一切都沒有超出本分,只是作了我們所當作的,不配得任何稱謝。
       
善行都是神賞賜給我們的,竟然開恩稱之為「我們的」,這見證了他不僅悅納這些善行,也將因善行賞賜我們。我們應當因這偉大應許得著激勵,勇敢的「行善不可喪志」(加69;帖後313),並以真誠感恩的心領受神的大恩。無疑的,凡是應得稱讚的行為,都來自神的恩典;所以,我們一點也不應將善行歸給自己。我們若真誠的如此承認,則一切對功德的自信都將煙消雲散,連功德觀念本身也會消失無蹤。我們就不會像詭辯家一樣,將善行所應得的稱讚一部分歸給神,另一部分歸給人,反而將一切的稱讚完整無損的都歸給神。


[3.15.3b-4] 善行一切的價值都來自神的恩典

人因自己的不潔,玷污了他一切的善行。因為人一切的行為,不論他有多完美,都在某種程度上受污染。所以,當神審判人的最佳行為時,他看到的是他自己的義與恩典,以及人的敗壞羞辱!善行的確蒙神悅納,也帶給行善之人福氣。然而,善行蒙神極大的賞賜,不是因為人配得獎賞,乃是因為神的恩慈賦予這些善行有價值。神出於自己的恩典,賜給人所不應得的獎賞,而人卻不知足,反而野心勃勃將那完全來自神恩的善行,竊為己有累積功德,這是何等的忘恩負義!
       
我們可根據常識來舉例說明。若有一人因他人的恩典而有土地的使用權,但他卻宣稱那塊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他自己,他是如此忘恩負義,豈不應當被剝奪這使用權嗎?同樣的,若一個奴隸被主人釋放之後,卻隱藏自己以前奴隸身分,宣稱自己是生來的自由民,難道他不應該受罰再作奴隸嗎?因為享受恩福的唯一合法方式是:不要宣稱自己不是領受的,也不要竊奪那賜恩者所應得的稱讚;反而應當將賜恩者所賜給我們的,視為仍然在他主權之下。若我們對待人尚且應當如此,何況我們對待神呢?讓我們每一人都省察自己。
       
人們若是根據聖經來看善行,就會約束其悖逆自傲之心。聖經說,我們的善行總是被眾多罪惡玷污,並且因此得罪神,惹他發怒。我們的善行不可能平息神的忿怒,也不可能有功德促使他喜悅我們!然而,神是照他自己的豐富憐憫待我們,沒有照他至高公義察究我們的罪惡;所以,他能悅納我們靠他恩典所作的善行。因這緣故,雖然我們不配得,神仍以無限的恩福賞賜我們,包括今生和來生。
       
信徒蒙福是出於神白白恩典的賞賜(約116)。神說:「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賽551)。因此,神賜給敬虔之人的一切,都是為了幫助他過成聖生活;我們所得的恩福,完全是出於神的慈愛。然而從神的恩典以及領受恩典的我們身上,神見證他在乎我們的行為。神為了顯明他對我們的愛是何等大,他賜恩使我們行善,使我們得他的賞賜,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


[3.15.5] 基督是惟一的根基,他創始成終

我們教導真理,造就信徒,必須記住使徒保羅所說的「立在磐石上」,就是他在哥林多人中所立的根基(林前310):「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人根基」(林前311)。我們在基督裡的根基,是怎樣的根基呢?難道他只是我們救恩的起始,而後我們要靠自己的善行完成嗎?難道基督只是給我們開路,之後我們要靠自己的力量前進嗎?斷乎不是。保羅已經先教導:當我們相信基督時,神就使他成為我們的義(林前130)。惟有那在基督裡得著完全之義的人,他才是立在基督這磐石上。因為保羅並非說基督奉差遣來幫助我們起始,以後我們靠自己獲得義;保羅乃是說基督自己成為我們的義(林前130)。
        
事實上,保羅說,「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並不是照我們的功德,而是「按著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弗14-5);藉著他的死,我們也在他裏面「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11420);天父也收納我們,使我們與基督一同作他的兒女,同作後嗣(羅817;加45-7);我們藉基督的血得與神和好(羅59-10);神將我們交在基督的手中,救我們我脫離滅亡和失腳的危險(約1028);我們已經與基督連結(羅1119),已經享有永生,已經滿有盼望進入了神的國。
       
我們既因在基督裏有分,雖然自己是愚昧的人,基督卻成為我們在神面前的智慧;雖然我們是罪人,基督卻是我們的義;雖然我們不潔,基督卻是我們的純潔;雖然我們是軟弱的人,沒有軍裝且暴露在撒但的攻擊之下,然而基督是我們的能力,天上地上一切的權柄都賜給了他(太2818),他為我們擊敗了撒但和陰間權勢;雖然我們仍住在這取死的身體之中,然而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簡言之,既然凡屬基督的就是屬於我們,在他裡面我們得著萬有,所以我們自己是一無所有。我們若要漸漸成為神的聖殿,就必須被建立在基督,這磐石上(弗221)。


[3.15.6-7] 反對唯獨因信稱義,是竊奪基督的榮耀

聖經教導,「凡沒有神兒子的人,就沒有生命」(約壹512);人是死在罪中,怎能結出生命的果子呢?「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3),凡靠自己行為來稱義的人,其實是犯罪!「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718;路643)。那些邪惡的詭辯家竟然教導人靠行為稱義,來配合神的恩典。聖經清楚教我們是「唯獨因信基督稱義」,他們卻說信心要加上行為才能稱義。
       
但願他們能明白這些經文:「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512);「信差我來者的……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640);「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盼望承受永生」(多37;羅51-2);信徒有基督住在他們裏面(約壹324),信徒藉著基督得與神親近;分享基督的生命,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26);「他們被遷到他愛子的國裏」(西113),並得蒙救恩。還有許多其他經文不勝枚舉。
       
這些經文並非教導,人藉著信基督而得著稱義或得救的可能;乃是教導我們,我們在基督裡已經得救與稱義。因此,你一旦藉著信與基督連結,你已經成為神的兒子、天國的後嗣、被稱為義和得著生命的人;而且你所得著的並非賺得功德的機會(這是天主教的謬論),而是基督一切的功勞,因神已經將基督的功勞賜給你了,你已經因信基督稱義了(這清楚反駁他們的謬論)。
       
這是聖經處處的清楚教導,天主教人士卻否認之,真是可恥。他們在高舉人的善行,辯說善行出於人的自由意志,所以有功德。其實善行是唯獨出於神的恩典,聖經禁止我們誇口自己的善行,因為它們都是神的恩賜,不是靠我們自己的能力。保羅禁止基督徒在任何方面誇口(林前129-31),他解釋為何自己誇口是錯誤的:「我們原是他的工作……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既然我們在重生之前不能行善(羅312),並且我們重生唯獨且完全出於神,我們毫無理由竊奪任何善行為己有。


[3.15.8] 根據聖經而來的勸勉和安慰

天主教雖然不斷的勸人行善,卻使人沒有得救的確據,無法確信善行是否足夠在神面前蒙悅納。我們教導人沒有任何功德,卻是安慰信徒的心並使他們靠恩喜樂。因為我們教導信徒:他信靠基督,討神喜悅;他靠基督的恩典所行的,必蒙神悅納。凡是不出於信心的,都不會討神喜悅。我們惟有信靠基督,不倚靠自己,才會確信所行的必討神喜悅。所以,我們絲毫不可離開這惟一的根基「主耶穌基督」。這根基已經一次永遠的立定了,使徒是聰明的工頭,帶領我們在其上建造。
       
我們需要聖經的教導和勸戒:「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也說「凡從神生的人不能犯罪」(約壹38-9);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時候已經夠了(彼前43);神的選民是蒙憐憫的器皿,應當自潔(提後220-21)。基督吩咐門徒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他(太1624;路923)。捨己的人已經除掉萬惡之根,因他不再尋求倚靠自己。背起十字架的人,已經預備自己凡事忍耐與溫柔。基督的榜樣包括了忍耐和溫柔,以及其他一切關乎敬虔聖潔的事。基督在父神面前順服以至於死(腓28)。他來了的目的,完全是為了作成神的工(約434;路249)。他全心全意為榮耀天父而活(約850716-18)。他為屬他的人捨命(約10151513)。他善待自己的仇敵並為他們禱告(路627352334)。
       
我們需要安慰,以下經文是我們極大的安慰:「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致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致死亡。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48-10);「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後211-12);我們如此效法基督的苦難,直到我們也得以從死裏復活(腓310-11),因為父神已經預定他所揀選的人,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829)。因此:「無論是死……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838-39);反而,萬事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與蒙拯救(羅828)。
       
請注意,我們並非教導人因行為在神面前稱義。我們乃是說明一切屬神的人為「重生」的人(彼前13),也稱他們為「新造的人」(林後517),因為他們已經脫離「罪的權勢」,被遷到「義的國度」裡。我們也教導說,藉著操練敬虔作為印證,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堅定不移(彼後110),就如果樹,憑著果子就被認出來(太7201233;路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