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卷三二章,呂沛淵牧師編著
目錄
卷一 ~ 卷三
卷四1~卷 四
卷 三 論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恩福,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
第二章
信心的定義及其特異性質
[3.2.1a] 信心的對象是基督
[3.2.1b-2a] 信心建立在真理知識上,並非假裝敬虔的無知
[3.2.1b-2a] 信心建立在真理知識上,並非假裝敬虔的無知
[3.2.2b-3] 天主教「盲從的信」,此教義是錯誤的
[3.2.4] 連真信心也總是被謬誤和疑惑所圍繞
[3.2.5] 「謙卑聽從」是真信心的前身
[3.2.6a] 信心建立在神的聖道
[3.2.6b-7a] 神在基督裏恩典的應許,在我們裡面產生信心
[3.2.7b] 信心的真義
[3.2.8] 所謂「成形」和「未成形」的信心
[3.2.9] 哥林多前書13章2節的正解
[3.2.10] 所謂「未形成」的信心,只是對信心的幻想
[3.2.11a] 非選民也有「信心」嗎?
[3.2.11b-12a] 真信心與假信心
[3.2.12b] 真實得救的信心
[3.2.13a] 「信」在聖經中不同的用法與含
[3.2.13b-14] 信心是真實的認識
[3.2.15] 信心是「實底和確據」
[3.2.16] 信的確據
[3.2.17a] 信心不斷面臨爭
[3.2.17b] 信心得勝試探
[3.2.18-19] 信徒心中的爭戰,真光照耀我們心中
[3.2.20-21a] 信心確信所知,以神的話作為盾
[3.2.21b] 神的道是信心的盾牌
[3.2.22] 應當有的恐懼
[3.2.23] 「恐懼戰兢」
[3.2.24a] 信心不朽的確據,建基在基督與我們的聯合
[3.2.24b-25a] 信心的兩層面
[3.2.25b-26] 信心尊敬並敬畏神
[3.2.27] 兒女的敬畏和奴僕的畏懼
[3.2.28] 信心的確據並非保證在世上成功,乃是神的恩眷
[3.2.29] 神的應許就是信心的支柱
[3.2.30-31a] 信心唯獨倚靠恩典的應
[3.2.31b] 神的話對信心的重要
[3.2.31c] 信心靠神的話得以堅固
[3.2.32a] 信心的應許在基督裡應驗了
[3.2.32b] 聖經中外邦人信主的特例
[23.2.33] 聖靈使聖道發揮功用,在我們裡面產生信心
[3.2.34] 惟有聖靈才能引領我們歸向基
[3.2.35] 沒有聖靈人不可能信神
[3.2.36] 信心是屬於內心的;疑惑無法除滅信心
[3.2.37] 在哪裡?
[3.2.38] 破除對「信心的確據」的謬說
[3.2.39a] 基督徒以聖靈的內住為
[3.2.39b-40a] 破除對「我們堅忍到底」的疑惑
[3.2.40b-41a]
根據希伯來書11:1看
[3.2.41b-42a]
信、望、愛
[3.2.42b]
信心和盼望是密不可分的
[3.2.43]
信心和盼望的共同根基:神的憐憫
———
[3.2.1a] 信心的對象是基督
我們對「信心」若有較清楚的定義,就容易明白所討論的這些內容,也使讀者明白信心的力量和性質。我們複習前面所說過的:第一,神藉著律法向我們宣告我們所當行的;我們若違犯律法的任何部份,則律法所宣告的恐怖永死刑罰,必臨到我們。第二,按照字句來遵守律法,不僅是困難,更是超乎我們的力量,絕非我們能力所能做到的;所以,我們若看看自己的本相,思想我們配得什麼,就毫無盼望可言;乃是被神棄絕,並伏在永死刑罰之下。第三,前面已經說過,只有一個救法能救我們脫離這悲慘災禍,就是:救贖主基督來拯救我們,因為天父出於他無限的良善慈悲,藉著基督的手來憐憫我們,定意施行拯救。只要我們以堅定的信心領受他的憐憫,並以堅固的盼望投靠他。
現在我們應當查考此信心的性質,我們這些蒙神收納為兒女的人,是以此信心領受天國的福分;因為如此偉大的救恩成就在我們身上,絕非人的意見或勸服所能辦到的。我們也必須更加細心熱誠考察信心的真實特徵,因為關於此點,現今有許多人受迷惑落入危險。事實上,當大多數人聽到「信心」此詞時,所理解的只是停留在同意福音的歷史事實。其實,當信心在各學派中被討論時,他們只說神是信心的對象,並藉虛幻臆測誤導可憐的人們陷入迷途,而沒有引領他們他們達到正確目標。
因為「神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提前6:16),基督必須作我們的中保。因此,基督稱自己為「世界的光」(約8:12),也稱自己為「道路、真理、生命」;因為若不藉著基督沒有人能到父神那裏去,他是我們「生命的源頭」(約14:6;詩36:9);因為惟有聖子和聖子所願意指示的人,才認識聖父(路10:22)。保羅據此而宣告「不知道別的,只知道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2:2)。保羅在使徒行傳二十章中敍述他所傳講的是「信靠基督」(徒20:21)。在另一經文中他引述基督的話:「我差你到外邦人那裏去,要叫他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6:17-18)。保羅也見證說:神的榮耀在基督身上向我們顯明,這即是「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基督的面上(林後4:6)。
[3.2.1b-2a] 信心建立在真理知識上,並非假裝敬虔的無知
的確,信心只仰望獨一真神。然而也必須加上「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約17:3)。因為若基督的榮光沒有照耀我們,則我們永遠無法認識父神。因這緣故,父神將他所要啟示的一切,交託他的獨生子,他在基督裡啟示我們;所以基督藉傳達父神的恩福,就彰顯了父神榮耀的本體真像(來一 3)。
前面說過,我們必須被聖靈吸引,才會被喚醒尋求基督;照樣,我們也強調:惟有藉著基督是神本體的真像,我們才能尋見那看不見的父神。在討論信心的目標時,我們必須曉得我們往哪裡去,以及走哪條路。那惟一正確並防範一切錯誤的途徑,就是那位既是神又是人的基督:因為他是神,他就是我們前進的目標;因為他是人,他就是引領我們達到目的的途徑。目標與途徑都在基督裏。在保羅講論勸人信靠神時,論到信心,他並無意推翻他所經常強調的:信心惟有全然在基督裏,才得堅穩。彼得最為清楚將「藉著基督」與「信靠父神」連結一起,說:我們藉著基督相信父神(彼前1:21)。
中世紀的經院哲學家,作了許多邪惡之事,其中之一就是用帕子蒙住基督,遮掩了他的真相。除非我們直接注目仰望基督,否則我們必在無盡的迷宮中徘徊流蕩。他們以模糊的定義磨損「信心」並且幾乎到完全消滅的地步,甚至捏造了「盲從的信」這虛構之詞。他們利用此詞語掩飾自己極大的無知,又迷惑可憐又悲慘的人們,害死他們。我們必須坦白指出事實的真相,此虛構之詞不僅埋葬了真信心,也完全毀壞了真信心。
[3.2.2b-3]
天主教「盲從的信」,此教義是錯誤的
天主教所說的「相信」,是指「不需要明白任何事情,只要情感上完全順從教會所說的」。這豈是「真實的信心」?信心不是建立在無知上,乃是建立在真知識上。並且這知識不僅是認識神,也是認識他的旨意。我們得救恩,並非因為聽從教會所定規的一切,無條件信以為真;也不是因為將查考和認識的責任都推卸給教會。我們得救恩,乃是因為認識惟神是我們慈悲的天父,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林後5:18-19),並認識父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公義、聖潔、生命。我們是藉此認識,不是藉著感覺,得以進天國。因為當保羅說:「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時,他表明:人不明白,也不去考察,就憑感覺去信,這是不夠的。反而,他要求我們清楚認識神的恩慈良善是我們稱義的根基。
我們不否認人人都有所不知,被無知環繞;我們承認對許多事情是模糊不清的,直到我們脫去肉體時,我們才能更親近神,更加清楚。對於這些我們不清楚的事,我們最好是保留判斷,不要作最後決定,勉勵自己持守教會的合一。然而,若以此為藉口,假謙卑的將「無知」稱為「信心」,則是極其荒謬的!
因為「信」在於認識神和基督(約17:3),並非在於敬畏教會。我們看見天主教利用他們自己「盲從的信心」,建造出此龐大迷宮!任何的事物,只要假冒在「教會」標籤之下(有時甚至是最可怕的謬誤),未受教育之人就毫不分辨的奉之為神諭。這種粗心大意且易於上當受騙,將他們帶到毀滅的邊緣,然而天主教卻為這種「盲從之信」辯護;只要說「這就是教會所信的」,人們就無條件的相信任何事。如此,他們幻想:他們在謬誤中擁有真理,在黑暗中擁有光明;在無知中擁有真知識。
我們無須多費時間駁斥他們;我們只是勸讀者將天主教這些教義,與我們所說的互相對照。真理本身就是自明的,足以駁倒他們一切的錯誤。他們從不問信心是否應該被重重的「盲從」包裹,反而將「信徒」定義為以無知麻痺自己的人,更稱讚這樣的人,只要他們在自己所不明白的事上,完全同意教會的權柄和裁判。這等於是假裝聖經沒有經常教導:「認識與信心是連結的」!
[3.2.4]
連真信心也總是被謬誤和疑惑所圍繞
當我們在世上寄居時,有時是以信心謙卑順從神的引導;不僅因許多事情仍向我們隱藏,也因為謬誤如密雲般籠罩我們,使我們無法知清萬事。對於最敬虔的信徒而言,智慧的道路就是以安靜、謙卑的心努力前行。所以,保羅勸勉信徒:若有人在任何的問題上彼此意見不同,就當等候神的指示(腓3:15)。經驗告訴我們,直到我們解除肉體的束縛,我們總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我們每日研讀聖經,都會遇到許多不明白的經文,這都見證我們的有限與無知。神以這界限約束我們,按照他自己的美意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羅12:
3),連最有智慧的教師也需要謙卑學習。
在基督的使徒獲得完全的光照之前,他們的信心就是「謙卑順從」的明顯例證。我們看見他們在最初受教的啟蒙階段極為吃力,在最小的事上也裹足不前;雖然聆聽主的教訓,卻仍長進緩慢。當他們聽到婦女的報告時,奔向墳墓查證,卻仍然不真相信主的復活,仍未醒悟(路24:11-12;約20:8)。既然基督先前見證他們是有信心的,所以若說他們毫無信心,則是錯誤的。事實上,除非他們相信基督將從死裏復活,否則必失去一切的盼望。婦女們以香料膏主的身體,並非迷信,顯然她們仍有盼望主會復活。
門徒相信主基督所說的話,因他們知道他是信實的,然而,無知仍盤據他們的心靈,使他們的信心陷溺在黑暗中,以致他們驚惶失措。聖經記載:最後到了基督復活向他們顯現,教導他們明白「為何主基督必須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路24:26),他們才真正相信基督肉身復活。
這並非說他們從那時才開始相信,乃是說:從前埋在心中「信心的種子」(在他們心中好像已死),在那時以新生的活力破土而出!因為原先他們心中有的,是真實的(雖然是隱藏的)信心,因為他們敬畏且領受基督為他們惟一的教師。然後,他們聽了他的道,領了他的教,確信他是他們救恩的根源。最後,他們相信基督是從天上而來,他藉著天父的恩典,將他們聚集帶到天上。所以在所有信徒身上,真實的信總是有不信的惡心在旁攪擾(可9:24),我們無須再找其他證據,來證明此點。
[3.2.5]
「謙卑聽從」是真信心的前身
我們可以稱「謙卑聽從」是「信心的預備」而非信心本身。福音書敍述許多人相信基督,僅僅只是因看見基督所行的奇妙神蹟,而被吸引來信基督是那被應許的彌賽亞。然而他們一點也沒有被福音的教訓所影響。這種敬畏的態度,使他們願意順從基督,就美其名被稱為「信」;然而這不過是「信的起始」。
例如,那位大臣來求基督醫治他兒子,他「信」主所說的「你的兒子活了」(約4:50),約翰記載說當大臣回到家後,他自己和全家都「信了」,再次相信基督(約4:53)。因為他先接受基督親口所說的話為聖言,然後服從基督的權柄,接受他的教訓。然而,我們必須知道他是先有受教的心,願意學習聽從,所以在前段經文中說他如此相信,表示已有某種信心,而到了下一段經文,就被稱為基督的門徒。
約翰記載撒馬利亞人信主的經歷,可作為另一例證。他們因為如此相信一位婦人的見證,就急忙來到基督這裡;但在聽到基督的話之後,對那婦人說:「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約4:42)。這些例子使我們清楚看見:那些尚未領受基要真理卻願意聽從的人,一般而言被稱為「信的人」,然而這並非是真實的信。聖經稱他們為「信的人」,乃是出於神的恩慈,樂意恩待這些對主有尊敬之心的人。
然而,這有受教之心且願意學習,與無知盲從有天淵之別;那些滿足於天主教所發明的「盲從的信」而懶惰安逸的人,與上述的大臣與撒瑪利亞人是截然不同的。保羅嚴厲地斥責那些「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3:7)的人,何況那些故意高舉「無知盲從」的人,豈不是更加可恥麼!
[3.2.6a]
信心建立在神的聖道
我們接受父神所啟示的基督,就是福音所彰顯的,這才是對基督的真正認識。父神命定基督作為我們信心的對象,除非福音在前引領我們,否則我們無法走上引到基督的正路。福音向我們開啟了神豐盛恩典的寶藏;假若這寶藏是關閉的,則基督對我們就沒有益處。因此,保羅將「信心」與「教訓」連在一起,密不可分,他說「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正是因為真理在基督裡(弗4:20-21)。
我們將「信心」關連於「福音」時,同時說明這「福音」是按照摩西和眾先知所應許的(羅1:3),舊約的啟示足以建立歷代聖徒的信心。然而,因為新約的福音更加完整的彰顯基督,保羅稱福音為「真道的話語」(提前4:6)。為此,保羅在另一經文中說:當「因信得救的道理」來到時,就總結了律法,我們就不在律法手下了(羅10:10;加3:25)。保羅所說的「福音」是指:基督是我們的教師,教導又新又活的生命之道,是比舊約更清楚的啟示天父的憐憫,也更明確的見證我們所得的救恩。
我們先從總論講起,再按次序談細節,就會更易於明白。首先,我們必須被提醒:信心和聖道之間,有永不可分的關係。我們不能分開這二者,正如我們不能將從太陽來的光線,和太陽本身分開。因這緣故,神在以賽亞書中宣告:「你們……側耳而聽,就必得活」(賽55:3)。約翰也指出聖道是信心的泉源:「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約20:31)。先知為了勸百姓相信,說:「惟願你們今天聽他的話」(詩95:7)。「聽」在聖經上一般是指「信」。
簡言之,神在以賽亞書中區分他的兒女與外邦人,是以此為標誌:「他必教訓他的兒女」(賽54:13),使他們聽他的教訓,向他學習(約6:45)。若恩福是毫無分別地賞賜給所有的人,那麼他為何只將他的話賜給少數人呢?同樣的,福音書作者通常將「信徒」和「門徒」當作同義詞來使用。路加在使徒行傳中,尤其喜愛這樣的用法(見徒6:1-2,7;9:1,10,19,25-26,38;11:26,29;13:52;14:20,28;15:10;以及16至21章),甚至在徒9:36中甚至用「「門徒」指婦女多加。
[3.2.6b-7a] 神在基督裏恩典的應許,在我們裡面產生信心
信心若稍微偏離它所當注目的目標「聖道」,就失去了自己的性質,反倒使心思成為盲從輕信和糊塗錯謬。神的聖道是支持和維持信心的根基;信心若偏離聖道,就必瓦解。所以,若挪去神的聖道,信心將蕩然無存。
神的聖道傳給我們,是啟示的明鏡,使信心藉著聖道來認識神。無論神使用人作為施恩的媒介,或唯獨以他自己的大能運行,他總是透過他的聖道,向他定意召來的人彰顯他自己。因這緣故,保羅將「信」定義為對福音的順服(羅1:5),並在腓立比書中稱讚信心的忠誠(腓1:3-5;帖前2:13)。信心不僅僅是知道神的存在,也特別包括知道神對我們的旨意如何。因為「信」不只是關心我們所認識的神是誰,也更是關心神對我們的旨意是什麼。
因此,「信心」的定義就是:我們從神的聖道中,認識神對我們的旨意。然而,這信心的根基乃是首先確信神的道是真理。只要人心裏仍懷疑神的道是否確實,則神的道對那人的權威是可疑與軟弱的,甚至毫無權威可言。事實上,神是信實的(羅3:3)、無謊言的(提1:2);除非你毫無疑惑的確信,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真理,否則單相信神可信靠,也是不夠的。
然而,神所說的話,並非每一句話都在人心裏產生信心,我們必須查考信心在神的話中所仰望的是什麼。神對亞當所說的是:「你必定死」(創2:17)。神對該隱所說的是:「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創4:10)。這些話不僅無法在人心裏產生信心,反而只能叫人心搖動。
我們並非否認信心的功能是承認領受神的話,無論神在何時,或說什麼,或如何說,信心都接受他的話是真理。然而,我們在此所討論的是,信心在神的話中所能找到的依靠,作為安息的所在是什麼。若我們的良心所看見的只有神的震怒和報應時,它怎能不恐懼鎮戰兢呢?怎能不逃避它所懼怕的神呢?然而,信心應當尋求神,而不是逃避他。惟有神在主基督裡向我們施恩的應許,才能在我們裡面產生信心。
[3.2.7b]
信心的真義
「信心」的完整定義是什麼?若只知道關於神旨意的一些事情,這並不能稱為「信心」。因為神的旨意的宣告,常使人感到憂傷和恐懼,所以不會產生信心。若我們開始以「神的恩慈和憐憫」為出發點,這就更接近信心的真諦;因為當我們認識到「救恩出於神」之後,我們才被吸引來尋求他。當神宣告他看顧我們時,我們就確實相信他要拯救我們。因此,我們需要恩典的應許,因這能見證父神是慈悲的;因為恩典是我們親近神的惟一方法,而且是人心得平安的惟一依靠。
據此,詩篇常將「憐憫」和「真理」連在一起,二者是密不可分的(詩89:14,24;92:2;98:3;100:5;108:4;115:1等);因為除非我們認識神是「憐憫的」而吸引我們歸向他,否則知道神是「真實的」也是毫無幫助。並且若神的憐憫不是隨著他的話(就是真理)而來,我們也無從領受這憐憫:「我已陳明你的信實和你的救恩;我在大會中末曾隱瞞你的慈愛和誠實……願你的慈愛和誠實常常保佑我!」(詩40:10-11);「你的慈愛上及諸天;你的信實達到穹蒼」(詩36:5);「凡遵守他的約和他法度的人,耶和華都以慈愛和誠實待他」(詩25:10);「因為他向我們大施慈愛;耶和華的誠實存到永遠」(詩117:2);「我要為你的慈愛和誠實,稱讚你的名」(詩138:2)。
先知書中同樣的見證:神的應許表明他是仁慈和信實的。若非神先向我們曉諭他的慈愛,以恩典召喚,並且顯明他的旨意既是確定又清晰,否則我們怎能魯莽斷言神要施恩給我們呢?然而,我們已經看見:神愛我們的惟一憑據是基督,若無基督,則我們到處所看見的都是神對罪人的恨惡和震怒。「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而來的」(約1:17)。
除非我們對神良善的認識,使我們倚靠這良善,否則我們就不會看重此認識。因此,我們當除去參雜疑惑的認識,因疑惑和認識是互相矛盾,不能共存。然而人心既因如此盲目黑暗,就不能深入認識神的旨意!人心也因不斷搖擺猶豫,不會堅定信靠神的旨意!因此,我們的心必須被光照並剛強起來,神的話使我們得著完整的信心。「信心」正確的定義就是:確實認識神對我們的慈愛,此確知是建立在神的真理上,就是他在基督裏白白賜給我們之應許,而且這應許是聖靈向我們顯明並印記在我們心中。
[3.2.8]
所謂「成形」和「未成形」的信心
我們必須指出一些對「信心」的錯謬解釋,因為這些會絆倒人。首先,我們必須反駁天主教經院哲學「成形和未成形之信心」的區分,這是毫無意義的。他們幻想說:某些不敬畏神、不敬虔之人,相信得救所必須知道的道理;他們的信心是所謂「未成形的信」。這是荒謬的說法,彷彿聖靈藉著光照人心,使人相信,卻不見證那人得兒子名分,不使他敬畏神!他們任意妄為,將相信神卻不敬畏神的心稱為「信心」,這與整本聖經的教導背道而馳。我們無須再與他們爭論其錯謬定義;我們只要說明聖經所解釋的「信心」真義,就能清楚顯示他們的愚昧喧嚷。
他們教導信心是某種空洞的認同,任何藐視神的人都可以接受聖經所說的。然而,他們應當先看明:人是否靠自己的努力獲得信心,或是聖靈透過信心見證神收納此人為兒女。他們幼稚地嘮叨詢問:信心加上其他特質,是否仍是原先的信心;或是產生一種新而不同的信心。從他們喋喋不休的辯論,可明顯看出,他們從未想過信心是聖靈賜給我們的獨特恩賜。因為從一開始相信,信心就已包含使人與神和好,使我們親近神。假若他們深思保羅的這話:「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羅10:10) ,就會停止捏造此種信心(空有冷漠的認同)。
我們只要以此理由,就足以結束爭端:「認同」本身是人心的認同,多過頭腦承認;是意志的導向,多過理智的知識。因此,信心被稱為「信服真道」(羅1:5),而這是最蒙神悅納的順服,這是理所當然的,因對神而言,沒有比他的真理更寶貴的了。根據施洗約翰的見證,信徒領受他的真理,就印上印,就如在上簽字一樣(約3:33)。既然這是毫無疑問的,我們用一句話總結:他們說信心只是「認同」,要等到加上「敬虔的心志」,才算是「成形的信心」,這是愚昧的說法。因為聖經中所啟示的「認同」,本身就是敬虔的心志!
還有比以上更清楚的論證。既然信心領受父神所賜給我們的基督(約6:29)。父神賜基督給我們,不僅使我們稱義、赦罪、得平安,也使我們成聖(林前1:30),並作生命活水的源頭(約7:38;4:14)。毫無疑問的,沒有人能真正認識他,卻沒有同時領受聖靈的成聖。若有人要求更淺明的解釋,那就是:信心倚靠對基督的認識;並且若沒有基督的聖靈使我們成聖,我們就不可能認識基督。由此得知,信心絕不能與敬虔的意向分開。
[3.2.9]
哥林多前書13章2節的正解
經院哲學家想用保羅的話「我若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林前13:2)來支持其「未成形信心」的謬論。他們認為「信」可以沒有「愛」,如此從「信」中除去了「愛」而扭曲了「信」。他們沒有認清保羅在這經文中所說的是怎樣的「信」。保羅在前一章中討論聖靈不同的恩賜(包括各種恩賜,方言、異能、預言,林前12:4-10),也勸勉哥林多信徒「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為要造就教會,使整個身體獲益;然後他又說:他將「最妙的道指示我們」(林前十二 31)。
這一切的恩賜,不論他們本身有多奇妙,若非為了「愛」而事奉,就算不得什麼。因聖靈賜下這些恩賜,為要造就教會,若不達到此目的,就失去了恩賜的意義。為了證明此點,保羅詳細覆述他在前面所列舉的那些恩賜,只是以不同的稱呼。而且保羅使用「異能」和「信」(全備的信)描述同樣的恩賜,即行神蹟的能力。所以,這種異能或信心是神特殊的恩賜,而且連惡人也都可能自誇擁有和濫用,就如說方言、預言、其他恩賜一樣。難怪看來好像「恩賜」能與「愛」分開!這些人的整體錯謬在於:聖經所提到「信」有不同的含意,但是他們卻不留意同一字的多重意義,反而頑固堅稱「信」此詞在所有地方都是同樣含意。
我們承認為了教導的緣故,可說有不同形式的信心。雖然我們願意顯示惡人對神的知識是哪一種,然而根據聖經的教導,我們承認與宣告:在真信徒當中只有一種信心。當然大部份的人都相信神的存在,也認為福音書歷史以及聖經其他部分,所說的是事實。這種判斷,與我們聽到別人敍述已發生過的事,或與我們親眼目擊的事,所作的判斷並無兩樣。此外,也有些人更進一步,相信聖經是無可爭議的聖言;他們沒有全然忽略神的命令,並因神的警告和應許有所感動。這類人也被誤稱為是有信心的人,因為他們沒有以不敬之心公然敵擋神的道,也沒有否認、藐視神的道;他們乃是假裝外表的順服。然而,說這樣的人具有「未形成的信心」乃是大錯特錯。
[3.2.10]
所謂「未形成」的信心,只是對信心的幻想
所謂「未形成的信心」空有信心的外貌,根本不值一提,不配被稱為信心,這種假想的信與真實的信,是截然不同。我們現在簡要指出兩者之間的差別。聖經記載:連西門也信了(徒8:13),不久卻又顯露了他的不信(徒8:18)。聖經說「他信了」這句話,有些人解釋說:他口裡謊稱相信,心裏卻是不信。我們並非如此解釋,乃是認為:他當時被福音的大能所懾服,表示出某種暫時的信心,並外表認同基督為主,所以他願意受洗。另外,路加福音記載:有些人暫時相信福音(路8:13),然而他們心中聖道的種子在結果之前被擠住了,或在紮根之前就立即枯死了(路8:6-7)。
我們並不懷疑:這類人因嘗到聖道而受吸引,就熱切的接受聖道,也開始感受其屬神的大能;如此他們不僅在別人眼前,也在自己心中,製造假象以為自己有信心。因他們說服自己:尊敬神的話就是敬虔本身,因為他們以為:除非對「神的話」公開批評或藐視,不然就可算為敬虔。不論這是怎樣的「認同」,卻沒有深入心中,也沒有心裏固定紮根。雖然它有時看來似乎伸出根苗,但並非有生命的根。
人心有許多裂縫,隱藏虛妄詭詐;也有許多破洞,潛伏狡詐虛偽,甚至常常假冒為善,自己欺哄自己。然而,那些以此虛幻信心誇口的人當明白:他們在這方面並不比魔鬼強!如西門一類的人的確遠不如魔鬼,因他們愚昧的聽到並明白一些事,這些事連魔鬼知道了都戰兢(雅2:9),而他們卻不害怕。其他人在這方面也如魔鬼,即不論他們開始對神的話有什麼感受,至終都成為他們的恐懼和驚惶。
[3.2.11a]
非選民也有「信心」嗎?
若說未蒙揀選的人也有信心,對某些人來說似乎難以接受,因保羅宣稱信心是神揀選的結果(帖前1:4-5)。然而,這難題是易於解決的。雖然惟有神所預定得救的人,才領受到信心之真光,並真實感受到福音的大能;然而,經驗告訴我們,未蒙揀選的人有時像選民一樣,感受幾乎相同的感覺,甚至他們自己也覺得他們與選民(徒13:48)沒有什麼差別。
所以,希伯來書作者說他們嘗過天恩的滋味(來4:4-6),這一點也不荒謬,並且他們對主基督有暫時的信心(路8:13);這並非因為他們確實得著屬靈恩典的能力,和確實經歷信心的真光;乃是因神為了定他們的罪,使他們無可推諉,使他們嘗到他的良善,卻沒有領受得兒子名分的聖靈。
假若有人反駁說:若是如此,就沒有什麼留給信徒,使他們能確認自己有兒子的名分。我們的回答是:雖然神的選民和擁有暫時信心的人,在感受上有極大的相似性,然而唯獨選民才有真實確據滿溢在心中(這是保羅所頌揚的)以致大聲呼叫「阿爸!父」(加4:6;羅8:15)。所以,惟有選民蒙神以不朽壞的種子重生他們(彼前1:23),使得撒在他們心中的生命種子永不枯萎,所以神在他們心中印記他已收納他們為兒女,表明這是堅定不移的保證。
以上所說並非表示聖靈不在非選民心中有一般性的工作。同時,聖經教導信徒當仔細和謙卑省察自己,免得肉體的自信潛入取代信心的確據。此外,被遺棄之人所領受的,只是模糊的意識到恩典,以致他們所抓住的是幻影,不是得著真正的救恩。因為聖靈惟獨在選民身上印記赦罪之恩,使他們藉著特定的信心,領受此赦罪之恩在自己身上。
若說被遺棄之人相信神憐憫他們,這是對的,因他們知道神的恩典要與世人和好,然而他們卻是糊塗不清。他們並非與神的兒女有同樣的信心或重生,他們乃是自欺,自以為開始相信了,與神的兒女相同。我們不否認他們蒙了神的普遍光照,知道他的恩典;然而,這樣的知道與神對他選民的特別光照截然不同;惟有選民才得到救恩的真實確據,非選民沒有得到全備的救恩果效。
[3.2.11b-12a] 真信心與假信心
神沒有拯救非選民,沒有救他們脫離死亡,沒有收納他們在他的保守看顧之下;只是暫時向他們施恩憐憫。唯獨他的選民才領受了信心的生命之根,使他們堅忍到底(太24:13)。對於反對者的異議,我們回答:如果神真正向人施行他的救恩,這救恩必是永遠確立的。因為什麼也不能攔阻神拯救他的選民到底,他們不可能蒙了光照,暫時意識他的恩典,後來消失無蹤。真信心是永不消逝的。
信心是認識神施恩福給我們,並對此恩福的確信;然而有些人感覺到神的愛,後來漸漸消逝,也不足為奇。因為此知覺與信心雖然近似,卻是大為不同。我們承認神的旨意是不改變的,並他的真理永遠始終一致。然而,未蒙揀選之人不能參透神奧秘的啟示,惟有聖經向蒙恩的選民顯明出來(羅16:25-26)。因此,非選民不能明白神那不改變的旨意,也不會持久信靠這旨意的真理,因為他們僅是滯留在稍縱即逝的知覺裡。他們就如栽植不深的樹,雖然幾年後可能長葉開花,甚至結果;然而,一段時間後就枯萎死亡。
總之,就如亞當因他的悖逆,失去神的形像,心靈意念墮落了;照樣,神以他恩典的餘輝光照惡人,之後又容讓此光輝被惡人消滅,也不足為奇。沒有任何事物能攔阻他的主權旨意,他賜給一些人有關福音表淺的知識,卻賜給其他人對福音深入的認識。
同時我們應當牢記:神選民的信心,無論有多麼不足或軟弱,他們都有聖靈所賜兒子名分的確據與印證(弗1:14;林後1:22),此印記是刻在他們心中,永不磨滅。但在惡人身上的光照,後來會漸漸消失。因為撒在他們心中的種子,並無神所賜的生命大能,使它們常存(太13:19-22)。然而撒在選民心中的是不能壞的種子,活潑常存永不朽壞(彼前1:23),所以聖靈的工作絕不失敗。
[3.2.12b]
真實得救的信心
根據聖經的教導和我們的日常經驗,我們看到惡人有時因意識到神的恩典而受感動,他們心中激發彼此相愛的欲望。例如掃羅的心中暫時興起愛神的敬虔衝動。他感受神是他的父親,神的良善在某方面吸引他(撒上9-11章)。但是因為對「神的父愛」的信念,並未深深栽植在非選民心中,所以他們就不會如神的兒女至誠之愛,來回應天父,而是像雇工一樣反應。父神唯獨將賜聖靈給基督,基督將聖靈充滿在他的肢體(子民)裡,使他們能真正的愛父神。顯然,保羅這話是單指選民:「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五5),這愛產生以上所提到的確信,使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加4:6)。
另一方面來說,神雖然不會停止愛他的兒女,卻奇妙的向他們發怒;並不是因他定意恨惡他們,乃是要他們感到他的忿怒而懼怕,目的是挫折他們肉體的驕傲,除去他們的怠惰,喚醒他們悔改。如此,他們感受到神因他們的罪向他們發怒,同時也感受他的憐憫。他們誠懇的求神收回他的怒氣,同時也以寧靜與信靠之心投靠神,作為避難所。事實上,以上的證據顯示沒有真信心的人,無法偽裝有信心;他們出於熱情衝動的驅使,以錯誤看法自欺。無疑,怠惰充滿他們的心,使他們不能正確省察自己。
這一類人很可能就是約翰所說的那些人,雖然他們「相信」基督,基督「卻不將自己交託給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約2:24-25)。因為許多人從這「普通的相信」中墮落了(稱為「普通」,因為這是暫時的信心,與永活的信心頗為相似),所以基督對他的門徒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1-32)。因為他在對那些已經接受他教導的人說此話,勸他們在信上長進,免得他們因自己的懶惰,熄滅所賜給他們的亮光。因此,保羅說惟有神的選民才有真信心(多1:1),意即有許多人因沒有活的信心,沒有紮根。基督在馬太福音中也同樣的教導:「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太15:13)。
另有一些人是假冒為善,他們欺哄神和欺哄人,也不知羞恥。雅各嚴厲地斥責這種人,他們詭詐地宣稱自己有信心,卻是玷污的信心(雅2:14-26)。許多人大膽誇口他們有信心,其實沒有,這是虛偽仿冒自欺欺人。所以保羅要求神的兒女要有「無偽的信心」(提前1:5)。因此,保羅「無愧的良心」比作持守信心的寶庫。因為許多人丟棄無愧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提前1:19,對照3:9)。
[3.2.13a]
「信」在聖經中不同的用法與含
我們必須明白「信」此詞的含意是多層面的。「信」的客觀層面是指「信仰」,健全的真道,敬虔的真理(提前1:19;3:9);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也勸勉執事:「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提前3:9),此處「真道」原文作「信」。同樣,他也在提到有人離棄「信」(真道,提前4:1)。他也說提摩太向來「在信仰(真道)的話語上得了教育」(提前4:6)。
他也說有許多人因「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偏離了信仰(真道)」(提前6:20–21;對照提後2:16);他在另一處稱這些人為「在信仰(真道)上是可背棄的」(提後3:8)。再者,他也吩咐提多勸他們在信仰(真道)上純全無疵(多1:13;2:2),保羅使用「純全無疵」就是表示教義的純正,因為人心善變常常扭曲腐化聖經真理。因在基督裏「藏著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西2:3),而「信」是得著主基督,所以「信」的範圍延伸至一切屬天教義的總合,「信」與真道密不可分。
另一方面,「信」的主觀層面是指「信心」,信靠特定的對象,就如馬太記載,基督看見那些將癱子從屋頂縋下的人,有信心(太9:2)。並且,基督也稱讚那百夫長的信心,是他在以色列中沒有遇見的(太8:10)。然而,百夫長很可能只是全心關注他兒子得醫治(約4:47-51),並且滿心盼望如此。因為他滿足於基督簡單的首肯和答覆,並不要求基督親自到他家裏,所以他的信心大蒙讚揚。
有時,保羅用「信」指行神蹟的恩賜(林前12:9;13:2),而且有些未被聖靈重生或不熱心敬拜神的人,也可能擁有此恩賜(太7:21-23)。在另一處經文中,保羅用「信」來指建立我們的真道教訓,使我們的信心得造就。因為當他說「信」是有限的,必歸於無有時(林前13:10),他是指教會的教育事工,教導信仰教義,是在今世用來幫助我們的軟弱。
關於「信」此詞這些不同用法,顯然是相似類比。另外關於「信」的廣義用法,也有用來指外表的「信」在假冒或不信的人身上,如同「敬畏神」此詞用在不敬虔之人身上:聖經記載那些被亞述王遷徙到撒馬利亞和鄰近區域的外邦人,他們拜偶像假神,也「敬畏,懼怕」以色列的神(王下17:24–41)。這表示他們將天上真神與地上假神混為一談。
[3.2.13b-14]
信心是真實的認識
然而,我們現在要問什麼是「真實得救的信心」?什麼是分別神的兒女與非信徒的「真信心」?我們是以真信心求告神為我們的父,我們藉以出死入生的是真信心,真信心使基督永恆的救恩和生命住在我們心中。真信心的力量和性質,與假信心截然不同。
現在我們要詳細解釋「信心」的定義。在根據聖經詳細解釋之後,可將疑惑一掃而空。當我們將信心稱為「認識」時,我們並不非指通常所說人藉著感官所獲得的認知。因為「信心」遠超過感官,所以人必須在自身之外才能獲得信心,信心超越人的心智。即使人在獲得信心之後,也不能完全明白所感受到的。然而人心確信自己所不完全明白的,這就證明人憑著信心的認識,是超過人憑己力所能認知的。
因此,保羅巧妙描述「信心」使我們「能以……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弗3:18-19)。他的意思是指:我們憑信心所領會的,在各方面是無限的,並且這種認識遠超過一切的知識。神「向他的聖徒顯明」他旨意的奧秘,「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西1:26;2:2)。所以,信心常被稱為「知道,認識,知識,明白」是極有道理的(弗1:17;4:13;西1:9;3:10;提前2:4;多1:1;門6;彼後2:21),而使徒約翰也稱它為「知道」,因他宣稱信徒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女(約壹3:2),顯然他們是確實知道。並且此「知道」並非只是來自理智上的證據,更多是來自神真道的說服。
保羅也指明此點:「我們……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5:6-7)。保羅的這話表明:我們憑著信心所知道的,是現今尚未得到的,是眼所未能見的。我們以此結論:信心的認識在於真實的「確據」,而不在於屬世的理解。
[3.2.15]
信心是「實底和確據」
「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實底和確據」這些詞是用來表達「信心」是堅定不移的確信。信心不容許疑惑和易變的想法,也不容許模糊和混亂的觀念;反而是完全且堅定的確信,正如人所親自經歷證實的那樣。因不信在我們心裏根深蒂固,並且我們常被此不信的惡心所牽引(來3:12-13),各人都是靠恩典掙扎勝過不信的惡心,才能口裡承認眾信徒的告白:神是信實的。尤其當我們在受試探的實際場合時,人人動搖顯出心裏的軟弱(可9:23-24)。
因此,聖靈在聖經中顯著的敘述「神的道」是大有權能的,並非毫無理由。聖靈想藉此醫治人的疑惑小信,使我們滿心相信神的應許。大衛說:「耶和華的言語是純淨的言語,如同銀子在泥爐中煉過七次」(詩12:6);「耶和華的話是煉淨的;凡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詩18:30)。而且,所羅門以同樣的話語確證此真理:「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箴30:5)。詩篇119篇整篇都證明這點,我們就無需再列舉其他經文。的確,神經常提醒我們要聽他的話,這就間接責備我們的不信。神惟一的目的,是要從我們心中根除疑惑的惡心(來3:1-15)。
也有不少人因誤解神的憐憫,而幾乎不能從其中得到任何安慰。他們的心被悲慘的焦慮所佔據,同時又懷疑神是否會憐憫他們,因為他們自以為深信神的恩慈,卻將之局限於極為狹窄的範圍內。他們自己揣測:神的憐憫的確是偉大豐盛,賜恩給多人,為每一位信徒所預備的;但是他們卻懷疑這憐憫是否會臨到自己,或者懷疑自己會不會來領受。他們這種半途而廢的推理,是半調子,不僅沒有使自己的心靈在平安中被堅固,反而使自己的心因疑惑而不安。
然而與上述截然不同,聖經所說的真信心,必感受到充足的確據。真信心將神的良善清楚顯明給我們,使我們毫無疑惑(西2:2;帖前1:5;來6:11;10:22)。除非我們真實感受到神的恩典,並親身經歷其甘甜,我們就不可能有「充足的信心」。因這緣故,保羅從「信心」中獲得「確認」,並從「確認」中獲得「勇氣」。因為他說「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裏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的來到神的面前」(弗3:12)。保羅這話顯然表明:除非我們勇敢坦然無懼的站在神面前,否則我們的信心就出了問題。這種勇氣唯獨來自對「神的慈愛和救恩」的確認。因為這是如此真實,所以「信心」此詞常被用來代表「確據」。
[3.2.16]
信的確據
神施憐憫的應許,我們不應該認為只在別人身上是真實的,而與自己無關;乃是應從內心領受這些應許,使之成為自己的。這就是「信心」的主要關鍵,由此「確信」就產生了,這就是保羅所稱為「與神和好」的平安(羅5:1),也可說「平安」是「確信」所帶來的結果。這樣的確據使人的良心在神的審判台前平靜安穩。若沒有此確據,人的良心必定驚慌失措並幾乎崩潰,除非暫時因忘記神和自己而沉睡。這沉睡的確是暫時的,因它不可能長期處於這可悲的健忘之中,因為神的審判重複浮現在他腦海中,並強烈震撼他。
簡言之,惟有確信神是他的慈悲良善之天父,按他的豐富恩典應許萬事,這才是真正的信徒。真信徒信靠神的應許,神必恩待他,毫不懷疑持守對救恩的盼望。此即希伯來書作者所指出的:「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來3:6)。因此,他指明:惟有以「確信」誇耀天國基業的人,才能在主裏有美好盼望。惟有那因倚靠救恩確據而勝過惡者和死亡的人,才是真信徒。
保羅在羅馬書8章精彩的總結,教導我們:「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將來的事,是現在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羅8:38-39)。同樣,保羅在以弗所書也說:除非我們清楚神恩召我們所得的永恆基業,有何等的指望,否則我們心中的眼睛沒有被照明(弗1:18)。保羅書信各處的教導都顯示:除非我們從神的良善中獲得「確據」的結果,否則我們就不會清楚認識他的良善。
[3.2.17a] 信心不斷面臨爭
有人會反對說:「信徒所經歷的並非是確據平安。他們雖然認知神對他們的恩典,然而心裏不斷地被恐懼不安所折磨,被重複來襲的恐懼所震撼。攪擾他們心靈的試探是如此強烈,看來與信心的確據不相稱」。我們相信聖經所教導的「信心是實底與確據」(來11:1),反對者誤以為:「實底」不被疑惑所縈繞,「確據」不被焦慮所攻擊。其實,實底與確據必會面臨考驗。
另一方面,信徒也一直不斷與自己裡面「不信的惡心」爭戰。信徒的良心並非完全平靜安穩,完全不受任何爭戰的攪擾。我們所強調的是:無論信徒遭受怎樣的患難,他們永不喪失「真信心的確據」,因為這是神的恩典所賜給他們的。
聖經中記載「信心」的例證,大衛是最顯著的一位;當我們查考他一生的經歷,就會印象深刻。雖然大衛是大有信心的人,然而他以歎息表明他心裏常常不安。我們只需列舉幾個例子。他內心受攪擾時,他責備自己的心,不就是在埋怨自己的不信嗎?他說:「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裏面煩燥?應當仰望神」(詩42:5,11;43:5)。的確,這深深的憂鬱是不信的明證,顯示大衛以為神已離棄了他。大衛在別處更清楚告白:「至於我,我曾急促的說:我從你眼前被隔絕」(詩31:22)。
另一處經文說到,他在焦慮痛苦的困惑中,與自己辯論;他甚至開始懷疑神的屬性:「難道神忘記開恩,難道主要永遠丟棄我嗎?」(詩77:9,7)。他接著所說的更為明顯:「我便說這是我的懦弱,但我要追念至高者顯出右手之年代」(詩77:10)。在絕望中,他責備自己是該死的,不但承認自己被疑惑所困擾,也覺得自己在爭戰中跌倒了,一切都完了。因為他以為神已離棄了他,並神的右手(大能膀臂)不再幫助他,使他遭難。所以,他對自己的心說:「我的心哪,你要仍歸向安樂,因為主耶和華用厚恩待你」(詩116:7),因為他已經歷了暴風巨浪中的飄盪。
[3.2.17b] 信心得勝試探
非常奇妙的,在一切的苦難震盪中,屬神之人的心因信得堅固,信心使他得勝如發旺的棕樹(詩92:12),因為信心爭戰得勝一切重擔,並且日日向上成長。所以,當大衛看來似乎為苦難所壓倒時,他責備自己,卻仍沒有停止仰望神。人與自己的軟弱爭戰,在焦慮不安時仍持續信心,就已經獲得相當的勝利。關於此真理,有經文為證:「要等候耶和華!當壯膽,堅固你的心!我再說要等候耶和華!」(詩27:14)。大衛顯示自己膽怯的心,他重複兩次的話,表明自己一再被許多不安情緒所騷擾。同時,他不僅因這些軟弱對自己不滿,也極力掙扎要克服它們。
我們若將大衛和亞哈斯作公平的比較,則就會發現他們之間極大的不同。神差派以賽亞去安慰在焦慮中的亞哈斯,他是邪惡偽善的王。以賽亞對他說:「你要謹慎安靜,不要害怕,也不要心裏膽怯」(賽7:4)。亞哈斯的反應如何呢?聖經先是說:王的心跳動,好像林中的樹被風吹動一樣(賽7:2)。他雖然聽見神的應許,卻仍然不斷戰兢。這是不信之心所得的報應與刑罰:當人不以信心敞開自己時,就會繼續懼怕,以致轉離神。
反之,信徒被試探擊打而幾乎被壓垮,雖然遭遇艱辛困苦,他們總是站立起來。因為他們深知自己的軟弱,就與先知一同禱告說:「求你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口」(詩119:43)。這經文教導我們:信徒有時啞口無言,好像信心低落,然而他們卻不致失敗或轉身逃跑,而是在爭戰中堅忍到底。他們藉禱告激勵自己不可怠惰,免得放縱自己而變得麻木。
[3.2.18-19]
信徒心中的爭戰,真光照耀我們心中
為了明白信心如何得勝試探,我們必須認清靈魂與肉體的區分,並且二者之間的對抗在此更加顯明。敬虔的心認識自己裡面有兩種不同的感受:一方面因體會到神的良善而喜樂,另一方面則因意識到自己的災難而愁苦;一方面依靠福音的應許,另一方面看見自己的罪孽而戰兢;一方面因盼望永生而歡喜,另一方面因面對死亡而顫抖。這些掙扎變化是因信心不完全而產生的,因為我們在今生不會完全成聖,不可能除去不信的惡心而完全被信心得著與充滿。因此,信徒心中必有這些爭戰:就是當我們肉體中殘存的「不信」興起時,就會攻擊心靈中的信心(羅7:18-23)。
既然信徒心中的確據,常有疑惑來攪擾,我們是否應當說:信心並不確定清楚認識神對我們的旨意,只有模糊不清的概念?當然不是!因為我們即使被各種思想擾亂,也不致於完全失去信心。即使我們四面受敵,不信的惡心多方攻擊,也不致於因此陷入不信的深淵。我們若受擊打,也不會被丟棄而死亡(林後4:7-10)。因為爭戰的結局總是:信心至終必勝過那一切圍攻它的仇敵(約16:33;約壹5:4-5)。
總之,真實的信心是踏不死的麥種,當它進入我們裡面,浸潤我們心中時,我們就開始注目神的面容,確信神以平安和恩典的笑臉恩待我們。雖然我們是從遠處望見神,卻已清楚到確信這是全然真實的。此後,我們越繼續前進,穩定的成長,越接近神,就越更確實看見神,藉此不斷的進步,我們就更加熟悉認識神。
如此可見,人心受光照認識神,在開始時是被不少無知包圍,後來無知的疑雲逐漸被驅散。然而,雖然信徒對某些事情無知,或是對所知道的仍有模糊之處,然而這些並不能攔阻他的心,清楚認識神對他的旨意。因他所確實知道的,是真道的首要與基本部分。這就如被關在監牢裏的人,陽光透過狹窄的窗戶照射入內,他無法看到整個太陽。然而,他的眼目注目在這明亮的光線,並從中受益。照樣,我們受地上身體的限制,無論四周圍繞我們的黑暗有多少陰影,然而真光照進我們心中,使我們得著所需要的確據;神的光照耀我們心中,即使我們所看見的甚小,也足以使我們確信神是憐憫拯救我們的(林後4:6;約壹1:8)。
[3.2.20-21a]
信心確信所知,以神的話作為盾
使徒保羅在不同的經文中清楚教導信心的兩方面:「所知有限」與「確信所知」。他論到信心的所知有限,因為他教導「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以及「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林前13:9,12),他指出:我們在今生所領受到的,只是神真實智慧的微小部分。這些經文不僅說明:當我們在肉體的重擔下歎息時,我們的信心便不完全;並且也說明:正是因我們的不完全,我們必須經常不斷學習。然而,保羅也提醒我們:我們極其有限的才智能力,是無法理解那不能測透的。保羅宣告的也是指整個教會:每一位信徒的有限與無知都阻礙他親近神,使他無法達到所渴望的程度。
然而使徒保羅也在其他經文論到信心是「確信所知」,他顯示信心的點滴,都使我們親嚐真實的確據。他宣告:我們藉著福音,敞著臉沒有帕子遮蔽,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帶來的結果就是變成主的形狀(林後3:18)。由於我們的罪性本能是傾向不信,我們心中的懷疑與恐懼,常被無知所包圍。此外,還有各種無數的試探,不斷地猛烈攻擊我們。尤其是我們的良心在許多罪惡的重壓之下,有時抱怨且歎息,有時自責,有時暗中訴苦,甚至有時公開爆發怒氣。不論是患難顯明神的忿怒,或是良心發現自己受到刑罰,不信的惡心以這些作為顛覆信心的利器。這些利器都導向同樣的目標:要我們以為神反對並敵視我們,叫我們不要指望從神那裏得幫助,要我們將神視為我們的死敵。
為了抵擋這一切的攻擊,「信心」會以「神的道」作盾牌來武裝自己和堅固自己。當任何試探攻擊我們時(要我們以為神對我們不好,是我們的仇敵),「信心」回答說:雖然神使我們遭難,卻也向我們發憐憫,因為他管教我們是出於愛而非忿怒。當「神報應一切的罪孽」的思想打擊我們時,「信心」以赦罪的福音提醒我們:只要罪人投靠神的憐憫,神必赦免一切的罪孽。如此,屬神之人無論遭受何種怪異方式的痛苦騷擾,至終都必勝過一切困難,絕對不容他蒙神憐憫的確據被剝奪。反之,一切想要試探擾亂他的爭鬧,反而使他更加確信此確據的真實。
[3.2.21b] 神的道是信心的盾牌
信徒遭遇苦難,反而加深了信心的確據。當聖徒似乎是遭受神的刑罰時,他們向神傾訴苦衷;當看來他們的禱告似乎不蒙垂聽時,他們仍然繼續求告神。他們若不盼望從神那裏獲得安慰,那麼求告他有何意義呢?事實上,他們若不相信神早已預備救助他們,他們根本不會想求告他。所以,那些被基督責備小信的門徒,他們埋怨自己快要喪命了,卻仍然呼求他的幫助(太8:25-26)。基督雖然責備他們的小信,卻沒有不認他們為他的門徒,也沒有視他們為非信徒,反而勸他們離棄所犯之錯。
所以,我們重複上述:信心之根永不會從敬虔之人的心中被剷除,反而在內心深處根深蒂固;不論信心看來被動搖或起伏不定,其光永不消逝,即使隱藏在餘燼中也不致完全熄滅。這比方顯明神的真道是永不朽壞的種子,總是結出信的果實,其生命永不枯萎消逝。使聖徒失望的最大原因,是在患難中以為神將毀滅他們。然而,約伯宣告:他要信靠神到底,即使神殺他,他也不會停止仰望神(伯13:15)。總之,「不信」絕不能在信徒心中作王統治,只能從外面攻擊。「不信」用其武器,必不致信徒於死命,只能騷擾他們,頂多傷害他們,其創傷也必得醫治。
保羅教導「信心」是我們的盾牌(弗6:16)。當我們舉起這盾牌,抵擋「不信」武器的攻擊時,它完全擋開它們,或至少削弱它們的力量,使它們無法擊中要害。所以當「信心」動搖時,就如勇士被長矛猛擊而退後幾步。當「信心」受傷時,就如戰士的盾牌被長矛劃裂,卻不會被刺透。因敬虔之人總必興起,與大衛一同說:「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詩23:4)。在死蔭的幽谷中行走,的確是可怕的;而且無論是多麼強壯的信徒也必驚懼。但是因為他們想到神與他們同在,確信就立刻勝過恐懼。
不論魔鬼所用的武器有多強大,牠無法進入我們心中,因為「信」在心中居住,牠必被趕逐。我們從爭戰結果來看,信徒不僅是從每一次爭戰中安然歸回(因此從新得力,預備好立即再入戰場);更是應驗了使徒約翰所說的「使你們勝了世界的,就是你們的信心」(約壹5:4)。他確認:我們的信心不只是得勝一場或幾場戰鬥,勝過某次的攻擊,乃是得勝千萬次的攻擊,至終將勝過全世界。
[3.2.22]
應當有的恐懼
有另一種「恐懼戰兢」(腓2:12),不僅沒有減低信心的確據,反而使之更加堅固。當信徒看到神向惡人所發的忿怒時,牢記在心作為鑑戒,免得以同樣的罪激怒神。當信徒反省自己所遭遇的不幸時,學習全然依靠神,並確信離了神,信心就搖擺不定,如風飄盪。當使徒保羅描述神對古時以色列人的管教懲罰時,就使哥林多信徒驚恐,免得他們被同樣的罪纏繞(林前10:12;羅11:20)。他這樣做並未削弱他們的信心,反而使他們脫去肉體的怠惰,因為那對信心有害無益。
他以猶太人的跌倒,作為例證勸勉信徒:「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需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羅11:20)。他不是要我們懷疑自己是否站穩,反而是要除去我們的驕傲自大和魯莽自信;也使在猶太人被棄之後而被接納的外邦信徒,不可高興得意忘形。然而,在他的勸勉中,不僅是針對信徒,也包括那些只誇口外表之假冒為善的人。他的勸勉不是針對少數人,乃是比較猶太人和外邦人;他表明猶太人被棄,是因他們不信和忘恩負義而遭到神公義的刑罰。然後,他勸勉外邦信徒,不可因自高自大而失去蒙收納的恩典,這是他們剛剛 從神得到的。
正如在猶太人被棄的事上,仍有餘民沒有從收納子民的恩約裡失落;照樣,在外邦人中也有一些人會興起,他們沒有真信心,因愚昧倚靠肉體而驕傲自大,濫用神的恩典而自取滅亡。然而,即使我們將這經文運用在選民信徒身上,這也不會使他們失去得救的確據。因為這是勸阻聖徒避免驕傲,有時他們的肉體殘存罪性會滲透;如此的勸誡,免得他們以虛空自信放縱妄為。這樣的勸誡,並非要使選民的良心恐懼戰兢,使他們不能確信神的憐憫;乃是使他們不再倚靠自己,全然委身投靠神的主權恩典,得享真正平安的確據。
[3.2.23]
「恐懼戰兢」
當保羅教導我們應當「恐懼戰兢作成我們得救的功夫」(腓2:12)時,他是吩咐我們要慣於高舉神的大能,並同時要降卑自己。不信靠自己,並擔心靠自己會得悲慘下場,就能使我們全然信靠神而心中得著平安的確據,再也沒有比這更有效的方法。這就是大衛所說的意思:「至於我,我必憑你豐盛的慈愛進入你的居所;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的聖殿下拜」(詩5:7)。他在此表明:信心投靠神的憐憫,帶來勇氣,這與我們敬畏之心連在一起,是非常恰當的;每當我們來到神的威嚴面前,必會經歷敬畏之心,因看見神的榮耀認識了我們自己是多麼的污穢。
所羅門也一樣真實地宣告:心中常存敬畏的人是有福的,因為若存心剛硬,則必陷入禍患(箴28:14)。然而,他所指的是使我們更加小心的敬畏,並非那折磨我們並叫我們跌倒的畏懼。「敬畏」使紛亂的心在神那裏得康復,降卑的心在神那裏得高舉,對自己絕望的心因信靠神而重新得力。
因此,信徒能敬畏神而又同時擁有最確實的安慰;只要他們注目省察自己的虛妄,然後心思意念信靠神的真理。有人會問:敬畏和信心如何能住在同一顆心裏呢?反過來說,其理相同,怠惰和煩惱是同時在人心裏。雖然惡人力求自己免於痛苦,希望對神的畏懼不會煩惱他們,然而神的審判重壓在他們身上,使他們不能得著自己所想的。所以,神常以謙卑磨練自己的子民,使他們在英勇爭戰時,仍能以謹守之心節制自己。
腓立比書2:12的「恐懼戰兢」上下文清楚顯示:使徒表明信徒「恐懼戰兢」的原因,是討神所喜悅,因為是神賜給他子民正確立志、勇敢行事的能力,來成就他的美意(腓2:12-13)。先知的話與此含意相同:「以色列人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他的恩惠」(何3:5)。因為「敬虔」不但使人「敬畏神」,也使因畏懼而降卑自己的人,被神甘美的恩典所充滿;同時也使他因渴慕而投靠神,並且謙卑自己伏在神的大能權柄之下。
[3.2.24a]
信心不朽的確據,建基在基督與我們的聯合
天主教為了維護經院哲學傳下來的有害哲學,他們說信徒沒有得救到底的確據,只有暫時的確據,此說法直到今日仍然迷惑人心。他們編造說:「確據」是與「不信」參雜混合在一起。他們承認:人何時仰望基督,就有充分的盼望;然而因為人總是不配得這一切的恩惠(神在基督裏所賜下的),他們說人看到自己的不配時,應該懷疑搖動和猶豫躊躇。簡言之,他們將信徒的良心放在「盼望」與「懼怕」之間,時而盼望,時而懼怕,輪流跳來跳去。他們將盼望和畏懼如此關連:盼望興起,懼怕被壓抑;懼怕興起,盼望就再次跌落。
當撒但發現牠從前慣用的詭計、摧毀信心的方法失效時,牠就嘗試採用更陰險的挖地道手段。牠從更改「信心」的定義下手。反反覆覆屈服於絕望的信心,能算是信心麼?他們說:若你仰望基督,就確定得救;若你倚靠自己,就必定滅亡;所以,不信和盼望必須輪流佔據你心。這等於是叫我們認為基督站在遙遠之處,而不是居住在我們心裏!
然而事實真相是:我們在基督裏盼望救恩,並非從遠處望見他,而是因他重生我們,連結我們在他身體內,不僅在他一切的恩惠上有分,也使我們在他自己裡面。因此,我們要用他們的論點「你若想到自己的不配,必然是滅亡」起始來反駁他們的錯謬。既然神已經將基督賜給你了,也將他一切的恩惠賜給了你,所以基督的一切都成為你的了,使你成為基督的肢體了,與他合而為一;有他的義遮蓋你一切的罪;他的救恩使你徹底脫離滅亡;他以他配得的替你代求,使得你的不配被遮蓋,所以在神眼中你已經被潔淨。
的確如此,我們不應當將基督與自己分開,或將自己與基督分開。反而,我們應當勇敢的抓住在基督裡的團契,他將自己與我們聯合。所以,保羅教導我們:「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羅8:10)。若按照這些人的無稽之談,保羅應當這樣說:「基督的確在自己裏面有生命;但是你們是罪人,仍然伏在死亡和咒詛之下」。然而,保羅所說的正好相反,因他所教導的是:我們自己應得的定罪滅亡,已經被基督裏的救恩吞滅了。而且為了證明此真理,他所採用以上所說的相同理由:「基督並非在我們外面,乃是居住在我們裡面」。
[3.2.24b-25a]
信心的兩層面
主基督與我們的連合,不僅是永不分離的團契,也是他藉著奇妙的交通,日日使我們與他更親密的合為一體,直到我們完全與他合而為一。我們並非否認「信心」有時會受干擾,因為信心軟弱時會處處受猛烈攻擊;所以在試探的密雲幽暗中,信心之光幾乎熄滅。但是無論如何,信心絕不停止迫切尋求神。
當我們靠神恩典省察自己的靈魂時,發現我們的靈魂似乎有兩個相反的層面。我們若考慮罪人靈魂的本身,我所能說關於這靈魂最真實的話是:它是愚昧無知,毫無價值的(詩73:22)。我們無需列舉靈魂的各項罪惡;因為它是被罪壓制、被黑暗籠罩、作宴樂的奴僕、各樣私欲蠢蠢欲動、臣服於情慾引誘、充滿迷惑、總是傾向罪惡。總之,滿了羞辱和混亂。誠然,我們所有的義,若在真理之光的審察下,「都像污穢的衣服」(賽64:6),何況我們的不義,將要如何比擬呢?「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6:23)。那麼,無疑的「人好像一口氣……如同影兒」(詩144:4),「如同畜類一般」(詩73:22)。人一無所有。然而,神所顯為大的人怎麼可能是全然虛空呢?神所心繫的人怎麼可能是虛空呢?
弟兄姊妹們,我們不要灰心。即使我們自己心裡是一無所有,也許在神的心中我們仍是寶貴的。「發慈悲的父」阿(林後1:3)!悲慘之人的父阿!你怎麼會這樣專心顧念我們呢?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六 21)。既然我們是虛無的,我們又怎會是你的財寶呢?「萬民在你面前好像虛無,被你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賽40:17)。在你面前的確如此,在你心裏卻非如此;在你真理的審判裡的確如此,在你信實的心意裡卻非如此。你確實是「使(召)無變為有的神」(羅4:17)。我們的確是「無」,因為你所召的本是「無」;同時我們也是「有」,因為你召我們變為「有」。雖然我們本身是「無」,然而你卻將我們變為「有」。
「信心」承認自己本身是一無所有,然而在神裡面成為樣樣都有。
[3.2.25b-26] 信心尊敬並敬畏神
使徒所說「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羅9:11)顯示:信心不在於自己,乃是在於神;我們本身是「無」,召我們的主使我們從「無」變為「有」。「我們毫無所有」與「主使我們變為有」之間的連結是奇妙的。的確,如此連結的這兩方面,是不會互相抵銷的!我們若從這兩方面殷勤省察自己,即從一方面看,我們是毫無所有;從另一方面看,我們被顯為大。這樣我們所誇的,就會顯得合乎中道,也許比以前更加有根有基,因我們所誇的不是自己,而是指著主誇口」(林後10:17)。我們若思想「他若定意拯救我們,我們必要得救」(參考耶17:14),我們就能安心。
攀上更高的瞭望台,讓我們尋求神的城、神的殿、神的居所,以及他的新婦。我們以敬畏的心說:『我們在神的心中,才算為「有」。唯獨因為神尊榮我們,我們才算為「有」,並非因為我們自己有尊榮。所以,真實得救的信心,必定敬畏主。
眾聖徒都見證以信心「敬畏耶和華」,聖經稱之為「智慧的開端」(詩111:10;箴1:7),有時則稱之為「智慧的訓誨」或「智慧」本身(箴15:33;伯28:28)。「敬畏神」有雙重涵義,因為神是我們的父親,是我們的主。所以,凡是真誠敬拜他的人,都會竭力作他順服的兒子和盡忠的僕人。主藉先知稱兒子對父親的順服為「尊敬」,而稱僕人對主人的盡忠為「敬畏」。他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裡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瑪1:6)。他雖然區別「尊敬」與「敬畏」,卻將此二用詞融合在一起。
所以,我們「敬畏耶和華」的心,是由「兒子的尊敬」與「僕人的敬畏」所組成的。同一心靈擁有這兩種情感,是天經地義的!只要思想神對我們是怎樣慈愛的父親,即使沒有地獄,我們也有足夠的理由不敢得罪他,因為這遠比死亡可怕。再者,我們的肉體情慾傾向於肆無忌憚的犯罪,為了採取一切手段治死這肉體,我們也必須隨時牢記:神是我們的主,我們在他的大能之下生活,他憎惡一切罪孽;而且凡是偏邪行惡的人,惹動神向他們發怒,必不能逃脫神的報應刑罰。
[3.2.27]
兒女的敬畏和奴僕的畏懼
使徒約翰說:「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約壹4:18)。這與我們所說的「兒女的敬畏」沒有衝突。約翰所說的「懼怕」是出於不信的恐懼,與信徒的敬畏截然不同。因為惡人懼怕神並非怕招惹神的不喜悅,他們要的只是避免受懲罰;他們怕神是因他們知道神有報應他們的大能,當他們聽到神的怒氣時,就會恐懼顫抖。他們之所以如此懼怕神的烈怒,是因為他們知道神的烈怒必會臨到他們,害怕隨時會來。
然而,信徒們害怕得罪神勝過怕受懲罰,不像非信徒懼怕神的刑罰迫在眉睫。這使得信徒更小心謹慎,免得得罪神。所以保羅教導信徒說:「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弗5:6;西3:6)。他並非威脅說神的忿怒會降在信徒身上,乃是勸誡信徒思想神的忿怒,是為惡人預備的,根據他們惡行的罪案,免得信徒仿效行惡而招致神的忿怒。
然而,若單單是威脅警告,惡人很少理會。當神從天上以如雷貫耳的話語警告他們時,他們遲鈍剛硬的心仍然頑梗不化。當神的手一旦伸出擊打他們,他們就不得不恐懼害怕。此種恐懼是一般稱之為「奴僕的懼怕」,與神兒女「真誠自願的敬畏」作為強烈對比。
有些人提出取巧的說法:介於上述兩者之間,有另一種畏懼,是奴僕的且不敢過份作惡,有時此畏懼會征服惡人的心,使他們願意悔改,開始對神有正確的敬畏。其實,這不過是神改變罪人的「奴僕的畏懼」,來拯救他成為神的兒女,開始有「真誠的敬畏」。這只是罪人悔改過程中的經歷而已,並非另一種畏懼。
[3.2.28]
信心的確據並非保證在世上成功,乃是神的恩眷
信心仰望神的恩典,我們在他的恩典中明白自己獲得了救恩和永生。因為神恩待我們,我們就什麼好處都不缺;當他向我們保證他愛我們,我們就對他的救恩有豐滿充足的確信。先知說:「神阿,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詩80:3)。聖經以此為我們得救的總結,即基督廢去了神對我們所有的冤仇,接納我們進入恩典中(弗2:14)。這就表示當神與我們和好時,就沒有什麼能攔阻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們得益處。
所以,信心既然領受了神的愛,就擁有今世和來生的應許(提前4:8)與一切恩福的確證,就是從聖經所得知的。信心並非應許自己在今生長壽、榮華富貴,因為神預定給我們的救恩,並非這些屬世的事。信心反而滿足於此確據:不論我們在今生過日子有多少事物讓我們失望,神總不讓我們失望。信心主要的確據,在於來世的盼望,這是神的話所應許的,毫無疑問。
然而,神所愛的人在地上遭受的困苦患難,不論如何,都無法攔阻他們以神的恩典為他們全然的喜樂。所以,福氣的總結就是神的恩典;因為神的恩典是源頭,一切美善從此湧流至我們身上(雅1:17)。眾所周知,每當聖經論到永遠的救恩或我們所領受的任何好處,都提醒我們神的愛。為這緣故,大衛歌頌神說「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詩63:3),敬虔的心必感受「他的愛」比「生命本身」更甘甜和更可羨慕。
簡言之,即使臨到我們的一切都是萬事如意,但若我們不知神是愛我們或是恨我們,則我們的快樂也將變為悲慘和咒詛。但若神以父親般的愛向我們仰臉,則即使我們的苦難也將變為祝福。因為苦難將轉化成使我們得救的幫助。因此保羅列舉各式各樣的苦難,卻誇耀這一切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8:35,39);並且保羅總是以神的恩典作為他禱告的起頭,因為一切的興旺從神的恩典而來。同樣,大衛單單高舉「神的恩典」來得勝一切攪擾我們的恐懼:「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詩23:4)。除非我們的心在神的恩典中得到滿足,從中尋求平安,並深信詩篇的話:「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他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詩33:12);不然,我們的心總是動搖不安。
[3.2.29]
神的應許就是信心的支柱
神賜給我們的應許,是白白的恩典,這救恩應許是信心的根基,因為信心安穩立在其上。信心確信神在萬事上都是真實可靠的,無論是他所吩咐或禁止的,他所應許或警告的;信心也以順服領受神的誡命、不行他所禁止的、留意他的警告。無論如何,信心始於應許,並倚靠應許,以及在應許上成終。因為信心在神裏面尋求生命:生命不是在誡命或刑罰的宣告中找到,乃是在憐憫的應許中;生命只能在白白賜下的應許中找到。
因為有條件的應許,要我們再回去倚靠自己的行為來履行條件,這樣的應許不能使我們得生命。因為我們裏面沒有能力履行條件,所以得不著所應許的生命。所以,我們若不想使信心搖動戰慄,就必須以救恩應許來支撐信心。神顧念我們的慘況,甘心樂意白白將救恩應許賜給我們,絕對不是我們配得的。
所以使徒保羅如此見證:福音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羅十 8)。他將「福音」與「律法的誡命」和「應許」作區分。神用來叫世人與自己和好的「福音」是宏恩的媒介,惟有福音才能堅固信心(林後5:19-20)。這就是為何保羅經常教導「信心」與「福音」之間的密切關連。他說所交託他的福音事工,是使人「信服真道」(羅1:5),也教導「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神的義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羅1:16-17)。的確如此!福音是那使人與神和好的事奉(林後5:18),所以福音充分確證神對我們的恩慈,再也沒有其他證據可比擬;信心就是得著這樣的認識。
因此,當我們說信心必須建立在神白白的恩典應許上時,我們並非否認信徒當領受神話語的每一方面。我們乃是指出:信心正確的目標是神憐憫的應許。信徒應當承認神是審判的主,報應惡行;另一方面也恰當默想神的慈愛,因為聖經描述神「本為良善」(詩86:5),「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詩103:8),「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詩145:9)。
[3.2.30-31a]
信心唯獨倚靠恩典的應
神的真理就是信心的對象,無論是警告的話或是賜恩的盼望。因此,使徒說挪亞出於信心,面對即將來臨的洪水災難(來11:7)。挪亞因著信,蒙神指示未見之事,就是世界將被毀滅,他動了敬畏的心。這就證明:信心帶來了敬畏,包括畏懼即將來臨的刑罰;所以信心的定義並未排除對刑罰的畏懼,這是正確的。信心相信神的話所說的每一部分。
我們特別強調這兩點:第一,除非人獲得神所賜白白的應許,否則他的信心不能站立得住;第二,除非信心將我們與基督聯合,否則這信心無法使我們與神和好。這兩點都值得我們注意。我們所區分神兒女的信心與惡人的信心、信徒的信與非信徒的信是截然不同。若有人相信神所吩咐的命令都是公義的,他的警告刑罰都是真實的,是否就能證明那人為信徒呢?斷乎不是!惟有依靠神憐憫的信心才是真實得救的信心。
我們討論信心的目的是什麼呢?豈不是為使我們明白何為「救恩之路」嗎?然而,除非信心使我們連結在基督身上,我們怎能稱它為「得救的信心」呢?因此,我們對「信心」的定義,強調信心必帶來得救的果效,以區分「信徒的信」和「非信徒的信」,這是合理且必須的。這就顯示為何保羅稱「福音」為「信主的道」(羅10:8),因為真實得救的信心,必定是信靠主基督,不是只知道神的誡命與刑罰。
真實的信心需要神的話,就如果子需要樹的活根。根據大衛的見證,惟有認識主名的人,才能仰望倚靠他(詩9:10)。然而,這認識並非出於任何人的幻想,乃按照神親自彰顯他慈愛的見證。詩篇確認此真理:「耶和華啊,願你照你的話,使你的救恩臨到我的身上」(詩119:41);「求你救我,因我尋求了你的訓詞」(詩119:42,40,94)。我們在此必須先注意信心與「神的話」的關係,然後再注意信心所產生的結果,即「救恩」(詩篇119:146-147)。
[3.2.31b] 神的話對信心的重要
信心必須倚靠神的話,也必須倚靠神的大能,因為信心依靠神的大能才能持續,也惟有藉此才能將神所應得的榮耀歸給他。保羅說亞伯拉罕的信是單純的信心:他信神(羅4:3),相信神應許他必有蒙福的後裔,且滿心相信神的大能必能作成(羅4:21)。同樣,保羅說到他自己:「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後1:12)。
信心相信神的大能,然而人若反省自己的光景,許多小信懷疑常常滲入心中;並且充分承認那些稱頌神的大能、將他所應得的榮耀歸給他之人,他們的信心必大得長進。我們都承認:神能成就他旨意所定的一切事;然而,當微小的試探以恐嚇擊打我們,使我們恐懼不知所措時,這就表明我們偏離神的大能,寧可相信撒但的恐嚇,也不相信神的應許。這就是為何當以賽亞想要將救恩的確據深印在神的子民時,壯觀的描述神的無窮大能(賽40:25-31),這常見於以賽亞書40-45章中。
當以賽亞開始論到「罪得赦免」和「與神和好」的盼望時,他常常轉論到一些似乎與主題無關的長篇大論:談到神何等奇妙的掌管天地萬物和整個自然界秩序。其實,他所談的正是與主題密切相關的。因為除非我們的眼睛看見神的大能成就萬事萬物,否則我們的耳朵就聽不進神的話,或認識其真正的價值。
聖經在此宣告神的大能是何等有效,因為敬虔之心總是支取神的大能來滿足需要;也特別注目神的大能作為,這些大工見證他是我們的天父。這也是聖經常常提到「救贖」的原因,要教導以色列人得知:神是救恩的創始者,也是救恩的永遠保護者。大衛以自己的經歷提醒我們:神賞賜各人的救恩福氣,必會堅固我們在未來繼續信靠他。事實上,在看來似乎神離棄我們時,我們必須伸展思想,回想神從前如何恩待我們,這必使我們的靈魂甦醒,正如詩篇所說:「我追想古時之日,思想你的一切作為」(詩143:5);「我要提說耶和華所行的……記念你古時的奇事」(詩77:11)。
[3.2.31c]
信心靠神的話得以堅固
我們無論是如何思想神的大能作為,若是沒有神的話引導,則必將稍縱即逝。所以,我們有充足理由宣告:除非神以他恩典的話語光照人心,否則人必不能有信心。
然而,也許有人會提出:我們當如何看待撒拉和利百加?這兩位婦人似乎有火熱的信心,卻違背了神的話。撒拉,因熱切地期盼神所應許的兒子,就將她的婢女交給她丈夫(創16:2,5 )。不可否認,她在多方面犯了罪;但我們現在所說的是她因熱忱的誤導,沒有聽從神的話而出此下策。然而,我們確定她的渴望是出於信心。利百加確信神的聖言啟示,她兒子雅各蒙揀選,她卻以詭計為雅各獲得這福分(創27:9)。她欺哄了她的丈夫,以撒原是見證與傳承神恩典的。她強迫她的兒子說謊。她以各種手段和詭計敗壞了神的真理。總之,她因輕視神的應許,就盡全力用人的手段毀壞之(創27章)。
她的行為雖然是犯罪,應受譴責,卻並非是完全沒有信心。因為她必須克服許多困難,勇敢的追求這些並非世俗的利益,並且她這樣作必須面對許多的艱辛危險。同樣的理由,雖然族長以撒犯罪,我們也不會視他為全無信心的人。他雖然領受了同樣的聖言啟示(論到他小兒子蒙福得尊榮),卻仍然偏袒他的長子以掃。
這些例子確實教導我們:人的信心常有錯誤混雜,然而真信心總能勝過這些罪惡。利百加的錯誤並沒有使所應許福分的果效落空,所以這罪也沒使她的信心無效,因這信心在她心中作王,也是她行為的起始和原因。然而,利百加所犯的罪顯示:人心是多麼不可靠,只要稍微放縱情慾,就立刻轉向偏離神。然而,即使人的缺陷和軟弱阻撓信心,卻無法消滅信心。同時,人的缺陷和軟弱警告我們:應當如何儆醒等候神的帶領。並且也教導我們:信心若非被神的話堅固支持,否則必將消逝。若非神以慈繩愛索在暗中保守撒拉、以撒、利百加,使他們順服他的話,他們的信心早就被自己的詭詐伎倆所消滅 。
[3.2.32a]
信心的應許在基督裡應驗了
神一切的應許都包含在基督裏,因為保羅說整個福音包含在「認識基督」裡(羅1:17)。他也教導說:「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林後1:20)。其理由非常明顯:當神應許任何事時,他藉此見證他的恩慈,所以神一切的應許都見證他的愛。即使是惡人,他們也領受了神豐富不斷的恩福(太5:45),他們給自己帶來更重的審判刑罰。因他們既不思想也不承認,這一切的恩福臨到他們,是出於神的手;即使他們承認了,也不在內心思念神的良善。
因此他們不能領會神的憐憫,如同野獸一般,因他們與禽獸一樣得著神豐盛的恩典,卻不領悟。他們慣於拒絕神向他們宣告的應許,因此為自己招致更嚴厲的報應。當神的應許在我們心裏喚起信心時,應許的果效才表現出來,然而我們的失信和忘恩負義永不能抹煞這些應許的力量和特性。所以,既然主藉他的應許呼召人,不僅領受他恩慈的果效,也勸人思考這些果效,他同時向人宣告他的愛。因此我們必須重申此要點:任何應許都是神見證他對我們的愛。
然而,若不藉著基督,沒有人能得著神的愛,這是千真萬確的。「這是神的愛子」(太3:17;17:5),表示聖父的愛住在他裡面。並且,愛從他那裏澆灌到我們身上,正如保羅所說:「恩典是他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弗1:6)。因此,在基督親自為我們代求時,神的愛必定臨到我們身上(羅8:34;來7:25)。所以,使徒在稱他是「我們的和睦(平安)」(弗2:14);保羅又說基督使我們與神聯合,使神以父親信實的愛待我們(羅8:3-17)。因此,神賜給我們的每一應許,我們都應當注目仰望基督來領受。保羅教導:神一切的應許都是在基督裏,得以確立和實現(羅15:8)。
[3.2.32b] 聖經中外邦人信主的特例
神一切的應許,都是在主基督裡賜下的,也是在他裡面實現應驗。他是我們回到父神面前的唯一道路(約14:6);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聖經中有些特例,他們看來似乎對彌賽亞沒有基本的認識,然而有信心。例如敘利亞人乃縵,他求問先知以利沙關於「敬拜神」的正確方法時,不知他有沒有被教導有關中保彌賽亞的預言。然而,聖經稱讚他的敬虔(王下5:1-14;路4:27)。哥尼流是羅馬的百夫長,敬畏真神的外邦人,知道一些猶太人的信仰(連猶太人對彌賽亞的認識也是蒙著帕子的),並不明白猶太人信仰的全部。然而,聖經記載他的施捨和禱告蒙神悅納(徒10:31)。而且先知的反應也表明乃縵的獻祭蒙神悅納(王下5:17-19)。顯然這兩位是蒙神賜信心給他們,惟有藉信心才能被神悅納。
腓力所遇見的埃提阿伯太監,也是同樣的例子:除非他先有神所賜的信心,否則他不可能長途跋涉遠道前來,為要到耶路撒冷敬拜神(徒八8:27)。然而,當他被腓力問及時,他表示他對中保彌賽亞的無知(徒8:31)。我們承認這些人的信心,從某方面來說是無知的,因為他們不知道基督的位格,也不知道聖父所交託基督的權柄和職分。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確定的是:他們蒙了教訓,至少對彌賽亞有一些基本認識。
這是有道理的,因為太監從遙遠的地方,趕路去耶路撒冷敬拜神,顯然不是敬拜未識之神。哥尼流在接受猶太人信仰後,經過一段時間,必是知曉真道信仰的基本教義。就乃縵而論,既然以利沙對於小事都加以指導,對於主要信仰要點,豈能緘默呢?若說乃縵對真神的信仰是完全陌生,則是說不通的。因此,雖然他們對基督的認識在開始是模糊的,但若說他們完全不認識基督,是難以置信的;因他們獻上律法所吩咐的祭,而且這些獻祭指向基督。因此,他們的獻祭,與外邦人的虛妄獻祭截然不同。
[23.2.33]
聖靈使聖道發揮功用,在我們裡面產生信心
假如沒有受到我們本性的盲目與悖逆之攔阻,聖道外在的直接傳講,就足以產生信心。然而,我們的心是如此傾向虛妄,以致無法領受神的真道;而且,我們的心遲鈍,總是無法看見神真理的光。因此,若無聖靈的光照,聖道就無能為力。由此可見,信心遠遠超越人的理解。聖靈光照人的悟性,並且同時以大能堅固和扶持人心,才能解決我們的問題。
關於此點,經院哲學家全然走入歧途。他們認為信心只是知識上的同意接受,而排除了心中的信靠與確據。從這兩方面來看,信心都是神獨特的恩賜:神潔淨人的思想,使他能領悟神的真理,也使他的心在這真理上得以堅固。因聖靈不但在我們裡面創始信心,也逐漸加添信心,直到至終藉著信心引領我們進天國。保羅說:「從前所交付你的善道,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牢牢的守著」(提後1:14)。
保羅教導說:我們受了聖靈,是因聽信福音(以信來聽從,加3:2)。假如聖靈的恩典恩賜只有一個,則稱領受聖靈為「信心的果效」就是令人費解的,因他是信心的創始者和起因。然而因保羅宣告神所賜給教會並引領教會得以完全的恩典恩賜,有許多種類;我們是藉著聖靈所賜的「信心」領受了聖靈的諸般恩典恩賜,所以他說信心預備我們的心接受這些恩典恩賜。簡言之,我們藉著信心來聽從,領受了聖靈的諸般恩典。
聖經告訴我們,除非神賜給人信心,人就無法來信基督(約6:65);這實在是是敬虔的奧秘,表面看來有矛盾,其實是真理。一般人認為有矛盾,原因是:他們不思想天上的智慧是何等隱秘深奧,也不認清自己有多遲鈍,不領會神奧秘的事。另一方面,因為他們不注意:堅定不移恆定之心,乃是信心的主要成分。
[3.2.34]
惟有聖靈才能引領我們歸向基
保羅教導:「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2:11)。人如何能確知神的旨意呢?如果我們在現今眼見的事上,尚且不信靠神的真理,那麼如何能堅信神所應許的那些「眼睛未曾看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事(林前2:9)呢?既然屬血氣的人在分辨屬靈的事上,是完全無能為力,所以在神的學校裡,要長進的第一步就是摒棄屬血氣的智慧。因為,世俗的智慧就如籠罩我們的幔子,攔阻我們認識神的奧秘,這奧秘惟獨「向嬰孩顯出來」(太11:25;路10:21)。「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太16:17);「然而,屬血氣的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
所以,聖靈的扶持是必須的,惟有他的大能才能成就這事。因為「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羅11:34)。然而,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林前2:10)。惟有藉著聖靈,我們才有「基督的心」(林前2:16)。基督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約6:44 )。「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裏來」(約6:45)。「從來沒有人看見神,除了父所差來的子」(約1:18;5:37)。
除非被聖靈吸引,我們無法來到基督這裏;當我們被聖靈吸引時,我們的心思意念被提升,超越我們的悟性之上。因我們的心靈在聖靈的光照下,就被啟迪有新的看見,能思考天上的奧秘,就是那從前瞎眼如今得以看見其屬天榮光。人的悟性因受聖靈的光照,終於能開始真正領悟屬神國的事;這是人從前的愚昧遲鈍所無法領悟的。因這緣故,基督清楚向兩位門徒解釋天國的奧秘(路24:27),他們卻仍不明白,直到「他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24:45)。雖然使徒們蒙基督親自教導過,他仍需要差派真理的靈,將他們以耳聽過的教義,澆灌注入在他們心裏(約14:26;16:13)。的確,神的道就如太陽,普照一切聽見的人,但對於心盲之人毫無果效。我們所有的人在這方面都是生來瞎眼的。因此,神的道無法進入我們的心,除非聖靈作內心的教師以光照來開路,使神的道能進入我們的心。
[3.2.35]
沒有聖靈人不可能信神
人與生俱來的墮落敗壞,顯明罪人不可能靠自己相信神。保羅說「我們既有信心」(原文作「既有信的心靈」,林後4:13),這是聖靈所賜給我們的,並非我們本性所原有的。保羅為帖撒羅尼迦信徒祈求:「願我們的神……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羡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帖後1:11)。保羅稱信心為「神用大能所成就的」,此處「信心所作的工夫」沒有用形容詞描述,乃是恰當地與「所羨慕的良善並列」。如此,他否認人能憑自己生發信心,也進一步說信心是神大能的彰顯。
保羅在哥林多書信中說明:信心並不倚靠人的智慧,而是建立在聖靈的大能之上(林前2:4-5)。他所說的是外在眼見的神跡;但是惡人因為心盲,無法看明這些神跡,所以他所說的「聖靈的大能」包含了內在的印記(弗1:13;4:30)。而且神賜聖靈給我們,這是何等榮耀的恩賜,目的是更加全備的彰顯他豐富的恩典。神並未將聖靈賞賜給所有的人,乃是將此特別恩典賜給他所預定的人。
聖經許多經文證明此點。我們若忠於聖經按照正意解釋,必然贊同奧古斯丁所說:我們的救主為了教導我們信心是神的恩賜,而非出於人的功勞,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約6:44),而且這是「蒙我父的恩賜」(約6:65)。然而,奇怪的是,兩個人都聽到真理:一個藐視拒絕,另一個人醒悟起來!藐視拒絕的,要擔當自己的罪;醒悟起來的人,不可驕傲歸功自己」。
奥古斯丁在另一處說:「為何神將這恩典賜給這人,而不賜給那人呢?我不以為恥地說「這是十字架的奧秘」。深哉!神的判斷何其難測,我們無法明白……我們所能作的,都是出於神……我知道我能行的是什麼,我不知道我為何能如此行,除了我只知道一切都出於神。但為何這人如此,那人卻沒有呢?這對我而言非常有意義,這是深淵,是十字架的奧秘。我只能讚歎這奧秘;我不能以辯論來陳明」。綜上所述:當基督藉著聖靈的大能光照我們,賜給我們信心時,同時也將我們連結在他身體之內,使我們得享各樣的美善。
[3.2.36]
信心是屬於內心的;疑惑無法除滅信心
人的頭腦所吸收的真理,必須灌注入心裏。神的道若只漂浮在人的腦海裏,就不是以信心領受;唯有當神的道在內心深處紮根,才能成為牢不可破的堡壘,抵擋試探的一切詭計。若聖靈的光照使人的悟性真正明白,則人心裏的確信就更加彰顯聖靈的大能,因為人心裏的不信比悟性的盲目更嚴重。而且使人心有確據的保證,比使悟性得知識更困難。因此,聖靈作為印記,將他先前刻畫在我們悟性上的應許,印記在我們心中,作為堅固這些應許的憑據。
使徒保羅說:「你們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1:13-14)。可見保羅教導:信徒的心已經受了聖靈為印記;因這緣故,保羅稱他為「所應許的聖靈」,因他使我們確信福音。同樣,他也在哥林多書信中說:「那……膏我們的就是神。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裏作憑據」(林後1:21-22)。並且,當保羅在另一處談到確信和坦然無懼的盼望時,說這些都是建立在聖靈的憑據之根基上(林後5:5)。
經驗常常提醒我們:信心受到各種疑惑的攪擾,所以敬虔之人的心很少有平靜的時候,至少不是一直得享安寧。然而,不論仇敵如何圍攻他們,他們必然興起脫離試探的漩渦,或是在儆醒守望中站立得穩。事實上,這確據本身就足以養育和保護信心,只要我們堅信詩篇所說「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46:2-3)。另一詩篇也頌讚此甘甜的信心:「我躺下睡覺,我醒著,耶和華都保佑我」(詩3:5)。
誠然,大衛並非總是處於安寧和喜樂的狀態中。然而,他所嚐過主恩的滋味,照著信心的程度,就坦然無懼,輕看那一切能攪擾他心中平安的事情。因這緣故,聖經為了勸我們信靠,就吩咐我們要安靜。以賽亞說:「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賽30:15);詩篇說:「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他」(詩37:7)。與這些經文相對應的,是希伯來書所說:「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來10:36)。
[3.2.37]
在哪裡?
[3.2.38]
破除對「信心的確據」的謬說
天主教經院哲學家的教導是何等的危險。他們說:人只能從自己的德行,來推測自己從神所得的恩典有多少;因為每一個人應該認為自己所行的配得恩典。其實,假如我們要憑自己的行為,來判斷神如何看待我們(論功行賞),則我們的任何推測都無法得著確據,因為這是靠行為得救。然而,真實的信心是單單倚靠神白白的恩典應許,就沒有疑惑的餘地。假若我們以為神施恩給我們,是因為我們過聖潔生活而配得的,則我們的確信是從何而來?這種倚靠自己行為的信,根本不是聖經所說真實得救的確信。所以,我們清楚看見天主教所說的,是自我猜測與懷疑的信,與真實得救的信截然相反。
這些經院哲學家邪惡地扭曲經文,強解傳道書中的經文:「或是愛,或是恨,都在他們的前面,人不能知道」(傳9:1)。他們引用錯誤的翻譯,所以錯解。連孩童都能明白所羅門在此的教導,即人們若想根據現今的外在光景判斷神所恨的是誰,神所愛的是誰,則他們必徒勞無功,自尋煩惱,沒有任何益處。因為「凡臨到眾人的事都是一樣,義人和惡人都遭遇一樣的事……獻祭的與不獻祭的,也是一樣」(傳9:2)。
此經文顯示:證明神並非總是以凡事興盛,來證明誰是他所愛的人;他也不總是立刻以苦難災禍,來刑罰他所恨惡的人。原因要證明人心本屬虛妄,因人心只看現世外表,對於最需要明白的事,卻是如此愚頑。就如所羅門在傳道書前面所說的:世人無法辨別人的靈魂與動物的氣息之間有何不同,因為二者的死看來似乎一樣(傳3:19)。若有人以此推論說:我們持守「人靈魂不滅」,完全是倚靠猜測,我們豈不應當視他為瘋狂的人嗎?我們無法單憑現今眼見的光景來明白神的旨意,然而那些人因此宣稱不能確知神有無恩典給我們,他們豈不也是癲狂嗎?
總之,我們行事為人不是憑著眼見,乃是憑著信心(林後5:7),信靠神的話,唯獨因信基督稱義,不是依靠自己的行為加上猜測。我們信被稱為義的人,是因信得生,因信而活(羅1:16-17)。
[3.2.39a]
基督徒以聖靈的內住為
反對者辯稱:我們若宣稱確知神的旨意,這是魯莽的驕傲自大。我們的回答:如果有人將神測不透的旨意計畫,擺在自己的有限悟性之下,宣稱自己確知神的旨意,則我們同意這樣的人是驕傲自大。然而,我們所說「信心確知神的旨意」並非如此,乃是按照保羅所說的:「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2:12)。反對者向我們吼叫,豈不是褻瀆聖靈嗎?他們若指控聖靈的啟示是虛假或不確定或模糊不清,是極嚴重的褻瀆。我們宣揚這啟示的確實性,有何錯誤呢?
他們卻大聲指責說:我們竟敢如此魯莽以基督的靈為榮。這些經院哲學家希望被人視為世上的學術大師,竟在基督教最基要的真理上絆跌,真是可恥。事實上,若非他們的著作顯示他們的愚昧,我們簡直難以置信。保羅宣告:「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8:14)。但這些人卻主張:神的兒女被自己的靈所引領,神的靈並沒有住在他們裏面。保羅教導聖靈使我們能稱神為「父」,惟有神的靈才能「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
即使這些人沒有攔阻我們求告神,然而他們的教導卻奪去感動我們求告父神的聖靈。那些不受聖靈引領的人,保羅否認他們是基督的僕人(羅8:9)。這些人捏造了一種基督教,是不需要基督之靈的。然而保羅說,除非我們感受聖靈居住在心中,我們就沒有復活的盼望(羅8:11)。但這些人卻發明了一種沒有聖靈感動的盼望。
或許他們會辯說:他們不否認我們心裡應該領受聖靈,但是不確知自己有沒有聖靈內住,是謙遜有禮的表現。假若如此,保羅為何吩咐哥林多信徒「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為要確知自己「有基督在你們心裡」?他表明:除非人知道基督居住在他心裏,否則他就是被棄絕的(林後13:5)。使徒約翰說:「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3:24;4:13)。
[3.2.39b-40a]
破除對「我們堅忍到底」的疑惑
基督已經宣告要將他的聖靈澆灌在他一切子民的身上(賽44:3;珥2:28);假若我們希望被算為神的僕人,卻說不知有無聖靈的內住,這豈不就是懷疑基督的應許嗎?若我們將信心與聖靈分開,難道這不就是得罪聖靈嗎?因信心是聖靈的特別工作。確知自己有聖靈內住,確知他賜給我們信心,這是敬虔的起始;所以他們指控「以聖靈的同在為榮」的基督徒是驕傲自大,真是極為可悲的盲目。因為若不以聖靈的同在為榮且感恩,則基督教信仰就不能存在!其實,他們所說所行的,正是例證,顯明基督的話是何等真實:「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14:17)。
天主教經院哲學家不單從一方面攻擊「信心的確據」,也從另一方面下手。他們說:即使人能因現在被稱義而判斷自己已蒙神恩,也無法確知自己是否能得救到底。他們說沒有任何信徒能確知自己必蒙神拯救,最終得榮耀。按照天主教這樣的說法,我們所得的是怎樣的救恩?若我們按我們的德行,判斷自己現在是蒙恩的人,但卻不知道我們明日將變成如何!對於未來,是完全茫然,要看自己的努力,這豈是聖經所說的救恩?
使徒保羅所說的與天主教截然相反:「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羅8:38-39)。他們企圖以膚淺的藉口回避此事實,狡辯說保羅的確據是來自神對他個人的特殊啟示,不是所有重生的人的真相。然而,此經文決不容許他們逃避。因為保羅在此所說的,是所有信徒同得一樣寶貴信心,所共享的救恩福分,不是他個人獨有的經歷。
保羅也在另一經文中,教導我們要知道自己的軟弱無常,使我們戒慎恐懼 :「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需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這提醒是真實的;然而此懼怕並非要叫我們迷惑,反而使我們學習謙卑服在神大能的膀臂下倚靠他,正如彼得所解釋的(彼前5:6)。真實得救的信心必有永生的確據(約5:24),若將信心的確據局限於今世某一時候,這是何等荒謬的!
[3.2.40b-41a]
根據希伯來書11:1看
信徒經由聖靈的光照並藉著信心,以默想屬天生命的永福為樂,並且將這一切歸於神的恩典。我們信靠神保守我們得救到底,誇口神的永遠救恩,決不是驕傲自大。反而言之,若任何人以承認此恩典為恥,則是何等忘恩負義,因為這顯示他以惡心貶低神的良善,而非見證他的謙卑拘謹。
神的應許是「信」的穩當根基,以應許的本質來解釋「信」的性質,是最佳與最明確的描述。所以,若挪去應許,則信心將全然倒塌或消失。我們對信心的定義是根據此事實,這與使徒的定義(對信心的描述)豪無分別,他教導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他所用的「實底」這詞,是指屬神之人所依靠的基礎支柱。他等於是說:「信」就是確實穩固的得著神所應許我們的事。雖然有人喜歡將「實底」解釋為「確信」,我們也不反對如此理解。然而「基礎支柱」是更為普遍接受的定義。
另一方面,保羅也有意指出:即使到末日當案卷展開時(但7: 10),我們的感官仍無法測透我們所得的救恩之事,這是超越我們眼睛所能看明,我們的手所能觸摸的。同時,我們得著這些事的唯一方式,是藉著「信」超越我們感官的一切限制,引導我們心靈的眼睛越過今世的萬事萬物,並超越自己。所以,他接著說,得著救恩之事的確據,是在於盼望,因此是「未見之事」。就如保羅所說:「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羅8:24)。
希伯來書作者稱「信」為未見之事的「確據」,奥古斯丁翻譯為「確信現今尚未成就的事」。希伯來書作者等於是說:信心是尚未出現之事的證據,是看見未見之事,看清模糊之事,擁有所缺之事,顯明隱藏之事。神的奧秘,特別是關於我們救恩的奧秘,這些事情的本身是人無法測透的,換言之,人無法理解它們的本質。我們只能從神的話來領悟這些事,神的話就是真理(約17:17),我們應當如此確信神的話,將神所說的一切視為必然成就,已經應驗。
[3.2.41b-42a] 信、望、愛
當人心甦醒嘗到神恩美善的滋味時,怎能不立刻全心熱切愛神,以回報他的愛呢?的確,神為敬畏他之人所積存的恩福,是何等豐盛與甘甜,當我們明白之後,就必立刻大受感動。任何人一旦受神的愛感動,這愛抓住他的心,吸引他歸向之。因此,難怪邪惡悖逆的人從未經歷過此愛的情感。我們藉此愛的感動被提到天上,引領我們進入神最隱藏的寶庫,到神國度至聖的所在。此至聖的所在,絕不容讓不潔之人進來而受其玷污。
論到「信」與「愛」的關係,經院哲學家教導說「愛」先於「信心」和「盼望」,此說法不過是癡人說夢。因為是唯有「信心」先在我們裡面產生愛,我們才會有愛。我們相信良心的見證,即保羅所說敬虔之人所誇耀的(林後1:12),包含三件事。第一,你必須相信,你不能得赦免,除非神憐憫你。第二,你不能行善,除非神賜恩給你。第三,你不能靠行為來換取得永生,因為永生是神的白白賞賜。知道這些仍不夠,因為這些只是信心的起始。當我們相信只有神才能赦罪時,我們確信聖靈的見證,救恩已為我們預備了,我們藉著信靠基督領受救恩。因為是神自己赦罪、賞賜恩典、賞賜永生,我們從「信」開始,因信得生,因信而活,信心帶來行為,信心生發仁愛(加5:6),所以「信」是先於「愛」。
論到「信」與「望」的關係,我們知道:只要信心是活的,就必有永恆救恩的盼望,因它們是密不可分的。更清楚地說,這信心產生盼望。若此盼望被奪去,無論我們如何高談闊論自己的信心,這信心根本就不存在。因為信心如以上所說,是確信神的真理,此真理不會說謊,不會欺哄我們,也不會落空。那些確信此事實且牢牢守著的人,在等待神實現他應許的時刻,因他們深信神的應許全然真實。總之,「盼望」就是等候「信心」所相信的,是神已經真實應許的。因此,「信」是相信神是信實的,「望」是等候神真理顯明的時刻;「信」是相信神是我們的父,「望」是期待神必親自顯明他是我們的父,直到永遠;「信」是相信神已將永生賜給我們,「望」是期望這永生至終必顯明出來;「信」是盼望所依靠的根基,「望」是培養和扶持信心。因為惟有已經相信神應許的人,才能盼望從神得到賞賜;照樣,我們「信心」的軟弱,必須被忍耐的「盼望」所扶持和培育,免得我們的信心跌倒與發昏。
[3.2.42b] 信心和盼望是密不可分的
使徒保羅說:我們的得救在乎「盼望」(羅8:24)。因為「盼望」安靜等候神時,引導約束「信心」,免得「信心」因過於急躁而栽了跟斗。盼望增強信心,使它在神的應許中不至於動搖,也不至於開始懷疑這些應許的真實性。盼望更新信心,使之不至於疲乏困倦。盼望支持信心達到最終目標,使之不至於半途而廢,或甚至在開始時就跌倒。簡言之,因為盼望不斷地更新與重建信心,就持續強化信心,使之能堅忍到底。
若我們思想那領受神真道之人,所遭受的試探擊打是如此的多,就更能明白要使信心得堅固,必須有「盼望」在許多方面的支持。首先,神的應許有時在我們看來是遲延,他要我們學習等候的功課,常常比我們所想像的時間更長。先知吩咐我們:「雖然遲延,還要等候」(哈2:3),這就是「盼望」所要執行的功能。有時候,神不但容許我們軟弱無力,甚至向我們明明彰顯他的怒氣。在這樣情況下,何等需要「盼望」成為我們的幫助,如同另一先知所說:我們要「等候那掩面不顧雅各家的耶和華」(賽8:17)。
正如彼得所說:好譏誚的人也要起來質問:「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彼後3:3-4)。的確,肉體和世界也同樣在我們耳邊私語,試探我們要我們懷疑神的應許。在此,我們必須以恆久忍耐的「盼望」作為支持,來保守我們的信心;並且注目默想永恆,好叫「信心」能「看千年如一日」(詩90:4;彼後3: 8)。
保羅在羅馬書5:1-5仔細說到「信心」與「盼望」的關係:我們因信基督稱義,得與神相和,也就因「信」歡歡喜喜的「盼望」神的榮耀。所以「信心」帶來「盼望」,而且「盼望」使「信心」不至於落空。信心是盼望的根基(來11:1;羅4:18)),盼望是信心的目標(加5:5;多2:13)。總之,信心與盼望是一體的兩面,都是在基督裡的人所蒙的恩典。
[3.2.43]
信心和盼望的共同根基:神的憐憫
因為「信心」和「盼望」有如此密切的連結,聖經有時交替使用此二詞。當彼得說我們是「因信蒙神的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他的意思是說:神保守我們,是藉著「信」來等候末時要顯現的救恩。此「信」是對應「盼望」,等同於「盼望」。這是很有道理的,因為我們以上教導過,盼望就是信心的養分和力量。
所以,「信心」與「盼望」在彼得前書中緊密聯繫在一起:「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彼前1:21)。而在腓立比書中,保羅教導「切慕」是由「盼望」而生,因藉著忍耐的盼望,我們擱置自己的願望,直到神所預定的時間顯明(腓1:20)。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的教導,能幫助我們更清楚明白「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保羅在另一經文中雖然用詞略有不同,但含意相同:「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加5:5)。這是因為我們領受了福音對「神白白恩典的愛」的見證,就必等候我們盼望那日子,到那時神必公開彰顯如今隱藏在「盼望」中的。
中世紀經院哲學家說「盼望」有兩個根基:「神的恩典和人的功勞」。此說法是何等的愚昧,明明是「神人合作論」。根據聖經,「盼望」與「信心」的目標是同一的。我們已清楚解釋過:「信心」的惟一標竿的是神的憐憫,我們的信心,應是專心注目神的憐憫。然而,且看經院哲學家如何辯護其愚昧說法:「你若沒有功勞,還盼望得什麼,這不應當稱為「盼望」而當稱為「僭越」。親愛的讀者,難道我們厭惡這些經院哲學家,豈不是正當的嗎?他們竟然宣稱:如果人信靠神是真實的,唯獨倚靠他的恩典,則是輕率和僭越。聖經明說:神定意我們在一切的事上,都唯獨倚靠他的仁慈恩典,他們卻說唯獨依靠這恩典,是任意妄為。經院哲學家是以人本思想的功德觀,妄發謬論,真是誤人子弟!
至於我們,當神的話語吩咐我們罪人不可自以為義,要唯獨仰望救恩時,就應當樂意信靠「唯獨恩典」救恩真理,唯獨倚靠神的憐憫,而摒除倚靠自己的行為功勞,坦然無懼有這美好盼望。那位說:「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的主,必不會欺騙我們(太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