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摘錄
柴培爾著,湯定民譯,麥種,2019年五月
序言:為何要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13-14頁
引言: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1) 15-22頁
引言: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2)
22-25頁https://akowcm.wordpress.com/2019/05/15/%e5%bc%95%e8%a8%80%ef%bc%9a%e4%bb%a5%e5%9f%ba%e7%9d%a3%e7%82%ba%e4%b8%ad%e5%bf%83%e7%9a%84%e8%ac%9b%e7%ab%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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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為何要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13-14頁
我喜愛教導講道。當一個用心的學生、或一個盡責的講道者發出「啊哈!」,說:「現在我終於明白該如何把神的道宣講得更好了」,對我來說,再也沒有比那一剎那更令我感到欣慰的了。這本書正是要簡單探索更多這樣「啊哈!」的剎那。當《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Christ-Centered
Preaching)於二十年前初版,我萬萬沒有想到,甚至可以說是不敢期待,主會使用那本書來大大地幫助別人,教人學習從整本聖經來傳講福音的一些原則。我亦未曾料到,經常還有人找我提供有關於這些原則的一些例子。
在接下來的篇幅中,本書擬提供兩類範例:(1) 講章範例:體現《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所教導的信息類型;(2) 結構範例:示範有助於解經溝通的各種講道技巧及方式。
《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第一部分專注於結構,這部分會提供一些範例,包括正式格式、非正式格式、解經性,和歸納式的講章結構範例。在每一篇講章範例中,都會穿插教導性的說明和參考,用來講解信息每一階段所運用的原則或方式。我的目標是盡可能營造出一種效果,好似我坐在每位讀者身旁,說:「我現在要運用這個原則,或這個結構,是為了這個緣故。」
第二部分探討了從救贖角度解釋經文的各種進路。每篇講章都是以不同進路講述聖經神學的範例,示範如何傳講一些經文,是預言、預備、反映基督事奉的,或基督事奉所產生的結果。其中,教導性的說明和參考會繼續擴展讀者的視野,觸及各式各樣的溝通思考和技巧。
第三部分提供的講章,示範了如何將從聖經挖掘出來的救贖真理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上。這部分包含了一個重要的討論—不同的講章範例以不同側重點探討恩典是如何推動基督徒,並賜給他們獻身的力量的。此外,本書這部分信息將會探索我們與基督聯合的超自然層面以及神話語的能力,為要讓講道者得著在挑戰的環境中傳講神的話語所需要的盼望和勇氣。
這篇序言之後的引言概述了《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所教導的一些原則,為隨之而來的講章範例奠定了基礎。在此,我的禱告是,讓這些原則和本書的實例結合,為讀者提供清晰的指引和信心,以備他們一生傳講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
引言: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1)
15-22頁
解經講道有一個簡單的目的:說神所說的。解經講道者假設,真實的屬靈健康只能藉著神的靈產生。聖靈默示神的道,作為獨一無誤的見證,向祂子民的心和思想說話(提後三16~17)。當聖靈藉著神的道、與神的道一同在我們心裏作工時,神就教導我們所需要的真理,以致我們可以明白、經歷、和尊崇祂。[1] 因此,凡渴望傳揚神真理的講道者,其首要目標都應當是講聖靈已經在聖經上說過的話。欲達到此一目標,最可靠的辦法就是解釋經文的意思,並且說明這些經文當如何應用在信徒的生活中。這樣的解釋將促使講道者認真研讀神的話,以便清楚說明經文的原意,及其現今的意義。要神的子民確實明白神到底說了什麼,以及祂為何如此說,這是解經講道一前一後的目標。[2]
以神的目的來講道
我們必須明白,講道者所關注的,不應當只在於教導。神的道是活潑的,能責備人心、更新思想,以及剛強意志。也就是說,講道不單單是一堂教導式的授課,它乃是關乎救贖事件。如果我們將講道僅僅作為傳遞資訊的途徑,那我們的信息將充斥著歷史事實、道德教訓,和保存記憶的方法,這似乎都是為了預備聽眾以後的考試—正規的教義或事實知識方面的考試—而設計的。這樣的考試是少見的。若一個講道者的主要目的是要會眾在教義或聖經知識上有所增長,那最為傷害他自尊的就是,幾天之後,大部分人就已不復記憶講章的內容。
講道者需要調整講章的優先次序,並非將聖經的內容從講章中倒空,而是講道者應以裝備神的子民進行屬靈爭戰、以及得到屬靈的福祉為目的來預備講章。我們講道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預備神的子民將來接受思想或行為的考試,而是為了在此時此刻使每一位聽者的心謙卑,並且強化其心志。神的道是活潑的,因此每逢講道時應帶著這樣的信念:就在我們講道時,神的靈要使用祂真理的道,現在就改變人的心!人心改變了,生命也就改變了—儘管聽眾對講章的細節將不復記憶(箴四23)。
預備人心來領受從任何一段聖經經文傳講的、轉化生命的真理,皆需要小心研讀神的話,並具有關心神百姓的洞察力(提後二15)。單單背誦註釋書上的資料並非講道。忠心的講道者應當有條不紊地列舉事實、教義、例證,和應用,並靈活有力地結合牧者心腸的信息(logos)、熱情(pathos)、品德(ethos),按聽眾的需要及領受的能力來說話(帖前二2~13)。[3] 幫助溝通聖經真理的組織工具,連同上述媒介,佔據我那本《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的最初幾章,而在這本姐妹書的第一部分,我列舉了一些講章範例來強調這些工具。這些範例包含正式格式和非正式格式兩種結構,其中穿插一些有關技巧的評語,可以幫助聽眾明白和記憶信息。
這些組織上的輔助工具並非任何講章的核心,它只是幫助溝通講章的內容而已,後者才是核心。假如我們的講章乏味、不清楚,或缺乏組織,那我們的可信度將受到質疑,我們傳講的真理可能會受到虧損。因此,學習一些語言和結構的工具非常重要,這會使我們的信息點燃想像力、啟發理解力,且激發記憶力。但是,這些果效—儘管令人渴慕,並且有用—並非我們主要的關注點。講章的終極目的不是為了使人著迷、獲取知識,或產生記憶,而是為了使人的思想和內心面對聖經真理,以至於聽者的意志能夠順從基督的意旨。我們對於講道的評判,主要不是從人們從這篇講章中感受、學習、或記住了什麼,而是要看他們在聽完我們所傳講的信息之後是如何活出來的。
講道者除了擔負著告知的責任,也擔負轉變人的責任,這迫使我們確保我們的講道是強化恩典的器皿和傳遞所需真理的管道。我之所以關注從整本聖經來挖掘恩典的原則,和我個人經歷有密切關係。過去,我在講道中的不充分一直折磨著我,我曾考慮是否該放棄這個事奉了。我想不通到底在什麼地方出了錯。教會會友讚揚我的講道,但他們的生活仍然不斷被沮喪、沉溺,和彼此惹氣所折騰。我必須問,「如果我是這麼好的一位傳道人,為何我所服事的會眾會表現得如此糟糕?」最後,我總結出一個至關重要的功課:他們之所以沮喪、想要逃避現實、彼此沒有耐心、相互論斷,都是我在不經意間鼓勵出來的思考模式。
傳講神的全部計劃
我所強調的思想模式起初對我來說並不十分明朗,因為我相信我的講道是忠於神無誤話語的吩咐。這本聖經證實我救主由童貞女降生、一生無罪、替代贖罪、肉身復活、大使命,和掌權統治,同樣也呼召神的百姓聖潔。我知道,我若不同樣全然地接受聖經的命令,就不能全然接受神的道令我喜悅的一切。因此我按著我所能瞭解的傳講神的全部計劃(編按:參,徒二十27《新譯本》)。
週復一週,我告訴我教會裏不完全的人去「做得更好」。但這敦促改進的鼓聲,卻沒有一點點恩典的鼓勵和加力,這實際上是在暗中破壞了我所勸導的聖潔。當神的百姓只聽到神話語中的命令語氣時,他們會不由自主地認為,義行是他們努力的產物。對這樣的講道只有兩種可能的反應:絕望或驕傲。有些人會這樣想,「我將永遠無法達到神的要求」,這導致他們毫無指望;而其他的人則會這樣認為,「至少,比起其他的人,我已合乎神的要求」,這亦導致屬靈的傲慢,無法容忍別人。
傳講救贖的脈絡
我承認這些反應都是屬靈疾病的徵兆,但我並不知道如何去治療它。我必須學習,補救之道不是少講聖經,而是多講。特別是,我需要學習從救贖的脈絡來傳講每一句經文。保羅在羅馬書裏寫道,「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當使徒全面審視律法與眾先知,他才能夠說整本聖經是為要給我們盼望。全部聖經有一個救贖的目的。聖經中沒有任何一卷書將目的只限於單單給我們道德教導,或匡正我們的生活形態。保羅甚至說過,律法的功用有如「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加三24)。耶穌也說過,律法和眾先知都是給祂作見證的(見:路二十四27;約五39)。
如果我們只是根據有關基督位格的直接記述來思想彌賽亞的啟示,那我們一定會懷疑保羅和耶穌所宣稱的一切是否準確。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大部分內容都沒有直接提到基督。甚至連包含有許多彌賽亞降臨預言的先知書,也沒有以耶穌作為直接的主題。基督當然知道這一點;路加記載,救主復活之後這樣教導關於祂自己:「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二十四27)。假如經文沒有直接提到祂,那耶穌如何能如此釋經,相應地,我們又如何能如此釋經呢?[4]
在討論到神的律法如何顯明聖經救贖盼望的層面時,使徒保羅幫助我們回答了這個問題。儘管保羅從未否認過順服的重要性、正確性,或必要性,但他解釋說:藉著律法,他向律法死了。意思就是說,神的聖潔所要求的公義始終超乎他能力之所及,這意味著人根本不可能得到屬靈的生命,這是毫無盼望的。聖潔之神的道德教導顯明,無人能因自己的努力成就聖潔。在舊約聖經裏,我們最好的行為亦被看作不過是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救主也是如此回應,「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路十七10)。
啟示出神聖潔要求的律法同樣也啟示出我們的不聖潔,這是無可逃避的現實。因著我們最好的行為和神的公義之間「巨大的差距」,我們永遠無法獲得那使我們與聖潔之神和好的公義。[5] 這似乎不像是一篇救贖性的信息。假如它不是要求另一種途徑的話,那麼它必然是如此。
藉著顯露出這位提供救贖之神的聖潔本性,以及顯露出需要救贖之人的有限本性,律法指向人需要一位救贖主,並且預備人心去尋求祂。無論如何,律法只是聖經幫助顯明基督位格和祂工作的一個層面,但卻並沒有清楚地提到祂。
以基督為中心的解經講道,並不需要我們藉寓意法或預表法的神祕魔力來揭示耶穌,而是需要我們指出每段經文如何使我們能更加明白基督是誰、父神差祂來做什麼,以及為何差祂做這些。以基督為中心的解經講道,其目的不是從希伯來敘事的草蛇灰線、或希伯來詩歌的每一個隱喻(引發寓意的錯誤)具體指出耶穌神奇的出現,而是要指出每段經文如何有助於神恩典的重大揭示,並在基督的位格和祂的工作中達到高峰。
這一種解釋方法,總是要求講道者在整本聖經中分辨神那至高無上主權恩典漸進且永遠臨在的啟示,使他貼近救贖主的心。在祂的啟示裏辨識出神恩慈的特性,也會救我們的神學脫離抽象。藉著堅持傳講這位神—祂穿越祂所創造的宇宙,為要用祂的寶血救贖祂所造之物—我們才與這位永活和慈愛的神緊密相連。[6] 我們的聽眾也變得如此密切聯結—誠心與神相連,不因別人的無知或不夠好而驕傲,自認為在思想或行為上高人一等。
分辨救贖的脈絡
分辨聖經經文的救贖性質的一個主要方法,是指出一段經文如何從基督的位格和祂的工作來預言、預備、反映、或產生什麼果效。[7] 本書的第二部分將提供一些講章範例,示範如何針對一段經文採用一種或數種方法。每一種方法都是聖經神學的一個版本,使用救贖歷史的解讀方法。
救贖歷史的方法是從聖經的任何一部分辨識出,這段經文如何擴展我們對基督在救贖歷史上已成就、或將要成就之事的認識。先知的預言明顯是預言基督,並且解釋祂將要做的許多事。聖殿獻祭預言基督將要做什麼,但也預表性地預備神的百姓明白救主代贖工作的性質。何西阿與歌篾之間的關係,不僅預備聖約百姓的心,叫他們明白神仍然愛以色列—儘管她有罪—同時也反映出世世代代都需要神赦罪的憐憫以及這憐憫的性質。我們能夠在祂施恩的寶座前尋求赦罪的憐憫,是我們的大祭司走在我們前頭、預備道路,為我們祈求所產生的果效。
[1]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一5、7。
[2] 本章經許可改編自作者的 “The Necessity of
Preaching Grace for Progress in Sanctification”,出自 All for Jesus: A Celebration of the 50th Anniversary
of Covenant Theological Seminary, ed. Robert Peterson and Sean Lucas
(Ross-shire, UK: Christian Focus, 2006)。
[3] 參《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第159問,有關「聽眾的需要和程度」。關於相關的討論,見:拙著,賀宗寧譯,《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E. Brunswick, NJ:更新傳道會,2010年)的第一章(該書分別譯作理性的說服〔logos〕、情感的訴求〔pathos〕,和講員的信譽〔ethos〕)。《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第四章和第六章主要論及組織與結構的議題。
[4] 見:《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385-387頁。
[5]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十六5。
[6] Sidney Greidanus,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 A Contemporary Hermeneutical Method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9), 54=桂丹諾著,陳永財譯,《從舊約傳講基督》(South Pasadena:美國麥種傳道會,2015),96-97頁。
[7] 見:《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394-405頁。
引言: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2) 22-25頁https://akowcm.wordpress.com/2019/05/15/%e5%bc%95%e8%a8%80%ef%bc%9a%e4%bb%a5%e5%9f%ba%e7%9d%a3%e7%82%ba%e4%b8%ad%e5%bf%83%e7%9a%84%e8%ac%9b%e7%ab%a02/
以神的目的來講道
傳講神的全部計劃
傳講救贖的脈絡
分辨救贖的脈絡
(續 引言: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1))
死路與橋樑
前面四種類別的救贖歷史解釋是不能—也不應該—作嚴格劃分的。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將每段經文妥適地套在一個人為的解讀類別上。恰恰相反,當講道者明白,他們所要顯明的是福音真理—指明並應用神在基督裏的救贖工作—就能產生最大的釋經果效。
聖經中所有的時代和體裁都是出於聖靈的設計,為要顯明恩典的不同層面,它至終在基督裏成就,並在祂裏面應用。[1] 聖經中這些廣泛的層面可能包含了救贖啟示的多種表達,其中也告知了一些在屬靈上並不安全的路徑。例如,士師時代不單顯示神大能的幫助,它也表現出人愚蠢的行徑,他們為了保持聖約子民的身份而尋求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以色列的王權統治亦復如此,它表現出倚靠人類的領袖來為聖約子民建立公義統治的愚蠢。舊約聖經帶我們來到許多諸如此類的救贖死路,目的是要扭轉我們,從倚靠人轉向倚靠神。[2]
相反的,聖經某些面向則具有救贖橋樑的功能,它讓聖約子民逐步瞭解救贖的恩典。譬如說,主呼召並保護這人數極少的以色列國,這就可作為永久的宣告,讓人知道神的憐憫不單只給強壯的、有能的,和配得的(申七7)。神在曠野賜下嗎哪,以及供應話語給先知,這些都幫助無數後代繼續相信神供應生命之糧—祂的道(約六35;林前十3、16)。沒有任何一個單一事件能顯示出我們應當知道的所有事,每一個事件都是跨越人類認知縫隙的橋樑,直到引向基督的救恩大道完成為止。
再次,這些死路和橋樑的類型不應當一成不變。聖殿的獻祭,就某一層面而言,它是一條死路,顯示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完全除罪(來十1~4)。然而,從另一層面看,獻祭制度也是一座橋樑,叫人明白神日後藉祂的羔羊為萬國所作的事(來十5~9)。要意識到這些不同類別的主要原因是:(1) 我們不致將聖經的每一部分都當作恩典的正面表達;有時神會藉著說「不要走這條路!」來救你,(2) 我們不致將聖經的某段話當作神救恩計劃的最終陳述,它可能只不過是一座橋樑而已。
本書第二部分的講章範例也將指出,聖經經文如何具有救贖的死路和/或橋樑的功能,好引導我們更多明白基督的必要性和目的。強調這些目的並非要排斥其他的洞見。將經文分門別類,是為了將不同的聖經經文與基督的位格和工作關連起來。[3] 這樣做的目的不是要決定一個主要的隱喻,然後將所有的經文安置得適得其所。如此將經文分類,基本上是限制了聖經中豐富多樣的隱喻的含義,這些隱喻是用來表明與救贖真理的關聯的(譬如:國度、家庭、安息日、樹)。在許多與救贖有關的解釋之合理可能性中,我們不可忽略揭示神恩典的必要性,這是整本聖經要幫助我們看到的。[4]
宏觀與微觀的解釋
我們應時常透過一副以這兩個問題為鏡片的眼鏡來觀察聖經的經文:聖靈如何在這經文裏啟示提供救贖之神的本性?以及聖靈如何在這經文裏啟示需要救贖之人的本性?只要我們使用這兩個鏡片,就可以像基督當時對門徒講解整本聖經如何講述祂自己那樣來解釋經文。
問這兩個問題(或使用這兩面鏡片)能保持忠實的釋經,並且證明,救贖性的解釋並不需要講道者在每篇講章中都從創世記到啟示錄來講解經文的救贖真理。儘管如此宏觀的解釋並沒有錯,但還有其他一些可能的方法—這樣做往往更有果效—就是在緊鄰的經文中指出教義性的陳述或關係的互動,這些經文彰顯了神恩典的某一面向。在對關係互動的這種微觀解釋中,可能包含神如何對待祂百姓的作為(例如,賜力量給軟弱者、赦免罪惡、在缺乏中供應,以信實回應不信實),或一個人如何代表神去供應別人(例如,大衛照顧米非波設,所羅門的智慧為了智慧不及他的人記載下來)。[5] 宏觀和微觀的救贖解釋的範例見本書第二部分。
墮落景況的焦點(神的解決方法)
本質上,救贖性的解經講道需要我們識別出,聖靈在每一段經文所針對的我們墮落景況的一面,祂默示該段經文是要造就我們;然後,我們要指出神救我們脫離人類兩難境地的解決方法。[6] 這本書的每一篇講章都將指出一個適當的「墮落景況焦點」(fallen condition
focus; FCF)。當我們關注聖經的這一種模式,就會發現,它不但能暴露出人類的窘境,看到人需要神的救助,它也強迫講道者去專注於神的解決方法。我們的拯救在乎神的供應,而講章最高的目的永遠是榮耀神。在這樣的講道中,不再有人吹噓自我的能力,也不再有人因驕傲而膨脹,這並非出於將神律法的命令縮減至最低限度,而在於神永遠是聖經經文裏的英雄。[7] 祂使人公義、赦免我們的不義、賜我們力量,並且救我們脫離人類進退維谷的兩難境地。
[1]
Sidney Greidanus, The Modern Preacher and the Ancient Text: Interpreting and
Preaching Biblical Literature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8), 166=桂丹諾著,李永卓譯,《從釋經到講道》(South Pasadena:美國麥種傳道會,2015)。
[2] 見:《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432-433頁。
[3]
Edmund P. Clowney, The Unfolding Mystery: Discovering Christ in the Old
Testament (Phillipsburg, NJ: P&R Publishing, 1988), 9-16=克羅尼著,王子瑋譯,《揭開奧祕—發現舊約中的基督》(台北:改革宗出版社,2011),9-17頁。
[4] 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在他致紐澤西學院董事會(Letter to the Trustees of the
College of New Jersey)的信上提出此一策略性的建議,他說:「整體而言,它〔基督教神學〕的每一部分都關係到耶穌基督偉大的救贖工作」,它是「所有神聖作為與命令的總歸(summum)和終極(ultimum)」。見:Clarence H. Faust and Thomas
H. Johnson, eds., Jonathan Edwards (New York: American Book, 1935), 411-12。
[5] 見:《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433-434頁。
[6] 見:《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41-48頁和422-432頁。
[7] 見:《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405-4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