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講 教會或神學派別的名詞簡介(續) | 林慈信
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 林慈信牧師講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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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講 教會或神學派別的名詞簡介(續)
我們上一節說,我們是誰?我們的身份是什麼?第一,我們是「基督新教」,不是天主教;第二,我們是相信「三位一體」的;第三,我們是「正統」的信仰,當然這個正統的定義是說我們的教義、信仰都是來自聖經;第四,我們相信聖靈在每一個時代還是有它的見證人,所以我們是屬於「普世大公教會」的;第五、我們是「福音派」的,這個是指「我們來自衛斯理時期的復興」,或者我們是「不認同自由派神學」的。可是這個標籤越來越混亂。簡單的說,這個招牌已經被搶奪去了,是指那些「不信『聖經無誤』,但又自稱為福音派的」,這是我們今天21 世紀真正的情況。
第六,我們是「敬虔的後代」,或者說「敬虔運動」的後代。
一般翻開教會歷史教科書,我們會讀到「敬虔主義」,就是指「德國的敬虔主義」(大概是 1720 年代開始的)。但是,假如我們對歷史有更深的認識的話,我們會發覺:
假如我們不算馬丁·路德跟加爾文的宗教改革是敬虔運動的話,在宗教改革之後第一波的「敬虔運動」,就是鼓勵信徒讀經、禱告,來到十字架面前悔改的運動(我是指鼓勵教會裡面的信徒讀經禱告,來到十字架面前悔改的這種敬虔運動),就是英國的清教徒,1555-1710 這段時間。
誰是清教徒?清教徒就是第一批向英格蘭傳十字架跟悔改福音的傳道人,這是最簡單的一個定義。或者說,清教徒就是加爾文的學生,回到英國,成為第一批傳十字架悔改純正福音的傳道人。所以,清教徒差不多百分之百是改革宗,不過有一部分後來成為浸信會或浸禮宗的發起人。
這種的熱誠,傳十字架悔改福音的「清教徒運動」,後來就傳到荷蘭,所以「荷蘭的敬虔運動」是第二波。「荷蘭的敬虔運動」在荷蘭被稱為第二次宗教改革,這是他們當時的名稱,或是後人給他們的名稱。
荷蘭的這種敬虔講道後來就傳到德國。所以我們所認識的「德國敬虔運動」,其實是從英國跟荷蘭傳去的,(是第三波),它的根是改革宗神學。不過後來到了德國的時候,就開始有了點反神學的滋味。
又從「德國的敬虔運動」,就是有些「莫拉維弟兄會」影響到約翰·衛斯理,所以敬虔運動的第四波是「衛斯理」。
第五波叫作「凱錫克」(Keswick)。Keswick 就是我們的培靈傳統,屬靈高原。到了凱錫克,我們就不再追下去了,敬虔運動可以一直追下去,有很多波的。但是我們的確是這個傳統的後代,就是基要派、福音派大部分都是認同「敬虔運動」的。
第七,我們是「復興」、「復興運動」的後代。
「復興」分為兩種。我們比較認識的是第二種,我們稱它為「復興主義」或是「佈道運動」。它的代表人物有芬尼、慕迪、葛培理,這是我們中國跟華人教會比較熟悉的復興。這種復興是向外的,簡單的說,不是復興,是佈道,是呼籲教會以外的人來信耶穌。但是我們看到大型佈道會,有的時候幾百、幾千人信主,我們就說感謝主,復興來到了。這很多時候是我們福音派對這個詞的用法。
很不幸的,福音派弟兄姊妹很少認識到「復興」其實還有一種更豐富的定義跟用法,就是第一種的復興。這是以 16、17、18 世紀為代表,就是以宗教改革、清教徒,還有衛斯理時期的「大覺醒」(great awakening)、「大復興」為代表。這個復興是教會內部的會友認罪悔改,然後這個悔改在教會裡面發展、蔓延出去。這種悔改一旦成為運動的時候,每一次(就是16、17、18 世紀),有眼光的人就看到:是的,悔改來到了,聖靈特別賜下悔改的恩賜,所以我們要做什麼呢?我們要在神學教育,就是在訓練傳道人的事上,要有所更新。
神學教育跟悔改是有關的,不是沒有關的。你有沒有注意到,許多神學院是由佈道家或復興領袖創辦的,從富勒神學院的富勒先生,就是當時最有名的電台講道者;到葛培里(Billy Graham),是哥頓神學院(Gordon-Conwell Theological Seminary)董事會主席;到王永信牧師也創辦神學院,唐崇榮牧師也創辦神學院。不是偶然的。為什麼大型佈道家、奮興家會創辦神學院?就是說,當你看到許多弟兄姐妹悔改的時候,你馬上要問一個問題:誰來牧養耶穌基督的羊?我們需要新的整整一代、敬虔又有學問的傳道人。所以,比較古老的復興,是從悔改到神學教育的更新,這也包括教義上的更新;也包括聖樂,就是聖詩歌詞或甚至乎音樂的更新;也是社會服務的更新。
我們是這兩種復興運動的後代。不過,我們很多時候只認識到第二種,而不認識第一種。
第八,我們是「宣教運動」的果子。
其實「宗教改革」本身,加上「清教徒運動」,都是「宣教運動」。因為,歐洲本身跟英國人,還沒有大批的認識十字架跟悔改的純正福音,他們還沒有清楚地悔改信靠耶穌基督。所以宗教改革,就是歐洲跟英國人向歐洲和英國人宣教。至於海外宣教,是因為有了宗教改革、清教徒運動、荷蘭敬虔運動、德國敬虔運動…等等,歐洲跟英國人他們的教會有了一定的基礎,海外宣教運動就很自然地在神的時間表裡興起了。
我們是屬於「第三世界」的,不論是中國、印度、東南亞、非洲、拉丁美洲的教會,都是 19 世紀英國、歐洲、美國等等宣教士所結的果子和他們果子的後代,所以我們肯定相信宣教是必須的。
不過,第 19 世紀的「宣教運動」,和與它有關的「復興主義運動」,是反神學、反神學院的,所以宣教運動帶來的是「聖經學校」的興起。「聖經學校」就是指中國(1949 年之前),和臺灣、香港(1940 年代到大概 70 年代初),這些中學畢業四年的神學士本科這種的聖經學校;或者是初中畢業、加上高中程度三年的聖經學校。這些是 19 世紀宣教運動,傳到中國所設立的神學教育的模式。當然有例外的,大專畢業之後的這種神學院,以燕京大學的宗教學院為代表,大部分當時(1949 年之前)以自由派的神學家為主;不完全都是,但大多數的教授是。
好,我們是宣教運動的果子,但宣教運動帶來一種反神學院,以「速成班」作為培訓工人的主要方法,帶來這些文化的包袱。
第九,我們是「基要派」。
基要派這個詞至少有兩個定義,或甚至三個。
第一,有人說什麼是基要派呢?基要派就是「發脾氣的福音派」。它的意思是說,「基要派就是對某些事情氣憤的福音派」(Fundamentalist is an
evangelical who is angry about something.)。向什麼東西氣憤呢?當然就是「自由派神學」了。所以,在 1920、30、40 年代,基要派就是在美國大的宗派裡面與自由派抗爭的傳道人領袖,這是第一個定義。
第二個定義:因為在 1920-40 年代,基要派被逼得離開了大宗派,大宗派就落在了自由派領袖的手上。所以,基要派裡面有一類的牧師和領袖,他們就主張「分別出來」。這個「分別出來」有兩層的意義:第一層就是從大公教會、就是公會、大宗派分別出來。這些從大宗派分別出來的有長老會,比方說美國當時有正統長老會,馬上就分裂成兩派:第一派是「正統長老派」(OP, Orthodoxy Presbyterian);第二派就是我們所聽過的「篤信聖經長老會」(BP, Bible Presbyterian)。當時 1936 年就分成了兩批,「正統長老會」跟「篤信聖經長老會」(OP 跟 BP)。基要派從大宗派分出來還有浸信會。在臺灣這派叫作浸宣會(浸信宣道會),在美國本土叫作 “Conservative Baptist Association” (保守浸信會聯會)。到了 1970 年代,有聖公會分出來的 “Anglican Church of North
America”(北美安立甘教會)。然後,信義宗,特別是路德會-密蘇里總會(Lutheran Church- Missouri
Synod),在 70 年代是保守派、基要派把自由派趕走的,這是很少的、很例外的一個例子。
所以,基要派:第一,是與自由派抗衡的;第二大部分,大部分是被逼趕出來的,有一些是很例外的,是路德宗趕走自由派的。出來之後,他們當然不認同這些「普世教協」(WCC, 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美國國家教協」(NCC, National Council of
Churches)的自由派所控制的「教會合一運動」。在他們這一派,(從大宗派分出來的),又有一派相信要有「第二層的分離、分別出來」:就是說,我們不單單要同自由派劃分界限,我們也要和所有跟自由派有關係的人(福音派)劃分界限。舉個例:
比方說,有些基要派會這樣說:葛培理從 1950 年代,大概 1957 年到了他很有名的、大型的、長期的紐約佈道會之後,他就常常跟一些天主教國家元首,還有新派宗派的領袖來往。所以,葛培理是歷史上兩千年來,不但是向最多人傳福音的一個佈道家,也是跟最多國家元首握過手的基督徒。他是美國十個總統的好朋友。他去世之後,不可能再有一個佈道家或教會領袖是跟十個總統友好…。總統打仗或有什麼大的決定,馬上會請葛培理(Billy Grahm)飛到白宮跟他禱告過夜;然後第二天才宣佈決定的,這種情況常常發生。所以這派比較基要的基要派,他們認為,我們要跟葛培理劃清界限,因為他跟天主教、州長、市長、新派的教會來往得太親密了。所以基要派有兩種:一種是不認同自由派跟自由派教會;第二種是不單單不認同自由派,也不認同那些跟自由派有關係的福音派,這是第二種的基要派,就是兩重的分離。
第三,基要派被美國的媒體、新聞界打成無知的、愚蠢的、狹隘的、歧視的、有種族歧視的井底蛙。這是自從1925年的那個「猴子法案」(Scopes Monkey Trial,有一位很優秀的、知名的律師維護創造論與進化論爭辯)以來,美國的媒體一直把基要派或福音派打造成是無知的、愚蠢的、沒有教育的、沒有文化的、沒有閱歷的、狹隘的、偏見的、種族歧視的,現在又多加兩個標籤,就是恨同性戀的、而且是奪權的--因為現在福音派強起來了。若沒有福音派,小布希第二次重選可能選不上。所以,這些是自由派跟非信徒一直給基要派的一些負面的描述。到今天還是如此,特別是 2004 年小布希第二次當選後,就有很多記者跑去訪問福音派教會。他們搞不清你們這些無知的、狹隘的,本來都是從小農村出來的、從山洞裡跑出來的野人(我是指美國山洞 Hill Village),你們怎麼可能有這麼大的政治意識、策略,還有成績呢?所以 2004 年之後,電視、報紙等等,刊登了很多次什麼是福音派。他們都是一些戴著有色眼鏡,但是又要擦乾他們眼睛來報導福音派的,很有趣的一種現象(從 2004 年到現在 2009 年),甚至乎以色列國家的記者,也跑來美國,看福音派是怎麼一回事。當然中國大陸也不例外。有一些來看完之後,就悔改接受耶穌基督作個人救主的,也有的。 好,所以,基要派:第一,是「反自由派」的;第二,是「分別出來」(有兩層的分別);第三,是被描述為無知、狹隘的;第四,基要派是相信護教的必須性的。
在 1957 年,巴刻寫了一本書叫作《基要主義與神的道》(FUNDAMENTALISM AND THE WORD OF
GOD)。為什麼巴刻當時寫這本書呢?現在這本書的中文版不太容易找得到,但是有本英文的 “TRUTH AND POWER” 可以說是這本書的新版,可惜沒有中文版。為什麼巴刻寫《基要主義與神的道》這本書呢?因為當年葛培理到英國佈道,很顯然英國人第一次搞清楚自己信主得救了,聖公會的主教當然是非常眼紅不高興。所以有一位主教寫了一本書,叫作 “ ‘FUNDAMENTALISM’ AND CHURCH OF GOD”(《所謂「基要主義」與神的教會》。這本書是非常強力的攻擊福音派或基要派的一本書,特別是說「福音派是分裂教會的」--聖公會的教友現在都不愛聖公會了,都跑去聽葛培理佈道了,都講什麼重生得救了。
巴刻當時是一個青年的聖公會牧師(現在已經八十多歲了,那是 52 年前,才 30 歲吧),他就寫了一本書來回應那位主教的《所謂「基要主義」與神的教會》,這本書名字叫作《基要主義與神的道》,與前面那本書名字很像的。就是說:不是的,假如基要派是指狹隘無知的話,我不是基要派的;但是假如基要派的意思乃是指「我相信聖經是最高的權威」、「我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我相信信心與理性之間的關係是:信心就是信聖經為最高的權威,理性不是我信仰的最高權威」的話,那我絕對是基要派。這是那本書的整個立場,就是基要派不一定是無知狹隘的,基要派的定義就是聖經是最高的權威。
還有在〈信心跟理性關係〉這一章,就反映出基要派的第四個定義,(第一是反對自由派;第二是分別出來;第三是被形容為無知狹隘;)巴刻這本書就暗示著:基要派是相信護教的必須性的。換言之,基要派是相信:我們建立在聖經基礎上的信仰,是經得起理性或者知識份子的考驗;我們的信仰是經得起理性的考驗,是經得起知識份子的攻擊的。當然,基要派的護教又分好幾個派:有前提派、證據派、古典派。前提派就是我們宣講真理,然後要揭露對方的前提;證據派就是拿出一大堆的證據;古典派就拿出一大堆邏輯的論證。總的來說,基要派不都是反理性,不都是反神學,不都是不理睬哲學的。基要派裡面包含了對哲學有很深度的認識,同時在神學教育上站得很穩,然後反攻那些反對聖經的知識份子的。這個是基要派傳統的一部分。
我們再回到 1920、30 年代,基要派與自由派抗衡那段歷史。當時的領袖是梅欽(J. Gresham Machen),就是威敏斯特神學院的創辦人。梅欽所帶領的,或者說所象徵的基要派運動,包含了這些維護信仰的改革宗的(也就是威敏斯特神學院的創辦人),也包含了災前被提的時代論者(就是篤信聖經長老會的創辦人)那個群體,也包含了其他,不一定是改革宗、不一定是災前被提者,就是一般的,可能是凱錫克的,講培靈,屬靈高原的。這個是基要派。所以,基要派包含著一些對理性的攻擊很敏感,要反攻的;包含了一些反理性的、只是注重培靈的凱錫克的;也包含了一些神學教義上是時代論的,這整個是當時基要派的大家庭。最後,我們是「認信福音派」的。
(為什麼會有《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呢?就是因為 1965 年之後,富勒神學院不再堅持「聖經無誤」,所以有一批人[大部分是改革宗,也包含時代論領袖],1978 年就發起《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
到了 1996 年,就是 1978 年《芝加哥無誤聖經宣言》出版經過 18 年後,有了「成功神學」、「市場學」進攻教會的時候,同一批領袖就發表了《劍橋宣言》,他們自稱為「認信福音派聯盟」,意思就是說,我們還是保留福音派這個標籤,但是我們說明,我們的信仰是有內容的,我們宣告宗教改革的那「五個唯獨」(唯獨聖經、唯獨信心、唯獨恩典、唯獨基督、唯獨為了神的榮耀)。
所以我們的福音派傳統是很豐富的,有很豐富的復興的定義、有很強的神學教義上的基礎、有很火熱的宣教的和敬虔的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