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講 教會或神學派別的名詞簡介 | 林慈信
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 林慈信牧師講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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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講 教會或神學派別的名詞簡介
我們學習神學的過程中,早晚會碰到很多的專有名詞,特別是教會或者是神學上派別的名詞。比方說有一些是跟我們距離比較近的,例如:基要派、敬虔派、福音派。還有,我們相信宣教,我們相信敬虔是必須的,甚至我們相信護教也是必須的。所以,基要派、敬虔派、福音派、宣教運動、護教運動這些詞,是跟我們比較靠近的。我想,重視與神、與主耶穌基督有好的關係的基督徒,對這幾個名詞都會願意認同的。
然後,另外有一些的名詞,比方說,康德、自由派、存在主義、新正統,這些名詞我們比較陌生,我們心中對他們的認同,也是有一層隔膜。
最後,第三種名詞是似是而非的,就是說,又好像願意認同,其實有它微妙陰險的地方,就是「新福音派」,還有「後保守福音派」,甚至還有一種叫「後自由派」的,聽起來跟我們福音派好像又很像的。
這些名詞都代表著一些對信仰很具體的看法。所以,今天我們在這堂很快的,大概用十到十一個名詞,來走過兩千年的教會歷史。我們不是順著時間的次序來讀的,我們是順著一種很自然的身份認同的次序來看。
第一,我們是「基督新教」或「基督教」。
意思就是說,我們不是「天主教」,也不是「東正教」。為什麼呢?三個原因:
1. 我們相信「唯獨聖經」。
「唯獨聖經」是信仰上權威的問題。天主教把教會,特別是教皇的地位放在與聖經同等,也就等於說在聖經以上的一個地位。我們是基督新教的,因為我們相信唯獨聖經,聖經是我們最高的權威。任何的教會,包括天主教都不能夠取代聖經這個最高的、唯獨最高的權威。
2. 我們相信「唯獨信心」。
這個「唯獨信心」,並不是說我們得救唯獨的盼望、唯獨的根據是信心。不是的,我們得救唯獨的盼望和根據,是耶穌基督,祂的恩典,神的恩典。信心是什麼呢?信心是講神的救恩(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怎麼樣臨到我們的--這個是講到救恩途徑的問題,不是根據的問題。我們說「唯獨信心」,我們是「唯獨藉著信心」(through faith),而不是靠著信心。聖經裡有時候是說「出於信心」,但這個「出於」,不是指靠著信心,而是指藉著信心得救、稱義。也就是說,我們不認同天主教,認為信心還要加上行為,特別是聖禮,才被上帝接納。我們不是說信心不要加上行為。我們乃是說信心加上行為人才稱義,那就表示說這個行為或聖禮在神面前是有功勞的,這個是我們不認同的。信心也沒有功勞,何況是行為。
3. 我們相信「唯獨基督」。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 4:12)也就是說,耶穌基督是神和人之間唯一的中保。聖徒(聖人)不是。
天主教的聖徒,最高的那位,就是馬利亞。天主教有幾百上千的聖徒。這些聖徒就很像佛教的菩薩。菩薩是什麼?菩薩跟聖徒一樣,在生前賺的功德多到有餘,別人可以拜託他,去借用他的功德,去拜託馬利亞拜託耶穌或拜託神來可憐我們。我們說,不是的。我們得救(稱義)跟成聖的功勞,完全來自耶穌基督。所以我們是基督新教,有這三個原因。
所以,假如說「我們是基督新教,不拜馬利亞」,這並沒有把事情的真相講出來。我們不拜馬利亞的理由:是因為馬利亞跟我們一樣,是沒有功勞的,特別沒有剩餘的功勞讓我們去借、去用,來到神的面前。我們神人之間的中保,唯獨是耶穌基督。我們說,「我們沒有教皇的」。是的,為什麼呢?我們不相信教皇的權柄可以與聖經的權柄一樣。
我們說,「我們是基督徒,我們沒有彌撒的」,是什麼意思?彌撒是天主教徒要靠它一次一次的得到一點點的救恩。我們說不是,救恩是藉著信心而來的。 在這方面,剛才我們先講了我們不是天主教徒,也不是東正教徒;但是在第二、第三、第四這三方面,我們又要考慮到兩千年的教會歷史是我們的遺產。
第二,我們是相信「三位一體」的。
我們相信聖父是神、聖子是神、聖靈是神,神只有一位;聖父在永恆裡是子之父、子在永恆裡是聖父之子等等。這些跟天主教就完全一樣了。除了一點,聖靈由子出,是東正教不承認以外(聖靈只由父所出,不由子出);天主教跟我們在這一點也是一樣的(聖靈由父和子所出)。因此,
第四,我們是相信「聖而公教會」(Sanctam Ecclesiam
Catholicam,或「大公
教會」)的。
「大公教會」的『大公』,英文是 “Catholic” 或者是 “Ecumenical” 。 “Catholic”
在這裡不是指「天主教」; “Ecumenical” 在這裡也不是指「普世基督教(WCC)。“Ecumenical” 這個字就是「全世界的」意思; “Catholic” 同樣,也是指「大公的」、「普世的」意思。
我們相信聖靈從來沒有「沒有見證人的」,就是從來沒有一段時期,聖靈是沒有見證人的。我們相信聖而公的教會。
現在回到第三點,但是。
第三,但是我們同時堅持要有「正統」的信仰。
而「正統」這個字 “orthodox” ,恰恰是「東正教」的名字。但我們不是指東正教的意思。「東正教」那個『正』字,就是 “orthodox”(「正統」那個『正』字)。
我們說,「我們是正統」的意思,乃是說,「我們相信聖經的默示、聖經的權柄」,「我們相信聖父、聖子、聖靈」,「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是唯獨的救主」等等。
這些正統信仰,在某一些新派的教會裡面,也有基督徒跟傳道的人相信。「正統」意思就是說,在歷年來必須要有的、最起碼的基督教的信仰或信念,這叫正統。
第五,我們是「福音派」。
這個詞是最麻煩,最頭痛的。我們來看四方面:
A. 我們先來看歐洲對 “Evangelical”(福音派)這個字的用法,特別是德文,還有西班牙文。
舉個例:假如今天我們到菲律賓,有人問你,「你是基督徒嗎」?你說,「我是」,他說,「你是天主教徒哦」,你說,「我不是天主教的」,他們就會說,「哦,你是福音派的(Evangelical)」。這意思就是說,你是基督教的,不是天主教的。所以, “Evangelical” (福音派)這個字,在西班牙文和西班牙文文化的世界裡,就是指「基督新教」。 德文也是一樣。所以,當新正統的巴特寫一本書叫 “EVANGELICAL THEOLOGY”(《福音派神學》)的時候,他的意思不是我們所說的福音派,他的意思就是“Protestant Theology”(更正教、基督新教神學)的意思。所以,在德文的世界裡,“Evangelical” 這個字也是指「基督新教」。所以在美國有個宗派叫 “EvangelicalLutheran Church” (福音路德宗,福音信義宗)。它這個福音,就是指「基督新教」、「基督教」信義宗的意思。
所以,這對我們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卻讓這個名詞的所指,弄得非常混亂。
B. 現在我們來看 “Evangelical”這個字,在過去三百年是怎麼用的。
我們知道在 1730 年代,英國、還有北美洲(當時還不叫美國),發生過大復興,其中一位比較有名的領袖(不是唯一的,但是其中一位的領袖),就是約翰·衛斯理。好,這個運動慢慢結束了,衛斯理兄弟也去世了,他們有第二代的傳道人和信徒,還有第三代、第四代的,比方說就包括了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就是一生致力推翻奴隸制度的那位英國國會議員。他是衛斯理復興運動的果子,可以說是第二代或第三代。
英國的聖公會,包含了一些很像天主教的,燒香點蠟燭、跪在聖像面前的那種,也包括一些糊裡糊塗的、懵懵懂懂的中間派;也包括一些衛斯理所影響過的,火熱愛主、讀經禱告、傳福音的。最後那一派就是受到衛斯理時期的復興影響的、英國聖公會的傳道人或者基督徒,就叫做 “Evangelicals”。這是英語世界Evangelical 這個字的用法。
再來一次:德文 “Evangelical” 就是「基督新教」;西班牙文 “Evangelical” 就是「新教」;英文 “Evangelical” 就是指「衛斯理時期復興結下來的果子」,就是第二、三、四代的傳道人和基督徒,他們被不是福音派的聖公會分子稱為福音派(the Evangelical Party)。因為英國是政教合一的,英國的聖公會的元首就是皇帝或者女皇,所以當他們說 “the Evangelical Party” (福音派)這個所謂黨派的意思時候,他們的意思不單單指教會裡的 “the Evangelical party” 那個福音派,也指國會裡的福音派,包括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要推翻奴隸制度的那位國會議員。這是第二種用法。現在來看第三種:
C. 很明顯的,到了
19、20 世紀,英國這樣用 “Evangelical” 這個字的時候,美國也有它的發展。
在 19 世紀,我給大家簡單的一個粗略的定義。(這個是在 C 跟 B 之間,我應該多加一項。)美國在 19 世紀, “Evangelical” 福音派就是指長老會、公理宗、衛理公會和浸信會,大概是這個意思。我舉個例,比方說基督教青年會(YMCA,1840 年代在英國和美國創辦的)。19 世紀的青年,如果你要加入 YMCA 作會員的話,他要求你必須是福音派教會的教友(a member of an evangelical church),它大概意思是說,你應該是長老會、公理宗、衛理公會、浸信會的會友的意思。很廣泛的用法。
但是到了 20 世紀,(下面我們會解釋的),有了自由派和基要派之爭的時候,簡單的說,基要派輸掉了大的教會、宗派、神學院,和宗派下面的差會,都落在了自由派的手上。所以到了 20 世紀 1940 年代的時候,福音派是誰呢?福音派就是那些在基要派跟自由派之爭中,被逼趕出來或是自己自動退出的,他們重新組織成為福音派。但是在 1940 年代之後的福音派,是沒有一個宗派作代表的。福音派可以指聖公會、路德宗、改革宗、長老會、公理宗、浸信宗、衛理公會、神召會、靈恩派、獨立教會、貴格會、門諾會(就是重洗派)等等,這些宗派裡面都有福音派。
那什麼叫福音派呢?最早的定義就是跟自由派爭辯的「基要派」,但是他們被逼或自願離開了,所以現在福音派的象徵人物只有一位,就是葛培理(Billy Graham)。所以,對福音派最粗略的定義,就是「任何喜歡葛培理的人」(Anybody who likes Billy
Graham.)。當然這是開玩笑的,但是它也不是沒有意思的,因為這就代表著福音派是沒有一個正規教會組織的。
到了 1970 年代,以 1976 年做為一個里程碑。1976
年一位美南浸信會的會友,Jimmy Carter(吉米·卡特)當選成為總統了。他是近代歷史上第一位自稱、自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當總統。那一年,《新聞週刊》(Newsweek)就稱 1976 年為「福音派之年」(the year of the Evangelical)。福音派開始從極度的政教分離,搖身一變成為跟左翼政治競爭的一個政治壓力團體。我再說一次,本來(基要派)是對政治不聞不問的,突然之間有了 Jimmy Carter,也有些人組織了一些壓力團體。壓力團體是民間的,不是一個政黨,但是它會支持某個政黨的某一位候選人。
比方說,支持 Jimmy Carter,或者 2004 年支持小布希(George Walker Bush)等等。福音派從來就沒有一個教會宗派的基礎,雖然它有一些聯會,但是從政教分離又變成參與政治。在過去 30 年來,我說,「我們這些美國福音派常常行事為人非常差勁」(We behave badly.)。比方說遊行抗議的時候,某些極端分子會拿著些牌子說,“上帝恨惡同性戀者”,而且是用非常貶義的一個同性戀標籤-- “Godhates fags.” 。所以,最近有人特別是 D. G. Hart(威敏斯特以前的圖書館館長),他寫了一本書,說「福音派死了」,這個名詞已經沒有用了,它從來就不是一個真正合一的運動,從來就是一個鬆散的,從路德宗、荷蘭改革宗和長老會,到靈恩派、獨立教會,極端分子都被稱為福音派。所以這個名詞是不太有用的。
社會學家在 1990 年代初,給福音派一個定義,有四個特徵:第一是「注重禱告」,第二是「注重讀經」,第三「注重悔改、信心得救」,第四是「注重傳福音」的。這是個非常膚淺的定義,因為福音派絕對不僅僅是指禱告、讀經、信主、傳福音,我們福音派有兩千年來的聖經的、還有早期教父的正統的傳統。我們又經過了宗教改革,相信因信稱義,擁有這麼豐富的神學傳統,包括清教徒的、很多敬虔的,跟宣教的運動等等。所以說福音派就是禱告、讀經、信主、傳福音,這就算是福音派了,這是外人,社會學家給我們定的。
D. 最後,我們是福音派。
福音派這個名詞不單是太過籠統、空洞,甚至因為政治參與的緣故,被污染了。不但如此,而且福音派裡面本身就起了變化。1943 年 NAE(美國全國福音派協會)成立,當時「福音派」和「新福音派」是同義詞。新福音派就是主張不要這麼狹隘,我們還是可以堅持我們正統的信仰,但是留在一些比較新派的大宗派裡面,繼續傳我們的福音。所以當時不同的地方,只是你留在大宗派、還是不留在大宗派。
1947 年富勒(Fuller)神學院成立了,當時他們是非常正統的信仰,他們是改革宗的,但也有改革宗浸信會的神學家,比方說卡爾·亨利(Carl Henry),就是《神、啟示、權威》的作者。所以,1943 年到 1947 年,說自己是新福音派,只不過是說在姿態上不要狹隘,要接納那些留在大宗派的牧師、傳道人跟信徒,還有要向西方或者全球文化進軍,要改變文化,要從事護教等等。所以這是很正面的一種姿態。
1965 年,同一間的富勒神學院的院長哈柏(David Allan Hubbard),就接納他的好朋友,也就是創辦人的兒子丹尼爾·富勒(Daniel Fuller)作教授。丹尼爾·富勒去了德國留學回來之後,就不再相信「聖經無誤」。所以從 1965 年開始,富勒神學院還是自稱是福音派。到了 1970 年代,他們也願意用 “New Evangelical”(新福音派)這個名詞,特別是相信「聖經無誤」的,就指富勒是「新福音派」。
所以,「新福音派」,到了大概 1975、1976 年之後,就是指那些不堅持「聖經無誤」,但自稱是「福音派的福音派」。我再說一次,不堅持、不相信聖經無誤,或者他也不說自己不相信,但是覺得「聖經無誤」這個名詞是歷史的包袱,非常的不方便。約翰·斯托德(John Stott)是其中一位這樣的新福音派,他是非常不喜歡「聖經無誤」這個名詞的。巴刻(J.I. Packer)是非常堅持用「聖經無誤」這個名詞的,兩位都是福音派的聖公會的神學家:斯托德就不信聖經無誤,他不相信、也堅持地獄是真的;巴刻是堅持的相信。所以到了 1965、1975 這段時期,「新福音派」就是指那些不相信聖經無誤的福音派。
最後,到了 2000 年代(現在),我們有些新福音派,簡直是不相信上帝是無所不知的,也說福音派太過注重十字架的救贖,應當在多元的宗教世界裡面,尋覓人類的和睦、和平;也就是說,不要堅持絕對真理(淡化神學教義),這些可以叫「後保守福音派」(post conservative
evangelical, post-evangelical),或者叫「正在浮現中的教會」(the emergent/emerging
church,新興教會運動,如:Stanley J. Grenz、Roger E. Olsen)。
所以福音派本來在 1940 年代之前,跟基要派是同義詞;到了 1965 年之後,有些福音派不再相信「聖經無誤」;到了 70 年代,他們就自稱為或被稱為「新福音派」。新福音派,比如說富勒神學院,保持他們這種不相信聖經無誤的姿態,已經 40 多年了。所以今天你去加州,假如你要買一些非福音派的書,富勒神學院的書店是一個非常好的去處。我也需要買非福音派的書,最新的、新派的、後現代的、天主教的在講什麼,最好的去處就是富勒神學院的書店。假如你要買一些達拉斯神學院教授最新的聖經注釋書,你就休想,不要去那些地方買了,他們是不會放在書架上的。威敏斯特最保守的那些神學家的著作,除非放在教會歷史、清教徒那一欄,或者是教牧學博士必讀的補習神學課程裡面,有些最淺的;不然的話,他們的主流是已經把歷代的基要派,包括改革宗、包括時代論,都排除在整個主流福音派之外。簡單的說,40 年代之前的福音派這塊招牌,被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