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还是后嗣?
洛杉矶华⼈改⾰宗恩约教会主⽇讲道|加拉太书| 2020.03.08| 王⼀牧师
经文:加拉太书 4:1-11
要点:
1. 律法下的奴役
2. 基督里的收养
3. 不要再做奴隶
前⾔
曾经有一个奴隶,从小就卖身为奴,每天被残酷的看守鞭打,压迫,折磨。有一天,一位王子看到了他,怜悯他,买赎他,给他自由,甚至还把他带回到自己的王宫,请求父亲收养他成为儿子与自己一同做王国的继承者。他给他清洗身子,涂抹伤口,并为他披戴荣耀的王袍,把自己的继承的产业,就是这王国与他分享。他用怜悯和爱来对待他。然而,没过多久,有一天这个奴隶对王子说,他想回去做奴隶,他要回到曾鞭打他的看守手下生活。
当你听到这里的时候,你怎么会怎么想?这个人是不是疯了?然而,这恰恰就是加拉太人和那些律法主义假教师们所做的。
保罗在提醒他们:在上帝儿子的恩典中,我们都被收养成为后嗣、继承人,因此,我们不应该在回到律法的奴役之下。
1. 律法下的奴役
延续着加3:26-29节的话题,保罗继续展开:在基督里,我们都是后嗣,是继承人,将要继承将来上帝的新创造。他要想让加拉太人意识到,他们跟随那些律法主义的假教师们所做的,是一个非常愚蠢的事。因此,他再次提起这个第一世纪非常常见的例子。
在加4:1-2节,他说:“那承受产业的(继承人),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在加3:24我们看到保罗提到了παιδαγωγός这个词,在那儿被翻译成“训蒙的师傅”。我们之前提到,在古罗马世界,当孩子尚未成年时,他们会派一个奴隶来看管这个孩子,接送上学,管教督促学习。而在加4:2这里的“师傅”( ἐπίτροπος)和“管家”(οἰκονόμος)则是侧重另外一个层面。他们更多是在经济层面上来进行监护。ἐπίτροπος
是负责维护、运作未成年继承人的财产(参The
Dictionary of Greek and Roman Antiquities)。当继承人尚未成年之前,他虽然是自己合法财产的拥有者,但他的财产处理都是通过epitropos来进行的。等到他成年之后,他才真的获得财产的直接控制权。因此,尚未成年的继承人和没有财产的奴隶没有什么区别。
接下来,在第3节,保罗说:“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 他把基督到来之前的时候称为上帝子民的“孩童时期”,而这里的“受管”的原文是“被奴役”(新译本翻译出来“受奴役”)。这呼应了前面加3:23,保罗说,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因此,前面提到的“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就是保罗在这里说的在“世俗小学之下受奴役。”
什么是世俗小学?“世俗小学”这个表达方式,直译过来是“世界的基本元素或原理”。小学(στοιχεῖον)指的是基本序列,例如字母表,或数字,另外,它也指构成宇宙的基本元素。这些也恰恰是孩子在小的时候要学的东西。保罗的论点很简单,在摩西律法下,犹太人像没有财产的孩子一样,受奴役,学习一些基本的元素,基本的原理,也就是什么是律法、上帝要求的义、人的罪、咒诅和死亡。
不过,更令人惊奇的是,在第8-9节,保罗用了同样的字“小学”(στοιχεῖον)来形容加拉太人曾经的异教崇拜:“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做奴仆。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 保罗的话非常令人惊奇,他把摩西律法等同于“小学”,然后他又说希腊人的多神异教敬拜也是“小学”。所以,保罗是在说,犹太人在摩西律法下,就像外邦人在世界各种宗教下一样,学的都是一些最基本的元素。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保罗非常敢提出这么大胆的想法。首先,在旧约中摩西律法特别是礼仪律所规定的敬拜,与许多其他宗教有相似之处。保罗在10节提到,这些“小学”其中一种表现是“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等等。这是一种出于宗教性的守节,例如摩西律法中曾经规定的安息日、月朔、和其他节日。类似的宗教日历在许多其他宗教中也存在,例如在波斯的琐罗亚斯德教的宗教日历(俗称拜火教),罗马多神宗教也有这种日历。这些加拉太人对宗教的狂热,使他们陷入了迷信之中,认为必须遵守这些日子和礼仪,才能保证上帝的恩惠。
然而,在遵守宗教礼仪的表象下,保罗是在挑战加拉太人更深层的问题:律法主义的思想。加拉太人的问题不仅仅是迷信那些外在的宗教形式,而是他们认为必须用某种善行才能换来上帝的恩典。这并不只是加拉太人,这是全人类的天生的固有思维方式。这是律法,而保罗说,律法的工作刻在所有人心里(罗2:15),这也是为什么世界上所有的宗教基本上都是律法主义,行善的奖赏的模式,不论是古希腊罗马的多神宗教,第二圣殿时期的犹太教,印度教,佛教,伊斯兰教,统统都是这样的模式。这叫因果报应。按照本性,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知道要想得到上帝的奖赏,人就必须行善;而保罗说,这是世界的“小学”。
在第9节,保罗说,这个世界的小学是“懦弱无用”的。因为尽管律法本身是好的,圣洁的,但是律法本身无法赐给我们所要求的义,因此律法是软弱的,懦弱的。律法和规条不论多么好,只能谴责罪人,杀死罪人,却无法拯救罪人,因此保罗说律法,不论是摩西律法还是其他宗教里的律法,都是在奴役罪人,无法给他们带去安慰,因此对于罪人来说,是无用的。律法封住了人的口,我们在律法的审判之下。在这个死寂黑暗的世界中,在被律法奴役的世界里,我们听到有一位大有能力的这样说:“我来不是来审判,而是来拯救”(约12:47)。这就带我们进入到第二点:在基督里的收养。
2. 基督里的收养
当我们在律法下受尽奴役之后,保罗宣告:“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v.4)。上帝的儿子来到世界上,“为女子所生”。难道我们不都是女人生的吗?没有一个人是男人生的。但这句话却充满了奇妙的应许。还记得起初,亚当夏娃犯罪时,上帝就承诺要从女人生出一位后裔,摧毁罪恶的权势。导致我们被谴责的罪起初是源于一位女人,我们的公义和救赎也要由一位女人诞生。上帝的儿子为女人所生,这是说,他来成为真正的人,与我们一样,有真实的身体和灵魂。他成为我们当中的一份子。在这部救赎历史大戏中,主角是基督,他是上帝,却披戴了人性。仔细想想,这绝不是律法的“小学”,这是“大哉敬虔的奥秘”:就是上帝在肉身中显现!(提前3:16)律法只能叫我们那些基本的道理:如何爱上帝,如何爱邻舍;然而福音却向我们彰显这极大的奥秘:在肉身中的上帝亲自来爱我们!
保罗继续说,上帝差遣他的儿子,不仅为女人所生,而且还要生在律法之下。道成肉身足以令人惊奇和折服,然而道成肉身本身并不足以实现拯救。基督“为女人所生”的目的是为了“生在律法之下”。生在律法之下,就是服在律法的奴役之下。因此,保罗说:这位上帝竟然取了奴隶的样式(腓立比2:11)。虽然,圣子上帝按照本质而言是律法之上的主,可他竟然甘愿服在律法之下为奴仆,好拯救我们这些被律法奴役的罪人。为此,他必须付上律法对罪索要的赎价,就是死。他生在律法之下是为了在律法的审判下死。不是因为他自己有罪,而是背负我们的罪。
这就是我们凭着自然本性的“小学”所无法知道的真道,因为这一切都是超自然的奥秘。或许在多神文化里,神成为人显现并不足为奇,但是神成为人去死?这不仅是超自然,也是超过我们任何人类的理性,实际上保罗说,这在人看来是愚蠢的!没错,这福音是没有人能靠自己认识的,只有上帝亲自藉着圣灵转变我们的心才能接受。因此,保罗说,不是我们认识上帝,而是上帝认识我们(v.9)。没有人会去十字架上寻找上帝,但是上帝却亲自挂在十字架上,来寻回我们。十字架是上帝自我启示的高峰。在人看来最软弱的时刻,上帝的大能彰显;在人看来最愚拙的地方,上帝的智慧绽放!在亚当里,我们都把自己卖给了罪,在律法下成为罪和死亡的奴隶;然而上帝独生子替我们在律法之下受尽奴役,买赎我们归给上帝,使我们得着了上帝儿子这荣耀的名分(v.5)。
律法教给我们什么是罪、忿怒、定罪、咒诅,而福音则教给我们什么是赦免、喜乐、平安、祝福;罪藉着律法把我们推向地狱和死亡的威胁,而恩典藉着福音把我们迁入了天堂和永生之家。上帝取了肉身,在律法之下成了奴隶,为我们这些奴隶洒下自己的鲜血,还有什么比这福音更荣耀的吗?
上帝不仅差派他的儿子,他也差派他的圣灵,进入我们的心里,呼叫:“阿爸,父啊!” 如果你在基督里,你就领受了圣灵,被收养成为上帝的儿女。你领受的是儿子的灵,不是奴隶的灵。你已经脱离了过去为奴的身份,在你的阿爸天父的家中开始了新的生活。你的名字不再是“罪”,而是承受了你的长兄的名“基督”(参来2:11),你的名字是“基督徒”,因此,你获得了承受天国产业的名分。如今基督用他自己的王袍,换下了你那污秽的奴隶的外衣。
因此,保罗呼吁我们所有人,不要在回去做奴隶了!
3. 不要再做奴隶
保罗向加拉太人疾呼到:“不要再回去做奴隶了!” 有谁会傻到回去做奴隶呢?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然而,这恰恰就是现实。加拉太人被那些律法主义的假教师们诱惑,正要回去再做奴隶。纵观教会历史,你也许会惊讶的发现,教会常常陷入律法主义的错误。我们看到从使徒时期,以加拉太教会为代表,这种律法主义就已经出现了。
实际上,新约教会一开始面临的教义争端,并不是三位一体的教义,而是救恩论的教义。在初代教会我们看到伯拉纠主义的泛滥,伯拉纠主义教导人可以靠自己行善而得到上帝的救恩。尽管在奥古斯丁的强烈抵抗下,教会谴责了伯拉纠主义,可奥古斯丁还没去世多久,教会慢慢被半伯拉纠主义征服,半伯拉纠主义是说,我们需要恩典的帮助,但我们自己必须迈出第一步。
中世纪的教会慢慢又变回到旧约的律法宗教,禁戒食物,禁止嫁娶,守各样的日子,月朔,年份。牧师变成祭司,圣餐变成献祭。中世纪教会发明了一整套的圣礼系统,看似保证了许多恩典,但是实际上只是给人发明了更多靠自己努力与恩典的合作的途径。
宗教改革不是革命,不是创新,而是努力从中世纪各样新律法的发明回到最初的纯正福音。因此,改教家们称自己是“福音派”,是说,我们是相信福音的人。然而我们看到,过了500年之后的福音派,不断又陷入了律法主义的错误:不论是新修道主义的兴起,还是左派的社会福音运动,都是要奴役人,把人再次捆绑在律法之下。
结语
亲爱的弟兄姐妹们、朋友们,我们的奴性太重,以至于我们对福音麻木,反而对各种律法规条充满了好奇。历代的基督徒们都受到这样的试探。因此,我们今天和当年的加拉太人一样,都必须重视保罗的警告。不要像那再回到奴役中去,在基督里,我们已经得到了真自由。把我们的目光定睛在基督身上,他是我们公义,拯救,永恒的安慰。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