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住你的舌頭 雅各書3:1-4
聖經歸正教會 主日證道 04/19/2020 |呂沛淵
前言: 雅各書教導我們: 被真理的道重生的人(1:18),要活出「真實的敬虔」(1:26-27)有三特徵:[手] 看顧患難中的貧窮人、[口] 勒住自己的舌頭、[心] 清潔沒有玷污。第二章教導我們:要看顧貧窮人,第三章勸誡我們:要勒住舌頭,在言語上自制。教會生活中常發現口舌爭辯而批評紛爭,雅各從3:1至4:12針對此問題詳論,指明言語潔淨是追求敬虔的必然考驗。勒住舌頭是敬虔生活、得享美福的關鍵。真信心所結出的行為果子,首先就是在言語與舌頭上(約壹3:18)。
1. 師傅要受更重的判斷
(1) 亞當夏娃墮落後,所犯的第一個罪是在言語上(創3:12)。在墮落敗壞的世界裡,人的罪性常在口舌上表達出來,喉嚨是敞開的墳墓(羅3:13-14)。舌頭常常被惡者試探作犯罪的工具(太5:37),害人不淺。以賽亞說:「我是嘴唇不潔的人,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6:5)。彼得說:「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彼前3:10)。
(2)「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師傅teacher就是教師,是要教導真理,職責重大。因為被真理的道重生的人,要繼續領受那栽種的道、救我們靈魂的道(1:21-22)。聽道、行道,甚至殉道。教師的職責是「說真理的道」。
(3)「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各說「我們」表明自己也有教師職分,「判斷」與審判judgement同字。舌頭是教師的主要工具,以言語傳道、授業、解惑。許多人好為人師、想作教會的領袖。雅各囑咐不可多人為師,多言多語難免有過。雅各等於是提醒我們主耶穌責備文士法利賽人(太23:1-33),他們要受更重的刑罰(可12:40;路20:47)。教師失職的刑罰是極為嚴重的(太5:19;18:6)。
(4) 真理的教師,必須是忠心能教導別人聖經真道的人(提後2:2),「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將爭辯的人駁倒了」(多1:9),「教導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弗4:11-13)。教師要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作無愧的工人,在神面前得蒙喜悅(approved經考驗合格,提後2:15),其責任是如此重大,所以要受更重的判斷,要向主交帳(來13:37)。教師知道的多,教導人必須以身作則,若知道而不行道,則必多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7-48;來13:7)。
(5) 保羅傳講神國的道the whole counsel of God,「神的旨意,沒有一樣避諱不說」,沒有失職之罪(徒20:25-27)。所以他提醒提摩太:「你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那聽見你的人」(提前4:16)。
2. 謹防話語上的過失
(1) 雅各從教會中的教師,講到所有信徒,大家都須要謹防言語的過失。「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有過失」原文作跌倒(2:10),可譯作失腳(羅11:11;彼後1:10)。「完全perfect」是指成熟、經過考驗、忍耐成功(在1:4譯作成功、成全)。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言語上的過錯是非常顯著頻繁的:急促、失真、詭詐、傳舌、影射、不潔…。若有人完全控制他的舌頭,不再言語方面犯罪,則是完全的自制。因為人全身最難控制的就是舌頭。
(2) 「箴言」仔細論到舌頭語言上的罪(10:8,11;16:27-28;18:7-8)。言語是人的內心呈現,「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12:34-37),「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太15:11,18-19)。若能制服自己的心,就能制服自己的口。勒住舌頭,才能節制謹守(提後1:7;加5:22-23),這才是真實的敬虔(1:26)。
(3) 勒住舌頭的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勒住是指用嚼環限制導引。正如「我們若把嚼環放在馬嘴裡,叫他順服,就能調動他的全身」,參考詩32:9。雅各以當時最有動力的馬匹舉例,勒住馬的嘴就能控制其全身。屬靈操練必須不斷勒住舌頭,才能制服己心、勒住全身。我們的口必須有真理的嚼環,才能一心追趕平安和睦: 「有何人喜好存活、愛慕長壽、得享美福,就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詩34:12-13),彼得前書3:8-10引用此段說明我們蒙召以口來祝福。
(4) 「看哪! 船隻雖然甚大,又被大風催逼,只用小小的舵,就隨掌舵的意思轉動」。雅各再以當時最大體積的船隻作例證,大船由小小的舵領航,即使是被大風催逼時。當時的船隻形狀頗像舌頭。舌頭雖小,但是本領很大,引導全身的行動。「言」帶領「行」,可造成極大的祝福,也可以造成極大危險。這樣,舌頭在百體中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3:5)
3. 新造的人棄絕謊言,說真理
(1) 我們學了基督,不再是以前那樣。我們聽見了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在他裡面被教導),學了他的真理(真理是在耶穌裡),就要脫去我們行為上的舊人,穿上新人,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0-24)。
(2) 新造的人,首先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真理),因我們是互相為肢體」(弗4:25),慢慢的說,快快的聽(1:19)。無論作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西3:17)。
結論:
1. 主耶穌是全然真實,毫無謊言。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他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約18:27)。他在彼拉多面前作了美好的見證。我們這些屬神的人,也要為真理作見證(提前6:11-14)。我們說的話,是照著天父所教訓我們的;認識他的,也遵守他的道(約8:28,55)。我們的口中應當察不出謊言來(啟14:5),當審判的時候,人所說的閒話,句句都要供出來(太13:36)。
2. 主耶穌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當擔了我們的罪,使得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我們便得了醫治(彼前2:22-24)。
3. 基督徒敬虔的生活,必須注目仰望主耶穌,靠主的恩典,效法主的榜樣,勒住自己的舌頭。我們當在愛中說真理(憑愛心說誠實話,弗4:15),你的言語與舌頭是否潔淨呢?
問題討論
1. 雅各說「不要多人作師傅」,這甚麼意思? 原因何在? 師傅要受更重的判斷,何謂「更重的判斷」? 有哪些經文根據?
2.「若有人在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這如何解釋? 為何說他「也能勒住全身」?
3. 馬嘴與嚼環,大船與小舵,這兩個比喻說明了甚麼? 你的舌頭會帶來什麼結果? 你當如何控制你的舌頭? 請舉經文來說明
4. 教會中教導聖經真理的教師,其職責為何? 有哪些經文說到教師要受的審判?
5. 我們是新造的人,與世人不同,要脫去行為上的舊人,首先在言語方面當如何? 說話行事當如何? 有哪些經文指導勸戒你?
6. 主耶穌的言語見證是我們的榜樣,有哪些經文例證? 你當如何注目仰望他,靠恩典在愛中說真理? 請分享你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