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無誤Infallibilityand Inerrancy of the Bible
聖經辭條
聖經無誤是福音派人士用來表達聖經權威的用語,表示聖經的寫作沒有錯誤,亦不會誤導人,因此是完全可靠的引導。韋斯敏斯德信條(1647)說聖經是「無誤真理」;比利時信條(1561)稱它為「無誤」的準則〔rule;參信條(Confessions of Faith)〕;而威克里夫(Wyclif, 1380)則稱之為「無誤的真理準則」。到了十九世紀,西方教會多了一個詞語來稱聖經的無誤,是為inerrancy,意思亦是無誤;這概念其實早於第一世紀便出現。羅馬主教革利免(Clement of Rome, 90~100)強調,「聖經是藉聖靈賜下……所寫的是全無玷污或虛假」;奧古斯丁(Augustine)更宣稱︰「我絕對相信這些(正典)作者寫作時完全沒有錯誤。」基督徒相信聖經的權柄是無可置疑的,因為它是神藉人寫下的正確教導。
啟蒙時代的懷疑主義挑戰聖經歷史及神學的可信性,故此新的釋經程序就把神的權柄與人的傳統分別開來,後者被認為是不平均的,甚至是不可靠的。今天只有復原教(Protestantism)、羅馬天主教(Roman Catholicism)及東正教(Eastern Orthodox Theology)的保守人士,才會把他們的信仰建基於聖經的權柄,接納全部聖經是真實無誤;而復原教則認為天主教及東正教在最重要的地方誤解了聖經。保守派學者聯合起來,對抗後啟蒙時代的惟理派釋經法,指出他們不把聖經看作是神無誤之道是錯誤的。他們的釋經是片面的,在正典之內另立正典,倚重印象;當他們說什麼是聖經的要旨時,常忽視了另一面更廣、更重要的資料。他們愛用相對性、衰減式的方法來處理經文,好能符合他們從俗世文化採用過來的模式和標準;存在主義者又愛批評傳統釋經不合理,合理的地方他們又不留意。其實這一類主觀的釋經是無可避免的,因為他們不肯承認聖經是無誤的和具有權柄。
從神學的角度來說,保守派認為聖經無誤及聖經的權威(Authority),是人能認識神的保證︰透過由伊甸園到耶穌的生、死和復活,亦藉著聖經教導人怎樣以信心、敬拜和順服,來回應神的救贖。故此,我們愈不肯承認聖經的無誤,聖經在此等教導的權柄就愈小,基督教信仰便會變得愈來愈個人化、分化,及多元化;信徒對基督的瞭解必然更狹小,信心更軟弱,而神作為一啟示者亦會愈有問題。簡言之,否定聖經的無誤,的確可以較易處理經文,但隨之而來的,卻是更不易處理的問題,包括神學上的,和屬靈生命上的問題。
為什麼我們說聖經是無誤的呢?這是根據聖經作者的見證,特別是耶穌自己的話。祂毫不懷疑祂的聖經(我們的舊約)是創造者的話(參太十九4~5),而祂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成就神的道(太五17、18~19,四1~11,二十六53~56;路二十二37;另參約十35);祂的事奉是本於神的話,因此祂被引到十字架,並相信自己必如預言所說的復活(路十八31~33)──結果亦如此成就了(參路二十四25~27、46~47)。耶穌要求門徒亦如此順服聖經──包括舊約和新約,新約因使徒受靈感而保證是神的話,正如舊約因先知而保證是神的道一樣(參耶一6~9;彼後一19~21)。
教會兩千年來都相信聖經是神改變生命的道,這正是新約論到聖靈之見證──聖靈能叫人給罪歪曲的理性,認識基督神聖的權柄──信徒相信的正是這些;因此聖經無誤要保障的,是聖經的權柄,這是大公信仰的要點,亦是聖經教訓的基礎。
在本世紀,福音派學者如俄爾(J. Orr)、黎德保(Herman Ridderbos,1909年生),及柏寇偉(G. C. Berkouwer)在聖經批判學的壓力下,承認聖經無誤者,是指得救的指引(即神是在基督內,及人就近神的道路),而就算歷史、地理及科學上的小節偏差,亦無損聖經無誤這件事實〔參自由福音派(Liberal
Evangelicalism);科學與神學(Science and
Theology)〕。但另些福音派學者則反對此說,認為這是妥協太多了。他們同樣承認聖經教訓有它特有之文化因素在內,承認聖經批判學的價值,且在釋經上有一定的成就,卻不能接受聖經若有錯是不會影響神學的說法。再者,他們擔心人若開始懷疑聖經有錯,就不知止於何處,結果神學和倫理學(Ethics)的教導便要全盤失喪。他們堅持必須確定聖經是絕無錯誤的,不然就不能維護聖經的權柄。他們認為視神的話含有不正確的成分,是非常不可思議的;只有持守聖經是絕對無誤,才能在這非理性的世界重建理性之道。辯論仍然繼續下去。
有些福音派人士雖肯定聖經絕無可疑,卻不會用「無誤」(inerrant)一詞,因為他們認為這詞太容易引起不當之聯想,包括︰1.惟理的護教學(Apologetics),它專注於尋找真理的證據,多於相信神為它作的見證;2.對聖經抱有「幻影派」(Docetism)的觀點,而忽略了它屬於人的因素;3.釋經的學術水平不足,欠缺語言學的修養和歷史學的準確;4.常作不需要的協調,對經文之訛誤作出非科學化的揣測,因此出現前後不符的現象;5.神學上常只關心無關重要的小節,因此忽略了聖經見證的中心──基督。上述各點的確是「無誤派」人士常犯的毛病,特別在北美洲;但今天無誤派學者全否認有這些弱點。
惟理之無誤派人士把聖經權柄建基於人的證據上,而採取相對主義之非無誤派人士,又藉著邏輯及世俗學問的方法,來找聖經的渣滓,把一些無關痛癢的小問題拿來大作文章;二者都是錯誤的,雖然二者都力說自己的方法正確,而信仰又屬於正統;二者的錯誤均是把人理性辨識之能力,高置於神的見證之上。無論我們怎樣成功證明相信聖經是合理的,而不相信聖經是不合理的,人仍然有根據真正地及習慣地相信聖經︰從客觀一面而言,人有基督及祂門徒的教訓,特別是關於祂的本性和地位;從主觀一面而言,有聖靈導引人須確信神的權柄。就此二方面來說,所有基督徒都必須接受及相信聖經的教導,包括對基督、救贖、生命、世界歷史,以及每段經文所教導的;要自己信服於它的命令,恆久活出它要求的生活樣式。每次打開聖經,聖靈都會引導我們更深明白它,使我們對聖經的知識與日俱增。人用什麼話來論到聖經的權柄,其實是無關重要的,要緊的是我們的生命能顯出聖經的權柄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