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約翰壹書系列| 08/30/2020|呂沛淵牧師
前言: 約翰壹書1:1-4說明「生命之道」是永恆的道在歷史中的顯現,是我們信仰的根基,1:5 宣告「神就是光」使我們在光明中與他相交團契,這是我們生活的框架。1:6-2:2針對異端背道者的三項假冒、指明真相、提出正面確認,提醒讀者「遵行主的道,活在光明中」。然後在2:3-27提出「順服obedience的測驗、愛love的測驗、真理doctrinal的測驗」,幫助讀者省察自己是否真正「行在光明中」(1:7)。對照1:6, 8, 10三次「我們若說…」,2:4, 6, 9三次「人若說…」提醒讀者認真省察自己的光景,遵照聖經,對鏡子詳細察看自己的真面目,實在行出來(雅1:23-25)。
1.
正面特徵: 遵守他的誡命
2:3
(1) 2:2在句首有「並從此And in this…」(中文未譯),「從此」是約翰一書的典型用語,出現10次(例如2:18; 3:16, 19; 4:2, 6,
13; 5:2)。「我們……就曉得是認識他」,「曉得、認識」就是知道know,此動詞在約翰壹書共出現25次(例如2:13),另一同義動詞出現15次,這顯示本書中約翰要讀這與今日我們,清楚分辨真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是如何活在永生裡,因為「永生」就是認識真神、認識主基督(約17:3),這是約翰壹書的寫作目的(5:13),也是新約實現的應許(耶31:34)。如何知道自己認識真神,認識中保基督(2:1-2)? 答案是「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
(2) 「曉得know」是現在進行式,「認識have known」是現在完成式,「遵守keep」是現在進行式。我們若繼續遵守主的誡命,則「藉此」我們就繼續曉得: 我們是已經且繼續認識他。針對當時異端「靈智主義」鼓吹他們獨有的心靈認識,卻是道德敗壞,是自欺欺人(多1:16;對照何4:1-2)。約翰指明: 真正的靈裡認知,必定是結出行為的果子。
(3)「我們遵守他的誡命」,他是指父神,也是指主耶穌基督(約1:14,18),因為誡命是真理的啟示,是主的道(2:4),父神在聖子裡賜下的(太11:25-27)。我們遵守他的誡命,是繼續遵行,這並非表示我們已經能完美的遵行律法,一點都不差;在今生我們仍會犯罪(2:1, 1:9),所以這乃是謙卑順服遵行神的旨意、生活言行符合聖徒的體統。
(4) 由此可見,聖經所說的「認識神」,並非頭腦知識、資訊知識informational knowledge,乃是改變生命、使我們與神相交團契的認識transformational knowledge,所以這是屬靈生命的關係relationship與團契fellowship,是基督徒生活已經開始且繼續成長的,所以在2:3的「認識」是現在完成式。如何能確知曉得我們是真實認識且繼續認識神? 答案在於行在光明中,遵守他的誡命(1:7;2:5)。
(5)「誡命」或作命令,在約翰壹書多次出現(2:4, 7, 8; 3:22-24; 4:21;5:2-3),顯示律法誡命在信徒成聖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是敬虔生活的指南(提後3:16-17;弗2:10)。舊約律法的總綱是十誡(出20:1-17),主所說的「最大誡命」解釋律法的核心意義(太22:37-40),新約書信也多處闡揚(例如羅13:8-10;林前7:19;加5:14;提前6:14;雅2:8-13)。遵守主的命令,才是真正認識主。
2.
反面假象:「人若說…」
2:4
(1) 對照1:6,8,10「我們若說」,2:4, 6, 9「人anyone若說」,主詞從複數的我們,轉移到單數的個人,這表示: 教會團體的見證,是從信徒各人的生命生活表白出來的,並且對教會屬靈光景的評估,是從對會員各人的測驗得知的。身體是由眾肢體所組成的,一個肢體出了問題,就是全體有問題,因為全身是同甘共苦(林前12:12-27)。
(2)「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認識」是現在完成式(同2:3中的「認識」),表示此人說他是已經且繼續認識神;「遵守」是現在分詞,表示此人沒有繼續遵守神的誡命。這人「便是說謊的」,這是1:6所說的真相,就是那些說主阿主阿的人,卻不從心裡遵行天父旨意的人;他們根本不認識神,與主沒有生命連結,所以主說我不認識你們這些作惡的人(太7:21-23)。這樣的人是: 聽見主的話,卻不去行的,是愚昧的(太7:24-27)。
(3)「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這是重述1:6, 8, 10所說的。「他」原文作此人this one,是強調用法(2:5的「他」相同)。「真理」與「道」是同義詞(約 17:17),是檢驗測試靈命(生活言行)的標準,神是慈愛誠實的,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6-7),約翰書信不斷強調真理(或譯作誠實)的重要,例如2:21; 3:18-19; 4:6;5:7;約貳1-4;約參3-4。約翰福音更是以「真理」為主題,見證主耶穌基督就是真理本身,滿有真理,一切真理從他而來(約1:14,17;14:6)。
3. 正面確認: 凡遵守主道的 2:5
(1) 原文在句首有「但是」表明對照,「凡遵守主道的」,「遵守」是繼續進行狀態的動詞,約壹3:22, 24; 5:3的「遵守」也都是如此,表示是指持續遵守主的道、主的命令。「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在此人裡面,愛神的心(原文作對神的愛,2:15;5:3)真「是完全的」has been fulfilled,是指實現成全,完成式動詞表明實現完全的過程已經開始且持續進行,此動詞在約壹4:12, 17, 18也表達同樣意義,動態的持續實現,並非靜止的終點。所以,繼續遵守主道的人,其愛神的心並非已經抵達完美終點,乃是繼續實現增長。參考太5:48「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聖經中稱「完全人」是指長大成熟的信徒,知道自己不完全,而向完全邁進(創17:1;林前2:6;腓3:12;15;雅3:2)。
(2) 由於我們信徒在今生仍會犯罪(1:8, 10;2:1),所以不可能在今生達到完全成聖、完美愛神的地步,所以我們對神的愛是因不斷遵守他的命令、他的話,而長大成熟。這也是約14:15,21,23;15:10所說的: 遵守主的命令,就是愛主,聖經對「愛」的定義是聖約中的忠誠信實,每日生活不斷的順服神的話,照著遵行。「愛」不是主觀的感覺或神秘的經驗。真正認識神,與愛神是同一回事(林前8:1-3),而認識神就必聽從神(遵行他的話),這是神與人之間應有的金三角,認識神是準則,心態是愛神,在處境中聽從神。
(3)「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從此」可以指前面2:3-5,也可指後面2:6,更可指前後二者(參考3:10從此),因為整段前後是合一的「遵行的測驗」。「知道」是現在進行式,與2:3「曉得」同一字,這是得救的確據,確知我們是在主裡面。「在主裡面」原文作在他裡面in Him,就是1:3所說「與主相交團契」,也就是保羅書信中的「在基督裡」,是我們蒙恩得救的核心。
4.
勸勉省察: 「人若說…」
2:6
(1) 約翰第二次使用「人anyone若說」來強調每位信徒個人要省察自己,「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住」是繼續進行狀態的動詞,在約15:1-8所說「主是真葡萄樹」比喻中清楚表明: 我們是繼續不斷住在主裡面。「住」是表示親密的同在關係,相交團契(1:3,5-7),我們與神並他兒子相交團契,所以說住在主裡面就是住在神裡面(約壹 2:28;3:24)。這與「是在主裡面」(2:5)是同義的,這就是永生的核心(5:20;約17:3)。如此說來,永生是住在主裡面,其金三角是認識神、愛神、聽從神,這三動詞與「住」都出現在約14:15-23,聖父聖子透過聖靈住在我們裡面(3:24),這真是極大的奧秘,永生是在三一真神裡,約壹5:1-12繼續解明此真理。
(2)「就該自己照主行的去行」,「應該」是現在進行式,表示應該持續不斷如此,「去行to walk」是繼續進行狀態,行在光明中(1:6-7)。「照主 (原文作那一位That
One)所行的」對照前一句「住在主 (原文作他He)裡面」,「那一位」表示特別強調是「主耶穌」,這是約翰的慣用法(3:3,5,7,16;4:17;約7:11;9:12,28;19:21),「照主所行的」指照著主在世上所行的,跟隨他的腳蹤行,彼此相愛(約13:13-17,34-35;15:12,17;徒10:38),因為他是絕對完全的,是我們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8-9),所以我們當以他的心為心(腓2:5-11),效法主基督的榜樣(彼前2:21;弗5:2),我們要靠恩典越來越像他(3:2,16;林後3:18)。
結論:
1. 約壹2:3-6是論到「順服的測驗」,遵守主的道、遵行主的命令。每位信徒都當以此「遵行」來省察自己是否真正認識主,省察自己心中是否有真理,是否有愛神的心,對神的愛是否繼續在實現增長完全,是否在主裡面。
2. 凡是住在主裡面的人,是活在永生的金三角裡: 繼續認識神(準則)、繼續愛神(心態)、繼續遵行主的話(處境),就是照主所行的去行。枝子必須「住在」真葡萄樹上,才能結果子(約15:1-8);肢體必須連結於元首,才能增長(弗4:11-16)。主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3:4),是我們成長的動力與目標。不再是我,乃是主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加2:20)。
3. 你是否遵守他的誡命? 是否遵守主的話? 是否照主行的去行?
讓我們注目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主,跟隨他的腳蹤行。「看主所看、說主所說、求主所求、作主所作;愛主所愛、樂主所樂、憂主所憂、行主所行」是基督徒操練敬虔、「遵守的測驗」的永字八法,你願意遵行麼? 你通過測驗了麼? (林後13:5)
問題討論:
1. 約翰壹書所說的「認識神」,是甚麼意思? 這與「永遠的生命」有何關係? 頭腦的知道,與心靈的認識,有何不同? 你如何知道自己是真正認識神?
2. 人若說我認識神,卻不遵守他的誡命,則真相是甚麼? 他的誡命是什麼? 你能舉出聖經證明麼?
你是否遵守主的誡命? 在哪些方面需要悔改歸正?
3. 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原因為何? 此處所說的「完全」是甚麼意思? 聖經中所說的「完全人」是指誰? 你愛主的心是「完全的」麼? 若不是的話,有何嚴重問題?
4. 我們如何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住在主裡面」是甚麼意思? 聖經中有哪些比喻例證? 你住在主裡面麼? 有甚麼證據使你確知?
5. 凡住在主裡面的人,有永生(約壹5:13),永生的金三角是甚麼? 認識神的人必然愛神,愛神的人必然遵守他的話,遵守神的話之人必是認識神的人,原因何在? 這三動詞都是現在進行式,你的現況是繼續如此麼?
6. 你我該照著主所行的去行,操練敬虔的永字八法,就是「遵守的測驗」,哪些項目是你較弱的? 哪些是你所缺失的? 如何改進? 請列出實行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