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0

 

彼此相愛 約翰壹書4:11-12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約翰壹書系列| 10/10/2021|呂沛淵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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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約翰壹書4:7-10以「愛的本源和彰顯」來說明為何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第一,因為神就是愛,真愛是從神來的,屬神的兒女,認識神,必然要愛其他屬神的兒女;第二,因為神的愛藉著主耶穌道成肉身捨命十架、受死贖罪,已經具體的向我們顯明了,所以我們要以此榜樣來彼此相愛。在4:11-16約翰繼續解釋第三個理由,為何我們應當彼此相愛,是論到「愛的生活與見證」,住在神裡面,就是住在愛裡面,這乃是我們愛的動力來源,神的愛在我們裡面運行作工,使我們能活出愛,這是神的兒女之生活與見證。

1. 神既是這樣愛我們

(1)「親愛的(弟兄)阿」,beloved此稱呼在全書已經出現5(2:7; 3:2, 21; 4:1, 7)4:11是最後一次,約翰再次提醒讀者是蒙天父所愛,也是彼此相愛的。「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既是since」原文用「若if」表達確定事實,所以譯作既然如此。4:11「神是這樣愛我們」明顯是呼應約翰福音3:16,因為「這樣in this way, thus, so」此字在約翰福音3:16句首出現,並且「愛loved」是同一時態(簡單直述)。「神愛世人」原文作「因為神是這樣愛世人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這樣愛」是指救贖大愛的性質與深度(愛墮落敗壞的罪人),並非指數量(並非指普遍恩典,臨到全人類每一人)

(2) 神是如此的愛罪人、愛我們,正是4:9-10所說,將他的獨生子為我們捨了作挽回祭。4:11所說的「這樣愛」,也就是羅5:6-8所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著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原來「你們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我們從前也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2:1-5);「我們從前是無知悖逆受迷惑……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他便救了我們」(3:3-5)。神在主基督裡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不再為自己活,乃是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

(3)「神既是這樣愛我們」,從4:7-11主詞都是「神」,都是指父神,特別要強調他的榮耀威嚴,如此顯明他的愛在主基督裡賜給我們,是何等的超越無比。這是「神」的愛,將他自己的兒子為我們捨了,豈不把他和萬物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 (8:32) 約壹4:11的後半「我們也當彼此相愛」,我們以為應當的回應是「我們也當愛神」,這是理所當然的,這是在4:19-21展開的論述。4:11是接續4:7所說「彼此相愛」的主題,所以在此立即說「我們應當彼此相愛」,主詞「我們」是強調用法,動詞「應當」與「愛」都是繼續進行狀態,因為這是「愛神」的真實且具體的回應,4:12說明為何如此。

(4)(繼續)彼此相愛」是「愛的測驗」的具體測試,在全書中重複出現(3:11, 14, 21; 4:7, 12, 21; 5:2; 參考約貳5),這乃是根據主耶穌的親自命令(13:34-35; 15:12, 17),我們應當彼此憐恤(18:33),以捨命的愛來愛弟兄姊妹(3:16)。我們「應當ought(2:6; 3:16),顯示「愛」是神的恩賜,也是神的託付,是我們基督徒的神聖責任,在我們的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

(5) 新約書信中充滿要「彼此相愛」的勸勉(13:8; 帖前3:12; 4:9;帖後1:3;彼前1:22; 4:8) ,以及相關的「彼此與互相」: 親熱、推讓(12:10),同心(12:16; 15:5),接納、勸誡(15:7, 14),建立德行(14:19),相合、相顧(林前1:10; 12:25),和睦(林後13:11),聯絡、相助、饒恕、順服(4:3, 16, 32; 5:21),包容(西3:13),教導(西3:16),勸慰(帖前4:18; 5:11),相勸、相顧、勸勉(3:13; 10:24-25),認罪、代求(5:16),服事、順服(彼前4:10; 5:5)。總之,這些都是彼此切實相愛(彼前1:22; 4:8)必須實行的要項。

2. 神的愛使我們能彼此相愛

(1) 我們能彼此相愛的原因,不是因為我們自己能愛(4:10),乃是在於神愛我們,住在我們裡面,他的愛運行在我們心中(1:6; 2:13),使得我們的愛得以長大成熟,漸臻完全。4:12解釋4:11為何我們能且應當彼此相愛。然而,約翰先解釋: 為何4:11說到神這樣愛我們,沒有立刻說我們應當愛神,而說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原因是信徒(包括你我在內),知道應當愛神,卻常常不知如何具體實行愛神,或者空有心願說愛主,卻無實際行動。事實是: 當我們遵行愛的命令,真正愛弟兄姊妹(13:34-35)時,我們就是在愛神。因為愛主的必遵行主的命令(14:15, 21, 23)

(2)「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原文是「神(的本體)從來沒有人見過」是強調用法,「神」沒有冠詞且放在句首,為要強調神的絕對本體。「見過has seen」是完成式動詞,表示以前沒有,現在也沒有。這與約翰福音1:18的用詞,幾乎完全相同。這是根據舊約聖經的一貫啟示(33:20, 23; 4:12)。主在約5:37; 6:46也是清楚表明: 從來沒有人看見父神。從來沒有人肉眼看過父神,因為神是靈(4:24),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4:20;提前1:17; 6:16),所以要用心靈誠實敬拜他。聖經用「聽」(聽從順服)來表達信靠(6:3-5; 11:28; 10:17),我們行事為人,不是憑著眼見,乃是憑著信心(林後5:7)。人看見了道成肉身的聖子,就是看見了聖父(14:9; 12:45; 17:24; 西1:15; 1:3),這正是約壹1:1-3; 4:14所說的。藉著聖子的道成肉身,我們真實的認識聖父(4:7; 參考2:3, 13, 14; 3:1, 6, 24; 4:6; 11:25-27)

(3) 雖然今日的我們,沒有任何人見過主耶穌,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將來,主再來顯現的時候,我們必得見他的真體(3:2),且必要像他,這是何等榮耀的盼望,激勵我們今日過潔淨的生活,因為最終要向他潔淨一樣(3:3)

3. 彼此相愛是愛神的具體證據

(1) 4:10說不是我們愛神,我們也不可能像神愛我們這樣愛他,我們所能作的是藉著他的愛,效法他的愛,來愛弟兄姊妹(3:16; 4:9-10)。所以約翰在4:12接著說「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與「住」動詞皆是繼續進行狀態,我們要繼續彼此相愛,這是得以確知他繼續住在我們裡面的具體證據,不然你如何知道那看不見的神住在你裡面呢? 如何知道你是真的愛他呢? (4:20-21;參考2:9-11)

(2) 此處所說的「若」並非是原因條件,乃是結果證據,顯示神是愛的本源、愛的典範榜樣、愛的賞賜者,我們之所以能彼此相愛,是因為神住在我們裡面。「住abide, indwell」是全書的重要主題(2:6, 24, 27; 3:6, 24),約翰福音15:1-10也論說這親密的且持續的內住關係。4:13, 15, 16強調神與我們彼此內住的關係,4:12「在我們裡面in us」刻劃出基督徒的團體性(教會)4:15, 16也強調信徒個人性「在他裡面in him」。

(3) 約壹4:12與約1:18前半句是相互呼應,後半句也顯出互補說明的關係。「從來沒有人見過神」,然而人可以認識聖父,是唯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1:18; 14:6, 9),聖父是藉著聖子啟示出來,使人可以認識聖父;「從來沒有人見過神」,然而人可以知道父神住在他裡面,這是因為父在他獨生子基督裡彰顯他的愛,使我們彼此相愛,向世人見證我們是主的門徒、屬天父的兒女(4:9-12; 3:1-2; 13:34-35)。所以,這兩節經文都是以主基督為中心,來說明天父的啟示與他的愛,所以3:24說「信主耶穌是神的兒子」與「在主裡彼此相愛」是核心命令,因此在4:7-12闡明此救贖大愛的啟示,是我們「愛」之根基和榜樣。在4:15-16; 5:1將展開我們「信」的對象與內容。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主基督耶穌裡有「愛心」與「信心」(提前1:14),我要以此愛心與信心,來守住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1:13),熱烈「盼望」主的顯現。

4. 彼此相愛使愛神的心得以完全

(1)「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這是接續2:5所說「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3:17「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所以我們若遵守主的話,愛神的心在我們裡面就得以實現,反之,若不愛弟兄姊妹,則愛神的心蕩然無存。

(2)「愛神的心」原文作「屬他的愛the love of Him」, 和合本譯作「對他的愛」(對象),這是主要涵義,然而上下文來看,也包含其他兩層涵義:「從他而來的愛」(來源,4:7-8),「以他的愛為榜樣的愛」(性質,4:9-11)。這可從金三角來解釋: 準則是「從他來的愛」、心態是「對他的愛」,處境是「以他的愛為榜樣」 ,如此可看出三合一的奇妙關係。

(3)「得以完全了has been completed, perfected」,動詞是強調用法的完成時態,是指繼續進行的完全,而非靜態的完全。總的來說(三層涵義合起來看),當我們彼此相愛,則從神而來的愛,在我們裡面(個人生命與團體生活)中得以繼續完全實現,在我們裡面成就像神愛我們的愛,使得我們愛神的心漸臻完全。

結論:

1. 約翰在4:7-8宣告神的愛是永恆的聖愛,4:9-10說神的愛在歷史中彰顯,4:11-12說明神的愛繼續在我們裡面運行,因為神是繼續住在我們裡面。這是神的愛之三層面:「永恆、歷史、現在」,可以從「準則、處境、心態」金三角來解釋三合一的奇妙關聯。根據這三個理由,約翰呼籲我們要彼此相愛,這是我們對神的愛應當有的回應,藉著繼續愛弟兄姊妹。我們若是這樣彼此切實相愛,則這就是神與我們同在、住在我們裡面的具體證據。4:13-16繼續闡述「神住在我們裡面」的內容與意義;4:17-18說明「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帶來的結果。

2. 約壹4:11與約3:16互相輝映解釋,說明神是如此這樣的愛我們,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使我們得永生,出死入生而愛弟兄姊妹,藉此來回應愛神。約壹4:12與約1:18互相補充詮釋,說明雖然我們不能看見神,然而在主基督裡我們彼此相愛,作為我們認識神的證據,更是確信神住在我們裡面的具體明證。

3. 約壹3:16總結了4:11-12所說的: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3:18)。你是只有心動而無行動麼?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愛心沒有行動是空的! 讓我們在主的愛裡,倚靠主的愛,彼此切實相愛(彼前5:7-11)

問題討論:

1.「神既是這樣愛我們」,「這樣」是指4:9-10所說,其內容為何? 4:11此句出現在約3:16,這兩節經文有何緊密關聯? 如何互相解釋?
2.「我們應當彼此相愛」,4:7-10已經說明了哪兩個理由? 4:11-12說明第三個理由為何? 你能說明麼這三者的關係麼?
3.「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有哪些經文根據? 這與約1:18互補說明了甚麼核心救恩真理? 有人宣稱他見過神,你將如何回應澄清事實真相?
4.「我們彼此相愛」與「神住在我們裡面」的因果關係為何? 為何有此因果關係? 你能引用經文證明來解釋麼?
5.「愛神的心」原文作「屬神的愛」,有「對象、來源、性質」三層面涵義,是哪些? 如何解釋這是三合一的關係? 如何解釋4:12是接續2:53:17的繼續說明?
6. 基督徒彼此相愛,充滿在新約書信,你能舉出一兩節「彼此與互相」的經文,來說明如何彼此切實相愛麼? 你能舉實際例證來說明具體實行的要點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