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0

 

認識真愛 約翰壹書4:7-10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約翰壹書系列| 01/03/2021|呂沛淵牧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FNUjinCS7U
 
前言: 約翰在3:23總結說「神的命令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並且照著他所賜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在4:1-6說明信靠主基督的要點細節,在4:7開始展開彼此相愛的主題,這是「愛的測驗」的第三循環。前兩次是在2:7-113:11-18,一次比一次更加進深,而4:7-12是來到最高峰。2:7-11論到愛弟兄是因真光已經照耀,3:11-18論到愛弟兄是出死入生,住在永生裡;而4:7-12則是說到神就是愛,並且神差遣他的愛子為我們贖罪,顯明他愛我們的大愛,所以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是約翰壹書的啟示從3:1, 3:16起始,到了4:7-12登峰造極。因此,我們要「彼此相愛」在本段中出現了三次(4:7, 11, 12)。這是認識真愛的人,經歷真愛,必定結出的果子,活出真愛。
 
1. 認識真愛: 神的永恆屬性Gods Eternal Nature
 
(1)「親愛的(弟兄)阿」,約翰繼續以親愛的beloved來稱呼讀者(2:7; 3:2, 21; 4:1),顯示信徒蒙天父所愛,約翰也以為父之心來表達他對信徒的愛,說「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動詞是繼續進行狀態,表示要繼續彼此相愛(3:11, 23; 4:11, 12; 約貳5),他以身作則勸勉弟兄姊妹們彼此相愛,這主的命令(2:7; 13:34; 15:12, 17)。然後指出我們彼此相愛的根基,在於「因為愛是從神來的from God」,此介係詞表示來源與歸屬,與4:1-6每節都出現的「出於、屬於」是同一字。關於「真愛」的定義,見林前13:1-8,總結來說,真愛是有具體的對象、有具體的目標、以具體的行動、達成具體的結果。
 
(2) 真愛的源頭是來自神,所以「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的」,「凡有愛心的」原文作「凡繼續愛的whoever is loving」,動詞是繼續進行狀態,真愛是永不止息的。「生has been born」完成式動詞,表示已經且持續的事實狀態,「由神而生」是指由聖靈重生,成為神的兒女(2:29; 3:1-2, 9; 5:1-5, 18)。有真愛的,都是神的兒女,因為他們是與真愛的源頭連結,持續活出真愛。
 
(3) 約翰在此並非論及一般人所說的「愛心」,雖然我們不能否認世人有時有高尚的動機或行為,然而這些並非真愛(例如賙濟窮人,捨身為人焚燒,林前13:1-4),乃是神的普遍恩典,使得罪人在世上有時作出一些外表上的善行。世人所說的愛是指自我中心的愛好,為情慾所沾染,善變不能持久;約翰乃是說明「真愛」的本源是神,以神為中心,是恆久不斷的,這是「聖愛」,與世俗的愛截然不同。所以出於神屬於神的,是神生的子民,重生得救的兒女,是聖潔蒙愛的(西3:12),才能倚靠神的聖愛,來繼續愛人。
 
(4)「並且認識神」,動詞現在進行式,表示持續不斷的與神同在,生命的認識與連結(2:3-4, 12-14; 4:6; 17:3)。這顯示: 真實的「愛神」與「認識神」是同一回事,真認識神的必然真正愛神。「凡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凡沒有愛心的,原文作凡不持續愛的whoever is not loving,這樣的人就「不認識神」,動詞是簡單式,直接陳述事實真相: 他們與神沒有生命的認識(3:1, 6),與真愛的源頭沒有連結,所以他們不可能有真愛聖愛,來恆常愛人。世人的愛是「因為because式」或「如果if式」,都是有條件的,達到自私的目的。唯有神的愛是無條件的,達到其聖潔目的。
 
(5)「因為神就是愛」(林後13:11),所以沒有愛()的就不認識神。 4:7說愛的來源是神,4:8說神的屬性是愛。在1:5說到「神就是光」,約4:24說「神是靈」。來12:29說「神是烈火」,這些都是說到神的屬性: 純一聖潔、永遠的靈、公義審判。神是愛,透過他是光,顯出罪惡的黑暗;透過他是烈火,必要除滅罪惡不潔。因為他是愛,施行救贖恩典,拯救我們原本死在罪惡中的罪人(54:8)。神是愛(4:7),神是聖潔的(1:5),神是公義的(1:9),神是真實的(5:20),這些經文使我們認識愛的具體與整全(89:14; 32:3-4; 3:21-26; 17:17),以免我們曲解愛為抽象的概念,更不可解釋成「愛就是神」。
 
(6)「神就是愛」,所以基督徒的標誌是愛,假若有人說他是基督徒,卻不真正愛神愛人,沒有結出愛的果子,則他是冒牌假貨,因沒有活出愛的證據。4:16再說「神就是愛」,所以住在愛裡面的人,就是住在神裡面。由此可見,神的愛是基督徒的生命來源與生存處境。
 
2. 經歷真愛: 神在歷史中的恩賜Gods Historical Gift
 
(1) 約翰在說明「神就是愛」後,立刻接著說「神的愛是如何向我們顯明了」,具體的彰顯,展開3:16所說的「主為我們捨命」(4:9, 10; 林前15:3)4:9原文句首是「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原文作「在此in this,神的愛向我們顯明了」,「顯明了was manifested」是簡單式,直接陳述歷史事實,就是主道成肉身降世,來拯救我們,也是1:2; 3:5, 8所說的「顯現」。「向我們in our case」指為了我們需要的緣故,在我們中間among us顯明了。
 
(2)「神差他的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原文是在4:9後半,說明「在此」的內容,這是救恩福音的核心,4:14又重複強調「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兩節「差() has sent」動詞是完成式,強調這是已經發生的歷史事實,其果效一直持續。「獨生子」在本書是唯一出現,約翰福音出現四次(1:14, 18; 3:16, 18),這名稱是獨特的用在主耶穌身上,他是父神的獨生愛子,是聖子,這表明其完完全全的神性。父神賜下他的獨生子,是亞伯拉罕獻以撒所預表的(11:17; 22:1-2),這是給我們的最大恩賜(6:23),沒有可能比這更大的了。所以,感謝神,因他有說不盡的恩賜the indescribable Gift (林後9:15),就是賜給我們救主耶穌。
 
(3)「使我們藉著他得生」,「得生live」指得生命,此動詞在約翰壹書僅此一次(參考1:1-2生命),在約翰福音譯作「活著」(5:25; 6:51, 57-58; 11:25; 14:19),「藉著他through him得生」,見約6:57;帖前5:10。父神差遣他獨生愛子到世間來,目的是使我們藉著他得生命,「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3:16; 20:31),約壹5:11-13繼續闡明此真理。我們是罪人死在罪中,主耶穌為我們這些罪人死,神的愛向我們顯明了(5:8)。約壹3:16已經說到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凡不認識主捨命十字架的意義,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真愛。凡靈不認主耶穌是道成肉身來的,就不是真基督徒,不是出於神,因為他不承認道成肉身是為了捨命十字架作贖罪祭(4:2)
 
(4) 約翰接著說「這就是愛了in this is love」,這是在4:10原文句首,可譯為「在此就是愛了」(對照3:16從此,4:9在此),「這(在此)」是指接著所說的內容。首先表明「不是我們愛神」,主詞「我們」與下一句主詞「神」都是強調用法,顯示明顯對照。動詞「愛」是完成式have loved,表示我們根本沒有開始也沒有繼續愛。相反的,「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愛」與「差」都是簡單式動詞,直接宣告一次永遠的歷史事實。「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在2:2已經說過,在此重述強調這是父神的愛向我們彰顯,因他兒子流血贖罪,洗淨我們的罪(1:7; 3:14-15; 11:49-52; 12:24),挽回他的義怒,除去因我們的罪帶來的隔閡(3:5; 3:25; 1:29)。這顯示我們的罪惡何等深重,住在死中(3:14; 2:1-3),父神付上極大的代價犧牲他的愛子,為我們這些可惡的罪人,這是我們絲毫不配得的大愛(5:6-8)。羅8:31-39仔細述說神的愛在主基督裡賜給我們的,是得勝有餘(超級得勝)的愛,超過一切,甚麼也不能使我們與主的愛隔絕。
 
結論:

1. 4:7-10論說我們當彼此相愛,先論「愛的本源與顯明」作為根基,4:11-16論「愛的生活與見證」與4:17-21論「愛的實行與結果」,都是以「愛是從神而來,在主基督十架顯明了」為基礎來展開的。所以4:7-10是全書的最高峰,是救恩福音的核心,詮釋了3:16「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也使我們真正明白約翰福音3:16的真正意義。

2. 神的愛是主權恩典,救贖罪人,是基於在永恆裡的預定,彰顯在歷史中的十字架,這是弗1:3-12;提後1:9-10所清楚啟示的。約壹4:7-10講明真愛的本源與實現,使我們這些屬神的兒女,認清真愛,經歷真愛,活出真愛,結出果子來,彼此切實相愛。原來主基督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不再為自己活,乃是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然信靠他而活(林後5:14-15; 2:2)。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咒可詛(林前16:22)

3. 因此,我們在天父面前屈膝,求他按照他豐盛的榮耀,使我們裡面的人藉著他的聖靈,剛強起來,使基督因我們的信住在我們心裡,叫我們的愛心有根有基(我們已經且繼續築根與建基在愛裡),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的豐滿,充滿你們(3:14-19)。從他的豐滿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1:16)。所以,我們眾聖徒要彼此切實相愛,來更加進深認識主的愛,被主的愛充滿。
 
問題討論:
1. 何謂「愛」? 世俗對「愛」的定義為何? 聖經對「愛」的定義是甚麼? (林前13:1-8) 為何我們稱約翰壹書4:7-10所說的「愛」是真愛、聖愛?
2.「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 並且認識神」是甚麼意思? 真愛是永不止息,基督徒是繼續不停的愛,原因何在? 如何解釋世人有時也有所謂的愛心,卻無真愛聖愛?
3.「神就是愛」是甚麼意思? 這與「神就是光」(1:5),「神是公義的」(1:9),「神是真實的」(5:20),有何關聯? 這對你的信仰與生活有何重大意義?
4. 神的愛是其永恆屬性,如何在歷史中向我們顯明出來? 有哪些經文根據? 我們是藉著神的獨生子得生,這指甚麼意思? 這如何從約翰福音3:16來解釋?
5.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指甚麼意思? 為何說「這就是愛了」,這如何從約壹書3:16來解釋?
6. 為何「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約壹4:7-10提出了甚麼理由根據? 為何說此段經文是全書的最高峰? 3:14-19是保羅為信徒的禱告,也應是我們彼此代禱的內容,你能解釋「和眾聖徒一同明白......並知道……」與「彼此相愛」的關係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