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9

 
聖經詞條:寓言文體(Allegory)、比喻(Parable

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https://yimawusi.net/2021/06/21/allegory-parable/
 
寓言是一種常用的寫作形式,故事背後帶有一個隱藏或象徵性的對照含義。故事中的某些元素,例如人物、事物,或發生的事情,都相對地指向另一個範疇的元素,或另一個層面的意義。兩個範疇之間愈是近似,寓言所講述的就愈是細緻。寫得好的寓言本身就自成一個有趣而緊湊的故事,同時亦能夠透過故事,對所描述的範疇提供嶄新的見解(《天路歷程》和《那里亞的故事》正是一個好例子)。閃族的比喻──包括福音書的比喻──都包含不同程度的寓言成分。倘若兩個範疇的許多元素都是互相對應,稱為寓言就更為恰當。
 
寓言式解經法(或寓意解經法,allegorical interpretation)就是不管作者的原意是否在寫寓言,都將經文當作寓言來解釋。「寓言式解經法」即使用來解釋真正的寓言,也可能出現誤導──就是把原來故事與所指對象的相關點弄錯,或是找錯了原意所沒有的相關點。這兩點解釋上的錯誤,通常都損害了作者原初信息的完整性。這種堪稱「未經授權」的解經法,在後期教父的作品中相當普遍,在諾斯底的圈子更是司空見慣,往往令人啼笑皆非。
 
拿單在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4節講了一個比喻,是有關一個富人宰了窮人唯一寵愛的羊羔來宴客,當中所包含的寓意,是指大衛佈局殺害烏利亞,為的是要奪取其妻。然而,大衛最初卻完全聽不出話中的含義,最妙的是他還大聲宣告要審判那惡毒的富人。拿單一句:「你就是那人!」對大衛簡直是當頭棒喝,令他霎時醒悟,因為他立即明白自己的行為與那富人的行為、烏利亞與那窮人、以及烏利亞的妻子與那羊羔這三者之間,原來是互相類比的關係。撒母耳記下十四章47節記載了提哥亞一名有智慧的婦人所講的一個寓言,它同樣開啟了大衛的眼睛,讓他懂得從另一個角度去看身邊的事件,以致他決定饒押沙龍一命(其他舊約寓言包括:賽五1-6;結十七1-24,二十四3-14;但二31-45,四10-33,七1-28,八1-27)。
 
耶穌的比喻有眾多不同程度的寓意成分。撒種比喻的寓意性解釋(可四14-20),便一直受到廣泛的批評;然而,經過研究之後,一般的反對意見結果卻變成支持這是其真正的解釋。例如,撒種的比喻中,有飛鳥在路旁把種子吃掉,便把飛鳥解釋為象徵撒但而非其他東西,其實,拉比的著作亦經常採用飛鳥來形容撒但(例如:《禧年書》十一5-24)。假如福音的傳統真如許多學者所聲稱,會愈來愈傾向於把比喻寓意化,那麼,較早期的福音書(馬可、馬太福音)包含最多寓言成分,反之後期的福音書(路加、約翰福音)則愈來愈少寓言這事實,卻無從解釋了。
 
保羅在加拉太書四章2131節用了撒拉和夏甲所生的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以及耶路撒冷和西乃山的形象化象徵,作為一個雙重的寓意例子,用來對比自由之約和為奴之約。這個寓意的表達方法,為保羅關於在基督裏得享自由的討論,增添現實感和情感上的感染力。
 
Philip Barton Payne
 
另參:「比喻」。
 
參考書目:
 
P. B. Payne, Gospel Perspectives, pp. 163-207.


 
比喻(Parable

新約中「比喻」(希臘文是para bole)一詞的語意範圍,與舊約和有關的希伯來文著作中所用的希伯來字詞masal極為相似。除了指故事性的比喻之外,這字詞還等同於明喻(太十三33;《巴比倫他勒目》之「逾越節晚餐篇」49a)、寓言(結十七2,二十四3;太十三182436)、箴言(箴一16;可三23)、謎語(詩七十八2;可七17),以及象徵或預表(來九9;《巴比倫他勒目》之「論公會」92b)。「比喻」只是所有喻意說法的總稱。

 
閃族淵源
 
構成新約中有關「比喻」這觀念的背後淵源,是閃族文化而非亞里士多德的希臘文化理念。單是這一點認知,便能夠使我們在解釋耶穌的比喻時,避免重複歷史中曾經出現的幾個偏差觀念。自從猶力克(A.Julicher)開始,建基於亞里士多德的希臘觀念對「比喻」的理解,認為它只是「純粹的比較」,傳遞單一個重點,以後便有一個重要的解釋學派,指所有寓意方面的特質都與耶穌的比喻無關,並且堅稱每個比喻都只有一個重點。這種對比喻的狹隘定義,導致解經者認為福音書中對比喻作寓意解釋(例如:可四14-20),是後期的錯誤詮釋,但事實指出最早期寫成的福音書的寓意成分比例是最高的,而最後期的《多馬福音》中寓意的比例則為最低。這亦帶來一個似乎永無窮盡的爭議,就是究竟甚麼才是每個比喻的「唯一重點」。只要研究眾多不同的解釋,就會發現對那「唯一重點」的看法原來有極大分歧。事實證明,對大多數比喻來說(「浪子的比喻」是其中之一),限定只有一個重點只是一個強求一致的無理主張。
 
拿單在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4節所講的羊羔比喻,跟耶穌所講的眾多比喻有不少類似之處。那個有關富人把窮人所寵愛的羊羔宰掉宴客的故事,引來大衛斷定那富人該當死罪。拿單一句「你就是那人!」便成為當頭棒喝,正因為大衛立時明白到,他和富人的行為、烏利亞和那窮人,以及烏利亞的妻子與那羊羔,這三者之間,其實是互相類比的。尤有甚者,故事中的具體描述(「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完全可以用在烏利亞的妻子身上。同樣地,耶穌許多引出人判斷對錯的比喻,最終都是勸人悔改,「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便是其中一例。祂的比喻引導我們用一個全新的方式去看生命,同時亦邀請我們接受一套能改變我們生活方式的嶄新價值觀。
 
以賽亞書五章16節的葡萄園比喻,在緊接的第7節便作出明確的寓意解釋:「萬軍之耶和華的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他所喜愛的樹就是猶大人」。因此,將耶穌在福音書中的比喻作寓意解釋,其實是依循舊約的模式,這模式在拉比的著作中亦常常出現。
 
耶穌的比喻
 
把耶穌那些敘事比喻,理解為「隱喻的延伸」可能最為恰當。故事(畫像本身)是一扇窗,作者透過它來描述一個更大的現實(指涉的對象)。雖然有不少比喻有一個核心重點,但明白比喻所傳遞的信息,比認出其「重點」更加重要。因此,我們必須同時明白當時的聽眾如何理解耶穌的比喻,以及透過比喻的亮光所指涉的那個更大的實體是甚麼。一般來說,耶穌的比喻所指的事物都與神的國、神在人心的管治,或神的主權範圍有關。為了讓比喻全面發揮其作用,我們必須透過比喻的故事,從一個新的角度來看所指的事物。
 
我們要明白比喻,首先就要細心聆聽故事的內容。我們要了解當中的不同細節如何支持整體的重點。例如,在描述前三種不結果的種子之下場時,比喻用到不同的字詞──被吃盡了、枯乾了,和被擠住了──都帶有駭人的弦外之音。這是一個關於種子撒在不同土壤的故事。那結出果實的三個倍數,正好平衡前三個不結果的例子。對比於神的道不能在人心中扎根,以致被消滅淨盡,用長在好土中的種子以倍數計的結果來作為故事的總結,便可以將盼望帶給人。符類福音所提供的每個解釋都與故事配合得天衣無縫:人的結局完全在乎他對神的道所作出之回應。它一方面給予人盼望;但另一方面,亦對沒有接受神的道者提出嚴厲的警告,他們的結局將會是被消滅淨盡。這種咒詛與祝福的組合,似乎一直是耶穌在比喻中常用的對比手法:那些對神的邀請作出積極回應的人,將得到末世的祝福,反之,拒絕回應的人則遭受咒詛。
 
自我寫照的比喻  按聖經記載耶穌所講的52個故事性比喻中,有20個似乎是運用舊約典型用來指到神的比喻,藉以描述耶穌。這頻密的出現次數,顯示耶穌經常採用特別適合用於描繪神的比喻來形容自己。這種自我寫照似乎是耶穌所獨有。在拉比的典籍中,有大量比喻,卻似乎沒有一個是拉比用來形容自己的。這個特色──就正如耶穌的比喻獨特的藝術性一樣──足以進一步證明記載在福音書的比喻,確實是出於耶穌的。
 
耶穌用來形容自我的象徵比喻,在祂所講的比喻中,通常是主要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例如,浪子的比喻不可沒有「父親」,新郎的比喻不可沒有「新郎」,失羊的比喻不可沒有「牧羊人」,或是兩座房子的比喻不可沒有那塊「磐石」,否則,比喻便會失去效用,意義也蕩然無存。而且,縱然耶穌將這些用來形容神的象徵,在比喻中用在自己身上,但福音書卻沒有把它們解釋為神的宣稱。基於這些因素,我們便可以肯定,它們並非後期出於神學上的理由而加插進去的。
 
許多時候,這些比喻所暗含的論據,全在乎聽者能否將耶穌的行動與神的作為這兩者之間的關係連接起來。耶穌透過比喻暗示自己正做著神的工作:作為撒種人,祂將神的國和神的道播種在人的心田中;作為指揮收割的主人,祂肩負了神在末時要審判世界的角色;作為磐石,祂提供了唯一堅固的基礎;作為牧羊人,祂四出尋找迷路的羊,帶領牠們重回自己的羊圈;作為神的婚筵中的新郎,要祂禁食是不可思議的;作為父親,祂歡喜快樂地迎接罪人悔改進入天國,同時呼召祂的兒女參與事奉;作為有權赦免人的那一位,祂甚至赦免最罪大惡極的罪人;作為葡萄園的主人,祂毫不吝嗇地將人不配得的恩惠施予人;作為主人,祂絕對有權要求僕人最終向祂負責,祂可以要他們盡上自己的本分,積極參與有關神國度的事情,祂最終亦會按照他們如何回應祂這位主人的交付,來決定每一個人的命運;以及作為君王,祂有權允准或是拒絕人進入神的國,讓那些願意發揮恩賜的人承擔更多的責任,又或是對那些荒廢恩賜的人,連他們所僅有的也要奪去。
 
表明自己是神  這些比喻不單表示耶穌的工作正就是神的工作;它們更將神不同的稱號用在耶穌身上:播種人、磐石、牧羊人、新郎、父、主和君王。每一個比喻在整體上都令人產生一個感覺,就是耶穌正自稱是神。大多數研究耶穌這種在比喻中宣稱自己身分的學者都認為,這是一種彌賽亞的宣稱,然而,舊約卻極少採用這象徵的比喻來形容彌賽亞。即使某些偶爾在舊約亦會用來形容彌賽亞的象徵(如牧羊人、君王和石頭),在耶穌的比喻中卻是較為順理成章地指到神。
 
然而,耶穌運用這些指到神的象徵,會否表示祂只是像眾先知一樣,視自己正做著神的工作和傳講神的道?其中一些比喻──即如兩所房子和兩個兒子的比喻──特別著重聽從耶穌的話,確是可以這樣解釋。但我們可以提出三點原因,支持耶穌其實是表明自己是神:
 
1 沒有一位先知像耶穌經常在比喻中所表達的那樣,將那些用以形容神的象徵用在自己身上。
 
2 沒有一位先知曾經宣稱他們所做和將會做的,正是聖經明確表示是神要做的事情。但耶穌在比喻中經常形容自己要做的,卻正正是這些事:赦免人的罪,撒播父神的種子;將神的道撒播在人心中,滿心恩慈地歡迎不配得的罪人進入神的國;尋找和拯救迷路的羊;在收割的時候施行審判;並分出誰人能進天國,誰人不能。
 
3 耶穌用以指到自己的許多象徵,重點都不在於祂的工作,而是在於祂的身分:天國的新郎、好牧人、將要再來的王;擁有權柄的葡萄園主人和有權按自己心意而行的主人;有赦罪權柄,和有權准許或不准人進入神國,及賞賜忠心僕人的主人。
 
這點對於近期有關耶穌是否擁有神性的辯論,是至為適切的。祂是否真的知道自己是神?在芸芸有關耶穌的傳統中,最肯定是真確的,莫如在此處所講的比喻中,耶穌清楚地肯定認知到自己是神。祂認同神的感覺是如此深刻,以致當祂要形容自己的時候,往往會有一股吸力使祂不禁採用了舊約用以描繪神的比喻和象徵。
 
耶穌的比喻描述了神國的許多方面。在神的統治下,祂要求人完全委身於祂,在生活上表現出真正的悔改、信心、愛心和順服。因著神的慈愛而給予人的赦免,以及出於祂的憐憫,以致人得以進入祂的國,理應激發人產生信心、去除偏見,並且愛自己的鄰舍。
 
Philip Barton Payne
 
另參:「耶穌基督」;「神的國」;「寓言文體」。
 
參考書目:
 
K. Bailey, Poet and Peasant; idem, Through Peasant Eyes; C.Blomberg, Interpreting the Parables; C. H. Dodd, The Parables of the Kingdom; J. Jeremias, The Parables of Jesus; P. B. Payne, Trinity J 2 ns (1981): 3-23; R. H. Stei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arables of Jesus; D. Wenham, The Parables of Je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