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基督 腓3:9-11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腓立比書系列|10/03/2021 |呂沛淵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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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保羅宣告「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因為他的緣故,我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目的是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裡面」。在9節,保羅解釋「得著基督,在基督裡」的意義,與先前「自我中心靠肉體,是失喪的」明顯對照。使我們深入明白為何「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是有損的」;如今已經唯獨因信基督稱義,過去是靠肉體自義(3:6)。有益的「至寶」,對照有損的「糞土」,何等扎心! 然後在10-11節,保羅繼續展開「認識基督」的內容細節,基督的死與復活,與你我基督徒生活的緊密關聯: 與主一同受死、一同復活,一同受苦、一同得榮耀。這是十字架的道路與生活,是認識與經歷「得著基督、在基督裡」的核心。你是否清楚且得著了呢?
1. 得著基督,得以在他裡面
(1) 為要「得著基督,得以在他裡面」,這是保羅「將萬事當作是有損的而丟棄」的原因。「得著基督」gain
Christ是真正的利益,「得以在他裡面」be found in him是被尋回在基督裡。這不是靠自己屬肉體的條件追求而得的,保羅以前以為「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其實是想立自己的義,不服神的義(羅10:3)。現在,保羅知道這是有損的、令人失喪的,因為這使他不認識基督,在基督之外。「義」是指人守約與神的關係正確,靠恩典信靠神而活;其相反是「罪」(不義)指人背約與神的關係破壞,靠自己肉體而偏行己路。我們藉著唯獨信靠基督為中保而稱義,罪得赦免,得以在基督裡,與神恢復了正確關係(林後5:21)。
(2) 所以他說得著基督、得以在基督裡,「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
not having my own righteousness that from the law,不是自己從律法而得的義,因為人不能因行律法稱義(羅3:20; 加2:16)。「乃是有信基督的義」but
the righteousness that through faith in Christ。這是羅馬書與加拉太書的主題信息。腓立比書在此精簡扼要的敘述此福音真理,以駁斥律法主義者靠肉體行為稱義的謬論(3:2-6),保羅以自己悔改歸正的經歷來作見證與鑑戒。
(3) 3:9前半句以「不是not
/ 乃是but」作為截然的對比,後半句「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the
righteousness that from God upon faith,是重複總結上一句所說的,有三要點的對照。自己的義
/ 真正的義,從律法而來 / 從神而來,信基督的義 / 根據信的義。那些「犬類、作惡的、妄自行割的」律法主義假教師,引誘腓立比信徒追求靠肉體誇口。保羅表明那些假教師是追求自己的義,想得著從律法來的義,其實是有損的、失喪的。唯有從神而來的義,才是真正的義,是神施行救恩給我們(賽46:13; 51:5; 54:17),彌賽亞是大衛公義的苗裔,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33:14-16),這在主耶穌基督身上應驗了,所以我們得著神的義,是根據信靠基督而來的(羅3:21-31; 加3:1-29)。稱義是「得著基督,在基督裡」的結果(3:9)。
(4) 稱義的生命,必帶來稱義的生活,所以「義人必因信得生,因信而活」(羅1:16-17)。真實得救的信心,必生發仁愛,結出愛的果子(加5:6)。真實的信,帶來稱義的生活,愛心增長多而又多(1:9),彼此切實相愛(2:3-4)。因為真實的信心,注目仰望主基督,以主的心為心,跟隨主的腳蹤行(2:5-8)。並且真實的信心必操練「在主裡喜樂」,即使在當前的苦難逼迫中(1:27-30; 2:17-18; 3:1)。
(5) 保羅在3:9強調我們所得的義,是神的義、從神而來的義(詩篇71:15-16),不是自己的義(像污穢的衣服,賽64:6),乃是藉著信基督所得到的,也就是本乎恩、藉著信(弗2:8-9; 羅4:16)。我們原本是罪人,得以恢復與神的正確關係,唯獨是靠恩典,唯獨是藉著神賜給我們的信心,唯獨是靠著基督的拯救。所以3:9告訴我們: 我們這些全然墮落敗壞的罪人,是「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基督」,才得以在基督裡。這是根除靠肉體的習性、得著主裡真正喜樂的關鍵。
2. 使我認識基督
(1) 保羅「得著基督,得以在基督裡」,
是「已經得著」already與「尚未完全得著」 not yet。這是基督徒生活的末世架構,我們已經得救贖,然而尚未完全得贖。我們活在主基督第一次來與第二次來之間,基督第一次來已經「成了」十字架救贖(約19:30),他第二次來就完全「都成了」(啟21:6)。我們已經在基督裡(1:6, 11, 26; 2:1, 19,
24; 3:1, 3),熱烈盼望主基督再來的日子(1:6, 10; 2:16)。我們已經得著基督、得以在他裡面,將來在基督再來時,就完全得著基督、與主同在直到永遠(1:21; 3:12, 20-21)。
(2) 保羅在3:10-11是接續8-9節,是同一長句,表明3:8-9「為要得著基督,得以在他裡面」,所帶來的最終核心目標是「使我認識基督」so that I may know him。這是回到3:8主要子句「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為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所說的。所以,我們「得著基督,得以在他裡面」的核心意義,是「認識基督」。而「認識基督」不僅是對真理的信息知識,更是生命的體驗認識(林前8:2-3; 加4:9)。認識基督是永生,因為永生是在他裡面(約17:3; 約壹5:12-13)。
(3) 保羅對主基督的「認識」是已經開始already,尚未完全not yet,正因為他「得著基督,得以在基督裡」是已經得著,尚未完全得著。所以信徒是已經「認識基督」(提後1:12; 約10:14-15; 約壹2:13-14;
4:7; 5:20; 彼後1:2-3),是繼續「認識基督」(弗1:16; 4:13; 彼後1:8)。
(4)「認識基督」的內容在3:10-11簡明扼要的解釋說明,共有四行,是前後對應的二要點: 復活resurrection與受苦sufferings
A 曉得他復活的大能
B 曉得和他一同受苦
B’ 效法他的死
A’ 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如此四行結構,顯示: 認識經歷基督的復活大能,使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使我們效法主的死,以致我們得以從死裡復活,與主一同得榮耀。這就是基督徒生活,「認識基督」的關鍵:
以主基督的心為心,捨己走十字架道路,從受苦到復活,從苦難到榮耀。
3. 曉得他復活的大能,曉得和他一同受苦
(1) 認識基督,首先要「曉得他復活的大能」the
power of his resurrection,基督從死裡復活的大能,臨到信徒生命中,這是聖靈的工作(3:3),使我們的靈魂首先復生,也保證了我們將來身體復活(羅8:10-11)。林前15章詳細說明主從死裡復活是出熟之果,使我們將來身體復活。主的復活大能,是屬他的子民所經歷的(林前6:14; 弗1:19-20)。我們已經與主一同活過來(弗2:5),與他復活的形狀聯合,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6:4-5)。
(2) 腓3:10此處所說的,主要是指信徒現在就經歷到主復活的大能,這是保羅已經且繼續在經歷的。我們現今必朽壞的身體,每日都在經歷主復活大能,在我們生命中發動。這是林後4:7-18所說明的: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林後4:11)。這使得我們在這必死的身體中,與主一同受苦時,可以靠主復活的大能而喜樂感恩。因為曉得主復活的大能,向我們這些信的人顯明是何等的浩大,使我們可以忍受苦難逼迫,並且將苦難轉化成與主親密相交團契的媒介。
(3)「曉得和他一同受苦」the
fellowship of his suffering,這是說到為福音受苦,為義受逼迫(1:28-30; 提後1:8; 2:3; 4:5),是受主基督所受的苦楚(林後1:5-7),與他的苦難有分,如同保羅所說「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1:24)。主基督的患難沒有不足,若是我們不和主一同受苦,則是我們的缺欠。為主受苦(羅8:17),是基督徒的正常心態與遭遇(帖前1:6;
3:2-3; 林後1:5; 4:7-18)。腓2:5-8說到主基督的降卑受苦,謙卑順服以至於死在十字架上。與主一同受苦,是真正認識基督所不可或缺的層面。腓1:13說受捆鎖是為基督的緣故,1:29-30說為主受苦,所以信徒跟隨主,要捨己背負十字架,十字架是真基督徒的標誌。與主一同受苦,是靠著主復活的大能,所以苦難成為化妝的恩典,使我們與主同享苦難中的團契,也成為我們認識經歷主同在的喜樂。與主一同受苦,使我們更加認識主的愛,使我們靠著愛我們的主,在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8:35-37)。
4. 效法主的死,必從死裡復活
(1)「效法他的死」being
conformed to his death,「效法」字根意義是相同+形狀,同一詞在羅8:29作效法模樣,被塑造成同一模樣。此字在3:10是繼續進行狀態的分詞,是根據動詞「認識基督」,表示效法基督的死,是效法主的奴僕形像(2:7),卑微捨己。這是明顯對照2:6-8「基督之詩」所說,因為3:9的「得以」與2:8「既有」是同一動詞。所以「效法主的死」是在主受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6:3-5),捨己以至於死(治死老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天天跟隨主(路9:23-24),這是「認識基督」的核心內容。
(2) 從「曉得和他一同受苦」到「效法他的死」,這顯示:為主受苦是與主一同受苦,為了福音的緣故;效法主的死,是與主捨己的形狀聯合,被改變成為主的模樣。這是主聖靈在神子民生命中的工作(林後3:18),使得我們心意更新而變化,不再效法這個世界(羅12:1-2)。這是倚賴主復活的大能大力,雖然我們四面受敵、心裡作難、遭逼迫、打倒了,然而我們有這至寶放在瓦器裡,身上恆常帶著主耶穌的的「死death」,使主耶穌的「生life」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4:7-11)。
(3) 這是我們所受的洗禮之意義:
「與主聯合」,效法他的模樣,形狀要相同,效法他的死,在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基督徒的一生都是背負十字架,走十字架的道路,認識基督就是效法基督。我們在現今生活中,恆常「效法」主的死,也就是加2:20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5: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加6:14「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4) 舊約中以利亞與以利沙,使孩子復活的見證(王上17:21-22; 王下4:22-25),預表在死的形狀上聯合,帶來在復活形狀上的聯合。所以,我們若在主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效法他的死,就必在主復活形狀上與他聯合,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6:4)。
(5) 不但如此,將來在主榮耀降臨時,我們這卑賤的身體被他的大能改變,成為「相似」主榮耀身體的形狀(3:21),相似與效法是同一字。這是我們確實的盼望,將來身體復活,也是相同形狀模樣的榮耀身體。
(6) 最後保羅說「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if
somehow I may attain unto the resurrection from the dead,此處「從死裡復活」原文是「從死人中復活」(路20:35),顯示這是指死了以後的復活,即信徒將來身體復活。保羅說「得以」attain是得著,來到,達到結果,表示得著死後復活。「或者」並非表示不確信自己死後必會復活,因為3:20-21說明了此確實且榮耀的盼望「身體復活」; 2:16-17已經論到在基督的日子得榮耀,獻上生命為祭,是喜樂的。這都是表明保羅確信且盼望將來身體復活(羅8:17-25; 林前15:12; 提後2:18)。
(7) 保羅用「或者if
somehow」是要表達從人的角度看未來的兩種可能: 先經歷身體死亡,等候主的再來(行過死蔭幽谷,詩篇23:4),或是活到主再來時身體復活,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4:17)。這是表達1:20-22所說「或者是生是死」,保羅表示他所確信盼望的身體復活,其過程是神所預定的,其方式是他所不知的somehow。將來的身體復活是千真萬確的,然而是先受死離世(殉道),或是活著等到主再來,則是保羅不確定的。他所需要確知的,是現在專心「效法主的死」,靠主復活的大能,走十字架的道路。他也以此現在心志與將來盼望,勸勉腓立比信徒和今日的我們。所以在3:12-14說,我不是以為我已經得著了,乃是竭力追求,向著標竿直跑,要得到將來的「獎賞」。
結論:
1. 保羅為基督捨下萬事,他已經「得著基督,在基督裡」,終極目標是「認識基督」,因為他以「認識我主基督為至寶」(3:7-8),這超越一切。保羅已經「與基督聯合」Union with Christ,這也是每一位基督徒的真相。主基督為我們降生、受死、復活、升天,所成就的一切,都藉著聖靈實現在我們的生命中。3:9-11說到救恩三要項: 稱義、成聖、得榮耀
(1) 完全的稱義Justification:
保羅不再是靠肉體自以為義,乃是從神而來的義,基督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3:9; 林後5:21),我們唯獨因信稱義。這是完全的稱義,定案的稱義,不可能撤銷或改變,正如主的復活是一次永遠的確定(羅4:25),他賜給我們的義是完全的,也是永不改變的。我們不再定罪(羅8:1)。
(2) 繼續的成聖Sanctification:
保羅認識基督,他渴望繼續多而又多的認識,與主基督相交團契更深入更甜蜜。他要曉得主基督的復活大能,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3:10)。這次序是我們先活在復活的主基督裡,然後他帶領我們與他同受苦難,使我們恐懼戰兢作成得救的功夫,因為他在我們心裡運行。這是使我們生命改變成聖的大工,是神在我們心裡已經啟動的善工,是我們要繼續認識且經歷的救恩奧秘。
(
3) 所盼望的得榮耀Glorification:
與主一同相交團契、成聖的過程,最終是身體復活(3:11),這是保羅和我們所達到的終點,就是救恩完全成就實現。不論我們是經過死蔭幽谷,或是在空中與主相遇,那結果「得榮耀」是千真萬確的(羅8:29-30)。
2.「認識基督」是我們生命活到永遠的真正意義(約17:3),是我們分辨萬事、萬事互相效力的中心目的(林前2:14-16; 羅8:28)。我們這原來死在罪中、倚靠肉體誇口、卑微可憐的罪人,竟然在主基督裡得以稱義、成聖、得榮耀,真是不可思議的奇異恩典。保羅說「或著if
somehow」也表達了自己(法利賽人掃羅)原本的不配,竟然被改變成「使徒保羅」,他的得著變為損失,而他的損失變為得著,都是因為主基督的緣故。
3. 對我們而言,這「或者will
it be so?」可以解讀為「竟然how can it be so!」何能如此,出人理解之外,我這樣的罪人,一點也不配得到神的恩典、身體復活、在天家得榮耀。完全是因為主基督愛我(羅8:37-39),尋找拯救失喪的我,使我得拯救,使我稱義、成聖、得榮耀。保羅所最想望的,就是唯獨「認識基督」(林前2:2),請問這是否是你最想要的? 這是每一位真基督徒的成長目標(弗4:12-13)!
問題討論:
1. 保羅「得著基督,得以在他裡面」,是已經得著,也是尚未完全得著,這是每位基督徒的真實狀況,你能舉出經文來解釋麼?
這對於今日的你,有何鼓勵與目標?
2. 保羅以前自以為義是「有損的」,現在已經得著真正「有益的」,就是「在基督裡稱義」。何謂「稱義」?
保羅在3:9如何解釋「稱義」的要點? 你已經稱義了麼?
3. 保羅丟棄了萬事(自我中心),得著基督,得以在他裡面過「成聖」的生活,何謂「成聖」? 保羅在3:10如何描述「成聖」是效法基督? 有哪些要點? 你是否每日操練敬虔,追求聖潔呢?
4. 保羅將萬事看作糞土(地上的虛空),對照「得榮耀」(天上的豐盛),你能引證經文說明「得榮耀」的內容麼? 你真的盼望將來「得榮耀」麼?
5. 保羅在3:11說「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這是甚麼意思? 甚麼是確定的? 甚麼是不確知的? 若是將「或著」解讀為「竟然」,可以幫助你認識甚麼?
6. 保羅「得著基督,在基督裡」的最終目標是「認識基督」,他最想望的是更加認識主基督,你也是這樣麼?
若真是這樣,則你今日的具體實行步驟是甚麼? 請寫下來,從今天就開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