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裡聽從父母 以弗所書 6:1-3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以弗所書系列|10/02/2022|呂沛淵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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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 主基督的福音帶來生命的改變,基督徒家庭中夫妻關係彰顯主基督和教會的合一,而親子關係也彰顯出我們是神的子女,當如何藉著順從地上的父母,來學習見證我們順從天上的父神。這是神賜給我們作兒女的召命,在家庭中行事為人,要與蒙召的恩相稱(4:1)。使徒保羅在論述基督徒夫妻關係之後,講解父母子女關係。6:1-4精簡扼要的說明作子女的當如何聽從孝敬父母,作父母的當如何養育兒女,其關鍵是「在主基督裏」(6:1,
4)。保羅先說明作兒女的,當如何對待父母。在現今這彎曲悖謬的邪惡世代(5:15-17),社會與家庭的道德淪喪,6:1-3所說的是基督徒家庭的福音見證,引導世人悔改歸正的暮鼓晨鐘。
一. 親子的關係
1. 以弗所書3:14-15顯示: 天上地上的各家,家庭的親子關係,都是從天父得名,從天父而來。地上家庭的親子關係,其根源與意義是來自永恆裏的親子關係。聖父和聖子的關係是終極的本源,而聖父在創立世界以前,已經在主基督裏揀選我們,預定我們得兒女的名分(1:4-6)。主基督的十字架救贖,使我們在愛子裏過犯得赦免,藉著信靠他而得著神兒女的權柄(約1:12-13)。聖靈重生我們,使我們得著神兒女的名分,使我們靠著他呼叫阿爸父,聖靈親自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4-16; 加4:4-7)。如此,使我們不再是悖逆之子、可怒之子,不再是外人客旅,乃是神家裏的人(2:1-3,
19-20)。所以,我們時常在父面前屈膝(3:14),我們是蒙了天父慈愛的兒女(5:1)。我們要從小教導聖約家庭的兒女,認清自己所蒙的恩典,所得的榮耀權利,以及所當盡的職責
2. 保羅在6:1-3對教會中兒童會員的關懷勸導,是以福音為中心,以恩典為根基,以屬靈智慧來吩咐。首先說明作兒女的責任義務,解釋其規範本質,然後鼓勵他們以正確的動機目標,來遵行這命令。我們作父母的,教會領袖,會友同伴,每一位都須要認清聖經所說的方法和信息,都是要我們唯獨倚靠恩典來學習遵行,因為我們的個性(大人或小孩)都習慣於自我中心,不願聽從權柄。順從父母的動力是來自神的恩典。以弗所書全書的每一段都是對蒙恩的子民說話,唯獨倚靠恩典,只為神的榮耀。這是我們要清楚教導作兒女的。
二. 順從父母的責任義務obligation
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Children,
obey your parents in the Lord, 「聽從」obey字根意義是在下聽從hear under, 指將自己擺在所聽的之下(並非之上),照著遵行。這與5:22-24的「順服」submit是同義詞,然而字根略有不同的含意,那是指under order, 軍事用語,在將軍命令之下各就各位,正如5:21所說,我們以敬畏主基督的心,站對位置彼此順服,所以妻子要順服丈夫,是二人合為一體,成為丈夫的幫助,是順服主基督安排的領導秩序。6:1說兒女當聽從父母,是指在下「聽從」。西3:18-20也是說,妻子順服是幫補丈夫,兒女聽從是在父母之下行事為人。總之,此處強調作兒女的是在父母的治理權柄之下,來聽從父母。正如僕人是要在下「聽從」主人的吩咐(6:5)。
2. 「這是理所當然的」for
this is right, 「理所當然的」此詞的名詞是仁義、公義,是光明的子女、新造的人所當行的(4:24;
5:9)。基督徒家庭的子女理當聽從父母,因為這是刻畫在人心的道德律法(羅2:14-16),是聖約子民當遵行的十誡(6:2-3),是特別啟示的律法,是主基督所成全的(太5:17),更是主基督道成肉身所活出的榜樣見證,吩咐我們要謹守遵行,要孝敬父母(可7:9-13)。
3. 路加福音2:41-51記載主耶穌在十二歲時,在耶路撒冷聖殿與教師談論神的話,他們都驚訝他的聰明和應對。他溫和且堅定的告訴他的父母說「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在我父的殿(家)裏」(參考詩篇27:4,
8)。他在十二歲時已經比聖殿的聖經專家更有智慧更通達(詩篇119:100),然而他不輕視他們的職分。他比約瑟和馬利亞更加以天父的事為念,然而他順從父母,同他們回到拿撒勒。我們的主耶穌尚且聽從肉身的父母,何況我們呢?
4. 我們當中作兒女的,可能你覺得你不知道自己能為主作甚麼。6:1這裏教導你: 你以愛來順從父母,就是你服事主的使命和任務。別的家庭會看見你的見證,他們會思想:
你的家庭與世人的家庭,到底有何不同? 你與父母的關係,真是明光照耀,在這黑暗的世代(腓2:15)。
三. 順從父母的規範本質qualification
1. 「在主裏聽從父母」,在主裏in
the Lord, 這顯示聖約家庭的兒女是在主裏的,出生就受洗,打上聖約記號,是屬於主的(林前7:14)。有些父母吩咐他們的兒女去作不合聖經的事,違背神的旨意。在這樣情況下,兒女要聽從神,不聽從人(徒4:19),父母的權柄是神所賦予的,並非絕對的無誤。我們必須愛主勝過愛父母(太10:37)。保羅在此是對基督徒家庭的父母和兒女說的,在聖約架構裏,兒女在主裏順從父母,這是聖經的吩咐(箴1:8; 6:20; 23:22),這是主所喜悅的(西3:20)。
2. 兒女聽從父母,在聖約家庭中行事為人,凡事要聽從父母(西3:20),家庭中凡事都是以主基督的愛來順從父母。在主基督裡,兒女與父母的團契關係,各有其角色職責。兒女是藉著聽從地上父母,來學習順從天父,正如作妻子的藉著順服丈夫,來順服主基督,作丈夫的藉著捨己愛妻子,來學習愛主、為主捨己。父神訓練我們作兒女的,藉著聽從地上父母(我們看得見的)來順從天父(我們看不見的),如此管教、訓練我們長大成熟來事奉他,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來12:5-13),這真是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使我們在他的性情上有分(彼後1:3-4)。
四. 順從父母的動機目標motivation
1. 保羅已經說明要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就道德律和聖經律法而言,是必須遵行的。6:2-3繼續以福音成全律法,來仔細解釋福音的恩典,所帶來的動機和目標。作兒女的藉著聖靈充滿的生活,得著能力,來遵行神的旨意。正如主耶穌從小就滿有聖靈同在,聽從遵行主的誡命,孝敬聽從父母。
2. 「要孝敬父母」honor
your father and mother, 這是十誡的第五誡命(出20:12;
申5:16)。第五誡命是在十誡中扮演承先啟後的角色,前四誡命是我們對神當盡的本分,後六誡命是我們對人當盡的職責,守安息的誡命(第四誡)總結前四誡命,孝敬父母(第五誡)展開後六誡命。所以,聖約子民在神面前過聖潔生活,是由父母親在家庭中教導子女,從小來學習且遵行主的話(申6:6-9)。兒女孝敬父母,才會聽從父母的教導,學習聖約生活的指南(律法誡命),這是活在神面前學習聖潔的第一步(利19:1-3),也是承受救恩應許的起點。
3. 「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this
is the first commandment with promise, 十誡的每一誡命都是以恩典福分為背景,從正面或反面說明,守約者得恩福賞賜,背約者遭咒詛刑罰。例如第二誡命說「主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這是總原則的宣告。第五誡命是第一條具體說明聽從遵行的結果細節:「使你得福,在世長壽」。
4. 「使你得福」that it may
go well with you , 「福」原意是美好,善good (太25:21; 路19:17; 徒15:29; 可14:7), 使你得福是指使你在美善中(雅1:17)。「在世長壽」 and you may
live long on the earth, 指在地上得以活的長久(出20:12; 申5:16)。
5. 孝敬父母的應許,不可脫離聖經,要與其他經文的應許一同來解釋「得福和長壽」,有主同在保護是真正的福,雖然遭遇苦難,也必蒙保守在恩福中;在世長壽,時間的長短並非按照人的想法,完成使命離開世界,與主同在是好得無比。第五誡命的核心意義,是你若忠心遵行聖約生活的誡命,在你與父母的關係上,你必發現主的應許恩福是何等的真實。基督徒兒女因為敬畏聽從天父,藉著孝敬聽從地上父母(他們是天父設立的權柄),來遵行天父的誡命,則必在生命之恩裏得享美福。
6.「得福和長壽」是遵行主所有誡命的恩福應許,不僅僅是孝敬父母,凡是主所吩咐的,我們都要去行,就必得享美福,在地上得以長久
(申4:40; 5:33; 彼前3:9-10)。然而孝敬父母是兒女學習遵行誡命的起步,是首要的明顯例證,顯示敬畏主、尊敬長上的家庭結構與社會秩序。即使在世人當中,因普遍恩典緣故,孝敬父母的家庭和社會,也是比較穩定、安康、和諧的,這家庭秩序的普遍啟示,是刻畫在人心中的(羅2:14-16)。何況在救贖恩典中的信徒家庭,有特別應許的恩福,豈不是更當謹守遵行孝敬父母的誡命!
五. 孝敬父母的重要
1. 第五誡命「孝敬父母」在施行細則上,舊約律法清楚說明,悖逆的兒子要嚴懲。不僅是在準則方面要聽從父母,順服父母(申21:18; 27:16),在心態上更是要尊敬父母,若有兒女咒罵或毆打父母的,則要被咒詛處死(出21:15, 17; 利20:9; 箴20:20;
28:24)。在處境中要照顧父母的需要,使他們沒有缺乏(箴23:25;
可7:10-12)。這是孝敬父母的金三角。無論我們作兒女的,在兒童、青少年、成人、老年時期,都要孝敬父母。如何操作實行,是依照我們所處的年齡階段與環境,來盡責遵行。例如5:31已經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成年的兒女已經結婚者,孝敬父母的方式,是與單身者任務不同。至於未成年的兒女,其最首要的任務是順服聽從。
2. 「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特別針對作兒女的,有特別恩福應許給基督徒家庭中的兒女,鼓勵他們學習孝敬聽從父母。這等同於說:
你要敬愛、信任、順服你的父母,藉著遵行此誡命,你會學習知道其他誡命的意義,並且遵行之。換言之,「孝敬父母」是兒女當學習遵守的第一且主要的誡命。
3. 保羅在6:2-3引用第五誡命,說明這對兒童而言是第一的,表示十誡其他誡命也是一同學習遵行的。我們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合乎聖徒體統,過成聖生活,活出福音,是藉著遵行主的誡命。所以十誡是基督徒的生活指南,十誡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我們將主的話藏在心裏,藉著謹守遵行主的律法來潔淨行為(詩119:9-11)。
結論:
1. 保羅勸勉作兒女的,當在主裡聽從父母,遵行「孝敬父母」的誡命,原因並非當時社會是父權至上的階級社會,乃是因為這是父神的命令,這是基督徒兒女在家庭生活中「理所當然的」職責與事奉(羅12:1-2)。孝敬父母的金三角: 準則是聽從順服,心態尊敬服事,處境中照顧需要。這是要從兒童時期開始操練實行的,所以先從「聽從父母」起始,遵行第五誡命,從此學習遵行其他誡命,這是學習且操練「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愛鄰舍如同自己」的起點。
2. 以弗所書6:1-3「聽從父母」的吩咐,其關鍵詞提醒我們: 「理所當然的」指明這是我們當遵行的義務,聽從順服父母是當遵行的準則;「在主裏」表示我們是因為敬畏主基督,而順服自己的父母,在主裏尊敬父母,這是當存的心態;「得享美福,在世長壽」的應許,說明我們有主的同在平安,照顧上年紀父母的需要,與他們共享主恩,這是在處境中實行。如此說來,弗6:1-3是展開孝敬父母的金三角,來教導我們當中作兒女的。
3. 我們是天父的兒女,蒙天父的慈愛(5:1; 約壹3:1),兒女是要效法父神愛,憑愛心行事。基督徒兒女與父母的關係,其核心關鍵是「在主基督裏」,我們是以「敬畏基督,倚靠聖靈、效法天父」(5:1,
18, 21)來盡我們作兒女的職分sonship。基督徒家庭中的兒女,是在主基督裏,從小遵行孝敬父母,來學習孝敬天父。這孝敬地上父母的過程中,加深了我們對天父的認識與愛戴,也進深明白天父預定揀選我們成為他兒女的意義與目的:
「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1:4)。
4. 主基督是天父的愛子,天父宣告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太3:17; 17:5)。我們要聽他,跟隨他的腳蹤行,學習活出天父兒女的生命見證。主基督自己說過有關「父親與兒子」的比喻,都是以兩個兒子的對照,來解釋「天父兒女」的真義(路15:11-32; 太21:28-32)。主基督的一生活出天父兒子的模範榜樣,謙卑順服天父旨意,呼叫阿爸父,只要從你的意思,不要從我的意思(可14:36),正是來5:7-9所說的:
他是虔誠的,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主基督是我們的長兄,我們是被天父塑造成主基督的模樣,這是我們被預定揀選的目的(羅8:29)。難道我們這些天父的兒女,不需要學習順服麼? 天父正帶領許多兒女進榮耀裏去,主基督是我們的元帥,要使我們成為聖潔,因他與我們合一(來2:10-11)。讓我們在主基督裏,從孝敬聽從父母開始,來學習活出天父順命的兒女,誠實無偽,無可指摘,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明光照耀的見證(腓2:15-16),天父買贖你、製造你、建立你,你是如何報答你的天父呢?
(申32:4-6)
問題討論
1. 保羅稱呼教會裏「你們作兒女的」,是「在主裏」,這是甚麼意思?
這顯示教會中的兒童會員,從小就是屬於主的,你能舉出經文證明麼?
2. 「在主裡聽從父母」是甚麼意思?
為何說是理所當然的? 你當如何聽從父母? 孝敬父母的規範本質為何? 成年子女與未成年子女,在孝敬父母的實行作法上,有何相同與相異之處?
3. 第五誡命在十誡中的位置與角色為何?
為何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使你得福,在世長壽」是甚麼意思?
有些遵行此誡命的信徒,在人看來並未得福或高壽,這如何解釋? 你的「福壽觀」合乎聖經麼?
4. 遵行主的律法誡命者,都必得著所應許的恩福,律法在神子民生活中的功用為何?
律法與福音的關係如何? 你能從「西敏信條」19章來解釋麼?
5. 孝敬父母的金三角是甚麼?
弗6:1-3如何展開這金三角? 你能依照經文來說明目前你當如何孝敬父母? 具體實行的細節為何? 你有真正去行麼? 這如何反映出你對天父的心態? 你是如何報答地上父母? 你是如何報答天父呢?
6. 地上的親子關係,是來自且倚靠天上的親子關係,這如何解釋?
從主基督和天父的關係來學習,你當如何效法主基督? 你能舉出經文證明麼?
你如何靠主基督,活出天父兒女的真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