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裏管教兒女 以弗所書 6:4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以弗所書系列|10/09/2022|呂沛淵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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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基督徒家庭裏,作兒女的要聽從父母,作父母的要管教兒女。當我們在兒童和青少年時期,容易以為作兒女比較困難,因為要順服父母。正如作妻子的,常覺得要順服丈夫是何等難受。其實,根本原因在於我們的老我罪性,總是不願意順服別人。當我們從為人子女,長大成為人父母時,我們才發現父母職分是責任重大、使命艱鉅、一生之久的天職。保羅在6:4對作父親的說話,吩咐要管教兒女。作母親的與父親同負養育兒女的職責,然而父親是家長,要領導妻子一同管教兒女,關鍵是要照著主基督的教訓和警戒。
一. 今日的亂象
1. 今日社會拒絕聖經教訓之風氣,種下禍根,導致這邪惡之旋風吹垮了家庭生活,子女悖逆,獨斷獨行,自我中心偏行己路,作父母的疏於管教,甚至不敢指正督責,害怕得罪孩子。一般教會依從世俗潮流,沒有遵照聖經來教導家長如何管教子女,以至於放縱兒女作浪子浪女。信徒父母看重子女的升學成績,卻忽略其靈命生活。結果是自食惡果,這些青少年長大成人後離開了教會。所謂80%的流失率,教會和家長都有責任,要反省悔改。末世的亂象包括了違背父母、無親情(羅1:30-31;
提後3:2-3),甚至弒父母(提前1:9),因為人類社會背離了聖經,親子關係陷入罪惡之中。
2. 使徒保羅在6:1對教會中作兒女的說話,表示保羅書信是主的命令,在教會崇拜聚會中公開誦讀(林前14:37;
西4:16; 帖前5:27; 提前4:13)。這顯示兒童是與父母一同參加崇拜,坐在一起。若將兒女送到兒童聚會或主日學,不和全會眾在一起崇拜,則等於是告訴兒女:
你不屬於這裡,你不會喜歡待在這裡。當兒女長大之後,自然就隨從潮流不來教會參加聚會了。其實家長也不看重崇拜聚會,遲到早退,遇事就犧牲主日敬拜,所以父母在家庭中沒有活出榜樣,也沒有鼓勵孩子看重敬拜神是生命中的第一要務。主基督當年惱怒門徒,責備他們攔阻小孩到他面前來(可10:13-16),今日的我們不可重蹈覆轍!
3. 基督徒父母要從小教導兒童,學習主的話並遵行,每日要帶領兒女靈修和敬拜,全家守主日在教會敬拜聚會。管教兒女的首要責任是父母,教會要幫助父母養育兒女。父母是責無旁貸的,不要以為帶兒女來教會或送到基督教學校,就沒問題了,不可將屬靈養育的職責推卸給教會。申命記6:4-9清楚吩咐,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箴言也多次說明你要管教兒女,使他們一生不偏離主的道,以免悲慘下陰間(箴13:24; 15:5; 22:6, 15; 23:13-14; 29:15, 17)。
二. 父母親職分
1. 保羅在6:4說「你們作父親的」and you fathers, 父親與母親是合一的,父親此字的複數可代表父母(來11:23譯作父母),正如聖經說到弟兄們,是包含姊妹在內。然而保羅在此可能特別針對父親說話,原因是父親是一家之主,領導全家人,負主要責任。第一世紀當時,父親具有巨大權力,操縱兒女生死大權,可以建造或毀壞其兒女。今日社會女權主義得勢,父權雖不是那樣明顯,父親盡職或失職,仍是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使徒保羅在6:1說作兒女的,要聽從「父母」,6:4針對「你們作父親的」,顯示父親的領導職責,也更是叮嚀作父親的,不可逃避此天職。今日許多家庭中,父親因忙碌而沒有時間照顧兒女,將之推給妻子,這是嚴重失職,甚至離家在外工作發展,這是缺席失蹤。最終導致親子關係疏遠的悲慘後果。
2. 詩篇127篇論到「親子關係」,教導我們聖約家庭的建造和看守,都必須仰望倚靠天父。因為兒女是他所賜給我們的產業heritage, 是他恩惠的賞賜reward, 也是勇士手中的箭arrow。這是家庭中「養育兒女」的基本認識,可以從金三角來解釋: (1) 準則: 兒女是天父所賜的寶貴產業,我們要見證福音給兒女,傳承主的救恩給下一代;(2) 心態:
兒女是恩典中的賞賜,我們存感恩的心領受,不可認為是累贅;(3) 處境:
兒女是箭袋中的箭,是主國度貴重器皿,目標紅心是事奉神榮耀神。這金三角說明了我們養育兒女的意義與目的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而是以神為中心。
3. 基督徒父親(和母親)要不斷的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心意更新,不再為自己活,乃是為主而活(林後5:15; 羅14:7-9)。他要愛妻子,幫助妻子過成聖生活(5:25-33),也要帶領兒女過成聖生活。這是基督徒家庭父親職分的意義和目的,我們無法靠自己來完成這神聖召命。作父親的要靠主恩典效法天父,天父是如何對待他的兒女?
他是榮耀的父,領我們到他面前,剛強我們心裏的力量,我們同有這一位全能、慈愛、公義的天父(2:18;
3:14-15; 4:6)。我們唯有在天父面前屈膝禱告,倚靠天父的恩典,遵行他的命令,才有可能履行這神聖的召命。如何盡忠活出父親的天職呢?
保羅先說反面警告,然後提出正面指導。
三. 反面警告:
管教子女不是隨意任意,乃是節制謹守
1. 「不可惹兒女的氣」provoke
not your children to anger, 「惹氣」是指觸動怒氣(羅10:19; 申32:21),其名詞在4:26作「怒」,顯示作父母的在管教時發怒,激怒兒女在心中存恨,都是給惡者留地步,導致可怕後果。父母管教兒女,是要使他們知過能改,節制情緒,謹守正道。兒女的錯誤與罪惡,主要是來自沒有約束保守己心(箴4:23)。父母管教兒女,是要他們學習倚靠聖靈,以主基督的心為心,結出從仁愛到節制的果子(加5:22-23)。當父母生氣時,在氣頭上時候,常常施行沒有節制而過當的處罰,這是失敗的見證。父母若不節制謹守,怎能教導兒女節制謹守呢?
2. 平行經文「西3:21」說不可惹兒女的氣,原因之一是這會使他們失了志氣,喪志discouraged, 他們心中懷恨,認為父母對待他不公平,不溫柔忍耐,過嚴要求不體諒他,導致心灰意冷,不想與父母溝通心中的話,只是表面順從而已。有時,兒女心裡生氣,是因父親疏忽冷落他,不關心看重他,只要求他拼命念書爭取好成績。總之,作父母的要檢討自己,注意自己要活出福音,持續以「謹守節制、溫和忍耐、慈愛公義」的榜樣,來實行管教兒女的重責大任。總之,父母管教兒女絕不可任意而為,也不可嚴打壓迫,因為目的是照著主的旨意,教育兒女在主恩中長大成熟。
四. 正面指導:
管教兒女,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
1. 作父母的有可能因怕惹兒女的氣,就不敢認真執行管教兒女,甚至疏忽縱容兒女的過犯,導致兒女任意偏行己路,犯罪得罪神。舊約的大祭司以利縱容兒子行惡,是明顯的鑑戒(撒上3:13)。所以,保羅提出積極正面的吩咐:「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but bring them up in discipline and
admonition of the Lord, 「養育」與5:29「保養」同字,顯示養育兒女的方式,等同於愛惜身體,保養顧惜妻子。父親應當以體貼關愛來養育兒女,是效法主基督的溫柔和平來規勸兒女(林後10:1)。
2. 「教訓」此詞在來12:5,
7, 8, 11出現四次都譯作「管教」,其動詞譯作受教導(徒22:3)、懲治(林前11:32)、責罰(林後6:9)、勸戒(提後2:25)、教訓(多2:12),顯示管教的多方面行動。「警戒」此詞表達管教的言語警告(林前10:11; 多3:10),其動詞譯作「勸戒、警戒」(徒20:31; 羅15:14; 帖前5:12,
14; 林前4:14),字根意義是「放在心上」,教訓使之謹守遵行(申30:14; 32:46-47)。這兩個名詞是同義詞,表示「管教」是以言語和行動,直接指導兒女認識且遵行真理,而非被動的任憑其自由發展。這是保羅事奉傳講主道的標記,也當是教會生活與敬拜所依循的特徵(西1:28; 3:16),也更是基督徒家庭父母教訓勸戒兒女的當行之路。
3. 管教的關鍵是「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就是遵照聖經,以主基督為中心,來養育聖約家庭的兒女。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教導與教訓是同字)。管教兒女的實行原則與方式,在箴言(聖約家庭生活指南)書中多次教導,例如箴13:24; 22:15;
23:13-14; 29:15。弗6:4特別強調「主的,基督的」,顯示管教兒女的中心目的,是使兒女對主基督忠誠的信靠順服,學習愛主事奉敬拜主。兒女不僅是要聽從父母,更是藉此來學習聽從順服主基督。
4. 律法是主的話,其功用是訓蒙的師傅,引導我們和我們的兒女,注目仰望主基督(申29:29; 加3:24)。律法在福音裏成全,主基督成全了律法(太5:17)。我們認識律法與福音的合一關係,以此來教訓兒女,使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我們的兒女需要從小明白聖經,信靠主基督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
3:15-17)。父母需要教訓兒女主所吩咐的一切,並且管教他們來遵守,這大使命的吩咐所涵蓋的(太28:19-20)。主所吩咐的一切,就是整本聖經(羅15:4),就是主的律法和福音。父母要教導兒女,將基督的道理(律法和福音)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就有各樣的智慧(西3:16)。
五. 西敏信條19.6-7論神的律法,在信徒生命中的功用
1. 雖然真信徒不在「行為之約」的律法之下,被稱義或定罪;然而律法對於他們或别人都大有用處,因為律法是生活的規範:
[1] 教導他們知道上帝的旨意、他們的責任,律法引導與約束他們照著去行;[2] 律法也顯明他們的本性、内心、生活,都被罪玷污;[3] 律法使他们因此察驗自己,使他們更加知罪、因罪謙卑、恨惡罪惡,同時也更清楚認識到自己何等需要基督,基督的順服何等完全。律法對於重生的人也是有用的:
[1] 藉著律法禁止罪惡,来防止老我的敗壞;[2] 藉著律法的警告,讓他們知道他們的罪應得怎樣的刑罰;律法也顯示他們在今生因犯罪要受的苦難,雖然他們已經脱離了律法的咒詛。照樣,[3]
律法的應許也向他們顯明上帝嘉許順服,讓他們知道順服所蒙之福為何;然而他們蒙的恩福, 不是因守「行為之約」的律法而應得的。所以,真信徒因為律法勉勵行善、阻擋罪惡,而行善棄惡,這並非表明他在律法之下、而不在恩典之下。
2. 上述律法的各種功用,與福音的恩典没有任何抵觸
,反而是與它美妙的契合。 基督的聖靈使人的意志降服,並且賜下能力使之自由的、甘心樂意的,遵行上帝的旨意,就是在律法中顯明的。
3. 所以,父母管教兒女,必須教導兒女認識聖經律法的功用,即詩篇19與119篇所教導的。福音的恩典使我們的兒女,學習遵行律法,在恩典之約裏生活行事為人,這是聖約家庭的神聖使命。我們作父母的,在家庭中與兒女一起,透過律法與福音,學習認識主基督,領了他的教訓,聽從他的警戒,就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心意更新,活出真理的仁義和聖潔(4:20-24)。這是管教兒女的中心目的,所以聖約家庭的兒女,不可輕看主藉父母來管教,也不可厭煩主的責備警戒,這正顯示他們是蒙慈愛的兒女(5:1;
箴言3:11-12)。總之,地上的父母管教兒女,是效法天父,使他們得益處,在天父的聖潔上有分,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9-11)。
結論
1. 在現今社會中,管教兒女的重責大任常常落在母親身上,然而父親不應當被動或退縮,以工作忙碌為藉口而逃避此天職。因為天父呼召作父母作為媒介,來建造兒女靠主的恩典在聖約家庭中長大,引導他們在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中長進。父母要養育管教子女,教導他們學習主基督的律法和福音。這不是一日之工,不能急功近利,乃是一生之久的忍耐培育。我們不是靠著血氣之勇,乃是倚靠聖靈充滿,遵行主的話語。
2. 我們作父母的,自己如何委身於操練敬虔,勇於接受天父管教,結出悔改的果子,追求聖潔,這都會反映在我們的家庭生活中。兒女在家庭中觀察我們的榜樣,上梁不正下梁歪。所以,我們應時刻省察自己,在兒女生命中所造成的影響,亡羊補牢,為時不晚,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每一個孩子都是獨特的,父母是神手中的工具,總要倚靠從主而來的智慧來牧養兒女,不要倚靠自己的聰明,不要倚靠世俗方法,乃是認定主的話語,遵行主的教訓和警戒,來養育管教兒女(箴3:5-6)。
3. 兒女的靈命成長,智慧身量的增長得主的喜悅,不可離開慈愛誠實(路2:52; 箴3:1-4),這是最重要的。至於念哪一學校或學業成績,並非追求目標。基督徒兒女的靈命養育,父母首當其衝,承擔最主要的責任。教會團體的幫助,每周只有一兩小時,然而父母每周七天,一年五十二周,直到兒女離家上大學。有時作父母的覺得管教兒女是漫長歲月,然而時光飛逝,轉眼之間兒女長大離家。你若疏於在主裏管教兒女,則必後悔莫及。所以你當愛惜光陰,抓住每一機會,盡你的天職,良善忠心引導你的兒女走在天路上,過成聖生活,邁向更美家鄉,進入天家。
4. 我們作父母的,要注目仰望主基督,跟隨他的腳蹤行,效法他來盡父母的天職。主基督為我們立下榜樣,也成為我們的力量。主基督說「我要倚賴天父」,又說「看哪,我與神給我的兒女」(來2:13),這兩句話是我們每位作父母的當銘記在心,謹守遵行。主基督與我們這些他的兒女認同,他為我們捨命於十字架,藉著死來釋放我們,他是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拯救我們到底(來2:14-18)。你是慈悲的merciful和忠信的faithful父母麼? 你是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來養育你的兒女麼?
問題討論
1. 保羅在6:4說「你們作父親的」,為何在這裏只提到父親呢? 對照6:1,你當如何解釋管教兒女的職責,主要是父親,也包含母親在內?
在你成長的家庭中,父母是如何管教兒女? 對你有何好的與壞的影響?
2. 「不要惹兒女的氣」是甚麼意思?
對照西3:21,當如何解釋? 父母可否對兒女生氣? 有的父母在管教兒女時發怒,這會帶來甚麼後果? 有的父母害怕兒女生氣,不敢管教,這又會帶來甚麼後果呢?
3. 「養育」是甚麼意思?
作父母的當以甚麼心態來養育兒女? 有哪些經文證明? 你能根據詩篇127篇,說明「親子關係、養育兒女」的金三角麼?
4. 「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教訓」是甚麼意思?
「警戒」是甚麼意思? 為何此處強調「照著主的…」? 這與提後3:15-17有何關聯? 你能舉出其他經文證明麼?
5. 「主的教訓和警戒」就是整本聖經,包含律法和福音,你能根據西敏信條19章,說明律法在神兒女生命中的功用麼? 父母當如何根據主的律法和福音,來管教兒女?
6. 主基督給我們作父母的立下榜樣與賜下力量,你能根據來2:14-18來說明麼? 哪兩句話我們當銘記在心? 基督徒父母在主基督裡管教兒女,應當是慈悲的和忠信的,缺一不可,才能帶領兒女過成聖的生活,預備進入天家,這如何實行在現今家庭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