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新譯本研讀版聖經》p. 1250環球聖經公會(2013)
聖經以不同的方式論到上帝的旨意。單說人的意願已經相當複雜,上帝的旨意更是包含許多層面。改革宗神學傳統上強調兩種上帝上帝的旨意。一些改革宗神學家也提到第三種。
首先,聖經提到上帝預定的旨意(抄按:或稱命令旨意、預定的旨意、隱藏的旨意)。這是祂為歷史上一切事物所預定的永恒法旨,就是「上帝的意旨是衪的永恒計劃,按照祂的旨意的設計,也為了祂榮耀的緣故,祂預定了一切要成就的事。」(《小問答》7)。這種上帝的旨意是不改變的,也不能以任何方式阻撓。上帝所預定的一定會按照祂所命定的發生。
人只能窺見少數上帝以應許和勢言印證的局部啟示,除此之外,人不可能預先知道上帝預定的旨意。即使在這些罕有的預言中,也只能辯識最普遍的因素。上帝對宇宙的永恒計劃是隱秘的,只有在歷史落實以後,人才可能知道。因此,保羅呼籲我們要信靠上帝的良善,相信祂會為了我們的益處,使萬事一同效力(羅8:28)。
其次,是上帝訓誨的旨意,即祂借著訓誡或命令所表達的旨意,包括祂在一般和特殊啟示中所顯明的道德準則。聖經多處經文都提到上帝訓誨的旨意(代上13:2;拉7:18;羅12:2;弗5:17;西1:9;帖前4:3-6,5:16-18)。這種上帝的旨意已透過自然啟示或一般啟示局部向人揭示。我們可以透過學習聖經,更多了解上帝訓誨的旨意,因為上帝的誡命記載在聖經𥚃。事實上,啟示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教導我們認識上帝訓誨的旨意。
最後,許多基督教傳統都說到上帝願望的旨意,指祂對無法實現之事的願望,以及對已經發生之事的遺憾。有時候,這觀念與上帝不能隨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的說法掛鉤,但這說法顯然違背聖經(詩115:3)。不過,上帝有時的確表達了這樣的願望與遺憾(例:6:6-7;撒下24:16;結18:23、32,33:11)。
這些表達方式並沒有違背祂預定的旨意---------上帝讓一些違背自己旨意或願望的事發生,並非迫不得已;反之,上帝願望的旨意與祂訓誨的旨意息息相關,因為衪由衷的願望就是人遵行祂的誡命。上帝表達自己的願望與遺憾,正顯示祂對受造物憐恤的心意,縱使他們違背祂。例如,上帝要毀滅以色列,就吩咐摩西離開,(出32:89-10)。然而,當祂聽了摩西的禱告後,就改變初衷,「不把所說的禍降於他的百姓。」(出卅二14)。上帝也對以西結說,不喜悅惡人死亡 (結33:11);衪期望人悔改。當論到福音恩賜的時候,上帝期望人回轉的心意更是經常流露(提前2:4)。上帝甚至表達祂對邪惡的異教城市尼尼微的關心(拿4:11);耶穌對待耶路撒冷,更加好像對人說話一樣,說如果耶路撒冷願意,祂就會招聚它到衪的翅膀底下(太23:37)。一些解經學者也認為,提摩太前書第二章4節與彼得後書第三章17節等經文,其實是表達上帝願望的旨意。
我們能夠對上帝願望的旨意有深入的認識;祂的感情、行動、教導、治理,都掲示了祂這方面的旨意。我們可以從上帝的屬性與誡命,認識祂對我們的期望。當我們如此明白上帝的期望時,就必須以感恩和真誠的心來事奉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