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反駁總是不公正地攻擊揀選教義的種種毀謗

《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版》呂沛淵牧師編著
論基督恩典的方式。基督恩典的益惠,以及随恩典而来的果效
23  反駁總是不公正地攻擊揀選教義的種種毀謗。

23  反駁總是不公正地攻擊揀選教義的種種毀謗。

目錄

[3.23.1a] 「有揀選而無遺棄」的假說是無稽之談
[3.23.1b-2a] 人無法測透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公義的準則
[3.23.2b-3a] 神在永恆裡預定罪人受死刑,是公義的判決
[3.23.3b-4a] 神的旨意出於他的公義
[3.23.5b-6] 揀選的教義是奧秘,使人謙卑得平安
[3.23.7a] 人的墮落是在神的預定中
[3.23.7b-8] 神的允許是出自神的旨意
[3.23.9-10a] 神不偏待人
[3.23.10b-11a] 神的預定是出於他的憐憫和公義
[3.23.11b-12a] 揀選的目的是要使選民成為聖潔
[3.23.12b-13a] 揀選的教義是勸勉信徒追求聖潔的根基
[3.23.13b] 有耳可聽的人,就應當聽
[3.23.14] 奥古斯丁是我們傳講預定真理的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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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a] 「有揀選而無遺棄」的假說是無稽之談

屬血氣的人聽到聖經所說的「預定揀選」,就情不自禁爆發出反抗動亂,就如聽到預備作戰的號角。有許多人為了想避免指控神不公平,就只接受神的揀選,卻否認有任何人被神定罪遺棄。但這想法是無知幼稚的,因為揀選若無遺棄(未蒙揀選)作分別,則是揀選不能成立。聖經記載神將他所收納入救恩的人分別出來;若說其他人要靠機運或自己的努力,來獲得神只賜給少數人的救恩,這是極其荒謬的。
       
所以,神所越過不選的人,是他所定罪的;並且他如此作的惟一的理由是,他定意將他們排除在他所預定賜給他兒女的基業之外。人若拒絕以神的話約束自己悖逆的心,則這是不能容忍的,因為神的話啟示他那測不透的計畫,是天使所敬畏頌讚的。我們已經教導過,叫人剛硬是在神手中,出於神的旨意,就像他的憐憫一樣(羅914-18)。保羅不像上述的那些人,急於設法找虛妄的藉口為神辯護,反而只是警告我們,泥土與窯匠爭辯是無法無天(羅920)。那些不承認神定罪遺棄任何人的人,要如何解釋基督的話「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太1513)呢?這裏的含意顯然是,一切天父所不定意栽種在自己田裏作為聖潔的樹,都必被拔出滅亡。他們若矢口否認這是「遺棄」的證據,則那就沒有任何能說服他們的明證了。
       
如果他們還要繼續叫囂,就讓信心清醒的人滿足於保羅的勸戒:「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另一方面「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羅922-23),那我們就沒有任何理由與神爭辯。讀者當注意,保羅為了排除一切的怨言責難,說神的義怒和權能是出於他的至高主權,因為若是將這深哉的奧秘審判(遠超乎我們理解力所能想像的)臣服於我們的判斷,則是傷天害理。反對者給的答案是:神沒有徹底棄絕他沒有揀選的人,而是寬容他們,暫停審判定罪,也許他們有機會悔改。這真是荒謬無稽之談,等於是曲解保羅,說神在忍耐等候那些他說早已「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羅922)悔改歸正。


[3.23.1b-2a] 人無法測透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公義的準則

羅馬書922說「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神的「權能」和「多多忍耐寬容」是連在一起這表示神不是被動的容讓乃是神主動的大能掌管。有人說:「預備遭毀滅的器皿」是自己罪有應得的,而「那蒙憐憫的器皿」是神自己早預備的;他們說,保羅這樣說是宣稱得救的功勞都歸於神,然而滅亡的人只能怪罪自己任意自取滅亡的人。我們承認:保羅以不同的敘述論到「遭毀滅的器皿」,是用緩和方式,但是若說「預備遭毀滅」的原因轉移到神隱秘的旨意計畫之外,則是極為矛盾的解釋。
        
羅在前面經文中已宣告:神興起法老(羅917);然後「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918)。由此看來,「叫人剛硬」是出於神隱秘的旨意計畫。我們認同意奥古斯丁的教導:神改變豺狼成為羊(選民),這是出於神大能的恩典征服他們剛硬的心,悔改歸正;另一方面,神不改變那頑梗(被遺棄)的人,因他沒有施展這大能恩典在他們身上。假若他的主權旨意樂意如此,他可以施恩這樣作。
       
對於敬虔謙卑謹守的人,記住自己僅僅是人,以上的解釋應當就充分足夠了。但是因狂妄之徒以各種有毒謬論來反抗神的真理,所以我們要逐一的解答。愚昧的罪人在多方面與神爭辯,將神當作法庭上的被告,提出許多指控。他們提出的第一個異議是:「神為何在人尚未有任何冒犯他的惡行之前,向人發義怒呢」?他們認為若神惟獨出於自己的決定,不顧人的功德,預定人受永遠的滅亡,人就有理由與神爭辯。如果敬虔的信徒受到這樣思想試探,可立刻充分瓦解此試探,只要記住一件事,即「想要以自己的頭腦,測透神的旨意之起因,這是極其邪惡的」(伯117;羅1133-35)。因為神的旨意是(也必然是)萬事的起因。假若神的旨意本身不是第一因,這就表示有另一個原因先於神的旨意,連神的旨意也要也根據它。這根本是倒果為因,荒謬無理的幻想。因為神的旨意是公義的至高準則與終極真理,所以他所預定的一切必定是公義的(羅1136)。


[3.23.2b-3a] 神在永恆裡預定罪人受死刑是公義的判決

當人問到神為何在萬世以先在人沒有作出善惡來就已經預定刑罰那作惡的我們必須回答因這是他旨意所預定的 。你若進一步的追問,神為何要這樣預定,則你就在尋找比神的旨意更高的原因,然而這原因並不存在。因為他的旨意就是最終極的第一因。人應當約束自己的急躁輕率,不要去尋找那不存在的,免得看不見那真正存在的。這韁繩(安全帶)能有效的幫助所有信徒固守敬虔的奧秘,保護他們免於陷入妄想。至於那些惡人肆無忌憚公開詆毀神,主自己必充分顯明他自己為義(羅326),不需要我們替他辯護。他將除掉他們一切違背良心的藉口,叫他們知道己罪,以及判定他們的罪。
       
我們反對那「絕對權能卻不公義的神」異端幻想;我們應當深惡痛絕這褻瀆的想法,我們不能幻想有一無理惡意行事的神。被自己情慾捆綁的人需要受律法制裁,他們卻幻想神明也是無法無天,給自己找藉口行惡。然而真神上帝的旨意不但是完美沒有瑕疵,也是完美公義最高的準則,更是所有律法中的最高律法。我們否認神需要向人交帳;我們也否認我們能靠自己悟性有資格作法官來判決有關神的旨意的事,因此,我們若想出軌,探究自己無能且不應該探究的事,就當被詩篇的話警惕而畏懼:「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514)。
       
神無須開口就能制服他的仇敵。但是我們不應該容讓他們以為可以嘲笑神的聖名而不受罰,神在他的道「聖經」中賜我們武器攻擊仇敵。因此,若有人這樣問我們:「神為何在創立世界以前預定一些人受死,他們既然尚未出生,怎麼該得死刑的判決」?我們當如此反問他們:「神若根據自己聖潔公義的本性審判人,你認為他虧欠了人什麼呢」?世人都犯了罪,受罪惡的玷污,在神面前必是可憎惡的,這並非因神是殘忍的暴君,而是他公正的判決。既然神所預定受滅亡的人,根據自己的罪惡本性,都伏在死亡的審判之下,那麼他們能抱怨神在哪裡對他們不公正呢?


[3.23.3b-4a] 神的旨意出於他的公義

讓亞當所有的後裔來在到他們創造主面前,神出於自己永恆的護理,在他們出生之前就已預定他們遭永死的刑罰,他們能與神爭辯麼?當神叫他們在他面前交帳時,他們能為自己辯護什麼呢?他們都是從一團污穢的泥土中被取出來,難怪他們都應被定罪滅亡!他們因自己的罪,被神永恆的審判預定受死刑,就沒有理由指控他不公正。因為他們自己知道(不論他們承不承認),這是他們的本性罪有應得的。他們如此抗議是何等邪惡悖逆,事實顯明他們是故意壓下自己當被定罪的原因(他們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罪咎),將責任推給神而逃脫罪責。我們屢次宣稱他們的滅亡是神所預定的(這是千真萬確的),他們想找藉口卻仍不能除去自己罪咎,因這罪咎深刻在他們良心,活畫在他們眼前。
       
他們接著反對說:「因為神預定他們在亞當的墮落裡有分,所以他們因敗壞被定罪;他們在自己敗壞中滅亡,是因亞當墮落給一切後裔帶來悲慘後果。他們是受亞當拖累,難道這公正麼」?我們承認亞當一切後裔處在這悲慘的光景,是出於神的旨意。我們從起始就以說過,我們總是必須回歸神的旨意,這是萬事萬物的終極原因,並且他的旨意向我們是隱藏的。然而不能藉此推論人這樣指責神是應當的。我們應與保羅一同回答:「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羅920-21)。這樣回答並非只是證明神以他的大能作他的旨意所喜悅的事,無人能攔阻。我們當記住神是誰,再也沒有比保羅所說更強的理由了。神是審判全地的主,不可能有任何不義(創1825)。神必按照他的屬性施行審判,他的屬性是喜愛公義,恨惡不義。保羅在此所說的,並非以神的權能來迴避公義的問題,乃是表示神公義的原則比人的標準更高,遠勝過人脆弱有限的悟性所能測度的。保羅承認神的判斷是何其深哉,何其難測(羅1033),人若妄想測透神的判斷,則必被虛幻吞滅。保羅也教導我們,若以「一旦不明白其理由,就妄加指責」來看待神的作為,這就是貶低他的作為,是何等的罪惡。


[3.23.5b-6] 揀選的教義是奧秘使人謙卑得平安

你心裏若感到煩惱不安,應當接受奥古斯丁的勸戒:「你是人,想從我這裡得到答案,我也是人。因此讓我們都聆聽這話: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羅920)。人雖無知卻信,遠比輕率自以為知來得好,你若倚靠自己的本領,只會得到懲罰。深哉!(羅1133)。彼得不認主;強盜相信主。深哉!你尋找理由嗎?我在深淵前顫抖。你靠理智吧;我要讚歎。你爭辯吧;我要相信。我看見深淵;我看不見底。保羅得到平安,因他發現這是奇妙奧秘。他稱神的判斷何其難測,你竟然想測度?他稱神的蹤跡何其難尋(羅1133),你竟然想尋見?」我們不需要多說,在多說也不可能滿足他們放肆的心。神藉著他的聖靈所啟示的,經由保羅的口向我們說的答案,已經足夠了,不需要其他的辯護。若我們停止說神的話,就忘記如何說對的話。
       
不敬虔之人也提出第二個異議,不是直接指控神,而是替罪人找藉口。其實,被神所定罪的人找藉口辯護,就是侮辱審判的主。這些褻瀆的舌頭這樣胡謅:「神為何將他所預定發生的事,歸算為人所犯的罪呢?人能反抗神的旨意麼?這是不公義的」。古時神學家們所常用的辯護是:神的預知與人因自己的罪惡被定罪,沒有衝突;因神所預知的是人的罪,所以他定罪人沒有任何不義。反對者繼續狡辯說:「只要神願意,他就能阻止他所預知的惡行發生,神沒有如此作,就證明神預定人這樣行事」。這是詭詐的謬論,將人的罪責推卸到神的預定。
       
其實,保羅在羅馬書919已經指出必有人會如此抗議,也已經回答了。經上說:「神為自己創造萬物,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箴164)。看哪!既然萬事的發生都在神手中,既然人得救或滅亡的決定在他的權能之下,因此,他出於自己的美意和計畫,使一些人因自己的罪滅亡。這些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彰顯他榮耀的聖名,權能和公義(羅917-22)。這些人滅亡是因自己的罪,神的預定並未挪去罪人的罪咎罪責。


[3.23.7a] 人的墮落是在神的預定中

不敬虔的人又反對說,聖經沒有明言啟示神預定亞當因自己的背叛而滅亡。他們說,聖經所說的那「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1153)的神,創造人(最高貴的受造物)而沒有預定結果如何。他們認為亞當有自由選擇,決定自己的命運,並且神只是預定了公義的法則,照人所應得的對待他。他們這樣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幻想,假如接受這種謬論,則是犧牲了神的全能主權,否認他照自己隱秘的計畫,預定萬事萬物的終局。這明顯違背聖經(羅1136)。
       
然而不論他們承不承認,神的預定彰顯在亞當一切後裔的身上。因為罪從亞當一人入了世界,使全人類喪失在罪惡中,這並非自然發生的,乃是神所預定的。他們既然不得不承認全人類的失喪是預定的,為何在亞當身上不肯承認預定的事實呢?他們為何耗時費力以詭辯回避呢?聖經宣告:因一人的過犯,永死就臨到眾人身上(羅512-19)。既然這不是自然發生的,顯然是來自神奇妙的計畫。這些人想要以自己的謬論辯護神的公義,真是荒謬,蠓蟲就濾出,駱駝倒吞下去!(太2324
       
我們再問:亞當的墮落不可避免地牽連這麼多人(包括他們的嬰兒)陷入永死,豈不就因為這是神所定意的麼?他們鼓譟如簧的舌頭,在此只有閉嘴。我們承認這預定的旨意極其可畏。但無人能否認在神創造人前,他預先知道人將來的結局,因這是他自己的旨意所預定的。若有人在此反對神的預知,則是輕率和大膽的錯誤。天上的審判官知道一切將發生的事,人若因此而指控他,有任何理由嗎?因此,若有人埋怨,其實是在埋怨神的預定。而且當我們說神不但預先知道亞當的墮落,並亞當後裔在他裡面一同墮落,並且神也照自己的旨意預定此事,這並非荒謬,乃是奧秘。既然神出於他的智慧預知一切將發生的萬事,照樣,他出於自己全能的手統治和掌管萬事(賽457)。


[3.23.7b-8] 神的允許是出自神的旨意

奥古斯丁說:「我們全心全意承認我們所正確相信的,即主宰萬物的神,他創造萬物為甚好(創131),預知壞事將從這好事中興起,也知道使用壞事達到好的目的而非禁止壞事發生,是彰顯他全能的至善……照樣,預定天使和人的生命,為了首先顯明自由意志能作什麼,然後顯明他恩典的福分和他公義的判決能作什麼」。
       
反對者想要區分神的旨意和他的允許,藉此主張神任憑惡人的滅亡而不是他的旨意預定這事。但除非神預定這事,否則他怎能「允許」呢?假若說人是自取滅亡只是因神的允許,而完全不是神所預定的,則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這等於說,神不是預先定下他所創造的人會有怎樣的結局!我們毫不猶豫與奥古斯丁一同承認:「神的旨意就是萬事發生的必要原因」,而且他所預定的一切必將發生,就如他所預知的事必將發生一樣。既然預定是神施行他的公義(雖是隱秘的,卻是無可指摘的),因他們被預定有這樣的結果是應當的,所以他們被預定滅亡也一樣顯然是公正的。此外,他們的滅亡雖是根據神的預定,但他們滅亡的起因緣由是在於他們自己。亞當墮落是因神視此為可發生的事;他為何視此為可以發生的事,則我們無法得知。但確定的是,神如此判斷,因他知道他榮耀的名藉此必得彰顯。
       
當你聽到神的榮耀時,當思想他的公義。因為凡配得稱讚的,必定是公義的。因此,人墮落是根據神護理的預定,但人墮落是因他自己的罪。神宣告:「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131)。所以那邪惡,誘惑人離棄造他的神,是從哪來的呢?免得我們以為這邪惡來自神的創造,神在創世記第一章就已經顯示從他而來的都是美善的(雅118)。人因自己邪惡意圖,敗壞了從神所得的純潔本性,並人因自己墮落使所有後裔與他一同沉淪。我們應當看清人受咒詛的起因是自己敗壞的人性(這是我們確實知道的),不要在神的預定中尋找那隱秘、測不透的原因。我們應將自己悟性臣服在神無限智慧下,謙卑承認其奧秘高深。因為對隱秘或不應知道的事,承認無知是智慧;熱切想知道,則是瘋狂。


[3.23.9-10a] 神不偏待人

我們已經根據聖經列出充分的證據,駁倒不敬虔之人的抗議和藉口。悖逆之人深盼為人犯罪找藉口,他們說:根據神的預定,人犯罪是不得已的。我們否認罪人可以此推諉其罪咎,雖然他們抱怨自己被預定滅亡,事實是他們罪有應得;神的預定是公正的,雖然我們測不透,但必定是公義的。由此可見,他們遭受的一切懲罰都是出於神公義的審判。因此,那些想要將自己沉淪的原因歸咎於神隱秘的計畫,故意假裝未見自己敗壞的本性,這才是他們沉淪的真正原因。他們如此作是悖逆邪惡的。神已經見證他所造的都甚好,使他們無可推諉。雖然出於神永恆的護理,人受造而後來墮落,但這墮落完全怪他自己,不能責怪神,因他沉淪惟一的理由是他從神聖潔的創造中,墮落敗壞成為邪惡悖逆。
       
反對神預定的人所提出的第三個異議,也是荒謬的侮辱。我們根據聖經說明普世眾人都犯罪墮落在滅亡中,選民蒙釋放得拯救,被收納為天國的後嗣,惟一的理由是神的旨意。反對者卻以此推論神偏待人,這是聖經處處都否認的謬論,他們卻堅持說:若不是聖經的教導互相矛盾,就是神的揀選是根據人的功德。我們首先要指出,聖經宣告「神不偏待人」的意思,並非他們所判斷的含意。因為聖經所說的「不偏待人」是不以貌取人,不看人的外貌;「外貌」是指在人身上顯而易見的事,使人慣於產生喜歡、好感和尊重,或惹起恨惡、藐視和羞辱。「外貌」是財富、權威、地位、職任、國籍、肉體等等(申1017),以及窮困、貧乏、卑賤、污穢、低俗等等。
       
因此,彼得和保羅都教導「神不偏待人」(徒1034;羅211;加26),因為神拯救選民不分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加328),不以種族作區分。這樣,當雅各宣告神的審判不是根據人的財富,不偏心待人(雅24-5),也是同樣意思。保羅也宣告神在審判人時,並不考慮那人是為奴的還是自主的(西325;弗69)。因此,神按照他的美意揀選他所喜悅的人作兒女,完全不是看外貌功德,因他不偏待人。所以他將其餘人留在墮落定罪中,沒有任何矛盾,也無人能抗議。


[3.23.10b-11a] 神的預定是出於他的憐憫和公義

反對者問到,假如兩個人在功德上完全同等,那麼神在揀選中,收納這人,越過那人,為何會這樣呢?我們要反問:「你們認為蒙揀選之人本身有任何優點,促使神揀選他麼?」他們若承認人沒有任何優點,促使神必要揀選他(他們必須承認此事實),則結論必然是神施恩揀選此人,並非考慮他的優點,而是根據神自己的良善慈愛而善待他。神之所以揀選一人而不選另一人,完全不在乎人本身如何,乃為唯獨出於他的憐憫。這憐憫是神白白的恩典,按他主權旨意隨時隨地彰顯施行出來 。聖經說「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林前126),免得有人在神面前靠肉體自誇。這完全證明神施恩揀選,是不偏待人的!
       
那些人錯誤邪惡地指控神的揀選不公平,因為他們認為神的預定並非對所有人採取同樣的態度。他們說,若萬人都有罪,神就應當刑罰萬人;若萬人無罪,神就不應當刑罰任何人。他們這樣說法,等於是禁止神憐憫任何人,或是要求神憐憫人時,他必須憐憫所有人,完全放棄他的公義刑罰。他們到底在要求什麼呢?若所有人都有罪,所有人都當受同樣的懲罰。我們承認所有人都有罪,然而我們根據聖經說,神有權憐憫一些人。他們說,若要憐憫人,就當憐憫所有人。但我們回答:神施行審判,刑罰罪人,彰顯自己的公義是妥當的。他們不接受這真理,不就表示他們想奪去神施憐憫的權柄,或要求神在施憐憫時,必須放棄施刑罰的公義麼?
       
奥古斯丁說:「既然在首先的人身上,全人類都落在定罪咒詛之下……神所揀選的器皿,不是自己有義的器皿……而是神所憐憫的器皿,然而其他人則是作卑賤的器皿(羅921),這不可當作是不公,這乃是公義的刑罰」。因為神所定罪的人得到他們所應得的刑罰,然而神所呼召的人得到他們不應得的恩典,這樣,神完全顯為公義。正如債主有權免了一人所欠他的錢,同樣也有權要求其他人償還所欠的。神施恩憐憫他的選民,以公義對待其他人,這有何不可呢?(太2015)。


[3.23.11b-12a] 揀選的目的是要使選民成為聖潔

神施恩給他所定意憐憫的人,因他是憐憫的神;他不施恩給所有人,因他是公義的法官。神賜恩給一些人,是他們所不應得的憐憫,這是彰顯他白白的恩典。神沒有施恩給所有人,就顯明所有人應得的刑罰」。當保羅說:「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羅1132;加322)時,同時我們也應當明白神不欠任何人的債,因沒有人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羅1135)。
       
反對者為了推翻預定的教義,也提出另一謬論:若預定揀選是真的,則一切行善所需的謹慎和熱忱,都將止息。他們說:人若聽到神出於他永恆、不改變的旨意預定人得生命或滅亡,必立刻以為自己怎樣行事為人都無關緊要,因自己的努力無法攔阻或促進神的預定。如此,人將不顧一切放縱自己,隨從自己的私欲。顯然他們這樣說不完全是假的,因為是有許多人像畜類一般污穢地褻瀆預定的教義,並以此為藉口完全不理會一切的勸誡和指責。他們辯說,神知道他一次永遠的預定在我們身上作的一切:他若預定我們蒙救恩,他會照自己的時間成就這事;他若預定人滅亡,人怎麼努力也無法改變。這樣的說法似是而非。
       
聖經要我們以敬畏和敬虔的心,固守這大哉的奧秘。聖經教導敬虔之人要以截然不同的態度,並且聖經更是有效地反駁這些惡人的瘋狂謬論。因聖經教導預定的教義,並非要激勵我們大膽妄為,以不敬虔的衝動探究神測不透的奧秘;反而是要我們謙卑俯伏,學習在神的審判前戰兢,仰望他的憐憫。 這是信徒所追求的目標。保羅制止這些大發謬論的人,叫他們住口。他們說預定的教義會使人放縱犯罪;因為他們若是神的選民,犯罪也不會攔阻他們至終得生命。然而保羅教導,神揀選我們的目的是: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14)。既然揀選的目的是要我們成為聖潔,這教義應當喚起和刺激我們熱切的注目追求聖潔,不會成為無所事事的藉口。假信徒以為揀選保證得救而停止行善,然而真信徒委身追求聖潔,因為這是揀選的目的。真是天淵之別


[3.23.12b-13a] 揀選的教義是勸勉信徒追求聖潔的根基

那些人說相信聖經的預定教義會使人放縱行惡。若有人以此為藉口放縱犯罪則他是假信徒。因為他沒有真正相信蒙揀選是要成為聖潔。他所相信的是異教徒的宿命論,並非聖經的預定教義。我們當離棄他們的謬論,因他們邪惡顛倒了蒙揀選的救恩生活次序,揀選必然產生成聖的果效。
       
他們說神所預定滅亡的人,若努力過無罪、正直的生活,想在神面前蒙悅納(提後215),都是徒然的。這是更大的褻瀆說法,明顯是無恥的謊言。因為那因自己的罪被預定滅亡的人,不可能想討神喜悅過正直無罪生活,他們無心如此,也無能力如此。除了蒙揀選的人之外,誰會追求聖潔呢?因為神所沒有揀選的人,繼續活在罪惡中,是作為卑賤的器皿(羅921)。他們不是求告主名而得救的人(羅1013),不會停止犯罪,繼續為自己積蓄神的義怒,這就印證神的審判已經宣告在他們身上,最後刑罰必然來臨他們無法逃脫(羅25-6)。
       
另有人惡劣無恥地謬論揀選的教義,說此教義使一切勸勉敬虔的教導落空。奥古斯丁曾經受此謬論攻擊侮辱,他寫書《論督責與恩典》瓦解了這些攻擊,此書可幫助一切敬虔受教的人。我們在此指出真相,深盼幫助正直和不好爭議之人。我們已經說過,保羅清楚明言,教導神白白恩典的揀選。他是否因此冷漠而不勸勉和告誡呢?但願這些狂熱份子將自己的熱心與保羅比較一下:他們的熱心與保羅相比,就像冰塊與太陽一般。保羅所說的準則必可澄清一切疑問,他說:「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帖前47),而是「要我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前44),「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綜上所述,對保羅的教導稍微熟悉的人都知道,保羅奇妙顯明,神的揀選使信徒更加注意追求聖潔的勸勉,因為聖經中的勸勉是根據「蒙揀選的目的是要成為聖潔」,激勵選民追求聖潔。所以傳講揀選的教義,不但不會使教導敬虔的勸勉落空,反而使堅固之。


[3.23.13b] 有耳可聽的人,就應當聽

基督吩咐我們來相信他。然而當他說「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裏來」(約665),他的話是真實的,也與他的吩咐毫無衝突。因此,我們要繼續講道引導人們來相信,並不斷的造就他們,堅固他們恆心信靠。我們也不可攔阻傳講預定的真理,要教導他們知道,免得順服的信徒以為自己有所可誇,反而要他們將一切的榮耀都歸給神。基督說的極有道理:「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9)。因此,當我們向那些蒙恩有耳可聽的人講道和勸勉時,他們甘心樂意地順服。然而那些沒有可聽之耳的人,「他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應驗在他們身上(賽69)。奥古斯丁說:為何這些人有耳可聽,但那些人卻沒有呢?誰知道主的心?(羅1134)。難道因不能明白那隱藏的,就要否定這啟示出來的麼?
       
我們引用奥古斯丁的話,因為他的講解能幫助我們看明真相。他說:若有人一聽到神的揀選,就為麻木怠惰所勝,不再儆醒爭戰而完全放縱自己的私慾,難道這就能證明關於神預知的教導是錯誤的嗎?神若預先知道將成為善良的人,不論他們現在陷入罪惡有多深,難道他們不會成為良善麼?並且,神若預先知道將是邪惡的人,不論他們現在看來有多善良,難道他們不會變成邪惡嗎?根據這樣的理由,難道我們應當否認或閉口不說關於神預知的真理麼?特別是當我們不說時,各種謬論必油然而生,我們還是不說麼?
       
你是否可找理由而閉口不講真理是一回事,然而有無必要傳講真理,則是另一回事。若要究察人閉口不傳真理的所有藉口,是冗長乏味的,且提其中一個吧:雖然聽懂的人更有學問,卻擔心那聽不懂的人受虧損。其實我們說「預定揀選」真理不是為了使人更有學問,也不會使人受虧損。然而,若因我們傳真理而使那不能領受的人受虧損,因我們閉口不傳真理而使那能領受的受虧損,那我們應當怎樣行呢?難道我們不應當傳真理,讓那能領受真理的人領受?我們若閉口不傳真理,則這兩種人都領受不到真理,並且使那能領受真理的人受虧損,這樣對麼?因為他若聽到真理並領受之,就能幫助更多的人明白真理。
       
我們根據聖經的見證能說「預定揀選」的真理,我們卻不願意說,因為害怕說出此真理,會冒犯那不能領受此真理的人,果真如此?但是我們閉口不言,使那能領受此真理的人繼續陷在錯謬裡,我們居然不害怕?
       
最後,奧古斯丁簡要清楚的說:既然使徒和在他們之後教會中的教師,都以敬畏的心傳揚神永恆的揀選,以及帶領信徒操練過敬虔生活,那麼為何我們這時代的人,無法抗拒真理的大能,卻認為應當說「即使聖經對預定的教導是對的,然而決不可向人們傳講這教義」?我們理所當然應當傳這教義真理,好叫「那有耳可聽的人,就應當聽」(可49;太1115;路88)。然而,誰「有耳可聽」呢?就是選民,主應許賜聆聽的耳給他們,使他們得以領受真理。的確,不領受真理的人會拒絕,但那領受真理的人會接受且飲用,飲用且因此活著。因為我們必須傳講使人敬虔的真理知識(多11-2),叫人敬拜神將他當得的榮耀歸給他。所以我們必須傳講預定的真理,叫有耳可聽的人得知神的主權恩典,使他們不將榮耀歸給自己,乃歸給神。


[3.23.14] 奥古斯丁是我們傳講預定真理的好榜樣

那敬虔的奥古斯丁,熱心教導造就信徒,用恰當的方法傳講真理,盡可能小心謹慎以免冒犯人。他提醒我們,傳講真實的道理,應當用恰當的方式。若有人對別人當場說「你若不信,那是因為你已經被神預定滅亡」,則他這樣講不但慫恿人自暴自棄,同時也給人行惡犯罪的藉口。若有人以同樣的話論到未來的聽眾,說「凡聽到而不信的人,是因為他們已經定罪被棄絕」,則這不是教導而是咒詛人。奥古斯丁因此正當的吩咐說,將這樣的人逐出教會,因他們是愚昧的教師,或邪惡傳凶訊的假先知。 
       
奥古斯丁正確的說:「人從督責得幫助,是神定意要使他得幫助(即使不用督責),顯明神憐憫他和扶助他。為何此人從督責獲益,然而那人卻從別的方法獲益呢?我們千萬不要說,這是由身為泥土的人來決定,因為這乃是窯匠所決定的!」他之後說:「但當人們藉著督責走上或回到義路上,是誰在人心中運行救恩,豈不是那叫人生長的神,不論是誰栽種或澆灌?(林前36-8),當神定意拯救那人時,人的自由選擇是不能抵擋的。因此我們不可懷疑,神的旨意是人的意志不能抵擋的,因為神在天上在地下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詩1356),並且決定一切將發生的事(賽4511)。人的意志不能攔阻他施行他的旨意,因為他按照自己的旨意在人心中運行,人的意志在他的旨意掌管之下。
       
當神叫人歸向他自己時,難道他以鐵鏈捆綁人身嗎?他在人裏面運行;他掌管人心;他感動人內心;他吸引人自己意志決定來歸向他,這是他在他們心裏運行作成的。同時我們也不應當忽略:我們既然不曉得誰是神的選民或誰不是,我們應該希望萬人得救。這樣看來,我們希望我們所遇見的每一人,都有分於神所賞賜我們的平安。然而我們的平安只會臨到那些平安之子(當得平安的人,路106;太1013)。因此,我們當有的心態是以正確且認真督責,當作良藥苦口施予萬人,免得他們自取滅亡或敗壞他人。但惟有神才能叫那督責,發生功效在他所揀選預定得救的人身上。